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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侵入仓库加以攻占之后,士兵搜寻了一下,确认在这座遭受围攻的城里,大概不会有更安全的藏身之处后,中士安排了站岗的士兵,要其余人赶快休息。雷斯林早就精疲力尽陷入熟睡,他不只用了很多体力,也花太多精神在法术上。

站岗的卫兵只能乖乖忍受同伴的鼾声,虽然他们自己也很累,但还是在空荡荡的仓库里头四处打转偶而停下来看看窗户外面,或者彼此低声交谈。后来他们也忍不住在岗位上打瞌睡,眼睛闭上了、头一直往前顶,外头街上有脚步声,或者天花板上传来老鼠的声音时,他们才会忽然惊醒。

早上风平浪静,很少有人走到这个地区。大门收税造成市集关闭,因此仓库里也没剩下货物。居民行经这里是为了要去别的地方,所以不会左顾右盼,还低着头不想惹上麻烦的样子。有一次四个守城的士兵走过,站岗的丙连士兵手搭上了剑,随时准备叫醒大家,但那四个人也是一直往前走,一直看着彼此点头笑语。从这状况看来,法师的谋略的确成功,没有人察觉到有人入侵,也没有人注意到丙连在这里。

天亮之后雨也停了,午时日头高挂。雷斯林睡得看似醒不过来,哥哥一直在旁边看顾着。其他人有的也还在睡,有的则是坐在地板上享受少有的闲暇,顺便养精蓄锐准备面对漫长危险的一夜。

伙计除外。

伙计比较像人类,坎德人的特征在他身上不算明显,但那血统就跟疹子一样,总是会有发作的一天。这时候令他浑身不自在的就是无聊了,觉得无聊的坎德人是最可怕的坎德人,安塞隆大陆上谁都认同这点。无聊的半坎德人也许只有一半的危险程度,但既然碰上了,其他人倘若没有面对麻烦事的心理准备,恐怕就要遭殃了。

伙计已经睡饱了,他需要的睡眠不多,只要四个钟头就可以活蹦乱跳。

可惜现在不是给他活蹦乱跳的时候。他花了一个钟头在仓库东翻西找,从天花板到地下室都探过,心想也许能找到些东西以后跟人交易。地板上积了很多灰尘跟谷壳,看样子这里以前是个谷仓。伙计找到几个空袋子而已,其他东西都被老鼠捷足先登。

空手而回以后,伙计又想跟卡拉蒙讲话,但卡拉蒙只是有点生气很快叫他住嘴,免得吵醒雷斯林。只不过就伙计所见,大概只有他小时候曾经见到的侏儒发明──蒸汽尖叫窗户清洁机──可以叫得醒这名法师。

一想到那台机器,伙计就更想要跟卡拉蒙说一说那个有趣的故事。那台机器不只没有把窗户给弄干净,反而还把玻璃都给打破了。窗户的主人当然气炸了,准备对那群侏儒发飙,却没想到侏儒们竟然表示他们的确完成了合约载明的事项──连窗框都没了,窗户当然干干净净,视野也毫无阻碍。侏儒声称那台机器是个大成功,之后扬长而去,但另一群侏儒组成的“预防七年霉运之破玻璃破镜子修补协会”(这个协会的政策就是跟踪那台窗户清洁机)(注1)随即赶到,但被人拦着不放他们进去……

卡拉蒙又叫伙计安静,可是他正好讲到最精采的地方:新来的侏儒也发动机器,结果那里的镇长耳朵都被震出血啦──半坎德人无可奈何摸摸鼻子走开。

伙计在仓库里漫无目的地绕了绕,有时不小心踢到睡在暗处的人,然后对方回敬一脚叫他去死。连长跟中士坐在角落一块有阳光射进的地方,地上摆着地图,标示出晚上的攻击目标。总算给他找着些有趣的东西,于是伙计靠过去,也低头看着地图。

“这条是通往北门的大街。”连长说:“根据地图来看,这栋屋子可以提供很好的掩护,大家可以先躲在这里等待攻击时机。”

 

“不过我记得有一个探子回报说,这栋屋子一个月前已经烧掉了。”聂米丝接口:“长官您恐怕不能把这栋建筑物纳入战术中,否则万一探子没看错,我们的位置一下就暴露了。”

“这里还有树林……”

“听说也被砍光了,长官。”

“又是你的探子回报吗?”

“长官,我明白您可能不够信任他,毕竟他的确没有事先发现对方有投石器。不过──”

“等等,中士。”瑟耐吉终于发现有人躲在一旁阴影里:“您有何贵干啊?”

“我可以去看看。”伙计无视于长官口吻中的嘲讽:“派我去侦察那栋房子跟树林的状况吧。拜托啦,长官,我真的得找点事情做才行,不然我的手跟脚都好痒喔。”

“你有战壕脚(注2)?”连长皱着眉头。

“他没有生病,长官。”聂米丝说:“是坎德人,他是半个坎德人。”

连长眉头皱得更紧了。

“我过去再回来的时间比狮鹫兽晃两下尾巴还快的,长官。”伙计继续哀求。

“不可能。”瑟耐吉直截了当:“你被人抓到的风险太大。”

“可是,长官──”伙计又求了起来。

连长一瞪:“看样子我们应该把他绑起来。”

“话说,长官……”聂米丝开口:“其实这主意不错。”

“你是说把他绑起来吗?”

“不,长官。我是说派他去侦察。任务成败取决于那栋房子,伙计到目前为止也都表现得很好。”

连长看了看伙计,而伙计为了加深连长的信心,尽量表现得更像人类一点。

“没错,能确认那栋建筑物的状况是最好。好吧,”连长终于做出决定:“可是这回你得靠自己,伙计。要是你真的被逮到了,我们不可能为了你而耽误整个任务。”

“我了解,长官。”伙计回答:“我不会被抓到的,我知道怎样可以混进人群不被发现,而且就算发现了他们也会以为我──”

连长又白他一眼:“你是不是该出发了?”

“是,长官,我出发了。”

伙计蹑手蹑脚走回雷斯林睡觉的地方,卡拉蒙还在一旁看着。

“卡拉蒙,”伙计悄悄说:“那个包包借我。”

“那是我们的干粮,”卡拉蒙不肯:“剩得不多呢。”他口气很哀怨。

“我知道啦,我会带吃的回来,我保证。说不定我还可以弄到更多食物喔。”

“你自己不也有一袋吗?”卡拉蒙还是不愿意。

“法杖……”雷斯林在睡梦中低声嚷嚷起来:“法杖是我的……不行!”他真的大叫了,而且手脚乱舞起来。

“嘘!小雷,不要叫,没事的!”卡拉蒙在一旁轻声安抚,抓着弟弟的肩膀,同时用余光看看聂米丝那一头,中士听见吵闹声正朝这儿瞪着。

“你的法杖在这儿,小雷,没事的。”

卡拉蒙将法杖塞进弟弟慌张的手中,雷斯林紧紧抓住木杖不肯松手,然后叹口气又睡着了。

“他再这么鬼叫的话,中士一定会发火。”伙计说。

“我知道啊,所以我才要在旁边顾着。我陪着他的话他会安静一点。”卡拉蒙摇摇头:“真搞不懂是怎么回事,以前他不会这样子。他好像一直认为有人要抢走法杖。”

伙计耸耸肩,雷斯林的事情或想法并不太引起他的兴趣。“好啦,把包包给我。”

卡拉蒙将袋子递给他,然后伙计两边肩膀各挂了一个包袱:“其实能多一点更好,不过这样应该够用。真是的,入伍之后居然得剪头发,我看起来怎么样啊?”

他用手抓了抓一头短发,每一撮头发都站了起来,脸上露出很活泼开朗的笑容。

“说真的,”卡拉蒙看了有点讶异:“你现在看起来根本就是个坎德人。我没别的意思喔。”卡拉蒙连忙解释,因为他知道这小朋友对血统还是有点介意。
 

“没关系的。”伙计却笑着说:“我就是希望听你这样说。我先走啦。”

“你要去哪儿?”卡拉蒙问道。

“去勘查敌情啊。”伙计骄傲地回答。

在这种有围墙的大城市里,居民原本就都彼此熟识,说不定大半辈子都天天见面,所以一有陌生人出现在镇上,无论如何都相当显眼。目前希望城遭大军封锁,大家都相当紧张,即便是每天过日子的平民也战战兢兢,随时准备面对敌人攻击,这时候一有生面孔出现会立刻遭人扣押,送去审问,唯一的例外就是坎德人。

在人类眼中,坎德人原本就都长得差不多,而且更麻烦的是同样一个坎德人在眼前出现第二次时很可能样子不同。坎德人说不定会跟朋友交换衣服、从朋友那儿偷拿衣服,或者是把别人晾在外头的衣服顺手拿去穿。坎德人可以一天头上插朵花,隔天头上却抹上枫树浆。坎德人脚上有时有穿鞋,有时没穿鞋,有时穿的就是你的鞋。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好几天看到同一个坎德人,还是每天看见了装扮类似但身分不同的坎德人,尤其要一群惊慌失措的平民去分辨更是困难。

所以希望城的居民根本不怎么注意伙计,看见他只是直觉地用手抓着钱包保护好。

伙计顺着大街欣赏两旁的高房子,这里的建筑以灰泥建造,深色木头做为骨干,二楼常以铅框做出凸窗俯瞰街道,不过有些屋子似乎需要重新上漆才对。还有不少房屋已经破损,看起来屋主根本无力修复垮下来的屋檐和破掉的玻璃。

一路上店铺都封死了,市集上摊位不是空了就是拆了,只剩下酒馆还有人潮,大家都集中在里面想听听新消息,不过也大半都不是好消息。

路上碰见的民众都面色苍白、神情落寞,停下脚步聊天时声音很低很焦虑,伙计大声与他们问好,但是却没人搭理,多数人会摇摇头赶快离开。整个城里头他只遇上两个小男孩比较有精神,那两个孩子衣服破破烂烂,在市区里到处乱跑,手里拿着木剑乱挥。

“这就是叛军吗?”伙计喃喃道。

之后他又走过一间屋子,窗户开着,里头有位看来也饿了一阵子的妇女,却还努力想喂饱吵闹的婴儿。

伙计脑海中浮现丙连士兵柏拉尔咽喉中箭的那一幕,接着联想到许多人被大石头压成肉饼的惨况,心里涌出一股对希望城的憎恨。但那是他身为人类的那一面,也就是说那只是一半的他,所以其实这股愤怒并不那样浓烈,只不过他还是在情绪催动之下走向城门。城门紧闭,有许多路障街垒的防御工事。

聂米丝派出的侦察兵半对半错。连长想利用的房子的确已经焚毁,可是城墙下方那片树林其实算是希望城的防御一环,但在此时却会沦为奇袭部队的掩护工具。

伙计在城墙附近徘徊一阵,将附近的地形都记在心中,还预想了一下连长跟中士可能会有的疑问。其实工作到这边已经结束了,但他一想到要回到无聊的仓库看雷斯林睡觉,实在觉得受不了。

“要是我可以带一些敌军的情报回去,连长应该会很高兴吧。”伙计对自己说:“反正附近全部都算是敌军,他们总会讨论一下之后的计划吧。”

左顾右盼一阵以后他发现目标,有一群人聚在城墙上靠近哨塔的地方,从衣着判断有平民也有士兵。里头有个又胖又高、衣服高级、脖子挂了粗金链的人,看样子地位应该颇重要。

伙计这时可真希望自己是一只老鼠,那么就可以悄悄钻到他们脚边。但看了看那片树林,他又生出一计:既然不能当老鼠,那就当麻雀吧。

选出最高、最靠近那群人的一棵树之后,他先在树荫下等待,直到确定行人没在注意以后,他先将身上两个干粮包摆在树根上,然后身手矫健地上了树,非常灵活地在树枝间移动。他爬树时很细心,每一步都谨慎判断位置,不让树枝晃动得太厉害,安静得居然吓着了躲在窝里的松鼠。
 

那松鼠妈妈对着伙计叫了一声便跑了出去,小松鼠们也仓皇追上,尾巴摇来摇去,吱吱喳喳地彼此示警。有了松鼠乱窜当作幌子,伙计就可以比原先爬得更近一些,最后到了城墙正下方,然后凝神倾听。他听见有人称呼那个挂着金链子的人是“城主”时,从头到脚都汗毛直竖。

“战术会议!”伙计非常兴奋:“正好可以听到他们的战略!”

不过他很快发现情况并非如此顺利,其实城主是过来看看敌军攻打后的状况,今天早上攻城军又发动一次奇袭,但同样以撤退收场。

“我们已经击退对方两次了,”城主的语调显得还算有信心:“我想我们有机会可以获胜。”

“啧啧!这两次都是试探而已。”说话的是个白发憔悴的老人家:“只是引我们动手,判断我们有多少斤两而已。他们现在应该有底了,这可多亏了昨天下令发射投石器的那个蠢才!”

城主尴尬地咳了一声,其他人也不发一语。那位老人家再度开口。

“城主,面对现实吧。我们根本不可能打得赢。”

又是一阵沉默。

“我们一点胜算也没有。”老者过了一会儿继续说:“我带的人大部份都是没受过训练,是还有几个弓箭手准头不差,但人数太少了,而且等对方正式发动攻击,大概第一波我们就全被砍死了。还有,大人,您知道今天早上的事情吗?居然有三个值夜的哨兵偷喝酒醉倒在地上。说真的也怪不得他们,要是换做我,可以弄到一点酒的话大概也宁可喝个酩酊大醉。”

“那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办?”城主的声音都哑了,感觉快要歇斯底里:“我们也试过要和谈了啊,但你也听见那个……那恶魔是怎么说的!”

“我是听见了,所以昨天晚上我才不会真的去喝酒。”指挥官的声音也紧绷起来:“我倒很希望能活着跟他过几招。”

“虽然我觉得很难相信……”城主说:“但是我现在认为,威海姆王其实想要赶尽杀绝。他明明就知道跟我们课征那么严苛的税金一定会引发叛乱,所以根本就是他想逼我们叛变,然后派遣军队过来攻打。我们想要求和,他派来的将军却又开出那种脑袋清楚的人都不会接受的条件。”

“您说的这些我是不反对,大人。”

“可是原因到底是什么?”城主无奈地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要是神还留在这个世界的话,祂们大概知道原因。可惜神已经走了,所以只剩下威海姆王自己清楚是怎么回事,加上如果我们听到的风声没错,他根本也已经疯疯癫癫了。搞不好他打算把这块地送给别人?但无论如何我可以肯定一件事,外头的军队根本不是布罗德海姆的人。”

“什么?”城主相当吃惊:“那……那支军队是哪里来的?”

“我不知道。不过我自己在布罗德海姆服役好几年,所以可以确定这一点。布罗德海姆的军队都是民兵,田里工作做完了才会拿刀拿剑去行军几个钟头,偶而打场杖,之后回家吃晚饭。现在守在外面的那支军队是来真的,他们是专业的佣兵,不是农家子弟穿着传家宝的旧盔甲就上阵。”

“话虽如此……这又代表什么?”城主语气一愣一愣,好像给人用石头砸中脑袋一样。

“意思就是说您刚刚猜想的没错,城主大人。”指挥官简洁回答:“不管是威海姆王,或者是谁在搞鬼,总之有人要把我们杀光。”

指挥官一鞠躬之后掉头走开,城主在原地喃喃自语后长叹一口气,在城墙上逗留一下子以后,也下了阶梯。

伙计也在树梢上多待了一会儿,咀嚼着刚刚那番对话,希望可以一字不差地覆诵。将内容默记下来以后,他下了树,又揽起两个包包,但一钻出树林就迎面碰上城主。
 

城主见到他立刻下意识抓住自己的钱包吼道:“滚开!”

伙计可是乐得照办。城主却又看了他一眼,接着一扭他那庞然大物的身子硬是挡住了伙计去路。

“等一下!我是不是见过你?”他开始仔细打量伙计。

“喔,当然啊。”伙计笑着说。

“在哪儿?”城主皱眉。

“我很荣幸与城主见过好几次面了!”伙计礼貌地一鞠躬。

“真的吗?”对方颇为怀疑。

“早上的公审啊,您知道的嘛。他们每次都是晚上把我们丢进牢房,早上把我们带到您面前,然后您就会来段演讲啊──您讲得可真好──法律啊、秩序啊、诚实是最重要之类的。”

“这样啊。”但城主看起来还是有些困惑。

“还有我剪了头发啊。”伙计解释起来:“大概是这样您才认不出来,加上我可没有一天到晚吃牢饭哩,”他很正经地说。“您的演讲让我改过自新了。”

“唔,那我真为你感到高兴。”城主说:“希望你能继续努力,我先告辞啦。”

城主走回街上,进了一栋豪宅,应该是这一带最漂亮的房子。

“呼!”伙计换了一条路,希望不会再撞上城主。“真危险,想不到他居然这么快就走下城墙!明明是个胖子还动作那么快,还真佩服他哩!”

“他们想要停战?”瑟耐吉听了睁大眼睛:“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折损很多弟兄,打的居然是群不想打仗的人?”

“他一定是听错了。”聂米丝转头看着伙计:“你应该是听错了吧,他原本到底怎么说的?”

“‘我们也试过要和谈了啊’,”伙计回答:“后面我也记得喔,你们听……”他接着就逐字逐句将城墙上的会议内容全部托出。

“说真的,”瑟耐吉连长眉头紧蹙:“其实我对于那支军队有同样的观感。虽然我没有真的跟布罗德海姆的国王军作战过,但我多少听说了一些事情,那老人家的描述是对的。他们都是民兵制,一半时间耕田一半时间训练。”

“可是这到底代表什么?”聂米丝没有意识到自己跟城主的疑问居然一样。

“这代表敌人都已经举手投降,我们却还是要血洗这座城。”连长回答:“男爵一定非常不愿意见到这种局面。”

“那我们要怎么做?突袭计划明天凌晨就要行动,我们的命令是要从后方攻破大门,总不能抗命吧?”

连长沉思一阵子,最后下定决心:“我们必须通知男爵,他声名远播,大家都敬重他是个光明磊落的男子汉。想想看,要是我们真的冷血屠城,男爵和我们自己的面子要往哪儿摆?以后不会有人再雇用我们,所以我们至少得请男爵三思,说不定他会更改计划。”

“但是我们恐怕没有时间派人回去了,长官。”

“中士,现在才中午,一个人单独行动的话,速度会比整支部队快上很多。如果直接穿过山谷,三个钟头就能回到军营。一个小时对男爵解释来龙去脉,加上三小时回程,这样还有一两个钟头缓冲,最晚应该也可以在日落前完成,距离早上还有时间。这边谁最适合?”

“阿斗。”聂米丝立刻说:“去叫他过来。”

阿斗过来时还是睡眼惺忪的模样。

“我们要派你回去传话给男爵。”连长语调很紧急,阿斗听了也振作起来。

“是,长官。”他立刻站直身子。

“不能等到晚上,你必须立刻出发。最好的办法大概还是翻墙出去,我们的对手其实都是些民兵,但你还是得小心谨慎,毕竟不管对方的水准如何,一旦被发现你还是死路一条。”

“我明白,长官。我会全力以赴。”阿斗很有信心。
 

“挑一条最快的路线,直接回去军营找男爵报告接下来告诉你的事情。你的记性还可以吧?”

“我记性很好,长官。”

“伙计,把你听到的事情再说一遍。”

伙计又重复刚刚听见的谈话,阿斗聚精会神听完点点头说记清楚了。长官要给他装备,但他表示只要绳子跟短刀即可,这两样东西他已经带在身上。站岗卫兵报告外头街道没有人,阿斗马上翻身出去,消失在仓库边缘。

“现在只有等了。”连长叹道。

午后时光慢慢流逝,很多人开始玩一种叫做骑士跳马的游戏,玩法是用大硬币压住小硬币边缘,小硬币会弹飞,也就是“跳”进杯子里。谁弹进去的硬币最多,谁就是赢家。

这游戏渊源很久,据说是传说骑士修玛最爱玩的游戏。男爵军队里许多人也爱玩,他们会自制玩具硬币,而且宝贝得跟真钱币一样。这些代币是士兵拿一些剩余的金属材料交给铁匠铸造,刻上自己的图案。这游戏后来发展出很多变化,例如不只要把小硬币弹进杯子,还要能在杯子里堆叠起来等等。

男爵自己相当擅长这游戏,不过大家想不到的是,连雷斯林也因为有双巧手所以非常厉害。他“出于无聊”跟着人家玩了一下,结果实力让那些不怎么拿手的人吓了一跳,旁边一些懂得诀窍的人,见状对雷斯林倒是大为赞赏。有个倒楣的家伙坚称雷斯林一定是偷偷用了魔法才会一直赢,不过雷斯林也轻而易举地证明自己可没作弊,支持他的人乐得开心,但倒也不是因为喜欢他,而是因为押注在他身上可以赚到钱。

雷斯林原本就比较节俭,所以不想把自己辛苦赚到的钱拿去下重注,但他很快就从下注在他身上的人那儿分到一些红。

卡拉蒙粗手粗脚,玩起来没什么看头,不过他喜欢看弟弟玩,虽说他好心出的馊主意常常让雷斯林不胜其扰。

一整个下午,能听到的声音大概就是硬币碰撞的声音、硬币掉进金属杯子的声音,还有输家偶而发出的哀嚎,以及对于赢家的低声欢呼。太阳下山了,后来光线太暗,根本没人看得清楚怎么弹才好,于是大伙儿散开吃晚餐,只有冷肉干与硬面包加上水而已。有些人又去睡一会儿,心想一大早就要起床进攻,另外有些人谈天说地或玩些接龙游戏。雷斯林将他刚刚赢到的钱交给卡拉蒙保管,喝了一口冷掉的药茶,接着也静静睡着,这次梦里头不再是可怕的法师,而是一堆硬币跟金属杯。

大家都听说了阿斗的任务,也明白他冒了多大的危险。许多人心里想像他该怎么走,估算了得花多少时间才能抵达军营,还讨论起他会走大路或者抄捷径,甚至臆测起男爵的决定并且又开了赌盘。

天色越来越暗,士兵朝着门外张望,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忽然传来脚步声,而且持续朝仓库走来。算算时间也差不多是阿斗该回来的时候了,瑟耐吉跟聂米丝还在讨论早上的战术细节。

一个卫兵对外头轻声问:“来者何人?”

“奇力‧裘理斯带着翠鸟来。”暗语正确无误,阿斗带着倦意,但笑嘻嘻地走了进来。

“男爵怎么说?”瑟耐吉连忙问。

“您自己问他吧,长官。”阿斗拇指一弯,朝后头指着男爵。

大家为之一愣。

“注意!”聂米丝低声一喝,站了起来,大家正要跟着起立致敬,男爵连忙挥手要大家稍安勿躁。

“我要来看看这浑水是怎么回事。”男爵说道:“表面看起来是平静无波,不过我说这水底下一定暗潮汹涌。之前就听到很多奇怪的风声,更不用说我去‘盟军’那儿走一遭之后有何感想。"
 

“是,长官。您的指令是?”

“我要跟这座城的官员谈谈。说不定该找那个指挥官──”

“长官,这非常危险。”

“混蛋,我也知道危险,我──”

“请恕我多言,大人。”伙计从男爵手肘后面冒出一句话:“我知道城主他家在哪里,至少看起来那应该是他会待的地方,因为是镇上最大最气派的屋子。”

“你是谁?”男爵看不清楚黑暗中的人影。

“大人,我是伙计,就是我听见城主跟他们指挥官的对话,后来我看见他走回街上,进去那栋屋子。”

“你还能找得到路吗?”

“没问题,大人。”伙计回答。

“很好,那带路吧。没多久就早上了,瑟耐吉连长,你和聂米丝中士留在这里指挥,如果日出我们还回不来,那就按照原订计划进行。”

“是,大人。不过请听我一言,我建议您多带一两个人,以防路上有意外?”

“连长,如果我真的碰上什么麻烦,恐怕不是不管是两个人还是四个人都没法子解决,你说对吧?对方少说也会是五十个暴民。更何况我不能带着一群士兵在背后才对。”

“长官,您不需要带一队士兵过去。”连长很坚持:“也许您只需要带法师马哲理就可以了。昨天晚上他的确好好露了一手本领。您可以带他们兄弟一起去,卡拉蒙‧马哲理身手很好、块头也大,只多带两个人应该没有大碍,但他们应当帮得上忙。”

“好吧,连长,这回就照你的话办。叫马哲理兄弟过来。”

“此外,大人,”瑟耐吉在男爵耳边悄悄说:“如果您对城主的回覆并不满意,还可以抓他起来当人质。”

“我也是这么想的,连长。”男爵如是说。

【注】

1 西方民俗认为打破镜子或玻璃的人会走七年霉运。

2 战壕脚是士兵长期在湿寒环境作战导致的脚部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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