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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形形色色的黑暗

有些人在阳光下生长、有些人则是被黑暗养大。菲雷格——被女巫带走的男孩,从小到大从未涉足过阳光灿烂的海岸,他住在群山之巅,身旁只有野人和狼群。
巫后感知到这个男孩需要接受跟她不同的魔法洗礼。一般人称她的魔法为扎伊尔德(Seid),专属于女性,是心灵的魔法。葛维格能令过去与未来之间的界线模糊不清,曾经化为野兔或野狼的影子,潜入国王的梦魇,但对作用于肉体上的魔法,她一无所知。
冥想和恍惚能让她虚弱数天,甚至濒临死亡。她为此蒙受了极大的伤害,四肢虚软,身躯消瘦憔悴,瘦得不成人型,看起来就跟线条组成的符文没什么两样。一年年过去了,发生在其他女孩身上的转变从未造访,她永远都会是这副模样。巫后接受了这个代价,获得庞大智识的同时,她这一生都得维持孩童的外貌,娇小、虚弱、贫乏。但那个半狼人不能走上这条路。奥丁肯定会以战士的面貌现身,用矛尖传递死亡的讯息。她的保护者万万不能如她一般虚弱。
想要塑造出理想的半狼人,让他的身躯强健,体能长久保持在最佳状态,狂战士无疑是最好的选择。那群野人就住在狼群之间,以狼群的方式战斗,严苛的训练与特殊的魔法赋予了他们超乎自然的力量和勇猛。
巫后进入狂战士酋长的梦境与他商谈,那人来到山怪之墙底下,从仆役手中接过孩子,还有作为报酬的药物。
菲雷格在狂战士的小部落长大,那些人照顾他、喂饱他、教导他陷入癫狂的舞步,也不忘痛揍他。直到他七岁生日当天的拂晓,狂战士酋长摇醒他,带他走向群峰。当时正值初冬,路途艰困。狂战士带着他跨越雪原,不管他跌倒了多少次,狂战士坚持驱赶疲惫不已的他继续前进。见他拿出长矛当手杖,更是狠狠喝斥,警告他不可滥用这把保命的武器。
大半的山道积雪尚浅,还用不上雪鞋,但随着地势升高,雪越积越深,他们不得不停下来系紧雪鞋的绑带。穿过一排排雪杉与松树,巨木耸立在苍白的山野中,宛如巨人的军队。逐渐的,树木也输给了积雪,变得越来越矮小、越来越稀疏,最后,地面只剩下稀稀点点的灌木丛。
在一座结冰瀑布旁的谷地里,狂战士酋长停下脚步。
“我要把你丢在这里。”即便他是个性格坚毅的男子,此时也忍不住露出伤心的微笑,“小菲雷格,你要保重,我们会想念你的。你知道要如何攀着绳子爬上树,也知道狼群不会冒着受伤的危险。如果它们来了,那就主动攻击,逼得它们去找更弱小的对手。”
男孩一言不发。狂战士转身离开,他立即跟上。
“你得留在这里。”壮汉说,“你跟我们相伴的时间已经结束了。”
他再次转身,但男孩再次跟上。虽然这人性子粗暴,经常把菲雷格打得遍体鳞伤,可在男孩心中,这就是自己的父亲,他的妻子就是他的母亲。他想要回到汤锅旁,回到兄弟姐妹身旁,想要帮他的父亲锻造武器,更想在寒冷的冬夜里躺在母亲身旁,汲取温暖与保护。
“你留下。”狂战士说。不需要说出剩余的话,他已经付出了比平日还多的耐性。再有下一次,男孩就等着被痛揍一顿。
菲雷格既恐惧又孤单,紧紧抓着长矛,“总有一天我会回去杀了你。”
狂战士笑了,“菲雷格,失去你真是太可惜了。我相信,等你长大成人,你会成为伟大的战士,若我活得够久,那时候也是个老头子啦,死在你手上将会是无上的光荣。别怕,你的命数已定,绝对不会在今天结束。”
他第三次转身,爬下陡坡,不一会儿就走得无影无踪。
菲雷格四下张望,为了不被雪地反光刺瞎,脸上缠着布条,眼前只剩一条细缝。细雪开始飘落。头顶是一道山脊,脚下是深深的山谷。隐约还能看到先前留下的两行脚印,不过他拥有足够的狩猎经验,深知白雪早已掩去了他回家的路途。
他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能站在原处用力思考,为什么父亲要带他到这个遗世独立的地方?他是不是不小心做错了什么,触怒了他视为家人的那些人?还没想出答案,双脚先冷了起来,他决定停止思考,找个地方躲起来。冬天的白昼极短,太阳已经开始西斜。
从出生起,菲雷格就未被人当成孩子看待,也从未以孩子的角度思考事物。他一学会走路就开始跟着众人外出打猎,懂事之后,大家又要求他帮忙磨利武器、煮食、生火。他从小就知道凡事只能靠自己,现在他已经拟定了计划,模仿过往父亲碰上暴风雪时的举动——在树下挖洞藏身。等到隔天雪停了,他再往下走,看能不能找到人收留他,说不定可以偷偷溜回家,跟母亲道歉,求她不要赶走他。
菲雷格走下雪坡,挑中一棵邻近岩壁的树,这样至少可以挡挡风。拿碎石挖了大约半小时,突然听到一阵狼嚎。落单的狼,他想,大约在这片树林的上方,朝着落日的方向前进,不过在山间很难说得准。确认了长矛就放在手边,他继续挖洞。下头的山谷传来呼应的嚎叫,他没有放慢动作,直至第三声长嚎响起。这一回,声音近了许多。
抬起头,他看到一匹巨大的白狼坐在上方的山脊边,身躯比他还要大上许多,轮廓几乎与它背后的巨岩融为一体。
菲雷格心脏一跳,白狼旋即消失在雪地中。很快就镇定下来,他什么也没有做,只管低下头继续挖洞。与狂战士共处的岁月教会了他,别过分挂记结局。天色越来越暗了,他迫切需要能够挡风的庇护处。如果狼群找上来,他会死;如果没能找到庇护所,他同样会死。爬上树更是是死路一条。别无选择,他只能继续挖掘,并在内心祈求狼群不要来。
但它们来了,在山脊上无声地聚集。方才的狼嚎是为了寻找同伴的位置,现在已经不需要多余的声响,暮色笼罩,天空转为泛着金属光泽的紫色,八匹狼围成一圈,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挖洞的男孩。第一匹狼纵身出击的那一刻,男孩也跳起身来,抓起长矛,口中发出大喝。
发动攻击的那匹狼无疑是体型最大的,毛色比他看到的第一匹狼要深许多,披着肮脏的红灰色毛皮,脑袋跟男孩的肩膀一样高,身体看起来很沉。听到菲雷格的叫声,它顿住脚,停在雪坡中央。狂战士说得没错,野狼的本业是窃取死尸,只有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才会主动杀伤猎物、奋战死斗。不慎在积满白雪的树林中受伤,代表行动力大为下降,代表难逃饿死的下场。野狼就跟所有的动物一样,希望它们的猎物虚弱无力,偏好手无寸铁的对手。
菲雷格狠狠地瞪着那匹狼,举起长矛。天色昏暗,视线越来越模糊,眼前一片白茫茫,只能拼了命地将注意力灌注于对手。眼角余光瞄到另一匹狼从右侧悄悄潜近,再往左边一瞥,原来是三方受敌。不要紧,菲雷格一点都不怕。
“我被抛弃了,随时都可以死!”他大吼,“森林之主,你们哪一个的死期也近了?等我们进入奥丁的圣殿,你们全都要趴在他脚下,到时候看我怎么踹你们!”
他感觉到背后又多了一匹狼,左右两侧也聚集了更多对手。手中的矛尖依旧指着正前方的红灰色野狼,这是最厉害的对手,他要杀死它,好在众神之父的筵席上吹嘘。
巨狼在昏昧的光芒中缓缓走上前,菲雷格首度感受到恐惧从心中升起。这家伙的行动有些古怪,不太对劲。其余野狼都能轻巧地在雪地上滑行,这匹强大的巨狼偏偏步伐怪异。它受伤了吗?夜幕低垂,眼前一片黑。它怎么了?它真的很高大……
夜幕垂落,男孩的脑海被巨兽带来的骇人影像填满,它竟然变得跟人一样高,甚至还要更高。父亲是他看过最壮硕的战士,眼前的野狼却比他更高出一颗头!
野狼停在菲雷格面前约十步处,隔着灰沉沉的暮色望着男孩。菲雷格从小就没把自己的性命看得太重,相信人生最高尚的结局就是奋战致死,渴望着用那种方式死去,如同其他人渴望得到黄金或是好房子。这时的他却身不由己地开始颤抖,因为他很确定这不是普通的野狼,它是从神话里走出来的生物。
巨狼垂下头,“同胞。”
这个词令菲雷格心头一颤,盯紧了巨狼的双眼,原来如此,男孩看明白了——这是一个半狼人,身形高大,肢体充满力量,金色的胡须结满冰霜。他的手脚本身没有皮毛,只披着普通猎人冬季会穿的麋鹿皮衣,手中没有弓也没有长矛,脚下也无雪鞋或滑雪板。
意识到这一点,恐惧在刹那间淹没了菲雷格。他冷得要命,仿佛夜色轰然塌落,群星皆化作千万匹饿狼虎视眈眈的双眼。
“救我……”菲雷格无法止住泪水。
那人什么都没说,默默地转身走上雪坡。男孩跟在他背后,狼群也跟了上来。
狂战士照女巫的吩咐行事——把男孩交给渥德·兀尔夫,夜晚之狼、山岭间的变形者。稍后菲雷格会发现他不是半狼人,而是一个能凭直觉变幻自身形貌的人类,内心一半的思维已经与动物同化。
 
男孩在昼夜的变换间成长。山岭和女巫坚不可摧的黑暗墓穴不同,北方的暗夜布满点点星辰,一道道彩色极光点缀其间,白昼带来海市蜃楼,傍晚挟着宽阔的沉默降临。这里没有火,只有一个岩洞,以及贴在身旁的狼群。他可以把手掌插进野狼带回来的麋鹿尸体里汲取余温,将月光当成照明,学着去爱上生肉的滋味。
在冬日短暂的白昼里,他吃得很好——动物身体虚弱,很容易捕捉。夏天则是砥砺心智的时刻,太阳总是高挂空中、食物短缺,狩猎往往徒劳无功,睡也睡不好,半句话都说不出来。菲雷格的心思在多年的沉默中脱离了语言的束缚,变得更贴近野兽,肉体也更加坚韧。
偶尔,在夏夜薄弱的黑暗中,渥德·兀尔夫会击鼓唱出不成调的歌曲。他们曾经挖出吃过古怪蘑菇的麋鹿的膀胱,喝下里头的尿液,男孩由此飞升到灵魂的国度,于迷宫般的通道与滴水的洞窟间奔跑,饮用地底溪流的清水,感觉地底世界的黑暗在心中无限拓展。他还感应到通道里住着某种东西,存在感显然跟麋鹿的麝香一般强大。他想,那些洞窟饿得很。
身体似乎把这样的梦境当成了食物,让他变得超乎常理地强壮敏捷。十二岁那年,他已经可以徒手宰杀麋鹿,长矛早就折断了,渥德·兀尔夫拒绝给他新的武器。十四岁那年,他开始出外掠夺。跟身为王子的瓦利大不相同,他的猎物是山间的旅人。商人带着货物送往北边的鲸人国度,国王的手下带着贡品搭乘雪橇或滑雪板送往南方。他总是趁那些人熟睡时偷偷动手行窃,若对方惊醒反抗,就以牙齿、指甲撕裂血肉,折断四肢和脖子,打掉长剑,抢走长矛。他能清晰地记住扎营旅人发出的惨叫,但其中蕴含的意味——恐惧、愤怒、对爱人的渴求,全是他无法理解的情绪。
战利品都藏在高处的洞穴里。实话说,那些东西在菲雷格眼中毫无意义,不能吃,也不能用来取暖。不过渥德·兀尔夫知道,精致的海象牙梳子、黄金臂环、锐利长剑总有一天会派上用场。他将回到女巫身边,向巫后奉上一点薄礼不是件坏事。根据过往与女巫交涉的经验,渥德·兀尔夫知道某些礼物也可以引开巫后身边那群难缠姐妹的注意,让她们想起他不是入侵者,把他叫来此地的正是她们。
十五岁的菲雷格,眼光和思维都跟野狼没什么两样。他的肌肉结实,牙齿是锋锐的武器,山风撕扯着思绪,他没有过去和未来,只有当下,心里在乎的顶多是乘风的雪花。
这年夏天的猎物不多,他溜到低矮的山丘,在农舍间鬼魅似地游走,试着捕捉鸭子或猪。他很怕会被发现,因为农家拥有紧密的联络网,只要有人吹响号角,马上就会冒出二三十个手持武器的大男人。
某天他来到一座废墟,那是一间小小的长型房屋,屋顶被雨雪压毁。天上下着雨,他决定进屋躲一躲。他走进屋里,腐食者——无论是野兽还是人类——已经取走了一切有价值的物品,不过此地还是留有些许过往居民的生活痕迹——落在地上的线轴、一只破鞋,还有一张摇摇晃晃的小板凳。后头的屋顶比较完整,但他执意待在屋子中央,接近原本设置烟囱的地方。不知道为什么,他直觉似地拎起小凳子,一屁股坐上去——他已经将近十年没有坐椅子了。
接着,他们从他的脑海中浮现:他的姐妹窝在火边、沉默壮硕的父亲坐在屋后的长凳喝酒,母亲缝补衣物。这里是他一直住到七岁的房子。他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心中翻搅的回忆,回头冲进雨中。他再也没有回到此处。
十六岁那年,有一天他在洞口醒来,顶着暮色准备外出打猎。渥德·兀尔夫点点他的肩膀,以眼神告诉他今天跟往日不同。他带着菲雷格穿过两座山谷,来到狼群中最年长的老狼卧倒等死的小峡谷。两人坐在濒死的老狼身边,它的双眼混浊、呼吸短浅。渥德·兀尔夫看着菲雷格,菲雷格了解这匹狼的灵魂将会进入他体内。
两人坐在老狼身边整整两天,打鼓吟唱,摇晃钉着铁环的手杖。第三天,狼群来了,与他们一同歌唱。人类与狼群坐在冰霜冻结的谷地,仰天长嚎,谱出狂喜与哀悼交织的奇异合唱。疲惫和噪音令菲雷格脑袋嗡嗡作响,在老狼断气那一刻,他抱起它的头,放在膝上,轻轻抚摸它的耳朵。
他浑身颤抖,嘴里涌出血味。诡异的欲望窜过他的身躯,星空下的世界原本无比宽阔,现在却变得狭窄如流淌着饥饿的涓涓细流,冲过他的脑海。他拿尖锐的石块剥下死去同伴的皮毛,抽出它的内脏,吃掉它的心肝。染血的毛皮披在身上,他从老狼的脸皮后头往外看,就像是那匹狼曾经做过的事情一样,就像是一匹狼。
之后,菲雷格的生命中没有任何值得记下的事物,他就这样度过毫无起伏的每一日。他狩猎、果腹、入睡、坐在星空下嚎叫。他是自然的一份子,随着风向与日光四处游走,把自己的身份当成水面上的浮沫看待。
在某个太阳永不坠落、暮色拒绝降临的仲夏,他的半身来了,他的人生再次起了天翻地覆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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