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萨摩耶,想吃肉 第65章

而后,雌鱼飞快地向前游去,雄鱼们不但要追逐它,还要彼此为了交。配的权利争斗,只有胜利者才有资格和雌鱼交尾。

缠绵过后,雌鱼开始排卵,等排卵结束后,猎杀时刻便接踵而至。

雌鱼会将离它最近的雄鱼们毫不留情地吃进肚子里,倘若吃不饱,便会用它排下的卵来顶数,在它的眼里,不论是春宵一刻的雄鱼,还是自己产下的卵,都只不过是能够提供能量的食物。

称它为鱼界渣鱼也不为过。

汪白并不排斥狗鱼的繁殖方式,在他看来,无论动物的繁殖方式如何,都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根本,都值得尊重。

当然了,他吃的这头是雄性狗鱼,如果是雌性狗鱼的话,体型会稍大一些,力气和速度都会更强,他还未必能抓得住它。

和这互相喂食的温馨场面相比,狼越那显然要凄惨得多。

他一入水,周围的小鱼当场毙命,大一些的鱼或是离他较远的鱼,也都扭头就跑,生怕慢一秒就步了那些死鱼的后尘。

狼越才不管这些,他在河水中摆动四肢,让臭味被冲刷得更彻底一些,至于河面浮起的那些白肚皮……和他有关系吗?

祸害完一片区域后,他又游去旁边祸害另一片。

不敢往狼末和小狗那游,否则八成会被狼末揍一顿。

聪明如他才不会干这种蠢事。

狼末抱着小狗惬意地洗澡,和他一起一边游泳,一边捕鱼。

抽空看了一眼狼越,算他识相,知道避开这里,以免玷污这片河域。

狼末的爪子虽然还未长成,但他有尖锐的獠牙,捕鱼对他来说并不困难。

很快,河边就堆起了一座鱼搭成的小山。

狼末很是满意自己的成果,准备再找一只贝壳当做小山的尖尖,再把这座鱼山送给小狗。

结果等他找到贝壳之后,鱼山竟然坍塌了大半!

他顿时怒不可遏,从水里一跃而出,充满怒意的狼眸环顾四周,寻找着可能的偷鱼贼。

岸上的动静吸引了汪白,他将自己抓到的几只鱼堆放到了坍塌的鱼山旁边,甩了甩身上的水,用眼神询问暴怒中的狼哥。

狼末安抚地舔了舔小狗的眼睛:“别怕,我们的鱼被偷了,我一定会把偷鱼的家伙找出来。”

他扬声询问不远处的狼越:“你看到是谁偷了鱼吗?”

狼越如实回答:“没看到。”他只顾着清理身上的臭味了,哪有空去管什么鱼的。

狼末冷哼一声,空气中的鱼腥味太重了,他很难从这些强烈的气味中辨别出偷鱼贼的味道。

不想让小狗担心,他没有当场去寻找那个可恶的偷鱼贼,而是将自己捕捉的鱼和小狗分享。

他的贝壳被他丢在一边,孤零零地躺在草地里。

可惜了,差一点鱼山就完成了,他知道小狗喜欢好看的东西,鱼山一定能博得小狗的欢心。

可恶的偷鱼贼!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狼哥身上的怒气尤为明显,汪白蹭了蹭狼哥的脸颊,安慰他:“吃吃。”

别生气了,有什么事是一头€€€€鱼解决不了的呢,如果有,那就两头。

他也没想到,竟然能在河水中找到这种鱼,一般来说,鱼喜欢生活在深海,河水中的€€€€鱼体型和味道都会稍逊海鱼一筹。

不过也足够美味就是了。

€€€€鱼的长相格外丑陋,它们是底栖生物,通体发黄,体侧长着许多皮须,头顶长有一根附肢,在河水深处会散发出光芒,利用小鱼小虾的趋光性吸引它们,再将它们统统吃掉。

它们也因此被称为灯笼鱼。

别看€€€€鱼外表丑陋,味道却远胜绝大多数的海产品,他有幸吃过几次,那种味道直到现在都还念念不忘。

他将€€€€鱼分给了狼末,自己只留下一小部分。

一入口,那紧实如龙虾一般的肉质瞬间就吸引了他,哪怕他已经吃过许多美味珍馐,€€€€鱼的味道依旧能在他的美食榜上名列前茅。

清甜的汁水顺着喉管滑进胃囊,鲜美的滋味久久留存于齿尖,难怪它能够与河豚其名。

河豚现在他和狼末是没办法吃了,河豚的毒素他们处理不了,但€€€€鱼的美味却激起了他对河豚的渴望。

如果有机会的话,一定要让老师帮忙煮一顿河豚,让他品尝品尝这无上美味。

狼末是第一次吃€€€€鱼,原本他对偷鱼贼深恶痛绝,满心的愤懑无处发泄。

直到他吃到了小狗喂给他的€€€€鱼。

俗话说得好,美食能够治愈心灵,狼末此刻就有一种被治愈的感觉,内心的狂怒被美味的€€€€鱼肉所安抚,他蹭了蹭小狗的脖颈以示感谢。

话虽如此,他还是不会放过那只偷鱼贼。

竟敢破坏他送给小狗的礼物,可恨至极!

狼末心里憋着气,匆匆吃了些鱼,就想要去追寻偷鱼贼的踪迹。

汪白虽然不知道狼哥怎么情绪不高,但既然狼哥有事要做,他当然不会拖他的后腿,他刚吃饱了鱼,正好在这里休息休息。

乖巧的小狗让狼末心痒难耐,他将小狗好生舔舐了一番,直到小狗身上再没有一丝水渍才罢休。

吻了吻小狗的脸颊,叮嘱狼越照顾好小狗便转身离开,他的速度极快,几个起落就消失在了汪白的视线里。

狼越总算泡舒服了,其实他很想再泡一泡的,但是狼末让他照顾小狗,他不敢不听。

他趴在了小狗身边,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总觉得自己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臭味,恶心死了。

汪白同情地看了一眼嗅闻自己的狼越,他能理解狼越此刻的心理,就像是人不小心踩了狗屎,无论怎么刷洗鞋子,总会感觉鞋底没洗干净。

无论洗多少次,还是会记得它曾经的臭不可闻。

温柔的小狗将狼末给他捕猎的鱼叼给了狼越,美食可以治愈一切:“吃吃。”

狼越一愣,看着小狗叼着鱼的模样,向来没心没肺的他竟觉得面皮发烫,羞愧难当。

他从未信任过小狗,也没有将他真正当做同伴。

小狗却愿意将食物分给他,不嫌弃他满身的肮脏。

狼越缓缓接过小狗嘴里的鱼肉,眼底多了一丝感激。

咀嚼鱼肉的同时,发誓自己一定要保护好他。

动物的忠诚往往来得那么简单,比起复杂的人类,他们的世界里单调,也单纯得多。

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从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等价交换,动物眼中的等价交换。

汪白笑了笑,找了一块松软的地面趴下,等着狼哥回来。

此时,狼末正在丛林嗅闻着空气中的味道,他确定偷鱼贼没有下水,因为当时在河水中的时候,他没有听到任何一丝水花溅起的声音。

而且,从草地上的湿脚印来看,偷鱼贼显然是往丛林的方向逃跑了,可惜越往密林中去,灌木丛就越密集,将偷鱼贼的脚印掩盖掉了。

狼末警惕地环顾四周,他的耳朵微微颤抖,听到了一丝不寻常的声音。

忽然,他转过身,半长的指甲将一只试图袭击他的蛇钉在树干上。

那蛇扭动身躯拼命挣扎,奈何狼末牢牢禁锢着它,起初狼末还会观察它扭动的姿态,见它没有什么新的招数便厌烦了,另一只爪子一齐上阵,生生将蛇撕扯成两半。

断掉的蛇在地上扭两下就不动了。

狼末越过蛇的尸体继续寻找,一丝淡淡的鱼腥味引起了他的注意,这里已经算是远离河水,鱼不可能上了岸还能跑这么远,他猜测一定是那只偷鱼贼在吃鱼时散发出的鱼腥味。

狼眸透出几分嗜血的杀意,狼末一路狂奔,循着味道飘来的方向疾驰而去,不多时便发现了偷鱼贼的身影。

有点眼熟,很像当初他送给小狗的那只海獭。

不,还是有点不一样的,比那只瘦小许多。

本打算咬死偷鱼贼的狼末临时改了主意,他记得小狗很喜欢海獭,还将海獭放生了,或许他将这只偷鱼贼带回去,小狗会更加开心。

于是在水獭还没看清敌狼的情况下,自己就腾空了。

它呆呆地看着自己掉下去的小鱼,小爪子一张一合,仿佛还在怀念鱼儿的手感和滋味。

如果它会说话,一定早就开骂了。

也幸好小水獭不会说话,否则狼末必然嫌它太烦,忍不到送给汪白就把它吃了。

被叼住后颈皮的水獭不声不响,连动都不敢动。

即便长相呆萌,但它却聪明的很,身后那难以忽视的强大野兽的气场,让它迅速意识到了自己可能遭遇的危险。

它知道逃是逃不掉了,垂头丧气地任由狼末摆布。

狼末一路将水獭邀功似的叼到了汪白面前。

汪白眨了眨眼睛,和眼前的小豆眼大眼瞪小眼,狼哥这是做什么,要把水獭送给他吃吗?

他当然不会将它认成海獭,水獭和海獭的差别还是挺大的,水獭的脸颜色比较深,白中带有浅灰,而海獭更加白净。而且这只水獭已经成年了,却还跟个海獭幼崽差不多大,太瘦了,这不可能是海獭。

水獭圆头圆脑的,天生就带有一种萌感,不过汪白也不是不能吃它,毕竟他连更可爱的兔兔都吃过,更何况一只水獭。

只是他刚吃了很多鱼,现在肚子饱饱的,不想再吃了。

拿来玩玩却是正好。

汪白伸出爪子,捏了捏水獭的肚皮,水獭立刻躺下,摆出一副任由他搓扁揉圆的模样。

小东西,还挺惜命。

汪白撸了水獭一会儿,不得不说,水獭的手感是真好,肚皮肉乎乎的,拿来当枕头应该会很舒服。

不过,既然玩了它,再吃它就有些过分了,他打算放了它,不知道狼哥愿不愿意。

当然啦,这里做主的还是狼哥,如果狼哥执意要吃掉这只可怜的小水獭,他肯定不会阻拦,甚至还会顺便咬一块肉尝尝。

谁叫他就是这么没有原则的干饭机器。

见小狗向他看来,狼末连忙低头,好让汪白能轻松舔到他。

然而小狗并没有舔他,这让狼末颇感遗憾。

既然小狗不想玩水獭了,那这只水獭就没有了利用的价值,他将水獭叼起来晃悠两下,随后丢进了河里。

他还记得上次小狗放生海獭的事情,便潜意识地认为,小狗喜欢这种动物,不喜欢吃它们。

下次再敢偷他的鱼,他定要扒了它的皮。

没有了水獭当玩具,汪白又困了。

狼末也蹲坐在了他的身旁,情绪趋于平稳,也跟着昏昏欲睡。

洗过澡吹过风,汪白的毛发又变得格外蓬松,整只狗比之前看上去又胖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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