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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与蜜奇案

  多年来那个白色鬼影,那个肩上扛着大口袋的野蛮人,那人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一直是个谜。有些人认为他被谋杀了,但是后来,人们挖开山上那间属于老高的小窝棚的地板想找些钱财,却什么都没发现,只找到一堆灰烬和被火烧黑的锡盘子。

  老高失踪后,他儿子从漓江赶来接管了山上的蜂箱。你要知道,事情就是在他失踪之后,他儿子来之前发生的。

  一八九九年,福尔摩斯写道:倦怠,这就是问题所在。缺乏兴趣。或者说,一切都太简单了。解决案件的乐趣就在于它具有挑战性,在于你可能解决不了的可能性,不然罪案还有其他什么能引起你的注意呢。但是如果每一个案子都能破解,都能轻易破解,那还有什么必要去破案呢?

  看,这人被谋杀了。嗯,有人谋杀了他。他是因为一个或多个不起眼的原因被杀的:他给某人造成了不便,他有别人想要的东西,他惹怒了某人。这究竟有什么难度呢?

  我会在日报上读到某个警方尚未破解的案子,然后不等我读完文章,我就发现我能破这个案子,就算不能从细节上完全说明,至少整体上能搞清楚。案件太容易破解了。它本身就瓦解了。为什么要打电话给警方告诉他们谜底呢?我一次又一次地将案子当作挑战留给他们,那些对我而言都不是挑战。

  我只有在接受挑战的时候才活着。

  那些云雾缭绕的小山其实很高,有时候它们被称为山峰,山上的蜜蜂在苍白的夏日阳光里嗡嗡作响,从山坡的这朵花上飞到那朵花上。老高听着蜜蜂的声响,内心没有丝毫喜悦。山谷对面,他的表亲有好几十个蜂箱,里头早早地装满了花蜜,那些花蜜白得像白玉。老高不认为白色的蜂蜜味道比自家黄色或淡棕色的蜜更好,不过他的蜜蜂产出的蜜品质并不好,他表亲的白色蜂蜜价格比他家最好的蜜都要贵两倍。

  山那边他表亲家的蜜蜂非常勤恳,工作很努力,仿佛一群金棕色的工人,把大量的花蜜和花粉带回蜂巢。而老高的蜜蜂则脾气很坏,仿佛一群漆黑油亮的子弹,产出的蜜只够它们自己过冬,顶多再多出一点点,只够老高挨家挨户卖给村民,一次只能卖一小块蜂巢。有幼虫的蜂巢卖得贵一些,那种蜂巢里装满幼虫,吃起来有种蛋白质的香甜味。但是带幼虫的蜂巢很少,因为蜜蜂脾气很坏,不管它们生产什么,产出得都很少,就连生产幼虫也不例外,老高知道,自己每卖掉一块带幼虫的蜂巢,下一年为他产蜜的蜜蜂就更少。

  老高和他的蜜蜂一样愠怒,不好惹。他以前有个妻子,但是她难产死了。她生下来的那个孩子只活了一个星期。因此没有人会在老高的葬礼上发言,没有人会在节日为他扫墓、摆上供品。他死了也没人想起,就像他的蜜蜂一样,无人怀念也无人想起。

  那年晚春,路刚一通,就有一个年老的白皮肤陌生人来到山上,他肩上扛着一个很大的棕色包裹。在见到他之前,老高就听说过他了。

  “有个野蛮人在看蜜蜂。”他的表亲说道。

  老高什么都没说。他去找他的表亲买了一桶质量不好的蜂巢,那蜂巢破损不堪,封口的蜂蜡都没有,很快就会坏。他以很便宜的价格买来喂养自己的蜜蜂,如果他在自己村里卖一些次等蜂蜜,大家也不会发现。他们两个坐在老高表亲位于山坡上的小棚子里。从晚春开始,蜜蜂飞出去忙碌,一直忙到第一场霜降为止。因为怕有小偷,老高的表亲不住在村里的家中,他住在山坡的小棚子里,吃住都和蜜蜂在一起。他的妻子和孩子负责把蜂巢和一瓶瓶白色的蜂蜜拿到山下去卖。

  老高不怕小偷。老高那些黑色的蜜蜂绝不会放过任何打搅它们的人。他住在村里,只在收集蜂蜜的时候才上山。

  “我会让他去找你。”老高的表亲说,“他问什么你就答什么,给他看你的蜜蜂,他会给你钱。”

  “他会说我们的话?”

  “他口音很重。据说是跟水手学的,那些人都说粤语。虽然他年龄大,但是他学得快。”

  老高哼了一声,他对水手不感兴趣。上午已经过去大半,他要顶着这大热天走四个小时才能回到村子里。他喝完了茶。他表亲喝的都是老高买不起的好茶。

  老高走到自己的蜂巢的时候天还亮着,他把大部分次等蜂蜜倒进了没有蜜的蜂箱。他有十一个蜂箱。他表亲有一百多个。老高倒蜂蜜的时候被叮了两次,一次被叮在手背上,一次被叮在脖子后面。他这辈子被叮了上千次。他自己都数不清到底多少次了。被别的蜜蜂叮他都不觉得疼,但是他自己的黑蜜蜂叮人真的很疼,就算不肿不发烫,但还是疼。

  次日,一个男孩来到村里老高家门口,男孩说有人——一个高大的外国人——找他。老高哼了一声。他步伐平静地跟着男孩穿过村子,男孩跑在前头,很快就没了踪影。

  那个陌生人正坐在张寡妇家的门廊上喝茶。五十年前,老高认识张寡妇的母亲,他妻子跟张寡妇的母亲是朋友。现在她死了。所有认识他妻子的人都死了。张寡妇给老高倒了茶,给他介绍了那个老蛮子,那人挪了挪包,坐在小桌子旁。

  他们喝着茶。那个野蛮人说:“我想看看你的蜜蜂。”

  米克罗夫特死了帝国就完了,此事除了我们两个,其他人谁都不知道。他躺在苍白的房间里,盖着一块薄薄的白布,仿佛已经变成了流行文化中描绘的幽灵,只需要再往白布上画两个黑眼睛就行了。

  我想是疾病拖垮了他,但是他看起来比平常任何时候都要大,他的手指肿得像白色的牛油香肠。

  我说:“晚上好,米克罗夫特。霍普金斯医生说你还能活两周,还明令禁止我告诉你。”

  “那人是个傻瓜。”米克罗夫特呼哧呼哧地喘着气说道,“我坚持不到星期五。”

  “至少也等到星期六。”我说。

  “你一直都很乐观。不,星期四晚上,我就会变成霍普金斯和葬礼承办人的测量对象,辛斯比和马尔特森的人可有得折腾了,门和走廊这么窄,要怎么把我的尸体搬出房间再搬到屋外呢。”

  “确实不好办。”我说,“楼梯那段尤其麻烦。但是他们可以把窗框取下来,像吊钢琴一样把你从楼上放到街道上去。”

  米克罗夫特哼了一声,然后说:“我五十四岁了,夏洛克。我脑子里装的全是英国政府。不是投票选举那一套胡说八道,而是关键的东西。”

  以前,尤其是我还小的时候,每次米克罗夫特说了什么浮夸的言论,我就会说些故意激怒他的话。但现在,他奄奄一息了,我不会说那种话。而且我确定他说的英国不是现在这个由满是缺陷的人组成的谬误百出的国家,而是那个存在于他脑海中的大英帝国,一个有着辉煌的文明且无比繁荣的国家。

  我以前不相信帝国,现在也不信。但我相信米克罗夫特。

  米克罗夫特·福尔摩斯。五十四岁。他见到了新世纪到来,女王比他要多活几个月。而且女王比他老三十多岁,是个非常健壮的老人。我暗想,这悲惨的结局不知能否避免。

  米克罗夫特说:“你当然是对的,夏洛克。要是我当初努力锻炼。要是我多吃粗粮和卷心菜,少吃上等腰肉牛排。要是我结婚,养个孩子,跟他们一起去参加乡村舞会,要是我多做各种违背我天性的事情,也许还能再活上十几年吧。但那和大计划相比算什么呢?什么都不算。而且我早晚都会老糊涂。不。我认为要花两百年才能建立起有效的政府机构,更不要说秘密机构……”

  我没说话。

  这间苍白的屋子的墙上没有丝毫装饰。没有米克罗夫特的奖章。没有插画、照片、油画。我曾把他简朴的居所和我在贝克街那杂乱的屋子作过比较,并不止一次地对米克罗夫特的精神世界感到好奇。他不需要外部的东西,一切都在他内心里——他所见过的一切、他经历过的一切、他读过的一切。他可以闭着眼睛走过国家画廊,闭着眼睛浏览大不列颠博物馆的阅览室,但更多时候是将来自帝国边境的情报和威根的羊毛价格以及霍夫的失业统计数据作对比,以此为依据——唯一的依据——提拔某人或秘密处死某个间谍。

  米克罗夫特大口喘气,然后他说:“这是犯罪,夏洛克。”

  “你说什么?”

  “犯罪。这是犯罪,我的弟弟,和你调查过的那些廉价惊悚案件一样凶险可恨。是对世界、对自然、对秩序犯下的罪行。”

  “我必须承认,亲爱的哥哥,我没听明白。什么是犯罪?”

  “具体来说,就是我的死。”米克罗夫特说,“一般意义上的死亡。”他看着我的眼睛,“我是说真的。这不是一起值得调查的犯罪吗,夏洛克老弟?这个案子绝对能长时间吸引你的注意,比海德公园里的那家伙更能耗费你的时间——他想要组建铜管乐团,结果被第三小号手用事先准备好的番木碱毒死了。”

  “是砒霜。”我下意识地纠正道。

  “我以为你会发现。”米克罗夫特喘了口气,“砒霜其实是从舞台的绿色油漆上一片一片落下来,掉在他的晚餐上的。砒霜中毒会呈现出完美的鲑鱼粉。不,是番木碱毒死了那个可怜的人。”

  那一天剩下的时间米克罗夫特都没有再和我说话。他的呼吸持续到下周四下午晚些时候,星期五,辛斯比和马尔特森的人把那白色房间的窗框拆下来,将我哥哥的尸体从窗户上放了下去,就像吊装大钢琴一样。

  出席他葬礼的有我、我的朋友华生、我们的表亲哈丽雅特,按照米克罗夫特的遗嘱,再无其他人参加。行政机构、外事部门、第欧根尼俱乐部等机构及其代表人都没有出席。米克罗夫特活着的时候离群索居,死了也一样不需要热闹。因此就只有我们三个,那个牧师不认识我哥哥,因此他不知道此时被他送进坟墓的其实是英国政府那无所不能的臂膀。

  四个健壮的人抓着绳子将我哥哥的遗体放进长眠之处,我敢说,他们肯定是竭尽全力才没有在那份重压下骂人。我给了他们每人半克朗当小费。

  米克罗夫特殁年五十四岁,当他被放进墓穴时,我仿佛依然能听见他用那吃力而清晰的喘气声说:“这不是一起值得调查的犯罪吗?”

  那个陌生人的口音不难听懂,只是词汇有限,他说着很类似本地方言的话。他学得很快。老高朝街边的灰土里啐了一口。他什么都没说。他不想把陌生人带到山上,他不想打搅他的蜜蜂。根据老高的经验,越是少管他的蜜蜂,它们产的蜜就越多。再说,万一这个蛮子被叮了,那怎么办?

  那个陌生人的头发是银白色的,很稀疏,他的鼻子又高又弯,这是老高第一次看见蛮子,他觉得那鼻子好像老鹰的嘴壳。那人的皮肤晒得和老高一样黑,脸上皱纹很深。老高觉得蛮子的表情不太容易看懂,和一般人不一样,但是他觉得这个人非常严肃,而且不愉快。

  “为什么?”

  “我研究蜜蜂。你的兄弟告诉我你养着又大又黑的蜜蜂。与众不同的蜜蜂。”

  老高耸耸肩。他没说那是表亲,不是亲兄弟。

  陌生人问老高吃了饭没有,老高说没有,于是陌生人让张寡妇把家里的好菜拿出来。结果她端出来的是炖木耳、蔬菜还有透明的小鱼,只比蝌蚪大一点。两人默默地吃完饭,陌生人说:“如果能看看你的蜜蜂,我真的非常感激。”

  老高没说话,不过陌生人给了张寡妇不少钱,接着他把包背在身上。然后他等着,老高起身的时候,陌生人也跟着他。他背着自己的包,似乎那东西一点也不重似的。作为一个老人,他真的很强壮了,老高心想,接着又想是不是蛮子都很强壮。

  “你从哪里来的?”

  “英国。”陌生人说。

  老高想起父亲曾经跟他提起过和英国的战争,跟贸易和鸦片有关,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他们来到一座很高的山上。山路很陡,山坡上岩石太多没办法开垦成田地。老高想试试陌生人的脚程,于是走得比平时快,陌生人背着行李,走得一点也不比他慢。

  但陌生人中途停顿了几次。他停下来查看周围的花朵——那是种白色小花,早春时能开遍山谷,暮春时节就只开在这个地方了。一朵花上停着一只蜜蜂,陌生人跪下来观察。他从衣服兜里掏出一个放大镜研究那只蜜蜂,之后在衣兜里的小笔记本上作了记录,他写的字老高完全看不懂。

  老高从没见过放大镜,他靠近去看那只蜜蜂,只见那蜜蜂很黑,很强壮,和山谷里别的蜜蜂截然不同。

  “这是你的蜜蜂吗?”

  “可能是。”老高说,“也可能只是同类。”

  “那就让她自己飞回家吧。”陌生人说。他没有打搅那只蜜蜂,接着把放大镜收起来。

  克罗夫特酒店

  东迪恩,苏萨克斯,一九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亲爱的华生:

  我一直想着我们今天下午的讨论,我认真思考了一番,打算修正我之前的看法。

  我同意你出版关于一九〇三年那些事件的文稿,尤其是我退休前的最后一个案子,但是有如下条件:

  除了你通常对真实人物、地点作的那些改动以外,我建议你将我们遇到的整个事件都修改一下(我说的是珀斯博利教授的花园。后面我就不再提了),改成神秘外国人送来猴子的腺体或者猩猩的睾丸提取物或者狐猴的。也许可以写成是猴子的提取物让珀斯博利教授行动像猿猴——可以写他就是个“行动诡异的人”如何?——让他能够爬上建筑物外墙、能上树。也许他可以长尾巴,也许就算是华生你本人也会觉得这点过于夸张了,但是也不如你为我的贫乏生活和案件添加的复杂剧情来得夸张。[1]

  另外我写了一些话,希望以我自己的语气附在你的故事后面。请一定要加上这些话,我在里面痛斥想要长寿的想法,也抨击了那些蠢人为了延长他们愚蠢的生命而凭着一些愚蠢的冲动去做蠢事。

  对人类来说这是真正的危险。如果人可以永生,如果青春是唾手可得的东西,那么物质、感官以及一切世俗的东西都会毫无意义地被延长。精神就不可避免地要追求更高层的东西,那将是最难以忍受的生存。谁知道届时我们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的粪坑呢?

  我希望写下这些东西能让我安心。

  你的文章写完后,在拿去出版前请让我看一下。

  挚友,我依然是你最忠实的仆人。

  夏洛克·福尔摩斯

  下午比较晚的时候,他们来到老高的蜂箱前。蜂箱是灰色的木头箱子,堆在一个非常简陋的窝棚后面。那窝棚就是四根柱子和一个屋顶,四面挂了些油布,可以遮挡春天的大雨和夏天的风暴。还有一个小火盆可以取暖,窝棚中间有个木板,你可以在上面铺张毯子,自己再盖一条毯子,再加一个旧瓷枕头,这就是床了,偶尔老高留在山上照顾蜜蜂的时候就睡在这里,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秋天收获蜂蜜的时候。跟他表亲的蜂巢相比,那点蜂蜜根本不算什么,但是值得他花上两三天碾压蜂巢,将收集到的糖浆过滤之后装进他专程搬上山的桶和罐子里。剩下来的残渣他会融化掉,那里头是黏稠的蜂蜡、花粉颗粒和蜜蜂幼虫,这些东西他会装进一个罐子里,提取出蜂蜡后,把糖水喂给蜜蜂。然后他会把蜂蜜和蜂蜡块拿到山下的村里卖掉。

  老高带那个陌生人看了十一个蜂箱,他冷漠地看着陌生人带上面纱打开蜂箱,透过放大镜检查里面的蜜蜂,又看了幼虫盒里的东西,最后看了蜂后。他一点也不害怕,也没有不适,这个陌生人的每一个行动都缓慢轻柔,他没有被叮,没有伤害到一只蜜蜂。这点令老高印象深刻。他之前跟这个蛮子说,他的蜜蜂都暴躁蛮横、喜怒无常,但是这个人却似乎很高兴见到老高的蜜蜂。他的眼睛都在发光。

  老高点起火盆烧了些水。水还要等很久才开,陌生人从自己的包中拿出一个由金属和玻璃制成的精巧装置,在这东西的上半段灌满河里打来的水,然后点上火,很快玻璃罐里的水就冒泡烧开了。然后陌生人从包里掏出两个锡制的杯子,将纸包着的绿色茶叶放进杯子里,倒上水。

  这是老高喝过的最好的茶,比他表亲的茶还要好。他们盘腿坐在地上喝茶。“今年夏天我打算住在这里,就在这间屋子里。”陌生人说。

  “这里?这里根本不算间房子。”老高说,“住村子里吧。张寡妇家有空屋。”

  “我就住在这里。”陌生人说,“我想租一个你的蜂箱。”

  老高很多年没笑过了。村里有些人觉得他根本就不会笑。但是此时他还是笑了,发出惊讶又好奇的大笑。

  “我是认真的。”陌生人说。他把四枚银币放在他面前。老高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拿到这些钱的,三枚是墨西哥比索,一枚是多年前在中国流通的大银圆。老高卖一年蜂蜜差不多就挣这么多钱。陌生人说:“这些钱是用来请人帮我送饭的,购买一日三餐应该足够。”

  老高没说话。他喝完茶站起来,掀开油布去了山上的开阔地。他来到那十一个蜂箱旁,每一个蜂箱都包括两个装满幼虫的盒子,有些甚至有三个或者四个。他带陌生人来到有四个幼虫盒子的蜂箱旁,盒子里满是蜂巢。

  “你就用这个蜂巢。”他说。

  它们是植物提取物。显然是的。它们以自己的方式在很短暂的时间发挥了效力,它们有剧毒。但是看到可怜的珀斯博利教授临终时的样子——他的皮肤、眼睛、走路的样子——我相信这条路不完全是错的。

  我拿到了箱子,里面有种子、种荚、根、干掉的提取物,我开始思考。我思考了很久。我反反复复地慎重思考。这是个理性的问题,可以通过理性思考解决,我以前的数学老师就是这样教我的。

  它们是植物提取物,它们有剧毒。

  我用了一些方法让它们变得无毒无害。

  不应该说这件事复杂,我认为应该说它极其错综复杂,但后来我总算想通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也许可以算是一个概念——一种处理这些植物,让它们变得可食用的办法。

  这项调查很难在贝克街完成。因此,在一九〇三年秋天,我搬去了苏萨克斯,整整一个冬天我都在阅读各种关于养蜂的书籍、手册和专著。到了一九〇四年四月初,带着大量理论知识,我从本地农夫处购买了第一窝蜜蜂。

  有时候我觉得华生可能完全没起疑心。不过华生那份伟大的迟钝确实令我惊讶不已,其实有些时候我很依赖这份迟钝。即便如此,他知道我没有工作、无案可破、思想无所事事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他知道我无事可做的时候,会产生各种懒散阴郁的情绪。所以他怎么可能相信我真的退休了?他知道我做事的方法。

  其实,当我收到第一窝蜜蜂的时候,华生也在苏萨克斯。

  他从安全的地方远远看着我把蜜蜂从包裹里倒进准备好的空蜂箱里,仿佛在倒一包嗡嗡作响的蜜。

  他看到我兴奋的样子,但又什么也不明白。

  几年过去了,我们眼见帝国分崩离析,政府无力统治,英勇的年轻人被派到弗兰德斯的战壕里送死,这一切都让我更加确定:我正在做的事情并不正确,我正在做的是唯一能做的事情。

  我的脸变了模样,我的手指关节肿胀疼痛(不过没有预料的那么疼,这要归功于我刚开始养蜂的那几年被叮过很多次),至于勇敢、迟钝又亲切的华生,他渐渐老了,变得苍白,身形缩小了不少,皮肤也越发灰白,他的胡子也变成了跟皮肤一样的灰色。我要完成研究的决心却没有丝毫减退,甚至还更坚定了。

  我在南唐斯丘陵处对我最初的设想进行了验证,我使用自己的蜂群,每个蜂箱都按照朗氏蜂箱的样子建造。我肯定是犯了所有新手养蜂人都犯过的错误,而且由于之前那些调查的缘故,我肯定还犯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巨大错误,那个错误今后肯定也不会有人再犯。《蜂箱投毒案》——华生大概会起这样的标题,也许《呆若木鸡的女人的研究所奇案》这个标题会为我的研究吸引来更多关注——如果有人对这项调查研究感兴趣的话。(说起来,我曾经责怪特尔福德太太不问我一声就从架子上拿走了一罐蜂蜜,后来我给了她好几罐可以用于烹饪的普通蜂蜜,用来做实验的蜂蜜每次采集完了就被锁进实验室。这种事情没什么好评论的。)

  我用荷兰蜜蜂、德国蜜蜂、意大利蜜蜂、卡尼鄂拉蜜蜂和高加索蜜蜂做实验。英国本土蜜蜂没落了,我很遗憾,那些还被饲养着的英国蜜蜂大多也是近亲繁殖,我买来一小窝进行研究,那些是从圣奥尔本斯一座古老修道院的一架蜂巢上分出来的,还包括了一个蜂后卵,在我看来那个地方是英国家养蜜蜂的发源地。

  我的实验进行了约二十年时间,终于确定我要找的蜜蜂——如果它们存在的话——不在英格兰,也不可能经受住国际邮政包裹的长时间物流运输。我必须到印度去验证那些蜜蜂的效果。我还要去比印度更远的地方做实地考察。

  我对语言略有一些研究。

  我有花种,有植物的提取物,还有糖浆酊剂。我不需要别的东西了。

  我把这些东西收起来,让人把唐斯丘陵的小屋收拾干净,每周通风一次,然后让威尔金斯少爷看好蜂箱,定时收获蜂蜜去伊斯特本市场出售,并且打理好蜂箱准备过冬。其实我习惯了叫他“小瓦力金斯”,他每次听了都很沮丧。

  我告诉他们我也不知道自己何时返回。

  我是个老人了。也许他们没指望我会回去。如果我真的回不去了,严格来说他们也照样能生活下去。

  老高不禁觉得惊讶。他一辈子都和蜜蜂生活在一起。但是看着那个陌生人将蜜蜂从蜂箱里抖落出来,他还是觉得非常惊讶,那人手法娴熟,动作干脆利落,黑蜜蜂们似乎都惊呆了,甚至不怎么生气,它们只是在周围飞着,有些想爬回蜂箱。陌生人将满是蜂巢的盒子放在一个比较弱势的蜂箱顶部,这样老高还是可以从陌生人租用的蜂箱里收获蜂蜜。

  老高有了一个房客。

  老高给了张寡妇的孙女一点钱,让她每周给那个陌生人送三次饭,主要都是米饭和蔬菜,还有瓦罐装的汤,女孩送上去的时候汤还是滚烫的。

  每隔十天,老高自己上山。他本来是想去检查蜂箱,结果发现陌生人将十一个蜂箱都照顾得非常好,蜜蜂从没这么繁盛过。事实上现在有十二箱蜜蜂了,因为陌生人在山上散步的时候又抓到了一群。

  老高带了些木头上去,下一次他去窝棚的时候,花了好几个下午和陌生人沉默地工作,他们做了好几个盒子扩大蜂箱,又做了好几个框子放进蜂箱。

  一天下午,陌生人告诉老高,他们做的这种养蜂的框子是七十年前一个美国人发明的。在老高看来这真是胡说八道,他是照着他父亲的手艺做蜂箱的,山谷那边的人也是这么做的,他确定他的祖父,祖父的祖父都是这样做的,不过他没说话。

  他喜欢和陌生人在一起。他们一起做蜂箱,老高想这个陌生人要是更年轻一些就好了。这样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就更长一些,老高也可以在自己死后把蜜蜂留给他。但是他们都是老人,他们一起钉箱子,两个人都头发花白,满脸皱纹,都只剩下十一、十二年可活了。

  老高注意到,陌生人在租用的那箱蜜蜂旁种了一小片花园,他把那箱蜜蜂摆在离别的蜜蜂较远的位置。他在蜂箱上罩了个网子,还开了个“后门”,这样就只有他租用的蜜蜂能够采到他种的花。老高还注意到,在网子下面有几个盘子,盘子里装的似乎是糖水,一个是鲜艳的红色,一个是绿色,一个是亮蓝色,还有一个是黄色。他指着那些盘子,但是那个陌生人点头笑了笑没说话。

  蜜蜂吃着糖水,它们聚集在锡盘子旁边用舌头舔食,吃到再也吃不下为止,然后就回到蜂巢。

  陌生人为老高的蜜蜂画了素描。他给老高看了那些画,想解释这些蜜蜂跟别的品种有什么不同,他想说说古代那些在石头里保存了上百万年的蜜蜂,但是陌生人的中文说不了这么多,而且老高对这种事情也不关心。到他死为止,这些都是他的蜜蜂,等他死后,这些就成了山上的野蜜蜂。他在这里也养过别的蜜蜂,但是它们都病死了,或者被黑蜜蜂杀死了,黑蜜蜂抢了它们的蜜,它们饿死了。

  老高最后一次上山是在夏末,下山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那个陌生人了。

  事情结束了。

  它起效了。我一方面充满胜利感,另一方面又很失望,仿佛是失败了一般,又仿佛是某种遥远的积雨云在刺激我的心情。

  我的双手看起来很奇怪,不是我现在熟悉的样子,而是我年轻时候的手:关节一点也不肿,有黑色的汗毛,手背也并不苍白。

  这个难题挫败过很多人,这仿佛是个无解的难题。三千年前中国的第一个皇帝为了求解它,几乎摧毁了自己的帝国,最终还是死了,而我却只花了二十年?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做了正确的事情(但是“退休”生涯不用来做这种事真的会让人发疯)。这是米克罗夫特给我的任务。我调查了这个难题。最终得到了答案。

  我会告诉全世界吗?不会的。

  但是我的包里还有半罐深棕色的蜂蜜,这半罐蜂蜜的价值超过无数个国家。(本来我想写“价值超过全中国所有的茶叶”,但是按照我目前的状况来说,华生恐怕会笑话我在说一些陈词滥调。)

  说起华生……

  现在只剩一件事可做。我剩下的那个目标是一件小事。我要去上海,然后坐船绕过半个地球到南安普顿。

  一旦我到了南安普顿,我就去找华生,如果他还活着——我猜想他应该还活着。我知道这个想法很不理性,但是我觉得要是华生死了我应该会知道。

  我要买些油彩化妆成老年人,免得吓到他,我要邀请这位老朋友来喝茶。

  我猜想,下午茶时间会有涂满蜂蜜的黄油面包片。

  有传闻说一个野蛮人穿过村子往东走了,但是人们跟老高说,那人应该不是租住老高窝棚的那个人。这个人很年轻、很强壮,头发是黑的。不是春天那个老年人,但是有一个人对老高说,他们仿佛背着同一个包。

  老高上山查看,但上山之前他就怀疑自己可能什么都找不到。

  陌生人和他的包都不见了。

  到处都有烧过的痕迹。什么都没剩下。纸张都被烧了——老高只认出了陌生人画蜜蜂的那张纸的边缘,其他的纸张都化为灰烬,黑得什么都看不出来,不过老高本来就不认识那些蛮子的文字。被烧掉的还不只纸张,被陌生人租用的那个蜂箱也只剩灰烬了,有好些黑色扭曲的锡块,肯定是当初盛放彩色糖浆的盘子。

  陌生人有一次跟他说过,糖浆里是特意加了色素,这样才能区分开来,但是老高没问他为什么要区分。

  他像个侦探一样检查了整个窝棚,寻找陌生人的身份信息和他此行的目的。在那个瓷枕头下面有四块银币,是专门留给他的——两个银圆,两个比索,他收了起来。

  在窝棚后面他找到了很多过滤后剩下的糊状物,还有些蜜蜂爬在那黏稠的蜂蜡表面吃着甜味的东西。

  老高认认真真想了好久,最终把那些糊状物收起来,轻轻裹在布里,放进一个装满水的罐子。他用火盆把水烧开。很快蜂蜡浮上表面,死蜜蜂、蜂巢碎屑、花粉以及蜂胶就留在了布里。

  他把这些东西放凉。

  然后他走出屋外看着月亮。快到满月了。

  他估计已经很少有村民记得他的儿子夭折了。他记得自己的妻子,但是她的长相也很模糊,他没有妻子的照片或画像。他觉得对他来说世界上没有比在这高山上养子弹一样的黑蜜蜂更合适的工作了。没有人像他一样了解这些蜜蜂的秉性。

  水冷了。他把凝固的蜂蜡捞出来,放在床板上继续晾凉。然后把那块沾满残渣碎屑的布也捞出来。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也是一个侦探,一旦排除了各种不可能的情况,剩下的无论多么难以置信也一定是真相,他喝下了罐子里的那些糖水。就算用布滤过了,那里头还剩下很多蜜。尝起来有烟、金属、陌生的花朵以及奇怪的香味。老高觉得它仿佛性的味道。

  他把所有的蜜都喝了,然后枕着自己的瓷枕头睡去。

  醒来之后,他想着要怎么应付他那个表亲,如果老高失踪,他肯定想来继承那十二箱蜜蜂。

  也许他可以假装自己是老高的私生子,时机正好合适,他就回来了。也许就是亲生儿子,小高。那件事谁还记得呢?没关系。

  他会去城里,然后再回来,然后他会在山上养蜜蜂,只要环境合适就一直养下去。

  [1] 指福尔摩斯系列小说中《新探案》系列里的《爬行人》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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