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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机一·沉睡之城 第十章 南明武士

  一

  下午,一点半。

  当童建国的枪口对准狼狗时,叶萧和他的第二小组,正在南明城的另一端遛达。

  依然是上午走过的路,但不再从城市西南缘上山了。四人穿过荼蘼花园的街道,继续向城市深处探索,一路都留下了标记。孙子楚照例和两个女生吹牛——从湄公河的内陆考古探险,到外星人创造了古印度文明……

  叶萧从出发就心事重重。半小时前离开大本营时,他关照顶顶带着“无名女孩”回五楼去。沉默半天的女孩却突然说:“不,我不想去五楼。”

  “不要任性!”

  顶顶像姐姐教训妹妹似的,搂着女孩的肩膀就往外走。而这二十岁的柔弱女孩,竟大力反抗起来,几乎将顶顶推倒在地。

  “你怎么了?”叶萧牢牢抓住她的手,让女孩一时动弹不得,又轻声在她耳边说,“听我的话,跟她上去吧。”

  女孩蹙着娥眉摇头,眼神里写满幽怨,仿佛刚被人欺负过。她看了看屋里的黄宛然母女,低声说:“不,我就想留在这里,有许多人可以陪着我。”

  顶顶叹了一声:“别说傻话了,在楼上更安全,而且我也一样陪着你。”

  “等一等——”叶萧打断了顶顶的话,他看着女孩的眼睛问,“你想让更多的人陪你?”

  女孩楚楚动人地点了点头:“是的。”

  “因为你很孤独?是吗?”

  她不得不再次点头。

  “你对孤独感到恐惧?”叶萧不依不饶地逼问,“而你已孤独太久,所以也恐惧我们?”

  女孩第三次点头:“是的。”

  这眼神这声音都让叶萧难以说“不”,尽管知道该让她去五楼,但他的心肠终究太软,缓缓后退了半步说:“好吧,你留在二楼。”

  “不行!”顶顶仍坚持已见,“在这里不安全,她必须跟我上五楼。”

  “算了,她不过是个弱女子,你也可以留在这看守她。”

  叶萧不想再和顶顶争论,孙子楚、林君如和伊莲娜都在楼下等他。他快步跑出房门,将“无名女孩”留给了大本营。

  不知此刻她在干什么?和其他人说了些什么?也许晚上会问出更多的线索。

  这时走到一条大路上,几乎是全城最宽的街道,两边种植着高大的树木,后面多是深宅大院。有块路牌标着“朱雀大街”,孙子楚翻出南明地图,仔细对照地图上的路名,果然地城市中心发现了这条路。

  地图显示这条大路从西向东,几乎横穿了南明市中心。此刻他们在路的西段,折向东走便是全城中心点。

  “朱雀大街——是唐朝京城长安最有名的一条大路,也是当时全世界最著名的街道。不过,长安城的朱雀大街是南北方向的,但这条街却是东西方向。”

  伊莲娜打断了孙子楚的啰嗦:“管他东西南北,只要找到路就行了!”

  “对,我们已经来这里两天了,还没到过这城市的心脏呢!”孙子楚收起地图,跃跃欲试地跑到马路中间,向身后的林君如喊道:“快点啊!”

  “真像凯达格兰大道啊。”

  林君如怔怔地看着四周,就连围绕城市的山峦也酷似台北。

  倒是伊莲娜快跑到了前头,显然她的好奇心更为急切。叶萧也走到大道中央,往日脚下应该车流如织,根本容不得行人吧。

  四人往前走了数百米,前方左侧出现大片空地,右侧全是绿色树木,大路从空地与树木之间穿过。

  “GOD,是个广场!”

  伊莲娜第一个叫起来,在一排高大的行道树后,是个能容纳上万人的广场。

  没错!一个宽阔的广场在他们面前展开。

  仿佛天空也高了许多,乌云即将从头顶散去。进入空城的这两天来,到处都是密集的街道和小巷,让人感觉压抑,突然来到这巨大的广场,心情都豁然开朗了许多。

  然而,当他们看到广场的正面时,四个人的心都被震住了。

  几百米开外的正面,是一座中国式庑殿顶的建筑——竟有几分像北京故宫的太和殿,特别是那雄伟的金色屋顶。大殿建在两排高高的台阶上,站在广场只能吃力地抬头仰望,仿佛古代臣子跪在太和门内,等待至高无上的皇帝的召见。

  叶萧又向前跨了一步,才确认脚下不是故宫的石板,而是沥青铺成的广场。

  广场西侧是栋现代化楼房,用玻璃幕墙包裹起来。它坐落在宫殿内侧,简直是不伦不类,像卢浮宫前的玻璃金字塔。

  东侧是幢古希腊科林斯式大厦,外侧墙体由九根花冈岩柱支撑,高大的柱子贯穿全楼,屋顶则是雅典卫城式的,上面有许多人物浮雕,站在广场上看不清楚。

  这场面让他们都看糊涂了,不知是到了哪个时代哪个国度,难道又一下子“穿越”了?

  在同一个广场里,居然有三种截然不同的建筑:一个是中国传统式的,一个是欧洲古典式的,另一个则是现代式的。

  古今中外的建筑全在这里撞上了,恐怕全世界都绝无仅有吧,广场的设计者要不是天才,那一定是个疯子!

  孙子楚又一次打开地图,确认这就是南明城的地理中心,东西向的朱雀大街从广场南侧穿过。马路对面的树林正是“南明中央公园”——他觉得颇为好笑,那么一个偏僻的小地方,竟还要学纽约搞“中央公园”。

  而在广场的正北端,就是眼前威严的“太和殿”,地图上标注的是“南明宫”。广场西侧的现代化建筑,在地图上叫“西厢殿”。东侧那古希腊式的大厦,自然就是“东厢殿”了。

  “什么鬼地方啊,像到了中国古代的王宫,本城还实行君主制?”

  “现在泰国也是个王国啊。”

  “但显然这里的建筑格局,与曼谷的大皇宫完全不同。”

  孙子楚又拿着地图走了几步,毫无疑问就是这个地方——但关于“南明宫”和“西厢殿”,地图上并没有更详细的说明。

  “别管那么多了,先去宫殿里看看吧!”

  伊莲娜兴奋地向前冲去,走在空旷的宫殿广场上,四周回荡起自己的脚步声,每一道音波都在传递着什么。

  叶萧凝神静气地侧耳倾听,这广场有汇集声音的功能,就像北京天坛的回音壁。若有数千人站在广场上,就变成一个巨大的共鸣箱,音效被放大许多倍,如气势磅礴的合唱团。

  他们跟着伊莲娜往前走,来到宫殿台阶脚下。在此仰望的角度更大,脖子酸痛加剧,宫殿给人的压抑感也更重。

  四人小心地走上台阶,居然是用青石板铺的,石缝里还长着些青草。台阶共有两层,每层都有三十九级。

  “这个宫殿的设计师,想必是希区柯克的忠实影迷。”孙子楚一边爬一边抱怨,“好的,这家伙肯定是看过无数遍《三十九级台阶》!”

  在两层台阶之间,有个五六米宽的平台。走完两个三十九级台阶,膝盖都有些酸了——这正是古代宫殿的设计理念,让觐见君王的臣子身心疲惫,战战兢兢地跪拜在天子脚下,完全屈服于皇权的威严。

  第二组已来到大殿之前,高大的屋檐下挂着金匾,从上至下三个正楷汉字:南明宫。

  他们几乎是九十度仰望金匾,那感觉直接震慑到了心里。叶萧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巨大的广场已在脚下,古时皇帝俯瞰群臣变不过如此。

  宫殿朱红色的大门紧闭,中式窗棂里镶嵌着玻璃,已布满灰尘。孙子楚摸了摸门板,才发现居然不是木材,而是坚固的钢铁大门,只是表面喷了层红漆,看上去酷似北京故宫。

  他再用力往前推一下,大门竟被缓缓推开了。随着门轴转动声,里面显出一个昏暗的空间。

  四人都感到一阵冷风从大殿里吹出,仿佛考古队员打开尘封千年的古墓。孙子楚猴急地要闯进去,却被林君如一把拉住:“当心脚下!”

  原来是高高的门槛,足有成年人小腿那么高,若不是提醒一下,孙子楚非得重重摔一跤不可。

  “连门槛也是按照皇宫的规格来的,这里面究竟是什么地方啊?”

  孙子楚在庆幸之余,揣着满腹的狐疑,小心地抬腿跨过门槛。林君如和伊莲娜互相搀扶着跨进去,叶萧在门口徘徊片刻,也只得跟着他们跨入大殿。

  冷风伴着一股奇异的气味,很快从大门飘出去消散了。借着外面射进来的光线,眼睛才适应殿内的昏暗。这是个数百平方米的大厅,中间竖着几根粗大的柱子,乍看还都是上等的金丝楠木,细看才发觉是钢筋水泥。仰头向天花板望去,是否有中国传统宫殿的“藻井”?但上面太暗了看不清楚。

  并没有想象中的皇帝御座,整个大厅都是空的。地板居然是黑色大理石,怪不得空气都是冰凉的。

  “就像走进了殡仪馆!”

  林君如在大理石上滑了几步,随后回音从四面八方传来,“殡仪馆”三个字不断萦绕着他们。

  “拜托!轻点好吗?”

  孙子楚轻声告诫她,然后走到大厅尽头。除了一面是大门和窗棂外,大厅其他三面都是墙壁,左右两侧各开着几扇门。从外面看南明宫的规模,显然要比这个大厅大很多,墙后肯定还藏有很多空间。

  推开左侧的一道门,里面是黑暗的走廊。叶萧等人也跟上来,拿出手电照着前方。走廊两边还有一扇扇房门,进去打开其中一间。

  光束里腾起一团灰尘,大家捂着鼻子好一会儿,才看到一台电脑的显示屏——宫殿里的电脑?接着,手电又照出一张办公桌,还有上面的电话机和传真机,屋子角落里还有台饮水机。

  这明显是个办公室,但四面墙上没有窗户,关了灯就是个密闭的暗室。

  伊莲娜摇摇头说:“在这种地方上班,绝对会得抑郁症。”

  四人退出屋子,往走廊深处走去,很快遇到了楼梯,看来这大殿内部还有几层。叶萧端着手电走在前面,楼梯折了两道来到二楼。

  迎面是条宽阔的长廊,装饰也甚为考究。地面铺的是黑色大理石,墙上挂着许多幅油画,不知道是名家的真迹,还是批量生产的假货。

  走廊出乎意料的长,估计贯通整个宫殿二层了。推开右侧一扇房门,同样是没有窗户的办公室,只是内部装修更好。回到走廊里继续向前走,手电只能打到前方十米远处。

  忽然,光线里隐隐出现一个人影。

  叶萧放慢了脚步,孙子楚也捏紧拳头,四人仔细向前看去,但那影子总笼罩在灰尘中。

  又往前走了几步,每个人的心都悬了起来,不敢大声出气。走廊中只剩轻微的脚步声,布满尘埃的空气也似乎凝固了。叶萧想到了那神秘女孩,既然已经有了一个她,必然还会有第二个人吧?也许他们就隐居在这宫殿中,就像眼前这个人影——他(她)是男是女?有多大年纪?干嘛要在这里?刹那间许多问题涌出来,心中已准备好了“审讯方案”。

  第二组数林君如胆子最小,她禁不住缩在孙子楚身后,只敢透过他的肩膀往前看。孙子楚则想起古代宫殿的种种灵异传闻,据说故宫半夜里常有慈禧太后的鬼魂出没,拿起板子打妃子和宫女的手心…………

  电光里的影子越来越近,就站在走廊的尽头,距离已不到五米,叶萧都看清那人的轮廓了!

  那个人身材颇为魁梧,身高起码有190公分。两腿分开站在那里,手电光晕打在身上的气势,竟像敦煌壁画里的天王像。

  他还戴着一顶很奇怪的帽子,叶萧把手电对准他的头,居然发出金属的光泽,原来是顶钢盔!

  想必是军人或武装警卫,叶萧随即提高了警惕,会不会把他们当作入侵者呢?

  又走近一步,才发现那钢盔的样式很怪。盔顶竖着个尖尖的东西,盔的两侧拖着锁子甲,保护脸颊和下巴,盔正中还有一块护鼻。

  那个人的脸隐藏在黑暗中。

  不,那根本就不是钢盔,而是古代武士的头盔!

  再看那人穿的一身衣服,也都发出黑色金属反光。胸口有两片护心镜,后面衬着山字形的铁甲。肩膀有两个虎头家伙,下面咬着铁甲保护上臂,下臂则有铁制的护腕和护手。腹部围着绿色战袍,一根腰带紧紧系着,连接下半身的战裙,布满了鱼鳞甲片,就连护腿板和鞋子也是铁的。腰间挂着一把宝剑不,身后背一张铁胎大弓,箭壶里插着二十支羽翎箭。

  在南明宫殿的深处,黑暗走廊的尽头,他全身披挂重重甲胄,似从君王的坟墓中走来,从地狱的战场上归来。

  而来自遥远人间的四个人,早已在他面前目瞪口呆,等待他举起杀人无数的利剑。

  终于,盔甲里的男人睁开眼睛,放射出两道噬人的目光……

  二

  下午,一点四十分。

  再回到旅行团的第一探险小组。

  童建国握着一把手枪。

  枪口对准那条大狼狗,枪膛里躺着二十发子弹,保险已被拉开。

  旁边的钱莫争睁大眼睛,这是把大口径军用手枪,射击火力异常凶猛,可近距离穿透防弹衣。

  若不走运被它射中脑袋,半个人头都会被轰掉,何况是一条狼狗!

  在这栋未完工的建筑四楼,两个人与一条狗对峙着,人的手里有枪弹,狗的嘴里有利齿。

  但牙齿毕竟拼不过子弹。

  狼狗似乎也明白这个道理,并没有立即冲上去。它压低了上半身,把尾巴夹在股间,喉咙里发出含混的呼声,嘴巴不时往上翻起,露出里面锋利的牙齿。

  钱莫争嘴唇哆嗦着问:“它怎么不害怕呢?”

  “别说话!让我集中注意力,它随时都会扑上来!”

  就趁着童建国说话的瞬间,狼狗竟突然一跃而起——唯一的空子被它钻到,眼看就要扑到他们身上了。

  两人的瞳孔立时放大,钱莫争想要大喊“开枪啊!”但大脑掌管语言的神经,还来不及给嘴巴传递指示。

  砰!

  枪声响起。

  钱莫争只感觉眼前闪过一道光火,同时闻到一股火药的气味。随即他闭上眼睛,不忍心看那幕悲惨的景象。

  枪声,致使的枪声,继续在空旷的街道和毛坯的楼房里回荡。

  当他重新睁开眼睛时,那条狼狗已消失得无影无踪。童建国则站在原地,他手上的枪也不见了。

  “狼狗呢?”

  “我刚才并没有向它开枪,只是朝天鸣枪示警而已。”童建国嘴角微微一撇,“枪响后狼狗马上缩了回去,转身跑下了楼。”

  钱莫争以往见过不少大场面,这次却真被吓倒了:“混蛋!我还以为它的脑袋被子弹打烂了呢。”

  “刚才它之所以冲上来,是因为它不确定我手里的枪到底是真家伙还是仿真枪。但它终究只是一条狼狗,任何动物都惧怕火器。只要枪声一响——哪怕再厉害的野兽,也会因天生的恐惧而逃跑。”

  “算你有种!手枪呢?”

  童建国从裤兜里把枪摸出来说:“放在这里好像不太安全。”

  “你这是什么意思?还想防我一手?”

  “别乱想了。”

  他将裤脚管撩起来,再把手枪放到小腿外侧,从包里拿出胶带绑上,这样就牢牢固定住了。当他把裤管放下来,只看到隐隐有块突起,但又有谁会注意别人的裤脚管呢?

  钱莫争还是忍不住好奇心:“这把枪是从哪里来的?”

  “上午,那个山洞里的军火库。”

  “果然是那里!”他已经猜到三分了,捏着拳头问,“你居然偷了一把手枪出来?”

  “干吗用‘偷’这个字?我们在这里吃的每一顿食物,不都是‘偷’来的吗?”童建国靠在阳台栏杆上,叹了一口气,“哎,你知道这个地方有多危险吗?那条狼狗只是许多危险中的一个,你没有看到屠男和导游小方是怎么死的吗?我们旅行团还有十几个人,其中有一半是女人,难道凭你的赤手空拳,就能保护自己和她们吗?”

  “所以,你就偷偷地拿了一把枪?”

  “是,上午在山洞军火库里,有个箱子里全是手枪,弹匣里还装满了子弹。我特地挑了这把枪,还有几个弹匣的子弹,趁你们不注意藏在了身上。”

  钱莫争低头想了好一会儿:“你说的对,我们那么多人是需要一把枪,比如刚才就派上了用场。”

  “谢谢,我不知道在你们的印象中,我是怎样的一个人,也许我有许多种做法,让你们都难以理解,但我会给你们看到最好的结果。”

  “不过,枪毕竟不是个好东西,旅行团里大多数人,都会对这把枪感到恐惧,何况还有个十五岁的孩子。万一让某些心术不正,或容易冲动的人拿到了,说不定就弄巧成拙,变成我们最大的祸害了。”

  “所以请你为我保密,不要把这把手枪的存在告诉旅行团里任何一个人——包括叶萧!”

  钱莫争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点头说:“好吧,我保证不说出去。你也要好好保管这把枪,千万别把它弄丢了,更不要让其他人知道。”

  “当然。”

  “还不知道杨谋他们三个人怎么样了?我们快点下去找他们吧。”

  “等一等!”

  童建国一把拉住了他,随后将头探出阳台,查看下面的形势。果然,在街道对面的转角处,那条狼狗正赫然趴着呢。

  “啊,它居然还没走!”

  钱莫争也发现了那条狼狗,刚才鸣枪示警并未伤到它,但令它更加机警小心了。它悄悄躲藏在对面,只等他们两个人下楼,便会从背后突然袭击!

  “它真比人还聪明。”

  他们退到屋里,童建国点起一根香烟。在这废墟似的毛坯房中,烟头的火焰不断闪烁,很快被他吸完了。

  “你用过枪吧?”

  钱莫争蹦出一句话,眼睛隐藏在昏暗中。

  “是。”童建国并不隐瞒,轻轻吐出一口烟雾,“还杀过人。”

  这句话让彼此沉默了许久,烟头的火光照着他的双眼,宛如黑夜山洞里狼的目光。钱莫争退到了更远处,他不想追问别人的过去,或许旅行团每个人心里都藏着秘密。

  “枪不是个好东西。”

  “当然,其实我很讨厌枪。”

  “你也讨厌杀人?”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我扣着扳机的手指僵硬了。子弹穿过一片树林,击中对面那人的胸膛,距离不会超过二十米。我看着他的血从胸口涌出来,就像流到我的身体里,眼前和脑子里血红血红的,以后连着一个月都做噩梦。”

  童建国加快了吸烟的速度,仿佛这里已变作多年前的战场,硝烟弥漫向钱莫争的双眼。

  “你杀过许多人?”

  “是的,但第二次杀人就再也没有感觉了。不觉得自己是在杀人,更像是训练时打中靶心。那些飞溅起的鲜血,不过是靶子上的木屑,根本用不着眨眼睛。”

  “当你感觉到自己是在杀人时,你还有忏悔的可能。但当你感觉不到自己是在杀人时,那你就成为魔鬼了。”

  钱莫争给他做了个总结性发言。

  “也许——是吧!”童建国只能苦笑一声,用力丢掉将燃尽的烟头,火星在地上一闪就灭了,“那时候你杀一个人,就像扔个烟头似的简单——如果自己被别人杀掉,也是一样的感觉。”

  “生命就像烟头?短暂而脆弱的火光。”

  谈着谈着竟变成了哲学话题,钱莫争真想打自己一耳光,怎么和这个杀人如麻的家伙一起聊天呢?

  他重新束起散乱的长发,紧张地走到阳台边,看看时间已经两点十分了。他悄悄把头往外探了探,那条机敏狡猾的狼狗,依然在楼下守候着。

  “该死的,我们被这条狗困住了!”

  “不,人不会被狗困住的。”童建国拍了拍他的肩膀,皱着眉头说,“不知道玉灵他们三个人怎么样了?必须快点去找到他们。”

  “可我们现在自身难保,而且就算能逃出去,也不知那三个人跑哪儿去了,说不定他们也在寻找我们呢。”

  “冲出去再说吧!”

  说罢童建国走到阳台上,先看了楼下的狼狗一眼,又仔细扫视周围环境。下面是个十字路口,狼狗趴在对面转角处。在这栋未完工的楼下,有个自行车棚,透过阳台底下的缝隙,可以看见里面停着十几辆自行车,外面用铁栏杆隔着。

  他回头对钱莫争说:“你想骑自行车吗?”

  “什么意思?”

  “跟我下去吧!”

  童建国静静地走下四楼,每一步尽尽量不发出声音,他知道楼下的狼狗正竖着耳朵,倾听着他们每一步动静。钱莫争也只得屏声静气,就这样踮着脚尖走到底楼,互相都不敢说话。

  借着昏暗的光线,童建国向他使了个眼色,两人翻过底楼一扇窗户,跳出去正好是外面的自行车棚。

  对面的狼狗立即狂吠起来,飞快地冲到自行车棚外,却被层层铁栏杆挡住了。它的爪子扑在栏杆上,由于身体过于巨大,难以从底下的缝隙钻进来,只得恶狠狠地嚎叫着。

  十几辆自行车都蒙着厚厚的灰尘,童建国低头摸了摸车锁,居然一下子就打开了——果然是个偷车高手。

  他连开了两辆自行车锁,轮胎里的气也算充足,便和钱莫争各骑一辆,冲出了自行车棚。

  两人都憋足了力气,拼命蹬着脚下的踏板,风驰电掣地骑上马路。狼狗一下子猝不及防,被他们远远甩在了后面。

  但它并没有放弃,马上跟在后面追赶。钱莫争回头大惊失色,只得用尽浑身力气蹬车。但这辆车恐怕一年多没动过了,链条里都生了锈,积了许多灰,哐当哐当宛如八十年代的“老坦克”。

  “抄小路!”

  童建国的自行车技也着实了得,轻巧地转进旁边一条巷子。而钱莫争经常骑山地自行车,也能凑合着应付一下。两人紧握车把,在小巷里七转八拐,经常脱出狼狗的视线。虽然狗鼻子仍能捕捉到他们的方向,但不断减速转弯却非狼狗所长,它几次差点在弯角摔倒。

  当他们以为要甩掉狼狗的时候,眼前却出现了一堵坚固的墙——原来这小巷是条死路!

  机关算尽,却误了卿卿性命!

  在这狭窄的幽深小巷里,两旁也没有其他路可逃。钱莫争绝望地回过头来,狼狗已及时杀到面前。

  瞬间,空气凝固成冰块。

  两辆自行车,两个男人,一条狼狗,六只眼睛,八条腿。

  还有,一把手枪。

  三

  第二组。

  神秘而巨大的南明宫,二层楼黑暗走廊的尽头,一个全身披挂甲胄的武士。

  突然睁开沉睡百年的双眼,凝视来自21世纪的不速之客。

  叶萧的心脏拧了起来,林君如和伊莲娜瑟瑟发抖,躲藏到了他背后。只有孙子楚还饶有兴趣,继续用手电向盔甲里的脸照去。

  不,那不是一张脸,而是狰狞的面具。

  在眼睛的位置开了两个洞,凌厉骇人的目光,就从这两个洞里射出。

  孙子楚想象躲在面具后的脸,究竟会是怎样一副尊容?是秦皇汉武麾下的年轻武士,还是唐宗宋祖阵前的威武将军?

  他大胆地走到盔甲武士跟前问道:“喂,你是谁?”

  随后又跳着后退了一步,提防那家伙鞘中的宝剑。声音在宫殿走廊内回荡,对方的目光却又黯淡了下去。

  叶萧狐疑地上前两步,小心地摸了摸那盔甲——全是真正的古代铁甲片,而非电视剧里道具的皮甲。

  这副盔甲散发着金属的寒意,仿佛经历过许多著名战役,受过无数刀剑弓矢的洗礼。

  “当心啊!”

  两个年轻女子异口同声地提醒,叶萧还是摘下了那副铁盔下的面具——里面居然是空的!

  “不存在的骑士!”

  孙子楚念出了卡尔维诺著名的小说名称,一个终日穿着盔甲的欧洲骑士,其实全身的甲胄里却空空如也,只是作为一副盔甲而存在。

  也许,生存在重重盔甲中的,是古代将士不朽的灵魂。

  至于那双目光逼人的眼睛,则是镶嵌在面具上的两只玻璃珠子。

  “原来不是人啊!”

  孙子楚擦了一把冷汗,面具之所以会射出目光,不过是玻璃珠对手电的反光而已。他伸手抚摸盔甲,钢铁甲片异常沉重,穿在身上起码有八十斤,再配上各种兵器和装备,更别说冲锋打仗了,现代人的体魄恐怕难以胜任。

  他又仔细看了看甲胄形制,从护鼻看有蒙古风格。但护心镜和山字形的铠甲,又很像明朝初期的样子,特别是护耳的锁子甲,显然受到了中东和欧洲的影响。孙子楚断定这是一副明朝盔甲,而从甲片制作工艺来看,则是后人的仿制品。但这仿的工艺确实很棒,从规格设计到各种材料,完全按照古书记载手工制作,放在这宫殿的走廊里,显得异常威武精美。

  用古代盔甲做装饰物,在欧洲和日本非常盛行。去年叶萧去英国游览伦敦塔,便见到了无数中世纪盔甲。但中国式盔甲则极其罕见,就连中国本土也难得见到,要么就是些粗制滥造的影视道具。像眼前这样的明朝盔甲,即便是后世的复制品,亦是千金难得的宝贝。

  孙子楚绕了这副盔甲一圈,手电上上下下照了个遍,若有所思地抚摸着甲片:“天哪,难道是——”

  “什么?”

  林君如看到他神经质的样子,心想他又要语不惊人死不休了吧?

  “难道是明朝遗民的后裔,你看这副完全仿真的盔甲,还有这座宫殿的外部形制,全郁是明朝的风格——你们想想为什么?还有,这座城市叫什么?”

  “南明。”

  “对!‘南明’这两个字已经说明一切了!”孙子楚越说越兴奋,像发现了新大陆,“历史上也有一个‘南明’政权,就是明朝灭亡以后,明朝的遗老遗少们,拥立南方的明朝亲王为君,继续竖起明朝大旗反抗清军。”

  林君如点了点头:“我知道啊,郑成功收复台湾就是为了反清复明。”

  “南明最后一个皇帝,年号叫永历皇帝。当清兵追杀到云南后,他被迫和大臣们逃到了缅甸。他在那里过了一段流亡生涯,最后被缅甸国王送回给清朝。汉奸吴三桂亲手用弓弦将明朝最后一个皇帝绞死在昆明。”

  “那跟这里有什么关系?”

  “当年,许多不甘心做亡国奴,也不愿剃头留辫子的人,都逃亡到边境那边去了。当年大名鼎鼎的民族英雄。李定国将军就是死在异国他乡的,而他手下的许多部将和士兵们,继续效忠于大明王朝,在缅甸、泰国、越南等地策划反清复明。”

  “反清复明?”林君如不禁又插了一句:“我想起了《鹿鼎记》里的天地会。”

  孙子楚最讨厌别人打断他:“小姑娘别乱插嘴!在云南的边境线外面,就形成了许多汉人部落,他们至今仍然生活在缅甸境内。”

  “你的意思是——这座城市是南明政权的遗民们,逃亡到泰北丛林中所建的流亡城邦或国家?”

  叶萧依然打断了他,并替他说出了推理结果。

  “OK!所以这里才会叫‘南明’,就是为了纪念故国——南方的大明王朝!”

  美国人伊莲娜听得一头雾水,虽然学了那么多年中文,但对中国历史却还是一知半解:“What?”

  这次是林君如回答道:“这座官殿因此才叫‘南明宫’,这里才会放上一副明朝的盔甲?”

  “没错。”孙子楚的脸在黑暗中看不清,他伸手搭着高大的盔甲说,“说不定这就是明朝末代皇帝的寝宫呢。”

  他这么一说,大家都被唬住了,叶萧用手电照了照四周,发现右侧是一道楼梯。

  宫段内部居然有三层楼!

  叶萧打头走上楼梯,其余三人紧跟在后面,小心翼翼地来到楼上。

  手电光线扫射之处,又是一条深深的走廊,但要比二楼低矮些。两边都是一扇扇房门,孙子楚试着推了一扇,却紧锁着打不开。他这么一路推过去,仿佛在推阿里巴巴的藏宝洞,心底确信这是明朝最后的江山,说不定还藏着永历皇帝最后的财宝。

  突然,一扇大门被他推开了。

  四人都屏住呼吸,小心地朝门里看去。外面的光线照射进来,刺痛了他们的眼睛。

  这是个非常宽敞的办公室,不再是楼下那些阴森的密室了。虽然玻璃窗上有许多灰尘,但仍能看到外面的世界。叶萧快步走到窗前,从高处俯瞰脚下的广场。但站在下面抬头看时,却未发现宫殿上部有窗,看来做过隐蔽处理。

  在这里看下去的感觉,与在底下仰望完全不同。这是古代帝王检阅群臣的角度,是君临天下南面而治的气派。广场如巨大的地毯铺在脚下,两边的现代建筑和古希腊大厦,像两尊护法神左右对峙。视线越过广场外的朱雀大道,是那绿得扎眼的“中央公园”。甚至还能看到公园对面,是一大片三四层楼高的房子。从这个角度正面看出去,没有比这宫殿更高的建筑了。再远就是城市正南面的群山,旅行团便是从那个方向,进入这神秘的死亡空城。

  站在南明城的地理与政治甚至宗教的中心,叶萧心底不断浮起某种幻影,被脚下的宫殿慢慢地引出——不,他轻轻吐出一口气,热气融化在模糊的玻璃上,宛如一团白色的浓雾。

  “GOD,这里真是豪华啊!”

  伊莲娜惊讶地看着这间办公室,足有一百多平方米,脚下铺着最离级的进口木地板,墙上贴着绘金图案的墙纸。天花板也做成了中国式的“藻井”,富丽堂皇描龙绘凤,宛如故宫太和殿的规格。

  在办公室右侧,摆放着一套沙发和茶几。虽然布满灰尘,林君如还是一屁股坐了下去。这可是非洲水牛皮的沙发,在美国买一套起码要二十万美元,想想坐在那么多美元上面也值了。

  墙上挂着一幅中国水墨画,一枝梅花孤独地在雪中绽放。孙子楚站在下面看傻了,因为他居然发现了石涛的署名!

  从这幅画的内容和气质,以及装裱材质等方面来说,都确实是明末清初的年代,更何况石涛和尚那独特的画风。若真是石涛真迹,最高可拍卖到数千万元!又想起对“南明”二字的推理——石涛和尚乃是明朝王室后代,因国破家亡才遁入空门。而这画上的梅花,正应了“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之联。由“南明宫”来收藏这样的杰作,实在是最合适不过了。

  林君如离开水牛皮沙发,来到宽大无朋的办公桌前。这台精致的红木桌子价值高昂,后面的太师椅更是明朝的古董。台子上除了厚厚的灰尘外,还有电脑屏幕和电话机。她小心翼翼地坐在太师椅上,正好面对着那幅石涛的梅花图。

  这简直是皇家的气派!李嘉诚的办公室也不过如此吧?

  办公桌的右上角,还插着一面小旗子,上面画着个奇怪的图案——左边是宝剑,右边是长矛,中间是太阳和弯月。

  “日月旗!”孙子楚也快步走到办公桌边,看着旗帜上的图案说,“太阳与月亮,合在一起不就是“明”这个字吗?”

  “日月神教?”

  林君如却想起了《倚天屠龙记》和《笑傲江湖》。

  “别瞎扯!看这个旗帜——剑与矛保护日月,象征着誓死保卫明朝的决心,这也符合‘南明’二字的含义!”

  叶萧也从窗边回来了:“这也是我在警察局里看到过的南明警徽。”

  “警徽?我看不仅仅是警徽,而且是南明城的旗帜,也是全城通用的基本标志。”

  伊莲娜也点头补充道:“美国许多城市都有自己的旗帜和徽章。”

  林君如依然坐在太师椅上,悠闲地翘起二郎腿问:“现在向题的关键是,这究竟是谁的办公室?”

  “至少不是你的!”孙子楚一把将她拉下椅子,“这可是价值连城的老古董,非被你坐坏了不可!”

  林君如被他气得直瞪眼,却也只能乖乖地走到一边。孙子楚仔细看了看办公桌,拉开一个抽屉,里面赫然是个档案袋,印着“九十四年预算”的字样。他忽忙将档案袋打开,却发现半张纸都没有,只是个空壳子罢了。他又拉开其他几个抽屉,均是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抽屉里有些办公用品,其中有两只派克签字金笔,竟是真的24K金,俨然是大财团老板或国家元首签字所用。

  由于没有电源,也无法打开这台电脑,孙子楚皱起眉头说:“我猜这间办公室的主人,正是南明城的统治者吧?”

  “有可能。”叶萧随后又摇了摇头,“但现在什么证据都没有,我们无法确定。”

  “再出去看看吧。”

  伊莲娜已经坐不住了,她端起手电走出办公室。叶萧和孙子楚也跟了出去,林君如最后一个离开,无限留恋地回望这金碧辉煌的屋子。

  四人回到黑暗的走廊,孙子楚又推开一道门,才发现是厕所——设在豪华办公室旁的厕所,自然是老板或首脑专用的了。不过这厕所也分为男女,显然这里还有女秘书办公——抑或办公室的主人就是女性?

  厕所居然也有对外的窗户,用毛玻璃遮掩着隐私。林君如和伊莲娜都等不及了,一齐跑进了女厕所。

  两个男人则留在外面,他们在阴影里面面相觑,一时间竟有些馗尬。孙子楚背靠在墙上,不停地大口深呼吸。

  “你有心事?”

  “到了这个鬼地方,旅行团每个人都有一肚子心事。”

  “不!”叶萧虽然看不清他的脸,眼睛却紧盯着他的方向,“下午一出来我就觉得你不对,中午我们在说话的时候,你也是心不在焉的样子。”

  “是吗?”

  孙子楚苦笑了一下,转头回避叶萧的目光。

  “告诉我,是因为那个人吗?”

  阴沉的大殿三楼走廊里,孙子楚只感到一阵窒息,他明白叶萧说的“那个人”是谁,无奈地点头道:“是,是她——你昨晚带回来的神秘女孩。”

  “我猜得果然没错,你在想什么?”

  孙子楚几乎贴着他的耳朵说:“你不觉得她像一个人吗?”

  “谁?”

  “小枝。”

  空气再度凝固起来,叶萧的耳膜像被金针猛刺了一下,立时响起一阵耳鸣……

  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小枝……

  这个名字不停地在脑里盘旋,又变成密码似的微小汉字,爬满在黑暗的眼前。闭上眼睛便感到晕眩,似乎整个宫殿都要倒塌下来,将他埋葬在坟墓深处。在传说中的幽闭地宫尽头,某个影子正穿破时间迷雾,低吟古老的歌谣飘浮而来。

  “不可能!”

  叶萧连连后退几步,直到后脑勺撞在墙上。剧烈的疼痛让他睁开眼晴,只看见对面一个昏暗的人影。

  “我也觉得不可思议。”孙子楚走到他的跟前,嘴里发出轻微气声,“但那感觉太像了!”

  “像什么啊?”

  林君如突然出现在了身后,把孙子楚吓出一身冷汗,他惊慌失措地转过身来:“怎么像个鬼似的没有声音?”

  “你刚才说话的声音才像鬼呢。”

  她和伊莲娜都从厕所出来了,打开手电照到叶潇的脸,却发现他的脸色很不对劲。

  叶萧急忙挤出一丝笑容:“没什么,我们离开这里吧。”

  话音未落,走廊彼端便响起一阵脚步声……

  那声音穿破黑暗而来,让四个人的心又立时悬起。

  “那副盔甲活起来了?”

  林君如哆嗦地说了一句,随即得到孙子楚的回应:“闭嘴!”

  叶萧把所有手电都关了,低下身子侧耳倾听。对面渐渐亮起一道电光,后面是两个黑黑的鬼影。

  突然,那道电光照到他们脸上,伊莲娜惊恐的尖叫了一下。

  就当四人都捏紧拳头之际,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怎么是你们?”

  “钱莫争?”

  孙子楚听出了那个声音,赶紧也打开手电照向对方,果然是钱莫争和童建国两人。

  大家都非常惊讶,前往不同方向的两组人马,居然在这个地方相遇了。

  再看这两人身上的衣服,都是又脏又破,好像刚刚打过一架。叶萧拧起眉头问:“你们组其他三个人呢?”

  童建国疲惫地摇摇头说:“对不起,我们走散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怎么会到这里来的?”

  “说来真是好笑,全都是因为一条狗!”

  随后,钱莫争将刚才发生的事情,都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大家——除了藏在童建国裤脚管里的那把手枪。

  当钱莫争和童建国两人,骑着自行车逃到小巷尽头时,却发现前面有堵高墙,后面的狼狗已紧追而至了。在这无路可逃的绝境,童建国并没有掏出手枪,而是勇敢地站在狼拘面前,直瞪着狗的眼晴。

  但这样的对峙只能是同归于尽,钱莫争紧张地寻找出路,发现在旁边有根落水管,直通三层楼顶。他手脚并用爬上了落水管,多年锻炼的肌肉帮了他大忙。童建国也立即爬了上去,狼狗虽然跟在后面,但毕竟忌悼他的手枪,更不会爬水管子,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逃走。

  两人翻过高墙,后面是片残破的花园,停着辆泰国产的大众车。童建国施展偷车绝技,两人将车开上马路。这时狼狗也绕道追踪而来,但飞驰的车子远远甩下了它,终于摆脱了危险。

  但方向已完全搞不清了,童建国胡乱开了几圈,一直驶上宽敞的朱雀大道,很快来到广场前。他们都被这地方震惊了,钱莫争急着拍照片来到威严的“南明宫”脚下,发现大门开了一道缝。

  于是,两人就这么闯入宫殿,沿着楼梯走到三楼,与第二小组狭路相逢。

  汇合后的两组人唏嘘不已,这离奇的经历更让大家担心,昨晚大家都听到了那条狼狗的警告,或许它随时还会出现吧?

  叶萧依旧语气凝重地说:“现在我最担心的是,杨谋、玉灵、成立三个人,他们究竟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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