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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曲:I-3 无知的荣耀

深国无真奴、瓦拉诺之孙泽斯,坐在某家酒馆的木地板上,棕色的裤子慢慢被谷瓜麦啤浸透。
他的衣衫肮脏破旧,远不似五年前刺杀阿勒斯卡国王时那一身素雅白服。
他耷拉着脑袋,两手放在腿上,没有携带武器。他好几年没召唤碎瑛刃了,没洗澡的日子也一样长,但他安之若素。看起来像个渣滓,人们就会以对待渣滓的方式对待他,没人会叫渣滓去当杀手。
“这么说,你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坐在桌旁的一名矿工问。此人的打扮比泽斯好不了多少,皮肤也一样满是污垢灰尘,几乎分不清哪是衣服、哪是皮肤。桌旁共有四人,一人拿着一口陶杯。屋子里有股泥土和汗液的气味,天花板很低,墙面上开了几个窄孔权当窗户,而且只有背风面才有。桌面木板中间已经开裂,用几根皮带绑着,看起来很不牢靠。
图克——泽斯目前的主人——把杯子往桌上一放,那块地方的桌板是斜的,在他手臂的重量下开始下陷,“那是,肯定听话。嗨,克普,看着我。”
泽斯抬起头。在巴甫兰德方言里,“克普”是指小鬼。泽斯习惯了这类蔑称。尽管已三十五岁——成为无真奴也有七个年头——他们那一族人又大又圆的眼睛、矮小的体型和容易秃顶的体质使得东方人总是把他们看作小孩。
“站起来。”图克说。
泽斯照做。
“跳几下。”
泽斯遵从。
“把通恩的啤酒倒到自己头上。”
泽斯伸手去拿杯子。
“嘿!”通恩把酒杯挪近身前,“现在不成!我还没喝完呢!”
“要是你喝完了,”图克说,“他哪儿来啤酒倒,哪儿来啊?”
“让他整点儿别的,图克。”通恩抱怨。
“成。”图克拔出靴子里的匕首,扔给泽斯,“克普,在你手臂上割一刀。”
“图克……”另一个总是在抽鼻子的人说,“这不太好吧,你知道的。”他叫阿马克。
图克没有收回命令,所以泽斯照办了,他拿起匕首,划破手臂的皮肉,鲜血渗出来,染红了肮脏的刀刃。
“割开你的喉咙。”图克说。
“喂,图克!”阿马克站了起来,“我不能——”
“噢,别废话,”图克说。其他桌上的几波人现在也转头来看热闹。“你们瞧着吧。克普,割自己的喉咙。”
“我不能终结自己的生命。”泽斯用巴甫兰德语轻声说,“作为无真奴,我不能品尝亲手给自己带来死亡的滋味,这种煎熬是我的命运。”
阿马克一屁股坐回去,显得有些局促。
“尘埃之母在上,”通恩说,“他一直这么说话?”
“怎么说话?”图克拿起大杯猛灌一口黄汤。
“文绉绉,细声细气,还很体面。就像光眼种。”
“是啊,”图克说,“他跟奴隶差不多,哦,应该说比奴隶更好。他是深族人,不会逃跑、不会顶嘴,安分得很,又不用付他钱。他也像仆族,但比仆族聪明,我看值不少球币。”他扫了一眼众人,“我能带他下矿,一起干活,把他的报酬捞进腰包。他会替你干你不想干的差事,扫扫厕所、刷刷墙啥的,用场可多了。”
“那你怎么遇上他的?”有人摸着下巴问。图克是个四处找活儿的流动工,在一座座镇子间辗转,向众人展示泽斯这个宝贝是他迅速交上朋友的众多法门之一。
“哦,这里头倒有个故事。”图克说,“以前啊,我在南部山区一带旅行,嗯,有那么一次,我听到古怪的声音,鬼哭狼号,你们懂的。那可不是啥风,对对,然后……”
这故事是彻头彻尾的瞎话;泽斯之前的主人——附近村子的一名农夫——用泽斯换了一袋种子。把泽斯卖给农夫的则是个旅行商人,他又是凭一场出老千的赌博从一名修鞋匠手里搞来他的。在修鞋匠之前他还经手过几十个主人。
起先,这些暗眼种平民很享受拥有他的新鲜感。
对大部分人来说,奴隶实在太贵,仆族更负担不起。所以,能有像泽斯这样的人拿来使唤确实非常新鲜。他可以打扫地板、锯木头、帮手农活、扛重物。有些人待他不错,有些人则不然。
但他们总会把他打发走。
也许他们能隐隐感觉到真相——他身上有不得了的本事,大到他们不敢用。拥有自己的奴隶是一回事,但如果那个奴隶有光眼种一般的谈吐,知道得比你还多呢?这使他们很不自在。
泽斯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试图隐去身上的高贵气质。对他来说,这非常困难,也许根本不可能。如果知道这个为他们倒夜壶的人是个碎瑛武士,能使用飓能,几乎相当于远古的光辉骑士中的风行骑士,他们会说什么?当他召唤碎瑛刃,那双墨绿色眼睛会变成苍蓝色——几乎闪闪发光,那是碎瑛刃带来的独特效应。
他们最好永远别发现。一身绝世本领被荒废是泽斯的荣幸,被喝令打扫或挖土而非杀戮,这样的日子,每一天都是一场胜利。五年前那一晚依旧萦绕在他脑海中。之前,他也曾被命令杀人——但总是暗中进行,悄然无声,从未收到过如此别有用心的可怕指令。
杀掉国王,毁灭国王,抵抗者格杀勿论。你的所作所为要有人见证。留下受伤的活口……
“……就在那时,他发誓服侍我一辈子,”图克讲完了故事,“打那以后,他一直跟着我。”
听众转头看着泽斯。“是的,”他按事先得到的命令说,“字字属实。”
图克笑了。他没有为泽斯感到不安,显然,他觉得泽斯服从他没什么不自然的。这样看来,也许他把泽斯留在身边的时间会比其他主人更长。
“好啦,”图克说,“我得走了,明儿要起早。还有很多地方要看,很多没见识过的路要走……”
他喜欢以见多识广的旅行者自居,但就泽斯所知,他只在一片地区打转。这一带有很多小矿场,因此有很多小村庄。图克几年前可能来过这个村子,但矿上有很多流动工,所以不太会有人记得他,除非是有人记得他那些不着边际的吹牛。
不管着不着边际,其他矿工似乎没听过瘾,催促他接着讲,还送他一杯酒水。他推辞了两下,便同意了。
泽斯静静地盘腿坐着,血顺着手臂往下淌。逃离塔冠城当晚,仆族智者漫不经心地丢掉了泽斯的誓约石,他们是否知道这么做给他带来了什么样的命运?受其约束,泽斯设法找回了它,然后站在路旁,不知会不会被士兵认出和处决——他希望被人认出和处决——直到一名过路的商人有心上前来询问。当时泽斯身上只剩下一根缠腰带,荣誉感迫使他丢弃白衣,以免被人轻易认出。他必须保住自己的性命,才好继续受苦。
简单地说明情况——不包括自己的罪行——后,泽斯上了商人的马车,坐在车厢后部。那名叫阿瓦多的商人相当聪明,料到国王的死会使异乡人处境恶劣,急忙赶回雅克维德,却一直不知杀死迦维拉尔的凶手成了自己的仆人。
阿勒斯卡人没有发动搜查。他们认定,这个无耻的“白衣刺客”和仆族智者一同逃了,他们期望能在破碎平原上找到他。
终于,矿工们对舌头越来越不利索的图克感到厌烦,于是向他道别,不理会他明目张胆的暗示——再请他喝上一杯,他就会说出自己最了不起的经历:亲眼见到夜妖,还偷走一颗在夜里绽放黑光的晶球。那个故事总是令泽斯不舒服,让他想起迦维拉尔给他的那颗古怪的黑晶球。他把这颗怪石小心地藏在雅克维德。他不知那是什么东西,但不想冒险带在身上,因为有可能被某个主人夺走。
眼见再没人请客,心有不甘的图克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冲泽斯挥挥手,让他随自己一同离开酒馆。外面的街道黑糊糊的。这个名叫铁威的村子有一片像模像样的中心广场、几百户民宅和三家酒馆。在巴甫兰德——整片大陆最无人问津的小地方,紧邻北面的吃角族群峰——这等规模可算是大都会了。巴甫兰德理论上属于雅克维德,但雅克维德的轩亲王根本不愿过问这里。
在街上,泽斯跟着主人,走向一片略破败的街区。图克没几个钱,镇上漂亮的、哪怕是像样的地方,他都住不起。泽斯回头眺望,希望月亮三姐妹中的二姐——东方人称做诺梦——已经升起,好给他们一点亮光。
醉醺醺的图克一步三晃,突然当街躺倒。泽斯叹了口气。把主人扛到床上的经历对他而言不是第一次了。他跪下,想把图克扶起来。
他的动作凝固了。一汪温热的液体在主人身下聚积。他这才注意到图克脖子上插着一把匕首。
泽斯瞬间警觉起来。与此同时,周围小巷里钻出一群强盗。其中一人扬起手,手中的匕首反射着星光,准备掷向泽斯。他浑身一紧。图克的口袋里有一些注了飓光的润石,可以拿来应急。
“等等。”有个强盗小声说。
持匕首的人停下了。另一人凑近打量泽斯,“他是深族,连只飓虫都不会踩。”
其余人将尸体拖进巷子。持匕首的人再次举起兵器:“可他会乱喊乱叫。”
“那怎么到现在都没叫?我告诉你了,他们坏不了事,他们跟仆族差不多,还可以卖钱。”
“没准儿真是,”另一个人说,“他吓坏了,你们瞧。”
“过来。”先前开口的强盗向泽斯招招手。
他听命走进小巷,巷子里突然亮了起来,因为其他强盗翻开了图克的口袋。
“克勒克在上,”有个人说,“白忙活一场。才几个齐普、两个马克,没见着一个布罗姆。”
“没听我说吗?”最先说话的那人又道,“我们能把他当奴隶卖。深族可是挺抢手的仆人。”
“他还是个小鬼。”
“扯淡。他们看起来都这样。嘿,这是什么?”那人从清点润石的同伴手里抢过一颗个头不小、闪闪发光的石球。看起来很普通,只是一块简单的石头,嵌着几片石晶,一侧有着锈迹斑斑的铁纹。“这是啥玩意儿?”
“不值钱的玩意儿。”一人说。
“我必须告诉您,”泽斯平静地说,“您握着我的誓约石。只要它在您掌握之下,您就是我的主人。”
“这算咋回事?”有个强盗起身问。
拿着誓约石的强盗收拢五指,攥住石头,戒备地扫了其他人一眼,又转回来看泽斯:“你的主人?这到底是啥意思?说清楚点儿。”
“我必须遵从您,”泽斯说,“遵从一切,除了要我自杀的命令。”命他交出或放弃碎瑛刃也是不行的,但此刻没必要说出来。
“你会服从我?”强盗说,“也就是说,我说啥你做啥?”
“正是。”
“不管我说啥?”
泽斯闭上眼,“正是。”
“好吧,这不挺有趣吗,”那人道,“相当有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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