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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边缘 第四章

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五。克丽丝在蕾甘卧室外的走廊等待,克莱因医生和一位著名的神经精神病学家[1]在房间里仔细检查蕾甘,观察了近半小时。她乱跳、旋转,撕扯头发,不时扭曲面容,用双手捂住耳朵,像是要隔绝突如其来的巨大噪音。她吼着脏话,痛苦地尖叫。最后,她脸朝下摔在床上,将两腿向上拉,塞到腹部底下,开始语无伦次地轻声呻吟。
精神科医生示意克莱因过去。“给她打镇静剂,”他咬着克莱因的耳朵说,“也许我可以和她说话。”
内科医生点点头,用注射器抽了五十毫克氯丙嗪。然而,两位医生走近床边,蕾甘似乎觉察到了他们,飞快地翻过身,神经精神科医生尝试抓住她,她怀着恶意和狂怒拼命尖叫,企图咬医生,和他搏斗,不让他接近。他们只好叫卡尔进来帮忙,这才按住她,让克莱因医生注射。
剂量似乎不够,克莱因又打了五十毫克,然后默默等待。
蕾甘逐渐驯服下来,慢慢变得半睡半醒。她突然抬起头,困惑地看着医生。“妈妈呢?我要妈妈。”她哭着惊恐地说。
神经精神科医生点点头,克莱因走出房间。
“妈妈马上就来,亲爱的,”精神科医生安慰蕾甘,他在床边坐下,轻轻抚摸她的脑袋,“好啦,好啦,没事了,亲爱的。我是医生。”
“我要妈妈!”
“妈妈这就来。疼吗,亲爱的?”
她点点头,泪如雨下。
“告诉我,亲爱的,哪儿疼?”
“哪儿都疼!”蕾甘哽咽着说。
“天哪,我的宝贝!”
“妈妈!”
克丽丝跑到床边,搂住女儿;亲吻她,安慰她,抚摸她。克丽丝也流下了喜悦的泪水,“小蕾,你回来了!你回来了!真的是你!”
“妈妈,他弄疼我了!”蕾甘吸着鼻子说,“让他别再伤害我!行吗?求你了!”
克丽丝困惑地看着她,然后望向医生,眼中带着探询的神色。“什么意思?”
“她被注射了大量镇静剂。”精神科医生柔声说。
“你是说……”
他不让她说下去。“等着看吧。”
他转向蕾甘。“能告诉我出什么事情了吗,亲爱的?”
“我不知道,”蕾甘用眼泪回答他,“我不知道!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以前他一直是我的朋友!”
“他是谁?”
“豪迪上尉!然后好像有另外什么人进了我的身体!让我做那些事情!”
“是豪迪上尉吗?”
“我不知道!”
“一个人?”
她点点头。
“谁?”
“不知道!”
“好的,没关系;咱们换个话题,蕾甘。想玩个小游戏吗?”他伸手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用银链子拴着的闪亮小玩意,“有没有看过催眠人的电影?”
蕾甘瞪大眼睛,认真地点点头。
“很好,我就是催眠师。啊哈,对,真的是!我每天都要催眠别人。当然了,必须经过允许。现在呢,我认为要是让我催眠你,你就会好起来。对,你身体里的那个人就会立刻出来。愿意让我催眠你吗?看,妈妈就在这儿,就在你旁边。”
蕾甘望向克丽丝,征询她的意见。
“没事的,亲爱的,”克丽丝表示同意,“试试看。”
蕾甘转向精神科医生,点点头。“好吧,”她轻声说,“但只能稍微催眠一点点。”
精神科医生露出微笑,背后突然传来陶器碎裂的声音,他扭头去看。一个精致的花瓶从衣橱顶上掉了下去,克莱因医生的胳膊就放在衣橱上。他看看胳膊,看看地上的花瓶碎片,满脸疑惑的神情,然后他弯腰去捡碎片。
“别在意,医生。让薇莉收拾。”克丽丝告诉他。
“萨姆,能帮我拉上百叶窗吗?”精神科医生说,“还有窗帘。”
房间暗了下来,精神科医生用指尖捏紧银链,开始轻轻前后摇晃那个小玩意。他用小电筒照着那东西。那东西闪闪发亮。他开口念诵催眠台词:“你看着它,蕾甘,一直看着它,很快就会觉得眼皮越来越重,越来越重……”
没多久,蕾甘就进入了恍惚状态。
“非常容易受暗示,”精神科医生嘟囔道。他问:“感觉舒服吗,蕾甘?”
“舒服。”她的声音很轻柔。
“蕾甘,你几岁了?”
“十二岁。”
“你身体里还有别人吗?”
“有时候有。”
“什么时候呢?”
“就是有些时候。”
“是一个人吗?”
“是的。”
“是谁呢?”
“我不知道。”
“豪迪上尉?”
“我不知道。”
“是个男人?”
“我不知道。”
“但他就是在那儿。”
“是的,有时候在。”
“现在呢?”
“我不知道。”
“要是我想和他说话,你愿意让他回答吗?”
“不!”
“为什么不?”
“我害怕!”
“害怕什么?”
“我不知道!”
“要是能让他和我说话,蕾甘,我认为他就会离开你。你希望他离开你吗?”
“希望。”
“那就让他和我说话吧。能让他和我说话吗?”
长久的沉默,最后终于:“好的。”
“我要和蕾甘身体里的那个人说话,”精神科医生的语气不容置疑,“如果你在,那么你也被催眠了,必须回答我的所有问题。”他停了几秒钟,让暗示进入她的身体。他随后又重复一遍:“如果你在,那么你也被催眠了,必须回答我的所有问题。现在,请出来,回答我:你在不在?”
沉默。紧接着发生的事情让人诧异:蕾甘的呼吸忽然变得恶臭,黏稠如水流。精神科医生隔着两英尺都能闻到。他举起手电筒,照亮蕾甘的面容。
克丽丝瞪大眼睛,被吓住了。女儿的五官扭曲成了一个饱含恶意的面具:两片嘴唇向不同方向拉伸,肿胀的舌头像狼一样挂在外面。
“你是蕾甘身体里的那个人吗?”精神科医生问。
蕾甘点点头。
“你是谁?”
“诺旺玛伊(Nowonmai)。”她用喉音答道。
“这是你的名字?”
她又点点头。
“你是男人吗?”
她答道:“撒伊(say)。”
“这是你的回答?”
“撒伊(say)。”
“如果这代表着‘是’,请点点头。”
她点点头。
“你在用外语说话吗?”
“撒伊(say)。”
“你从哪儿来?”
“狗(dog)。”
“你的意思是你原先是狗?”
“道格摩夫摩西昂(dogmorfmocion)。”蕾甘答道。
精神科医生思索片刻,决定改变沟通方式。“从下一个问题开始,你用头部动作回答我的问题:点头表示‘是’,摇头表示‘不’。明白了吗?”
蕾甘点点头。
“你的回答是有意义的吗?”他问。是。
“你是蕾甘认识的人吗?”不。
“是她知道的人吗?”不。
“是她创造出来的吗?”不。
“你是真实存在的?”是。
“蕾甘的一部分?”不。
“曾经是蕾甘的一部分?”不。
“你喜欢她吗?”不。
“讨厌她?”是。
“恨她?”是。
“因为她做了什么事情?”是。
“你认为她父母的离婚是她的错?”不。
“和她父母有关吗?”不。
“和她的朋友有关吗?”不。
“但是你恨她?”是。
“你在惩罚蕾甘?”是。
“你想伤害她?”是。
“想杀死她?”是。
“她要是死了,你不是也得死吗?”不。
答案似乎让医生无话可说,他垂下眼睛,沉思片刻。他改变坐姿,床垫弹簧随之吱嘎作响。寂静压得人透不过气,蕾甘的呼吸声刺耳得仿佛出自破旧的风箱,散发着腐烂的臭气。在这里,但又遥不可及。蕴含险恶的意味。
精神科医生抬起头,盯着扭曲的丑陋面孔,他眼中闪着思索的光芒。
“她可以做什么事情让你离开吗?”是。
“你愿意告诉我吗?”是。
“能现在告诉我吗?”不。
“但是——”
突如其来的剧痛使得精神科医生无法动弹,他惊愕地意识到蕾甘狠狠捏住了他的下体,力量大如铁钳。医生惊慌失措,拼命挣扎,却无法摆脱蕾甘。“萨姆!萨姆,快帮忙!”他痛苦大喊。
一阵慌乱。
克丽丝伸手开灯。
克莱因上前帮忙。
蕾甘猛地抬头,发出恶魔般的笑声,然后像狼一样嘶吼。
克丽丝按下电灯开关,转身,灯光闪烁之间,场面仿佛粗糙的黑白电影里慢镜头播放的噩梦:蕾甘和两位医生在床上扭打,胳膊、腿脚纠缠在一起,混乱中可以看见歪曲的面容,听见喘息和咒骂、嗥叫、痛嚎和可怖的笑声,蕾甘像猪一样哼哼,像马一样嘶吼;画面动得越来越快,床架开始摇晃,剧烈地左右摆动;蕾甘的眼球向上翻转,从脊椎根部挤出恐怖的尖声哭号。
蕾甘忽然松劲,失去知觉,身体松弛下来。
某种无法言说之物离开了房间。
众人一时间不敢动弹。两位医生慢而小心地挣脱出来,站起来低头看着蕾甘。克莱因面无表情地走到床边,量了量蕾甘的脉搏。得到的结果让他满意,他轻轻给蕾甘盖上被子,对克丽丝和精神科医生点点头。他们出门下楼,走进书房。
好一会儿谁也不说话。克丽丝坐在沙发上。克莱因和精神科医生面对面坐在两把椅子上。精神科医生陷入沉思,咬住嘴唇,看着咖啡桌;最后,他长出一口气,望向克丽丝。她抬起哭红的眼睛看着他,用嘶哑而凄惨的声音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听得出她说的是什么语言吗?”
克丽丝摇摇头。
“你有宗教信仰吗?”
“不,没有。”
“你女儿呢?”
“也没有。”
精神科医生接下来问了许多问题,都与蕾甘的心理历史有关。最后终于结束的时候,他面露难色。
“怎么了?”克丽丝一次次捏紧又放开被揉成团的手帕,指节握得发白,“医生,她到底是什么病?”
“呃,确实很奇怪,”精神科医生似乎避重就轻,“说实话,要是只做这么简单的检查就下结论,那我就太不负责任了。”
“好吧,但想法你肯定有吧?”她逼问道。
精神科医生用指尖按摩眉头,低头叹息,然后不情愿地抬起头。“好吧,我知道你一定非常着急,所以我跟你说说我的看法,但只是初步印象,明白吗?”
克丽丝凑近他,使劲点头。“行,好的。到底是什么?”她搁在膝头的双手摆弄着手帕,一根根数着针脚,仿佛它们是亚麻布做的玫瑰经念珠。
“首先,”精神科医生说,“她作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对吧,萨姆?”克莱因点头表示肯定。“有几条理由支持我们的判断,”精神科医生继续说,“举例来说,我们和那位她认为存在于身体内的所谓‘人物’谈话时,她的躯体非正常地痛苦扭曲,五官表情随之夸张改变。你必须明白,除非她真正相信有这个人存在,否则不可能引发这样的心理学变化。能跟上吗?”
“大概吧,”克丽丝答道,“但有一点我搞不懂:那个人是从哪儿来的。明白我的意思吗?我经常能听见‘人格分裂’,但一直没人跟我解释清楚。”
“嗯,那是因为没有人能解释清楚,我们使用‘意识’、‘精神’和‘人格’这些概念,但我们并不清楚它们究竟是什么。因此,当说起多重人格或是人格分裂的时候,我们的知识仅限于一些理论,它们引发的问题比得到的答案更多。弗洛伊德认为,某些思绪和感情由于某些原因被压抑在一个人的意识之下,但仍旧活跃于他的潜意识之中;事实上,它们非常活跃,总想通过各种精神症状表达其存在。因此,当这部分受压抑的潜意识,或者称之为解离物——‘解离’指它是从意识的主流部分分离出来的。能听懂吧?”
“能,请继续。”
“好,当这个东西变得足够强大,或者主体的人格紊乱、趋弱,造成的结果就是精神分裂。至于双重人格,”他继续道,“则是另外一回事。精神分裂意味着人格的破坏。但是,当解离的部分强大得足以组合起来,或者是在个体的潜意识中结构化——嗯,大家都知道,有时候就会形成一个分离的人格,独立行事;甚至接管身体的功能。”
“你认为蕾甘得的就是这种病?”
“这只是一种理论。还有别的理论,有些与意识逃避、进入无知觉状态有关,逃避的是某些冲突或是情感问题。就蕾甘而言,她没有精神分裂病史,脑电图里也没有通常伴随精神分裂出现的波形。因此,我倾向于排除精神分裂症;而这让我们远离了癔症的一般性领域。”
“上个星期就听见过了。”克丽丝喃喃自语。
心烦意乱的精神科医生只是一笑置之。“癔症是神经官能症的一种,所谓神经官能症,是情感上的失衡转化为了身体上的机能紊乱。在某些类型之中,它的表现是人格解离。举例来说,要是得了精神衰弱,患者会对自己的行为失去自觉,看见自己的行为会归因于其他人,对第二人格的概念非常模糊,可是,蕾甘似乎很特别。因此,我们只能从弗洛伊德所说的癔症的‘转换性’形式中寻找答案了。病症的起因是潜意识中负罪感和受惩罚需求的积累。人格解离是最重要的特征,还有多重人格。症候群中还包括类似癫痫的抽搐、幻觉和超常的运动兴奋。”
克丽丝仔细听着,眯起眼睛皱着眉头,努力理解医生的术语。“唉,听起来很像蕾甘,你认为呢?我是说,除了负罪感。她怎么可能有负罪感?”
“唔,有个老套的答案是离婚。孩子经常会感觉受到排斥,有时会认为自己对父母之一的离去负有全部责任。因此对你女儿来说,我有理由相信她符合这个判定。你看,我能想到的是死亡恐惧症,因他人死亡的想法产生的深层次焦虑。”克莱因的目光愈加专注。“在孩子身上,”精神科医生继续道,“你会发现它通常是伴生有关家庭压力的负疚感形成,比方说害怕失去双亲之一。它会引发愤怒和强烈的挫折感。还有,这种类型的癔症中的负罪感并不为意识所知,甚至会以我们称之为‘漂浮性’的形式存在,也就是不与任何特别因素相关的一般性负罪感。”
“那么这个害怕死亡……”
“死亡恐惧症。”
“好,随便你怎么叫。是遗传的吗?”
精神科医生稍稍移动视线,掩饰他对这个问题的好奇。“不,不是,我认为不是。”
克丽丝垂首摇头。“我实在不明白,”她小声说,“我真的不懂。”她抬起头,轻轻皱着眉头,“我是说,那个新人格究竟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精神科医生重新看着她。“呃,我必须说,这依然只是猜测,”他答道,“只是猜测而已——但是,如果真的是由负罪感引发的转换性癔症,那么第二人格就正是掌管惩罚的自我化身。要是蕾甘自己在做这些事情,你明白,那正说明她可以识别自己的负罪感。可是,她想逃避这种识别过程。因此,产生了第二人格。”
“是这个吗?你认为她得的是这个病吗?”
“就像我前面说的,我不确定,”精神科医生字斟句酌,就像选打水漂儿用的平坦圆形小石块,“对于她这个年纪来说,有能力聚集足够的材料建构新人格,这是极端不寻常的事情。还有,一些——唔,还存在一些其他的疑点。比方说,她和灵应盘的互动证明她暗示感受性高得异常;但很显然,我根本没能催眠她,”他耸耸肩,“或许她抵抗了,然而最惊人的一点,”他着重道,“是新生人格的显著早慧。那根本不是一个十二岁的孩童,而是年长得多。还有,她使用的语言……”他望着壁炉前的地毯,神情凝重地抿紧嘴唇。“确实存在类似的情形,”他说,“但我们在这方面的了解还很少。”
“是什么?”
精神科医生转向她,“唔,是梦游症的一种形式,患者突然拥有了他从未学过的知识和技能,而第二人格的意图总是要——”他停了一下,“嗯,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我做了过多的简化。”他之所以没有说完,是因为不想害得克丽丝不安,他本来想说的是:第二人格的意图总是要摧毁第一人格。
“你认为到底是什么问题?”
“现在还很难说。她需要专家组的严格会诊:在医院环境内接受两到三周的集中诊疗,我看代顿的巴林杰医院就值得考虑。”
克丽丝扭过头去,看着地面。
“有问题吗?”精神科医生问她。
她摇摇头,闷闷不乐地说:“没,我只是彻底失去了‘希望’,就是这个。”
“我不明白。”
“说来话长。”
精神科医生打电话给巴林杰医院。他们同意第二天收蕾甘入院。两位医生结伴离开。
克丽丝咽下回忆起丹宁斯所带来的满腹心酸,再次想到死亡、蛆虫、虚无和无法言说的孤独,还有等在草皮下的沉寂、宁静和黑暗:没有任何动静,没有呼吸,什么都没有。太沉重……太难以承受了……克丽丝低下头,哭了一小会儿。然后推开这些念头,开始收拾行装。
她正在卧室挑选去代顿要戴的假发,卡尔出现在敞开的门口,说有人求见。
“谁?”
“警探。”
“警探?他要见我?”
卡尔走进房间,递给她一张名片。名片上写着:威廉·F. 金德曼,探长。文字用浮华的都铎式字体凸版印刷,古董商想必会喜欢这个风格。还有三个字像穷亲戚一样躲在左下角:凶案组。
她怀疑地抬起头看着卡尔。“他有没有带像是剧本的东西?你明白,就是大号牛皮纸信封之类的?”
克丽丝早就发现了,世界上没有哪个人的抽屉或脑袋里没有藏着一本小说、一个剧本或一个点子,而她对他们的吸引力堪比流浪汉和酒鬼见到神父。
卡尔摇头道,“没有,夫人。”
警探。会和博克有关吗?
克丽丝看见他懒洋洋地站在门厅里,刚修过指甲的短胖手指抓着皱巴巴的帽檐。他身材圆滚滚的,岁数挺大,肥厚的面颊闪着油光。他宽松的裤子也皱巴巴的,上身穿着宽松的老式灰色斜纹软呢外套。
克丽丝走近他,警探用肺气肿患者的嘶哑声音说:“麦克尼尔小姐,您的面容随便进了哪个指认组[2]我都认得出。”
“难道我已经进了指认组?”克丽丝问。
“哎呀,天哪!不,当然没有!不,只是例行问话而已,”他安慰克丽丝道,“嗯,您正在忙吗?那就明天好了。没问题,我明天来也行。”
他转身像是要走,克丽丝不安地问:“什么事情?因为博克吗?博克·丹宁斯?”警探这种随随便便的态度反而让克丽丝绷紧了弦。警探转身,用一双潮乎乎的棕色眼睛看着她,他的眼角耷拉着,似乎永远在望着时光的流逝。“真是不幸,”他说,“太不幸了。”
“他是被杀的?”克丽丝坦率地问,“我是说,你是凶案组的刑警,对吧?你是因为这个来的?他是被杀的?”
“不,我说过了,真的是例行公事,”警探重复道,“您知道,他这种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们没法随便对待。做不到啊,”他满脸无助地耸耸肩,“至少要弄明白一两个问题。他是自己掉下去的?还是被人推下去的?”他晃动脑袋和一只掌心向外的手,然后耸耸肩,粗声粗气地轻声说:“谁知道呢?”
“他被抢了吗?”
“没有,没有被抢,麦克尼尔小姐,完全没有被抢;可话也说回来,这年头杀人又不一定要理由。”警探的双手动个不停,像是两只松垂的手套,拿在无聊的木偶师父手上。“告诉您吧,麦克尼尔小姐,现如今的谋杀案,动机反而成了累赘,搞不好甚至是障碍,”他哀伤地说,“那些禁药,”他叹了口气,“都怪禁药。”他用指尖轻敲胸口。“相信我,我是当父亲的人,每次看清这个世道成了什么样,都让我伤透了心。您有孩子吗?”
“有一个。”
“儿子?”
“女儿。”
“上帝保佑她。”
“来,咱们去书房谈。”克丽丝说,转身带他进房间,她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丹宁斯发生了什么。
“麦克尼尔小姐,能麻烦您一件事情吗?”
她疲惫地黯然转身,他多半要给孩子讨签名。从来不是为自己要。从来都是为孩子要。“嗯,什么事情?”她和蔼可亲地说,尽量克制不耐烦的情绪。
警探咧了咧嘴,打个手势说:“我的胃不舒服。不知您家里有没有盖苏水[3]?要是太麻烦就算了,没关系。”
“没事,不麻烦,”她淡淡一笑,“你去书房随便坐。”她把方向指给他,转身走向厨房。“冰箱里好像有一瓶。”
“没事,我去厨房就好,”他摇摇摆摆地跟上来,“哎呀,实在不想给您添麻烦。”
“不麻烦。”
“唉,您这么忙,还是我去厨房吧。您说您有孩子?”警探边走边问,“嗯,对,一个女儿,您说过了。对,只有一个女儿。她多大了?”
“刚十二岁。”
“哎呀,还不需要操心呢,对,还没到时候。不过以后你得盯紧了。”他摇头道,“等你一天天看清这个世界多么糟糕。难以置信!无法想象!疯狂!说起来,几天前——还是几个星期前?我记不清了——我看着我老婆,我说,玛丽啊,这个世界——整个世界”——他抬起手比划地球的形状——“患上了大规模的精神崩溃。”
两人来到厨房,卡尔在清理和磨光烤炉的内壁。他没转身,也没注意到他们走进厨房。
“实在不好意思。”警探喘着粗气说,克丽丝打开冰箱门。他的视线落在擦拭烤炉的卡尔背上,像划过水面的黑色小鸟般掠过管家的胳膊和脖颈。“我遇见了一位著名影星,”他又说,“居然问她要盖苏水。唉,开什么玩笑。”
克丽丝已经找到了盖苏水,这会儿正在找开瓶器。“要冰吗?”她问。
“不,不用,纯的。纯的就最好了。”
她打开瓶盖,找到水杯,倒出冒着气泡的盖苏水。
“记得那部您演的电影《天使》吗?”警探露出愉快的怀念表情,“我看了六遍。”
“要是你想找杀人犯,去逮捕导演吧。”
“哎呀,不,不,电影很好——真的很好——我非常喜欢!只是有点——”
“来,咱们可以坐在这儿,”克丽丝打断他的话头,指着窗口的早餐角说。那里有打蜡的松木桌,座位上铺着花朵图案的坐垫。
“好,当然好。”警探答道。
两人坐下,克丽丝把盖苏水递给他。
“啊,谢谢。”他说。
“小事一桩。你刚才说到哪儿了?”
“哦,对,电影——真的很好看。非常感人。只有一个小问题,”警探说,“一个非常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小瑕疵。请相信我,这方面我是外行。对吧?我只是个普通观众。我懂什么呢?可是,要我说,配乐在某些场景里太碍事了,太有侵略性,”他越说越起劲,克丽丝尽量不露出不耐烦的表情,“配乐总是在提醒我,这只是一部电影。明白吧?就好像最近那些电影里夸张的拍摄角度。太打扰人了。说起来,麦克尼尔小姐,配乐——作曲者是不是抄袭了门德尔松?”
克丽丝用指尖轻轻敲打桌面,但突然停下了。这算是个什么警探?还有,他为什么总在看卡尔?
“我们管这个不叫抄袭,而是致敬,”克丽丝微笑道,“不过很高兴你喜欢这部电影。快喝吧,”她朝盖苏水点点头,“容易跑气。”
矮胖的警探举起杯子,像是在祝酒,几口喝光了盖苏水,优雅地翘着小指。“啊,舒服,真是舒服。”他长出一口气,放下杯子,眼神飘向蕾甘的鸟儿雕塑。鸟摆在桌子的正中央,尖喙可笑地悬在盐和胡椒的细孔瓶上方。“有意思,”他笑着说。“可爱。”他抬起头,“是哪一位的作品?”
“我女儿。”
“真厉害。”
“你看,我不想——”
“对的,对的,我知道,我实在烦人。嗯,您看,只问一两个问题就好。事实上,只有一个问题,我问完就走。”他看看手表,像是急着要去赶赴重要的约会。“可怜的丹宁斯先生,”他说,“已经结束了这附近的拍摄工作,我们认为他也许在事故当晚拜访了什么人。除了您,他在这附近还有朋友吗?”
“哦,那天晚上他就在我家。”克丽丝实话实说。
“咦,是吗?”警探挑起眉毛,“就在事故发生之前吗?”
“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晚间七点零五分。”
“是的,我认为是。”
“哎呀,终于搞清楚了。”警探点点头,在椅子里扭动身躯,仿佛准备起身。“他喝醉了,离开您家,从台阶上摔下去。是啊,终于明白了。绝对的。不过,只是为了记录,您能告诉我一下,他大约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克丽丝侧着头打量他,心里有点困惑。他刨根问底的架势仿佛疲惫的单身汉在超市翻检蔬菜和水果。“不知道,”她回答,“我没见到他。”
警探露出困惑的表情,“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嗯,他来去的时候我都不在。我去罗斯林一位医生的办公室了。”
警探点点头。“啊,我明白了。对,明白了。可您怎么知道他来过?”
“呃,莎伦说——”
“莎伦?”他打断克丽丝的话头。
“莎伦·斯潘塞,我的秘书。”
“好。”
“博克来的时候她正好在家。她——”
“他来找她?”
“不,来找我。”
“啊,不好意思,您请继续。原谅我多嘴。”
“我女儿生病了,莎伦去药房取药,请他留在家里陪我女儿。我回到家的时候,博克已经走了。”
“那么,您回家是什么时候?还记得吗?”
克丽丝耸耸肩,舔舔嘴唇。“七点一刻左右吧,顶多七点半。”
“那您是几点出门的?”
“六点一刻左右。”
“斯潘塞小姐几点出门的?”
“我不知道。”
“从斯潘塞小姐出门到您回家的这段时间,谁和丹宁斯先生一起陪你女儿?”
“没有人。”
“没有人?他丢下了一个生病的孩子?”
克丽丝点点头,面无表情。
“没有仆人吗?”
“有,但薇莉和卡尔去——”
“薇莉和卡尔又是谁?”
克丽丝忽然觉得天旋地转,她意识到看似轻松的社交拜访突然变成了冷酷无情的拷问。“好吧,那位就是卡尔。”她朝卡尔摆摆头,视线落在他背上,卡尔还在收拾烤炉。“薇莉是他的夫人,”她说,“他们是我的管家。”擦啊擦啊擦,为什么?“那天下午他们休息,我回家时他们还没回来。但薇莉……”克丽丝忽然停下,仍旧盯着卡尔的后背。
“薇莉怎么了?”警探催促道。
克丽丝转身面对他,耸耸肩。“呃,没什么。”她取出香烟,金德曼替她点燃。
“那么,只有你女儿才知道丹宁斯离开的时间了?”他问。
“那真的是一场事故吗?”
“哎呀,当然是。例行程序而已,麦克尼尔小姐。真的。您的朋友丹宁斯并没有被抢,假如不是事故,犯罪动机会是什么呢?”
“博克会惹人发火,”克丽丝阴沉地说,“也许台阶顶上的什么人气坏了,推了他一把。”
“这种鸟有个什么名字来着?一时想不起来了。是什么呢?”警探在摆弄蕾甘的雕塑。他注意到克丽丝灼人的视线,连忙缩回手,脸色有点尴尬。“请原谅,您时间宝贵。嗯,再有一分钟就好了。请问您女儿——她应该知道丹宁斯先生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吧?”
“不,她不可能知道。她注射了大剂量的镇静剂。”
“哎呀,抱歉,真的很抱歉。”警探关切地眯起了眼睛,“严重吗?”
“对,确实很严重。”
“能问问……”他打了个优雅的手势。
“现在还不知道。”
“当心气流,”他严肃地说,“冬天里房间很热,气流就是细菌的魔毯。我母亲经常这么说。也许是民间迷信,也许。我说不准。但这么说吧,迷信在我眼里就好像高级法国餐厅的菜单:吹得天花乱坠,但揭开伪装,都是你平时绝对不会放进嘴里的东西,比方说棉豆,就是你出去点汉堡牛排总是送你一大坨的那玩意儿。”
听着离题万里的闲谈,克丽丝渐渐放松下来。那条傻乎乎的金毛老狗又回来了。
“那是她的房间吧,麦克尼尔小姐?”警探指着天花板问道,“那间有观景大窗,外面就是那段台阶的房间?”
克丽丝点点头,“对,蕾甘的房间。”
“记得关窗,她会好起来的。”
要是换了之前,克丽丝肯定会紧张起来,但此刻她只能勉强不笑出声。“好的,记住了,”克丽丝说,“其实那扇窗总是关着的,还落了百叶窗。”
“对,‘一分预防……’[4]”警探的谚语只说了一半。他粗胖的手伸进外衣内袋,看见克丽丝的指尖在轻轻敲打桌面。“啊,对,您很忙,”他说,“好了,谈话结束了。让我记录一下——例行程序而已——马上就好。”
他从外衣口袋里摸出一张皱皱巴巴的油印节目单,印的是《大鼻子情圣》的高中改编演出。他继续在口袋里摸索,掏出一小截二号铅笔的残桩,笔尖不是用水果刀就是用剪刀削的。他把节目单搁在桌上,抚平褶皱,举着铅笔头呼哧呼哧地说:“让我记一两个名字,立刻就好。斯潘塞,堵塞的塞?”
“没错,堵塞的塞。”
“堵塞的塞,”警探重复道,将名字写在节目单的空白处。“管家呢?约瑟夫和薇莉……”
“不,是卡尔和薇莉·安格斯特隆。”
“卡尔。对,记起来了。卡尔·安格斯特隆。”他用粗黑的笔迹写下名字,“时间我记得清楚。”他用嘶哑的声音喘息着,翻转节目单寻找还能写字的空白地方。“哦,不,等一等!我忘了!哎呀,管家。您说管家是几点回来的?”
“我没说过。卡尔,昨晚你们几点到家的?”克丽丝对卡尔大声说。瑞士人扭过头,脸上毫无表情。“九点三十分整。”
“哦,对,你忘了带钥匙。”克丽丝转向警探,“记得他按门铃的时候我还看了一眼厨房的钟表。”
“看了什么电影,好看吗?”警探问卡尔。“我对影评从来没兴趣,”他悄声用气音告诉克丽丝,“重要的是大家怎么看,观众最重要。”
“保罗·斯科菲尔德演的《李尔王》[5]。”卡尔回答侦探的问题。
“啊,我看过!棒极了。”
“我在双子宫剧院看的,”卡尔继续道,“六点那场。看完电影,我搭剧院门口的公共汽车——”
“不,没必要告诉我,”警探举手示意,“不,真的不需要。”
“我无所谓。”
“那就请便吧。”
“我在威斯康星大道和M街路口下车。时间应该是九点二十,然后我走路回家。”
“哎呀,你真的不需要说得这么详细,”警探说,“不过无论如何还是谢谢你,你真是能替人着想。说起来,你喜欢那部电影吗?”
“很不错。”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一部杰作。呃,现在……”他转向克丽丝,在节目单上又写了几个字,“浪费了您的宝贵时间,但这毕竟是我的工作。凡事都有阴阳两面,真是让人感伤。好了,马上就好。”他宽慰克丽丝道,然后唠叨着“悲剧……悲剧啊……”,一边在页边空隙上奋笔疾书。“博克·丹宁斯,这么天才的人物。相信他肯定很了解人性,知道怎么驾驭别人。他身边有那么多人,很容易让人觉得他讨人喜欢或者叫人厌烦——比方说剪辑师、音效师、作曲,更不用说——抱歉——演员了。要是我说错了请纠正我,但这年头导演差不多还得兼任剧组的心理医生了。您说是吧?”
“是啊,你没说错,因为我们都有不安全感。”
“连你也是?”
“主要是我。但博克很擅长给人鼓劲儿,”克丽丝没什么底气地耸耸肩,“但另一方面,他的脾气可够瞧的。”
警探继续旋转节目单。“唉,是啊,大人物估计都这样。他这么重要的人物,”他接着写写画画,“但小人物才是成事的关键,底下的人执掌细节,要是犯错就会影响大局。您说呢?”
克丽丝看着自己的指甲,摇头道:“博克发起脾气来可不挑对象,但他只有喝醉了才骂人。”
“好了,结束了。我们谈完了。”金德曼正在给最后一个字母i加点,忽然想起了什么,“哦,不,等一等。安格斯特隆夫妇,他们是一起出门一起回来的吗?”
卡尔正要转身回话,克丽丝抢先答道:“不,薇莉去看披头士的电影了,她只比我晚几分钟到家。”
“哦,好,我倒是为什么要问这个?”金德曼说,“完全无关紧要的事情嘛。”他折起节目单,和铅笔一起塞进上衣内袋。“好了,就这些了,”他满意地吐了一口气,“等我回到办公室,肯定会想起什么忘了问的。唉,我这人经常这样。啊,好,要是有事我就打电话找您吧。”他站起身,克丽丝也站起来,说道:“噢,我要离开华盛顿几个星期。”
“不着急,”警探向她保证,“完全不着急。”他看着雕塑,露出喜悦的笑容。“哎呀,真可爱,实在可爱。”他凑上前拿起雕塑,用大拇指抚弄长喙,然后放回桌上。
“您的医生好吗?”警探问陪他走向大门的克丽丝,“我说的是给您女儿看病的。”
“唉,我已经受够他们了,”她闷闷不乐地说,“总之,我要送她进一家据说和你同样能干的诊所,不过他们对付的是病毒。”
“还是希望他们比我强吧,麦克尼尔小姐。这家诊所不在华盛顿?”
“对,在俄亥俄。”
“水平如何?”
“还不敢说。”
“别让气流吹到她。”
他们来到前门楼。“呃,我想说见到您实在太高兴了,”警探严肃地说,双手抓着帽檐,“只不过这个气氛……”他微微低头,晃了晃,然后抬起头,“我感到非常抱歉。”
克丽丝抱起双臂,低下头,轻声说:“谢谢,非常感谢。”
金德曼推开大门,走了出去,戴上帽子,转身对克丽丝说:“总之,祝您女儿好运。”
“谢谢,”她惨然一笑,“祝这个世界好运。”
警探温暖而哀伤地点点头,向右转身,气喘吁吁地蹒跚着走远。克丽丝目送他走向停在街角的警车。一阵疾风从南方刮来,他伸手捂住帽子,长外套的下摆在风中飘舞。克丽丝垂下视线,关上了门。
金德曼坐进警车的后排,转身望向那幢房子。他觉得看见蕾甘的窗口有动静,好像有个敏捷的身影在窗边一闪而过,逃出了他的视线范围。他不是很确定,只是用眼角余光看见的,而且身影快得像残像。他继续观察,注意到百叶窗是打开的。奇怪,克丽丝明明说过百叶窗是关上的。他等待良久。没人出现。警探困惑地皱着眉头,垂首摇头,打开手套箱,取出棕色小信封和袖珍折刀。他将大拇指放进信封,用刀锋的尖头刮出指甲缝里的绿色黏土碎屑,那是他偷偷从蕾甘的雕塑上抠下来的。事毕,他封上信封,对司机说:“好了,咱们走。”车辆徐徐开动,开上远望街。他看着前方拥挤的交通,提醒司机说:“悠着点儿。”他低下头,闭上眼睛,疲惫地捏住鼻梁,沮丧地长出一口气。“唉,上帝啊,什么样的世界,什么样的生活啊。”
当晚,克莱因医生给蕾甘注射了五十毫克的普马嗪[6],确保她在去代顿的路上处于镇静状态。金德曼探长在办公室里沉思,手掌在桌上摊平,梳理着一条条令人困惑的信息。旧台灯射出细窄的光线,打在摆放得乱七八糟的报告上。房间里没有其他光源。他认为这样能帮助他缩小注意力的集中范围。他在黑暗中喘息,视线时而落在这儿,时而落在那儿。最后,他深吸一口气,闭上双眼。脑内大甩卖!每次他要腾空大脑,给新思路让道时都会这么想:存货出清,一件不留!
睁开眼睛,他重新阅读丹宁斯的法医报告:
……导致脊髓断裂,见有颅骨和颈椎骨碎片,另有多处挫伤、裂伤及擦伤;颈部皮肤有拉伸;颈部皮肤有瘀斑;颈阔肌、胸锁乳突肌、夹肌、斜方肌和颈部多块辅助性肌肉有撕裂,夹有脊椎和颈椎骨碎片;前后韧带均有撕裂……
他望向窗外黑沉沉的城市。国会大厦的圆顶散发光辉。议会又在加班了。警探重新闭上双眼,回想起分局法医在丹宁斯去世当夜十一点五十五分说的话。
“会不会是摔下去的时候弄的?”
“呃,恐怕不太可能。光是胸锁乳突肌和斜方肌就足以避免这个结果了。再说还有颈椎骨之间的关节和维系骨头的韧带呢。”
“你直话直说行吗?到底可不可能?”
“也有可能。这个人喝醉了,肌肉无疑都松弛了下来。也许第一次撞击的力量足够大,然后——”
“比方说在撞击前跌落了二三十英尺的高度?”
“对,这是一种可能性。另外,假如他的头部在撞击后卡在了什么地方——换句话说,在头部和身体作为整体旋转的时候,对其加以直接作用力的话——那么,也许——我只是说也许——能得到这个结果。”
“有没有可能是什么人干的?”
“有可能,但必须是个力气非常大的男人。”
金德曼查过卡尔·安格斯特隆在丹宁斯死亡时间的不在场证明。电影的时间符合他的说辞,当晚特区公交的时间表也一样。还不止如此,卡尔说的那班他在剧院搭上的公共汽车,驾驶员到威斯康星大道和M大街的路口正好下班,卡尔说他九点二十左右下车。换班的司机随后上车,下班的司机在车站登记了他的到达时间:九点十八分整。
然而,金德曼的桌上摆着一份对安格斯特隆的重罪指控,时间是一九六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指控他在为比佛利山的一位医生工作的数月内窃取了大量的麻醉药品。
……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日生于瑞士苏黎世。与薇莉·布劳恩(原姓)于一九四一年九月七日结婚。女儿埃尔韦拉,一九四三年一月十一日出生于纽约市,现址不明。被告……
警探觉得剩下的内容令人费解。
医生的证言对能否成功起诉至关重要,但他忽然间毫无解释地撤销了全部指控。
他为什么这么做?
仅仅两个月后,克丽丝·麦克尼尔雇佣了安格斯特隆,这意味着医生的介绍信有利于卡尔。
他为什么这样做?
安格斯特隆盗窃禁药的证据确凿,但指控时的医疗检查却未能找到任何可证明他有药瘾的证据,甚至无法证明他用过禁药。
为什么呢?
警探闭着眼睛,轻轻背诵刘易斯·卡罗尔的“炸脖臥”[7]:“‘有一天息里,那些活济济的貐子……’”这是他的另一个换脑子花招。
背完诗,他睁开眼睛,视线停留在国会圆顶上,尽量保持意识空灵。但和平常一样,他发现这是不可能的任务。他叹口气,开始看警方心理学家就最近圣三一堂渎神事件提交的报告:“……雕像……阴茎……人类排泄物……达米安·卡拉斯,”这些是他画了红线的字词。他在寂静中沉重地呼吸,拿起一本关于巫术的学术著作,翻到他用回形针做了标记的地方:
黑弥撒……一种恶魔崇拜的形式,大体而言,其仪式由几个要件构成:(1)训词(即“布道”),在团体中施行邪恶之事;(2)与魔鬼交媾(据说极为痛苦,魔鬼的阴茎总是被描述为‘犹如寒冰’);(3)各种各样的渎神行为,基本上都与性相关。举例来说,仪式上会准备尺寸异常大的圣体(由面粉、粪便、经血和脓液制成),圣体被切开后当作人造阴道使用,修士疯狂地与之交配,同时狂言他正在和圣母发生关系,或者是在鸡奸基督。在另外的案例中,基督的雕像被深深插入女性阴道,同时将圣体塞入她的肛门;修士碾碎圣体,高喊渎神的话语,并对女性实施鸡奸。真人大小的基督和圣母马利亚的画像在此种仪式中经常出现。举例来说,马利亚的画像通常绘成放荡、下流的样子,同时配有可供邪教徒吮吸的乳房和可供阴茎插入的阴道。基督像往往配有可供男性和女性邪教徒口交的阴茎,也可插入女性的阴道和男性的肛门。有时候,人类的躯体被固定在十字架上代替雕像的作用,他所射出的精液以具有亵渎意义的圣餐杯收集,用于仪式圣体的制作中,之后圣体将被奉献于覆满排泄物的祭坛上。此种——
金德曼翻到他打过标记的一页,这部分内容与仪式性杀人相关。他慢慢阅读,轻轻啃着食指的指肚,等他看完,他对着这一页皱起眉头,摇摇头,然后沉思着抬头望向台灯。他关掉灯,离开办公室,驱车前往停尸房。
年轻的接待员正就着裸麦威士忌吃汉堡芝士三明治,他看见金德曼走近,赶忙开始清理纵横字谜上的面包屑。
“丹宁斯。”警探嘶哑地低声说。
年轻人点点头,飞快地填上一个五字母的横向单词,拿着三明治起身,走进过道。“这边走。”金德曼拿着帽子跟上他,闻着蒿籽和芥末的淡淡香味,他们走过一排排冷冻柜,这里是为再也看不见世界的眼睛提供归宿的黑暗陈列柜。
他们在三十二号前停下。面无表情的接待员拉出抽屉。他咬一口三明治,沾着蛋黄酱的面包屑轻飘飘地落在泛灰的盖尸布上。
金德曼低头看着,然后轻而慢地拉开盖布,再次看到他已经见过但却无法接受的景象。
博克·丹宁斯的头颅被扭了个一百八十度,脸朝后。
 
[1]神经精神病学,一门将神经紊乱和精神错乱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医学。
[2]指认组(Lineup),即排成一排的犯罪嫌疑人,供证人指认。
[3]盖苏水(Calso Water),美国带气矿泉水品牌。
[4]英文谚语,全句为:An ounce of prevention is a pound of cure. 一般译为:一分预防胜似十分治疗。
[5]这部《李尔王》(King Lear,1971)被公认为最好的《李尔王》电影版,英国影星保罗·斯科菲尔德(Paul Scofield,1922—2008)主演。
[6]普马嗪(Sparine),中枢神经系统药物,起镇静作用。
[7]“炸脖臥”(Jabberwocky)是《爱丽丝梦游仙境》中的一首用杜撰英文写的诗歌。赵元任先生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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