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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我忽然间大受欢迎,这情况如果令埃特及布里金怀恨,他们必定也知道,倘若故意破坏晚间聚会,可能引发实质反抗。因此,他们改以冷嘲热讽为乐。讥诮的对象是我和我两位同伴,千锐与威宁;至于其他人,他们就不管了。如此这般,我与我那群狂热的听众继续《申塔斯围城暨沦陷记》,阴暗的冬天缓缓步入春天。诗作结束时,刚好春分差不多来临。
  有些人不大能理解故事已经讲完,也不懂为什么它必须结束。申塔斯城陷落了;城墙与宏伟的城门被拆毁;保垒被焚烧,萎弃于地;市民遭屠杀,妇女与小孩被掳为奴隶;英雄鲁烈克带领军队和战利品,得意洋洋启程朝帕格底出发。如此这般,那么,接下去呢?
  「再来,他是不是要经过崔布斯山丘?」卜雷克想知道。「像那个女巫讲的一样?」
  「他肯定会经过崔布斯,今天不去,改天也会去。」千锐说。「有预言者之眼看着,一个人就不可能不走去那个既定的所在。」
  「唔,那么,葛仔为什么不明讲?」
  「故事讲到城市的陷落为止,卜雷克。」我说。
  「那——是不是他们都死光了?但,讲到这里只有一些人死掉啊!」
  千锐试着向他说明故事特殊的本质,但他依旧不满意;而且大家都很郁闷。「啊,再来的日子,我们会很无聊了。」塔发说:「我会怀念那些刀剑打斗。真的身在其中是很恐怖;但光是听的话,就很棒。」
  千锐不觉莞薾。「也许,你可以把那句话用在人生大部分事情上面。」
  「还有其他像这样的故事吗,葛仔?」有人问。
  「故事一大堆。」我小心地说,因为我并不渴望再讲另一首新的史诗。我觉得自己成了听众的囚犯。
  「你可以重讲我们听过的这个啊。」有个汉子说完,好几人热切地同意。
  「明年冬天吧。」我说:「等到夜晚再度变长时。」
  他们把我的最终裁决当成祭司的仪式规则,一无争议地接受了。
  但,卜雷克很留恋地说:「希望短一点的夜晚,有短一点的故事可讲。」之前聆听史诗期间,他专注到几乎是痛苦的程度,因为他必须尽力克制他的咳嗽。讲到战争场景时,他喜欢听宫殿各厅室的描述;讲到动人的家庭故事时,他喜欢亚利拉与若蔻的恋情。我喜欢卜雷克,但是,看他这么年轻,病情却一天一天恶化;天气渐渐转亮回暖,他的身体却日渐衰弱,我很难过,也无法抵挡他的请求。
  「嗯,是有些短故事。」我说。「我来跟你讲一个。」起初我想讲〈尼萨丝河上之桥〉,却做不到。因为,诗词尽管清清楚楚展现在脑海里,但它们负载一些我提不起的重量,我说不出口。
  于是,我在脑海中把自己放到那间学堂里,打开手抄本,里面有一则贺第斯写的寓言〈吃掉月亮的男人〉。我一个字一个字说给他们听。
  和之前一样,大家都听得很专心。但众人的接受度各有不同。有的人笑着嚷道:「啊,这是最棒的故事,打败其他所有故事!」有人则认为是愚蠢玩意儿,「唬弄唬弄人而已。」塔发说。
  「哦,但是,故事里有教训啊。」刚才一直津津有味听这故事的千锐说。大家于是争相议论,吃掉月亮的那个男人是不是说谎。他们从没要求我下定论,也没要我加入讨论。与之前一样,我照旧是他们的书本,负责提供内容,至于内容的评断则交给他们自由发挥。他们的讨论里有深刻的道德是非观,与我从受过教育的有识之士那里听到的一样。
  之后,每到晚上,他们往往能从我这里要到一则寓言或一首诗,但他们的要求不像以往那么迫切,因为我们再也不用窝在小屋里躲雨,可以到户外活动了。狩猎、设陷阱捕猎、钓鱼,都快速进行,因为冬末春初,食物渐少,生活惨淡。我们不仅渴求肉类,也殷望野生洋葱及其他菜蔬药草,有人晓得如何在森林里找到它们。我经常怀念谷粥,那是我们城里常吃的食物,但这里完全没有那种东西。
  「听说,森林兄弟会从富农那里偷谷物。」有一次,我们正在挖掘辣根时,我对千锐说。
  「没错。能偷就偷。」他说。
  「谁去偷?」
  「拔那那帮人。在北方那边。」
  「拔那」这名字在我脑子里怪异地回响,同时带出了一整套短暂零碎的视象,有年轻男人群众谈话、温暖的房舍、一张年老祭司的脸……但因为我已习惯这类视象,也就没多加理会。字词才是我能安全记忆的东西。
  「这么说,是有个名叫拔那的人。」
  「哦,有啊。只是,布里金在场时,你别提起他。」
  我哄着赖着想多知道一些;再加上千锐永远无法按捺着不讲故事,所以,我得以获悉,我们这伙分裂自另一个较大团帮,这与我曾暗中怀疑的情况一样。至于分裂的原因,是彼此不合所致。拔那是那个较大团帮的首领,埃特与布里金反抗他的领导,于是率领少数人来到森林南边。这里与任何垦居地都距离遥远,因此逃奴在这里最安全,然而,千锐说,除了长鹿角的牲畜以外,这里相对也是资源最穷乏的地区。
  「在北方那边,他们捕猎的动物才是真正的货色。」他说:「肥壮的阉牛!山羊!啊,为了尝到羊肉,我有什么不能放弃的呢!我打心里讨厌山羊,它们是狡猾、多毛、邪恶的牲畜。但,只要它们其中一只倒下来变成烤羊肉,我可以把它整只吞下去。」
  「拔那的人饲养牛羊吧?」
  「他们大多让别人替他们饲养,然后从中挑选几只上品。有人管它叫『偷』,但,那种字眼太优雅、也太法律了。我们改称为:缴纳十一税。我们让农民缴交他们饲养牲口的十分之一。」
  「看来,你以前也曾住那边,跟拔那的团帮一起生活?」
  「是住过一阵子。而且还过得不错。」千锐挺起身子坐好,注视我:「其实,你该去的地方是那里,而不是在这里跟这些硬梆梆的死脑筋瞎混。」他拿起一枝辣根,敲掉泥土,在衣服上擦一擦,咬了吃起来。「你与威宁,你们应该离开。他的狩猎技术、你的高明舌头,他们会欢迎你们加入。」他咀嚼辣根一会儿,不但脸孔皱缩起来,两眼也辣得浮泪。「你的舌头用在这里,七讲八讲,只会把你讲进麻烦当中。」
  「你愿意跟我们一起走吗?」
  他吐出口中纤维,抹抹嘴。「石头神为证,这辣根实在辣死了!我也不知道。当初我跟随布里金他们,因为他们是我的伙伴,而我又是不安分的人……我不知道。」
  千锐是不安分的汉子。威宁与我下决心离开时,要劝诱千锐跟我们一起走,并不困难。我们很快就搞定了。
  布里金与埃特依然对我们不满,就用更严厉的命令想压制我们。埃特告诉已经病重的卜雷克,假如他再不为营地的锅子出去狩猎,就甭想再从锅子里拿东西吃。埃特可能是在欺负人,也可能以为他的威胁能奏效;有些生活刻苦但身体健康的人无法相信,生病或虚弱的确就是生病或虚弱,他们总以为那是懒惰、假装。卜雷克也许出于害怕、也许出于难为情,反正,他开始坚持要一支狩猎队带他同去。结果,出了营地没多远,卜雷克就撑不住,口吐鲜血。大家将他带回来,威宁去找埃特,咆哮道,他会像任何一个奴隶主子一样把卜雷克逼死。在绝望与盛怒当中,威宁讲完话就走人。他发现我在溪流上游钓鱼。「我们原本打算离营地够远后,就帮卜雷克找个地方,让他可以坐下来等我们,但是卜雷克甚至没办法走那么远,他快死了。葛仔,我无法继续留在这里了。我没办法听从他们的命令!他们自认为是主人,而我们是他们的奴隶。我真想杀了那个该死的埃特!反正,我必须离开就是了。」
  「我们去跟千锐说。」说完,我们一起去找千锐。起初,他劝我们再等一等,但他看威宁的怒火之盛,极有可能招致危险,也就同意当天夜里启程。
  我们与大家一同晚餐,没人说话。卜雷克躺在一间小屋,呼吸困难,挣扎苦斗着。
  黎明前的黑暗里,我仍可听见卜雷克的喘气。威宁、千锐与我偷溜出营地,带了我们认为是个人物品的东西:身上的衣物,每人一条毯子,我们的刀,威宁的弓箭,我的钓钩和兔子陷阱,千锐的制革工具,以及一袋熏肉。
  那是春分之后两个月,大概是五月下旬吧,一个宜人的黑夜,一个多雾的黎明,一个鸟鸣的早晨。能够自由出走,将营地的敌对与残酷留在后头,实在令人心情愉快。那一整天,我步履轻快,心情也轻快,还一边纳闷,我们为何忍受埃特与布里金的欺凌那么久。但是,到了傍晚,我们没有起火,而且也担心追兵,所以特别找个低处躺着,那时我的心也跟着低落了。我一直想起卜雷克和其他人:塔发,一个被弃的汉子,也遗弃他所爱的妻子和孩子,以至永远无法再回到妻儿身边;卜雷克,心思单纯,连他出生为奴的村庄名字都不晓得,只知道就是「那个村子」……他们总是善待我,而我们曾立誓要同甘共苦。
  「你在烦心什么,葛仔?」千锐说。
  「我觉得我背弃了他们。」我说。
  「要是他们喜欢,他们也可以逃走。」威宁说,那么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我知道,他一直顺着那样的思路:为我们的背叛找开脱的正当理由。
  「卜雷克没办法逃。」我说。
  「到了这时候,他已经走得比我们远了。」千锐说。「别为他烦恼,他已经回家了……葛仔,你太死忠了,那是你内在的弱点。别回顾过去,接触一下就走人,那是最好的。」
  我多少觉得,他的想法真匪夷所思;那是什么意思?我从来没有回顾过去呀,也没什么好死忠的,没什么好为之坚定持守的。运道带我上哪儿,我就去哪儿,就像溪流中一小块七扭八缠的破布。
  次日,我们到了大森林内一个我从没到过的地方,从这里起,我们就在先前落脚的范围之外了。林木都是长青树,有冷杉和铁杉。掉落在地的树干形成坚不可破的树墙和迷宫,幼树从当中奋力萌芽抽长。我们必须沿溪床前进,很不好走,必须一会儿急急涉水,一会儿跳过岩石,一会儿绕过湍流,而且是在被参天巨树遮掩光线的蒙蒙灰暗中进行。千锐一直说,我们很快就可以脱困,结果,三人一直走到第二天下午,顺着一条溪河上溯至它的源头,到了一处密密长草的开阔山腰,才终于脱困。清朗的薄暮中,我们愉悦地坐在柔软的草地上,不到二十尺远的下坡处,有一列野鹿行经。它们瞧瞧我们,漫不在乎,继续一只跟着一只安静向前,大耳朵前后摆动。威宁默默举弓,射出一箭。现场除了弓弦发出有如大甲虫振翅的弹抖音以外,阒静无声。那队野鹿的最后一只惊跳一下,双膝曲弯,倒卧在地。整个过程安静无声,其余的鹿都没回头,继续步入林中。
  「啊,我这是干什么,」威宁说:「这样一来,我们只得清理它了。」
  但清理工作很快完成,我们很高兴当天晚上及第二天有新鲜野味可吃。吃饱后,坐在火堆旁,千锐说:「假如这里是高山地区,我就会说,你召唤了那些野鹿。」
  「召唤它们?」
  「那是天赋的一种。召唤动物前来。嗳,要是一个领主不具备召唤天赋,他去狩猎时,会带一个召唤者同行。不管他们想猎什么,野牛、麋鹿或是驯鹿,只要一召唤,动物就会向召唤者走来。」
  「我没有召唤呀。」一会儿,威宁低声说。「但我可以理解那是怎么回事。假如我认识一块土地,那么,我大半会知道驯鹿在哪儿——同样,驯鹿也知道我在哪儿。假如它们害怕,我绝对无法看见它们。假如它们不害怕,它们就会前来。它们展露自己——『你想要我,那么,我在这里。』它们奉献自己。一个人假如不懂这个,就与狩猎无缘,只能算是个屠夫。」
  我们又走了两天,穿越坡度徐缓的开放树林,来到一条相当宽大的溪。「过这条溪,就是拔那的地盘了,」千锐说:「我们最好待在这条小径,制造一点声响,让他们知道我们在这里,以免他们误以为我们想潜进去窥探什么。」于是,诚如威宁描述的,我们如同一群野猪,大嗥大叫着进入拔那的土地。我们走到一条小径,沿路前进时,还是大声讲话。很快便传来「止步别动」的喝斥声。我们当然遵命。两名汉子大步从小径另一头走过来迎会我们。其中一名汉子高瘦,另一名矮小——但肚围可观。
  「你们可晓得自己身在何处?」矮汉子说着,装出快活模样,还好不大讨人厌。高汉子举起弓弩,箭在弦上,但尚未瞄准。
  「我们在『森林之心』。」千锐说。「正在请求获准进入。托麻,你不记得我了吗?」
  「嘿,摧毁神为证!坏钱子儿回笼,意料中事!」托麻上前来,一手抓住千锐的肩膀,使劲前后摇晃,以示热诚欢迎。「你这只高山鼠,」他说:「你这只有害动物。半夜跟着布里金他们一班人爬了出去。到底打算跟着他们去做什么?」
  「那是一个错误,托麻。」千锐说着,挪一挪立脚点,好让托麻继续摇晃他。「算是个错误,然后原谅它吧,啊?」
  「有何不可?这又不是我原谅你的最后一件事,千锐伯恩。」他终于放开了千锐。「你还带了什么来?小老鼠吗?」
  「上次,我带走的是布里金和他兄弟那班顽固分子。」千锐说:「这次,我带回来的是两颗珍珠。为拔那的耳朵带来镶在黄金里的珍珠。这位是威宁,他有本事在千步之遥射中野鹿;这位是葛仔,他有本事讲故事和朗诵诗,让你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带我们进森林之心吧,托麻!」
  于是我们走了约莫一哩路,穿过橡木林与赤杨林,来到那个奇异的地方。
  「森林之心」其实是个城镇,栅栏围墙的外面有家用菜园、谷仓、牛棚、兽栏;栅栏围墙内有房舍、楼厅、街道、广场。建筑全是木造,我向来以为城镇都是岩石和砖头建造;只有牛棚和奴隶棚寮才用木造。但这是一座木造城市,到处是人,男男女女,还有小孩,园子里、街道上,都聚集了好多人。我惊奇地看着女人和小孩,敬畏地望着房舍的十字梁和山形屋顶;看着宽阔的中央广场满是人潮,我吓得停下脚步。威宁走在我身边,推推我肩膀,为我壮胆,他嗓子喑哑地说:「我没看过这样的场面,葛仔。」我们紧随在千锐后面,内心好不惊奇。「我离开时,规模不到一半。」千锐说:「如今,瞧他们建设的!」
  「你们真好运,」我们的向导托麻说:「前面走来的,就是拔那本尊。」
  正穿越广场向我们走来的,是个魁梧的胡子大汉。个子很高,胸膛很宽,肚围不小,暗红色的卷发,两颊和下巴和胸膛满覆毛须,双眼大而明亮,步伐异常挺直有劲,仿佛他被什么抬升到稍微高于地面似的走着;等到你当面见到他,就明白托麻所说的「本尊」是什么意思。他带着愉快、热切的好奇注视我们。
  「拔那!」千锐说:「要是我带给你两个上选的新人,你愿意让我回来吗?」千锐不算向拔那行礼,语调也依旧轻快活泼,但他的态度举止是尊敬的。「我是千锐伯恩,几年前错误离开这里,去了南边。」
  「你是那个高山人,」拔那微笑着说。他宽濶的微笑露出白牙,与胡须形成反差,闪闪发光,他的声音低沉得很动听:「哦,你就为自己欢迎你回来吧,老兄。我们这里是自由来去的呀!」他握握千锐的手。「这两个孩子是——?」
  千锐介绍我们,简短提及我们的才能。拔那拍拍威宁的肩膀告诉他,森林之心永远欢迎猎手;至于我,他热切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说:「葛仔,假如你愿意,今天晚点来见我。托麻,你会帮他们安排宿处吧?好,好,好!孩子们,欢迎来到自由!」接着,他迈开大步走了,比任何人都高出一个头。
  千锐喜不自胜。「石头神为证!」他说:「连半句严厉的话都没有,而是欢迎回来,并且原谅一切!真是了不起的好汉,心胸宽大!」
  宿处在营房内,住过森林兄弟营区那种草率搭盖、烟味弥漫的小屋,这里似乎算得上是豪华了。用餐处在公共食堂,整天开放,自由前往。千锐在那里吃到了满心盼望的东西:他们宰杀两只山羊。千锐吃了烤羊肉,双眼闪现满足的光辉,羊油更是让他两颊发光。之后,他带我去拔那之屋——它宏伟地俯视中央广场。千锐没陪我进去。「我可不想压坏我的运气。」他说:「他是要你来,不是要我。唱你那首〈自由谣〉给他听吧,喏?可以赢得他的心。」
  于是我进去了,努力表现出「我才不怕」的样子,告诉里面的人,是拔那要我来的。屋里全是男人,但我听见屋内远处传来女人的声音。那个声音——从大宅内其他房间传出众多女眷的声音,奇异地搅扰我的脑子,我希望暂停一切,仔细听。有个声音是我想要听到的。
  但我必须跟随带路的几个汉子。我们来到一个有大壁炉的大厅——这时,大壁炉里倒是没生火。拔那坐在一张适合他的大椅子里,与周围男女谈笑风生。女人都穿漂亮衣服,那些颜色,除了花朵或灿烂的霞光,我已经好几个月不曾见过。你可能会笑我注目凝视的竟不是女人,而是缤纷的颜色。有些男人也穿着体面。看见男人干干净净、衣着帅气、放声谈笑,真让人愉快。这是熟悉的景象。
  「孩子,过来这儿。」拔那的声音低沉洪亮。「你叫葛仔,对不对?葛仔,你是卡席卡人吗,还是阿西安人?」
  在布里金的营区,你绝不会问一个男人:你从哪儿来。在逃奴、被弃者、被捉拿的小偷中间,没有人喜欢那种问题。我们当中,只有千锐经常随口谈起他逃跑的原生地,理由当然是因为他已远离那个地方,不用担心任何传言会跑回那边。我们听说,没多久之前有几场突袭攻进了森林,搜奴人在找寻逃奴。我们所有人都喜欢彻底摆脱过去,这一点很适合我。可是现在,拔那的提问让我畏缩不前,以至于回答得生硬而不自在,连我自己听起来都像在扯谎。「我是埃绰人。」
  「埃绰?是吗?唔,碰到城市人,我一看便知。我自己在阿西安出生,是奴隶的奴隶儿子。诚如你所见,我把城市搬进了森林,假如你又穷又饿又脏又冷,自由有什么用处呢?假如沦落到那种境地,那种自由也不值得拥有!倘若有谁想靠弓箭或双手的劳作维生,让他遵循自己的选择。但在我们这个范围内,没有人遭奴役或穷困度日。这是『拔那之律』的第一条和最后一条,对不对?」他笑着询问周围众人,大家高声回答:「对!」
  这个汉子的精力与善意、他个人存在所含容的纯粹欢快,锐不可当。他用他的温暖和力道,将我们大家拥抱在一起。此外,他也十分敏锐,清澈的双眼视物明快又深刻。他注视我:「你原是一个门第奴隶,受到相当好的对待,是吧?我也一样。在你的世家里,你被训练来为主人做什么?」
  「我受教育,准备日后负责教育门第内的小孩。」我说得缓慢,有如正在展读脑里的一个故事——我正在说某个人的故事。
  拔那身子向前倾,非常感兴趣。「受教育!」他说:「关于书写,阅读之类的?」
  「对。」
  「千锐说你以前是个歌手?」
  「说书人。」我说。
  「说书人,你说什么书?」
  「任何我读过的书。」事实如此,我并非自夸。
  「你读过什么书?」
  「历史学家、哲学家、诗人写的书。」
  「是有学问的人哩。耳聋的那一位为证!这是个有学问的人!一个学者!幸运神把我希望的人,我缺乏的人送来给我了!」拔那惊喜地盯着我瞧,然后从他的大椅子起身,走近我,将我抱个满怀。我的脸被挤进他的卷须里,气息都给挤光了,他才将我放开到一臂之遥处。
  「你会在这里住下来,」他说:「对不对?给他一个房间,蒂娥若!今天晚上呢,今天晚上,你愿不愿意为我们说书?你愿不愿意把你的学问,说一点给我们尝尝,学者葛仔缔,喏?」
  我说我愿意。
  「这里没有书本供你使用。」他几乎是焦灼地说,两手依然抓着我的肩膀。「书本以外,一个人所需的所有东西我们都有,但是书本——我的手下来到这里时,多数不会带着书本来。他们是无知无识的笨人,何况,书本都很重——」他笑得头往后仰。「啊,但现在,从现在起,我们会补救,我们会注意这件事。那么,就今晚!」
  他松开我。一个身穿细致长袍的女人过来牵我的手,带我离开。我认为她年纪不小了,肯定超过四十岁,但她容貌端庄,虽然没有笑容,但举止和声音都温柔,紫黑相间的长衫也很美,此外,她的仪态及谈吐与这群大汉截然不同,真令人惊奇。她带我到楼上一个房间,还因房间在楼上,空间又小而向我道歉。我期期艾艾地说,想跟我的伙伴一起住营房。她说:「当然,假如你希望的话,可以住那边,但拔那希望你荣耀他的住屋。」我无法让面前这位优雅纤弱的人失望。每个人都深深信赖我的学识,我却无言以对。
  她让我一个人留在楼上的房间。它有个正方形的小窗,一张有蓆垫和寝具的床铺,一张桌子、一张椅子,还有一盏油灯。这些在我看来,如同天堂,但我还是先来到营房。千锐与威宁都出去了,我请一位正懒懒倚在他铺位的汉子转告两位伙伴,我将住在拔那之屋。那个汉子起初不信,瞪着我看,之后露出理解的笑。
  「住高级的,呃?」他说。
  我将随身带来的小道具留给千锐,因为我不需要钓钩和脏毯子了;但我仍将刀子挂在腰际,因为我看这里多数汉子都腰际佩刀。我返回拔那之屋。这时,我可以好好端详这栋一开始就被它吓着的屋子了。它又宽又高的正面对着中央广场,屋梁巨大,山墙高深,整栋屋子是木造的,小窗户的窗格并没有装玻璃,但它确实是一栋让人印象深刻的屋子。
  我坐在房间的床上——我自己的房间!任由茫然的激动穿透我。晚上要对这个亲切和蔼、一意到底、无从测度的巨人和他的部下群众朗诵,我十分紧张。居然从那个蛰居已久的静默、从森林的静默、从遗忘的瘖哑中走出来……且被召来做这件事,这实在太奇妙了。但,我已经在静默中对我的伙伴朗诵过全首申塔斯了,不是吗?我召唤它,它走向我。它是我的,就在我里面。我仍记得在那个学堂所学的全部,是跟谁学的——?
  我走得太靠近那堵墙,霎时,脑子木然,空白,虚无。
  我躺下,应该有小睡了一下吧,我想。因为直到深框的小窗上光线渐渐转红,我才醒来。我起床,尽可能用手指把头发梳理好,并用钓线绑在后头——已经一年没剪头发,这样处理就是我所能做的全部了,看起来还算体面。我下楼走到大厅,里面已聚集三、四十人,大家闲聊着,像一群欧椋鸟。
  大家欢迎我,那个穿黑紫袍子,容貌端庄、举止讨喜的女子,蒂娥若,端给我一杯酒,我口渴,就把它喝了,结果头晕目眩。我没勇气叫她别再添酒,但我有起码的机智:不再多喝了。我注视那酒杯,纤薄的银器,雕镂着橄榄叶的图形,美丽得如同在……如同我早年见过的任何物品。我纳闷,森林之心里是否有银匠,而银矿又从那里来?这时,拔那出现了,庞大的身形高过所有人,他洪亮的嗓音低沉地响起。他伸出一只胳膊搂着我的肩膀,带我到众人前面,先叫大家安静,然后告诉他们,今晚有个特别节目给大家,然后微笑朝我点点头。
  我希望我有一把七弦竖琴,像游走的说书人那样,可以为朗诵定调子、定氛围。但现在我必须以栽入静默做为起点,实在很难。还好,我受过良好训练。葛维,站挺身子,两手不要乱动,从肚子把嗓音带上来,从胸膛把嗓音带出来……
  我对他们讲述〈阿西安的海洋旅者〉那首古诗。今晚,这首诗来到我的脑子,因为拔那稍早说他是阿西安人。我希望这首诗也适合现场这些同伴。故事大意是一艘运送财宝的船从安苏尔启航,沿岸北行至阿西安城。海盗劫船突袭,他们杀了船员,命令划桨奴隶把船划到搜华岛——海盗的避风港。桨手顺从海盗,但是到了半夜,他们策动一场反叛,解开锁链,杀了海盗。然后他们把满载财宝的船划到阿西安海港。港城列王把他们当做英雄欢迎,并赏以均分的财宝以及他们此后余生的自由。那首诗写得有如海浪摇摆;我那些穿高级服饰的听众,个个张大眼睛和嘴巴,随着故事起伏,与烟雾小屋里我那些穿得破破旧旧的兄弟一个样。诗中的字词和大家的专注让我精神昂扬。我们全体同在灰茫大海的船里。
  故事结束了,紧接着短暂的沉默之后,拔那站起来大声说:「他们自由了!建造暨摧毁的山帕神为证,他们释放奴隶自由了!总算有一个我喜欢听的故事了!」他又大力拥抱我,然后照例将我推到他双臂之遥处,说:「但我怀疑这是不是真实发生的历史。向那么多船奴表达感谢?不大可能!好,我把它的结尾改好一点,学者:他们根本没有划船去阿西安港,而是航向南方,遥远的南方,回到财宝所由来的安苏尔,在那里把财宝分享出去,大家以那些财宝安度余生——暨自由又富裕!这个结局怎么样?不过,这确实是一首好诗,诗写得极好,你也讲得极好!」他用力拍拍我的背,然后带着我,将我介绍给其他男女认识,大家都赞美我,亲切地与我说话。我把我的酒饮尽,我的头再次晕眩。这是一个愉快的夜晚,但最后,我很高兴可以离开大厅,上楼回房间,内心为这漫长一日的所有事件感到奇妙,然后扑进柔软的床铺,睡着了。
  如此这般,我开始了「森林之心」的生活,也开始与开创者及管理思想日渐熟稔。我想来想去,就只能想到,幸运神依旧与我同在;就只能想到,由于我不晓得该向幸遥神祈求什么,所以祂将我所需要的赐给了我。
  拔那对我的欢迎,并非只是快活的大话——虽然他的所言所行确实有一点那种味道,但在大话底下,动机很明显:他一直盼望他的自由城里能有学者之流,但始终没出现半个。
  拔那很快将我纳为心腹。和我一样,他成长期间也在大世家为奴,那个门第内的主人和部分奴隶都受了教育,也有书本可读。不仅这样,来到阿西安城的学者都会亲自拜访他所属的门第,与门第内的有学之士交谈;曾有多位诗人驻留在门第,哲学家戴尼特也在那儿住过一年。这一切在在震慑了少年拔那,让他留下深刻印象。相对来说,少年拔那也以敏于学习,尤其是哲学,让主人和访客留下深刻印象。戴尼特看重他,打算收他为门徒;他也有意当戴尼特的学生,跟随他周游世界。
  但十五岁那年,阿西安城的公共棚寮奴隶叛乱,他们攻进市警卫的兵械库,利用兵械库作为要塞,杀了市警卫和其他想还击的人。他们宣布他们是自由民,要求城市承认他们是自由民,并呼召所有奴隶加入他们。很多门第的奴隶响应呼召,加入了。阿西安城因而好几天处于惊恐与动乱中。阿西安军队派遣一支军团进城,包围并攻陷兵械库,杀了叛乱者。事后,几乎所有男奴都被怀疑涉入叛乱,很多人因而被烙印,以标识他们永不得自由。十五岁的少年拔那虽然逃过了烙印,但再也没机会谈论哲学与周游世界了,因为他被征召去城市棚寮,奉派干粗活。
  「所以,我的教育就停在那时、那里。自从那天起,我手中再也没有拿过一本书。但我曾经受过几年教育,也听过真正的智者讲话,所以知道,心智自有其生命,远高于世上任何其他事物。也因此,我知道这里缺少什么。我虽然能够使我的城市集结自由民,但自由对无知者有什么用处?自由为何物,不就是心智有力量去学习它所需要的东西,有力量去思考它所喜爱的事情吗?啊,就算你的身体被枷锁束缚,如果你脑子里有哲学家的思维和诗人的词汇,就可以摆脱枷锁获得自由,与伟人同行了!」
  拔那对于学识的赞扬,深深感动我。过去,我曾生活在赤贫者之间,任何知识,只要远超过他们的贫穷,就变得毫无意义,也因此,他们判定那些知识为无用之物。由于我接纳他们的贫穷,所以,我也接纳他们的判定。曾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完全没去思考诗人的词汇。但在布里金的营地里,那些字词重新回来了,它们回来,无关我的意志或意向,仿佛是什么神奇的礼物。我自己曾经那么贫穷、那么无知,所以我无意去主张,无知也就代表缺乏评断知识的能力。
  但在这里,一个男人曾经证明他的智力、精力、勇气,把自己从贫穷与奴役状态中提升,达到某种君王的身分,并带领一大群人与他一同进入独立自主,而这个男人竟将知识、学问与诗放在高于上述那些成就之上。我真为自己的浅薄软弱感到羞愧,同时,也在他的力量里感到欣悦。
  逐渐认识拔那,逐渐越来越欣赏拔那之余,我希望对他有用。但以当时来看,他对我的期望似乎仅止于要我当他的门徒,随他游走城内,听他发表他的思想,而我也乐于听他发表;到了夜晚,我则对他的宾客和家眷朗诵任何我想朗诵的诗篇或故事。我曾建议教导他的同伴阅读,但他说没有书本可以教;虽然我自告奋勇负责抄写,但他不肯让我浪费时间去抄写。他说,书本要去外头寻找,带进来,还要再找几个受过教育的人协助我。届时,我们就会有固定的学校,人人可以想学什么就学什么。
  但那时候,却有一些拔那的人哄劝我教她们读写。她们是住在拔那之屋的年轻女人,想要有些新鲜的娱乐。经拔那许可,我为她们少数几人开了一小班写作与阅读的课。拔那取笑我与那些女孩:「学者,别让她们愚弄了你。她们不是追求文学的料!她们只是想坐在漂亮男孩的肉体旁边而已。」由于拔那与他的伙伴揶揄这些女孩渐渐变书虫了,害她们没多久就放弃上课。唯一多上了几次课的人是蒂娥若。
  蒂娥若是个美女,优雅温柔。从少女时代起,她就受了「蝴蝶女」的训练。以仪式、奢华、女人闻名的阿西安古城,设有「愉悦学」这个学门,而众多蝴蝶女就是在愉悦学学门里受训。这门学问,比城市邦联已知的任何事物都来得优雅精巧。
  不过,蒂娥若本人告诉我,「蝴蝶」受教的技艺不包括阅读。对于我讲述的诗作,蒂娥若都渴切地专心聆听,而且对诗怀抱好奇,那是一种巨大但胆怯的好奇。我鼓励她让我教她学写字和拼字。她个性谦虚、缺乏信心,但学得快。她在学习上的快乐,也成了我的快乐。拔那颇有兴味地看过我们上课。
  拔那有些年长的友伴已经跟随他多年,自然算是他的下属。由于过去多年为奴的关系,他们习惯接受命令,不会竞争领导权,所以,与他们相处一点也不费力。他们把我当成小孩,而非竞争对手;凡我需知的,他们都会告诉我,有时也会给我警告。比如,他们告诉我:拔那固然会从自己身上脱下外套送给你,但假如他认为你在暗中猎取他的众多女伴,你就得当心了!他们告诉我,在拔那刚获得自由时,蒂娥若就追随拔那,一起从阿西安来这里当他的情妇。多年过去,她现在不是情妇了,但仍是拔那之屋的女人;不能真心诚意尊重蒂娥若的人,就不受欢迎。
  有一天,拔那与我高坐在森林之心的瞭望塔上。他向我说明,男人与女人应该自由恋爱,不受「保证忠心」那种虚伪的联结所束缚。这观念我也觉得不错。关于婚姻,我只知那是主人的事,与我们这种身分的下人无关,所以我很少思及婚姻。但拔那倒是思考过这种事情,而且得出了结论,也将那些结论应用在森林之心,据以制定法律。他对孩童也有个人的看法。他认为儿童应完全自由,永不处罚,随他们高兴,任其到处乱跑,但必须为他们找出最适合从事的工作。依我看,这观念似乎也值得赞许。他所有的观念都同样值得赞许。
  我是个好聆听者,偶尔才提个问题,多数时候满足于听他畅谈他心智上许多无尽的发明和大量的展望。诚如他所言,大声讲出来的时候,他想得最通透。不久,他就断言我是他的必需品:「我需要思考了!葛仔缔在哪儿?那个学者在哪儿?」
  虽然我住在拔那之屋,但经常去看望千锐。他已加入制鞋工会,他在那里住得舒适,没什么抱怨,只说女人和羊肉太少了。「他们应该派『十一税』小子出去多找些山羊回来!」他说。
  威宁不久便发觉,由于森林之心附近的猎物早已被猎完,所以如果要当猎手,他必须花大部分时间到远一点的树林去,与过去为布里金打猎一样。打猎已不是喂养这城镇的手段了。有个「十一税男孩」的团体一发现威宁是个射箭好手,立刻邀他加入,担任该团体的守卫,他答应了。我们来到森林之心之后一个月,威宁开始跟着他们上路。
  十一税收税员——或称劫掠者——从我们这个木造城市出去,到森林外的道路,等候路过的赶集者或赶集马车。他们的目标是带回禽畜、满载的马车、车夫与马匹。假如车夫愿意加入兄弟的行列,则可以增加我们的资源——不管是食物、车辆、动物或人手,都会增加。拔那告诉我,假如他们不愿意加入,就将他们双手绑起,布条遮眼,留在原路,期待下一个路过者来帮他们松绑。他还告诉我,有的车夫太常被森林兄弟抢劫,都会乖乖伸出双手,准备受缚。拔那说到这里,发出他有力的招牌笑声。
  这里还有一种叫「网罗人」的汉子,他们会单独或两两进入阿西安城,有时到市场为我们的必需品讨价还价;有时则当小偷,去有钱人家或富裕神坛的金库偷窃。我们在森林之心不使用金钱,但兄弟们还是需要现金,才能购买劫掠者偷抢不到的物品——包括森林附近城镇的善意、各城市商贾之间的沉默串通。拔那喜欢夸耀说他坐在一笔巨大财富之上,连阿西安的豪商可能也要嫉妒。金子银子存放在拔那之屋的哪里,我从来都不知道。如果有人想进城采买,可以要求带些青铜币或红铜币。
  有哪些人离开森林之心,拔那和他的助手都晓得。离开的人不多,只有那些业已经过测试的可信汉子。按照拔那的说法,只要一个笨蛋在酒馆里乱说话,就可能把阿西安整个军队招来。所以,从大门进出的那些复杂林地小径,都有密布的守卫,而且小径时常更动并抹去痕迹,因此,马车车辙或牛群足迹不可能轻易引导任何人来到这座木造城市。我还记得我们当初来时的情景,也记得被盘问以及扣在弦上的箭。我们都知道,小径守卫如果看见谁未获准而从大门离开,不需盘问就可拉弓射击。
  他们问威宁要不要当小径守卫,但威宁不喜欢做那种从背后射人的事。抢劫马车或偷牛比较适合他,何况,当个劫掠者可以在兄弟当中享受极大的特权。拔那本尊曾说,劫掠者以及负责维持城内秩序的「公判员」,是这个团体最有用的成员。森林之心每个人都要追随自己的心,好好选择要做什么差事。因此,威宁开心地与一班年轻人外出,他向千锐保证,回来时必带「一群山羊;要是山羊没带成,就带一票女人」。
  事实上,森林之心的女人不多,而且她们每一个都被爱吃醋的某个男人或一群男人紧守着。街道和园子里所见,似乎都是怀孕或怀抱婴孩的妇人,要不然就是弯腰在扫地、纺纱、挖菜、照顾孩子,与任何地方年老的女奴一样。拔那之屋的年轻女子比其他地方来得多,她们是镇上最漂亮、最愉快的一群。她们穿着劫掠者带回来的上等服装。要是她们有本事唱歌跳舞或弹七弦竖琴,再好不过;至于工作呢,任何工作均豁免。拔那说,她们只要「具备十足女人的样子就好:空闲、漂亮、体贴」。
  拔那喜欢女人陪伴,因此她们都很殷懃地对他调情卖俏、谄媚奉承、挑逗揶揄。他会跟她们说说笑笑,玩耍比赛。但严肃的话题总是只跟男人谈。
  时日推移,他几乎把我当成固定的伴了。对他这番信任,我一方面感到光荣,一方面也觉得负担。我努力让自己担得起那份信任。每天晚上,我照例在他的大厅为所有想听的人朗诵;由于这缘故,也由于拔那总是把我带在身边,所以多数人很尊敬我,只是,由于我终究还只是个男孩,他们的尊敬常常要不是不甘愿,就是不明究理,或是带有施恩意味。我知道,他们有些人觉得我是有学问的傻瓜。他们感觉得出来,我的内在缺少了什么;感觉得出来,即使我能运用无穷的字词,我对世界的认识毕竟脆弱浅薄,只是孩童之见。
  虽然我也有自知之明,但却无法深入思考,也无法领悟为何会如此。我撇开这一类的想法,陪着拔那到处转悠,追随他,需求他。他的存在之丰实,填补了我的空虚。
  有那种感觉的并不只有我。拔那是这座森林之心的中心。他的见地、他的决定,总是其余人好恶的参照点,他的意志是他们的支点。他并非靠恫吓来维持这个优势,而是透过他过人的精力、智力以及天生惊人的慷慨:他身先士卒,关照何事该做、怎么做;借由他的热情、行动、善意,他激起大家共同行动。他爱大家,也爱置身于大伙儿之间,与众人相濡以沫。他全心全意相信兄弟情谊。
  到了这个时候,我已听过他的诸多梦想,因为在城里走动时,他总是一边指导、鼓舞、参与工作,一边告诉我他的梦想。
  他对森林兄弟的爱,我未必总是跟进,还不时纳闷,何以他对有些人竟能持续保持耐心。虽然在这里的住宿、食物、生活所需,都尽可能公平分享,但那必定只是粗略的公正,因为某个房间总是比另一个房间大些;一块均分的馅饼也会比另一块多一点葡萄干。只要感受到不公平,很多人当下的反应都是指控对方贪婪自私,然后用拳头或刀子发泄他们的怨怼。他们多数人曾经是农场奴隶或粗工奴隶,自幼被残酷对待,以至于很习惯以夺取或争斗的手段来保有所得到的一点点什么。拔那也经历过那种生活,自然了解他们。他把规则订得非常简单,但非常严格。他的公判员执行规则毫不宽容,但偶尔还是有谋杀案,每晚都有人打架闹事。为数不多的疗者、接骨师、拔牙师都很卖力工作。我们的酿造厂遵照拔那的命令,将麦芽酒调得稀淡,然而,碰到头脑虚弱或一整晚猛喝的人,还是有可能喝醉。在没有喝醉、也没有争吵时,他们就抱怨工作分配不公平、不公正;他们想做少一点,或做别的工作,或跟另一组伙伴合作,林林总总的状况,不一而足。而所有这些抱怨都由拔那了结。
  「人需要学习如何成为自由民。」他告诉我:「当奴隶还容易。想当『自由民』需要用脑筋,你必须在一处先给予,然后才在另一处收取。你还必须对自己下令。他们还有得学呢,葛仔,他们还有得学呢!」然而,拔那即使拥有大好天性,也是会被有待他摆平的各种小奸小坏与众多需求激怒。他也可能被亲近者的中伤和竞争惹火。而那些亲近者,就是他的公判员和他门户内的男人——事实上也就是我们的政府,尽管他们并没有什么衔称。
  拔那本尊也没有衔称,他纯粹就是拔那。
  他挑选手下,手下再挑选别人来协助他们,但都要经过拔那同意。民众投票选举的概念,拔那懂得很少。好歹我能告诉他,有些城市,某些时期是实行共和体制或甚至实行民主制,只不过,当然只有具备资产的自由民才有投票权。记得我曾在书上读过,遥远南方一个叫安苏尔的城邦,它的政府就是由全民选出的官员治理,而且他们完全没有奴隶。只是,后来他们自己却被东边沙漠来的一支好战民族奴役了。边岱北方的大国峨岱,也没准许任何形式的奴役。与安苏尔一样,他们把男男女女都视为市民,每个市民都有选举权,共同选出任职两年的执政领事,以及任职六年的议员。我能告诉拔那这些不同的政体,他感兴趣地聆听,并从中抽取一些元素,加到他的计划中——在这座森林成立「自由邦」终极政府。
  拔那心情好时,这类计划是他最喜爱的话题。但,若碰到争吵打架中伤,以及没完没了关乎粮给和守卫和建设和其他诸多需要他负起的责任,他累垮了,心情低落,他所谈的,是革命——所谓的「起义」。
  「阿西安为每个自由民提供三、四个奴隶。整个边岱地区,负责农地工作的男人都是奴隶。他们要是能看清楚他们的身分就好了——他们的身分就是,没有他们,什么事也做不了!他们要是能够看出他们人数有多么多就好了!他们要是能领会他们的力量,然后聚集在一起就好了!二十五年前那场『兵械库之变』只是临时的爆发罢了。完全没有计划,没有真正的领导人。徒有武器,没有决心。要是没有目标,他们无法聚集力量。目前我在这里计划的将会完全不同。其中有两大要素。第一,武器,我们在此处累积的武器,到时候,我们会遭逢暴力,所以我们必须能拿出无从克服的力量予以迎击。其次是合一:我们必须团结一致。起义的行动必须在每个地方瞬间同时发生:在城内、在乡下、在小镇和村庄,在农场。一大张人力网络,彼此保持连系,消息灵通,武器在手,随时准备好,人人清楚何时行动、如何行动。如此一来,等第一枝火炬被点燃,全国一同起火。自由之火!你那首歌谣是怎么唱的?『做吾等之火……自由!』」
  拔那这席有关未来那场起义的谈话,一方面困扰我,一方面也吸引我。尽管我不是真的理解什么事正处于危急关键,但我喜欢听他制订计划,也会询问他相关细节。那种时候,拔那会如同着火一般,以无比的热情大谈特谈。他说:「葛仔,你将我带回到我的心。为了努力保持此地事务运转,我一直被消磨。长久以来,我忙着关注下一步要做什么,都忘了我们是为了什么而做。我来这里,是要建设一个要塞,以便集结男人与武力,至终,男人会从这个中心回去。这里是北方城市邦联与边岱的人力网络,致力于促成阿西安全体奴隶与我们、与卡席卡以及与乡下地区的人共同合作。让大家为那场起义准备妥当,以期时机成熟时,主人们将无路可退。他们会祭出军队,但,他们将监禁在自家门第和各个农场,成了人质,而城市本身又落在奴隶手中,他们派出的军队要攻打谁?城内每个门第的主人都会被关在棚寮内,如同遇到战事威胁时,他们将我们这些奴隶囚禁在棚寮内一样,对不对?但这时,被锁起来的是主人,掌理门第和治理政事的任务改交给奴隶,当然,一切如旧,市场照常贩售和营运。在小镇和乡下,与城内一样,把主人们牢牢锁好,由奴隶接管主人们平常的事务,唯一的不同是,下命令的是奴隶……好吧,让军队来攻打,但他们一攻打,先死的将是那些人质。主人们尖声哀求:别让他们屠杀我们!别打了,别打了!率军的将军心想,嗳,这些人不过是手持耙子和厨房菜刀的奴隶罢了,我们一攻进去,他们就会逃跑。于是,他派令一支部队拿下农场,结果,部队士兵惨遭佩备刀枪与弓箭的埋伏奴隶砍成碎片,他们都是在自己土地上受过战斗训练的汉子,不作兴囚禁犯人。然后,他们在士兵皆能目睹的地点,带出其中一个哀求的主人——也许是某个主父吧,对他说:你们进攻,他就没命,然后一刀砍掉他的头。军队若再进攻,就是更多人来送死。这状况将在全国上演,在每个农场、村庄、城镇、以及阿西安本身。伟大的起义啊!这场起义,要等到主人们用所拥有的每一分钱、每一样产物来买回他们的自由,才会结束。到时候,他们可以走到外面,好好搞清楚普通百姓是怎么过日子的。」
  他仰头大笑,比我之前所见的他快活许多。「哦,葛仔,你是我的助力!」他说。
  他所描绘的景象固然了不起,但也鲜活得恐怖,教我不得不信服。「但是,你要怎么与农场奴隶还有城市的门第奴隶取得连系呢?」我问道,努力让我的问题显得实际又有见识。
  「策略就是,要精准。将触角伸进门第,伸进棚寮和奴隶村,派人去找他们谈话。总之,把他们捕捉到我们的网子里!让他们实际看看他们能做什么、怎么做。让他们提问题。让他们为自己盘算一番,制订自己的各项计划——只要让他们都知道,他们必须等候我们发信号才行动。的确,散布网络、建立起串联城市和乡村的计划,在在需要时间。不过,建立网络也不能太慢,因为假如拖延过久,消息会走漏,很多笨蛋会开始乱讲话,主人们开始小心提防——奴隶在棚寮里谈论什么?他们在厨房小声交头接耳什么?铁匠在那边制造什么?如此一来,就错失了让他们措手不及的大好时机。把握时机,即是一切。」
  拔那的起义对我而言仅是一则故事。在他心目中,那是未来要发生的事,是一场盛大复仇,矫正过去的错误。但在我心目中,根本没有什么过去。
  除了字词,我什么也不剩。那些字词是在我脑海自行吟诵的诗篇;是我可以带到心眼前逐字逐句阅读的故事和历史。我埋首于那些字词,没有抬头看看它们四周围绕着什么。所以,只要眼睛一离开它们,我就回到「此时此刻」那股强烈的张力当中,它们后头没有留置什么,没有阴影,没有记忆。我需要它们时,字词自动现前,它们来自「无处」。我的名字是个字词,埃绰城是个字词,全部就这样。它们没有意义、没有历史。「自由」是诗作中的一个字词,一个美丽的字词,「美」即是它的全部意义。
  拔那永远忙着草拟他的计划和未来的梦想,从没询问我的过去。他一直谈论那场起义。相对而言,或许我的回应显得不够热烈吧,因为我自己的虚空感,有时我很难做出有力的回应。他敏锐地注意到这种情绪。
  「葛仔,你晓得吗,你确实做对了。」他清澈的双眼注视着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回想在城市时……你心想:『我真是大笨蛋一个!竟然逃跑,弄得差点饿死,在森林跟一个无知的汉子生活,比以前在主人家受到更不堪的奴役!这哪是自由?在门第家里,与有学问的人交谈,阅读诗人写的书,软软入睡,暖暖醒来,在那里不是更自由吗?在那里不是更快乐吗?』其实,你没有,葛仔,那时候你不快乐,你心里清楚明白,所以你才逃跑。主人的手始终在你身上。」
  他叹口气,目光望进炉火一会儿;时序已入秋,空气中有凉意。我听他说话,如同听他陈述他所有的故事,没有争议或提问。
  「我晓得那是什么情形,葛仔。以前你是一个大世家的奴隶,那是城里的富有世家,你有和善的主子让你受教育。噢,我晓得那情形!你那时以为,你应该快乐才对,因为你有学习、阅读、教书的能力,有朝一日将成为一个智者、一个饱学之士。他们容你那样,准你那样。噢,是啊!然而,尽管你有能力做某些事情,你对任何人或任何事却都没有任何权力。他们才有那种力量,那些主人,那些拥有你的人。而不管你是否知晓,你身体里每一块骨头、你脑子里每一条纤维,都感觉得到主人的手紧抓着你、控制着你、压制着你。在那种情况下,你就算拥有任何力量,也一无价值。因为那力量根本一无所有,只不过是他们的力量透过你在起作用罢了。利用你……他们假装那是你的力量,所以,那就足以让你一直快乐下去了。对不对?问题是,你日渐长大成人了,葛仔,而对一个成人而言,除非出于他个人的自由,否则,一无快乐可言。他得能自由去做他意志要他做的事才行。也因此,你的意志将寻求全然的自由。这就如同很久以前我做过的事。」
  他欠身向前,拍拍我的膝盖。「别一副悲伤的样子。」他说,露出白牙齿的笑容在他的卷须里闪烁。「你知道你做对了!所以高兴起来吧,跟我一样!」
  我试着要告诉他我确实感到高兴。
  他有事在身,所以留下我在火边沉思。他所言不假。那是真相。
  但,却不是我的真相。
  转离他的故事,我头一次回顾了——这是多久以来头一次回顾?我翻越那道我搭盖起来防堵记忆的墙,去探看究竟。我见到了真相:我曾是一个大宅邸的奴隶,一个富有的门第,在城里,顺服众多主人,我完全没有自由,只能做他们准许我做的事。但我一直很快乐。
  在我为奴的那个门第里,我一直体验着一份爱,那份爱是那么珍贵,光只是想到它就让我无法消受——因为,我失去它时,就失去了一切。
  我之前的一生都建立在信任之上,但那信任被阿而卡世系的家人背叛了。
  阿而卡世系。有了这名字,有了这字词,所有我已忘怀,一直拒绝想起的每件事都纷纷回来,又成为我的。附随那名字,同时挟带了所有我曾排斥的、无法言喻的全部痛苦。
  我坐在火边,背对房间,弯下腰,两手紧抓着膝盖。有人靠过来,站在炉边取暖,就在我近处。那人是蒂娥若:一个温柔的存在,披了细致的淡色羊毛长围巾。
  「葛仔,」她非常轻柔地说:「你怎么了?」
  我原想回答她,却忽然啜泣起来。我把脸孔藏进臂弯里,放声大哭。
  蒂娥若就着壁炉的岩石座位在我身边坐下,伸出两臂搂着我,在我痛哭时,一直抱住我。
  「告诉我,告诉我。」她终于说。
  「我姐姐。她是我姐姐。」我说。
  那字词再度带出啜泣,强烈得令我无法呼吸。
  她抱着我,轻摇一会儿,直到我能够抬头,抹抹鼻子和脸孔。然后她又说一遍:「告诉我。」
  「她一直在那儿。」我说。
  于是,一边哭着,一边用破碎的句子、没有顺序的追述,我告诉她霞萝的事、我们的生活、霞萝的死。
  遗忘的墙壁坍塌了,我又能思考、说话、记忆。我自由了。自由是无法言喻的痛苦。
  第一个小时很可怕,我再三回到霞萝的死、回到她如何亡故、回到她为什么身亡,所有这些我一直拒绝问的问题。
  「主母晓得——她必定知道这件事的始末。」我说:「也许托姆没事先请求、没事先获准,就带霞萝和莉丝出了丝居,听起来,他是那样强行带走她们的,但丝居的其他女人会知道,她们会去找主母,告诉主母,托姆缔带莉丝和霞萝出去了,主母,她们不想去,她们在哭。你有准许托姆缔带她们出去吗?你要不要差人去追赶?结果她没有差人去追赶。她什么事也没做!也许主父说,别干涉。霞萝说过,主父向来喜爱托姆,霞萝说,主父讨厌亚温,偏爱托姆。可是,主母知道,她知道托姆和侯比带她们去那个地方,去那些男人那里。他们把女孩当动物般使用。那种情况她知道。莉丝是处女,而霞萝是主母亲自送给亚温的。可是,她竟让另一个儿子带走她,把她交给——他们怎么害死她的呢?她有没有试着与他们搏斗呢?她不可能做到。那里那么多男人。他们强暴她,折磨她。他们对女孩的期待就是那样,想听她们尖叫——把她们折磨至死,淹死她们。霞萝死了以后,我看见她,我看见她死了。主母找我去,她称霞萝是『我们甜蜜的霞萝』。她给我——她给我钱,因为我姐姐——」
  有个声音从我喉咙发出来,不是呜咽啜泣,而是粗厉的嚎叫。蒂娥若抱紧我,什么话都没说。
  终于,我安静下来。整个人累极了。
  「他们背叛了我们的信任。」我说。
  我感觉蒂娥若点了点头。她坐我身边,一只手放在我的手上。
  「世事本如此。」她用旁人几乎听不见的嗓音说:「要么,维持那份信任;要么,就没有。对拔那而言,全部只关乎力量。然而,力量并非关键。信任才是。」
  「他们拥有背叛信任的力量。」我苦涩道。
  「就算是奴隶,也拥有那种力量啊。」她慈和的嗓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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