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和他的小白狼 第66章

沙漠里每走一步都是很费劲的,尤其迎着风,而且殷弦月很饿,也很渴。

后来路槐

把他抱起来,他才好一点。

伏在路槐肩上的时候他本能地想睡觉,但他不得不打起精神让自己去梳理这一切的因果€€€€“因”是异种神少女用触手贯穿他胸膛,他要死了,濒死之际娜迦海妖前来治愈了他,带他去见了洛尔。

这是因。

造成的“果”是,洛尔将他送去了一个没有超自然生物的洛尔大陆,让他找到所谓的“小狗”,也就是山羊。

洛尔希望殷弦月能把山羊带回洛尔身边,考虑到自己没有穿梭世界的能力,所以洛尔是希望殷弦月能像社区妇女联合会的主任一样,去到每对想要离婚的夫妻家里,劝他们说,过日子哪有不磕绊的,还能离咋地。

然而山羊给了殷弦月另一条思路€€€€

我们可以携手杀了他。

杀了洛尔。

因为洛尔其实也想要路槐,那只小白狼,就像闻尤意喜欢收集美丽的海妖,洛尔也喜欢收集小狗。

不过洛尔也给了殷弦月好处,就是他身为神明的能力,真正的力量,可以让漫天繁星瞬间化为灰烬。

毕竟,他自己的洛尔大陆中,还有一只苏醒的黑龙,以及六个异种神。

但山羊给出的东西,以及旧首领在很多年前就穿越到那里,给了他两件神器。真正意义上的神器,古埃及鹰神荷鲁斯的安卡和沃斯手杖,以及“隐之圣堂”的主人,龙池的父亲,给了自己荷鲁斯的亚麻短裙。

这四件神器的用途,无非就是让同为“鹰”的路槐,成为神。

这样他就可以从“超自然生物”的鹰,成为“神”的鹰。

一个可以与洛尔抗衡的神,可以屠龙的神,可以清剿异种神的神。因为与敌人到达了同样的维度,那么击杀就会更加简单且合理。

那么他其实就不需要将山羊带去洛尔身边,可以绕过洛尔达到目的。

殷弦月攀着路槐的脖子,在自己思考的时间里,无意识地收拢着胳膊,直到路槐说了句“再勒下去全剧终了”,他才“啊”了下。

然后从他肩膀上直起上半身,他坐在路槐的小臂上,所以视角比路槐要高一些。他盯着路槐,用一种“试图交换脑电波的眼神”盯着路槐。

诚然,路槐不太能感受到这股脑电波,对视过来的目光比较迷茫。

殷弦月和他对视不到三秒,噗地笑了一下。

路槐也跟着笑,不过笑得很轻:“怎么了?”

“你翅膀还好吗?”殷弦月问。

因为当时在永夜森林,路槐为了保护森林外平原上的十万平民,幻化出一对翅膀的白狼,被黑龙的烈火灼伤了很大一片,殷弦月是记得的。

路槐:“还好。”

殷弦月说:“我不想耽误时间了,我们飞过去了。”

此话一出,旁边山羊错愕了片刻,几乎要脱口而出一句“我怎么办”的时候,这位混血儿超自然生物已经展开雪白耀眼的翅膀,振翅腾空。

上下埃及自统一以来从未出现过如此神迹€€€€

雪白的天鹰翅膀之间是一个白发的男人,男人怀中抱着,用黑色的布包裹着的什么东西。

他们在金黄的土地上略过阴影,每一个抬头看他们的人都露出无比崇敬的表情。

“路槐!”由于高空大风,殷弦月在他耳畔用力地说,“既然山羊在埃及没有任何能力,那我们就必须在埃及解决所有事情!”

路槐偏了偏头,脸颊蹭在他头发:“可以。”

殷弦月很喜欢这种没有理由的信任,于是他更紧地抱住路槐的脖子。

因为此时此刻,在前往孟菲斯的途中,小说家有了相当强烈的直觉、以及新剧情的灵感。这对小说家来讲非常兴奋。

孟菲斯是拉美西斯一世的首都,但今天,是他与世长辞的日子。

从今天开始,他的遗体要开始被制作成木乃伊,完成之后,他会被运送去帝王谷安葬。

孟菲斯的集市很热闹,路槐用金币买了水和食物,古代埃及常见的食物有面包和啤酒,尼罗河流域肥沃的土地给了埃及相当不错的农耕条件。人们用谷物酿酒、制作面包,集市里还有昆虫制成的点心,殷弦月非常好奇,路槐问他要不要吃,他连着退后三步。

然后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姑娘。

这没什么,一扭头想说句对不起,又把头扭回来了。

其实这在古代埃及真的没什么,殷弦月自己也明白,他曾看过一些古埃及的壁画,那些宫廷乐师无论男女,有的,甚至都只在腰部围一条麻绳,其余不再有任何衣饰。

而古代埃及的平民少女,很多穿着束腰的亚麻连衣裙,他这么一回头,好死不死一阵大风吹过来,把少女的披肩扬起来,露出剪裁贴身裙子包裹着的,完满的少女体态。

由于距离太近,噌地就脸红了。

路槐失笑,把他牵走。

集市不大,孟菲斯的建筑多被刷上白色石膏粉,神像雕塑均是整块的石头。殷弦月连现代的埃及都没去过,更不想错过古代的。每一个神像他都努力多看两眼,不过正事重要,他观察了一下,这里离开集市约莫十多米,他把路槐拽去一个无人的墙角。

殷弦月说:“我们不能信任山羊,这个埃及是错乱的古代埃及,虽然看上去非常合理,金字塔、尼罗河、帝王谷,但是不对劲。”

路槐点头,等他继续说。

殷弦月看了看两边,确定没有人,山羊也没有跟过来,才说:“昨天,刚刚抵达这里的时候,山羊不让我看的那个‘神’,是先知摩西带着犹太教信徒出走埃及,但是,今天,拉美西斯一世身亡,时间上不吻合。”

殷弦月:“拉美西斯死于1318年,圣经旧约的《出埃及记》起码是1330年,当时的法老应该是拉美西斯二世,他的孙子。”

“所以这是个错乱的时空。”路槐说。

殷弦月:“或者说是个仓促建成的时空,就为了……等我来。”

路槐眯了眯眼,他抬头,灼眼的太阳高悬在神像的上方。古埃及人信仰太阳,他们会做很多公羊的雕像,送给太阳。

“这是个陷阱,路槐。”

路槐点头:“没关系,我在这里就没关系,还好你只离开六天,我以为要等很久。”

“六天?”殷弦月睁大眼睛,盯着他,心里也在算着,从离开洛尔大陆,到平行世界的洛尔大陆,再来到古埃及,满打满算,他确实离开了六天,“……你,你怎么会知道?娜迦说,洛尔大陆被暂停了啊?”

路槐轻轻耸肩:“我也不知道,我当时动弹不了,我以为是受伤的缘故,但后来发现其实不是,因为你走过来,摸我的毛,我也感受不到。”

原来他一直都有意识,躺在那里的时候,心口插着刀,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娜迦带走。

然后就是无尽的等待,风不会再吹动,蜂鸟不会再振翅,连叶子都不会落下。没有答案,没有尽头,时间也不再流淌。

顿时殷弦月心中泛起酸楚,他把路槐拉过来抱住。小狗不知道主人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小狗能做的,就只有乖乖地等。

有些用力,两个胸膛相撞的时候闷闷的有一声“嘭”。

“没关系的。”路槐在他后背拍了拍。

但事实上,路槐更希望,在永夜森林湖边的那个吻会有一个答案,或者回应。

他稍稍和殷弦月拉开了一些距离,六天的时间,他不确定殷弦月还记不记得那个吻。

赤红的狼瞳垂眸看着他,温柔得要命。他试着低头、靠近,鼻尖先碰了碰他,试探的时间不能太长。

更多的时候路槐是理智的,他明白殷弦月对自己的偏爱有着不可磨灭的依据,那是俯视的、神的怜悯。

自己既然是他写出来的角色,他自然视自己是孩子。

但他对神已经变质了,从那些偏爱起,就变质了,从一个人类站在自己身前,要与兽人酋长玛克戈拉,就无可救药地变质了。

既然他让自己成为孤儿,无依无靠地长大

,那么他作为神,合该为自己补偿这一切。他没有被谁爱过,那就让神来爱他。

神欠他的。

€€€€他无端纵容自己的那个吻,他无数次对自己没有理由的信任,以及无论如何都要挽救自己的样子。

路槐碰了碰他的唇,他没躲,也没反抗,只是有些呆呆地。

路槐碰了一下就分开,没有分开太久。没由来的,路槐忽然想问问他:“你爱我吗?”

殷弦月点点头。

路槐说:“不对。”

“什么?”殷弦月问。

路槐:“不是怜爱,不是宠爱,也不是溺爱。不是任何一种,造物主对生物的爱。”

殷弦月的目光,在他两只鲜红的眼瞳之间来回地看:“那你想要……什么样的爱?”

路槐把他挤去墙上,用能够感受到对方鼻息的距离,把他禁锢在这方寸之地,一字一句、认真笃定地,看着他眼睛,对他说:“我想要的,是你渴望和我做.爱。”

说完,他捏住他下颚吻上去。

第47章

这个吻很不讲道理, 也不讲基本法。

因为通常情况下的接吻,最起码不能是此生只接这一次吻,一次把人吻到窒息身亡。但路槐可能有点疯,他全然不在乎殷弦月当下的呼吸是否顺畅, 他就掐着他的下巴吻他。

用舌头去纠.缠、翻.搅, 嘴唇在磨碾, 手在他后腰死命地箍,猛兽的本性暴露无遗。

狼和鹰,都是对伴侣绝对忠诚的动物。

殷弦月能清晰地听见一些难登大雅之堂的吮.吸声充斥在耳边,也能感受到路槐在勾引自己的舌头过去他的嘴巴里,因为自己真的被勾过去了。

他没接吻过,而他对于路槐的了解是,路槐也没有过。

那他为什么这么熟练?这是什么雄性野兽的本能吗?

殷弦月已经有些轻微的缺氧, 他胡乱地呼吸,想别过头去,胸膛只见起伏却进不去空气。他想说点什么,小说家的话术就在嘴边, 但嘴被狠狠地堵着。

手在路槐胸前像推墙一样根本推不动, 甚至很微妙地像是在欲拒还迎, 他完全没意识到这种姿态更容易激起雄性生物的某种兴奋点。

他真的不太行了,他努力不让自己唾液淌下来,拼命地吞咽。结果舌.头会跟着吞.咽的动作翻动,似是在配合路槐,让路槐吻地更狠。

殷弦月被吻的喉咙深处挤出本能的哼声。事实上他发出的声音会让人觉得很享受,很舒服, 但其实殷弦月并不明白接吻这件事的真正含义。

就像他不懂路槐所说的爱。

怜爱、宠爱、溺爱,那不是爱吗?殷弦月能非常肯定地说他是爱路槐的, 他毋庸置疑地爱路槐,有谁会不爱自己的主角吗?

但他在接吻的时候没有余力去思考路槐的话,而且路槐吻到情动时候,胸肌会紧绷,殷弦月原本按在他胸口推搡他的那只手……

摸了两下。

就,其实从人类本能来讲,是可以被理解的。

殷弦月很久以前就明白一个道理,世界上真的有人不爱钱,但没有人不爱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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