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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前传1《雇佣骑士》二

拂晓时分,他被一阵鸡鸣唤醒。伊戈还蜷缩在老头第二好的斗篷里。还好他没有趁夜跑掉。他用脚碰醒他,“起来,该干活了”。男孩揉揉眼睛,飞快地爬了起来。“帮我给‘捷步’上鞍”,邓克吩咐他。
“早餐怎么办?”
“干完后,那里有咸面包”
“我该把马煮了吃”,伊戈抱怨着,“爵士”
“不听话就先等着吃我的拳头吧。把刷子拿出来,就在那个鞍袋里。没错,就是这个”
小马的鬃毛被刷的光亮,艾兰爵士最好的马鞍紧紧地束住它的腹部。伊戈专心之下便能把事情办得妥妥帖帖。
“我得离开一整天”,他蹬上马鞍叮嘱男孩,“你留在这里看好帐篷,不要让其他的小偷溜进来”
“可以给我一把剑把他们赶跑么?”,伊戈问他,光头下面一双深蓝而近于紫色的偌大眼睛。
“不”,邓克回答道,“一把小刀就够了。希望我回来时还能看到你,听见没有?
如果拿了我的东西溜走,我发誓我会带上狗群把你追回来”
“你哪里有狗”,伊戈提醒他。
“我会有的”,邓克说,“为了你”,他掉转马头对向牧场小步跑去,希望这样的威吓能够让小家伙老实点。除了衣服盔甲还有跨下之马外,他其他东西都留在帐篷里。大傻瓜才会相信这个小崽子,不过这比起当初老头如何对他并不为过。
也许正是圣母把他送来让我偿还恩惠。
他听见来自河岸的锤打声,木匠正在把篱笆连接到一起,并搭起了一座高高耸立的观看席。地上立起了几个新的帐篷,而早来的骑士正为昨天的放纵弥补睡眠或者进食,传来一股焦木和熏肉的香味。
作为曼德河的一条支流,舟徙河流淌过牧场北边,市镇和城堡沿河而建。邓克随老头一起见过不少集市,眼前带着茅草屋顶的白砌房屋,虽然不大却是颇为吸引人。他曾在幼年幻想过住在这样的房子中,每天都在天花板下安心睡觉,醒来总是面对同一堵墙。我马上就会知道这是什么滋味了。嗯,伊戈也会有份。这会实现,每天都有梦想成真。
杨滩堡呈三角形,每个端点都有高达三十尺的了望塔,之间连着厚厚的围墙。橙色的旗帜在城垛上空飘扬,昭示着城堡主人的白日V 字家徽。橙白相间的守卫手持长戟站在门口,看上去更愿意和挤奶女调笑,而不是留意客人。邓克认定其中一位长须的矮个男子就是队长,便停下来向他打听比武主持人。
“你该找这里的事务官普拉马。我带你去找他。”
他们来到院子,马僮牵走了‘捷步’,邓克于是把艾兰爵士的瘪壳盾牌扛在肩膀上,跟随着守卫队长绕过马厩,走到一座塔楼模样的建筑前,拾级而上的台阶通向走廊,“来替你的主人签名字?”,队长边走边问。
“替我自己签”
“现在?”,邓克隐约觉得他在嘲笑自己,“我就带到这里,你自己进去。我得要回去了”
邓克推开门,支架台后面的事务官正手持羽笔在纸上疾书,一个发色灰黑,脸部瘦小的人。“嗯?”,他抬起头,“你有事么?”
邓克掩上门,“您就是事务官普拉马?我来登记为参加比赛”
普拉马撇了撇嘴说,“陛下举行的是骑士间的比武,阁下是骑士么?”
他点点头,怀疑自己已是两耳通红。
“那么骑士,您的姓名?”
“邓克”,他为什么要这么说?“高个邓肯爵士”
“那么您来自何处,高个邓肯爵士?”
“居无定所,我在五六岁的时候就成为了艾兰·帕尼其爵士的侍从。瞧,这是他的盾牌。”
他把盾牌拿给事务官看,“他本想来参加比赛的,可不幸路上受到风寒去世。所以我代他参加。在死之前,他授予了我爵位,就用这把剑”,邓克抽出剑,置于中间的桌子上。
名单管理者只是瞥了那把剑一眼,“这不过是把剑。我可从来没听说过所谓的艾兰·帕尼其爵士,他说了你是他的侍从?”
“他一直都说我能够成为像他那样的骑士。临死前,他叫我取来剑并且屈膝跪下。
他用剑碰了碰我的右肩膀,然后是左肩膀,还说了几句话。等我起来时他说我已经是一名骑士了”
“唔“,普拉马揉了揉鼻子,“没错,一名骑士可以授他人骑士称号,虽然更正规的做法应该是试炼之后由牧师涂抹香油然后立誓成为骑士。有谁能证明你的誓言?”
“一只刺木上的知更鸟。我还记得老人说的那些话,他告诫我要成为一名真正优秀的骑士,信奉七神,锄强扶弱,忠诚护主,守卫七国。我发过誓我会遵守。”
“那么”,普拉马还不肯称呼他为爵士,邓克只耐下性子,“我必须请示一下杨滩堡领主。你或者你的前主人可否认识这里某位有地位的骑士?”
邓克想了想,“这里可有挂着唐德利安家族旗帜的帐篷么?黑底紫电”
“曼费德爵士来自于这个家族。”
“三年前艾兰爵士曾在东恩为他的父亲效力,曼费德爵士也许还记得我。”
“我建议你最好先跟他说。假如他肯担保你,明天这个时候跟他一起来见我。”
“我会照做的,大人”,他退出大门。
“邓肯爵士”,事务官叫住他。
邓克复走进去。
“你要明白”,那人告诫说,“在比赛中输者的武器盔甲和马归胜者所有,并且需要赎回来。”
“我明白了。”
“你有足够的钱来赎么?”
他现在肯定自己双耳赤红。“我不会需要这些钱的”,他祈祷这会成为真的。我所要的就是一场胜利。第一场赢了,我就能得到失败者的盔甲和马,也许是钱。
那么就有足够的钱来应付一场失利了。
他慢慢地走下台阶,不知道接着该做什么。他拉住庭院中一个马僮,“我要和杨滩堡主的马房总管说话。”
“我替你找他。”
马厩里阴寒昏暗,一匹不老实的牡马在他经过时猛然拱向他,可‘捷步’甚至在他抚摸鼻子时,都只会喷喷鼻息,温和地蹭蹭他的手。“你真是个好姑娘”,他喃喃地说,老人总说骑士不应该爱护坐骑,总有不少会在他身胯下死去,可老人自己都不遵守。邓克常常见到他花掉最后一个铜币不过给“老栗子”买一个苹果,或者喂“捷步”和“雷鸣”燕麦吃。小马驮着老人已经不知疲倦地奔走了数千里,几乎跨越整个七大王国。邓克感觉自己是在背叛老朋友,可他没有选择,“老栗子”太老了,值不了几个钱,而他还需要骑着“雷鸣”去比武。
马房总管很久也没屈尊驾临。他一直等着直到听到城墙上传来一阵号声,然后院子有人说话的声音。他好奇的牵着“捷步”走出马厩,想看看怎么回事。近百个骑士和骑射手鱼贯而入,座下都是罕见的良驹。某个大人物?他抓住一个跑过的马僮,“他们是谁?”
马僮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看不见旗帜么?”,然后挣脱他跑开了。
旗帜..邓克转过头。黑绸三角旗随风扬起,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喷吐着熊熊烈火,展翅欲飞。掌旗的英伟骑士身着镂金白甲,纯白斗篷披肩而下。余下两个骑手则全身洁白。国王之卫的骑士和皇族旗帜!杨滩堡主和他的儿子们带着惊讶之色,急匆匆地过去迎接,还有那个美丽淑女,一头黄发,带着张粉红色的圆脸。
我看可不怎么贤淑呢,邓克暗自比较着。那个木偶戏姑娘要漂亮多了“小家伙,放开那头老马,过来照料我的马。”
一个骑手在马厩面前翻身而下。他在跟我说?邓克意识到这一点。“我不是马僮,大人。”
“你是傻瓜?”,他披着猩红边的黑披风,里面的衣服红黄金三色,亮如火焰。
个子虽然不高却如匕首般挺直,大约和邓克差不多年纪。蜷曲的银发勾勒出一张傲慢的脸庞;高额,突出的颧骨,挺直的鼻子,皮肤光滑白皙毫无瑕疵加上如紫罗兰般深邃的瞳子。“如果应付不了马,那你给我找点酒来,再找个漂亮妞。”
“我..大人,请原谅我。我也不是个仆从,我有幸成为了一名骑士。”
“可悲啊,骑士风度堕落到这今天种地步。骑士风度早就在悲伤年代就消失了”,这年轻的王子讥讽道,幸亏很快就有个马僮跑了过来接过他手中华丽的汗血马。
邓克随即就被遗忘了,不由得舒了口气,回到马厩继续去等他的马房总管。领主们的帐篷里足让他气闷,他可不想再和王子打交道。
他毫不怀疑这俊小伙是个王子。坦格利安是越海而来瓦雷利亞人的后裔,拥有异于常人的金银发色和绛紫瞳色,邓克知道貝勒王子要年长的多,这位也许是他的儿子:瓦罗,被称为“少王子‘以区别于他父亲;或者是马塔斯,“少少王子”,因为老斯万王已经给他命过名了。当然也还有其他的嗣子,瓦罗和马塔斯的堂兄弟们。“好心王”戴倫有四个已经成年的儿子,其中三个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
龙王的直系血统在他父亲在位时已经差不多断绝了,不过戴倫二世和他的儿子们已经为此作好的准备。
“你,是你要见我?”,橙色外套映的马房总管的脸愈发红润,他粗鲁地说,“有什么事?我可没时间——”
“我想卖掉这匹马”,邓克急忙插嘴,生怕他离开,“这可是匹好马,步子..”
“我说了没有时间”,那人扫了一眼“捷步”,“领主不需要这个。带它去镇子,也许亨利会给你几个银币”,他说完就走。
“多谢大人”,邓克赶紧抢在他前头,“大人,是国王来了么?”
马房总管讥诮的回答,“不,感谢诸神。这一群王子已经够麻烦的了。我上哪儿去给这些畜牲找地方,还有饲料?”,他对马僮大叫大嚷着走出门去。
当邓克走出马厩时,杨滩堡主已经带着他的皇室贵宾迎向欢呼的人群,留下两个国王之卫的白甲骑士留在院子里和守卫队长聊天。邓克走到他们面前,“各位大人,我是高个邓肯爵士”
“很荣幸见到你,邓肯爵士”,他们中的大块头回答道,“我是罗兰德·克雷克豪,这是我的誓盟兄弟,暮谷鎮的冬内尔爵士”
国王之卫的七大斗士是王国里最骁勇的骑士,只为皇太子貝勒·碎矛效力,“你们也要参加比武么?”,邓克焦虑地问。
“我们没法挑战曾发誓保护的人”,红发红须的冬内尔爵士回答说。
“瓦罗王子有幸成为了美丽淑女的冠军”,罗兰德爵士解释道,“有两个堂兄会挑战他,我们只不过观看而已。”
邓克松了口气,向白骑士们致谢,在别的王子来得及叫住他前奔出城堡。三个王子,他驾马朝着白杨滩镇边走边想。瓦罗是貝勒王子的长子,下下一任铁王座继承人,邓克不知道他继承了几成他父亲卓越的剑术和枪艺。别的坦格利安王子他所知更少。我该如何挑战一位王子?我有资格挑战么?他不知道。老头常说他脑袋如城墙一样厚,现在他理解了。
亨利本来对“捷步”爱不释手,直到他知道邓克要卖了她。于是突然间所有会买这匹马的人都成了傻瓜。他出价三百个银币,而邓克坚持非三千不买。一番唇枪舌剑下来,最后的价码定在了七百五十个银币。更接近于亨利的原报价,邓克感觉自己简直亏大了,可是马贩子死活不肯加价,他无奈下只得让步。紧接着开始了第二轮关于马鞍是否包括在内的口舌之战。
等最终战罢,亨利回头去取他的银币时,邓克捋了一把“捷步”的鬃毛,叮嘱她要坚强些,“只要我赢了,一定回来赎你。我发誓”,他知道那些瑕疵很快便会消失,她的身价到时候会翻一番。
马贩子递给他三个金币和一把银币,邓克咬了一口,咧嘴笑了,他还从来都没尝过甚至碰过金币。人们管这个叫金龙币,缘于其中一面印着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另一头则是国王像。亨利递给他两个刻有戴倫王的脸,另一个则更古老些,也更磨损些,上面有张陌生的脸,名字就刻在下头,可是邓克并不认识那些字母。,邓克注意到边缘磨损也很多,便高声质问亨利,亨利抱怨几句后,拿出几个银币和一把铜币算是补偿。邓克退给他几个铜币,“这是给她的,晚上喂她燕麦。嗯,再来一个苹果。”
他挎上盾牌,扛着一身老大的盔甲,开始大踏步沿着杨滩镇明朗的大路走去。手里硬币的分量让他晕忽忽的。老人从来不放心给他钱,哪怕是一两个子儿。这足够他过一年,可等到这些都没了怎么办?卖掉“雷鸣”?他只能选择变成乞丐抑或强盗。机会不容错过,他必须要冒这个险。
邓克涉过浅滩回到舟徙河南岸时,已经差不多过了清晨,赛场重新恢复了生机。
酒贩和腊肠商人以物易物,一只熊随着他歌手的曲子和主人一起载歌载舞,“狗熊,狗熊,还有那美丽淑女”,变戏法的依旧在糊弄观众,木偶戏也刚刚结束一场比武。
邓克停下来看人偶骑士屠木龙,龙头被砍落到地上,红色锯末洒落到草地上。他止不住捧腹大笑着抛给女孩两个铜币,“一个是昨天的”,他高喊,看到女孩伸手接住之后,回以邓克所见过最甜美的笑容。
她对我笑?还是对铜币?邓克尚未和姑娘独处,她们让他紧张。三年前,老头在瞎眼的佛罗伦特领主手下效力一年半后的一天,他口袋鼓鼓,便告诉邓克该是时候去妓院初解人事。那次他醉醺醺的,等清醒之后脑中便一片空白,事实上他也羞于回味。他不打算要个妓女,就算不能像骑士那样娶个大家闺秀,至少也不能要爱钱胜于爱他的女子。
“你能赏脸喝杯啤酒么?”,他看着女孩把锯末装回去,“我的意思是,呃,和我一起?或者再来根腊肠?昨天我尝了,味道很不错。我想那确是猪肉”
“非常感谢,大人。可是我还有一场戏要演”,她急匆匆地跑向操纵骑士的那个东恩妇人,留下邓克呆鹅般的伫立原地。她跑的姿势真美,人也漂亮,个子还这么高佻,那样我可以不用弯腰就能吻到她。他知道该怎么亲吻,一年前在兰尼斯特港,一个酒店女仆给他启过蒙,可惜她个子欠高,要坐在桌子上才能够得着他的嘴唇。这段回忆直让他耳朵发烧,该死的,我现在该考虑的是比武,而不是如何亲吻。
杨滩堡主的木匠们正忙于把隔开参赛者的栏栅刷白。邓克伫下步望了一眼:并列着五条南北走向的通道,为了让参赛者不用直视刺眼的阳光.。东边是三级台阶的观看席,为大人小姐们特备了遮光避雨的桔色遮阳篷。观众大多坐在长凳上,但也为杨滩堡主,美丽淑女和来访的王子们备了四张高背椅。
牧场东边架起了一个枪靶,一群骑士正在刺击它,每次他们刺中悬挂在横杆一端的破盾牌,横杆就旋转起来。邓克注视屠夫布瑞肯结束他的回合,之后是来自边境的卡隆大人。任何一个我都不是对手,他心中一阵忐忑不安。
别处有人正用木剑在进行徒步练习,边上的侍从们纷纷叫嚷着下流的主意。邓克注意到一个矮个子正努力抵挡着另一个壮硕但动作却如山猫般灵活的骑士。他们的盾牌上都有佛索威家族的红苹果,但矮个子的苹果已经碎成几块,“这个苹果可不怎么熟咧”,大个子重重地砸在对手头盔上。当他对手认输时已经浑身青紫,而他却意态悠闲地抬起面盔向四处张望,当看到邓克时他喊了句,“嗨,大块头,长翅膀杯子那个,那可是你的长剑?”
“佩戴它是我的荣誉”,邓克警惕地回答,“我是高个邓肯爵士”
“我是斯忒芬·佛索威爵士。来和我较量吧?高个邓肯爵士。我得换个人练练了,你也看见我的堂弟还没熟呢”
“干掉他,邓肯爵士”,失利者摘下面具,急切地说,“我确实没熟,可我的好堂哥早就烂心了,把他的籽儿给敲出来吧”
邓克摇摇头,不明白这些少爷们为何要把自己卷入他们的纠纷中。他可不想有所牵连。“谢谢你的好意,可我还有事情要办”。沉重的钱币让他颇为不安,早一点从斯提利·佩特那里换成盔甲,就早一点轻松。
斯忒芬爵士轻蔑地打量着他,“雇佣骑士要去办事哪”。他转头看到了另一个悠闲并且配得上他的骑士。“格兰锡爵士,来较量一下吧。我对我堂弟雷蒙的小伎俩了如指掌,而这位邓肯爵士要赶回他的树篱去。来呀,来呀”
邓克涨红了脸,不管有用没用,他都不会用什么伎俩。他不过不想在比赛前漏底而已。老头常说:悉敌深浅,得其先机。像斯忒芬爵士这样的骑士,一眼就能看出对方的破绽。邓克动作迅猛,力量和控制范围是他的优势,可他自觉技巧上低人一筹。艾兰爵士确实倾力相授,可他自己年轻时也不算优秀的骑士。伟大的骑士决不会甘居于树篱之下,也不会屈死于污泥之中。我决非如此之人,邓克暗暗发誓。我会向他们证明我并不仅是一个雇佣骑士。
“邓肯爵士”,年轻的佛索威赶上他,“我不该怂恿你去挑战我的堂兄,我实在受不下他的自炫,恰好你看上去那么高大,所以..一切都是我错,你甚至没穿盔甲,他也许会打断你胳膊,或者膝盖的。假如他遇见比赛时的对手,他喜欢在训练场就下重手,先把他们打成淤伤而变得脆弱”
“他可没有打伤你。”
“是的,因为我是他亲戚,尽管他总喋喋不休地要我记住他才是是苹果树的主干。
我叫雷蒙佛索威。”
“很荣幸见到你,你可是要和你堂兄参加比赛?”
“他要参加。而我呢,只不过是一个侍从而已。我堂兄答应过会授我爵位,但却总以我还没成熟为推辞”。雷蒙方方正正的脸上却长个扁鼻子,头发松蜷,笑容甚是迷人。“我看你像个挑战者。你准备打碎谁的盾牌?”
“这无关紧要”,邓克回答道,尽管这实际上要紧的很,我也只能这样回答。“我要到第三天才会去参加比赛”
“到那时,有些斗士恐怕已经倒下了”,雷蒙说到,“也好,愿战神保佑你,爵士”
“你也一样” 如果连他都不过是个侍从而已,我又有什么资格当骑士呢?。我们中定有一个是傻瓜。邓克袋中的银币随路叮当作响,他知道一个闪失,这就会立刻化为乌有。每一条比赛规则都和他作对,选到初出茅庐或者徒有虚名对手的机会微乎其微。
比武形式多样,取决于大人们一时的兴致。有些是骑士组队模拟战斗,而在自由搏击战中,荣耀属于最后一名屹立不倒的战士。在单人对抗时,如何组对有时由抽签决定,有时则由主办者决定。
杨滩堡主筹备这场比武不过为庆祝他女儿的命名日,美丽淑女将会坐在他父亲边上戴上爱与美之后的桂冠。她挑中五位骑士来守卫她,其他人则扮演挑战者的角色,每一个击落任何一个守卫者的挑战者都有资格占据对手的席位。直到被另外的挑战者击败。三天比赛后还余下五位骑士将有资格评选美丽淑女是否能够戴上这一桂冠,还是要让与别人。
邓克眼神迟滞地扫过碧绿的场地和观看席上空荡荡的座位,盘算着自己的胜算。
其实一次胜利就足以,那样他即可宣称自己是杨滩牧场的冠军,哪怕仅有一个时辰。老人度过六十个岁月也未获过一次冠军称号。愿望并不算奢侈,倘若诸神愿意保佑。他回想起传颂四方的歌谣,那关于失明的西蒙·星目,镜盾骑士塞文,龙骑将伊蒙,雷姆·瑞达尼,还有傻瓜佛羅理安,他们都曾经战胜过远甚于自身的对手。可除掉傻瓜佛羅理安之外,其余的都是出身高贵的英雄。我又算什么?
跳蚤窝的邓克?抑或高个邓肯爵士?
但愿结果很快就能分晓。他背起大袋的盔甲走向商人货摊,希望能够找到史提利佩特。
伊戈正在卖力地干活。邓克原本怕他乘机溜走,眼下不由得心中高兴。“你的马可卖了个好价钱?”,男孩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卖了她?”
“骑马出去的人走了回来,若是遭劫了,你看上去会有这么平静么?”
“我换到了这个”,邓克向男孩展示他的新盔甲,“如果你立志当一名骑士的话,那你就该了解钢质的好坏。瞧瞧这个,精湛的做工。这是双环扣的铠甲,每个环都和其他两个相连,看见没有?这比单环更能出色的保护你。还有这个头盔,佩特把它做成拱顶,瞧见这弧线?这样剑斧劈上去就会滑开,而平顶就容易被砍穿”,邓克戴上头盔,“觉得如何?”
“没有面罩阿”,男孩挑了个毛病。
“有出气孔。面罩会带来破绽”,佩特曾详细解释过,“当你知道很多骑士为了换气而提起面罩,结果被一箭扎在眼窝之后,你就不会想要”,他告诉邓克。
“也没有盔饰”,男孩不服气的说,“光溜溜的”
邓克摘掉头盔,“对我来说足够了。你看这钢质多亮傥,这是你要负责维持的。
知道如何磨亮盔甲吧”
“得要一桶沙子”,男孩没好气地说,“可是连桶都没有。你买帐篷了么?”
“没有合适的”,小家伙口没遮拦,该好好教训他改掉这个毛病。不过他深知自己决不会真地去做。他喜欢直率,甚至自己更加肆无忌惮。我的侍从比我勇敢,还更聪明。“干得不错,伊戈”,他告诉男孩,“明天早上咱们就一起出发去瞧瞧赛场,给马买点燕麦,也给咱们自己买点新鲜面包。最好来一点奶酪,我瞧见有个摊位在卖很好的奶酪。”
“我不需要去城堡吧。”
“为什么不?我还想有天能够赢一座城堡。我可不想到死都未有一席之地.”
男孩不再吭声。他大约是怯于到领主的城堡里去。这是人之常情,需要时间来成熟。于是他回头继续欣赏他的盔甲,琢磨自己能拥有它多久。
曼费德爵士面色阴沉,瘦瘦的个儿,外衣上绣着唐德利安家族的紫电。藉着他散乱的金红色头发,邓克一眼就认了出来。“您的父亲大人和卡隆大人一起将“秃鹫王”烧出红山时,艾兰爵士正是他麾下一名骑士”,他曲下单膝,“我那时不过是个小孩,但已经是艾兰·帕尼其爵士的侍从了”
曼费德爵士皱了皱眉,“我不认识他,也不认识你,孩子”
邓克把老人的盾牌给他看,“这是他的徽记,飞翼圣杯”
“我的父亲带了八百个骑士进山,还有三千步兵。我怎么可能记住每个人,更何况盾牌。也许你当时跟着我们,可是..”他耸耸肩。
邓克顿时就噎住了。老人可是替你父亲挨了伤的,你怎么可能忘了?“除非我有担保人。否则他们就不允许我参加比赛。”
“那又关我什么事”,曼费德爵士回答他,“我已经给你很多时间了,爵士”
如果就这样两手空空地回去,那注定是没希望的。邓克盯着曼费德爵士绣在白袍上的紫电,开口说,“我还记得你父亲来营房讲述你们家徽的那件事。那天雷电交加,你们的家族建立者当时正要穿过东恩山脉传递消息,突然飞来一枝箭射死了他的马,他重重地倒在了地上,看到黑暗中跃出了两个披甲戴盔的东恩人,此时他的长剑已经在他身下断为两截,唯有坐以待毙。就在此时天上一道耀目的紫电霹雳而下,击在剑上将那两人生生劈死。他传递的消息为风暴王赢得胜仗。为表答谢,他封这个传信兵为唐德利安领主。所以他在自己臂上饰以星空下一道分叉的紫电。”
如果邓克以为这种故事就能打动曼费德爵士的话,那他就是大错特错了。“随便一个服侍过我父亲的小厮或者马夫都听说过这个故事。知道这个故事并不能帮你成为一个骑士。走吧,爵士。”
邓克满怀沮丧地走回杨滩堡,如何方能让普拉马认可他的挑战权呢?然而,事务官并不在他的小屋里。守卫透露说他也许在大厅。“我该在这里等?”,邓克问,“这要等多久?”
“我可不知道。随便你”
在杨滩堡这种小地方,所谓的大厅并没大到哪里去。邓克沿着走廊进去,一眼就找到了事务官,杨滩堡主和其他几个人正站在大厅的另一头。于是他便挨着一堵盖以鲜花水果挂毯的墙走过去。
“——换成你儿子,你就会关心了,我说”,有人恼怒地高喊道。阴暗的大厅映地他挺直的头发和修剪整齐的胡须闪烁着灰白色。直到邓克走近,才恢复出原本金银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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