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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前传3《神秘骑士》三

“的确如此,爵士。”长凳上的一位伙伴搭话,他面色蜡黄,表情忧郁,衣着是灰绿两色。双眼小而精明,长得很近,搭配着拱形的眉毛。嘴巴周围留着整齐的黑色胡须,弥补了向后退却的发际线。“在这样的赛场上,仅凭身材就能让你成为最可怕的竞争者之一。”
“听说‘野兽’布雷肯可能会参赛。”坐得更远的某人说。
“我不这么认为。”身穿灰绿两色衣服的人说。“这次马上比武的目的只是为了庆贺伯爵的婚礼。为纪念床上之事,而行马上之事。奥索·布雷肯之类的牛人根本不屑一顾。”猫儿凯尔爵士喝了一口酒。“我敢打赌巴特维尔大人不会上场。他会呆在荫凉的贵族包厢里为他的代理骑士们加油鼓劲。”
“那他会看见代理骑士们纷纷落马。”格伦顿·鲍尔爵士夸口道。“最终,他将会把龙蛋送到我的手上。”
“格伦顿爵士是火球之子。”凯尔爵士向新来的人解释。“能否请教尊姓大名,爵士?”
“乌索尔·昂德里夫爵士,无名小卒之子。” 昂德里夫的紧身上衣质地优良,干净整洁,显然受到了妥善照料,款式却很简洁。一个蜗牛形状的银质扣针系住了披风。“如果你的长枪功夫与口才一样好的话,格伦顿爵士,倒可以跟这位大块头比个高下。”
趁侍者倒酒的工夫,格伦顿爵士看了邓克一眼。“如果我们交手,他必败无疑。不管他的块头有多大。”
邓克看着侍者把酒杯倒满。“我用剑比用长枪拿手。”他承认。“用战斧更好。这次会不会举行混战比赛?”他的体格和力量在混战比赛中很占便宜,他知道自己既能打人也能挨打。而马上比武就是另一回事了。
“混战?在婚礼上?”凯尔爵士听上去十分震惊。“这不太可能。”
梅纳德爵士发出一声轻笑:“婚姻便是一场混战,任何已婚人士都会这么跟你说。”
乌索尔爵士也轻声笑道。“恐怕这次只有马上比武,不过除了龙蛋外,巴特维尔大人还答应给亚军三十金龙,给前一轮失败的骑士们每人十个金龙。”
十个金龙也不错。十个金龙可以买一匹骑乘小马,这样邓克就不用在战斗以外的时间里骑着雷鸣。十个金龙可以给伊戈买一件板甲,再买一顶像样的尖顶帐篷,绣上邓克的榆树和流星。十个金龙意味着烤鹅、火腿和鸽子馅饼。
“每胜一场还可以赚取赎金。”乌索尔爵士一边挖面包盘,一边说。“而且我听到传闻,有人对比赛结果下注。巴特维尔伯爵本人不喜欢冒险,但他的宾客中却有人赌得很大。”
话音未落,号声响起,安布罗斯·巴特维尔步入大厅。邓克跟其他人一同起立,目送巴特维尔与新娘挽着手臂,踏着一条密尔花纹地毯,登上高台。那姑娘芳龄十五,刚刚开苞,她的伯爵丈夫年过半百,新近丧偶。她面色红润,他脸孔灰白。新娘那件绿白黄三色披风拖曳在身后,看上去既炎热又沉重,以至于邓克想知道她如何能够忍受。巴特维尔大人同样是既炎热又沉重,他脸颊垂肉,淡黄色的头发日渐稀疏。
新娘的父亲紧跟在她身后,手中牵着年幼的长子。河渡口的佛雷侯爵是个举止优雅的瘦子,衣着蓝灰二色,他的继承人是个没有下巴、流着鼻涕的四岁男孩(译注:即冰火正传中的老瓦德·佛雷侯爵)。随后入场的是科斯坦、瑞斯利两位伯爵及其夫人,两位夫人都是巴特维尔伯爵的第一任妻子所生。接下来是佛雷的女儿们及其各自的丈夫。再后面是戈蒙·匹克伯爵;斯莫伍德和肖尼伯爵;更多的低阶领主和封地骑士。在他们当中,邓克瞥见了提琴手约翰和阿林·库克肖。阿林大人看上去已经喝醉了,虽然婚宴尚未正式开始。
当所有人踱上高台,贵宾席也已经挤得像长凳一般。巴特维尔大人和新娘坐在橡木质地、包有金箔的双人宝座之上,屁股下面垫着圆滚滚、软绵绵的坐垫。其余的人则在高背椅上栖身,椅子的扶手雕刻得花里胡哨。在他们背后的墙上,两幅巨大的旗帜自房缘垂下:佛雷家族的灰底蓝色双塔,以及巴特维尔家族的绿白黄三色波浪。
牵头祝酒的荣誉交给了佛雷大人。“敬国王!”第一段祝酒词如此简短。格伦顿爵士伸出酒杯。邓克跟他、跟乌索尔爵士和其他人碰杯。他们一口喝干。
“敬巴特维尔伯爵,我们亲切的东道主。”佛雷接着宣布。“愿天父赐他长命百岁,多子多福。”
他们又饮一轮。
“敬巴特维尔夫人,忠贞的淑女,我亲爱的女儿。愿圣母赐她丰饶多产。”佛雷向女孩露出微笑。“我希望能在年底前抱上外孙,双胞胎就更好了(译注:此处是双关,原文是Twins would suit me even better,孪河城Twins是佛雷家族的居城)。所以今晚你得好好搅拌一下黄油,我亲爱的(译注:原文是churn the butter well,把巴特维尔的姓氏Butterwell拆开了。)”
笑声在大厅中回荡,宾客们三度举杯,这酒口感醇厚,色红味甜。
佛雷大人随后说:“这一杯敬的是御前首相布林登·河文。愿老妪的明灯为他照亮通往智慧之路。”他高举酒杯,一饮而尽,同饮的还有巴特维尔大人和他的新娘,以及高台上的其他人。在餐桌下席,格伦顿爵士倒转酒杯,将杯中之物泼在地上。
“浪费好酒真是可惜。”梅纳德·普棱说。.
“我不会为弑亲者干杯。”格伦顿爵士说。“血鸦公爵是个巫师,也是私生子。”
“私生子出身。”乌索尔爵士温和地赞同道。“但他的父王在临终前授予了他合法地位。” 他喝完了杯中酒,梅纳德爵士和大厅中的许多人也是如此。差不多同样多的人放下了杯子,或是像鲍尔一样反转酒杯。邓克感觉到手中酒杯沉重的分量。血鸦公爵有几只眼睛?那条谜语是这么说的。一千只眼,再加独眼。
祝酒一轮接着一轮,有些是由佛雷大人发起,有些则是旁人的提议。他们为年幼的徒利公爵干杯,他是巴特维尔大人的封君,因故未能前来观礼。他们为高庭公爵“长刺”里奥的健康干杯,有传闻说他卧病在床。他们为了缅怀英勇的逝者而干杯。是啊。邓克回忆起往事。我很愿意为他们干杯。
提琴手约翰爵士说出最后一段祝酒词:“敬我勇敢的兄长们!我知道他们会在今晚微笑!”
邓克原本不打算喝这么多酒,因为明天将举行马上比武,但是在每一轮祝酒过后,酒杯又会被重新添满,而且他发现自己很口渴。“永远不要拒绝一杯红酒或是一角麦酒。”艾兰爵士曾经告诉他。“也许要等一年后你才有机会再喝。”不为新郎新娘祝酒是失礼行为,他告诉自己,当着周围众多陌生人的面,不为国王和首相干杯则是危险举动。
令人宽慰的是,提琴手的祝酒已是最后一轮。巴特维尔大人笨拙地起身,感谢他们参加婚礼,并祝愿明天比武顺利。“婚宴开始!”
山珍海味端上了贵宾席,烤乳猪,身披羽毛的烤孔雀,撒上碎杏仁的巨大梭鱼。以上种种美味,在餐桌下席连一口都尝不到。没有乳猪,他们吃的是咸猪肉,在杏仁奶中浸泡过,胡椒加得恰到好处。没有孔雀,他们改吃阉鸡,表皮炸得香脆棕黄,肚中塞满洋葱、草药、蘑菇和烤栗子。没有梭鱼,他们就吃大块的白鳕鱼排,外面裹着酥脆面皮,配上某种邓克叫不上名字的美味褐色酱汁。另外有豌豆粥、黄油芜菁、蜜渍胡萝卜,还有一种气味浓烈的白奶酪,臭味好比“棕盾”班尼斯。邓克吃得很满意,但他一直惦记着伊戈在内庭吃了什么。以防万一,他偷偷把半只阉鸡塞进披风的口袋,连同几片面包和一些臭奶酪。
当他们用餐时,乐队奏起愉快的曲调,话题渐渐转到第二天的长枪比武上。“富兰克林·佛雷爵士在绿叉河一带称得上大名鼎鼎。”乌索尔·昂德里夫说,他似乎对本地的英豪们了若指掌。“高台那边那位就是他,新娘的叔叔。卢卡斯·内兰来自Flag's Mire,他的实力不容小觑。Crackclaw Point的莫蒂默·伯格斯爵士也在伯仲之间。另外,本次比武大会基本上是效忠骑士和本地英豪的天下。基尔比·皮姆和‘绿色’加尔垂是其中的顶尖高手,但都比不上巴特维尔大人的女婿,‘黑汤姆’·赫德尔。此人极其阴险。据说他为了与伯爵的长女携手成婚,竟出手杀害了其他三位求婚者。他曾经将凯岩城公爵击落马下。”
“什么,年轻的泰伯特公爵吗?”梅纳德爵士问。
“非也,是老迈的灰色雄狮,在春天死去的那位。”这就是人们提起死于春季大瘟疫的故人的方式。他在春天死去。数以万计的人在春天死去,其中包括一位国王和两位年轻王子。
“可别小看了布福德·布尔威爵士。”猫儿凯尔说。“老公牛在红草原上杀了四十人。”
“而且他的数字每年都会增加。”梅纳德爵士说。“布尔威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你看看他。年过花甲,松软肥胖,右眼大概是瞎了。”
“不用费神在大厅里四处寻找冠军了,诸位爵士。”有个声音在邓克身后说道。“本人在此,任君观赏。”
邓克转过身,说话的是提琴手约翰爵士,双唇挂着浅笑。他的白色丝绸上衣配有红缎缀边的宽袖,袖底垂过了膝盖。一条沉甸甸的白银项链垂过胸前,上面镶嵌了许多大颗的深色紫水晶,辉映着他双眼的颜色。那条项链的价钱抵得上我全部的家当,邓克想。
酒精映红了格伦顿爵士的脸颊和粉刺。“你是何人,居然夸此海口?”
“在下提琴手约翰。”
“你是乐师,还是战士?”
“区区不才,敢用长枪良弓奏出曼妙乐章。每场婚礼都需要一名歌手,正如每场比武都需要一位神秘骑士。请问我能否与你们同坐?巴特维尔一番美意,让我坐上了高台,但我更愿意与我的雇佣骑士弟兄们为伍,而不是粉红色的肥胖贵妇和老头子。”提琴手拍了拍邓克的肩膀。“劳驾挪一挪,邓肯爵士。”
邓克挪了一挪。“你来得太晚,菜都吃完了,爵士。”
“没关系。我知道巴特维尔的厨房在哪儿。我想这儿还有红酒剩下吧?”提琴手身上散发出桔子和酸橙的味道,底下却暗藏着一丝东方香料的异香。也许是肉豆蔻,邓克说不上来。他对肉豆蔻又知道多少?
“你的自吹自擂很不得体。”格伦顿爵士告诉提琴手。
“真的吗?那我必须祈求你的原谅,爵士。我绝对不想冒犯火球之子。”
这句话让年轻人措手不及。“你知道我是谁?”
“虎父无犬子,我希望如此。”
“看哪,”猫儿凯尔说。“婚礼馅饼来了。”
六个厨房小弟推着一辆宽阔的轮车,将馅饼送入大厅。它通体褐色,表皮酥脆,身形巨大,里面不停地传出嘈杂声,叽叽呱呱砰砰。巴特维尔老爷和太太取剑在手,步下高台。他们一切开馅饼,数十只鸟儿便腾空而起,在大厅中盘旋不止。在邓克参加过的其它婚宴上,馅饼里不外乎是鸽子或鸣禽,但这一次的馅饼中藏的却是兰雀和云雀、鸽子和斑鸠、仿声鸟和夜莺、棕色的小麻雀和一只红色的大鹦鹉。
“二十一种鸟类。”凯尔爵士说。
“二十一种鸟粪。”梅纳德爵士说。
“你心中毫无诗意,爵士。”
“你肩上都是鸟粪。”
“这才是装填馅饼的正确方式,”凯尔爵士嗤之以鼻,一面擦拭着衣服。“馅饼象征着婚姻,真实的婚姻包含着许多内容——欢乐和悲伤,痛苦和愉悦,爱情、欲望和忠贞。所以要用许多种类的鸟儿才相称。从来没有哪个男人能确切地知道新婚妻子将给他带来什么。”
“她的阴道呗,”普棱说。“还能是啥?”
邓克推着桌子站起来。“我需要呼吸点新鲜空气。”实际上他想要小便,但在如此友善的同伴们面前,新鲜空气的说法会更礼貌一些。“请原谅我。”
“早去早回,爵士。”提琴手说。“杂耍还没上演呢,你也不想错过闹洞房吧。”
户外的晚风轻舔着邓克,仿佛是某种巨兽的舌头。庭院中压实的土质地面似乎在他脚下摇晃……或许是他自己在摇晃。
竞技场已经矗立在了外庭中央。一座三层阶梯的木制看台背靠城墙而建,巴特维尔大人和他那些系出名门的宾客们得以在软垫坐席上享受荫凉。赛场两端搭起了帐篷,供骑士们穿戴盔甲之用,武器架上的比武长枪已准备就绪。清风掠过,撩动旗帜,邓克闻到了栅栏上石灰涂料的气味。他动身去寻找内庭的所在。他必须找到伊戈,派他去比赛主管那里报名。这是侍从的职责。
然而,白墙城对邓克来说是全然陌生的,他不知怎么就迷了路,发现自己站在犬舍门外,猎狗们闻见他的气味,纷纷狂吠乱嚎起来。它们想要撕碎我的喉咙,或是想吃我斗篷里的阉鸡。他顺着原路返回,途中经过圣堂。一个女子跑过,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名秃头骑士紧追不舍。男人频频摔倒,最后女子只得回身将他扶起。我应该溜进圣堂,祈求七神让那个骑士做我的首轮对手,邓克想道,但是这样做是不敬神的。我急需一间厕所,而非一次祈祷。近在咫尺的地方有片矮树丛,旁边是一段白色石砌台阶。正合我意。他摸索到树丛后面,解开了马裤。膀胱已经涨得快要爆炸了。小便源源不绝。
头顶某处,有一扇门打开了。邓克听见台阶上的脚步声,靴子摩擦着岩石。“……苦钢不来,简直大煞风景……”
“去他妈的苦钢。”一个熟悉的声音坚持着。“私生子个个靠不住,他也是一样。只要打上几场胜仗,他就会急吼吼地赶过来。”
匹克大人。邓克屏住呼吸……也憋住了尿。
“胜仗二字说说容易,打赢就难了。”这个声音比匹克更加低沉,如闷雷般隆隆滚过,边缘带有锋利的怒意。“牛奶血老家伙原本指望那孩子会把它带来,其他人也是这么想的。光靠油嘴滑舌和个人魅力弥补不了这一点。”
“一条巨龙就足以弥补了。王子坚持认为那颗龙蛋会孵化。他梦见过,就像他曾经梦到兄长们死去一样。一条活生生的巨龙将为我们赢得所需的一切兵力。”
“龙是一回事,梦又是另一回事。我敢向你保证,血鸦可不会躺着做白日梦。我们需要的是战士,不是梦想家。他当真是虎父无犬子?”
“你只管做好自己份内之事,我自有安排。一旦我们掌握了巴特维尔的金钱和佛雷家族的兵马,赫伦堡自然会加入,然后是布雷肯家族。奥索知道他抵挡不了……”
两人渐行渐远,说话声也随之隐去。邓克继续小便。他抖了抖那话儿,系上了裤子。“虎父无犬子。”他嘀咕着。他们在说谁?火球的儿子吗?
当他从台阶下现身时,两位贵族已经走到了场地的另一端。他差点想喊住他们,让他们露出脸庞,但想想还是算了。他孤身一人,手无寸铁,而且喝得半醉。也许不止半醉。他站在那里皱了一会儿眉头,然后走回大厅。
大厅里,最后一道菜已经上完,嬉戏节目正在上演。佛雷大人的一个女儿用竖琴演奏了《两颗真心跳动如一》,弹得很烂。杂耍演员互相投掷点燃的火把,你来我往过几轮后,有人翻起了空心筋斗。佛雷大人的侄子唱起《狗熊和美女》,基尔比·皮姆爵士用木勺在桌上打着拍子。其他人纷纷加入,直到整个大厅都轰然高唱:“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卡斯威尔大人已经醉得不省人事,把脸埋在了桌上的一摊红酒中,维韦尔夫人潸然泪下,可惜没有人确切地知道她悲从何来。
与此同时,众人痛饮红酒。口感浓郁的青亭岛红酒已经退场,代之以本地产的佳酿,至少提琴手是这么说的;说实话,邓克根本品不出两者的区别。桌上还有葡萄酒和香料调制的甜酒,他也尝了一杯。也许要等一年之后我才有机会再喝。别的雇佣骑士,都是些好伙伴,谈论起他们认识的女性。邓克发现自己在思量坦希莉今晚会在哪儿。他知道罗翰妮夫人会在哪儿——睡在冷濠堡的床上,身边躺着尤斯塔斯老爵士,正吹着胡子打呼噜——所以他试着别去想她。她们是否想起过我?他想知道。
他的愁思突然被打断了,一群涂脂抹粉的侏儒从一只装了轮子的木头猪的肚子里蜂拥而出(译者注:特洛伊木马?),绕着桌子追逐巴特维尔大人的小丑,用充了气的猪尿泡朝他猛砸,每次打中都会发出粗鲁的声音。这是邓克几年来看到过的最有趣的事情,他跟其他人一起大笑起来。佛雷大人的儿子被这些滑稽动作迷住了,以至于亲身加入,用从侏儒手里借来的一个猪尿泡敲打起了宾客。这孩子的笑声是邓克听过的最让人恼火的笑声,那种尖锐的、如打嗝一般的咯咯笑声惹得他想要打这个男孩的屁股,或是把他扔下水井。如果他用那个猪尿泡打了我,我可能会这么做。
“就是他促成了这门婚事。”这个没有下巴的淘气鬼尖笑着跑过身边的时候,梅纳德爵士说。
“此话怎讲?”提琴手举起空了的酒杯,一名路过的侍者便为他斟满。
梅纳德爵士向高台瞥了一眼,新娘正在喂新郎吃樱桃。“伯爵大人不是头一个给这块小饼干涂黄油的人。他们说新娘早在孪河城就被一个厨房小厮给开了苞。她总是偷偷溜到厨房去跟他幽会。可惜有一天晚上被她的小弟弟盯了梢。他见到两人颠鸾倒凤的模样,便发出一声尖叫。厨子和卫兵们闻声赶来,发现小姐和小厮在和面用的大理石台板上忙着交媾,两人都像命名日那天一样光溜溜的,从头到脚沾满了面粉。”
这不可能是真的,邓克想。巴特维尔大人拥有良田千顷,家财万贯。他怎么会迎娶一个已经被厨房小厮玷污了的姑娘,还要送出他的龙蛋作为比赛奖品?河渡口的佛雷家族并不比巴特维尔家族更高贵。他们的摇钱树是一座桥而不是奶牛,区别仅此而已。贵族。谁又能真的搞懂他们?邓克一边吃着坚果,一边琢磨他在小便时偷听到的话。醉鬼邓克,你觉得你听见的是什么?他又喝了一杯甜酒,因为第一杯的味道不错。然后他交叉双臂,把头枕在上面,闭上了眼睛,就闭一小会儿,四周的烟气实在熏眼。
-----------以下为espressocafe翻译-----------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半数的婚礼宾客已起身高呼:“入洞房!入洞房!”吼声惊天动地,害得邓克从一场有关于坦希莉和红寡妇的美梦中醒了过来。“入洞房!入洞房!”的叫声响彻四周。邓克坐直了身子,揉着双眼。
富兰克林·佛雷爵士怀抱新娘,走下过道,身边挤满了男人和男孩。贵宾席上的女士们包围着巴特维尔大人。维韦尔夫人已经一扫愁容,正试图把伯爵大人从椅子上拉起来,伯爵的一个女儿为他解开了靴带,某个佛雷家的女人脱掉了他的上衣。巴特维尔哈哈大笑,做着无效的抵抗。他喝醉了,邓克看到,而富兰克林爵士醉意更浓……他醉得险些失手将新娘摔下。邓克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被提琴手约翰拉着站了起来。“看呐!”他喊道。“让这个巨人来抱她!”
他记得的下一件事,是自己正在攀登一座螺旋楼梯,怀中抱着的新娘扭动不已。他不知道自己怎么还站得住脚。女孩动得一刻都不停,身边围满了男人,一面脱她的衣服,一面开着把她裹满面粉、好好揉搓一番的下流玩笑。侏儒们也来添乱。他们在邓克腿边挤来钻去,又叫又笑,还用猪尿泡击打他的小腿。他唯一能做的是不踩在他们身上。
邓克对于巴特维尔大人卧室的位置毫无概念,但是被人推搡着、戳点着,最终还是抵达了目的地。此时的新娘已是满脸通红,咯咯直笑,几近全裸,只有左腿的长袜不知怎么在攀登过程中幸存了下来。邓克同样面红耳赤,但不是因为劳累的缘故。如果有人看到的话,他的勃起一定很明显,幸好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新娘。巴特维尔夫人看上去一点都不像坦希莉,但是怀中抱着这么一个扭动着的半裸尤物,还是让邓克想到了后者。高过头的坦希莉,那是她的名字,但对我来说她一点也没有高过头。他怀疑自己是否有缘与她重逢。曾经有几个夜晚,他觉得自己一定是梦见了她。不,呆子,你只是梦见她喜欢你。
巴特维尔大人的卧室既宽敞又奢华。密尔地毯铺满脚下,一百支香精蜡烛在角落和裂缝中绽放,一套镶满黄金和宝石的盔甲伫立在门边。卧室里居然还有一个厕所,位于外墙的一个石头小壁龛中。
邓克终于把新娘扑通一声放在了婚床上,一名侏儒跳到她身旁,抓起一只乳房好一阵抚弄。女孩长声尖叫,男人们轰然大笑,邓克则抓起侏儒的领子,将他从夫人身边拖开。他拎着这个小家伙穿过房间,准备把他扔出门外,正在这时他看见了龙蛋。
巴特维尔大人将它安放在一个黑色天鹅绒软垫上,最底下是大理石的基座。它比鸡蛋大得多,却不如邓克想象的大。精致的红色鳞甲覆盖于龙蛋表面,在油灯与蜡烛的光晕中闪闪发亮,犹如珠宝。邓克丢下侏儒,拿起了龙蛋,只为感受片刻。它重得出乎他的意料。你可以用它砸碎一个男人的脑袋,蛋壳却不会损伤分毫。手指触摸之下,鳞甲光滑无比,他用双手转动龙蛋,那片深沉而浓郁的红色又似乎在微微放光。血火同源,他想到,虽然龙蛋上还有金色的斑点和午夜黑色的螺纹。
“嘿,说你呐!你以为你在干什么,爵士?”一个胡须墨黑、满脸疖子的大个子骑士恶狠狠地盯着他,他不认识此人,但那个声音却让他吃了一惊;低沉而充满怒气。是他,跟匹克说话的人,邓克意识到。那人又说:“快点放下。我会感谢你把你那肮脏的手指从伯爵大人的宝物上挪开,不然以七神的名义发誓,你会后悔的。”
那个骑士醉得不如邓克厉害,因此明智的做法似乎是按他说的办。邓克小心翼翼地将龙蛋放回原地,在袖子上把手指擦干净。“我毫无恶意,爵士。”呆子邓克,脑袋厚得像城墙。然后他推开那个黑胡子往前走,出了门。
楼梯井中传来嘈杂之声,是快乐的呼喊和女孩的欢笑。女人们正将巴特维尔大人引向他的新娘。邓克不想与她们碰面,于是拾阶而上,而非下楼。他发现自己站在塔楼的屋顶,头顶繁星点点。苍白城堡环绕四周,沐浴着明月,闪烁着微光。
他觉得酒劲上涌,一阵晕眩,便倚身在一段雉堞上。我快生病了不成?为什么要去摸龙蛋?他想起坦希莉的木偶戏,还有那条引起所有麻烦的木头龙。记忆让邓克深感内疚,一如往常。三个好人丧命,只为拯救雇佣骑士的一只脚。这毫无意义,从来没有。要吸取教训啊,呆子。像你这样的人就该离巨龙或是龙蛋远一点。
“它看上去似乎是用白雪做成的。”
邓克转过身。身穿华服的提琴手约翰站在他背后微笑。“什么是用白雪做成的?”
“这个城堡。月光下所有这些白色石头。你有没有去过颈泽以北之地,邓肯爵士?我听说那里连夏天都会降雪。你可见过绝境长城?”
“没有,大人。”他为何提起长城?“我们正要去那儿,伊戈和我。一路北上,前往临冬城。”
“真希望我能与你们同行。你们可以为我带路。”
“带路?”邓克皱起眉头。“临冬城就在国王大道上。如果你沿着大道一直往北走,就不可能错过它。”
提琴手大笑。“我想不会……不过你可能会惊讶于某些人迷路的能力。”他走近雉堞,俯瞰着城堡。“他们说北方佬都是些野蛮人,他们的树林里到处是狼群。”
“大人?你来这里做什么?”
“阿林正在找我,而我不想被人找到。他一喝酒就会变得很烦人。我看见你溜出那个恐怖的卧室,就跟着你出来了。我已经喝了太多的酒,我向你保证,但还是不敢面对赤身裸体的巴特维尔。”他朝邓克递出一个高深莫测的微笑。“我梦见过你,邓肯爵士。早在我们见面之前。那天我在路上看到你,一下子就认出了你的脸。好像我们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邓克有了一种最最奇怪的感觉,仿佛他以前经历过这一切。我梦见过你,他说,我的梦和你的不同,邓肯爵士。我的梦会成为现实。“你梦见过我?”他问道,声音粗重,皆因酒意。“什么样的梦?”
提琴手讲道:“我梦见你从头到脚一身纯白,苍白的长披风从宽阔的双肩垂下。你是一位白骑士,爵士先生,御林铁卫的誓言兄弟,整个七大王国最伟大的骑士,你的唯一使命是守护、侍奉和取悦你的国王。”。他把一只手放上邓克的肩膀。“你也做过同样的梦,我知道你有过。”
他有过,真的。就在老人第一次让我手握他那柄长剑的时候。“每个男孩都梦想着成为御林铁卫。”
“然而只有七个男孩长大后有幸穿上雪白披风。你愿意成为其中一员吗?”
“我?”贵族的手开始捏痛邓克的肩膀,他耸肩避过了。“也许愿意。也许不愿意。”御林铁卫的七位骑士终身服务,发誓不娶妻不生子。也许哪天我会找到坦希莉。我何苦要放弃娶妻生子的机会呢?“我的梦想无关紧要。只有国王才能擢升御林铁卫。”
“我想这就意味着我必须夺取王位。但我宁可教你拉小提琴。”
“你喝醉了。”真是乌鸦笑猪黑。
“喝醉太棒了。酒能让一切变得可能,邓肯爵士。你身穿白袍的样子仿佛天神下凡,要是你不喜欢白色的话,或许更愿意做个领主?”
邓克毫不留情地嘲笑道。“少来啦,我宁愿长出一对巨大的蓝色翅膀飞上天去。反正都是痴心妄想。”
“你这是在嘲弄我了。真正的骑士绝不会嘲弄他的国王。”提琴手似乎伤了自尊。“我希望你在目睹真龙降生的时候,会更加相信我刚才说的话。”
“真龙降生?一条活生生的龙?就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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