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能住人、能投喂、提供专业按摩,还自带加热。
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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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仗兄弟想修那两把断枪?”
吃太多了,神魂变得圆润,黑色小人在魂海里仰卧起坐。
“他们那两把武器我看过,枪头磨损,枪杆断裂,锻枪用的材料极其不常见,而且工艺特殊,不找锻枪的师傅本人来,不好修。”
“嗯。我去回绝?”
“等等,”黑色小人站起身,在魂海里拉伸肌肉,神魂都是软乎乎的,动作带得身上的肉弹弹弹,“你问问那两个小子,我换其他材料给他们补,外形不变,手感可能变些,能不能接受。”
他记得《魔皇》里提到过,落仙大陆最北边有个迎仙林,林中有种特殊的牛筋木。
迎仙林这名字起得吉祥,常有修者去那边观景游玩、切磋比试,期待能撞上什么仙缘。
常有灵力交汇,那里的树木日夜汲取精华,比寻常木材更加坚韧轻便,拿来做枪杆原料再合适不过。
可惜凌无朝不用什么大型武器,不需要优质木材,也无心仙缘,没一次去探过那林子。
沈越冥在话本外抓心挠肺过一段时间,想去林子里拉两棵树回来。
又恨那话本作者,既然主角不要,就别这么详细写出来,还专门强调里面的木头有多好,有什么用?只馋到他这话本外的人了。
“还有,”黑色小人柔韧度很高,在魂海劈叉,他跟凌无朝确认,“你刚才说,看到天上有金眼睛,没看错吧?”
“没有,它太大了,很显眼。”
“好,你现在找到咱们房里最高那个橱柜,从上往下第三层放着张图纸,拿出来,交给炮仗兄弟。”
凌无朝回了房,拿到手,发现是一张造大炮的图纸。
他眸光一动。
“拿到了?跟他们说,我帮他们修兵器,他们挑一批人,这几天受累,照着图纸把这东西造出来。”
黑色小人经过凌无朝同意,把他一小缕飘荡的神魂拉长,在魂海跳绳。
“我最讨厌被暗处的东西盯,那眼珠看着猥琐,必定不是什么好东西,等它再来,看能不能轰碎。”
“凌无朝?听见没有?”
“嗯。”
凌无朝出了门,脚步轻快。
看到图纸的刹那,他脑子里便只记得李寻鹰曾经不下一次说,要搞出大炮来轰碎那只金眼睛,与他接整夜的吻。
黑色小人跳完绳,开始在魂海翻跟头,刚才当跳绳的那缕神魂飘过来,缱绻地卷上了他的腰。
凌无朝的声音响在他耳边,轻柔和缓,像是贴着他的耳朵,“想抱你。”
黑色小人一个跟头翻一半,自己把自己摔了个屁股墩。
他坐在地上揉着屁股反应了一会儿,心里了然,这是主角在示好,凌无朝已经完全把他当成好兄弟了。
他笑道:“行啊,等我出来,第一个跟你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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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家兄弟接过图纸,将两把断枪交给凌无朝。
凌无朝在笑,看着心情不错。
嵇玄珂幽幽盯着他的脸,白皙泛红,唇角轻挑,像是刚从情郎怀里离开,仍在留恋。
他早就知道凌无朝的模样招师兄喜欢。
这个突然出现在他们身边的、莫名其妙的小师弟迷晕了师兄的眼,他是一张无暇的白纸,师兄故作嫌弃地说他笨,嫌他黏人,却在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时候被他迷惑。
凌无朝就是这样,仗着这张乖巧无暇的脸,坏心、恶劣,将师兄一口一口尝了个透。
嵇玄珂最讨厌他。
“这副样子,我师兄跟你接吻了?”他故意问,想让凌无朝意识到,情郎并不在他身边,他不该摆出这样幸福的姿态。
凌无朝却没被他打击到,笑道:“等他回来,玄珂想看,亲给你看就是,不要心急。”
“……谁想看了!”嵇玄珂呼吸不稳,险些把图纸攥烂。
不要脸的家伙,一千年了,色心不改!
第14章
“画像?”魂海内,凌无朝问。
在沈越冥的要求下,白色小人不再席地而坐,也用了躺椅休息。
自从知道胖胖能帮着投喂,沈越冥专门给他送了不少吃的进去,让他别再每天闷头睡觉。
“对,你看什么时间方便,出来给他画张小像。”
魔域煅器房里,沈越冥正将两把断枪放在锻造台上比对材料,再次感叹独臂是真的不方便,凌无朝到底是怎么用一只胳膊生活几百年的。
前段时间通缉那个渣男前夫兄,通缉令上都没有他的脸,外面很多热心侠士反馈,说他们不认识那个渣男,希望魔皇能给个画像。
沈越冥起初以为外面的人都认识天魁宗的“沈越冥”,只发了通缉令,没带脸,现在一想,还真的缺张画像。
而且他也想知道,那个渣男到底长什么样子。
凌无朝沉默片刻,说:“好。”
沈越冥确认,“你会画画吧?要是为难就算了,我去问炮仗兄弟。”
“会,我从没忘记过他的模样,闭着眼都能……”
一缕神魂猛地弹了下白色小人脑袋瓜,沈越冥:“恋爱脑,收!”
“……”
沈越冥先用普通材料模拟了两把兵器复原后的长度、重量,计划好去迎仙林要带多少木材回来。
邱竹歌在外面捧着一盆樱桃吃,小白鸟落在她盆上,低头啄啄啄,吃得肚子鼓起来,嘴巴都染了色。
邱竹歌跑进去喂他一个,嫌里面闷,又跑出来,嚼嚼嚼。
“不用这么麻烦,小凌哥哥,我带人跟你去,把那山上的树全卷回来就好了,你想用多少用多少。”
沈越冥刚让小白鸟送了几颗樱桃到魂海,盯着凌无朝乖乖吃了他才满意,回邱竹歌道:
“那怎么行,小邱,用多少砍多少,以后想用还能有。我们是去向自然寻求原料,又不是强盗,要把所到之处洗劫一空。”
“哦……”
邱竹歌的尾巴晃着自己裙摆,带得上面漂亮的饰物碰撞轻响。
“小凌哥哥和寻鹰哥,还有我哥哥,你们三个都是一样的人,所以你们能成为朋友。”
沈越冥第一次听她提到李寻鹰,在此之前,他还以为邱竹歌并不认识小凌哥哥的“绯闻情郎”。
“你来魔域前,哥哥就联系了我,让我见到你以后,不要跟你提寻鹰哥。”
邱竹歌垂眼,看着盆里的樱桃。
“我以前和你们只见过一面,却看得出来,寻鹰哥是你很重要的人,他死掉了,你会很伤心吗?”
沈越冥冷哼了声,“不伤心,早就忘了。”
知道他是在故作坚强,邱竹歌惋惜地叹出口气。
“寻鹰哥人那么好,他死了,很多人都伤心呢。”
沈越冥没再理会。
正义游侠李寻鹰的确在落仙大陆声名远扬,这只是那渣男的恶趣味,享受角色扮演乐趣的同时顺便逗弄一下身边蠢笨的情人。
反正凌无朝无论如何都对他不离不弃,曾经受到的伤害不需要解释,不需要偿还,只要在他身边,凌无朝就满足。
他越想越气,神魂探到魂海,卷走了白色小人桌上剩下的食物。
蠢小子,吃什么吃,越吃越傻。
白色小人歪头,疑惑道:“怎么了?”
神魂卷着食物在魂海游荡了半晌,找不到送出来的方法,又气冲冲放回桌上,沈越冥冷声道:“没事,吃你的!”
白色小人点点头,小短手拿起最近的食物,放进嘴里。
看他乖乖吃东西,沈越冥心情能好些。
“对了,小凌哥哥,”邱竹歌吃撑了,打了个嗝,“岑川姐托我跟你说一声,她还得多请几天假,家里实在走不开。”
沈越冥问:“连请这么多天假,出什么事了?”
岑川三天前请了假,原本今天该回来了。
“不知道,她没说,楚桐姐还说抽空去看看呢……哎呀!”
邱竹歌说着就想起来,“洛逍昨晚传信,让我今天去兽人城找他,我给忘了!”
她抱着樱桃就跑,小白鸟从盆里飞起来,落到门前的石桌上。
沈越冥在煅器房里待了很久,弄完了枪,又在鼓捣一些别的,后来他走出煅器房,捏起胖了一圈的小白鸟。
白鹰落地在距离迎仙林最近的迎仙镇。
得益于有迎仙林这个知名景点,迎仙镇的食宿经济很繁荣,光看镇口人来人往,都能想象到镇里有多热闹。
沈越冥要上山,不进镇,该往反方向走。
他在巨鹰背上时,从凌无朝的储物空间挑出一身还算潇洒的侠客装,月白色对襟窄袖,腰系红绸,束起了常年披散的银发,发带坠着几片精巧的银叶。
这是凌无朝以前的衣服,他挑选时,白色小人极力阻止他,觉得这种衣服露出断臂丑陋,希望他选择能遮挡断臂的新衣服。
沈越冥问他,“新衣服什么时候开始穿的,六百年前?”
“嗯。”
因为穿上好看,不会显得身体残缺不全,和李寻鹰在一起的时候,也不会惹他厌烦。
沈越冥哼了声,不顾他的阻拦,坚持要穿刚挑出的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