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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样的一个麻烦

  「仓鼠,我要仓鼠!」

  当我在公园一角盯着远方,等待目标人物经过时,我左方的一群臭小孩中,一个衣着光鲜、一头鬈发的六、七岁小男孩正在闹别扭,扯着他面前的小丑的衣袖不放。

  不好,我又分心了。

  为了杀死目标,我逢周末都会到这公园监视,至今已有两个多月。很多人认为杀手杀害猎物只需要一瞬间,扣下扳机不过是动动指头的简单动作,他们却不知道,杀人的部署比杀人复杂一百倍。如何知道下手的最佳时机?如何确认目标疏于防范?如何肯定完事后能成功逃走?如何避免留下证据,被警方追查?光是掌握目标人物的行踪,便得花上一、两个月的时间。

  这就是真正的专业。

  我干这行干了三年,算是小有名气。毕竟我的业绩理想,开业至今从未失手,而且擅长将受害者伪装成死于意外,客户们相当满意。

  这都是因为三年前我突然得到了奇异的杀人能力。

  「仓鼠!我要的是仓鼠,不是小白兔!」

  旁边的小鬼还在闹,吵得我无法专心监视。

  公园里似乎有什么企业在办宣传活动,水池旁有四、五个小吃摊,附近还有几名杂耍表演者,以及逗小孩子的小丑。我左方七、八公尺外站着一个打扮成小丑的青年,他戴着绿色的假发,鼻上夹着一个典型的红色圆球,不断从口袋掏出长条形的彩色气球,一边把它们吹胀,一边扭成不同形状的气球动物,送给面前的小孩。

  「对不起喔,我不会弄仓鼠。你看,小白兔不是一样很可爱吗?」那小丑拿着一只刚弄好的气球白兔,递到那麻烦的胖小子面前。

  「我不要白兔!我要仓鼠,仓鼠!」

  小丑脸上堆着难看的笑容。我想,这一刻他巴不得把这死小孩的脖子扭断吧。

  事实上,这小鬼一直在大吵大嚷,阻碍我的工作,我也很想干掉他。反正我只要碰一碰他,就能让他死于非命。

  三年前,我还在一间派对统筹公司当小职员时,无意间杀死了混账老板。当时他戳着我的额头,破口大骂,喷得我一脸口水。我对他的责骂充耳不闻,幻想着他死亡的样子,他竟然一如我的想象,在我们一群同事面前暴毙,永远住口了。

  我当时的工作就是在派对上扭气球动物,而老板的死状,就像充气的气球动物,头颅胀大,脖子扭转半圈。跟我想象中死法一模一样。

  真教人心情畅快啊。

  后来,我发觉自己身上流动着一股不可思议的力量。只要触碰到对方的皮肤,我就能输入指令,让对方变成我幻想中的气球模样。因为老板用手指抵着我的额头,我的念力经过他的指头传进他的身体,于是他就这样怪异地死去。

  他痛苦挣扎的样子,实在很逗趣。你可以想象一个人腮帮子慢慢胀大、眼珠凸出、血管浮现、头颅渐渐变成圆滚滚的形状,脖子再「喀擦」一声扭断的情景吗?简直就像魔术表演出包,魔术师不小心把女助手锯成两半那么有趣啊。

  我之后用小动物做了很多实验,测试自己的异能,得到三点结论。

  一、只要是活着的生物,接触皮肤就能输入指令,让目标身体部分或内脏器官充气、膨胀或扭曲。

  二、可以指定延迟发动的时间。

  三、一旦输入指令,即使对方在发动时间前死亡,能力仍会在尸体上发动。

  虽然还有些细节上的限制──例如一旦完成输入指令就不能改动或以新指令盖过──但这种异能真是超乎想象。拥有这么优秀的能力,我不好好利用实在太浪费了。

  于是我改行当起杀手。

  我可以让目标人物的心脏动脉在特定的时间充气,阻碍血液循环导致心肌梗塞,旁人看来只会以为是心脏病发;我也可以扭断目标的颈椎,让他在驾驶时出事,鉴识人员只会以为颈骨折断是撞车后的致死原因,不会料到是反过来,因为颈骨突然扭断导致失事。

  最重要的,是我可以在「意外」发生前远离现场,只要输入「两个钟头后发动」的指令,便神不知鬼不觉。

  唯一的工夫是要找寻「触碰目标」的机会。

  这也是我正在准备的前置工作,这两个多月的部署,就是为了那一刻。

  这次的目标人物有点难缠,他是位知名的公众人物。虽然我能在不知不觉间下指令,一般人都不会把「早上跟陌生人握手」和「晚上心脏病发」联想起来,但我仍要确保自己的样貌不被留意,将自己的行踪彻底消去。

  小心驶得万年船,我只是拥有将人变成气球的异能,并非刀枪不入。以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来说,我的体能更是标准以下,即使没有超级英雄跟我作对,光是戴上头盔、面罩和手套的老警察便足以将我制伏。

  这次的工作没有委托人,我纯粹是为了自己而决定干掉对方。最近是淡季──信不信由你,委托杀人也有淡旺季之分──所以这阵子我可以处理一些杂务。我要下手并不是因为憎恨这家伙,只是因为他造成我相当大的麻烦,如果不早日将他解决……

  「我要仓鼠!仓鼠,仓鼠──」

  妈的。

  我按捺不住,从木长椅站起来,走到那群小孩身后。

  「啪。」

  我把手放在那个「仓鼠小鬼」的肩头上。他停止叫嚷,回过身子抬头看着我,露出一副鸟样。

  「给我你手上的。」我没理会小鬼,向绿发小丑说。小丑手上拿着一条刚吹了气的长条状黄色气球。

  小丑似乎搞不清楚状况,但他仍依我所说,把气球递给我。我熟练地把气球扭成数节,然后把它们交迭打结,最后向小丑讨过马克笔,在气球上点上两点当作眼睛。

  「仓鼠。」我把气球仓鼠塞给那个麻烦的胖小子。

  「好耶,是仓鼠!」死小孩心花怒放,连「谢谢」也没说,接过那只一脸蠢样的仓鼠。

  「你可不可以去远一点的地方工作?太吵会打扰到其他人。」我把马克笔还给小丑,说道。

  「啊……抱歉,没问题。谢谢您。」小丑搔搔头,露出尴尬的表情。「小朋友,我们到那边去好不好?」

  连气球仓鼠也弄不好的无能小丑,带着那群死小孩往水池走过去。刚才我是很想干掉那小鬼的,可是我知道那样做于事无补──如果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当场弄死他,我便会暴露身分,我才不会笨到去干这种惹麻烦的事情;如果我让他在数十分钟后死去,我还得多忍受数十分钟的噪音,对情况没有半点帮助。最简单的做法是满足他的愿望,并且让小丑离开我附近。

  宁静的公园真好。我回到木长椅,把视线放在远方。五分钟后,目标人物准时经过,他穿着白色的运动服,沿着公园的跑道从东面往西跑去。有一名女性跟他并肩慢跑,从跑姿可以看出两人是结伴来运动的。他习惯在公园水池旁休息两、三分钟,喝点水,和同伴聊几句,然后继续往公园的另一方跑去。根据我这两个月以来的观察,这家伙每个礼拜六早上都会到这公园跑步,而他的女伴则是隔星期出现。换言之,下一个星期他便会落单──那是下手的良机。

  几分钟后,他们两人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我瞥了手表一眼,在记事本写下时间,看样子我已掌握目标的时间表。下个礼拜便是动手的最佳时机,万一出问题的话,我还有两个后备方案。准备完成了。

  我阖上记事本,满意地伸一个懒腰。正要回家之际,那个鬈发的仓鼠小子跑到我跟前,他手上除了我弄给他的气球仓鼠外,还有另一根长条形的气球。

  「叔叔,你可以给我多弄一只仓鼠吗?」

  贪得无厌的小鬼。唉,我就当一次好人吧。

  我接过气球,纯熟地把它扭成仓鼠的样子。

  「给你。」我把气球递过去。

  「咦……这是仓鼠?」小鬼接过气球,奇怪地问。

  「对啊。」

  「为什么头的样子不一样?」

  我这次弄的气球仓鼠只有半个头,脑袋陷了半边下去。

  「小朋友,你没有养过仓鼠吧?」

  「没有,妈妈不准我养,所以我想要气球仓鼠。」小鬼说:「我想要一对仓鼠,让牠们住在一起当好朋友,牠们还会一起吃向日葵种子、一起冒险呢!」

  这小鬼八成是卡通看得太多了。

  「仓鼠不能一起住的。」

  「咦?」

  「仓鼠住在一起,会吃掉对方的。」

  小鬼瞪大眼睛,诧异地看着我。

  「我曾饲养过仓鼠,把几只放在一个笼子里。」我直视着小鬼双眼,以平稳的声调说:「有天早上醒来,我发觉笼子里除了体型最大的那一只外,其他统统死了,而那只大仓鼠满嘴血红,还侧着头,对我装出一副很可爱的样子。」

  小鬼的表情僵住,露出惶恐的眼神。

  「那些死去的仓鼠有够惨的,我记得有只头颅被削去一半,血肉模糊,真不知道活下来的那只用了什么方法把颅骨咬掉……死去的那只就跟你现在手上拿着的一样,脑袋没了半边,连眼珠也掉了出来,混在饲料当中──」

  「哇!」

  小鬼哇的一声,丢下气球仓鼠,头也不回地哭着跑走。我真是个烂好人啊,不但没有干掉这找麻烦的死小孩,还教导他「仓鼠要分开养」的冷知识,以免他将来傻乎乎地把仓鼠关在同一个笼子里,早上起来看到那精采刺激的血腥场面,留下童年阴影。骨子里我其实是个喜欢小孩的老好人吧?

  我拾起两只气球仓鼠,掏出原子笔,啪啪两声,把它们刺破。

  ❖

  我驾着车子,回到住处。

  自从转职当杀手──呃,我喜欢自称为「麻烦消除顾问」──我就舍弃过去的一切,包括居所、名字、身分,甚至容貌。我没有家人,也没有朋友,要从本来的环境中消失,比想象中容易。我委托整形医师替我换一副新面孔,利用一些地下门路获得好几个虚构的户籍和伪造的身分。说起来,我没料到原来最困难的是找一个栖身之处。为了掩人耳目,我辗转住过三个地点,直到一年半前才找到现在的住所。

  我家是一栋独栋的单层平房,位于郊区。附近的居民很少,沿路不到十户,还有好些空房子。最近的便利商店要走差不多半小时,是一个非常平静的社区……虽然我不知道人这么少到底能不能称为「社区」。听说这儿的治安不错,即使位置偏僻,多年来也鲜有盗窃行劫之事,顶多只有发生住户失踪落跑,让房东老头碎碎念的小事件。

  这一带的独栋房子都属于一位将近七十岁的老伯,据说他二十年前靠股票赚了不少,于是一口气把附近的土地和平房买下来,当作退休后的居所,收取的租金便作为生活费。由于交通不便,这儿的住客不多,但老头不愁没钱用,所以他不在意住户的多寡。

  这条路分成两段,一段比较接近大路的公车站,有六、七栋房子;另一段则靠近小山丘,只有四栋,其中外墙漆成黄色和绿色的两栋是空屋,白色的一栋是房东的家,蓝色的一栋便是我现在的住所。这种荒凉的环境正好适合我这种想逃避目光的人居住,我甚至猜想其他住户是否跟我一样是同路人。当年那个失踪的住客说不定是混黑道的,为了避风头所以躲到这儿,最后暴露行踪不得不逃跑。

  当然,我不会笨得向房东老头说明自己的身分。我租屋时他问我的职业,我便回答「资讯科技」,再祭出一堆IT名词,说自己是SOHO族之类,他就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这样子,即使我没有正常的上下班时间他也不会怀疑。

  我把车子停在家门前,瞧瞧手表,时间是上午十一点十三分。刚下车,我又闻到那股恶心的气味。房东老头近几个月好像迷上了中药保健,每天都在庭园用炭炉煎药,就算他的家跟这儿距离差不多五十公尺,难闻的中药材味道仍飘散在空气中,传到我这边来。那种苦涩的气味令我有点抓狂,再这样下去,难保有天我会失去理智,动手把老头变成一只气球老狗。

  我赶紧回到家里,关好门窗,打开空调,还好室内的气味没有那么强烈,那味道几乎让我失去食欲。我打开冰箱,决定弄点咖哩当中饭。

  吃过午餐,我倒了一杯哥伦比亚咖啡,打开笔记型电脑,整理着工作所需的资料。万一下星期六的行动失败,我便要执行第二方案,利用对方出席演讲的场合接近。演讲比公园更容易下手,但现场有大量记者,我不喜欢留下任何影像纪录。演讲的日期是下个月的八号……

  就在我拿起杯子、正要啜一口咖啡的时候,屋外传来嘈杂的引擎声。

  奇怪了,房东老头没有车子,邮差也只骑机车──难道邮差把他的速克达换成哈雷了?而且邮差星期六也工作吗?

  我打开大门,刺鼻的药材味仍残留在空气中,放眼一看,只见一辆货车停在我家对面那栋黄色的空房子前方,几名穿制服的工人正把瓦楞纸箱搬进屋里。房东老头站在货车旁,跟一个戴棕色框眼镜、穿白色短袖T恤的男人交谈着,两人有说有笑。

  房东老头看到我,笑着招招手,示意我走过去。我拿着咖啡杯,一边打量着那陌生的男人,一边缓缓地走到他们身边。

  「马先生,这位是新房客林先生,他今天刚搬进来。」房东老头愉快地说。我当然不是姓「马」,那只是用来掩饰身分的假名之一。

  「马先生您好,小姓林,叫我凯文就可以了。」凯文伸出右手,碰巧我右手握着杯子,只好狼狈地改用左手拿杯,跟他握手。

  「您好。」我微笑着点点头。

  「林先生跟你一样,是什么SOHO族的哪。」房东老头搭腔说。

  「您也是搞网路的?」我问。

  「不,我是平面设计师,平时利用网路接工作,可以在家办公。」凯文伸出拇指,指了指他身后的房子。

  我暗地里松一口气。虽然我没表现出来,但我有一点担心,万一他真的从事资讯科技,继续谈下去我可能会露馅。为了这个虚构的身分,我学习了好些IT工作所需的知识,不过我不敢肯定能瞒过一位真正的IT专业人士。

  看来我要好好进修一下。

  「你们这些SOHO族的,都喜欢僻静的房子,我在公车站那边的公寓你们偏不选,真是奇怪。」房东说。

  「这边晚上比较清静,更好集中精神工作。」凯文笑着回答,「房东先生,您不用担心我会吵到您。」

  「我倒是无所谓,随你们喜欢喽……哎,我忘记我的祛风除湿药汤了,要趁热喝,你们年轻人先慢慢聊哪。」

  房东老头扬扬手,往他的房子走去。这段路微微弯曲,我们站在这儿,只看到房东家庭园的一角,其余部分被树丛遮蔽。

  「马先生在这儿住很久了吗?」姓林的家伙问。

  「一年多吧。」我装出亲切的笑容,「环境不错,只是房东煮药材有点难闻。」

  「药材什么我倒不介意,」他摸了摸鼻子,「这儿会不会有什么人经过?我最讨厌吵闹的人声车声。」

  「几乎没有,这边走过去就只有上山的小路,不过一般的登山客也不会来这边;山后有行车的马路和远足小径,他们会选那边。附近有一些野猫野狗,偶尔还有一些松鼠野兔之类。其实山丘上的风景很美,可以远眺市区,有时我会到那边走走。」

  「啊,这样子我也要去走一趟看看。」他张口微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马先生有没有听过有财团打算收购这附近的土地来发展?」

  「哦,是吗?」

  「我在找房子时听到这消息,不过我想未必成事,所以还是决定租下这里。好像说生力集团的执行长想把这儿改建成附设饭店的高尔夫球场。」

  「生力近年的财政好像有点困难,很难动用一大笔资金来发展吧。」我将从报纸读到的新闻复述一次。

  「对,我想也是空谈。」

  就在我们闲聊社会景气时,一名搬运工人走过来,跟凯文说:「林先生,所有箱子已经搬好了,请您清点一下然后在单据上签名。」

  「我不打扰您了。」终于有机会逃走,我连忙说道。老实说,跟邻居打交道真是有够无聊的,装成友善的邻居更是非常累人。

  「过一、两天待我整顿好后,请您过来喝杯咖啡。」凯文再次露出亲切的笑容。

  我不置可否,给他回报一个连我自己也作呕的虚假微笑。回到房子后,我把冷掉的咖啡倒掉,启动咖啡机重新煮一杯新鲜香浓的哥伦比亚咖啡。今天早上先是遇上一个死小孩,回家时又闻到该死的中药味,下午更要装好人跟陌生人打招呼,真是糟糕透顶的周末啊。

  真想上山找些野猫野狗、松鼠野兔发泄一下,把牠们的四肢扭断、肚子充气,欣赏牠们受折磨而死的样子。别弄错,我可不是特别喜欢滥杀无辜,利用异能干掉小动物的目的只是练习,毕竟杀人的机会不多,我得时刻确定我的能力不会出错嘛。

  当然,看着那些本来狂吠的野狗,以及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的松鼠,突然在搞不懂的情况下倒地,一边挣扎一边扭曲成滑稽的模样,或多或少总有点快感吧。

  ❖

  星期一早上我约了仲介人见面,看看有没有委托。我的生意大部分是他介绍的,通常是他主动联络我,不过这星期实在闷得发慌,除了周六即将完结的私事外,之后完全没有预定计画。我真的不是个嗜血的杀人魔,只是百无聊赖的生活实在太枯燥。人们不是常常说「工作中的男人才会显出光芒」吗?

  「没有啦,我都说有委托自然会找你。」车厢里,坐在我旁边的仲介人说。

  「真的什么也没有?你不会把客户介绍给其他同行了吧?」

  「真的没有啦!你也知道现在是淡季,就算你免费提供服务也没有人光顾啊。」

  「虽然我一向把目标伪装成意外致死,不过如果客户有需求,我也可以提供更多的服务喔!就算要我把目标炸死也没有问题!」

  「你开始碰炸药了?这不像你的作风啊?」

  「嗯,身为专业人士,总要让自己不断进步,因应市场需求嘛。」我敷衍地答道。

  虽然仲介人跟我相熟,但连他也不知道我的超能力。他一直以为我是个用毒高手,可以让目标人物在指定时间毒发身亡,就算CSI影集里的一众专家从电视跑出来,也肯定束手无策,检查不出痕迹。至于把目标炸死云云,则是我早前发现的技术,我只要让目标身体在零点一秒之内充气数千至一万倍,就能让对方像过度充气的气球一样,炸成碎片,变成人肉炸弹。我拿一只老狗做实验时,还差点走避不及,弄伤自己呢。

  不过说实在的,我不大喜欢这种高调的杀人方法。

  跟仲介人告别后,我驾车回到住所前。一打开车门,药材味扑鼻而来。最近老头煎药的次数实在太频繁了,从一星期一次变成一星期三次,再由一星期三次变成一星期七次,真教人难受。他的风湿痛有这么严重吗?不如让我做好心,帮他来个「永久解脱」吧?

  「砰!」

  忽然传来一声巨响,声音是从老头房子那边传来。我好奇地走过去看看,只见老头弯着腰,揉着屁股,在庭园中收拾着地上的木头碎块。

  「房东先生,怎么了?」我隔着栏栅问道。

  「哎,马先生,」老头皱着眉,说:「刚才我爬梯子换外墙的灯泡,没想到他妈的老旧梯子突然断裂,摔得我半死。」

  老头的房子比我们的多建一层,据说是七、八年前特意把整栋拆掉重建的。当时老头好像想叫儿子和媳妇一家回来住,不过后来因事告吹了。

  我抬头望向外墙上一个灯座,上面的灯泡已经破掉了。

  「我来替您收拾吧。」我打开栏栅上的闸门,走进去,扮演着亲切邻居的角色──即使那个传出恶臭的药壶就在不远处。

  「呵,真是麻烦你了。」老头老实不客气,连推辞的客套话也省掉。

  我拾起木梯的碎片时,药材味从鼻孔跑进我的脑袋,不断地跟我说:「老头嗝屁了就不用闻了喔。」我看着手上的破片,心想如果刚才老头摔得重一点,就根本不用劳烦我动手……

  啊,不好。要忍耐一下,我是个有理智的人嘛。

  「咦,房东先生,马先生,你们在干什么?」一个爽朗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穿着黄色POLO衫的林凯文站在栏栅外跟我们打招呼。

  「甭提了!天杀的梯子……」老头瘫在躺椅上,碎碎念道。

  「他换灯泡的时候,木梯断了。」我插嘴说。

  「啊,房东先生您有没有受伤?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我可以载您一程。」凯文一脸关心的神色。哼,这个世上才没有这么亲切的家伙,这一定是装出来的吧。

  「谢啦,不过老骨头,摔不死,不用去医院这么劳师动众。以前我当兵时……」就像按下开关似的,老头一口气开始话说当年。

  我赶快把断掉的木梯收拾好,希望早点逃离这场疲劳轰炸。我怕我多待一刻,真的会按捺不住,动手将喋喋不休的房东老头解决掉。

  「我今天不会外出,如果您要我帮忙的话,尽管开口。」临走前我特意说道。

  「安啦,我虽然有点风湿病,但身子还壮得很,就算从二楼摔下来也不会有事……」老头拍一下胸口,一副得意的样子。

  跟两人告别后,我回到家中,把椅子搬到大门旁的窗子前,放下窗帘,透过缝隙查看外面的情景。

  十分钟后,凯文回到他的住所,接下来整整三个钟头外面的景色毫无变化。在下午四点左右,老头骑着自行车经过,一个小时后他骑着车回来,篮子里放了一个塑胶袋,大概又是中药材。直到黄昏也没有其他动静,窗外就像按下暂停的录影带画面,整个下午就只有这么乏善可陈的两、三件小事。

  也许因为没有工作,我才会胡思乱想,干这种无聊事。虽然我得承认,比起杀人的一瞬间、把目标变成气球的一剎那,我觉得能够做出长时间的部署更能显出我的专业,并且为此感到自豪。

  我从容地拉开椅子,离开窗前,走进厕所。

  憋了一整个下午,我的膀胱也要变成气球了。

  这是专业──我才不是无聊到特意憋尿憋老半天喔。

  ❖

  「妈的,谁把我的药壶打翻啦!靠!」

  星期四早上十点左右,我刚从山丘那边回来,才踏进自家的园子便听到房东老头大声嚷嚷。

  「房东先生,怎么了?」我再次充当友善的邻居,走到老头的屋子外。凯文似乎也听到老头的叫嚷,跟我一前一后来到栏栅前。

  「天杀的,不过上个厕所,转眼我的药壶就被打翻了。」庭园中小巧的炭炉里仍冒着熊熊火光,可是上面的药壶如今却碎成两半,躺在地上,深褐色的药汤和药渣流满一地,冒出苦涩的气味。老头狐疑地看着我们,这儿平时没有陌生人路过,他怀疑是我们干的也很正常。

  「我刚才经过还看到药壶好好的,」我指了指山丘的方向,说:「是不是有野猫野狗闯进来把药壶碰翻了?」

  「野狗?」老头的表情稍稍转变。

  「说不定是猴子,我家种了几棵草莓,果实都少了。」我补上一句。

  「山上有猴子吗?」凯文问。

  我耸耸肩。

  「妈的哪……唉,连药壶都破了,今天怎么煎药……」老头自顾自地骂道。

  「房东先生,别怪我多事,」我说,「其实我觉得您煎药的味道很刺鼻,搞不好野猴讨厌那气味所以打翻药壶。我看您还是放在室内煎药较好。」

  「是这样吗?」老头搔搔头说:「人家说用炭炉煎药最好,但室内烧炭好像有点危险,我还是改用瓦斯好了……」

  「究竟您煎的是什么药?」我好奇问道。

  「就是黄柏、甘草、苍朮、威灵仙之类的活血祛风的药材啦,服过之后真的很有效。」老头笑着说:「你想要的话我可以写药方给你……或者你问林先生拿也行。」

  「问他?」我望向站在我身旁的凯文。

  「我前天问过房东先生,碰巧我有一位长辈也患风湿病,所以他写了药方给我。我抄了一份,您要吗?」

  「不,我只是好奇问问罢了,待我二、三十年后患风湿再问你们吧。」我笑着回答。

  我和凯文离开房东的家。回到家门前,凯文说:「刚才您说经过房东的家,您之前上山吗?」

  我怔了一怔。

  「是啊,我说过我有时会上山走走,看看风景,做做运动。」

  凯文点点,跟我挥手话别,回到房子里。

  我想,我不能告诉他我平时上山是为了找小动物做实验,让牠们心肌梗塞、骨折、内脏充气破裂,寻找更有效率的杀人方法吧?

  正如我不能跟老头说,趁他上大号时偷偷打翻药壶的人是我。

  我要继续饰演「友善的宅男邻居」这角色嘛。

  回到家里,我再次坐在大门旁的窗前,盯着门外的动静。我愈来愈后悔把杀人的时间订在周六,等待的期间令我有点坐立不安。幸好今天已经星期四了,只要多熬两天,麻烦便会解决掉。

  星期五黄昏,凯文来按我家的门铃。门铃没有响,但我在窗前待着,看得一清二楚。

  「叩叩。」

  他改用敲的了。

  我打开大门,装出微笑。「哦,是凯文?什么事?」

  「马先生,您的门铃坏了?」凯文再按一下不响的门铃,说:「没什么,有朋友送我一瓶纯米大吟酿,之前跟房东先生说过请他品尝,您有没有兴趣小酙几杯?」

  「哦,日本清酒吗?到您家喝?」

  「我们过去房东家,我跟他约好了,他说会准备牛肉锅。」凯文举起手中的酒瓶。

  换作平时,我一定找借口推掉,但今天我一口答应。

  在我们前往房东房子的短短路程中,凯文问我:「今天下午您好像驾车出去了,匆匆回来后又再出去,似乎很忙?」

  「不,我只是忘记带东西,特意回来多跑一次。真糊涂。」我随口撒谎道,「凯文您看到我出去吗?」

  「只是碰巧听到您车子的声音而已。」他再次展现露出洁白牙齿的笑容。这家伙五官俊美,态度亲切,大概是个「少女杀手」吧。

  我们到房东家,房东老头看到那瓶酒煞是高兴,看样子是顶级的日本酒。饭桌上摆着碗筷,中央的锅子盛着粉红色的牛肉,我们便一边吃饭一边喝酒。虽然在这儿住了一年多,走进老头的大厅还是头一遭,客厅的装潢相当时尚,跟老头的外表可说是格格不入。

  最近天气有点闷热,喝过好几杯,众人皆两颊发烫,凯文更是满头大汗。

  「我去开一下空调。」老头有点微醺,站起来往大门走过去。空调的开关在门旁,老头伸手把开关往下拉。

  「啪!」房间的灯光忽然熄灭。

  「咦?」老头发出讶异的声音。

  「是保险丝开关跳掉了吧。」我说。房间虽然没有灯光,但路灯的光线从窗户射进来,我们仍可以看到对方。「可能是空调短路,电力超过负荷,所以断路器跳了。」

  「哦,是啊!我很久没开空调,搞不好坏了。」老头说。他从门旁的架子摸出一把手电筒,把空调的开关推回去,再说:「你们等一下,我先去试试打开断路器开关。」

  不到一分钟,房间恢复光明。老头回来时仍是一脸微醺,笑着说:「歹势,空调坏了。咱们不如到外面吹吹风吧?今晚天色不错,喝酒赏月也是乐事。」

  我们三人换到庭园继续喝。喝光一瓶大吟酿后,老头又拿出一瓶陈年花雕,一起喝到晚上九点左右。

  「我还有一瓶,有兴趣续摊嘛?」老头笑着说。

  「免啦,我明早还有工作。」我今晚真的不应该喝太多,毕竟明天早上要执行计画,万一因为宿醉头痛便有大麻烦。

  「我……我也该回去了。」凯文说话有点结巴。

  「那么我们改天再喝个痛快吧!」房东老头很高兴的样子。

  回程时,我向凯文问:「怎么了,您好像有点无精打采?」

  「呃,我不太喜欢喝花雕。」凯文苦笑一下。

  跟凯文道晚安后,我回到家中,伸手打开电灯。

  房间一片漆黑。

  哎,我忘了。我家本来的断路器现在正嵌在房东家的变电箱内。看来明早除了到公园干掉目标人物外,我还要跑一趟五金行。

  还好明天过后,所有麻烦都解决了。

  ❖

  早上的工作比想象中还要顺利。在商界打滚的人都有一个通病,只要你能说得出对方的名字,再加一句「上次在某某的宴会里只跟您谈了两句,太可惜啦」,对方为免尴尬都会装作认得你。我不过是走过去,伸出手,说「王主席!这么巧啊,竟然在这儿碰到您」,那家伙便跟我握手。在那一剎那,我输入了「八个钟头后,冠状动脉和左心房充气」的指令,前后不到一秒钟。

  从那一刻起,他的性命只余下八个小时。

  就这样,简单解决了我的一个麻烦。如果我没有那么谨慎,两个月前也可以动手,不过我就是怕出岔子。万一我和目标交谈的一分钟里,他有朋友出现,记下我的样子,对我将来的工作说不定有影响。

  即使那机会只有十万分之一,我也不愿意冒这个险。

  回到家里,我再次坐在大门前监视。除了房东老头在中午外出一次,凯文在下午三点出去了一个钟头,门外完全没有变化。

  我就这样一直呆到日落,转眼间已是晚上九点多。

  只要乖乖待在屋子里,过了今天,所有麻烦都会解决掉了。

  「这样就可以了吗?」我的脑海中突然冒出这句话。

  我犹豫了一下,终究输给自己的好奇心。

  我离开房子,走到凯文家大门前,按下门铃。

  叮咚。很清脆的声音。

  不到两秒,凯文打开门,微笑着说:「咦,马先生?有事找我吗?」

  「我可不可以进去再说?」我指了指他身后。

  「没问题,请。」

  我走进客厅里。他房子的布置跟我的差不多,没有什么花哨的家具。凯文关上门后,往厨房走过去。

  「马先生要喝些什么?咖啡好吗?」

  「不用了,我来只是想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他往沙发坐下。

  「你为什么要杀房东老头?」

  「什么?」凯文怔了一怔。

  「我问,你为什么想杀死房东?」我把问题重复一次。

  凯文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马先生,你跟我开什么玩笑啊?谁想杀那位老先生?」

  「不用装了,我跟你是同行啊,难道你看不出来吗?」

  凯文笑容僵住,脸色一沉。

  「星期一老头从梯子摔下来并不是意外,」我看他沉默不语,说道:「我看过梯子的碎片,断裂位置是人为的。我猜打破灯泡的人也是你,你是特意让老头爬梯,希望他摔个半死吧?」

  「那不一定是我干的啊。」凯文回答。

  「对,但因为我觉得奇怪,于是从那时开始,我每天都坐在窗前监视着你。」

  凯文瞪大眼睛,露出诧异的神色。

  「你……监视我?」

  「所以星期四早上你下药的过程我看得清清楚楚。」那天早上,我看到凯文拿着一个纸包,蹑手蹑脚地离开房子,往房东的家走过去。「我跟在你身后,看到你把那包东西放进药壶。」

  凯文直视着我,没有插话。

  「为了阻止你杀害房东,我在你回家后,偷偷打翻药壶。我查过资料,曾有药行误把含有剧毒的药材『鬼臼』当成外观相似的『威灵仙』出售,我猜你混进壶里的应该是这鬼东西吧。老头一死,调查人员应该会从药渣发现鬼臼,把『意外』当成药店的责任。」

  「原来打翻药壶的是你。」凯文冷笑道。

  我早知道他那亲切的笑容是假装出来的──毕竟我也是嘛。

  「昨天你在电箱动的手脚,也是我修好的。」

  「是你!」

  昨天中午,我看到凯文趁着老头离家去买新的药壶,提着工具箱走到房东家,弄了十几分钟。

  「依我看,你是想让老头触电致死。」我指了指门旁的开关,「我猜你先在开关动手脚,例如插入小小的金属片使线路漏电,让触碰开关的人遭电击。不过,如果回路的电荷突然提高,电箱的无熔丝断路器会自动跳掉,为了确保老头顺利电死,你把断路器掉包,换成一个即使电压提高至危险水平也不会跳掉的假货。」

  「你把断路器换掉了?」他语气平稳地问。

  「没错,结果我昨晚家里连电灯也没法开,冰箱的牛奶都坏掉了。」我不是水电工,只好把自家的断路器整个拆下来,再装到老头的电箱里。

  「可是昨天我明明没看到你走去房东的屋子……」

  「因为我知道你也在监视我。」我笑道,「为了瞒骗你,我只好驾车往山后,从小路走下来,发现我不懂得修好断路器后,唯有沿路折返,回到山丘上驾车回家,拆掉家中的断路器再绕一个大圈子到房东家装上。就是为了对付你这个麻烦的家伙,害我昨天跑上跑下,累得半死。」

  老头患风湿病,他不会开空调,除非有客人到访。这家伙是特意安排昨晚的酒聚,让我当证人,见证老头的「意外」。

  「你过来是为了揭发我的罪行吗?大侦探先生。」凯文冷漠地说,眼光中流露出一份狠毒。

  「不,我只是好奇罢了。」我摇摇头,「老头跟我非亲非故,本来他死不死,与我无关。我阻止你杀他也只是为了我自己而已。不过我一直搞不懂,你为什么要杀他?而且还用上这些麻烦的方法?」

  「你认为我会告诉你吗?」凯文再次冷笑。

  「哎,我想也是。」我苦笑一下,说:「或者我换个问题吧──你到底在房东的房子里藏了什么?」

  凯文的身子微微一震。我果然猜对了。

  「我看你用毒、打开门锁还有在电器动手脚都非常纯熟,看样子你是个职业杀手。」我摸着下巴,一边思考一边说:「房东是个与世无争的老伯,我想象不到他有什么厉害的仇人会委托阁下用暗杀的手法去解决他。如果是一般黑道因为金钱缘故要干掉某人,犯不着用锯梯子、下毒、触电这些方法,只要用锁链把门窗锁死,洒汽油点火便大功告成,或者用刀用枪也简单直接得多。你做的一切,就是要让老头『意外』死亡;即使不死,你也想让他受重伤,到医院躺一、两个月──老头从梯子摔下时,你殷勤地说要送他到医院吧。」

  我看凯文没有反应,便继续说:「不过你没有伪装火灾,让老头烧死,于是我猜,老头的房子里一定有一些东西你很想得到,同时也不能让它曝光,你怕老头被谋杀或意外火灾会惹来警方调查。因为你没有趁老头离家外出时把那东西拿走,我认为那东西埋得很深,或者要花长时间才能找到。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你大费周章,劳烦一位职业杀手用这么麻烦的方法去干掉那个人畜无害的房东?」

  凯文皱着眉瞪着我,沉默一阵子,他开口说:「是尸体。」

  「哦?」有点出乎意料,我本来猜是宝石或赃款之类。

  「八年前我刚出道,」凯文边说边脱下眼镜,「第一宗委托便是杀死一位替黑道管帐、潜逃隐居的会计。那家伙掌握太多证据,当警方盯上他,黑道要杀他灭口时,他先一步隐姓埋名躲起来。我历经一番辛苦才找到他的行踪,原来他以假名在这儿居住,足不出户。当时房东老头正在重建他的房子,我便混入建筑公司当工人,某天晚上把那个倒楣的会计杀掉,埋在房子的水泥地基里。」

  「委托人现在要你把他挖出来?」我问。黑道大哥的想法总是教人猜不透,我一向很怕替他们办事。

  「不,是我自己的问题。」凯文把眼镜放在桌子上,说:「我当年还是菜鸟,犯了很低级的错误──工作期间我把皮夹弄丢了。我遍寻不着,最后想到唯一的可能,是在埋尸时把皮夹一并埋到水泥里了。皮夹里有我的证件、我的伪装身分用名片等等,万一曝光,我会很麻烦。」

  「所以你要干掉老头,或者让他住院,好让你暗中施工把地基挖开找钱包?」我有点愕然。

  「对。我知道大约的位置,但挖开加上修复原貌的话,至少要一个星期。」

  「慢着,就算老头挂了,你如何瞒着我动工?总会有些噪音吧?」

  「解决老头后,下一个就是你了。」

  原来如此……虽然感到有些不是滋味,但换作是他,我也会这样做吧。

  等等,这中间有点不对劲。

  「你说你是为了找皮夹,」我认真地问道:「不过为什么早不找晚不找,偏偏这时来找?你要找的话,用不着等八年啊?」

  「八年前我发现犯错后,一直留意着老头的动静,渐渐发觉即使皮夹埋在房子地基下也没大问题,所以我就没有处理。只是,三个月前我收到消息,说生力集团打算收购这附近的土地,兴建高尔夫球场。万一老头愿意出售,建商把房子拆掉,发现尸体,我的身分和罪行便会曝光。」

  「哈,原来是这样子啊!」我大笑起来。

  「你笑什么?」他一脸愠怒,大概以为我在讥笑他。

  「不好意思,原来我们遇上相同的麻烦,坐在同一条船上。」我望向墙上的时钟,「现在差不多是新闻报导了……你打开电视看看。」

  凯文疑惑地按下遥控器的按钮。

  「……今天下午六点左右,生力集团主席王定歆在宴会中突然心脏病发,送医抢救不治。四十六岁的王定歆是生力集团创办人王生力的独生子,去年接任集团主席,上任后发展多个大型饭店及度假村的地产项目……」

  凯文看到新闻的瞬间,瞠目结舌。

  「这……这是……」

  「是我干的。」我摊摊手,笑着说,「今天早上趁他跑步时下手,黄昏他便完蛋了。」

  「你让他心脏病发?你……用毒药?」

  「差不多吧。」

  「你杀他是因为……」

  「因为好房子难找嘛,好不容易找到这个偏僻的社区,万一被逼迁的话,我会很头痛。把这儿发展成高尔夫球场是王主席的想法,他的属下大都不赞成;如今他一死,这专案九成会被搁下来。」

  「万一他们继续收购……」

  「到时再杀新的主席喽。」我望向电视中王主席的遗照,说:「有钱人是很迷信的动物,如果他们一直要收购这块地,主席又一个一个意外死亡,他们大概会臆测是风水问题,放弃插手这儿了。」

  凯文错愕地望着我。喂喂,你这时该露出羡慕、赞叹的表情才对吧?

  「那么你阻止我杀死老头……」

  「当然是为了相同的理由啊!虽然老头的药材很难闻,说话又喋喋不休,但从不过问房客的生活真是一大优点,加上地点偏僻,这儿简直是我们这一类人的安乐窝。要是老头一死,他的遗产继承人要卖地的话,我又要头痛了。至少让我先住个三五七年,再为找房子的事烦恼吧。」

  「所以说……我根本犯不着花这么多工夫对付房东?」

  「对喔,而且你这家伙让我这个礼拜过得很麻烦。」

  凯文沉默下来,他大概在为自己的皮夹继续埋在地底感到松一口气吧。

  「马先生……不,这大概是假名吧。」真名大概也不是凯文的家伙说:「你找我要问的事情都问完了,对不对?」

  「是啊,我只是想知道你埋了什么东西而已。」

  「那么,你以为我会念在同行一场,放你回去吗?」凯文突然从身后掏出一把曲尺手枪,指着我。

  该死的,好歹我也是你的后辈,犯不着用枪指吓我吧?

  「我替你解决了一个麻烦,你反而要杀我?」我保持冷静地说道。我真的很讨厌被枪口对着,万一走火的话我便一命呜呼了。

  「呵,我当然要多谢你,只是被你知道我的身分,我不会让你活下去。」

  这家伙真不上道。有常识的人即使不感动流涕,至少也会说句「放心吧,咱们同业一场,我不会泄露你的身分」,而不是恩将仇报。啧,这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你在这里杀我的话,枪声会引起房东老头注意,会留下更多证据喔。」

  「所以我不会在这里杀你,手枪只是防止你反抗。」凯文露出狰狞的笑容,「你会跟我一起兜兜风,然后在海边消失。」

  他的狞笑教我作呕,我最讨厌装模作样的家伙。为什么当杀手一定要奸笑?这是在演戏吗?这家伙见客户时或许会像电影角色那样穿得一身黑?

  我瞥了时钟一眼。

  「离开前可不可以听我说几句话?」我举起双手,表示不会反抗。

  「没问题,反正你无法活过今晚。」

  「你知道人类有多少条动脉从胸膛输血到大脑?」我问。

  「这是什么?常识问答吗?」

  「我想身为杀手,对人类身体有多一点认识是必需的。」我说,「你知道有多少条吗?」

  「两条吧?」

  「不,」我摇摇头,「四条。两条颈动脉和两条椎动脉。颈动脉就是在脖子左右两边用手指按着也会感到脉搏的血管,而两条椎动脉则附在脊椎骨左右两旁。」

  「喔。」凯文只是冷淡地回应一声。

  「两条椎动脉会在脑部下方接近桥脑和延髓的交界处汇流,成为叫作『基底动脉』的血管;而两条颈动脉则连接一条环形的血管,叫作『威利氏环』。这条环状血管就像马路的回旋处,即使其中一条动脉破损,无法供血,这个设计依然能确保有足够血液提供给大脑。」

  「你说这些有的没的有什么意思?」凯文开始有点不耐烦。

  「基底动脉其实也会连接到威利氏环,换言之,四条主动脉都通往同一个回旋处。即使某人不幸地左右颈动脉破裂,脑部仍可以靠椎动脉输血吊命。」

  「好了,说够了,现在我们一起走吧。」他向我走过来。

  「我想说的是,如果有一个人,很不幸地在威利氏环和基底动脉同时出现三处破裂,脑部便会立刻缺血,这家伙会出现急性中风的病征,再高明的医生也无法救治,而死因则被当成脑内多处动脉瘤破裂,或者简单称为脑出血──虽然这种脑出血可说是万中无一的罕见病例。」

  凯文停下来,往后退了几步。他大概本能上感到危险,不敢走近我伸手可及的范围。

  不过,太迟了。

  「啊!」凯文突然面容扭曲,双手抱头跪在地上,手枪也无力握稳,掉到一旁。我双手仍悬在空中,看着这奇妙的一幕。

  「像王主席那种心肌梗塞致死需要数分钟,但你这种脑出血很快,从血管破裂到死亡只要十几秒。由于脑部缺血,手脚会无法活动,连感觉也很快消失。」我蹲在凯文面前说道。

  「你……你……什么……时候……下……毒……」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已经断气了。

  我把手枪捡起,塞进衣服里,替凯文戴上眼镜,然后打电话叫救护车。我先回家放下手枪,再装作惊惶的样子向房东求救,说我到凯文家跟他闲聊时,他突然倒下。五分钟后,我们一同把已死的凯文送到医院。

  在医院里,不用一分钟医生便断定凯文已死,不过脑干死亡的尸体相当有用,医生连忙把新鲜的器官取下,用作移植。我这人真是超好的,心、肺、肝、肾、角膜……这次大概一口气为七至八名病人带来希望。我明明可以把他的器官一一搅烂胀破,让他受尽折磨才死,可是我却选择如此人道的方法,真是个双赢的结局啊。

  房东老头有点伤心,不过他没有为此事哀愁得太久,三天后他又轻松自若地骑着自行车去买药材,还跟我打招呼。

  虽然我的杀人异能很厉害,但也有相当不便的时候。像那个只能输入一次指令的限制,就使我无法提早干掉凯文,演变成这星期的麻烦事。

  早在我跟凯文第一次见面时,握手的一刻,就已输入「一星期后……加九个钟头,基底动脉充气破裂、威利氏环与颈动脉的两个连接处充气破裂」,让他在七日后的晚上悄悄死去。

  因为已经输入了指令,我无法在察觉他行为有异时提早了结他,让他有机会对老头下杀手,还要麻烦我陪他演猴子戏。其实我对清酒和牛肉锅没有兴趣,更讨厌跟陌生人同桌吃饭。

  就是知道他死期将至,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那天晚上我才会去跟他摊牌。如果让他把杀人动机带进棺材去,变成无人知晓的秘密,我想我会失眠好一阵子。

  至于我当初为什么要对一个见面不到一分钟的陌生人下杀手,理由跟我努力确保房东老头活命相同。

  凯文住进我家前方的空屋,我的举动、外出回家也会被他看到,而我最讨厌被人观察,被人盯着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难得找到一个没人留意、安静无忧的家园,我才不想被陌生人破坏嘛。

  就像仓鼠,会把入侵家园的同类的头啃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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