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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默默感叹:“这就是文化差异啊。”
并把“拆二代”改成了“富二代”。
【对了,这个张无垢又是谁啊!为啥要从这个前面没什么存在感的炮灰开始写!
【啊啊啊啊啊,你又给我瞎写,我看你是不想好好完成任务了!
【直接写车祸女人的视角,按照网友的推测把故事圆上,写她和盛玖灵魂互换,不是也很精彩吗?
“网友都能猜到的东西,那算什么精彩……”沈昭陵都被逗笑了,
“而且,这离你规定的七万字还早着呢!我要是现在就把它写完了,之后怎么水文?当然要多开几个人物!”
【……可恶,你说的好有道理。
【那你继续水吧。(抽菸。jpg)】
◆
{虽然这爱好有些见不得人。
但我从小就喜欢躲在暗处,偷看别人,窃取别人的秘密。
而我生命中,偷窥的第一对人,其实是我的父母。
他们可以说是我的“爱好”启蒙。
我父母都是老师,小时候是我姥姥过来我家,带着我,把我带到大。
我对她并没有什么印象,只记得她爱穿灰衬衫,非常的精瘦,胳膊和腿都跟芦柴棒一样。
走路的时候,双腿岔开,跟鸵鸟一样,非常滑稽。
我倒是对我那对父母记得很清楚。
我爸个高,身材中等,有胡须,爱穿蓝色衬衫。
他长得很像是那种卖内衣内裤的广告上面会出现的充满荷尔蒙的男人。
我妈白圆脸,黑长发,笑容灿烂,很爱干净。不说多漂亮,但是长得很基础。
长相很像是秋衣秋裤广告上会出现的女人。
标准到,我相信她考教资的时候,外貌一定会过关。甚至可能会被当作外貌模版。
他俩都是标准长相,五官没有缺点,光是这一点就一骑绝尘了。俩人绝对是夫妻相。
我父母恰好都是老师,我爸开幼儿园的,我妈是幼师。他们也是这么在那里认识的。
他俩上班的时候都身穿黑色正装。
头发、鞋子、衣领,都打理的板板正正的。衣服上一个油点都不会有。非常的传统,严肃。
作为老师,从小就很严格地教育我。
让我吃饭不要把筷子插到饭里、坐有坐样、站有站样,作业要早早完成,自己的衣服要自己洗。
他们很唠叨,很严肃。
但是他们在我记忆力,并不像其他父母那样€€嗦烦人。
因为他们不是要求“鸡窝里飞出金凤凰”的那种人。
他们自己就很自律,可以早起跑步、早睡、冬天天天热水泡脚、十点之后就绝对不碰手机。
都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我想这一点绝对没错。
当时童年的我,也跟大多数的孩子一样,认为自己的父母是最了不起,最牛逼的。
他们长相好,生活习惯好,不缺钱,还很相爱。这样的家庭条件,其实很难得。
我想。
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的话,我会一直按照他们要求的生活轨迹的生活下去,被修剪成一个直直立立的大树,没有多余的枝丫。
但是,最终我还是辜负了他们的期待。
长歪了。
还是长成了一个爱偷窥的变态。
但其实按理来说,应该是他们先辜负了我。
是他们自己,杀死了我信仰中的父亲母亲。
……}
第48章 文中文€€€€残破的蝴蝶(200营养液)
[哥,你这有故事啊。]
[来来来,我拿点瓜子,听你坐下聊。]
[警察叔叔:你继续说,我听着。(先给你拷上。jpg)]
◆
{我爸妈他们开的幼儿园,叫作阳光幼儿园,很俗气的名字。
本该阳光普照。
幼儿园的外面是白色的楼,前面还全圈出一个院子,院子里有很多的彩色的滑滑梯。
我小的时候,就在自家上幼儿园。
小时候我认为那个幼儿园有很大很大,有很多好玩的设施,比如跷跷板、又比如秋千。
但是长大之后,因为某些原因,我再也没有回去过了。
现在想来,那里其实并不大,我也不是很记得那里的设施布局了。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两个男孩。
一个姓王,因为平时行事太过乖张伶俐,霸道横行,外号就被叫作小霸王。
另一个,是一个叫作枚的男孩。
枚,很清秀漂亮,皮肤白,身材清瘦。
小时候长得跟个小女孩一样。
最大的特点就是脸上有三颗痣,在左脸太阳xue往下的位置,斜着并排长的。
他很安静,别的小朋友围在一起玩老鹰抓小鸡的时候。
他就靠在秋千架的旁边,默默地看着秋千,靠在那里一句话都不说。
那秋千架很高很高,是木头做的,像个大门框一样,两个结实的麻绳从上方掉下来,绑着一个木板。
秋千之上,就是小霸王。
穿一双很炫酷的黑白运动鞋,水绿色半袖和深绿短裤。搭配深绿的小领带,像个小贵族。
这是我们幼儿园的校服,孩子们都这么穿,只不过女孩子穿的是百褶裙。
小霸王虽然还没有长开,鼻头没有骨感支撑,但依然看得出来,他的五官很是冷峻。
他在那里摇晃来,摇晃去,就是不下来,而旁边的枚看起来很是渴望的样子。
我就知道,枚想玩这个,但依照他的性格,他不会主动告诉我。
那天,天气很阴,想必是多云。
“你在那里玩好久了,王凉,你下来,让我们玩会呗。”
我喊他的名字,因为我爸爸是幼儿园园长,妈妈是老师,所以我是班里唯一不怕他的人。
然后他的腿伸下来,杵在绿草坪之上,这秋千也就从摇摆之中,这么缓慢地被他弄停了。
旁边的同学听见我喊,也都停下来老鹰捉小鸡的游戏,那样安静地看着我们。
我与小霸王无声对峙着,似乎下一秒,就要抉择出,到底谁是幼儿园中班的王者。
小霸王看着我,嘴一歪,露出一个“你算老几”般的冷笑来。
然后双腿用力一蹬,将自己荡得更高了。
他不听我的,完全忽视我的话。
我有些生气,觉得他驳了我的面子:“你!你下来!你都玩了一天了!一下课你就霸占,还让不让大家玩了!”
“关他妈你屁事。”他说起来很脏,而且很短。说话都不看着我,这样骂我,然后我面红耳赤。
“算了,算了……”枚或许是分辨出我即将失控的样子,及时地跑过来,拉住了我。
我怒气未消,胸腔剧烈浮动。
而那一抹水绿色的身影,还在一碧如洗的天幕之前,与我的眼帘前荡漾。
“要不我们去玩老鹰捉小□□。我当老鹰,行吧。”他拉住我的手,把我朝着拽了过去。
枚是一个很习惯妥协的人。他怕麻烦,怕起冲突。
后来我想想,这或许与他的家庭条件有关。
他没有父母,家里也没钱。
父母几年前车祸一起被油罐车撞死了,家里就剩四个老人,靠着那么点退休金勉强地养着他。
而我有父母,有钱。
这注定了当我们三个如果扭打成一团的时候,我和小霸王会互相撕咬。
而枚的拳头,只敢挥舞他自己。
*
那一天,小霸王看着我气呼呼的妥协样子,左边的脸颊微微鼓起。
我知道,是他用舌头顶了顶他自己的口腔内壁,宣布了他的胜利。
我当时真想把他的舌头直接拔下来。
蓝天,绿衣,黑发,黄色秋千架,他隆起的口腔,荡漾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