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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瑞格 1-3

1

“我怎么到这儿的呢?”瑞德边回忆边说,“我想主要得归因于魏阁家的杰哈德。我知道他是个好人,可惜被误导了。337年,您父亲那——”
“不用提他!别扯那么久的事。”
“我只想解释清楚自己是如何引起战——”
这时,有人轻轻敲门打断他说话,指挥官蒙普司带了一壶水和另一个容器进来——另一个容器是让他们解手用的。一阵尴尬过后,那容器被拿了出去,卫斯普和瑞德又喝了些水,然后瑞德把故事说完:“陛下,贝马克大议会一方面像是您的枢密院,所谓‘智者’都是他亲自指定的人选,也是国王的参谋;同时,大议会也包含玺维上议院的功能,是所有郡长的集会。郡长拥有投票权,而他们的决议很重要,因为那关系到有人对国王提出挑战时该如何处理。如果郡长支持挑战者,那国王必须退位,或者接受决斗;如果国王赢得支持,挑战者就该认命了。”
瑞德继续说道:“我父亲将陛下的表妹从肯朵芬带回祖国,自然引起大家注意,也被誉为数十年来最杰出的一次海外行动,完全与开特家的历史相称。不过,这件事还无法让他一帆风顺登上王位,应该说还差得远!许多郡长对于开特家族在位时的铁血手腕颇为不悦,拿普家当国王以后比较宽容,更能得到郡长们的支持。另外,没有国王召集,大议会几乎不可能召开,所以,乌费基王自然一点也不着急。”
瑞德看起来轻松自在,很有聊天的兴致;卫斯普这才明白自己这朋友为什么对政治兴趣浓厚;安布罗斯王则是聚精会神地听他说话。
“不过到那年十月,乌费基王也不得不采取行动,因为玺维大使发出了最后通牒。由于战争一触即发,乌费基王要求必须立刻将夏绿蒂女士送返玺维,而掳走女士的罪犯也得送到玺维受审。陛下请容我解释,在贝马克,大家都认为这种事的审判应该草草了事,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毕竟他只是去大闹一场而已,不过,由于牵涉到了国内权位最大的郡长,乌费基还是无可奈何地召开大议会。我父亲那时带着我母亲去北丘城,也就是乌费基王在胃涩岛的首都。我母亲也带了我过去——我躲在她肚子里,她也没得选择。”
卫斯普闻言一笑,不过一看见安布罗斯瞪着自己,连忙收起笑容。
“小子你搞清楚,你刚刚说的什么‘大闹一场’,可是赔上了五个御剑士和一群武装侍卫的命哪!”
“陛下,我很清楚。”瑞德也正色说,“英雄连祷文里记载了他们的事迹。不过容我多说两句,铁堂不知道的是贝马克也折损了二十五个人,而且全是被御剑士所杀——这件事后来一直成为我父亲的把柄。也许蒙普司指挥官可以将这个数字保留在记录中。”
“我会自己处理。”国王不耐烦地说,“指挥官不会透露今天听到的任何一句话。”
卫斯普猜想:自己也是不能对外漏口风的吧。
“好,陛下。”瑞德又说,“至于魏阁家的杰哈德,我后来听母亲提起,她终究还是后悔自己那样出气,也承认杰哈德的动机比她原先所想要崇高些。不过,我并不知道这个人最后下场如何。”
君主是不该被质疑的,所以瑞德语带玄机让安布罗斯一脸不悦。“我也想不起来。”他一副与己无关的神情,“指挥官你记得吗?”
“那是在我上任之前的事。”蒙普司回答,“根据守卫间流传的说法,他应该是拒捕,最后身上多处伤口失血致死吧!”
这也许是胡扯,但卫斯普还是不免打了个寒战。瑞德说下去:“有四个郡长找了借口,派他们的军团长出席。玺维大使又一次宣告了他的要求,会场上智者们提出警告,年轻的好战分子则鼓噪起来。我父亲做了一次精彩的演说,虽然性命危在旦夕,但他成功地将一次争议事件转化成对国王宝座的挑战,而且以最些微的差距——十一比十——取得优势。乌费基当时还有资格担任国王,身强力壮的他决定接受决斗而不放弃;他们两人的战斗一直到我长大都还有诗人传唱,而我父亲也一直说那次决斗赢得不容易,不过,最后他打败了乌费基。我父亲让乌费基活了下来,以致后来很多人便说父亲太感情用事、有勇无谋。
“如果我父亲在投票或决斗的任何一项输了,”瑞德说,“那他就死定了。之后他常常说我是关键,我想想也觉得他并非纯粹是开玩笑。我母亲在搭乘龙船从玺维前往贝马克的途中怀孕,一直到大议会召开时我母亲怀孕的事才有人知道。我父亲说只有女人才看得出来,男人其实没办法分辨,不过既然大家都知道了,他也在演讲中刻意提起这件事,于是,如果议会屈从于玺维的要求,那等于是将一个还未出生的开特族人送给贝马克的世仇,贝马克人当然不能忍受这种耻辱。当然,我觉得多数郡长可能担心爆发内战多过担心我,但很难说我没有造成影响,就算我只是多影响了一位郡长,那也扭转了历史,因为新王上任第一个命令就是要玺维大使把那份最后通牒书和其他东西吃下去。接着,两国贸易中断,原本零星的劫掠行动扩展成全面战争。”

2

就贝马克人的观点来看,这是安布罗斯挑起的战争。他们认定是安布罗斯在玺维议会煽风点火,并强迫他年迈多病的父王让步,发起这场先王上任后一直不愿引起的战火。颇为讽刺的是泰森王随即身体状况转好,继续在位十几年,然而早在他辞世之前,民众已称这场战争为泰森战争,并私下咒骂很长时间。王储想上前线是不太可能的事,所以安布罗斯虽然说过要带一支舰队去攻打俄雷德,但那支舰队不等他就自行出发了。338年4月1日,舰队抵达贝马克,当晚撞上了贝马克人所谓的“磨石”——就是暗礁。舰上官兵仅有十分之一回到玺维,其他人或溺死,或进了奴才市场。贝马克此后无惧于外国攻击,玺维则只守不攻。
这场惨剧——观点不同的人也许认为是件喜事——传入渥罗堡当天,夏绿蒂王后产下瑞格亲王,分娩过程有些艰辛,虽母子平安,但他以后不会再有兄弟姊妹了。两件事的巧合为人津津乐道,贝马克举国欢腾,庆祝开特家有了后继者。
 
瑞格和许多武士阶级的人一样,成长过程中与父亲用贝马克语交谈,与母亲却用另一种语言对话,但浑然不觉其中矛盾。
他出生后接触的世界是父母最爱的乡间居所,位于快山南侧地势隐蔽的激流谷。他们有一间独立私密的小屋,在山谷较深、与别墅其他部分相隔较远的地方。父亲不准任何人靠近那里。小屋面积与平民的屋子差不多,一楼是个大房间,有架楼梯通往被当成主卧房的阁楼。小男孩的记忆里有许多天亮得很慢、朦朦胧胧的清晨,雨打在屋顶上,声音比起远方的瀑布、楼上父母的说话声都要大些。他窝在床上,不知道自己的小脚可不可以安全爬下床,然后偷偷上楼,成功的话父母一定会把他拉去,三个人抱在一块儿多睡一会儿——冬天的贝马克生活节奏非常缓慢。如果父母在说话,那他能不能留在上面就要听妈妈的声音是高兴还是生气——父亲永远都是那种低沉稳重的口吻。父母常在楼上互相捉弄搔痒,如果他们正在玩,那等他们玩完了一定会很高兴看见他上去。
回到渥罗堡,在王宫北侧居住时,一家三口还是保持着亲密距离,不过,母亲有一间自己的小屋,可以招待朋友,她的侍女也住在那里;父亲则在对面用另一间房子开会。军团长辛沃夫伯伯拥有最大的房间,和儿子沃夫瓦及很多女生一起住。其他屋子住的有郡长参谋丘蒙、司令黎菲、卫士等等。黎菲有个儿子叫爱威,跟瑞格同年,他们自然也成为最好的朋友。
夏天一到瑞格就野了,皮肤晒得红通通,而且世界变得辽阔许多。不到三岁他已经有了一匹小马,六岁就跟爱威和一群小孩出去划船,大家游泳都跟青蛙一样快。不过也是那时候,他意识到自己不太一样——出身于王室,其他人都是武士、平民、下民、奴才的小孩,只有他是个亲王。父亲不断告诫他必须成为最优秀的人,他也深信不疑,并常常表现杰出。有一次他摔下山崖,两只腿严重骨折,就算用最好的医疗法术也花了一个星期才痊愈。还有一次他差点失手杀死爱威,其实爱威比他高大得多,而且他不记得两个人为什么打架,也不记得打斗过程,只记得后来父亲的震怒。“你是个亲王!”父王如是说,“得学着控制脾气!就算跟人动手也不可以冲昏头脑。你要当领袖,领袖无论何时都必须头脑清楚。”瑞格永远难忘事后父亲那阵痛打——真正难忘的不是痛,而是打完后父亲泪流满面,两人相拥时父王说:“答应我,儿子,以后不会再让我动手打你了!”
不过,父亲后来还是动过手。一些年纪较大的孩子喜欢惹国王的小孩,但马上就知道自己惹到的是条巨龙。有三次他把对方打得送去法师院治疗,还有一个人被他打瞎了一只眼。过了一阵子大家都知道最好不要逼他动手,父王也察觉到打骂恐怕无法解决他的脾气问题。
还有一次,他跟爱威两个顺着蛙嘴河穿过东围海峡在西北风中划船,那时候他才不过八岁。两个孩子的妈妈歇斯底里起来,打定主意要教训他们,让他们知道不可以这么傻,不过最后也只是打了几下屁股。不知道是谁把这件事告诉了诗人西比欧,当天晚上他就在王宫里为两个孩子的冒险编了首歌曲,唱得好像他们是传说中的英雄,而武士们也把他们捧上桌子欢呼,仿佛他们是到玺维国抢了财宝回来一样,所以就算全天下的人都要打他他也不在乎了。不过妈妈不太高兴,爸爸那天则醉得一塌糊涂。
之后他与西夫瓦第一次见面。

3

事情发生的经过是这样——
爱威比小马还粗壮,只好给他换了匹成年马。瑞格嚷嚷着说这不公平,身为亲王的他,坐骑当然该比武士要好。只不过那时他已经懂得委婉地表达意见了,他只对父亲说:“父王,我要一匹马。”
俄雷德正在看公文,头都没抬,“等你开始读书认字就可以。”
瑞格听了便离开了。事后想想这句话不太对劲,读书跟骑马有什么相关?反过来,却也看不出父亲欺骗了他什么,毕竟大家都得学读书认字,他只不过还没试而已。他以前看过母亲写信,虽然两国交战,但母后还是跟玺维的亲友联系,信件都通过吉维利国转达。
他开口说:“妈妈,教我念书好不好?”
“好啊,乖孩子,去找本书过来。”
她怎么一点也不奇怪呢?瑞格开始起了疑心,不过他还是找了一本书;之后母亲真的开始吃惊了,因为连着三天他一直缠着妈妈不放,最后她紧紧抱了瑞格一下说:“你这个聪明的小孩,去找你爸爸吧!”
他跑进王宫,那时候父王、辛沃夫伯伯,还有参谋丘蒙正跟吉维利的大使会晤。走到贵宾席之后,他在一旁等着大人说完话。
一会儿之后,父王皱起眉头问他:“有什么事吗?”
“我要一匹马。”
国王递给他一张纸,他大声念了上面的第一段文字,虽然有点慢,不过没什么错。于是国王又把纸拿了回去。
“你想要哪匹?”
“‘死神’。”
“你会摔死的!”
父亲虽然这么回答,但瑞格反而觉得有一线希望,因为原本他预期会直接遭拒,所以想了另外六匹当备案,“是您问我的啊!”
“我明白了,你先骑‘野马’看看,可以的话才能骑‘死神’。”
“野马”是他的第三选择呢!所以瑞格欢呼一声:“是,大王!”然后冲了出去,却不知道为什么大人们都笑了起来。
 
“野马”虽然名字吓人,但实际上还是可以驾驭的,所以他又一次要求得到“死神”,这次理直气壮得多。出乎他的意料——也让他妈妈大吃一惊——父王居然同意了。大伙儿后来都松了口气,也觉得相当讶异,因为“死神”并没有成为名副其实的“死神”,瑞格还活得好好的,没让马儿给干掉;虽然第一个星期瑞格和爱威骑马上山,弄得鼻青脸肿,不过生命无虞。这次顺利取得马匹,让他对自己信心满满,想要寻求更大的挑战。
瑞格和爱威爬上坡之后看见远方的山峰,银崖山、灼石山、锋带山等等,也看得见一些主要岛屿如水蜡岛、彼岸岛、胃涩岛等等。向前骑行,一路愈加崎岖,最后两人骑进火葬谷,这是山脊上古代用来侦察敌军的地方,当时使用的小屋全成了废墟,一看就知道没什么值得探险的。
爱威指着一个地方叫道:“东围海峡!”
从下面闪亮的海水以及几座小岛的形状上看,似乎正是那一段渠道。十多岁的孩子对于这种不确定的事情最有好奇心,可他们的热情还没膨胀起来,就陡然冷却下去了。
“我们最好快点走。”爱威说。
“没错。”
他们一直没注意自己身在何处,现在回头才发现地面堆满黑色尖石,两侧崩落成陡峭山壁,中间有一条小路通向深处。他们可以回头沿原路下山,也可以顺着那条小路向前,只有这两个选择。这道深壑从山下城镇中明显可见,当地人称之为“狼穴”——这是大人真正禁止他们进入的少数地带。这件事情没有什么商榷的空间,这里是禁地。如果放在几个月前,这件事想必到此结束,不过,男孩子在人生中总会意识到自己长大了,有些规矩只有小男孩才非遵守不可。
山谷中吹出冷风,让人头皮发麻,然而瑞格看着这山谷、小径,一种熟悉感隐约浮现。他觉得自己来过这里,好像还不只一次,不过是在很久以前。这时他才明白,原来他上山就是为了到这里来。
“我们进去看看。”
爱威早料到他会这么说,“他们会把你的马没收的!”
“何必呢,这里又不是真的有狼。”
“没有的话怎会取这种名字?”爱威没好气地说。
在贝马克语中,“狼穴”的“穴”可以是洞穴或墓穴之意,“狼”也有两层含义,一个是“与狼有关的”,另一个则是“亡命之徒”,可以说词意颇为模糊。民间的确流传着一些恐怖故事:被抓来的玺维人在受到奴役前逃脱了,或者是瑞格出生时的大船难中,有些玺维士兵亡命天涯,躲藏在这里。如果他擅自闯进去,可能会丢了这匹马,更不用说太阳已经快下山,可是爱威表示这里太危险,反倒让瑞格没有退路——身为亲王,就算明明口干舌燥,也不能显得紧张害怕。
“那你回家学刺绣吧!”
“不行,我们一起回去。够了,瑞格!”
“哦,你怕屁股挨揍?”
爱威垮下脸,“不是。”
瑞格耸耸肩,“如果天黑了我没回来,就告诉我爸我去了哪儿,还有你为什么不跟过来。”
爱威打个寒战,那样还不如死了算了!所以瑞格骑进去时,他也乖乖跟了过去——每次都这样。
他们身上不过穿着马裤而已,所以谷间的风让他们冷得眼眶泛泪,而且滴出来的泪珠好像都要结冰似的。如果真的没有人接近这里,为什么路边会有马粪呢?为什么还会有路?这条路蜿蜒崎岖绕过许多大石头,忽然下降到一个山洞入口。瑞格对此并不意外,他在渥罗堡附近见过许多洞穴,很多都是一条直线进去,没什么石窟或分岔,通常走到底就是一个地洞。那些山洞有些是小动物的家,有些则是他们的游戏场,可眼前这个山洞又让他产生了模糊的印象,穿越之后好像可以到达另一个地方,这是其他洞穴所没有的特征。
爱威吼道:“你不能进去!”他的牙齿咯咯作响。
“为什么?怕蝙蝠的是女孩!”
“有狼!”
“狼?”瑞格不屑地说,“它们吃什么?”
瑞格下了马,将缰绳交给同伴,然后小心翼翼地走进洞穴。里面有股气流吹出,所以他那点朦胧的印象说不定是正确的,不过他不会告诉爱威,否则错了怎么办?洞穴入口又冷又暗,地上堆了很多滚下来的石头。他的马不肯再往里走。如果他记忆没错,附近应该有火绒摆在好拿且不会被淋湿的地方……他一下子就找到了,同时还翻出几只古老的兽角灯笼和一盒蜡烛。
“你怎么知道会有那些东西?!”爱威叫起来。
瑞格耸耸肩,“一定有的吧?我该点一盏还是两盏?”
“两盏。”爱威苦着脸说。
“确定?”
“当然!”
他的马大概也这么想,有光亮之后它好像安心了些,也肯让瑞格把它牵进山洞,似乎将这儿当成什么宫殿的马厩了。瑞格的马如此听话,爱威那匹平常温驯的“麻雀”却要人硬拖进去。山洞顶端颇高,便于通行,掉落的石块被清到一旁,坑洞也用沙砾填平了。
“要是我们在这里面时,快山又地震怎么办?”爱威连问话的回音都在发抖。
“说不定洞口会被封住!”想到这点令人起鸡皮疙瘩。说不定大人担心的不是狼也不是什么罪犯,而是山崩石落的危险。
洞内小路一弯,穿过黑暗之后一片光明,他们站在一个相当于树顶高度的碎石子坡上,眼前是一处锁在黑色岩山内的谷地,杂乱的丛林烟雾弥漫,看来里头应当有温泉,不过没看见建筑物。
“这才是真正的‘狼穴’!”瑞格的语气好像他早知会如此。
其实他真的觉得这个场景很熟悉,尤其现在脚下那条下坡的险峻小径。这条路给马走实在有点危险,晃动一下可能就要摔跤;如果瑞格让自己的马受伤,大人恐怕不会给他另一次机会。洞口附近有三袋食物,两袋还没打开,另一袋剩下一半,旁边还有很多空袋子压在石块底下。两个小孩交换了个眼神。“有人拿东西给逃犯吃!”爱威叫道。
他们又在旁边一片岩架上看到四盏灯笼,一个装了火绒的盒子,更奇怪的是还有新鲜马粪。瑞格的马叫了一声,结果居然有马响应,转头一看下面树林里真有一匹马,绑在树上让它吃草,而背上的驮鞍还没解下来。
“有人在这里!”瑞格体内有种翻腾的感觉,既恐惧又兴奋,他口干舌燥,话都讲不好,有种异样的颤抖感涌了上来,“带那匹马来的人一定还在这里!”
爱威脸色苍白,“我们走吧,快点!瑞格!拜托!”
“你先走,得让我爸知道这件事才行。你去告诉我爸——或者你爸也行。然后把卫士带来!我留下来监视,不然不知道谁是叛徒。”
瑞格的小武士还是想说服他一起走,不过他完全不肯听,只回答带消息是一个事关重大的任务;既然是命令,爱威离开也不算逃跑了。这次爱威没多想瑞格有什么资格下这种命令,牵了马回头进入洞穴。
瑞格爬回马背上。如果有人送饭给这些不法之徒,那便是目无王法,他应该好好调查。这也是个好机会,能做些刺激的事却不会受罚;事实上,即便没这些理由,他的好奇心也占据了整个脑袋。直到现在他还是觉得自己到过这里——因为他的马儿“死神”看来也认得这山洞。“死神”之前是父王的坐骑,但王宫其他人也骑过,所以说,这个叛徒可能是王宫里的人!
瑞格冒险骑马下了那条陡峭的小路,到底下那匹驮马吃草的地方,再过去是一片真正的丛林,高大的杉柏遮天蔽日,因为缺少阳光所以地上没什么灌木,而且地势有如圆丘,让他看不清楚前面还有多少棵树。林间小路倒是很清楚,碎石地通到一块满是青苔的泥巴地,而每次小路分岔时,他就让“死神”决定往哪里走。瑞格的想法是,父亲说马的嗅觉比人好得多,也许“死神”会跟着叛徒留下的气味过去。这个办法看起来可行,因为走了一会儿他就看到泥巴地上有马蹄印,而且蹄印很多,感觉上走过这条路的马不只一匹。
这片树林浓厚沉重的气味也让他熟悉得心慌。渥罗堡附近没有这样的森林,而这里应当也不会有人进来砍柴,因为木柴根本运不出去。这片树林静谧得奇怪,没有风声没有鸟鸣,只偶尔听到啄木鸟的声响,或者松鼠吱喳吱喳叫了一两声。好几次他闻到温泉的味道,甚至有一次他看见轻烟从树林间飘出来。
瑞格骑着心爱的马上了一座小山丘,结果却看见一片没有马蹄痕迹的土地,“这次你搞错啦,大个儿!刚刚应该转向另一头的。”
“死神”抬起头,竖起耳朵。虽然树木掩蔽了声音,但瑞格也听见了——有马蹄声!就在前面那条路上。
“不要叫啊,千万不要叫,拜托你了,大个儿!”
马出乎意料地没发出声音,不知是因为树木气味太重让它有点不知所措,还是有什么其他理由,“死神”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先前的路口走过另一匹马,惊鸿一瞥已足以让瑞格看清,马背上的人正是他大伯辛沃夫。
一开始瑞格自然怒不可遏,不过他很快就明白了,原来这根本不是什么秘密!爸爸听到这件事也不会吃惊或感动,因为假使带食物给那些流放者的人是辛沃夫伯伯,想必就是父王下的命令。大伯身为军团长,是父亲的得力助手,父王出去征讨或到其他地方处理政务时,也是由大伯暂代郡长之职。这么一来,“死神”认得这里的路倒也合情合理,虽然大家都以为军团长喜欢比较听话的马。
换句话说,搞不好父王自己也会带东西给那些流放者!而这就是臭小鬼不该干涉的事!所以他成了混蛋而不是英雄。爱威回到王宫只会害惨他们两人——搞不好辛沃夫会在路上撞见他。不管结果如何,下场都一样惨。除了被痛打一顿外,“死神”也可能会被没收……瑞格实在不愿再想下去,反倒觉得不如一探究竟,所以他一踢马腹,叫道:“上吧!”
 
顺着原先那条路骑了大概三箭注释1的距离,“死神”忽然发出一声嘶叫,声音大得连快山山顶都可以听见。瑞格还没来得及骂它,就已经听见有马儿响应。绕过前方岩壁,他发现一片没有树的空地透出阳光,有火堆、有小溪,后方还有一座破烂茅屋,是用木棒和枝条搭起来的。他脑海里又冒出很多模糊的印象。没错,他见过这间茅屋!那是在他很小的时候。
在茅屋前面的马儿是“财宝”,瑞格的堂哥沃夫瓦平日的坐骑。瑞格反倒不高兴起来。沃夫瓦才十七岁已经长了一嘴淡红色胡子,也几乎完成了士卒的训练,不过他毕竟只是军团长的儿子,如果连他都可以知道这种机密,为什么一个亲王不行呢?瑞格过去将“死神”拴在“财宝”旁边,这两匹马常在一起玩,所以“死神”刚刚会叫也很正常。不过,马主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好——这对堂兄弟并不融洽,最近甚至气氛紧张。
瑞格觉得奇怪,怎么还没有人出来,于是大胆地往茅屋走去,还报上名字。他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忽然想到,也许茅屋里有人正在“亲热”。大人玩这种游戏时很讨厌被人打断。大概一个月之前,瑞格和几个朋友发现沃夫瓦在一间谷仓“亲热”,当然就跑去捣乱、大闹一场,呼朋引伴要大家都过来看。这种趣事本来没有什么大不了,问题在于谷仓里的女子是另一个人的奴才,所以沃夫瓦除了成为笑柄,还得付一笔不小的赔偿给人家。
当然事情没这么简单,沃夫瓦猜得到是谁搞的鬼——大家都猜得到——所以找机会拦住瑞格想给他一点教训,但世上除了父王外,瑞格可是不准任何人打他的,所以脾气一上来就狠狠踢了沃夫瓦的眼睛,直到几个卫士过来才将扭打的两人拉开。之后好几天沃夫瓦都被同侪士卒嘲笑,说他怎么被个自己一半大小的孩子打伤。如此说来,沃夫瓦想报仇的可能性很大,现在身处荒郊野外,还是谨慎小心点好。
就在思考该怎么做时,他听见了一阵声音,一听就知道不是茅屋里传来的亲热声,而是从附近树林中传来的咏唱咒语声。还谨慎什么!他马上像只松鼠般往河岸跑了过去。
 
瑞格很小心地靠过去,利用树干作掩护一点点前进,直到靠得够近可以看清为止。魔法仪式在一片空地上举行,周围的大树像柱子般包围着空地,阳光照不到地面,所以如果他是无心经过,恐怕不会注意到泥土覆盖着黑色鹅卵石排列出的八角魔法阵。火的方位有一盏油灯做标记,而对角的水位摆了个陶罐,土的位置有一块石头;至于风位和其他四个无形圣灵,想要标记比较困难。父王曾告诉他,标示圣灵的位置只是为了让施法者易于处理,事实上圣灵并不因此受到影响。
这个在荒郊野外的魔法阵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跟圣堂用来奴役人犯的魔法阵相比,这八角阵小得多,甚至可以说比一般医疗用的魔法阵都小。魔法阵里头有一个人,他并没有戴手铐脚镣,也不像病人一样躺平——不过,石头排列出的魔法阵太小,他也没办法伸直躯体——而是蹲在地上双手环抱,像是要把自己尽量挤成小小一团。他没穿衣服,从头发颜色可以看得出是贝马克人,而且身材高大。
施法者更是让人吃惊,他是一个人进行仪式,而一般的法术都是八个法师各站一角。此人没有站在八角阵里面,而是在外面走来走去。这个法师很高,他没有停下脚步,所以瑞格也无法仔细观察;他披着棕色长袍、戴棕色面罩,感觉眼窝很小。他在这空地上跳来跳去,手里挥舞着一根与自己等高的木杖,尖声唱着各种召唤与驱逐的咒语,声音怪异且极不协调,有金属摩擦的尖锐感。他除了前后移动外,也会以木杖为中心从魔法阵一角转动身体到另一角,有时候还会在外面空地上乱逛,除了不断与圣灵联系,也用袍子在地上带起一片尘土飞扬。
这真的是法术?瑞格起了鸡皮疙瘩。他常常去见识奴役法术的进行,却看不出这个魔法阵到底是做什么用的。沃夫瓦的父亲带他来这里,为什么却又先行离开不愿看法术进行?不喜欢沃夫瓦的其实不止瑞格一个人,说穿了没有人真正欣赏他。虽然母亲是奴才,可沃夫瓦并不像一般奴才的孩子那样有智能问题,但他脾气古怪又容易发火,大家都知道没有部队肯收他,即使他有王室血脉、体格又魁梧也一样。或许这个法术能够逆转奴才母亲的影响?让他谈笑风生、惹人喜爱?变聪明点?难道法术可以带给人幽默感?瑞格没听说过这样的仪式,不过,他也没听过法术可以一个人进行。
有可能这个法术很危险,圣灵会失控?也或者根本是在演戏?瑞格还是不确定法师能独自进行仪式。他发觉身边光线渐渐黯淡下来,这才惊觉山崖后头太阳已经西沉,如果再不走就不可能赶在天黑前回到家,但他没有离开。
忽然一片宁静,法师停下咒语,疲惫地撑着手杖喘息。瑞格这时得以看清他的相貌,原来他的右手整只不见了,从袍子的线条看来,连肩膀都少了一大块,所以看起来才相当不对劲。仪式还没结束,法师深吸一口气之后,发出猛烈、嘶哑的吼叫——“辛沃夫之子,沃夫瓦!”
沃夫瓦此刻终于动起来,他抬起头,脸上用一块布罩住眼睛。他四处张望,仿佛在寻找什么。
“辛沃夫之子,沃夫瓦!”蒙着棕色面罩的怪人又一次大叫。
人高马大的士卒堂哥摊开手,慢慢站起来,转了转头,可仍然未解下蒙住两眼的布巾。他全身上下就只有那块布,靴子、衣服和武器都堆在一旁的空地上。沃夫瓦的面孔蒙起来反倒英俊点,但瑞格真正羡慕的是那身肌肉——当然,他不会跟其他人这么说。他一直希望自己长大之后也能像堂哥那样强壮,胸口最好也有点红毛。
法师又一次呼喊堂哥的名字。沃夫瓦左转跨出一步,可又犹豫不决地停下来。如果说他喝醉了,那恐怕醉得不轻,连站都站不稳。这法术让他失去心智了吗?高个子法师再次呼叫,像是要将沃夫瓦从远方召唤回来,可他愈叫,沃夫瓦就愈显得迷惘,张开双手四处摸索,表情恐慌得像要逃亡或是努力寻找呼唤他的人。可笑的是,他个子这么大,却在狭小的魔法阵中移动,有时候看起来还像在跑步,伸长四肢疯狂摆动,但其实一步都没离开。
沃夫瓦终于走了出去,一转身绊到水位的陶罐,面朝前扑倒在地,正好倒在瑞格脚边。直到这时瑞格才发现自己跳了出来,正好就在法师视线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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