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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写鬼故事爆红全星际 第282章

深刻反省:“完了,我还没写出来(捂脸)”

无能之辈:“真的还有人写吗?我早就放弃了……”

珍爱一:“救命!刚刚写完,究竟谁能帮我点评一下!”

西宁市:“啊啊啊啊,就剩不几天了!我狂码字!”

而最活跃的地方,竟然还是《双生》的评论区。

这一周以来,小玫瑰没有更新过一个字,一个章节,好像就此消失了一样。

他似乎完全放弃了管理评论区,任由其变成了鬼故事的交流学习区。

读者在里面随意的点评、灌水、交流写作方法、推荐其他作品、获求书评,甚至发牢骚。

其行为已经完全违规了。评论区管理员也像是消失了一样,并不作为,不删帖。

长脖子:“……”

她叹了一口气,刚想说话,就看见了后台好多条新的回覆。

这是她几天之前,也和别的水友一样,在《双生》评论区发布的那条:

长颈仙女:“写作新人,求大家能不能帮我看看我写的《服装店夜谈》,指点一二?”

她记着,当时底下全都是差评来着。

可现在第一次有人回覆道:

“宝贝,写得很好看。”

而其回覆的ID后面标有“作者”两个字,其人正是:

“保加利亚小玫瑰”

第168章 我亲爱的竞争对手

“小玫瑰回覆我了!还叫我宝贝!说我写的好!”

一刹那间,长脖子的大脑被这个想法直接冲晕了,完全放弃了思考。最终只剩下了€€€€

小玫瑰夸我了……

小玫瑰夸我了……

小玫瑰夸我了……

这句话,在她脑海里不断刷屏。

但往下一翻,发现后面还有更多的回覆。

正文里,自己曾经问:

“恐怖气氛如何营造?”

小玫瑰是这样回覆她的:

“因为你这个“第一人称”,是假性的,只是用了“我”,但并不是真正的第一视角,所以写出来的东西,完全不真实。而恐怖的前提,是“真实的临场感”。”

第一人称,那不就是“我”吗,这玩意还有真性和假性这一说?我这写的不就是第一人称吗?

哎呀,头晕。

于是她回了一个问号。

长颈仙女:“?”

小玫瑰:“……”

看着小玫瑰的省略号,她开始自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太笨了,把小玫瑰给蠢到了。

好在对面依然没有放弃她,还是回覆了,而且是一大段字。

小玫瑰:“记住,当你决定使用第一人称的时候,那么从此在这个世界里,只有一台摄像头,它就像是一个探照灯一样,帮在你的主角的眼前。

“这个世界也只有两个录音设备,一个放在主角的左耳,一个放在主角的右耳。

“因为主角没有读心术,所以她对于别人的一切想法,都只能是“猜测”。

“你既然写:“主角推开门,看见了服装店的立柱后面那个白色的人偶。”

“这个观看顺序就是错的。既然人偶在立柱后面,主角推开门的一瞬间怎么能知道后面藏着一个人偶?

“这就是上帝视角。

“正确顺序应该是:“主角推开门,先看见门缝里一刹那间的景象,然后看见立柱,往前走两步之后,最终才看见立柱后面有一个白色的东西,仔细一看,原来是个人偶。”

“这才是第一人称,移步换景。”

小玫瑰说完,最后不忘了加上那个称呼:“懂了吗,宝贝。”

“……”

长脖子想了一下那个场景,感觉头脑似乎清明了不少。

长颈仙女:“你是说,完全按照第一人称射击游戏的感觉是吧。摄像头就是那个显示屏中间的枪杆,“我”面向哪里,镜头就看向哪里。”

小玫瑰:“你很聪明。”

长颈仙女:“啊!我懂了!(玫瑰花)”

她立马干劲十足,头脑一热,决定从头开始写起。但是又不想就这么错过和小玫瑰交流的机会。

长颈仙女:“我这个结尾是不是不太好?”

她的结尾是,当晚主角自己变成了服装店的人偶。就结束了。

小玫瑰:“要听我说实话吗。”

长颈仙女:“嗯。”

小玫瑰:“有点复古,像是一百年前的那种风格。”

长颈仙女:“……”

说我写得老土是吧?她无奈地挠了挠头发。嘴好毒啊你。

小玫瑰:“如果你生气,那可真是抱歉了。其实我并没有恶意的。”

长颈仙女:“……”

你还在这里给我阴阳怪气???

可恶的小玫瑰。真是披着羊皮的恶狼。

长颈仙女:“大大,那我该写成什么。(泪流满面)”

毕竟作者就在这里,简直不问白不问。正好白嫖一个创意。

小玫瑰:“嗯好,仙女姐姐,让我想想。”

上来就叫她姐姐,这嘴这么甜。

本来以为这个问题小玫瑰要思考很久,结果仅仅在一分钟之后,小玫瑰便回她了。

小玫瑰:“我不是说该不该,我只是说,当我拿到这个服装店题材的一瞬间,打算去写一篇五千字短文的话。我大概会直接把主角设置成服装店店员。然后故事这样写:

“主角是一个奢侈品服装店店员,每天经手大量的奢侈品服装、首饰、箱包。它们价值几十万,甚至几百万。

“他每天接触的都是有钱人,也就觉得自己也属于那个阶级,然后养成了拜高踩低的性格。

“每次他看见一些穿着破烂普通的人来到店里之后,都会冷眼相待,嘲讽地说一句:“买不起就别碰,碰坏了你们赔不起!”把顾客给直接气走。

“可是,他一面觉得奢侈品都是自己的,但一面自己的工资又买不起那些东西。只能眼巴巴地看,却带不回家,内心也逐渐扭曲。

“这个店里一共两个店员,一个是他,另一个是小女生,是新来的,叫他哥,平常总是被他呼来喝去。而他喜欢偷懒不干活。

“他总是每天晚上关店之前,让另一个店员提前下班,自己偷偷穿戴那些贵重物品。

“然后并给自己拍照,发布在社交媒体上,来冒充富人,收获羡慕他富足生活的评论,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因为他比较懒惰,他也会羡慕那些服装店里的模特,对人偶模特说:“你们一天天的,仅仅只是呆在那里,什么都不干,倒是落得个轻松。”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看见某个模特的手指似乎动弹了一下,但是定睛一看,又什么动作都没有。

“有一天晚上,在商场即将关门的时候,他又一个人留在服装店里,扒。光了一那个人偶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

“那是一套当季最新款,价值百万。他偷偷穿上之后,面对着镜子拍照。然后结果却在镜子里面发现,自己背后的那个人偶,似乎动了一下,面向了自己……

“他吓得开始逃跑,但是店铺门紧关,他出不去。最终经过一系列诡异事件,他成为了那个人偶模特。而原来的那个真正的模特,却变成了他的样子。

“他们两个身份颠倒了。”

“第二天,当商场再次打开。清晨的第一缕朝阳照在他僵硬不动的身上的时候。

“另一个店员虽然觉得这个他新的人偶模特有些奇怪,好像样子跟以前不一样了了,也只是疑惑了一下。就给它戴上了新的墨镜。

“而此刻的他,作为人偶模特站立在那里,灵魂被禁锢,却不能动也不能言语。

“他终于可以不用辛苦劳动,而永生永世地,穿戴那些他最为向往的奢侈品了。

“完。”

长颈仙女:“……”

面无表情。

没话了,彻底没话了。

仅仅光是看这个内容简介,就可以想像到,这定然是一篇很有趣的鬼故事。

尤其是结尾的讽刺效果,简直瞬间拉满了!

一个虚荣者在终于可以永远拥有他想要的奢侈品的时候,作为代价,却失去了所有其他的东西。

想想就觉得唏嘘不已。

“小玫瑰你踏马的,一分钟想到的剧情,比我忙活了一星期想到的还好……我不活了……”

长脖子遭受了致命的打击。

果然,世纪掌纹杯是竞赛性质的。初赛给他们所有人预留了一个星期的时候写作。

但是后面呢,也许时限就只有几天,甚至一天、几个小时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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