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西方奇幻小说网 > 携光者 1:光明王> CHAPTER 20

CHAPTER 20

尽管凯莉丝从未使用过蓝色魔法,但她一直对名为“蓝之贤德”的礼仪钟情不已。她喜欢按计划行事,喜欢秩序、结构、等级制度。当她还是个孩子时,便对学习礼仪这种事表现得情有独钟:坐在帕里亚式正餐餐桌前,对每个小勺与敲蛋器的准确作用了如指掌;在第一道菜与第二道菜之间,用奉上的水碗洗完手后,知道弹水的时候指尖该弹多少下;熟悉有三个锯齿的乌鲁餐叉的位置,记得怎样摆放才能让侍者知道你已经吃完,以便上一些让人心情愉悦的饭后甜点;知道将高脚杯举过桌旁的分压器,表明你想再来半杯酒,垂直举起则表示想把白葡萄酒换成红葡萄酒;手势与口令;信徒的呼唤与集会的响应。她喜欢跳舞,甚至堪称七大郡跳得最棒的人。她喜欢音乐,还能演奏吉姆颂或在唱歌时用桑翠琴给自己伴奏。可过去学的那些东西眼下一件都帮不上她的忙,这里没有结构、没有等级,也没有指挥她的命令。
她现在本该待在船上,去迎接那位潜伏在加里斯顿的间谍,可她却一个人走到这个离提利亚相去甚远的地方。她本该在那人的引导下沿河而上,去探查格拉多王的军队,对方还会为她作掩护,以保她安然无恙地潜入敌人军队内部。然而现在,她一个人,浑身湿透,距离军队营地恐怕还要走将近一整天的路。没人引荐,没有地图,没有指导方针,没有作战计划。而就在五分钟前,加文与他私生子的身影消失在河流下游。
我太鲁莽了。我要被红色的力量毁了。
凯莉丝用力拧动那条厚重的黑羊毛斗篷,接着开始寻找能够露营的地方。山坡上长满了桉树,空气中到处弥漫着桉树的香味。树干更为高大的松树散布在桉树之间,遮挡住奥赫拉姆神光明之眼透下的阳光。凯莉丝没花几分钟,便找到一处不错的休息场所,那里大体掩藏在树丛下,很难被人发现。她将收集到的树枝搭成金字塔形。过去,凯莉丝从没为点火的事情烦过心,这就是身为红色御光者的好处。但这会儿,她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四周,观察好几分钟才从袖筒的小口袋里掏出护目镜。现在孤身一人,必须谨慎行事。她制出一丝红色的拉克辛,注入柴堆底层。
哪怕只有一丁点儿拉克辛,都足以点燃凯莉丝体内压抑的怒火。她将红绿透镜藏好,再次想起加文那张得意洋洋的嘴脸。“我爱你”?他怎么好意思说得出口?
凯莉丝摇摇头,甩动手指,挥开那些让人容易变得偏激的红色拉克辛。她必须避免过度使用魔法。与所有半成品拉克辛一样,那些红色粉末也迅速消失得不见踪影,并释放出相应的气味:所有拉克辛都会散发出的树脂香味。不过奇怪的是,干茶叶与干烟叶的味道与红色拉克辛尤其相似。
她没有用薄红色直接打出火星,而是掏出了打火石与小刀。太冷了,她也只好像普通人一样用道具生活。
“我爱你”。那个混蛋。
烘干衣服的时候,凯莉丝换上了事先装在防水背包里的替换衣物。在过去的十五年里,提利亚人的服饰设计已转向以实用为主,尽管联谊会上或城里的女人依旧会穿那种长至小腿或脚踝的长裙,晚上多披一条披肩或多穿一件长外套,但在山间小路上或在乡下的妇女们,仍和男人一样穿着亚麻布的裤子。不过她们穿的衬衫比男人穿的长,而且扎着腰带,不像男式那种是分开的,有点像束腰外衣。指挥官铁拳对此的解释是,伪光明王之战结束后,帮忙收获橘子与其他水果的男人与男孩都不在了,于是年轻的妇女们只好也加入到秋收的队伍中,她们改短自己的衬衫,好让爬梯子时行动起来轻便一些。当然也有人对此提出反对,不过肯定不是那些拿梯子干活的年轻男子就是了。
就这样,当地的女人也穿起了裤子。
凯莉丝喜欢这种衣服。过去她和黑卫一起接受训练时也经常穿男式衣服,不过,这种宽松的亚麻布衣服可不像黑卫制服那样柔软贴身、富有弹性,还可以往里面灌入拉克辛,但穿起来给人感觉依然很酷,而且这种衣服比黑卫的紧身衣更适合遮掩她的身体曲线。尽管没有哪个男的敢朝黑卫旗下的女性吹口哨,但一个女人独自在一个遥远的国家旅行,除非必须,尽量不要以身犯险。
面前的小火堆烧得暖融融的,心烦意乱的凯莉丝开始谨慎地检查起自己的身体状况。她将那把维切波罗剑收起放到背包旁边。等一会儿斗篷干了,她就会把斗篷卷好一起放包里。比奇连指刀——那是一把毒蝎短刀——被绑在她的裤子下面其中一条大腿上,那是一种带钢圈的武器,使用时套到手指上,然后用四根手指对敌人发动猛攻。连指刀上还有一把匕首——蝎子尾巴——用来刺穿敌人。其实这个东西不太好用,但凯莉丝总觉得,比起明面上的武器,多带些暗器在身上会比较放心。接着,她将另一把长刀收到腰带上。双色护目镜被放进背包,由于现在这身衣服袖筒宽松,如果把护目镜藏进去,就只会让眼镜变得更加显眼,因此凯莉丝改戴上眼罩。这种眼罩上画有透明的红绿色水平条纹,每个罩片都正好卡在一只眼睛上,尽可能地紧贴使用者的眼眶。富有黏性的红拉克辛可以确保这组透镜眼罩一直固定在她的脸上——但假如她稍有疏忽,就会在摘掉眼罩时顺势扯掉自己半条眉毛,所以她又用了一点黄色固态拉克辛将黏稠的红色拉克辛与皮肤隔开。这样,她就能在眼罩戳进眼睛前,避免脸被撕破。
尽管这个眼罩曾救过凯莉丝两三次,但她依然很不喜欢它们。天生的长睫毛在御光使舞会上可说是一对美丽的配件,但在戴一副离眼睛不到一指宽的透镜时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
凯莉丝将眼罩藏在近在眼前却又不会被人发现的地方——一串用五彩石做成的项链里。这东西既不晶莹剔透,也不可爱,除了价值不菲以外简直一无是处。她把眼罩穿到绳上,和其他石头混在一起,然后将备用眼罩收到腰间的皮带搭扣里。
我已经开始冷静下来了,凯莉丝想。
既然都走到这儿了,便只剩下两个选择:沿河朝南走,去加里斯顿与联系人碰头,然后再沿河北上;或者自己找机会潜入格拉多王的军队,毕竟沿河南下会浪费她很多时间。她来得太早了,而且路上还可能遇到强盗。就算联系人知道一些能够绕过强盗的路线,在她往下游去的途中也一点儿都帮不上忙。但独自行动意味着她必须在对这里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潜入敌营,不仅如此,格拉多王已经与加文产生冲突,他也知道光明利亚肯定会派一名御光者前往这里,那他必然会对突然出现的可疑人物加倍进行提防。
事实上,加文在莱克顿做的那些事已经让她这次的任务变成一项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就算有些提利亚人长得和凯莉丝一样白,但她的口音也不对,而且她还是一名御光者。对多疑的敌人来说,她的一切都能让间谍紧张得大叫。白袍使过去布置的任务从没遇到过现在这样的状况:那感觉就像去餐馆吃饭时,你以为自己是在井然有序的帕里亚式高级餐厅,但实际上却是态度粗鲁的伊利塔海盗在喂你吃河豚。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规矩,如果你打破规矩,就会吃到一口带毒的鱼肉,你将在十分钟内体验到什么是痛不欲生,等积累到一定程度,你就会毒发身亡。
凯莉丝还不了解这地方的规矩。
当然,如果是加文的话,完全可以吃掉一整条见鬼的臭鱼——而且不知道为什么,那东西奇迹般地对他完全不起作用。反正对加文来说,任何事都像抬手那么简单,任何事都不会让他劳心伤神。他继承了他父亲的智慧,就是那个诡计多端又非常富有的老家伙。即使在他成为光明王之后,规矩也无法束缚他——他在七大郡到处游历,视黑卫于无物,现在,他更是能在几个小时内跨越整个碧穹海。看在奥赫拉姆神的分上,他都能飞了。
从我脑袋里滚出去,骗子。我跟你玩完了。
找不到合适的前进路线。小勺丢了,乌鲁叉上没有三个齿,而是有一千个。很好,凯莉丝不会就这么回去的,她才不会去等某个男人过来握住她的手,将她带进格拉多的军营。她不想认输。调查出格拉多王阴谋的方法肯定不会只有一个。
只是她还不知道那些方法是什么,但她迟早会都弄明白。至于现在,她想起哥哥科欧斯在被大火烧死之前曾说过的一句话:“当你不知道自己该去做些什么的时候,就做你觉得正确的事,做摆在你眼前的事情。虽然它们往往并不都是对的。”
莱克顿镇虽然被烧成了平地,但她已经找到了一名幸存者,所以可能还会有其他人活下来。假如真的有,那他们肯定十分需要别人的帮助和保护,这个,凯莉丝办得到。
而且,如果到时候还需要用房子大的火球来照亮一些蠢货的脑袋的话,就更好了。
 

推荐阅读:
  • 《沙丘》六部曲合集
  •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 《猎魔人》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