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被恋爱脑黏上了 第8章

这话听着有些凶,沈越冥停了停,放缓语气,“不过你也别害怕,我在就没事。还疼吗?”

凌无朝平复了呼吸,望着窗外阴天,轻声回道:“不疼了,谢谢。”

沈越冥停了停,又问:“你以前打架,是不是都不用魔气?”

其实凌无朝打架也少,他和挚友李寻鹰同行,李寻鹰一个人就能干翻一群。

凌无朝指尖溢出一小缕漆黑魔气,回道:“不用,从前魔骨未觉醒,只是摆设。”

沈越冥:“嗯,现在你得学着用了。”

“好。”

沈越冥不再扰他,黑色小人在躺椅上翘起腿,拿着块糕点,送进嘴里嚼嚼嚼——

也不能说是嘴,他脸上并没有五官,完全是凭感觉在吃。

见他闲适地歇上了,凌无朝从魂海收回视线,小白鸟已经睡醒,小小一团,卧在窝里,先打了个哈欠,接着歪头,拿脸颊蹭着身下柔软的垫子,舒服地眯起眼。

“啾啾……叽!”

他手艺还是这么好……本超级至尊鸟鸟王,就该住这么舒服的窝!

凌无朝也在盯着窝看,笑道:“那你该听话,昨晚为什么凶他?”

“啾!”

谁让他叫我胖胖!

“他记不清了,才给你起这么可爱的名字。”

“啾啾!”

那也不行!

小白鸟讨厌这个傻瓜名字,在他身边扑腾了一会儿,接着跳到他肩头,给他讲沈越冥用他身体这段时间发生的事。

凌无朝静静听着,在听到萨谟也被其他神魂占据了身体时,微微皱起眉。

突然,窗边冒出两只绒黄的耳朵,他垂眼,捏起一边虎耳,往上提了提。

虎头少年本想躲在底下吓他一跳,此刻不小心暴露,只好把整个脑袋露出来,趴在窗户上与他讲话。

“魔皇大人,族长让我替大家谢谢你,他们都没什么大碍,要回兽人城了。”

凌无朝团着他的耳朵,“魔骨被剜,他们大多都失了修为,这时候住在魔域更安全。”

金阳摇头,“大家都不习惯住在魔域,魔域的人也不欢迎我们,有很多兽人伤都没治就离开了。”

数百年的恩怨隔阂,不是单单魔域开了门就能解决的。

“族长还让我转告你,请你不要担心,兽人们已经自发聚集去望山城主的领地了,那是最大的兽人城,虽然不比魔域,却也够大家安身了。”

“还有,我也代表小兽人们,单独谢谢你……”

金阳的尾巴在身后甩动,尾巴尖尖闪着一点亮光,空气中丝丝缕缕细小的魔气正朝尾巴尖的亮光里汇聚。

他毛绒绒的脸颊有些泛红,惦记着自己之前骂过魔皇大人,不好意思道:“原来外面这么多厉害的魔气,都是你从自己的魔骨里分享出来帮助我们修炼的。”

“不必谢我。魔骨强悍,不好压制,那些溢出的魔气不是我本意。”

凌无朝看着他扒在窗户上的绒爪,“何况,正是这些魔气引起仙修忌惮,捕食魔骨的事因我而起。”

金阳抿抿唇,两只虎爪一起夹住他的手。

“才不是!那些仙修本来就不喜欢魔修,不管怎么样,他们总能找到理由来欺负我们,魔皇给我们分享魔气,关他们什么事?”

凌无朝捏了捏他的绒爪,没说什么。

金阳不跟族长离开,随少数兽人一起留在魔域。

他说自己脸皮厚,不怕被其他魔修骂。

凌无朝告别他,带着肩头小鸟离开魔域,进了一处隐秘的洞穴。

洞穴中央的冰台上躺着一个青年男子,闭目似在沉睡,仔细看才能发现这副躯体毫无生机,已经死亡。

一把无鞘的漆黑长剑躺在他在身侧,无声陪伴他。

洞内燃着火烛,冰台上摆满了红花,火光打在他苍白的脸上,映出奇诡美丽的花影。

凌无朝安静注视着他,抬手,指尖轻触他冰凉的唇。

“沈郎。”他轻声叫。

第6章

一个月前,凡人城中。

一位天魁宗的小少爷身穿绛紫华服,头戴金冠,腰系美玉,扬着下巴,大摇大摆在热闹的夜市遛狗。

他左手握一把镶刻华丽宝石的剑,右手拽着散发阵阵灵光的狗绳。

他的宠物犬一身柔顺白毛,身上覆着红色轻纱,叮叮当当坠满了漂亮华贵的饰物。

和主人一样,它扬着高傲的狗头,蔑视周围的一切生物。

忽然,它眼珠一顿,视线凝聚到一个卖小灯笼的摊位。

摊主是个兽人男孩,身量不高,脑袋是垂耳的小狗,眼睛黑亮,一身棕黄绒毛,双手双脚为爪,身后长着尾巴。

在落仙大陆上,最早最早,也要十四岁才开始修炼——他应该只有十四岁,最近才化出兽人模样。

宠物犬尾巴摇得飞起,停在摊位前不肯动了。

它原本跟主人一样,蔑视这条街上的一切,可现在不同,他想跟这个可爱的狗狗人一起玩,击个爪,再互相蹭蹭毛绒的小耳朵。

主人注意到它的情绪,跟着止步,看了眼正卖力吆喝的小兽人,眼中闪过一丝兴味。

一刻后,东街夜市炸了锅。

有位天魁宗的少爷不知道脑子抽了哪门子风,要求一个兽人少年当街与他的宠物狗交。配。

原因是狗狗喜欢他,做主人的慷慨,给他这个福气。

兽人少年吓得身子狂抖,眼神求助地看向路过的人,却无一人敢停留,更别说上前帮他。

千年前,天魁宗以绝顶的财力与强到可怖的战力登顶当世第一仙宗,至今不衰。

天魁宗鼎盛了千年,落仙大陆上这条无形的鄙视链也就延续了千年:

天魁宗弟子>仙修>凡人>魔修

此外的鬼族与兽族属于异类,人数占比又少,不在他们的鄙视链里。

其实大家都是人,只不过天魁宗弟子有财有势,是排名第一的人。

而兽人——从外形看,他们已经不算是人了。

这使得他们在人群中格格不入,很难得到正常的对待,社会地位排名最末。

幸运的是,这位少爷放话没多久,就被一剑抹了脖子,鲜血喷涌,染红了他的宠物狗。

杀人者是个青年魔修,生得野性张扬,黑发红眸,眉目英俊,武器是一把无鞘黑剑。

他头顶长有一对尖利魔角,身后甩着布满坚硬黑鳞的尾巴。

他把人杀了,狗牵走,走之前还摸了把被吓傻的小狗兽人的头,告诉他,努力修炼,以后再碰到这种家伙,用拳头教他们做人。

小狗兽人重重点了头,仰起脑袋,悄悄问他的名字。

魔修朝他露出一个笑,冷锐的尖牙在月色下闪过一瞬寒光,“李寻鹰。”

-

墨蓝穹顶高挂着一轮圆月,天际星河烂漫。

一望无垠的原野上,一个身影正半跪在水边,借着清凉的溪流清洗白狗身上的血迹。

他也是个魔修,一身红白衣衫,银发如瀑,红眸冷润。

他没有魔角魔尾,左侧袖袍空荡,因为断了一条左臂。

独臂洗狗总归不方便,他第三次朝前方喊道:“沈郎。”

黑衣魔修躺在不远处的树上,枕着胳膊望天,不知观星还是赏月,魔尾顺树干垂落,百无聊赖地轻荡,偶尔逗弄一下正爬树的小松鼠。

听见人叫,他眼都没偏,回:“叫谁呢?”

凌无朝无奈,“叫李郎你又不高兴……寻鹰,来帮帮我。”

黑衣魔修这才动了,从树上翻跃而下,到了溪旁。

他蹲下身,魔尾卷起刷子帮着刷狗,紧接着一手揉上毛绒绒的狗头,一手去银发魔修头顶抚摸。

狗被不久前那泼来自主人的热血吓得至今都没缓过神,也就没回应他,反倒是银发魔修偏头,拱了拱他的掌心。

黑衣魔修手指挑着他的银发轻轻绕,垂眼和他对视。

这时,翅膀拍打声由远及近响起,一只巨型白鹰现身,在两人头顶盘旋。

“破煞。”

黑衣魔修看见它,魔尾卷着刷子向上一掷,精准丢进它爪里,“来洗狗。”

“嘎!嘎!”

白鹰不太情愿,边叫唤边往下飞。

这只巨鹰强壮漂亮,只是鸭子叫实在太招笑,黑衣魔修边笑边把凌无朝手里的刷子也夺走,塞进了鹰爪里。

白鹰任劳任怨洗起了狗,抬头看,两个主人正在星月照耀的原野下散步,相隔的距离克制,手指却勾在一起。

凌无朝晃晃两人相勾连的手指,“我们认识一千年了。”

“嗯。”

凌无朝偏头,视线流连在他脸上。

前四百年,这是他的情郎,两人是幸福缠绵的爱侣,在无人知晓的角落讲尽羞人的情话。

后六百年,郎君就成了挚友,换了身体,换了名字,牵手太暧昧,拥抱太危险,亲吻更是想都不要想。

腰上有些痒,低头看,魔尾从他身后绕过,尾尖弯曲,虚虚环住了他的腰,像是有人在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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