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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在消防员屋里小酌香蕉兰姆酒以后,刺骨的寒气让她几乎无法呼吸,双颊有如被冷风掌掴。

  哈珀带着消防员绕着小屋走,穿过高高的草丛,走下沙丘,到了岛屿面对大洋的那一面,因此不会被海岸上的人看见。他在沙地上寸步难行,于是她向后牵住他的手。

  他们站在那艘放在载架上的单桅帆船角落。哈珀从这里可以看见船艉,上面写着草体的船名:苞比.萧号。这艘船在他们的计划里有着重要地位,在第六步、第八步还有第十四步到第十八步时都要用到它。

  路克伍缩在充作斗蓬的橡胶消防外套里左右张望,最后终于找到他的猎物——月亮。月亮带着冰一般的颜色,是夜空这件斗蓬的钮扣。

  「就在那了。把它射下来之后,我们就可以回到温暖的地方。」

  她一手拿着弓,一手拿着一袋箭,随手把大多数的箭扔到蓝色海堤上,但是留下了一枝转向他。

  「有火吗?」

  他一拳握住箭的黑色碳纤维,沿着箭身滑行,接着箭就冒出了蓝色火焰,彷佛这枝箭浸过汽油,而他又在其上点燃了火柴。

  哈珀将箭搭上弓,沿着燃烧的箭尖瞄准。火焰如同红色的旗帜般飘荡。她瞄准月亮,然后发射。

  闪亮的红色彗星穿越黑夜。弓箭飞了六十公尺高,再大大偏向右方,接着在琥珀色的碎屑中落下。

  她高举长弓,心里涌起一阵狂野的欢欣。

  「真是漂亮。」他说。

  她翻开他的手,看着他的手掌。「不会痛吗?」

  「一点也不会。这不难理解,不算难。龙鳞癣会在必要的时刻烧掉宿主,但不会毁掉自己。我训练癣菌,让它不再将我当作宿主。我骇入程序代码,重新编写了程序,让它无法分出我这个人和它这种癣菌的差别。」

  「我真讨厌你解说的样子。每次你解释完什么东西,我总觉得自己比你开口之前还更不了解。」

  「这样说吧,威柳斯。妳知道龙鳞癣长到了妳的脑袋里,知道它有感觉,只是不会用言语表达。要是给它压力与恐慌的讯息,它会将之视为威胁,然后迸出火焰来进行另一次繁殖循环,接着逃离宿主。但如果给它和谐与归属感,它就会解读出安全信号。它不只会反映妳的愉悦,还会强化它,给妳愉快的反馈,让妳轻易拥有高潮。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是龙鳞癣的行为,而是它的反应。尼克教我——」

  「什么?」哈珀问:「尼克?尼克教了你什么?」

  他眨了眨眼,突然慌乱地不知道该做什么。「是的,这样说吧,尼克——尼克以后不会——尼克现在也不会——我的意思,当然不再有办法说话了。自从——」他摇摇头,挥手否定。「妳为什么要把尼克牵扯进来?」

  我没有把尼克牵扯进来,她本来想回嘴,把他牵扯进来的是你。她几乎就要脱口而出,最后还是把话吞下去,让他继续。

  「你们在教堂的时候,对着龙鳞癣唱歌。癣菌喜欢这样,你们就是这样安抚了癣菌。但你们还对它灌输言语,而癣菌并不在乎。有些作家说,语言不是沟通的管道,这句话对龙鳞癣而言再符合不过。人类脑袋里的言语提醒了它:人类就是宿主。如果要龙鳞癣服侍人,人必须要放弃文字。想想看,如果妳是个聋子——要用这种方法思考——手语就是妳的主要语言。」

  「就像尼克那样。」哈珀喃喃地说。

  「是的,如果妳喜欢这种说法。」他同时又挥了挥手,彷佛要赶走烦人的蚊虫。「尼克的身体可以感受到鼓的振动,如果妳教他一首歌的歌词,他会自己对自己唱,只是唱歌的方式是聋哑者无字的语言。如果人能够摆脱文字来对龙鳞癣唱歌,那么人就懂了它的语言,癣菌就此不再将人视为他者,而是共同体了。我就只是这样做罢了,一直以来就只是这样。我会对癣菌唱起最爱的歌曲,但不会用上字词。我为我的火焰外衣与燃烧之剑歌唱,龙鳞癣就为我制造这些装备。」

  「是尼克教你怎样做的吗?尼克也会吗?就像你一样,使出火焰?」

  他疲倦又困惑的眼神看起来很可怜,接着用难以听见的声音说:「其实,他比我强一点。」

  她点点头。「但是现在不行了?」

  消防员摇摇头。她明白这是拒绝再说的意思,决定晚点再回到这个话题。

  「你都对龙鳞癣唱什么歌?」

  「唉,妳不会知道的。」他又挥了挥手,别过眼去。但她认为,把话题从尼克身上转移开,其实他松了一口气。「但我认识妳的时候,我认为——这个嘛,妳那时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歌词。我一时以为自己遇到了同样喜欢险峻海峡乐团的人。」

  她从他身边退开,在寒风中摇摇晃晃,闭上眼睛深呼吸,用轻柔的低音唱起美妙的歌,那是一九八一年电影《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同名主题曲。

  哈珀唱到最后一句:「就妳与我,宝贝,这样如何?」时,张开眼睛,见到消防员张嘴看着她,眼中闪闪发亮,彷佛就要落泪。

  「妳在发光。」他说:「妳唱出我最爱的一首歌,而妳本人如同订婚戒指上的钻石一样璀璨。」

  她垂视自己的身体,发现这是事实。她的喉咙发出珊瑚般的虹彩,毛衣里透出身体散发的光芒。

  消防员靠向她,给了她一吻——这温暖深情的一吻,混合着兰姆酒与咖啡奶油与山核桃与香烟与英国人的味道。他退了开来,不安地看着她。

  「抱歉。」他说。

  「别这么说。」

  「妳的味道跟糖果棒一样。」

  「一匙好糖,我知道,这的确让人服下苦药。」

  「这是什么药吗?」

  「治疗你的重要疗程。服用两剂,然后早上再叫我起来。」

  「两剂?」

  她又给了他一吻,再推开他,笑着看他的表情。「来吧,路克伍,该你拉弓了,你会上手的。你是英国人,体内流着罗宾汉的血。拿去。」

  她将弓交给他,指导他的手该放哪里,又踢踢他的脚,要他张开腿。

  「你要把弓缆拉到嘴边,就像这样。」她一边说,一边比手画脚。「先不要用箭,练习一下。」

  他在寒风中摇摇晃晃地练习,鼻腔发红,满面惨白如蜡。

  「这样如何?我看起来像是演罗宾汉的艾罗尔.弗林吗?」

  「你是个帅呆的混账。」

  她捡起石地上的箭,用拳头握紧,闭上眼,皱着眉头集中注意力。

  「妳在做什么?」

  她没有回望他,但可以感受到他在她身上的视线,因此觉得高兴。她当下知道自己就是要这样做,如同在放箭以前,便已知将会命中红心。

  哈珀脑袋中浮现影像:她会移动双手,然后在无言之中说:「就妳与我,宝贝。这样如何?」她看见这个影像,就知道了这件事有多容易。人并不需要做任何事来和龙鳞癣连结,如同孕育那样自然。她听见自己的肌腱与神经末梢正传递着歌曲,听着歌曲静静地仿如血液流过,甚至不必记起歌词。就妳与我,宝贝,这样如何?

  她点燃了箭。哈珀张开眼,看见手掌放出了没有热度的火焰,那是带着神秘色彩的蓝色火焰。火焰包围了箭枝,她惊讶地叫出声,把箭丢到地上。

  消防员抓住她的手臂,用磨损的外套扑灭她手上的火势。他的脸上露出红斑,在镜片后方的双眼睁大。

  「妳在做什么?」

  「没什么。」

  「老天,妳以为自己在干嘛?妳想死吗?」

  「我、我只是想要看看——」

  但是他已经转身,外套随风啪啪作响。他开始缓缓地往沙丘的方向走回去。

  她在山脊处赶上他,也就是岛屿的最高处。盖在坡边的小屋就在下方,屋顶覆盖着苔藓与草。她想要搭上他的肩膀,但是他躲了开来,甩掉她的手。

  他像是书呆子那样困惑地看着她,方框眼镜后的眼神十分紧绷。「这就是妳想做的吗?把我灌醉,然后跟我亲热,再看看妳能不能欺骗我教妳怎么烧死自己?」

  「不,路克伍,不是的。我之所以吻你,是因为我喜欢。」

  「你知道上一个想玩火焰杂技的女人怎么了吗?」

  「我知道发生什么事。」

  「不,妳不知道,妳想不到的。她让自己化为灰烬。」他一边说,一边摇摇晃晃地后退。

  「我知道她死了,也知道那很糟糕。」

  「闭嘴。如果妳不是想从我这边得到什么,妳就应该什么都不知道。妳尽己所能地来了解这一切:灌醉我,带我乱跑,必要的话还会上了我。」

  「才没有。」哈珀觉得自己被困在荆棘中无法挣脱,而她每说一句话,就会被纠缠得更紧。「路克伍,拜托。」

  「妳不知道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知道她现在还在受什么苦。妳根本不了解我们。」他把弓丢到屋顶上,她这才发现他已经退到小屋屋顶。他又后退了一步。

  「滚开,不要再做那种事了。」他举起手,龙鳞癣散发着金光,手掌像是承载着火焰的浅盘。「除非妳想要永远这样燃烧。」

  「路克伍,停下来!不要动,待在那里,然后——」

  他没有听她说话。他又退了一步,伸出手臂,明亮的火翼从双手之间伸展。他的鼻腔喷出黑烟。

  「除非妳想要一生都活在地狱里,」他说:「像是、像是——」

  他的双眼惊讶地张大,开始挥舞着双臂来寻求平衡,在空中挥出火圈。他的右脚滑到屋顶外,身体向前半跪下来,抓住草丛,一时间以奇怪的角度悬在那边。但是,坚实的长草在他的火手中瞬间化为红铜色长丝。

  「路克伍!」她大喊。

  他掉下了金属屋顶的边缘,身形没入黑暗。她听见他的身体撞上沙丘的声音,再重重撞了一下,接着他倒抽一口气,最后又砰的一声。

  寂静无声。

  「没有骨折!」他喊着:「别担心!我没事。」

  他又安静下来。

  「除了我的手腕。」他突然惆怅地说。

  哈珀闭上眼,吐了一口气。

  「噢。」消防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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