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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曲:I-4 莱丝

莱丝紧张兮兮地走下车队领头的货车,足底感受到凹凸不平又软绵绵的地面,地表似乎被她踩得稍稍下陷了一些。
这使她发起抖来,更吓人的是,周围这些茂盛得不像话的青草并没有躲起来。莱丝踩了几脚,草只晃了几下。
“这里的草不会动,”乌斯提姆说,“和别地儿不一样。你一定有所耳闻。”他的年纪比莱丝大一些,坐在领头货车的亮黄色的罩篷下,一条胳膊倚住侧栏,另一手握着一沓账本。一条长长的白眉梳到耳后,另一条垂在脸旁。他今天的打扮是一件红蓝两色、浆得笔挺的袍子,加上一顶平顶锥筒帽,这是泰勒拿商人的传统装束,已有几十年不时兴了,但风格仍然十分明显。
“我听说过,”莱丝对他说,“可还是太奇怪了。”她又走了几步,绕着第一辆货车转圈。不错,她听说过这些长在深国的怪草,可本以为它们只是比较呆滞,别人说它们不躲起来的原因是动得太慢。
但不是那样的,这些草完全不会动。它们怎么生存的?这样不会被动物啃光吗?她难以置信地摇摇头,望向平原。平原完全被青草覆盖,草叶挤得密密麻麻,压根儿看不着地面,真是一团糟。
“地面好像有弹性,”她走路绕回去,“不只是草的关系。”
“嗯,”乌斯提姆依旧埋头看账,“对,这叫土壤。”
“感觉好像会陷进去,把膝盖都没掉。深族是怎么在这种地方生存下来的?”
“一个有趣的民族。你该把那玩意儿装起来了吧?”
莱丝叹了口气,但还是走向车尾。车队共有六辆货车,头尾相对,组成松散的大环。她拉下领头那辆车的后挡板,拖出一具差不多跟她一样高的木制三脚架,往肩上一扛,走向这片被青草覆盖的圈地的中心。
她的打扮比她的巴布斯注释1更时髦,是那个年纪的姑娘最时兴的衣服:一件深蓝色拼花丝绸褂子,罩着一袭淡绿色硬袖口衬衫,长及脚踝的裙子也是绿色,质地挺括,很有生意人的派头,剪裁注重实用性,但也有时尚的刺绣。
她的左手戴着绿手套。不能露禁手属于愚昧的传统,只是沃林文化占了主导地位,所以最好还是装装样子。很多比较传统的泰勒拿人士——不巧的是,她的巴布斯是其中之一——依然觉得女性光着禁手招摇过市不成体统。
她支起三脚架。她已给乌斯提姆当了五个月学徒。他待她不薄,并非所有的巴布斯都这么好。照传统、也按照律法,他不仅是她导师,也是她的父亲,直到他宣布她可以成为独当一面的商人为止。
她并不希望花这么多时间跟巴布斯在这种奇怪的地方转悠。他是世人公认的商界伟人,她本以为这样的大商人造访的该是一个个异国都市和港口,而非某个穷乡僻壤里一无所有的草地。
设好三脚架后,她回车里去取法器。货车后部的车厢密封性不错,厚实的箱板和车顶能抵御飓风——哪怕是西部较弱的飓风也很危险,至少在通过山口、进入深国境内之前,一点儿也不能大意。
她捧着装法器的盒子快步走到三脚架边,滑开木盖,取出一台大型金属器械,其中镶着一大块金绿柱石。这颗淡黄色宝石直径至少有两寸,散发出柔和的光芒,这么大的宝石应该更亮才是。
她把器械装到三脚架上,调了调下方的几个旋钮,设定好车队成员的识别频率。然后,她从车上搬了把凳子,坐下观看。乌斯提姆为这台设备付出的价钱令她目瞪口呆,这是最近的新发明,能在生人接近时报警。真有这么要紧吗?
她把身子往后一靠,看着法器中的宝石,看看是否会变得更亮一些。深国大地上的怪草在风中摇曳,哪怕狂风大作,也硬是不肯缩头。远处耸立着白雪皑皑的迷雾山脉,这道山峦是深国的天然屏障,令飓风解体、消散,使深国成为柔刹唯一不受飓风摆布的地方。
周围的平原上零星点缀着一些怪异的树木,树干直得离谱,骨架般直挺的枝杈上挂满树叶,没有受风的影响。整片地貌有种怪异的氛围,仿佛没有活气,什么都不会动。莱丝突然一个激灵,意识到自己还没见到任何灵体。不管是风灵、生灵,还是其他灵体,一只都没有。
仿佛整片大地失去了魂魄,就像生来没有大脑的人,不知该如何保护自己,只会挂着口水呆呆望墙。她把一根手指插进地里后拔出,检视乌斯提姆所称的“土壤”究竟是什么东西。那玩意儿脏兮兮的。为什么呢,一阵大风就能把整片青草连根拔起,将这些土壤吹得一点不剩。幸好飓风不能企及这片土地。
仆役和护卫在货车旁卸下一口口箱子,开始安营扎寨。法器突然闪出明亮的黄光。“老师!”她站起来喊道,“附近有人。”
正在清点箱子的乌斯提姆猛一抬头,目光凌厉。他朝护卫队长凯尔姆挥挥手,六名手下拔出了弓。
“在那儿。”一人指着某处道。
远处,一群人骑马朝这里靠近。他们的骑速并不快,后面跟着几头拖货车的大牲口,那就像马,但更矮、更壮。这队人靠得越近,法器中的宝石就闪得越亮。
“很好,”乌斯提姆看着法器说,“看来很管用。警戒范围很大。”
“可我们知道他们会来啊。”莱丝从凳子上站起来,一边说,一边向他走去。
“这一次,我们事先知道。”他说,“可如果碰上黑暗中悄悄逼近的盗匪,这法器就能值回十倍价钱。凯尔姆,把弓箭放下。你知道他们对这种东西是什么态度。”
护卫们遵命行事,这队泰勒拿人在原地静静等候。莱丝下意识地把眉毛往后捋,显得十分紧张,可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心神不宁。这支慢慢靠近的队伍只是些深族人。当然,乌斯提姆曾多次告诫她不要把他们看作蛮子。他仿佛对这个民族怀有很高的敬意。
当他们渐渐走近,莱丝惊讶于深族的装束有多五花八门。她见到大部分人穿着质朴的褐袍或其他工装,但领头男子穿的一定是深族的华服:一条色彩艳丽斑斓、前襟系绳的斗篷把他裹得严严实实,篷边从坐骑两侧披散下来,长度几乎触地。他全身上下只露出头来。
四人在他身边策马而行,装束更低调一些,虽然亮眼,却不如领头男子那般夺目。他们穿着衬衣、裤子和多彩的斗篷。
另有近四十名男子随同步行,穿褐色紧身短袍。还有数量更多的随员驾驶着三辆大车。
“哇,”莱丝说,“他带了这么多仆人来。”
“仆人?”乌斯提姆说。
“那些穿褐色衣服的跟班。”
她的巴布斯笑了:“那些人是他的护卫,孩子。”
“什么?他们看起来真不起眼。”
“深族人很有意思,”他说,“在这片国度,武者是最低贱的——就像奴隶。人们用一种小石头代表他们的所有权,并且拿来交易买卖。任何人,只要拿起武器,就必须成为其中一员,受到同样的待遇。至于那个衣着光鲜的人,他是个农民。”
“您是指地主吗?”
“不,据我了解,他每天都下地。当然,像今天这样,要出门主持协商时可以不下地。他们对每一个农民都如此毕恭毕敬。”
莱丝听得目瞪口呆:“可农民在村庄里不是到处都是吗!”
“没错,”乌斯提姆说,“在这里,村庄是神圣的场所,外乡人不得靠近农田或务农的村落。”
真奇怪,她心想,也许这种生活影响了他们的心智。
眼见对方人数远远占优,凯尔姆及其手下护卫并不太高兴,但乌斯提姆毫不担心。深族人走近后,他走到车队的圆环外,没有一丁点儿惊慌的样子。莱丝赶紧跟上,裙摆与青草摩挲不止。
真麻烦。她心想。这些顽固不化的草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如果呆头呆脑的青草害她要买新裙边,她可是会非常生气。
乌斯提姆走到深族人面前,以奇特的姿态鞠了一躬,双手触地,口中念念有词:“Tan balo ken tala。”莱丝听不懂是什么意思。
那个裹斗篷的领头男子——也就是农民——满含敬意地点点头,另一名骑手下马向前走来。“朋友,愿好运如风,引你前行。”他的泰勒拿语说得很流利,“增益者为你的安然抵达而高兴。”
“感谢你,伊桑之子塞雷什,”乌斯提姆说,“也感谢增益者的美意。”
“这回,你从你那奇异的国度带来了什么?”塞雷什说,“又是金属吗?我希望如此。”
乌斯提姆招招手,几名护卫扛来一口沉重的箱子。他们把箱子放到地上,撬开盖头,露出古怪的货物。那是一些废铜烂铁,大多都像小贝壳,也有一些形如木片。在莱丝看来,这是一些以垃圾为原料、用塑魂术变成的金属——天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
“啊,”塞雷什弯下腰检验成色,“太美了。”
“没有哪怕一片是从地下采的,”乌斯提姆说,“没有为这些金属打破或熔化半块岩石。塞雷什,这是通过塑魂术,用贝壳、树皮和树枝转化成的。我有一份公文可以证明,经五名独立的泰勒拿公证人签字为证。”
“不必费此周章,”塞雷什说,“在这方面,你早就赢得了我们的信任。”
“我还是想按规矩来,”乌斯提姆说,“对契约疏忽大意的商人交不到朋友,只会树敌。”
塞雷什直起身子,拍了三下手。那群低眉顺目的褐衣男子便放下货车后部的挡板,取出箱子。
“其他造访此地的人,”塞雷什一边走向货车一边说,“全都只关心我们的马,人人都想来买马。可你从不要求,我的朋友,为什么?”
“这些马很难照料,”乌斯提姆走在塞雷什身旁说,“又如此贵重,回报往往很低。”
“那这东西的回报就不低?”塞雷什取出一口没多少分量的箱子,里头装着活物。
“不低。”乌斯提姆说,“雏鸡能卖出好价钱,只要有饲料,也不难照顾。”
“我们为你带来了很多鸡崽,”塞雷什说,“我不敢相信,你竟然为此花钱。它们并没有你们外乡人想的那么值钱,而你却用那些金属来交换!没有破坏任何岩石的金属,这简直是奇迹。”
乌斯提姆耸耸肩:“在我们那边,这些废铜烂铁真的一文不值,只是虔诚者练习塑魂术的副产品。那些新手还不能制造食物,因为一旦出错,食物里就有毒。所以他们把垃圾变成金属,然后丢弃。”
“可那些金属能作为锻造的原料!”
“为什么要用锻造这种工艺呢?”乌斯提姆说,“我们可以用木头分毫不差地雕出想要的形状,然后塑成金属。”
塞雷什只是摇摇头,一脸无法理解的神情。莱丝看着二人,也感到困惑不已。她从未见过比这更离谱的交易谈判。通常,乌斯提姆能言善辩,还起价来又准又狠,可在这里,他却毫无保留地坦白自己的货物不值钱!
这还没完,随着谈话进行,双方都苦口婆心地强调自己的货品多不值钱。最后,两人达成协议——尽管莱丝不明白究竟怎么达成的——握手成交。几名塞雷什的士兵卸下一箱箱小鸡、布料和异国干肉,另一些人则把一箱箱废金属运走。
“你恐怕不能换一名战士给我吧?”等候交割的过程中,乌斯提姆问。
“恐怕不能卖给外人。”
“可你们曾经卖给我一个……”
“那是将近七年前的事了!”塞雷什笑道,“你到现在还问!”
“你不明白他为我带来了什么。”乌斯提姆说,“而且几乎是白送的!”
“他是无真奴,”塞雷什耸耸肩,“一文不值。你强迫我接受了某种形式的交易,但坦白说,我最后只能把你给的东西扔进河里。我不能为一个无真奴收钱。”
“好吧,我想这也不能算失礼。”乌斯提姆抚着下巴说,“但如果还有这种奴隶,请告诉我,那么好的仆人我从未遇到过,把他卖掉后,我后悔至今。”
“我会记在心上,朋友。”塞雷什说,“但我想不太可能有另一个了。”他的表情迷离起来,“实际上,我希望别再有第二个……”
完成交割后,两人再次握手,随后乌斯提姆向那位农民鞠躬致意。莱丝也依样画瓢,换来塞雷什和他若干同伴赞许的笑容,他们还用深族语低声交谈了几句。
如此漫长、乏味的旅途,只为如此短暂的交易。但乌斯提姆说得对,到了东方,这些鸡崽能换好多润石。
“你学到了什么?”返回领头那辆货车途中,乌斯提姆问她。
“深族人怪怪的。”
“不是怪,”乌斯提姆反驳,但语气并不严厉。他似乎从来都不会严厉,“他们只是不太一样,孩子。怪是指行为反常,塞雷什那类人绝对称不上反常,倒是有点儿太一成不变。外部世界一直在变化,但深族似乎下定决心要保持本来面目。我曾向他们兜售法器,他们却觉得那东西没有价值,或许是觉得太邪门,不,也许是太神圣了,所以不能用。”
“神圣和邪门差别可大了,老师。”
“对,”他说,“但在深国,两者往往难以区分。不管怎么说,你究竟学到了什么?”
“他们喜欢自谦自贬,就像赫达孜人喜欢自吹自擂。”她说,“他们交易时彼此不厌其烦地声明自己的货物多么不值一文,我觉得很奇怪,但这也许就是他们讨价还价的方式。”
他的脸笑开了花:“你比跟我来过这里的半数男子都要聪明。用心听着,这是你今天的收获:永远别试图欺骗深族。要坦诚,要说出真相,如有可能,尽量贬低自己的货品。这会让他们喜欢上你,也会让他们乐意掏钱。”
她点点头。两人来到车旁,他取出一口怪模怪样的小罐。“来,”他说,“拿把小刀,挖点草放进去,一定要挖深一些,多带些土。这种植物没土不能活。”
“为什么?”她用手指挤挤鼻子,接过罐头。
“因为,”他说,“你要学着照料这种草。我想让它留在你身边,直到你不觉得它奇怪为止。”
“可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那可以让你成为更好的商人。”他说。
她眉头一皱。他非得成天如此古怪吗?也许这是他能和深族人做成好生意的原因——所有泰勒拿人中找不出第二个,因为他和那些人一样古怪。
她按老师的吩咐去挖草,毕竟抱怨也是白费劲。不过她先取出一副破破烂烂的手套,还卷起了袖子。她可不想为一罐呆头呆脑、傻里傻气、像对着墙发愣的笨蛋般的青草毁了一条好裙子。
就这样吧。
  1. 收徒传授经商之术的泰勒拿商人的称呼。——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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