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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尼尔斯的记述

他沉默之时,我的鹅毛笔还在纸上疯狂游走。关于他的故事,我已经写满了十卷羊皮纸。舱外暮色四合,舱内唯一的光亮,源于头顶那盏摇晃不止的灯。持续数小时的书写令我手腕酸痛,长久伏在铺有羊皮纸的木桶上令我腰背僵硬。这些,我居然毫无知觉。
“还有呢?”我提示他。
昏暗的灯光下,他脸色阴沉,神情漠然。我又问了一声,他才回过神来。
“我口渴,”他说着伸手取来水壶,船长允许他饮用木桶里的水。“这五年来,每天说不了几句话。我嗓子疼。”
我搁下鹅毛笔,躺在船板上放松酸痛的后背。“你后来见过她吗?”我问,“我是说公主。”
“没有。我认为自从我回绝了她的要求,我对她来说就没用了。”他举起水壶送到嘴边,猛灌了一大口,“这么多年来,她的名声越来越响,美貌和善心举世皆知。都城和疆国各处的贫民区时常见到她的身影,她救济穷人,捐钱修建学校和第五宗的病房。很多贵族向她求婚,却统统遭到拒绝。据说国王给她选了一位门当户对、位高权重的夫君,她却断然不从,国王为此大发雷霆,她也非常痛苦。”
“你觉得她是在等你吗?”如此悲惨的情节,激发了我身为写书人的灵感,“她试图以善举弥合破碎的心灵,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你的认可,尽管就她所知道的,这五年来你是个死人。”
他投来难以置信的目光,看他的眼神,好像是我在逗他开心。片刻过后,他笑了起来,那笑声不仅低沉,而且意味深长,在密闭的舱房内显得特别刺耳,久久不绝。
“大人,要是哪天诸神不待见你,”他笑够了,才说道,“你说不定能遇见莱娜公主。如果真遇上了,听我的话,掉头就跑。依我看,你这颗易碎的玻璃心,还是别给她发现了为好。”
他把水壶扔给我。我随即咕咚咕咚地喝起来,借以掩饰我的愤怒。他口中的这位公主,显然有智慧,有担当,她希望为父增光,为民效力。我认为我和这样的女人会非常谈得来。
“她之所以没有结婚,是因为丈夫只能束缚她的手脚,”维林·艾尔·索纳说,“她行善是为了讨好民众。赢得人民的爱戴,便意味着赢得了权力。如果说她胸膛里尚有一颗跳动的心,驱使它的也是权力,而不是激情。”
我暗自决定去探究莱娜公主的生活。这个北方佬说得越多,我越有拜访他故乡的冲动。他对疆国文化中所涉及的艺术和学问似乎毫无兴趣,而我却心驰神往。我希望到大图书馆翻翻古籍,看看本瑞·莱列尔宗师那幅描绘掐脖红的壁画。我希望亲临他手刃三人的圆场,瞧瞧当年染过鲜血的古石。我们原以为联合疆国的人民,不过是些没开化的蛮子,而事实上,他们的战士大多也是如此。但如今,我发现他们的故事里不止是野蛮的言行和嗜血的冲动。过去的短短几个小时,我对疆国的了解,甚至远远超过了多年来我对战史的研究。他激发了我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强烈渴望——我要重写那段历史,疆国的历史。
“国王有没有信守承诺?”我问,“他有没有主持公道,救出黑牢里的那个女人?”
“次日,我报出名字的那几个人就被处决了。一周后,那个女人和她的儿子被送往北疆。”他沉默片刻,一脸哀伤的神色,“我在她启程前见了她一面,是艾林安排的。我请求她原谅。她朝我啐了一口,骂我是杀人犯。”
我拿起鹅毛笔,记下他的话,并将“朝我啐了一口”改成“以绝信徒所信奉的伪神之力,狠狠地诅咒我”。我喜欢在某些地方添油加醋。
“那你的筹码呢?”我接着问道,“你有没有服从国王的命令?你杀了林登·艾尔·海斯提安吗?”
他低头看着搁在膝盖上的手,屈起手指,满目的伤疤之间,血管和筋肉根根暴起。这是杀手的手,用不了几秒钟就能掐死我。
“是的,”他说,“我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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