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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千年之困

“后来我真的去了,并且跟踪到了他们的会面地点。但是很不幸地,因为我的能力主要在智力方面,战斗方面并无天赋,被梁丰发现了。”路钟旸说,“如果是在其他的时候,梁家可能不会对我动手,但那正是双方开战的时候,而且雪子所背负的秘密也太重要,梁丰当场就决定杀掉我。”

“我叔叔的实力,并不逊色于现在的四大高手,你是怎么反过来杀掉他们的?”梁野问。

“我自己也不知道具体的过程。”路钟旸说,“梁丰一出手,我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就已经失去了知觉。没想到后来我还能醒过来,却发现雪子已经失踪,我甚至没有来得及和她说半句话。不过,虽然没能说话,我却很清楚地看到,她的手里抱着一个婴儿。那一定是我的孩子,错不了的。她嘴上没有说,心里终究还是没有忘掉我,把我们的孩子生了下来,并且带到了中国。”

人们的目光都看向关雪樱。关雪樱脑子里乱纷纷的,就像木头人一样呆立在原地。

“梁家的人已经全都死去,而且死状惨不忍睹,而我自己虽然没有死,身上也没有任何外伤,却浑身上下剧痛难忍,连走路都困难。我知道以这样的状况,遇到其他敌人就是个死,只能先找地方躲起来。我在附近找到一个贫困的山村,村里人收容了我,但那个村子里唯一一条电话线恰恰坏掉了,维修人员要十天后才能到达。于是我在村里呆了十天,没能和家族联系。”

“就是因为这十天,家族以为你死了,必须另选继承人。”路晗衣用冰一样的语调说,“然后姐姐为了保护我,抢先唤醒了家族血脉,于是……于是……哼!如果不是你为了那个日本女人欺瞒家族,一个人擅自行动,怎么会发生后来的事情?”

路钟旸没有回答,眼神里的愧疚却难以抹去。路氏三兄妹陷入了沉默中。

而冯斯也终于可以好好理清一下思路了。路钟旸的讲述里包含着丰富的细节。首先,他证实了那个隐藏在日本的神秘组织的存在,尤其是提到该组织源起于阆中地区的一次事件,这正好和冯斯先前在时间碎片里所见到的相吻合。

所以之前的猜测没错,时间碎片里的那场拼杀,真的是两位魔王。而上杉雪子的叙述补完了那一战的结局:两位魔王遭遇了第二次两败俱伤,其中藏身于圣甲虫玉雕里的那位落入了李木头手里,再辗转为组织的缔造者、那位龙虎山道士所得到。

所以说,魔王真的是在人间流离了几千年,最后又落入了人类的手里——可能直到今天都还在那个日本的神秘组织手里。守卫人们寻找魔王的踪迹寻找了几千年,到此刻才知道魔王竟然一直混迹在他们当中,最后又被一批完全没有附脑的凡人所掌控,想必一定会心情复杂到极点吧?

而这个神秘组织所掌握的力量也让人担忧。如果他们真的比守卫人还强大许多、甚至能消灭掉守卫人家族,那他们还会干出什么样的事情呢?冯斯简直不敢想下去。

另一方面,路氏三兄妹之间的种种纠葛也基本清晰了。范量宇对之前发生的事件的描述是基本准确的。路晗衣对自己的姐姐无疑有着很深的感情,由于路钟旸的意外“死亡”,导致路颜不得不唤醒家族血脉,变成了现在这样丑陋可怖的模样,他也因此而深恨路钟旸。

不过,其他人都并不知道,路钟旸其实并没有死,并且在事后被路晗衣发现。人们更加难以想到,当时还只是孩子的路晗衣竟然会如此凶恶,如此心机深沉,竟然会把亲哥哥悄悄带走,在之后的十七年里一直囚禁。

真是太狠了,冯斯想,我一直以来对路晗衣的恐惧果然不是没有根据的。这个人凶暴起来,比把恶放在表面上的范量宇更可怕。

而他也大致明白了路晗衣、路钟旸和林静橦这三个人之间的情感纠葛。林静橦原本是被安排成年后嫁给路钟旸的,由于路钟旸被认为死亡,她像是货物一样,又被硬塞给了路晗衣。显然,她并不喜欢路晗衣,路晗衣对她也毫无感情,这桩婚姻不过是家族间的生意。倒是冯斯能看出,林静橦对路钟旸包含着很深的情感,那或许是因为路钟旸曾在她最孤苦无助的时候照料过她,令她从此不能忘记。

关雪樱的母亲上杉雪子的形象也更加清晰了。这无疑是一个坚强果决的女性,在关键时刻有着破釜沉舟的勇气。虽然她是如何最终带着关雪樱逃到四合村的可能已经很难考证,但她坚强地在组织和守卫人的夹缝间活了下来,也坚强地保守住了她所想要保守的秘密。

“晗衣,大哥到底是怎么落到你手里的?”最后还是路颜打破了沉默。虽然这样诡异的重逢让她一度心潮澎湃,但此刻却已经完全冷静了下来。这或许是十多年掌管家族的磨砺赋予她的坚强性情。

“我当时仅仅是想找到他的尸体,所以一直在附近搜寻,最后很偶然地打听到他在一个山村里。”路晗衣说,“我最开始是想汇报给伯伯的,后来却改变了主意。我忘不了姐姐唤醒血脉时遭受的痛苦,更加明白她永远无法回复过去的样子了。这一切,都是拜他所赐,我绝不原谅他,绝不。”

“就算你不原谅他,又何苦把他一关就是那么多年?”路颜轻轻叹息,“我知道你从小就不喜欢他,可他毕竟还是你哥哥。”

“姐姐,你错了,你觉得我是那么不分轻重的人么?我关押他这么多年,并不是因为我恨他,而是他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但你又绝不会允许我用他做研究,我必须秘密进行。”路晗衣回答。

“研究价值?”路颜一怔,“什么样的价值?”

“你知道他是怎么杀死那些梁家的人的么?”路晗衣反问。

“你调查清楚了?”

“那一场战斗发生的时候,附近正好有一个业余摄影家在拍摄当地风光,”路晗衣说,“战斗产生的冲击波让他失足跌下山崖摔死了,摄像机也摔坏了,但里面的录影带侥幸保存了下来。通过录影带可以看出,梁丰打昏了大哥之后,也有些犹豫,并没有当场杀死他,而是试图先把他带走。就在那时候,上杉雪子趁着其他人不注意,掏出一支针管,给他注射了一点儿什么。注射之后,他就突然变得狂暴,爆发出了一种非常奇怪的蠹痕。”

“什么样的蠹痕?”梁野问。

“摄录的效果太差,看不清颜色,但是造成的效果却很明白。在场的所有守卫人,包括梁丰在内,全部都附脑失控了——他们的蠹痕瞬间爆发出来,反噬自己的身体。比如你叔叔梁丰,蠹痕和你一脉相承,都是操纵高温烈焰,他在现场就被烧成了焦炭,而那原本应当是他用来杀死别人的手法。”

“这种蠹痕我可是第一次听说,”范量宇说,“是某种精神蛊惑的技能吗?”

“并不是,精神蛊惑没有那么快,何况那时候大哥已经昏迷不醒了。”路晗衣说,“那种蠹痕是附脑直接作用于附脑,令对方的附脑一瞬间听从自己的控制。这就是为什么我带你们下来的时候,提醒你们随时用蠹痕笼罩全身,一刻也不能放松的原因。稍有不慎,梁家那些人的下场就会在我们身上重演。”

“所以你敏锐地注意到了这种蠹痕的与众不同之处,尤其是,它是在上杉雪子给你大哥注射了一针药剂之后就瞬间触发的——换了我也会心动的啊。”王璐说,“不过路哥哥,不得不说,能对自己的亲哥哥下这种狠手,我真是自愧弗如。这么多年来,不管是守卫人还是黑暗家族,都在怀疑上杉雪子的秘密传给了关雪樱。但谁都没有想到,那个秘密其实已经注射到了你哥哥的体内,然后被你藏了起来。”

“所以你把他关了这么多年,居然一直瞒过了我,也瞒过了家族的其他人……”路颜的语气里有一种深深的酸楚和无奈,“那你最后得出了什么结论?”

“他什么结论都没能得出,”路钟旸说,“一方面雪子的家族所掌握的技术力量超越了守卫人能达到的水准;另一方面,为了防止被你发现,他也不能完全动用家族的全部资源。别说他了,就连我自己,也很想弄明白在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刚刚好在今天脱困而出?”路颜问。

“因为你挑选了这里作为晗衣的结婚场地,”路钟旸说,“你平时绝少离开家族总部,都是留在家里运筹帷幄,但为了弟弟的婚礼,你必须出席。这就给了我机会。”

路颜毕竟拥有超群的智力,很快反应过来:“是因为你和我都唤醒了家族血脉,可以产生共鸣?难怪之前我曾经短暂地头晕。”

“别忘了我的体质与你和晗衣都不同,血脉不但没有伤害我的身体,反而赋予了我战斗的潜力。以前我一直不知道这种能力该怎么激发出来,到了今天,我才懂得了:需要同时有两个唤醒了血脉的人来引发共鸣。这一场婚礼,终于把你带到了离我足够近的地方。”路钟旸说,“这或许就是天意。我的弟弟囚禁了我,然后我的妹妹把我放了出来。”

他挥手指了指身畔:“这个地方,晗衣可能没有印象了,因为那时候他刚刚出生不久。但是小颜你应该不会忘记吧。”

路颜点点头:“一进入这个幻域我就看出来了。这是二十多年前我们住过的地方,你把所有的小细节都还原得惟妙惟肖。当时我们路家受到几个家族的围攻,情势不妙,家族特意安排我们三个在这里避难,大概住了有一年。虽然这里的生活条件不好,但却是我们三兄妹过得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每天没有人逼着我们进行各种训练,我们可以自由自在地做自己想要干的时候。有那么一阵子,我甚至觉得我们并不是守卫人的后代,而只是三个普通的年轻人和孩子,可以像世上其他人一样,享受没有忧患的平静生活。当然,那只是不切实际的奢望而已。”

路钟旸淡淡地一笑:“的确只是奢望,但无论怎样,也是我们难得的宝贵记忆。”

他顿了顿,缓缓地说:“在这里杀死你们,也算是我这个哥哥送给你们的最后的礼物了。”

冯斯已经不止一次见过蠹痕和蠹痕的激烈碰撞了,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实力比较强大的守卫人之间,他们的蠹痕有着很强的自我保护能力,不会轻易被攻破,因此必须要进行硬性碰撞。一旦谁的蠹痕顶受不住被攻破了,就会立刻被对方的力量所包围,难逃一死。

但这一次的感觉却很怪异。因为路钟旸看上去并不是那样凶悍的人。虽然他的外貌很骇人,但从刚才开始,冯斯就一直在留意着他的言行举止。这实在是一个温和而有修养的人,说话也彬彬有礼,冯斯万万没有想到他会说杀人就杀人——而且其中还包含了他的弟弟和妹妹,以及曾经的未婚妻。

现在,四大高手和林静橦都释放出蠹痕,和路钟旸抗衡着。可以看出,路钟旸占据着明显的优势,已经把五人的蠹痕压缩到了最小。至于冯斯等人,虽然同样身在蠹痕包围圈中,却并没有感受到什么不适。

“冯先生,你是不是在奇怪为什么我的蠹痕伤害不了你?”路钟旸忽然开口问。他一面压迫着五位高手,一面还能好整以暇地说话,可见的确是占据着明显的上风。

“啊……是啊,我也在奇怪。刚才我还以为我和小樱死定了呢。”冯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冯先生”这个称谓,“我还在想,你居然那么狠,连自己的女儿都要杀。”

“因为我的蠹痕的作用是激发他人的蠹痕并且反作用于自身。”路钟旸说,“我的女儿只是普通人,小颜虽然有附脑,却没有蠹痕。所以我要杀他们的话,得等到杀死其他人之后,再用普通的物理手段。”

冯斯只觉得身上一寒:“你在说什么?你还是要杀小樱?这是为什么?你要杀路晗衣我可以理解,杀大头怪他们和杀我我也勉强想得通,但是路颜是你的亲妹妹,从来没有害过你;小樱是你的女儿,更是这辈子第一次和你见面。你为什么要杀害她们俩?”

“我要杀掉你们,并不是因为私人恩怨。”路钟旸回答,“即便是晗衣,如果仅仅是因为他折磨了我这十多年,我也并不会因此就要他偿命。但是,如果要完成我的心愿,就必须把你们全部杀死,一个不留。”

“你的心愿?什么心愿?”冯斯问。

“我在这十多年里,一直被晗衣锁住,无事可做的时候,唯一能动的只有大脑而已。我反复地思考着我的这一生,也思考着守卫人在过去千百年里的所作所为。我发现,雪子所在的那个组织的判断其实是正确的,守卫人永远都不会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类守护者。他们早已异化,早已和人类有了无法跨越的鸿沟,现在维系着双方之间脆弱平衡的,只是那个共同的敌人——魔王。一旦魔王最终被消灭,我绝不相信守卫人会安然地继续固守自己的势力。他们一定会开始向凡人的世界扩张,把自己变成新一代的魔王。”

“所以,你的心愿就是要消灭所有的守卫人?”冯斯问。

“不只是守卫人。”路钟旸说,“那个日本组织同样不可信。我也不会放过他们。一切超越普通人类的力量,都存在着潜在的风险,不管是附脑还是科学。”

冯斯点点头又摇摇头:“我承认你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那些都是远远还没有发生的事情,你不能为了未来的可能性就展开当下的屠杀。这样不公平。”

“公平?这个世界上何尝存在过公平?”路钟旸的声线里充满悲悯,“魔王把地球上的生灵当做自己的实验品的时候,公平吗?守卫人大家族吞并小家族、把凡人的性命不当成命的时候,公平又在哪里?我苦苦等了雪子十七年,到今天等到的却是她早已离世的消息,这公平么?”

“是啊,她的去世一定让你很难受,但至少还有女儿啊,不就相当于你们的爱情有了延续吗?为了你们的女儿,你难道不应该先好好活下去、而不是忙着去搞屠杀吗?”冯斯努力尝试着劝说对方。但他也知道,以路钟旸这样智力水准的人,对自己的逻辑一定是极度自信的,他这样一个半吊子大学生,实在没有太多说服的技巧,只能随口灌点鸡汤聊尽人事。

果然,路钟旸笑了起来:“雪子是雪子,我的女儿是我的女儿,后者永远不可能代替前者。她成为我的女儿,只是生物学的规律,我和雪子却是相互之间的情感抉择,怎么可能相互取代?”

冯斯无奈:“算啦,我也知道我不可能三言两语打消掉你十多年的念头的。既然这样,为了阻止你,我只能继续扮演他们的催化剂了。”

他再度割开伤口,为范量宇等人提供力量。鲜血涌出的时候,他看了看身边的另外两个人,发现不管是路颜还是关雪樱,都显得神情木然,脸上看不出什么喜怒哀乐。但冯斯能感觉到,关雪樱的内心一定是充满了悲伤。十多年了,她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亲生父亲,却几乎没有听到什么温情的话语,相反的,对方已经在谋划杀死她灭口了。如果不是关雪樱这一生经历了太多磨难,已经有了足够坚韧的性情,恐怕会当场崩溃的。

他也无力去说安慰的话,倒是突然间想到了点别的:“对了,路先生,刚才你还没解释完全。按理说我的附脑也能激发蠹痕啊,为什么你的蠹痕对我没用呢?因为我的创造能力是不具备攻击性的吗?”

“倒不是,只是我有意识地控制了我的蠹痕,并没有去攻击你。”路钟旸说。

“为什么?”

“因为你的天选者身份毕竟特殊,我不能确定在你身上会不会出现什么副作用。”路钟旸说,“不过,虽然我们见面只有短短的一小会儿,我也已经能看出来,你现在的攻击能力很弱,不可能伤到我。解决掉他们之后,我会用物理攻击杀死你。”

“这种伤自尊的话我已经听过七八百遍,早就有免疫力了,”冯斯说,“但是你这句话提醒了我。除了充当催化剂之外,我也会物理攻击啊。我可是在校篮球联赛里因为打架被停赛的风云人物。”

“你是准备创造一件武器出来尝试伤害我么?”路钟旸目光炯炯地看着他。

“我知道,你这一身瓦哥都比不了的硬派肌肉,我可能连你的汗毛都伤不了,但我天生就是狗屎脾气,从来不会趴着等死。”冯斯说,“如果横竖都是要挂,那还是死前拼一拼的好。”

他闭上眼睛,开始在心里描绘一把64式手枪。手枪这种玩意儿,他过去尝试过多次,也从来没有成功过。但是现在,除了拼力一试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了。

努力,努力……“催化剂”带来的头痛已经很难忍了,同时还要发挥自己的蠹痕,双重的发力带来的是加倍的痛楚。冯斯能感觉到自己连嘴唇都咬破了,却只能强忍着继续想象。

一把手枪,一枪打爆路钟旸的头……打爆这个怪物的头……手枪……我需要创造出一把枪……能发射出呼啸的子弹的枪……

他骤然间爆发出一声怒吼,伸出了自己的手。

然后整个世界就忽然消失了。

刚一开始,冯斯以为自己又被吸入了某块时间碎片。周围是一片完全阻隔了视线的灰色迷雾,什么都看不清。

但他很快意识到这并不是时间碎片,因为他的脚底并没有踩在实实在在的土地上,而是整个身子漂浮在空中。而与之前的几次悬空体验不太一样的是,他可以控制自己的行动。虽然身上并没有翅膀,但他却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意向着上下左右各个方向自由移动,和梦里飞翔的感觉差不多。

随着……自己的心意?冯斯隐隐领悟到了一点什么。他在半空中翻了个身,轻声说“那就来试试吧……雾散!”

这一句话刚刚说出口,雾气就在刹那间消失了,眼里感受到了阳光的刺激。冯斯自如地扭转着身躯四下里看了看,发现下方是一片一望无垠的碧蓝色。

那是一片浩瀚的大洋。

除了海水之外,并没有其他参照物。但既然可以自如飞翔,他倒也并不慌乱,索性横躺在半空中,一面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一面思考眼下的处境。

我应该不会是是上了路钟旸的当了,冯斯想,这厮智力再超群,也是第一次和天选者打交道,更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绝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就看透自己的能力并且相应地布置陷阱。他所说的“不能确定会对你起到什么作用”,并不是在骗我入彀,而是真话。偏偏我他妈自己却这么鲁莽,冒冒失失发动蠹痕,然后把自己关进了一片新空间里,真是惨遭智商碾压,岂有此理。

不过既然已经进来了,自怨自艾也没什么用,莫如细细分析一下这是什么地方,以及该怎么想办法出去。

他开始尝试着飞行,并且很快喜欢上了这种超人一般的飞翔的快感。不过,不管向哪个方向飞多久,前方的大海都茫茫无际,看不到大陆,看不到岛屿,看不到船只,看不到飞鸟。

显然这并不是真实的海域,至少并不是现代的海洋,而应该是路钟旸的大杂院幻域中又新出现的一个“幻域中的幻域”。那么它的意义在何方呢?

冯斯琢磨了一阵子,没有想到什么突破口,倒是肚子不知不觉间饿了起来。如果说他的蠹痕有什么最大用处的话,那就是在任何地方都不必担心被饿死渴死。几秒钟之后,他的手里也已经多出来一块巧克力。

他把巧克力塞到嘴里,刚刚咬了一口,就感觉有些不对——巧克力的味道出乎意料的好吃,而且味道很熟。仔细想想,那是从矿区回到北京之后,姜米从宿舍找出来给他的一种欧洲某国产的高档巧克力,国内暂时没有销售,网上代购要好几百块钱一小条。

“提高一点你的品位!”那时候姜米瞪着眼睛说,“以后再变巧克力也别老弄山寨货了!”

“不是品味不品味的问题,”冯斯嘟嘟囔囔地辩解说,“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啊。”

不过那种巧克力真好吃,他还真的尝试过去创造,但是确实能力有限,根本模仿不出那种香甜丝滑的口感。但是今天,明明就是想随手创造一块巧克力出来充饥,他却精确还原出了那种味道。

难道仅仅是因为我想到了姜米那么一点点,这个巧克力就不知不觉变成了姜米曾给过我的那种味道?冯斯若有所悟。

再联想到自己可以一直像超人一样飞行,以及刚才一念之间就驱散了雾气,冯斯又想到了些什么。他像高台跳水运动员一样在半空中舒展身体滚动了几下,嘴角浮现出一丝坏笑:“这可真是有趣了。有意思,太他妈有意思了。”

他翻身向下,看着碧蓝的海面,打了个响指:“神灯啊神灯,给我来条船……不,不要船,要不然来一座岛吧。”

其实他这一生也从来没有真正踏上过某一座海岛,只是从各种影视作品、风光片、杂志图片、网络图片里得到过一些片面的印象,如果是在过去,就算是要变一座模型岛屿出来只怕也很困难。但仅仅是几十秒钟之后,他听到了一阵异样的响动。

睁开眼睛一看,身下的大洋中央就像是神话传说中的劈开海水一样,硬生生“塌陷”出了一个巨大的坑,然后一大片陆地从海水里涌出,很快高出海面,形成了一座海岛,目测至少有好几平方公里大小。

冯斯降落到海岛上,发现这座海岛果然和他想象中的差不多,椰林、沙滩、扑鼻的花香,星星点点的贝壳,白色的小木屋。踏着柔软的沙子多走几步路,前方居然还有身姿曼妙的比基尼女郎在打沙滩排球。

“本性又暴露了……”冯斯揉揉自己的鼻子,无声地笑了起来。他索性一屁股坐在沙滩上,打开一个随手捡来的椰子,在柔和的海风中安安静静地坐了一会儿,一会看看打排球的美女们,一会儿抬头看看和煦的阳光。

喝了一肚子椰子汁之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走到了那间白色小木屋的窗外。隔着窗户往里看,里面正好有四个人。

年轻时的冯琦州。年轻时的池莲。童年时代的冯斯。三口之家。

此外还有一位访客:穿着旧式警服的曾炜,同样有着一张年轻而英气勃勃的脸。

池莲在开放式的厨房里做饭。冯斯趴在地板上,看着电视机里播放的动画片,身边摊满了各种各样的玩具。冯琦州和曾炜坐在沙发上聊着天,茶几上摆放着两人最喜欢抽的那种便宜烟,却并没有点着——可能是因为有冯斯在场的缘故。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池莲正在剥着一个紫红色的洋葱,虽然被洋葱汁液辣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嘴角却仍然带着笑意,或许是想到即将为家人做出美食而感到快乐。冯斯盯着电视机屏幕,看着那个衣着清凉的长腿女主角,咧开嘴傻笑着,连口水流出来了都没有发觉。冯琦州和曾炜更是不停发出豪爽的大笑,偶尔挥起拳头,往对方身上重重地捶一拳。

这是一个幸福的家庭和他们同样幸福的朋友。

“可惜啊,真是不想离开。”冯斯趴在窗户上叹息着,“外面的世界一点也不美好。还是活在梦里最好。”

他打了一个响指。木屋里的笑靥撕裂成为无数的碎片。

幻域消失了。

回到现实世界中后,冯斯看到,守卫人之间的拼杀还在继续着。路钟旸虽然还是占据明显的上风,但范量宇等人毕竟也是久经战阵。他们把蠹痕范围压缩到最小,一点一滴地发挥出自己的潜力,虽处下风而不乱。尤其是范量宇,明明在中毒后还没有恢复全部的力量,此刻却反而显得最为镇静。路钟旸的蠹痕就像海啸中的怒涛,一波又一波地向他发起疯狂的冲击,但他的蠹痕仍然保持稳定,一丁点裂缝都没有。

不愧是天天打架的怪物,冯斯想,就算被人弄残了,想要干掉他也还是不容易。

看到冯斯重新现身,关雪樱惊喜地跑了过来,打手势询问他怎么样了。冯斯双手扶在她的肩膀上,低声说:“我很好,不用担心。小樱,抓紧时间听我说,虽然第一次见到你父亲,但我能判断出,他下定了决心的事,谁也不能更改。也许你妈还在还有可能,但她也不在了,你虽然是他们的女儿,还并不足够动摇他的意志。”

关雪樱忧郁地点点头表示赞同。冯斯咬了咬牙:“所以,我必须要杀了他,没有别的选择。你能原谅我吗?”

关雪樱默默地低下头,冯斯能听到有水滴滴落在地面上,他知道,那是初次见到自己生身父亲的关雪樱在无声地哭泣。但仅仅过了十多秒钟,关雪樱重新抬起头来,仍然闪烁着泪光的双瞳里充满了坚毅。冯斯明白了。

“真对不起,但我们没有选择。”冯斯轻轻搂抱了一下关雪樱,然后松开她,走向路颜。

“我知道你想做什么,如果有能力,就做吧。”路颜头也不回地说,“这是现在的最优选择,别无他法。”

“对不起。”冯斯说,“我知道你毕竟和路晗衣不同,对他的感情还是很深的。”

“在魔王世界里,感情永远要让位给理性。”路颜说,“他想要摧毁守卫人,那我就不能放任他活着,哪怕他是我哥哥。”

“我懂了。我会尽力而为。”冯斯点点头。

他用不疾不徐的步伐走到路钟旸身前。路钟旸转动着鬼魅一样的眼珠看了他一眼:“刚才你是擅自动用了蠹痕然后激发了幻域吧?我跟你说过,即便是我也无法预料会发生什么,不过你总算是出来了。”

“是的,我出来了。”冯斯说,“我想和你谈谈。”

“谈?谈什么?让我放弃掉我的计划?”路钟旸讥嘲地笑了笑,“一个关在地下将近二十年所做出的深思熟虑的决定,你觉得你在几分钟内就能打消?”

“很难,但总需要试一试,因为我觉得你是一个可以讲道理的人。”冯斯说,“你现在要杀掉这五大高手、然后杀光守卫人,也并不是为了你的私利或者私怨,而是为了人类的命运。我只是希望你再多想想,需不需要这么极端?守卫人拥有魔王的力量,但他们本质上还是人,还是要对抗魔王的。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杀光了守卫人,以后靠谁去阻止魔王?”

“但是你又想过没有,守卫人在阻止魔王这方面,真的有用吗?”路钟旸说,“不要小看了我通过家族血脉所得到的思考能力。不妨告诉你,我在这二十年里,越来越倾向于认为,守卫人的崛起壮大,可能也是魔王的阴谋。”

“你说什么?”冯斯一怔。

“涿鹿之战里两个魔王为什么会内讧?以魔王的力量为什么不能早早地把人类消灭干净?”路钟旸说,“这些你都思考过吗?”

“这些在过去的一年里已经有了不少突破了!”冯斯急忙说,“我们都在一步一步地接近真相!”

“没有用的,你们所能探知的真相,无非是魔王愿意让你们知道的。”路钟旸说,“对我而言,安全概率最高的选择,仍然是拔除整个守卫人组织。”

“那我就没话可说了。”冯斯耸耸肩,“我这辈子打过很多架,却从来没有杀过人,杀人对我而言真是一种很可怕的事儿,过去甚至都不敢多想。但是抱歉,我必须杀你。”

“你刚才动用蠹痕,是想要创造出一把手枪吧?”路钟旸轻笑一声,“你不妨试一试。雪子的那一针极大地改变了我的体质。如果你的蠹痕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高速进化的话,你可以试试,军刀也好,柯尔特大蟒也好,AK也好,单兵火箭筒也好,只要能变出来,你都可以试,看看那些东西能不能伤到我的一点皮毛。”

“不,我不会去徒劳地创造那些枪械啊火箭炮啊什么的,”冯斯说,“但有一点你说对了,就在刚才被吸入幻域的那段短短的时间里,我的蠹痕进化了。也许我有别的方法可以杀你。”

他伸出手,轻描淡写地摊开手掌,面容平静,不再有之前每次创造时的凝神思索、用心想象。仅仅过了半秒钟,他的手掌上亮光一闪,出现了一样东西。

——一枚小小的刀片,看上去颜色黯淡,丝毫也不起眼,就像是一片用旧了的刮胡刀片。

路钟旸有些意外:“刀片?而且看上去像是刮胡子用的……你是想要替我刮胡子么?”

“我不想。我想杀你。”冯斯说。

“就用这片刮胡子都费劲的刀片?”路钟旸轻轻摇头,“那你请随意吧。”

冯斯点点头:“那么,得罪了。”

他握住刀片,刀刃向外,真的挥刀割向路钟旸的咽喉。但路钟旸却并没有任由他割到自己身上,而是猛然间右手举起,振臂一挥,打在冯斯的手臂上。一股难以想象的巨大力量登时把冯斯的身体打得飞了出去。

他足足摔出去十多米远,撞在大杂院里一个砖砌的象棋台上,巨大的冲力竟然把象棋台整个撞垮了。关雪樱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一时间不敢动手扶他。

“放心,死不了的,”冯斯艰难地吐出一口血,缓了缓神,伸出左手,“我的右胳膊估计是摔断了,麻烦你抓着左手把我扶起来。”

关雪樱扶住他的左臂,用力把他的身体顶了起来。冯斯把身体靠在象棋台旁的一棵老树上,又喘了几口气,这才在关雪樱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走回到路钟旸身边。

“抱歉,虽然我已经很注意收力了,用力还是大了点。”路钟旸说,“虽然我并不认为你的刀片真的能伤害到我,但是你也知道,我的理性判断总是会帮我规避任何可能的风险。即便只有万分之一的几率你可能伤我,我也不能让你碰到。”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这种算计,你也不会被我杀死。”冯斯龇牙咧嘴地说,疼得不停地倒吸凉气。他的右臂软软地垂着,真的被刚才那一下摔断了。

“被你杀死?”路钟旸似乎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但笑了几声之后,他突然笑声一滞,脸上现出了极度吃惊的表情。紧跟着,他身子一软,倒在了地上,如风暴一般肆虐的蠹痕也顷刻间消失了。

五位高手如释重负地收回各自的蠹痕,每个人都汗如雨下,可想而知先前路钟旸给他们带来的压力有多大。

“再这样下去,我都不好意思揍他了。”范量宇抹了一把大头上的汗水,“居然每次都要靠这个臭小子来续命。”

路钟旸的双目瞪得大大的,骷髅一样的脸上满是难以置信。他挣扎了好几次,试图重新站起来,但越挣扎似乎身体越无法控制,最后只能瘫软在地面上。

“你做了些什么?”路钟旸喘着气问,“那枚刀片明明没有碰到我。”

“刀片的确没有碰到你,碰到了也没用,因为那就是普通的刮胡刀片,用你的话来说,估计连你的寒毛都伤不到。”冯斯说。

“那我怎么会……突然失去了所有力量?”路钟旸问,“而且不单是附脑失去了效力,整个身体都完全不听使唤了。”

“你中毒了而已。”冯斯说。

“中毒?什么时候?”路钟旸说着,忽然间顿悟过来,“我打你的时候!我打中你手臂的时候!你把毒药创造在了你自己的衣服上!”

冯斯点点头:“没错。我原本是想把毒药涂在刀片上,但是又很快想到,你是一个算无遗策的人,即便不相信我能伤害到你,也一定不愿意冒险。再加上你我的肌肉力量十分悬殊,我猜你有极大的可能性会直接赏我一拳。运气不错。我赌对了。”

路钟旸沉默了一会儿,叹了口气:“机关算尽,反而误了自己的性命。我输得心服口服,无话可说。不过,我有一个疑问,我的身体有很强的抗毒性,即便是晗衣,这么多年来用遍了各种各样的先进的生物毒剂,直接注射进我的血管,也只是能勉强控制住我的行动。你到底是怎么创造出一种毒药来让我只是碰一碰就中毒的?”

他吸了一口气,似乎是体内产生了某些疼痛:“另外,我的力量那么大,把你打出去之后,你的皮肤也难免会沾到毒药。你怎么能保证不中毒?那到底是什么样的毒药?”

“说实话,我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毒药,我只是提出要求而已。”冯斯说。

“提出要求?什么意思?”路钟旸问。

“我告诉我的蠹痕,我需要一种毒药,可以杀死你而又不会伤害到我的毒药,就这么简单。”冯斯说,“至于这种毒药到底是什么成分,怎么能伤及到你,又怎么能做到只伤你而不伤我,我不知道,也不必知道——蠹痕会替我完成的。”

路钟旸的目光中突然流露出极大的惊恐意味:“你是说……你是说……这不可能!”

“但事实如此。”冯斯说,“我虽然激发出了自己的蠹痕,但在好几个月的时间里,一直都不明白它的真正机理,始终在错误的道路上狂奔。直到刚才,我的蠹痕和你的蠹痕产生碰撞,意外地把我扔进了幻域里,我才知道自己领会错了。”

他举起尚能活动的左手:“我一直以为,我创造物质的秘诀在于附脑提供力量,大脑提供具体的想象和描绘,所以每一次创造时都玩命地动脑筋,恨不能填进去越多的细节越好。但这其实是和我真正的能力背道而驰的,我越努力,越是缘木求鱼。”

“其实,你……你只需要……只需要……”路钟旸一阵剧烈的咳嗽,喷出一口黑色的鲜血。

“对,我根本不用任何细节的描绘,我只需要提出要求,蠹痕自己就会替我完成,想得越多反而越误事。”冯斯咧嘴一笑,“我开始真正感觉到魔王的牛逼之处了。这样的蠹痕,完全不合逻辑,不讲道理,可以说是把唯物主义的理性碾得粉碎。如果不是亲身实践,我绝对不敢相信会有这种事儿发生。当然,要使用这样的蠹痕,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话音未落,他就像一根木桩一样,硬直地向着后方倒了下去。关雪樱用尽全力才顶住他的身体,一点一点把他放在地上。

“别担心,脱力了而已,”冯斯语声虚弱,“一切牛逼的技能都得付出巨大的代价,我创造出了能一举杀死你父亲的毒药,估计得在病床上躺个三五百年什么的……”

他嘴里胡言乱语地试图消解关雪樱的担忧,身上其实难受到了极点,就像是大一时抽签输了被迫代表班上去参加校运会长跑一样,跑得肺都要炸裂了,心脏跳得好似架子鼓,嘴里能感觉到清晰的血腥味,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在疼。至于刀劈斧凿一般的头痛,倒是老朋友了,早已习以为常。

冯斯勉强偏过头,看着奄奄一息的路钟旸。路钟旸已经无力说话,他的弟弟和妹妹蹲在他身边,冯斯看不清这两人的表情,也不知道他们是否在说着些什么话——耳朵里有如上万只蜜蜂在欢快飞舞,着实听不清任何外界的声音了。

不管怎么样,又保住了一次命,冯斯双目微闭,疲惫地喘着气。而且,下次见到姜米,我终于可以送她她最爱吃的巧克力了……

冯斯并没有在床上躺三五百年。不过,他也足足在路家的私人病房里躺了半个月,才能重新恢复行走。如他先前和关雪樱所说的,超越常态的蠹痕,需要付出的是超越常态的代价。

值得欣慰的是,尽管冯斯没能如约把活着的路钟旸带回去,上杉舞子最后还是把池莲和文潇岚等人找到并交还了回来。冯斯猜想,她们也和路钟旸一样,行事以理性为第一基调,在已经注定无法抢回路钟旸的情况下,不必要伤害冯斯至亲的亲朋来树立这个死敌。

这很符合守卫人世界的基本法则:凡事先考虑利益,不做无谓的好勇斗狠。

“你的右臂还是得多多保养,尽量别用力。”路晗衣说,“你的体质终究还是普通人,重生恢复的能力比守卫人差远了。”

“我是伟大的废物天选者嘛,习惯了就好。”冯斯回答。

“不,你不是废物。”路晗衣难得认真地说,“你现在已经是一个超越任何其他守卫人单独存在的奇迹了。至少,你已经有了单挑杀掉四大高手的能力。”

“但是挑赢一次之后就得半死不活地趴很久,这CD时间长得惨绝人寰啊。”冯斯把头枕在座椅上。路晗衣正在开着车,行驶在通往冯斯住处的路上。

“所以我才建议你留在路家,或者任何一个你愿意待下去的大家族,那样会安全些。”路晗衣说,“形势不同了,过去任你在外面乱闯,是因为大家都还不知道你的能力所在,都需要观察你。而现在,你已经拥有了一击杀死任何一个敌人的能力,你对旁人的威胁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我只希望我能创造出可以杀死魔王的武器,”冯斯苦笑一声,“不过问题来了:我能杀死魔王吗?这就有点像‘上帝能不能造出一块他举不起来的石头’了。又或者,像你哥哥说的那样,哪怕我拥有了这样的能力,也原本就在魔王的谋划当中。”

“先别想太多,保护好自己,活下去,再慢慢应付未来的事情。”路晗衣说。

“你说得对。”冯斯点点头,“另外,有几件事我知道我不应该问,不过……”

“你可以问。”路晗衣好像早就在等着冯斯提这个问题,“范为琳被我放回去了,毕竟她对于范量宇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我如果杀了她,范量宇说不定要暴走。姐姐依然继续管理家族,哥哥的尸体现在在动用家族的全部科技力量进行研究。不过,我不抱太大的希望,日本那帮人的科技力量比我们至少领先了三十年。林静橦和我的婚姻依然成立,不过她婚后没几天就又回西藏了,反正你也明白我们结婚的实质。”

“至于关雪樱,虽然从血统上来说,她算是我们的路家的人,但大哥那么强大的附脑竟然没能遗传给她,让她成为了一个普通人,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她的幸运。当然,我还是问了她她是否愿意回到路家。”

“小樱一定会拒绝的。”冯斯肯定地说。

“没错,她不肯来,还是情愿和你们在一起,我也不必强求。倒是你,接下来怎么打算?”

“我么……老实说还没想好。”冯斯说,“反正现在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先休息一段时间,接下来再走一步算一步吧。魔王世界里的变化实在太多太快,以不变应万变或许才是最好的吧。”

“反正你倒是一直都有好运气,随你吧。”路晗衣说着,停下了车,冯斯所租住的小区已经到了。

向路晗衣道完别,他回到了出租屋里,打开门后,他发现除了小鬼头丁骞正在抱着他的电脑玩游戏之外,刘岂凡居然也在。而厨房里还传出了一阵响动和明显的油烟味。

“大少,你也来了!”冯斯很是惊喜,“从去参加婚礼那天起就没见到你了。厨房里是谁?”

“是姜米。”刘岂凡说,“丁骞给我打电话,说你今天出院回家。前些日子文潇岚和宁哥他们都去医院看过你了,只有我没去,所以今天过来看看你。”

“姜米也是小兔崽子约来的?”冯斯瞥了丁骞一眼,“成天嘴里嚷嚷着要对我喊打喊杀的,其实心肠还不错嘛。”

丁骞脸上微微一红:“放屁!和你有什么关系?我好久没见刘哥哥了,不过是拿你做个由头约他过来一起玩,你臭美什么?姜姐姐倒是自己过来的。我知道她最近有什么考试,没叫她。”

“他妈的!你这小兔崽子对谁都亲亲热热地又是哥哥又是姐姐,就是对老子不客气!”冯斯狠狠胡噜了一下丁骞的脑袋。丁骞象征性地躲了一下,却也并没有躲开。

冯斯钻进厨房,看见姜米满头大汗,围裙上布满油渍,正在把油锅里黑乎乎的东西往菜碗里倒。菜案上已经有另外两个盛着菜的菜盘,不过也是一片混沌难以辨认。

冯斯抽了一双筷子,摆出美食家的姿态尝着这几样菜:“宫保鸡丁……蘑菇肉片……新做出来的这个是麻婆豆腐。不错不错。”

“真的不错吗?”姜米斜眼看他。“现跟小樱学的。”

冯斯笑了起来:“虽然卖相差点儿,从初学者的角度来说,真的不错了,至少可以吃,味道不奇怪。我以前试着做饭的时候,做出来的东西狗都嫌弃。谢谢你,还专门跑过来给我做饭。”

“其实你在医院的时候,我就想去看你的,但老是犹豫不决,大概是因为不能答应你什么,怕让你失望。”姜米说,“后来我想,管他妈的,哪怕仅仅是作为普通朋友,我也很想见你,很想关心你。所以我还是来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但我绝不愿意失去你这个朋友。”

“这就是我喜欢你的地方。”冯斯微微一笑。

“行了,肉麻的话待会儿再说,你先滚出去。”姜米挥手做了个驱赶小狗动作,“我还有一个沙拉要做。”

冯斯乖乖地滚了出去,照例和丁骞互相翻白眼做了几个鬼脸之后,和刘岂凡一起坐在了沙发上。他发现刘岂凡仍旧脸色苍白,整个人也瘦了一圈,气色很不好。

“大少,那股奇怪的时间能量还没压制下去吗?”冯斯问。

“只能不断地依靠‘酒’,”刘岂凡说,“不过还算好,那股力量虽然巨大,毕竟和我的蠹痕是同样性质的。我一点一点地努力适应,虽然很辛苦,但还是有希望的。只是肯定需要很长的时间,我估计至少得半年。”

“那就好。”冯斯松了一口气,“我就担心你压不住。慢慢来吧,有需要帮忙的,我还可以去找路晗衣他们。”

“其实我的生死真的无所谓,但是确实抱歉,这股力量原本应该是属于你的。”刘岂凡说,“本来应该由天选者驾驭的力量,硬灌到我的身体里,实在是暴殄天物。”

“别这么说,命里无时莫强求。”冯斯说,“再说了,我现在的蠹痕也很……”

还没说完,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冲刘岂凡打个招呼,回到自己的房间接通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何一帆焦急的声音:“喂,你回家了吗?路晗衣或者其他路家的人还在你身边吗?”

“到家了。路晗衣已经回去了。”冯斯说,“怎么了,有事要和路晗衣说么?”

“不是。你听我说,尽量装得自然一点,语气平顺,就像是聊家常一样。”何一帆听起来非常惶急。

冯斯莫名其妙,但还是照她的话做了:“啊,行行行,一点小事儿,回头就帮你办。还有什么要求吗?”

“你听好了,我今天无意中遇到了一个老朋友,他碰巧和贵州山区里的那个丁氏家族很熟。”何一帆低声说,“她告诉了我一件事。”

“哦,什么事呢?那只猫又找不到了?”冯斯的语气依然平淡随意,心里却突然有了极度不详的预感。

“丁家确实遭遇到了屠杀,”何一帆说,“但是他们家族被灭得干干净净,没有一个活口!”

“你说什么?”冯斯大吃一惊,“你确定吗?”

“百分之两百确定。”何一帆用斩钉截铁的语气说,“在死者当中,就有一个名叫丁骞的小孩,他被蠹痕震碎了心脏,绝无可能重新活转来。而且,我的那位朋友和丁骞关系不错,手机里恰好还存着和他的合影,我发给你看。”

几秒钟后,冯斯受到了一张电子照片。他用微微颤抖的手指点开大图,看到图上有一个面相和蔼的中年妇女——应该就是何一帆所说的那位朋友;中年妇女的旁边站着一个笑眯眯的年轻人,正是和冯斯打过交道的丁小齐。

而在两个成年人的身前,有一个比她们矮许多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同样瘦瘦小小,同样看上去只有十岁左右,然而,相貌却和冯斯所认识的这个丁骞截然不同。

冯斯的一颗心沉了下去。他想要继续和何一帆通话,却发现手机忽然间没有了信号,像是受到了什么干扰。他摔下手机,转身冲出房门,然后就呆立在门口不动了。

客厅里,姜米已经倒在了地上,看上去是昏迷过去了。刘岂凡面色灰败地倒在沙发上,倒是还有知觉,但也已经不能动了。

在客厅的中央,丁骞正背着手站得笔挺。就在几分钟之前,他还是一个一边玩游戏一边嘴里用方言骂骂咧咧的顽童,但在这一刻,他那瘦弱矮小的身躯却俨然散发出一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威严。那张稚嫩的小脸上满是庄肃、沉稳和任何演员都无法伪装出来的沧桑,仿佛一个经历了无数岁月洗礼的垂暮老人。

“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但我却始终没有告诉过你我的身份。”丁骞用绝不可能属于十岁孩童的锐利目光看着冯斯,“我很高兴你能一步一步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我的孙儿。”

冯斯踉踉跄跄地向后退出去好几步,一不小心脚底下一绊,摔倒在地上。还没有痊愈的右臂撞到地上,钻心的疼。

但他已经顾不上疼痛了,扶着卧室的门框慢慢站起来,盯着身前的丁骞看了很久。这的确是孩子的身材和孩子的相貌,但那种掌控一切的眼神,那副令人不寒而栗的神情,那种在漫长的时光中浸淫出来的从容气度,绝不是孩子能够做得出来的。

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孩子。

“你刚才叫我……孙儿?”冯斯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发问,努力抑制住自己纷乱的情绪,“那么说,你是我的祖父?”

“你自己也说过,只是户口本意义上的祖父,并无血缘。”丁骞说话的遣词造句风格也变了,“确切地说,我是你的养父冯琦州的养父,这样的双重养父关系的确有些绕,不过,也还能算是祖父吧。”

“那么说来,你真的是我的祖父,也是……历史上的淮南王刘安?”冯斯瞠目结舌。

“没错,那是我的本名,不过得有两千多年没人那么叫过了,还真是有些怀念呢。”刘安回答。

“我倒真希望我和你有点儿血缘关系了。”冯斯喃喃地说,“那样的话,我好歹也可以吹嘘我是皇族后裔了,没准还能去搞点诈骗什么的。妈的,我居然是在和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名人面对面地说话,简直像是在写垃圾穿越小说。”

“这就是我非常欣赏你的地方。”刘安说,“你总是能很快地接受各种各样的变故,用幽默感消解内心的恐慌和混乱,有着非常强韧的承受能力。当然,这只是你诸多优点中的一个而已。”

“你的夸奖真让我受宠若惊,不过,还是谈谈你吧。”冯斯说,“我在古书里和时间碎片里大致了解了你的经历,你曾经向化身为富商杨麓的魔王本尊请求过长生秘术,结果却给自己带来了灾难。我想,他是赐予了你长生的附脑吧?”

刘安坦然点点头:“不错,他赐予我的附脑,确实让我获得了长久的生命,那大概是类似于某种细胞重生的方法。但是,重生的过程异常痛苦,让我每天都饱受煎熬,外形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不过,后来他又赐予了我第二个更加强大的附脑,极大地消解了这种痛苦,我也可以回复人形并且永葆青春了。而且,这第二个附脑能够让我在身体被摧毁的情况下还能重生,我真正成为了不死之人。”

“于是后来你建立起了自己的家族,并且一直躲在暗处注视着守卫人的发展壮大。”冯斯点点头,“而且我也听文潇岚讲过了池莲告诉她的与我身世有关的那些旧事。如果没有你,我说不定都不存在,更不用提成为今天这样的天选者了。你制造了我,又通过各种方法来磨砺我,塑造我。现在虽然还不能说你已经成功了,但至少,我所取得的进展已经超越了历史上所有存在过的其他天选者。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你确实很厉害。”

“也得靠你自身的素质。”刘安说,“在你之前,我也有过多次不同的尝试,但都失败了。你是唯一一个没有让我失望的好孩子。”

冯斯哼了一声:“是啊,好孩子,从你的标准来看,当然是好孩子。可是你把我的亲生母亲当成了孕育天选者的生育工具,害死了她,也害死了我爸爸。”

刘安微微一笑:“如果我告诉你,我为了牺牲他们而感到抱歉,你会相信吗?”

冯斯想了想,摇摇头:“没错,那种话就算从你嘴里说出来我也不会相信的。你根本就不是人。可是,我只知道你能永葆青春,却不知道你还能任意改变自己的年龄。说真的,我打死也想不到我的祖父大人竟然会以一个小屁孩的面目出现,你这个伪装我给满分。”

“能够任意改变年龄,进行快速生长或者逆生长,其实也是我近期才得到的技能。”刘安说,“啊,用词不当,我的‘近期’不能用常人的尺度来衡量。确切说,是七十年前。”

“七十年前?”冯斯一怔,随即突然想到了他在时间碎片里曾见到过的那一幕,“难道是……长崎?长崎的核爆?我在时间碎片里到达过那一天!”

刘安点点头:“没错。你应该也在时间碎片里见到过或者听说过两位魔王在阆中山区里决斗的场景。那一次决战后,两位魔王第二次两败俱伤,那只一直跟在魔王身边的魔仆在山里躲藏起来,被我发现了,后来就一直跟着我。”

“它到底是什么东西?”冯斯问。

“你可以理解为,它是一台活着的时间机器,拥有比刘岂凡强大无数倍的能力,”刘安说,“魔王带着它在身边,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遇到难以摆脱的危险时,会激发魔仆的应激反应,瞬间把魔王转移到另外一个时间点,而只留下一段永远重复的时间碎片。直到那一次魔王决斗,魔仆的力量消耗过大,只来得及送走了魔王,自己却被我捡到了。”

冯斯一拍巴掌:“果然和我们猜的差不多!从涿鹿之战到扎兰丁王子被追杀,再到魔王的第二次火并,都是魔仆的应激反应起作用了,这才形成了时间碎片,一次次救了魔王的命。但是,长崎核爆的时候,魔仆救的却是你。”

“说救了我倒也不准确,因为即便被原子弹炸成齑粉,我还是能重生。美军向长崎投原子弹的那一天,我碰巧也带着魔仆在那座城市里寻找一些体质特殊的人群,准备把他们收入我的家族,却正好赶上了那次历史开的玩笑。但是,原子弹的剧烈爆炸似乎对魔仆的力量造成了一些改变,并且作用到了我身上,从那之后,我发现我不再只是固定在一个年龄,而是可以任意随着自己的心意变老或者变年轻。”

“难怪不得呢,”冯斯叹了口气,“如果不是那样,你也不容易骗到我。可是,之前那么多年你都一直躲在暗处,为什么这一次会亲自出马呢?”

“因为你的基础已经搭建好了,接下来需要完成的两件事太关键了,我担心别人处理不好,必须自己亲自推动才行。”刘安说,“而且,虽然上杉舞子的出现也是在我预计中的,但毕竟她的行动存在着极大的不可控性,我也需要呆在你身边解决可能的意外。但遗憾的是,我没想到她能利用池慧的力量深入到地下河里,终于还是算错了一着。”

“你把我弄到矿区去,再安排丰华明把我带到地下水电站,果然是为了让我吸取魔仆的力量。”冯斯说,“是因为你所说的我的‘基础’已经打好了吗?”

“是的,时机已经到了。另一件事就是路钟旸,他是你无论如何也要见的,因为只有他才能激发出你真正的力量——我不得不说,这种从心所欲的境界比我想象的还要出色。”刘安说,“你不愧是一个真正的天选者。”

“你那么努力地制造天选者,那么努力地把我变强,到底是为了什么?”冯斯问。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重新召唤出魔王。”刘安说,“虽然我也一直没有挖掘出魔王操纵这个世界的真实用意,但是毕竟我是这个世界上曾经和他接触最多、也最深的人。我知道,他对于天选者的创造一直有着深深的执念,对守卫人的进化和壮大也非常关注。天选者和守卫人,一定就是实现魔王目标的最关键。所以,我一定要培养出一个足够强大的天选者,才有机会引诱魔王现身。”

“我懂了,路钟旸的判断果然是对的,”冯斯长出了一口气,“守卫人自以为自己的不断进化是在培养消灭魔王的力量,但正相反,他们越强大,就越中了魔王的计。”

“但是如果再反过来,他们就算明知道这是陷阱,也必须跳下去,因为弱小更加不可能对抗魔王。”刘安说,“所以这是一个悖论,无解的悖论。这个较量对双方而言都是一场豪赌,最后魔王到底是能得偿所愿还是养虎遗患,只能让事实来检验了。”

冯斯来到客厅的饭桌旁,拿起不知是姜米还是刘安事先买好的饮料,咕嘟咕嘟喝了几大口,喘了口气:“谢谢你告诉我那么多。不过,你需要路钟旸进一步唤醒我的创造蠹痕,你做到了;你需要魔仆把它操控时间的能力也给我,但最终失败了。两件事都做完了,你为什么还留在这里没有走,今天还显露了真实身份?”

“你自己都已经说出来了啊,还问什么?”刘安说,“我做成了一件,但另一件还没完成啊。”

冯斯有些困惑:“可是……没有别的办法完成了啊?魔仆已经死了,操纵时间的力量都已经被刘大少的附脑吸收了。我怎么可能……”

说到这里,他猛地顿住了,接着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你想干什么?不行!绝对不行!”

“在我面前,没有人可以说不行的。”刘安淡淡地说。

随着这一句话,冯斯骤然感到浑身乏力,好像所有的骨头都被抽掉了一样,软软地倒在了地上。紧跟着,他看见昏迷的姜米的身体像气球一样飘了起来,悬浮在半空中。

“你放下她!”冯斯怒吼着,想要创造出一种能麻醉刘安的武器——毕竟此人无法被杀死。但是刚刚转动这个念头,他的脑子里就像被千万根钢针刺入一样,痛得他叫出声来。

“你的蠹痕虽然已经进化了,但毕竟还是受你的力量所限。”刘安说,“光是打败一个路钟旸,就已经让你付出了那么大代价,在你完全康复之前,根本不可能有能量制造出可以伤到我的武器。别忘了,我所接受的两个附脑都来自魔王亲手所赠,你以为我只是块长生不死的木桩吗?”

他伸手指了指悬在空中的姜米:“我连指头都不需要动一动,她的脖子就会马上被拧断。你信不信?”

“我信!我信!”冯斯忙不迭地说,“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魔仆的力量的确被刘岂凡吸收了,但却并没有浪费,而是贮存在他的附脑里,依然很强大。”刘安说,“但是,如果刘岂凡一点一点适应,一点一点吸收,半年之后,这些力量会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那才叫真正的浪费了。”

“那又怎么样?你难道能把附脑里面的力量弄出来么?”冯斯说。

“不,不需要把力量弄出来,”刘安阴沉地笑了笑,“只需要把附脑弄出来,再放到你的头颅就可以了。”

冯斯大吃一惊:“你是说附脑移植手术?我倒也知道,林静橦就是这么变强的。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从活人身上取下附脑去供别人移植。那样的话,刘大少会怎么样?”

“不会怎么样,不过是个死。”刘安轻描淡写地说。

“那怎么行?”冯斯大声说,“我不可能为了提升自己的力量去牺牲别人。”

“我知道你不能,”刘安说,“所以要由你的祖父来逼你完成。附脑移植手术牵涉到大脑的排异反应,必须接受者自愿,因此,我给你两个选择:接受这个手术,让刘岂凡死;拒绝接受,我拧断姜米的脖子。”

“你……”冯斯怒气勃发,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他知道,此刻无论用什么样的言语去劝说、哀求、激怒刘安,都不会有丝毫作用。这个已经活了两千多年的老怪物,心机之深沉已经无法用言语形容,就像一片深不见底的黑色海洋,自己在他面前,嫩得就像初生的婴儿。

眼下摆在他面前的,只有这二选一的艰难抉择:牺牲刘岂凡,或是牺牲姜米。

该怎么选?

这他奶奶的简直就像电影里的拙劣桥段,冯斯愤懑地想,又或者设计此类情节的混账编剧们都遇到过类似的问题。他当然绝对不能眼睁睁看着姜米被刘安扭断脖子,但又怎么能忍心去牺牲刘岂凡的生命。

“真的不能有其他办法吗?”冯斯说,“也许我们还可以……”

“在我面前,不需要废话了。”刘安说,“你明知道任何说辞都是不可能有用的,为什么还要浪费时间呢?一分钟,我给你一分钟时间。一分钟之后,你自己做出选择。”

冯斯的衣服被冷汗湿透了,他再次试图用蠹痕制造出可以伤害到刘安的武器,但是如刘安所说,他的能力根本还达不到那个水准,附脑用撕裂一样的头痛回报了他。

见鬼,真是活见鬼。冯斯只觉得自己的牙齿都要咬碎了。别说一分钟,就算给他一年他也没办法做出这样的两难选择。他甚至想到要不然干脆老子自己一头撞死算了,但他也知道,如果自己死了,刘安肯定会把姜米和刘岂凡一起杀掉泄愤,那样反而会害死更多的人。

一边是心爱的女孩,一边是多次同生共死的好友,无论放弃谁的生命,对他而言都恨不能自己挂掉去以身相代。然而,“恨不能”是没有丝毫用处的,事实上任何无法付诸行动的情绪都是没用的。愤怒、恐惧、紧张、忧伤、后悔……在冰冷的现实面前统统没有用。

冯斯有一种血涌上喉头的感觉,胸口阵阵发闷,眼前好像有无数蚊子在飞,在他的视网膜上投下乱纷纷的刻痕。正当他觉得自己的神经马上就要绷不住了的时候,突然看见沙发上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定睛一看,竟然是刘岂凡慢慢地站起身来。

“大少,不要轻举妄动!”冯斯叫道,“我们和这个老妖怪差得太远!别动手!”

刘安神色淡然,对刘岂凡视若无睹,显然对他的行动浑不在意。冯斯眼看着刘岂凡步履蹒跚地挪到饭桌旁,举起一把受管制的弹簧刀——那是当初刘安伪装成丁骞时,用来刺杀冯斯的。当然,冯斯现在也清楚了,那一次的刺杀只不过是做戏。

“不要动手!”冯斯只觉得自己的嗓子都要喊破了,“你根本不可能伤到他!”

刘岂凡扭过头,冲着他笑了笑:“别担心。我原本也没打算伤他啊。”

他掉转刀口,猛地一刀插进了自己的胸口。

冯斯完全傻掉了。足足好几秒钟之后,他才意识到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一瞬间他无比希望自己是陷在一个噩梦中,只要眼睛睁开噩梦就会结束,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是他也很清楚,这不是梦。

刘岂凡当着他的面,把弹簧刀插进了自己的胸膛。

“大少!”冯斯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他想要扑过去,身体却仍然被刘安所控制,怎么用力也站不起来,只能徒劳地用指甲抠抓着地板,十个手指都被磨得血肉模糊。但他感觉不到疼。

刘安一直沉静如水的脸上居然也流露出些微的哀伤。他轻轻叹息一声,随着这声叹息,姜米的身体轻柔地落下,冯斯的身上也立刻轻松了。他连滚带爬地扑到刘岂凡身边,低头一看,刀刃已经深深刺入胸口,如果拔出来的话,刘岂凡或许会立刻死亡。

“大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冯斯吼道。

“刘安是对的……”刘岂凡低声说,“要对付魔王,必须有一个足够强大的天选者。那股力量如果继续留在我体内,世上最多不过多一个普通的守卫人高手,根本就没有用的。你不是喜欢玩网游吗?你应该清楚,资源集中在一员最强将身上,比分摊到若干员将身上更有效。更何况,我也不能眼看着你为了我而牺牲姜米。我这条命……不值钱的。”

冯斯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刘岂凡的声音渐渐微弱下去:“我不能多说了,现在我必须用蠹痕减缓我的机体运转,这样可以撑到你我一起接受手术。别难过,这无非是命运的一种,你移植了我的附脑,就算你替我活下去了。”

“我一定会的!”冯斯咬牙说,“我替你活下去,我会干掉魔王,干掉刘安,为你全家人报仇。”

“仇恨什么的不重要……”刘岂凡轻轻摇头,“还有,如果见到黎小姐,你替我……算了,什么都不必说。再见了,兄弟。”

这是一向情感内敛的刘岂凡第一次喊人兄弟,但也是最后一次。蠹痕令他的生命流转减缓,陷入了保护性的休眠。而他也不再有机会醒来了。他将会被打开头颅,取出附脑移植到冯斯体内,他自己则会永远地失去生命。

冯斯轻轻地把刘岂凡的身体放在地板上,然后站起身来,慢慢走到刘安面前,低头看着对方那张孩子一样的脸。刘安坦然地看着他,目光里不悲不喜,尽管这个千年老妖由于身材矮小而不得不仰着头,冯斯却恍然间觉得,自己才是那个抬头仰视的人。他在仰视着一个山峰般高大的敌人。

但我一定要翻过去,冯斯对自己说。

“既然刘岂凡替你做出了决定,我不必留在这里了。”刘安说,“离这里最近的一个可以做附脑移植手术的地方是梁家,你联系梁野,他很快就能来接你。我只想要让你接受附脑,并不需要亲自动手。”

“我知道了。”冯斯说,“不过你记住,我会杀了魔王,也会杀了你。”

“如果你能做到的话,我会感到荣幸之至。”刘安严肃地说。

“荣幸之至?应该是高兴之至吧?”冯斯哼了一声。

“哦?”刘安的眉毛微微一挑。

“今天,当你在我面前展露了真正的身份之后,其实我一直都有一个疑问,挺关键的疑问:你拥有了不死的身躯和永远的青春,完全可以就那么逍遥地活下去,为什么一定要在魔王世界里兴风作浪、过得那么辛劳呢?”冯斯说。

“人各有志,或许平静安逸的生活不适合我吧。”刘安说。

“你不愿意回答,但我可以猜。”冯斯说,“在地下河里,魔仆请刘大少喝酒。他喝了半杯后,说那酒太难喝了。我有点奇怪,因为红酒的口味一般比较温和,很难让人给出‘难喝死了’的评价。于是我一时好奇,也尝了一口,发现那瓶酒根本就是坏的。也许是包装的时候出了点小纰漏,也许是贮藏运输的时候不小心,总之那瓶酒坏了,又酸又臭,根本就连马尿都不如。”

“那又说明什么呢?”刘安问。

“那瓶酒在我们到来之前就已经被打开并且饮用过了,为什么你没有喝出它已经坏了并且扔掉它、还要把它留在那里?”冯斯说,“那只能说明:你喝酒的时候,根本品不出任何味道!所以现在,我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刘安注视着冯斯的眼睛:“你可以说出来。”

“是不是因为魔王赐予你的第二个附脑也有副作用?你虽然从此不再有痛苦,却也失去了任何欲望。”冯斯说,“你行走在人世间,却品尝不出味道,闻不出香臭,得不到爱情,不能享受到任何一种快乐的滋味。你活了两千多年,却只是一具行尸走肉。因此,你不只仇恨魔王,也仇恨身边那些虽然生命短暂、却有机会享受人间欢愉的凡人,这就是为什么你总喜欢说那句话:与其溺于人也,宁溺于渊。”

刘安沉默了一会儿,最后终于缓缓地点了点头:“你没有说错。我不属于人间,当然宁溺于渊。”

“你也真够可怜的,自诩聪明,却被魔王玩了两次,”冯斯说,“你想要找到魔王,也是想要终结自己这样一种可悲的长生不老吧?”

“不朽并不是梦寐以求的幸福,而是残酷的惩罚。”刘安说,“可叹我没有在两千年前意识到这一点。我奋力追逐长生成仙,最后把自己变成了活死人。这是我应得的报应。”

“我明白了。”冯斯说,“真是遗憾哪。我满心想要杀了你,其实却是在帮你寻求解脱。但是,我还是会努力做到的,祖父,淮南王。”

“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刘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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