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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弗朗索瓦.富叶

  出生     一七九七年

  第一次穿越  一八二五年

  第二次穿越  一八三八年

  死亡日期不明

  即使脾气火爆,朱伯尔有些方面却很坚毅果决,他顽固的个性、可靠的身体、老水手的作风,还有认真勤奋的工作态度都包括在内。富叶刚好相反。他意志软弱但胃口很大,是个老饕,挥霍无度又贪图享受。虽说他不像朱伯尔那样常跟人结仇,但也只是因为他出手阔绰。即使在穿越之前,我就发现了他的挥霍习性,之后却还是不可自拔地陷入泥沼。如今我有了青春、才华、俊俏的长相,还受过教育,甚至有一点社会地位。但是,从其他方面来说,现在的我完全比不上前一个我。朱伯尔不屈不挠,富叶却很容易灰心丧志。朱伯尔生气勃勃,富叶郁郁寡欢。朱伯尔很会交朋友,富叶却到处树敌。朱伯尔足智多谋,富叶无能又散漫。之后的每分每秒,穿越之后的我跟原本就存在的我彷佛永远争斗不休。我成了难以驾驭自己冲动的阶下囚。

  一旦穿越,你就进入另一个人的身体,继承他的长处和短处、好恶和习性,同时也进入了一个人的心灵。跟富叶交换灵魂之后,我把前两段生命累积的记忆一起带来,同时也接收了新的我的全部记忆,他的喜悦和痛苦、优点和缺点。我的新宿主远比朱伯尔更好逸恶劳,更怕吃苦!

  这次穿越虽然顺利达成,但毕竟是我一时兴起,结束之后我心里有部分马上就后悔了。我面前的朱伯尔一脸茫然,跟当初我在阿露拉脸上看到的表情一模一样──被伏击的灵魂知道有什么事发生了,却不确定到底是什么事。因为穿越一旦开始,产生的效果既奇妙又愉悦,很少人能有够强大的意志力去抗拒它。毕竟抗拒很简单,只要别开目光就行了。但展开穿越的人很难抗拒那种诱人的快感。看着过去的我教人难受,我已经在那个身体住了三十几年,如今他一脸震惊坐在我面前。我拿走他身上所有的钱,然后祝他好运就走了。他还惊魂未定,说不出话。我很清楚朱伯尔在他睡觉的小艇上藏了多少钱,于是走去河边找到那艘船,在船上歇了歇。

  几乎是一走出纽奥良的那家酒馆,我就意识到事情出了差错。我做了一件错误甚至邪恶的事。不管怎么努力,我永远摆脱不了罪恶感带来的阴影。第一次穿越是基于对你的爱,第二次的动机却很模糊。没多久,铸成大错的感觉排山倒海而来。因为只要我还是朱伯尔,就还有希望挽回律法,无论机会有多渺茫。可是,现在我变成了富叶,所有希望再也荡然无存。我的穿越从此一去不返。我抛弃了律法或许还能保全下来的所有希望。如今它已经彻底被破坏,而我就是那个破坏者。但我却还在为自己辩解:反正覆水难收,一切已成定局。东西一旦破坏,不管破坏它一次两次三次,结果都一样。

  我也把你给忘了,克瓦胡。或者该说,我想尽办法把你从脑中抹除,让自己的喜好凌驾过去的信念。我告诉自己,律法不过就是落后民族的迷信,交换灵魂不会──也不可能──带来世界末日。律法是人为的产物,是人类为了获得权力和掌控他人而打造的,目的只是为了限制我们的自由。我放弃了对它的信仰,屈服于伸手可及的所有自由,因而变得不堪入目:一个只想满足自身卑劣欲望的骗徒。

  我开始巡回美国南方的城市,吹捧自己是法国一等一的肖像画家,为农场主人、商人和其他达官显要作画,用油画将他们自己、家人、宅第、牲畜,甚至奴隶的模样永恒封存。无论到哪里,都有富翁愿意用高到离谱的价钱,请我跟他们、他们的妻子或女儿坐在一个房间里好几小时或好几天。晚上我就把从他们身上赚来的钱挥霍在女人、赌博、喝酒和大餐上。

  肖像画家通常会带着一幅除了脸其他部分都已画好的油画到委托人家中。如果对象是女性,画布中央就是女性的身体,只有脸部留下大片空白。若是标准收费,背景就是田园景致。另外加钱的话,顾客可以指定细节,例如要求古典或乡村风景,或在画中人腿上加一只狗或特定物品,比方一双优雅的手或一件衣物。这些都可以商量,每多一样对肖像画家都是额外的收益。

  我就是这样遇到了我未来的妻子,奥坦丝.米肖。她是鳏夫迪赛.米肖的独生女,也就是路易斯安那州著名的迪赛农场的主人。有一天,他从容不迫地走进我在拉法叶租来的画室,说:「我想让我女儿永恒不朽。」他接着解释,因为她无法远行,所以我必须前往纽奥良上游约九十哩远、位在圣詹姆斯郡的迪赛农场。他保证我需要的东西应有尽有,费用也会是平常的两倍。

  两天后,我跟迪赛一同坐上汽船离开纽奥良。不久我就发现,成为富叶之后,我很难避免旱鸭子最大的弱点:晕船。当初我能横越大西洋简直是奇迹。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迪赛跟我说了他的故事,这也是他跟我之间最主要的话题。他是蔗农家族的第三代,娶了表妹为妻,但妻子生产时就过世。他嗜酒如命又爱说大话,样样讨人厌,除了一点:他对女儿的爱胜过世上的一切。

  终于在农场主人的大宅见到奥坦丝时,与其说惊艳于她的美貌,不如说我对她发自内心的善良本性留下深刻印象。她坐的那把椅子的椅脚装了四个小轮子,还有从骨架后面延伸出去的把手。儿时得过小儿麻痹症,让她从此不良于行。我展开之前准备好的画布,上面是一个穿着珍珠色丝质晚礼服的无脸女人。然而,奥坦丝坚持要我画出她的轮椅(她如此称呼),并以农场为背景。我告诉迪赛,这样要多花好几天和不少费用,他说「慢慢来,小子,慢慢来」,同时拍拍我的肩膀,还用阿卡迪亚*1法语不知所云地重复了一遍。他对自己能讲法语很自豪,但几乎每次说,我都只能点头微笑,因为一个字都听不懂。反正也无所谓。这种情况下,点头微笑就已足够。

  迪赛农场不是全郡最大的农场,但也不是最小的。大宅花了迪赛.米肖四万八千美元,所以他很喜欢拿来吹嘘。这是一栋两楼半的建筑,加上圆柱门廊有六百多公分宽。宏伟的房间用古老的橡木和红木装潢,摆满珍贵的家具和古董肖像画。迪赛告诉我,奥坦丝决心要把它变成一座艺术、雕像和书的宝库。图书室收藏了她从欧洲买来的最新巨作;音乐室摆了一架纽约制造的三角钢琴;酒窖除了收法国葡萄酒,同时也是用来处罚奴隶的地牢。房子和河堤之间的草地种了木兰、柳橙,还有挂着松萝、枝干虬结的大橡树。主建筑周围还有不同用途的附属建筑,有厨房、单身宿舍、鸽房、马厩、兰花温室,还有一间储存冬天从加拿大的上游运来的大冰块。主人喜欢自夸,迪赛农场完全自给自足,什么都不缺。

  一片柏树林把这些建筑跟奴隶区隔开。奴隶区分成四排,一排六栋小木屋,每栋有两个开窗的房间,一栋住两家人。这个奴隶村落的中央矗立着一座钟楼,周围种了大无花果树,钟楼早中晚都鸣钟,把一天切割成规律的日常作息,时间的流逝就跟自己心跳一样熟悉。奴隶区过去是糖厂,糖厂过去是甘蔗园,甘蔗园过去就是难以穿越的路易斯安那沼泽。

  每天早餐过后,我跟奥坦丝都在大宅的客厅会合。我会边画画边说故事给她听。我告诉她因为革命而家道中落的童年,事实上我父亲当年还发了一笔革命财。我告诉她我在百日王朝担任拿破仑的副官,还有在滑铁卢看见普鲁士军队进入巴黎,其实当年我透过关系和装病逃过了兵役。她特别喜欢听贵族轶事,因此我告诉她白天替欧洲赫赫有名的王公贵族画肖像,晚上跟欧陆最恶名昭彰的艺术家和谋反者痛快喝酒的故事。这些全都是谎话。跟我喝酒的艺术家和谋反者都在几乎难以翻身的卑微和贫病交迫中苟延残喘。但奥坦丝浪漫又善感,日复一日全盘接受了我告诉她的故事,无论白天在客厅或晚上在餐桌上都是。

  有时候,最单纯的人最勇敢。

  最后一天作画的傍晚,同时也是我离开的前一天,奥坦丝给了我一个香水信封表达她的敬意,并建议我回纽奥良途中再打开来看。我一回到住处当然就拆了信。里头是一首描写花朵的诗,名为〈爱的花束〉,诗中提到三色堇、栀子花、苹果花、矢车菊和勿忘草,比较了石南和冬青,称赞常春藤和紫罗兰胜过孤挺花和西番莲,最后以圣星百合作结。我还得到纽泽西图书馆查数据才看得懂。这女孩写给我的是一封暗藏密码的告白信。我太受宠若惊,不敢假装我也爱她。说也奇怪,从小失去母亲的奥坦丝尽管有个生性残酷的父亲,却长成一个温柔多情的人。她既单纯又细腻,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是个老闺女,但内心简直还是个孩子,对我死心塌地,即使是溺爱她的父亲也无法否认,尽管他憎恶女儿以外的所有人类,尤其是艺术家。

  老迪赛是个谨守法国旧制度礼仪的人,仍然穿着带扣皮鞋和长丝袜,愚蠢至极,但也没那么好骗。当他看着我的时候,彷佛是看着一个他不屑一顾、不需浪费时间破解的难解之谜。他之所以容忍我,只是为了奥坦丝。结婚的前一晚,我们一起抽雪茄喝红酒时,他告诉我,她女儿从小就有忧郁倾向,这是她第一次那么快乐。他举起宽阔的大手拍拍我静止不动的瘦弱肩膀,说:「只要我女儿幸福,迪赛农场永远欢迎你。」

  在迪赛农场,奥坦丝事事都能得偿所愿。她的心血来潮多半来自对美的热爱。奥坦丝比我更热爱艺术。她自己也画画,画的是农场和周围的环境,作品都加上华丽的外框,挂在主屋的墙上。她的绘画风格像早熟的小孩,缺乏技巧,毫无艺术性可言。弹钢琴时,她小心翼翼避免出错,因此碰到困难的段落就会慢到几乎停下来。唱歌时,多加练习她几乎可以不走调。她订了很多文学期刊,送来时都已经过期好几个月,她从上面熟背当红法国和英国诗人的最新诗句。晚餐后,她喜欢背诵拉马丁或拜伦这些时髦诗人的长篇诗句,特别大胆的时候可能会背诵自己用无尽的耐心辛苦写成的诗。她偏爱的诗大多是描写令人惊叹的欧洲美景,但是那些美景她永远无法亲眼看到。她的朗诵风格介于僵硬和花俏之间,不时背错或漏掉一个重要的字,这时她会羞红了脸,伸手去抓书,然后翻到正确的那一页,好纠正自己的错。宾客一方面对主人亲切有礼,二方面对诗句的魅力无感,因此都摆出专心聆听的样子,以免失礼。他们礼貌地作着白日梦,直到朗诵明显结束才会拍手,大方称赞羞红了脸的奥坦丝,对她和欧洲最知名的诗人的才华同表赞叹,以致两者再也难分你我。我虽然不爱奥坦丝,说我讨厌她也不正确。我的态度倾向于利人利己。最重要的是,我很乐意把流浪肖像画家的生活抛到脑后。

  青春终会凋谢,这个道理举世皆知,但美貌在某些人脸上停留得比其他人更久。穿越之后短短十年,我就不再是过去自认为的那个翩翩美少年。这段时间,我做的事不多,多半沉溺于农场生活能为游手好闲之人提供的各种享受,基本上就是吃吃喝喝和使唤佣人。因此我的身材日渐走样,头发一撮一撮地掉,皮肤冒出酒疹,牙齿一颗接一颗蛀掉,后来拔掉换上金牙。此外,我还得了痛风,连从椅子上站起来都很困难。奥坦丝成天坐在那张装了轮子的柳条椅上无止尽地烦恼我的健康,而我却避着她。三餐之间的空档,我喜欢坐在门廊的斑驳阳光下畅饮兰姆酒、薄荷和柠檬汁制作的调酒,看人在农场上来来去去,沉溺于各种恶毒的想法,直到下一顿饭的时间到来。

  一年年过去,我的想法愈来愈常围绕着一件事打转:我的下一次穿越。

  我已经破坏了律法两次,第二次之后就再也回不了头。我已万劫不复,世界却没有因此毁灭。相反的,它似乎跟往常一样完整无缺。除了缺少对象,已经没有什么能阻止我再度穿越。我坐在门廊上不断思考这个问题,观察着、琢磨着、盘算着要怎么逃离困住我的牢中牢。我下定决心下一次穿越不能再像上次那样冲动行事。目前我要做的,就是找到一个适合交换灵魂的身体,还有达成目的的方法。

  第一次看到那个女孩时,她想必还不到十二、三岁。她跟着母亲──名叫贝丝的女厨子──穿过院子,我坐在平常的座位上啜着冰调酒。我注意到她的含蓄,不疾不徐,还有安静沉稳。她是如此的从容自若,因此给人活在泡泡里、但泡泡随时会破掉的印象。不过,从来没有破过。因此,她的每次出现都宛如一个小奇迹。因为之前从没看过她,我还去打听了一番。她名叫珍妮,前几年被外借到隔壁农场帮忙。她的肤色比在田里干活的黑奴淡,听说她的生父是迪赛,因为谣传贝丝是他的最爱。黑白混血儿都在屋里帮忙,不用去种田。

  看过她之后,我就开始常看见她。虽然她从没正眼瞧过我,我却为她深深着迷,开始观察她的一举一动。她对我来说既远又近,好像什么事都知道却又漠不关心。

  奥坦丝很快察觉我对珍妮的好感,也因此视她为眼中钉。即使我的外貌变得丑陋,奥坦丝对我的爱却丝毫未减,或许是因为这份爱从未获得满足。她要父亲把珍妮赶出家门,但迪赛少见地没有称女儿的意,甚至还替我说话,说这证明了我是个正常的法国男人,这样的结果他很乐见,因为一直以来他常怀疑我缺乏男子气概。我当然一概否认。事实上,奥坦丝完全有理由吃醋,只是她搞错了我背后的动机。那女孩闪亮的古铜肌肤,她的含蓄矜持和年轻活力──当我看着她的时候,感受到的不是欲火,因为我臃肿的身体再也无法爆发那种热情,而是欣赏。她让我想起自己,想起前世的前世我也曾是那样的女孩。

  一年中有八个月,迪赛农场都是在门廊上吃晚餐,而且每次都阵仗浩大。米肖父女为了炫耀自己的法国血统,晚餐一律采欧陆模式,因此菜都一道一道上,而不是一次全上,并且都用里摩瓷器装盘,搭配水晶杯装的波尔多葡萄酒。这种时候,迪赛.米肖就会滔滔不绝。他坐在长桌桌首,对面是奥坦丝,珍妮和其他仆人在一旁伺候。他喜欢听众,我们也很忠于职责,包括我跟奥坦丝、总管尚皮,常常还加上几个受邀的宾客,不是从邻近庄园来拜访一、两天的农场家庭,就是从下游来住几天或几周的访客。

  一杯酒下肚之后,迪赛喜欢开始长篇大论他最有兴趣的议题,而且绝不容忍别人插嘴。他自以为是业余哲学家,对种族议题尤其感兴趣,例如黑人本身的缺陷及奴隶生活带给他们的好处。关于纯种黑人,迪赛的意见不多:由于含的诅咒*2,纯种黑人非人类所能拯救,唯有上天能拯救他们,所以依靠的不是人类,而是上帝的仁慈。但混血儿也受到同样的诅咒吗?他坦承,路易斯安那有很多混血儿获得自由后功成名就的例子,这表示在某些方面,他们的才能或许不输白人。但混血儿可被人类拯救吗?他一晚又一晚持续着这个话题,常常直接以在场的混血儿为例,包括珍妮,但他们都受过训练,因此对于主人进行的对话完全不以为意。探讨到最后的结论永远都是:比起被白人生活的无趣沉闷拖垮,黑人维持原来的野蛮状态还更惬意。

  这些年来,因为话题一再重复,即使随便听听也能跟上他的论点,趁机享受片刻的寂静。等到迪赛喝醉时,完全把注意力放在盘子上才是最好的选择。由于享受美食是我最大的乐趣,因此我求之不得。我只质疑过他的种族理论一次,而且立刻就后悔了。他把我的话视为对他不可撼动的权威的质疑,对我展开猛烈反击,直到奥坦丝哭出来才肯罢休。那次经验很不愉快,我下定决心不再重蹈覆辙。但反抗的种子已经埋进我心里,每晚受迪赛的长篇大论灌溉茁壮。

  这段期间,我继续把自己变成更不堪入目的丑陋模样,甚至受不了在镜中看到自己的倒影,偏偏屋里到处都是镜子。我嗜吃甜食,胃口怎么都填不满,而甘蔗园是最不适合我这种人住的地方。贪吃加上懒散,这两种致命组合让我的身材继续发福,牙齿继续坏掉。每次牙痛,我都得忍受晕船之苦,搭船到下游的纽奥良找牙医。这时奥坦丝会泪眼汪汪地送我出门,还有一群仆人护送我这丑怪的身体穿过外面世界的重重危险。最后,为了方便,我干脆把仅存的几颗牙齿一次拔光。那次我从牙医诊所被扛出来时,上下颚加起来比好几个奴隶还要值钱。

  一年又一年,我看着那女孩蜕变成一个有自信又高贵的年轻女子,愈来愈像曾经的那个我。我看着珍妮成为我的分身、我的翻版、我的姊妹。她当然从不会特别留意我。除了完成工作所需的最少关注,她很少理会我的存在。独自思索时,我开始评估跟伺候我每一餐的女佣交换灵魂的可能性。但如果要再一次穿越,我希望这次别再重蹈覆辙。我在这片路易斯安那农场上迷失了自我,随波逐流,所以我渴望全新的开始,身体上或道德上都是。珍妮象征了我满心渴望的全新开始。但我不想过奴隶的生活,所以跟她交换灵魂之前,我得确保她能获得自由。

  为奴隶争取自由不是件简单的事。我可以买下她再放她自由,或是安排她逃亡,但那就有被抓回去处罚的风险。

  晚上我们大快朵颐的地方,不听话的黑奴正在底下的地牢里遭受极其残忍的对待。无论如何我都要避免那种命运。然而,我身上没有钱,没办法花钱买下那女孩,就算我有,这么做引起的问题会比解决的还多。因为每次珍妮在附近,奥坦丝就会目光灼灼地射向我,嫉妒我对那女孩的关注,因为她从我身上得到的只有以礼相待。有时,看到我渴慕地望着珍妮,她会突然怒不可遏,哭着求她父亲把珍妮送走。迪赛说他不知道能把她送到哪里,除了奴隶市场。

  「那就把她送去奴隶市场,爸爸!」她哀求,虽然明知道这等于是把他自己的女儿、她的同父异母姊姊赶出家门。

  一八三八年秋天的某个晚上,我们在门廊上吃晚餐,萤火虫在底下的幽暗花园一闪一闪发出微光,世界显得安静平和。这时,迪赛终于对乱发脾气的奥坦丝让步。而珍妮一如往常在一旁冷冷地服侍我们。当他宣布「如果那会让妳开心的话,我就把她送走」时,她就站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听着这一切。

  奥坦丝抬起头,又惊又喜地张大眼睛。「你说什么,爸爸?」

  「珍妮。如果那样会让妳开心,我就把她送走。」

  我听了慌乱失措但仍强自镇定。我立刻看往珍妮的方向。她眼睛眨都没眨,不惊不慌,完全不动声色,彷佛迪赛说的是某个遥远的陌生人,而我们只是在讨论修理钟楼或蔗糖价格之类的事。

  相反的,奥坦丝喜出望外。她没再多说,不想显得幸灾乐祸,但还是眉开眼笑,心满意足。她终于就要得胜了,花了好多年她才说服父亲把混血女儿卖掉。既然已经如愿以偿,如今她的责任就是尽可能优雅地接受胜利。她的开心很含蓄低调:快活的眼神,声调改变,动作变活泼。消息已经宣布,话题到此为止。

  一如往常,马德拉酒上桌,雪茄点燃之后,奥坦丝拿起晚上为大家朗读的那本书。她告诉大家,这是一本风靡全欧洲的书。她从前一晚停住的地方开始朗读,刚好是科学怪人爬上蒙坦弗特冰川的场景。

  「『唉!』」她念道,「『人何必夸耀自己的感受力高于禽兽,那只显出他们在这世上是必要的存在。如果我们的冲动只限于饥渴和欲望,或许我们就几近自由。但如今,一阵风、随便一个字,或是那个字传达的画面,都会影响我们。』」

  她接着念:

  我们安息,但一场梦会断送了睡眠,

  我们起身,一个杂念会破坏一天的情绪;

  我们感受、想象或思考,欢笑或啼哭

  忽而忧愁,忽而又抛却忧愁:

  都是一样!因为无论欢欣或悲伤,

  都不会长久地羁留;

  人的昨天总是和他的明天两样;

  除了变,一切都不能长久。*3

  那天晚上,当我拖着笨重的身躯经过迪赛的房门时,我发现门微微打开。听到喃喃说话声,我偷偷往内张望,看到珍妮的母亲贝丝跪在迪赛跟前,声泪俱下地哀求他别把珍妮送走。他温柔地抚摸她的头发。「好了,好了,」他说。「没事,没事。」

  隔天晚餐,珍妮和贝丝都在旁伺候,迪赛宣布他决定把贝丝和珍妮一起卖掉。年轻的珍妮还是不动声色,但她母亲拉起裙襬冲出去,伤心欲绝地痛哭了好几个小时。到了半夜,大家都听到迪赛要人把她抓去地牢,戴上镣铐,让他能好好睡觉的怒吼声。

  我知道奥坦丝不会让我有机会在珍妮离开前接近她。我若是想穿越,最大的希望是想出能名正言顺跟她们母女一起离开的方法。由总管尚皮陪同前往纽奥良奴隶市场的前一天,我鼓起仅有的一点点勇气,把我的计划付诸实现:勉强拖着臃肿的身子爬到豪华楼梯的最顶层,犹豫几分钟之后就纵身一跃,听凭重力的摆布,结果把门牙给摔断。我的嘴巴鲜血直冒,手中抓着掉落的金牙,因此只好由我代替尚皮前往纽奥良,先去修补我的牙齿,再到奴隶市场把珍妮和贝丝卖掉。这一去就要一个礼拜。我永远忘不了奥坦丝亲我的脸颊时的痛苦眼神。或许她感觉到这一去就是永别。

  跟两个女人坐上要载我们前往码头的马车之后,迪赛走过来把珍妮和贝丝的所有权状交给我,还小声地跟我说,如果价钱更高,把她们分开卖掉也无妨。他没跟女儿或她母亲道别就转过头,女儿一样声色不动,母亲的悲痛已经清楚刻画在脸上。

  之后和隔天几乎都在坐船。我们坐的是一艘名为凤凰号的汽船,船上的锅炉太有力,骨架又太弱,我开始晕船,骨头都快散了。从头到尾船一直猛烈摇晃。船吱吱轧轧往下游走,穿过燃烧的甘蔗田,滚滚浓烟飘向四面八方的天空。整趟旅程我都昏昏沉沉,因为服用了止痛的鸦片酊,却反而晕船晕得更严重。

  抵达纽奥良的港口后,我立刻到河畔的旅馆订了两个房间,然后直接去船运代理公司询问下一班开往法国的船。有人告诉我,有一艘开往马赛的汽船预定三天后出发,于是我当场买了两张头等舱的船票。我回到旅馆,看见珍妮和贝丝还锁在原来的房间里。我向她们保证不会卖了她们,还把刚刚买的船票给她们看。

  接下来两天,我们马不停蹄地准备旅程需要的东西。我去找牙医,把摔断的金牙补上新的金牙,费用记在迪赛农场的帐上。之后我把从迪赛农场偷来的贵重物品拿去典当,还陪她母女找了好几个克里奥*4裁缝师,帮她们添购衣服、行李和旅途需要的各种用品,全部花费都记在迪赛农场的帐上。我去买了一把小铁锤,同样记在迪赛农场的帐上。出发那天早上,吃完早餐我们回到房间,我告诉她们,奔向自由的时刻到了。我把迪赛给我的钱全都拿出来放在窗户旁边的桌上。接着拿下我的婚戒、图章戒指和怀表,也放在桌上,以前的金牙也放进去,把所有贵重物品都堆在一起。这些全都是她们的,我说。母女俩喜出望外。

  「放妳们自由之前,」我说,「我们还有一件小事得处理,之后妳们就可以走了。」我转向母亲:「贝丝,我希望妳让我跟妳女儿独处一下。」

  贝丝用恳求的眼神看我,泪水盈眶。

  「我坚持,」我说。「除非让我跟妳女儿独处一个小时,我才能让妳们走。我跟妳保证不会发生不幸的事。」

  贝丝啜泣一声就恢复镇定。她悲伤地看着女儿,女儿看她的眼神也一样悲伤。

  「妈妈,拜托妳,」珍妮说,声音在颤抖,「照先生的话做吧。」母女抱住对方,贝丝长叹一声,脸上挂着两行泪走出去。珍妮站在房间中间,脸上的表情并未泄露心里的感受。我抓起最后一瓶鸦片酊一饮而尽。

  我把两张弯木椅面对面放在一起。在其中一张坐下来之后,我说:「听好了,珍妮,这就是我要妳做的事。」我抓起她的手把她拉向我,将昨天买的小铁锤交给她。「我要妳用这个打掉我所有的牙齿,一颗都不能少,别让牙齿掉进我的喉咙。」她脸色一变,目露恐慌。「对,那样会很痛,但妳不用担心,我不会对妳生气,也不会因此惩罚妳。是我要求妳这么做的,而且我很坚持。来吧。」我抬起脸靠向她,像两天前去看牙医时张大嘴巴。珍妮就算还有迟疑,当然也没表现出来。她只是紧张地吁了口气就开始动手。我痛到呼天抢地,贝丝忍不住把门打开一小缝,查看发生了什么事。我哼一声挥挥手打发她,又哼一声示意珍妮继续。结束后她把金牙放进水杯里洗过,再跟其他我从慷慨的迪赛.米肖(虽然他本人不知情)那里弄来的贵重物品放在一起,从头到尾不发一语。

  我觉得自己像挨了鞭子一样狼狈,有好几分钟弓着背,嘴巴淌着血。我也可以先跟珍妮交换灵魂,再打掉富叶口中的金牙,这对我当然比较轻松,但我决定不让那女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毕竟我要对她做的事也够残忍了。这将会是一次盲目穿越,她接收的会是一具残破的身体,但一想到那至少是个自由、有钱的白人男性身体,我的良心就稍稍好过一些。到时大家只会以为他被劫财了。

  我听得到贝丝在外面坐立难安的声音。我满口鲜血,嘴巴又痛又肿,没办法说话,因此我用手势和哼哼啊啊示意珍妮在我对面坐下。然后我锁上房门。

一名合适的人选

  *1译注:加拿大东部曾被法国殖民的沿海省分。

  *2译注:指创世纪中的故事。含看见酒醉父亲的裸体,其子迦南便受到日后将成为奴隶的诅咒。有一说认为含的子孙就是黑人。

  *3译注:中译撷自《雪莱名作集》,杨熙龄译,《科学怪人》中引用了这首雪莱的诗。

  *4译注:指法国移民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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