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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昭陵又轻轻点了一下头。
这就如同很多演员们公认,表演喜剧,其实比表演正剧更难。但是影帝和影后的奖项,却往往落在正剧演员的身上一样。
喜剧就像是短篇小说,它明明难写,且又不受主流重视。
因为字数少,很难表现出跌宕起伏的剧情。主人公的性格难以发展变化。也设计不了太复杂的迷题。就很难精彩。
“不过……”淮映勿又看着他说,把朱红的嘴角微微上翘了一下,显得狡猾而稠丽,“其实短篇写作还是有一些诀窍的。”
沈昭陵心里动了一下,却装作丝毫不感兴趣的样子,轻轻问他:“什么?”
淮映勿:“嫂嫂,想拍照吗?”
沈昭陵:“?”
话题是怎么又扯到这边的?
“你跟我来。”淮映勿说完,就从椅子上下来,然后在经过沈昭陵的身边的时候,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一把把他从椅子上拽了起来,自作主张地牵着他的手,走了出去。
沈昭陵就这样莫名其妙地任由他牵着自己的左手,去了三楼,看着淮映勿拿到了之前放在茶几上的相机,之后又出去。
最后又上楼梯,到了三楼的上面,也就是整个房屋的顶端,这才放开了他的手。
……
他垂下手,搓了搓自己的左手心,直到那里不再有余热。
这还是沈昭陵第一次来到屋顶。
淮映勿站在他前面。
而他的前方,除了一个褐色的身影之外,就是沙漠,一望无际的沙漠。好多曲曲折折的线条。
太阳像是咸蛋黄一样,挂在碧蓝的天空之上。
除此之外,就是几个零星的村落、树干、小水潭。似乎没有可看的东西。
淮映勿转身,递给他那个相机,低头问他:“玩过摄影吗?”
当然没有。
以前都是别人围在他一圈,来拍摄他。而他从来不碰相机。
看着他面无表情的模样,淮映勿就知道了,没玩过。
沈昭陵回他说:“这有什么好拍的?不就是大沙漠嘛。”
他真不觉得这里的风景有什么壮美之处,足以让淮映勿把他拉到屋顶上来。
淮映勿哼了一声,随后把相机放到了自己的眼前,右手不断调试着什么。
两分钟之后,伴随着“咔嚓”一声,复古般的清脆快门响声,沈昭陵知道,照片拍好了。
“看一下,”淮映勿把相机递给他,指着相机的一个小窗口说,“在这里,看取景器。”
“……”
沈昭陵接过,然后从那个小窗口看了一下,只是点击了一下,它就放大了那张图片。
一个有平板计算机那么大的投影,在相机背后显现,而沈昭陵看见了刚才拍摄的那张漂亮€€€€
一张震撼的照片……
背景依然是沙漠。但是图片的左边,是黑色,图片的右边,是橙红色。中间是波浪线。
也就是说,左边拍摄的是啥沙丘的背光处,右边拍摄的是沙丘的迎光处。所以导致左暗右明。
下面是平地。平地只占据了画面的五分之一。
而更重要的是,图片的左下角,是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骑着一个骆驼,坐在上面,如同枯树枝。
整个画面,动静结合,光暗对冲,直线与曲线的反衬,黑灰与橙红的颜色冲击,给人以极大的视觉震撼。
而这张照片的拍摄,却仅仅是淮映勿刚才用两分钟随手一拍,就拍下来的……
沈昭陵:“……”
他瞬间在心里收回了刚才那句话。这片沙漠,确实有可以拍摄的东西。
刚才是他说的轻率了。
沈昭陵又默默地把相机递给了他:“所以你想说什么,教我学习摄影吗。”
那可能至少得学几个月。而他现在好像没有这么多时间。
“不是。”淮映勿默默地把相机接过来,“我是想说,很多白马坞的导演。最初都是摄影师出身的。
“他们从拍摄一张照片,到拍摄一个镜头,再到拍摄好多段镜头,最后集成在一起成为电影。
“一张照片,就是短篇小说。一个镜头,就是中篇小说。一个电影,就是长篇小说。
“那你觉得拍好一张照片,最重要的是什么?”
沈昭陵知道,要拍摄一张照片,肯定需要一个相机。但最重要的肯定不是相机。就如同绘画的水平并不取决于画笔一样。
沈昭陵眨眨眼睛:“摄像技术?还是拍摄素材?”
这两个似乎比较接近答案。
淮映勿摇摇头:“摄像技术:调节相机的光圈、焦距、快门。亦或者,掌握影调、色彩纯度和饱和度,构图这些技巧。在学院里都能很快地学到。
“拍摄素材,就更不是了。好的摄影师,就哪怕是单纯的拍摄一张橘子,拍摄出来的效果也是和别人也是不一样的。”
沈昭陵:“……”
他心说,就像你随手拍摄的沙漠一样吗?
但他没有问出口,因为他不想夸淮映勿,给这家夥骄傲的机会。
所以沈昭陵面无表情地挑眉:“那你说是什么?”
淮映勿低头,靠近他,微微笑道:“是摄影眼。”
摄影眼,沈昭陵好像听过这个词语。
它不懂它具体的意思,但是那能让摄影师注意到那些平常人注意不到的细节。
除了光线、线条、构图等一系列元素之外,更重要的是,摄影师本身对于影像的个人诠释。
它更像是一种观察力。
淮映勿:“你想写一个短篇小说,就需要这种摄影眼。你可以不猎奇,而从一个很平凡的东西当中,找到你心中的影像。
“€€€€那个东西,大家都能看见,但大家却又都注意不到。只有你能看见,只有你能把它写出来。
“摄影技术,就是伏笔、反转、节奏、冲突这些外在的技巧。这些可以学。小玫瑰也都会。
“但摄影眼不是。它不能一下子拥有,它只能去培养。”
“你选择什么样的构图,就是什么样的行文结构。
“影像的清晰度,就是场景描写的细致程度。
“明暗对比度,就是小说中对比的分裂感。
“颜色的冷暖调,就是小说温暖或悲伤的情感基调。”
“摄影主体与配体,就是主角就是配角。”
“嗯,按你的话来说,摄影眼其实是一种感觉。€€€€一种思维习惯、一种审美视野,一种可以后天培养,却又像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
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听见这种说法。
于是许久,许久,沈昭陵站在那里,沉默着,盯着淮映勿的眼睛,都没有说话。
他第一次发觉,淮映勿有一双很灵气的眼睛。
是桃花眼,双眼皮,黑色长睫,眼瞳更是黝黑。不笑的时候胜似笑。
他们两个在烈日下的屋顶上互相直视,只有他们。
直到眼前出现了好多彩色的小光圈,眼球开始变得眩晕,刺痛,也没有挪开眼睛。
但对方那双眼睛最先受不住,就又笑了,率先移开了目光。
笑起来的时候,眼尾向下弯,形状更加好看。
沈昭陵就也收回了眼神,随便把目光瞥到了不知道哪个地方。也没有揉眼,只是多眨了几下。
直到淮映勿说完,向他走过来,站在他背后,几乎从背后揽住他,把相机,放在他的眼前。
以一个接近拥抱的姿态,在他后面轻轻地说:“嫂子,给你看我今天拍的。”
随着那手指在他眼前一滑动,一张黑白的照片就出现在他眼前。
照片上拍摄着一个骆驼队,只不过这个照片的角度,让人感觉沙丘是垂着的。
那些骆驼队,彷佛在悬崖峭壁上行走。身边还有许多的白色烟雾。
再加上黑白的配色,给人以悬疑恐怖、危险失衡的奇妙感觉。
沈昭陵轻轻问:“烟雾吗?”
淮映勿:“是早晨的云雾,你今早起的太晚了。没看见。”
沈昭陵:“哦。”
淮映勿:“你是不是喜欢赖床啊你。”
沈昭陵:“没有。”
淮映勿:“我不和你一起睡,你就赖床。”
“你什么时候跟我一起睡过,你别……你别离我那么近。”耳朵边热气都发烫,沈昭陵不适应地往前走了一步,远离了他。
淮映勿又拽着他肩膀,让他转了个身,看着自己:“你躲什么,那我给你拍个照吧。”
眼看着镜头冲着他贴过来,沈昭陵抬起手遮挡了一下脸,快门声却依旧响了起来。
“咔嚓€€€€”
“你真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