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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觉醒 四

  一月一日的北京,阳光很好,而且没有风。   在精神病院满是荒草的院子中央,池慧躺在一张躺椅上,享受着温暖的日光,似乎是把这间荒芜的疯人院当成了弗罗里达的海滩。当冯斯的脚步声从楼道里传出,并且越来越近的时候,他恍若不闻。直到冯斯已经走到了他身边,他才缓缓地扭过头来。   “看来,妈妈总是正确的,”池慧的语调里充满了遗憾,“我是多么盼望着能亲手给你收尸啊,可惜的是,妈妈还真说准了,你逃出来了。”   他的眼神倒是略有一丝好奇:“说说吧,你的蠹痕到底是什么?能够挣脱那么粗重的脚镣,看来力量不会太小。你是直接挣断的,还是切割或者融化?不过也可能不是那样的力量,而是……比如说变形?你是不是变成一只耗子钻出来的?”   冯斯静静地听着池慧的聒噪,直到对方说完了,他才伸出手,把那把钥匙递给池慧。池慧接过来,一脸狐疑:“钥匙?什么玩意儿?”   “这是打开脚镣的钥匙。”冯斯说。   池慧更加莫名其妙,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开什么玩笑?钥匙明明还在我这儿……啊?不可能!这不可能!”   池慧一下子从躺椅上跳了起来,眼睛里充满了妒火。他在院子里来回走了几步,狠狠一脚踢飞了一块石头,又快步走回到冯斯身边:“你骗我!这不可能!一定是那个姓魏的在房间里偷偷藏了备用钥匙,然后被你发现了……”   说到这里,他却忽然住口不说了。因为他发现冯斯已经闭上了眼睛,右手向前平伸,一道带着彩虹般颜色的蠹痕散发出来。池慧下意识地向后连退数步,直到退出冯斯的蠹痕。他握紧了拳头,看着蠹痕里闪烁出雷电般的光芒,耳朵里听到阵阵又像雷声又像海潮的奇响。   大约一分钟后,冯斯摊开的手掌心上忽然爆发出一道极其耀眼的白光,刺得池慧几乎睁不开眼睛,只能伸手挡住面部。白光消失后,他放下手掌,视线投向冯斯的手心,整个人都僵在了原地。   冯斯的手心里,摊着一枚银色的金属圆牌,看大小像是一枚一块钱面值的硬币。但池慧锐利的眼神却能一眼看清硬币上的图案。   这枚硬币上,既没有面值也没有花朵图案,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幅图:一个青年人斜靠在一张躺椅上。   躺椅上的那个人,就是池慧自己。   “也就是说,你现在可以凭空地创造出物质?任何东西都行?”池慧咬着牙问。   冯斯摇摇头:“当然不行,我刚才在地下室已经试验过了,越复杂的东西越消耗精神,我现在大概也就能做出钥匙、硬币这样大小的东西。不过,我会学习,会让我的蠹痕越来越强大的。”   “那可真是要恭喜你了。你总算开始像一个真正的天选者了。”池慧脸上的肌肉因为愤怒和不甘而扭曲。   “你如果想要揍我一顿出气,请便,”冯斯镇静地说,“虽然我这个蠹痕相当的神奇,但在我能锻炼到可以变出手枪之前,在你面前仍然是个沙包。”   “没有意义了,”池慧摆摆手,“妈妈不许我杀你,我就算揍你一顿又能怎么样?她还真是聪明……”   “黎微和魏崇义哪儿去了?”冯斯问。   “黎微已经走了,她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池慧说,“但我答应过她要摧毁守卫人世界,她迟早还会主动找我。至于魏崇义,倒是够狡猾,看起来像根火柴棍一样,居然能在我手底下逃走。”   “我会想办法找他的,我还有很多问题想要问他。”冯斯说,“那么,那两位鼠兄呢?”   “我交给了有能力去研究它们的人。”池慧回答。   “你所说的这个人,应该就是之前串通魏崇义从救助站绑架流浪汉的那个守卫人,估计也是撺掇刘鑫给黎微移植附脑的人吧?”冯斯问。   池慧没有说话,但冯斯从他的神情里已经得到了答案。他追问说:“那个人是谁?是那个叫王璐的女人么?”   池慧神情犹疑,还是没有说话,冯斯正想再问,身后忽然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不是王璐,是我。”   冯斯没有转身,过了好一会儿才长叹一声:“我一直觉得,在我所认识的守卫人里,你是最像正常人的一个。”   “守卫人的世界,永远不可以常理度之。”身后的梁野淡淡地说。   这家农家乐的烧烤其实滋味一般,肉腌得偏咸,似乎也不大新鲜,但冯斯仍然是一串接一串地往嘴里塞,面前的桌子上已经堆满了竹签。   “还要吗?”梁野问。   “再来五串鸡翅!”冯斯倒是毫不客气。   终于,他吃饱喝足,满意地擦了擦嘴,然后站起身来,开始扭腰做起了滑稽的运动。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后,他倒是看起来人模狗样,不复之前衣衫褴褛浑身脏臭的德行。   “刚吃饱了,小心阑尾炎。”梁野说。   “没听说过天选者会死于阑尾炎的,”冯斯拉伸着筋骨,“在那个重症室里除了满床打滚之外基本没什么运动,憋坏了。”   “但是你还是找到了方向,”梁野说,“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天选者能达到这一步。”   “你早就知道我的蠹痕是这个效果,是吗?”冯斯问。   梁野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一定能把它找出来。这样的效果其实也出乎我的意料,它实在是比我想象的还要不可思议,比我想象的还要——变态。你是怎么想到的?”   “我只是想通了两件事。”冯斯说。   “哪两件?”   “第一件,刘鑫到底是怎么在雪山里存活下来的。”冯斯结束了伸展筋骨,又开始摇晃脖子,“所有人都在猜测,他是得到了巨鼠的帮助,学会了辟谷之术,这才侥幸不死的。但为了隐藏区区辟谷之术,他至于宁可身背吃人肉的恶名吗?作为一个亿万富豪,辟谷术能给他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全球巡展卖门票么?抵得过他老老实实经营公司?”   “的确解释不通。”梁野说。   “所以我才有另外一个方向的推测:如果刘鑫并没有辟谷,而是就是靠吃了足够的食物活下来的呢?”冯斯说,“在那样一个雪山的山洞里,食物从哪儿来?会不会就是巨鼠凭空创造出来的?”   梁野想了想:“确实是这样,与其去想什么高深的辟谷,倒不如从最简单的思路出发:没有饿死是因为吃了东西。那你想通的第二件事是什么呢?”   “巨鼠曾经两次把我带入它制造的幻域,每次都把我放在极端危险的幻境里,却又并没有直接杀死我。”冯斯说,“我两次都陷入了绝境,但最后却又得到了救援,我一直以为是它救了我,但现在我明白了,救了我的并不是它,而是我自己。”   他把自己两次在幻域里的经历向梁野描述了一遍:“我以为帐篷和火盆是巨鼠给我的,我也以为那个热气球是巨鼠给我的,但事实上,都是我在意识不清醒的时刻,自己创造出来的。尽管那只是幻域里的创造,而并不是现实中的创造,却已经意味着我的潜意识里开始找到了蠹痕发挥的方式。”   “幻域里的创造也已经非常不简单了,”梁野说,“因为幻域是属于创建者的领地,外人很难进行干扰。”   “所以啊,我其实是在已经逼近真相时候做出了相反的错误判断,”冯斯说,“我两次在幻域里创造出了我所需要的东西,却偏偏当成是巨鼠的恩赐。幸好最后我终于想明白了。不过,那些欧洲人和巨鼠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就不清楚了,因为我缺失的信息太多。”   “只要了解到了最大的秘密在于无中生有地创造物质,很多事情就比较容易想明白了,”梁野一笑,“我知道你对我意见很大,作为补偿,我把我手里的拼图和你的拼图凑一块儿,送给你一个完整的真相,怎么样?”   “真相我要听,但你补偿不了我,”冯斯淡淡地说,“也没有必要补偿。如你所说,守卫人世界只有利益,你做什么都不算欠我。”   梁野并没有理会冯斯的讥刺。他的目光越过冯斯,看向院子的另一头,在那里,一个大概七八岁的小女孩正在玩耍。但她显得脚步笨拙,表情也明显不正常,冯斯只回头看了一眼,就明白这是一个智力有问题的孩子。   “这样的人生,真的有意义吗?”梁野说,“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了要被世界嫌弃,一生都要在旁人蔑视的眼光里生存。她并没有做错什么,但是她的脑子却决定了一切。”   “她的脑子?”冯斯注意到了梁野的用词。   “一直以来,四大家族都在各自研究着魔王的本质,而我最感兴趣的,并不是附脑,而是普通的人脑。”梁野说,“魔王选择了人类,就说明人脑一定有某些独特的、附脑所不具备的特质。我认为,光研究附脑是没用的。”   “所以你才会和魏崇义合作,你提供病人,魏崇义来实验?”冯斯说,“用那些普通人的命。”   “是的,魏崇义那里只有很少数病人是正规途径收治的,目的是掩人耳目,”梁野回答得没有丝毫犹疑,“剩下基本都是我弄来的。我的目的就是研究人脑的极限。”   “你连一两句冠冕堂皇的借口都不肯说啊……”冯斯叹息一声,“我果然还是不懂得看人。那么,你们采取的手段就是用金刚的蠹痕把他们逼疯或者疯上加疯么?”   “是的,我观察到,重度精神病患者的思维活动可以对附脑产生一种微弱的扰动,反过来,附脑所释放的精神力量,对于精神病人的影响,也比对普通人更强。你能想到点儿什么吗?”梁野说。   冯斯挠挠头:“我能想到……我能想到……疯子和怪物更相配?啊不对,你是想说西藏的那群疯子!他们之所以都显得疯疯癫癫,是因为他们受训的方式就是要精神不正常!越不正常越能激发力量!体育馆里那个家伙,甚至对刘大少时间停止的大杀器都有轻微的抵抗能力。”   “就是这个道理。这样一来,对于西藏家族的前后历史,我们也大致可以得到一些拼板了,”梁野赞许地点点头,“早年间的兀鹰组织,都是一群没有附脑的普通人,但却意外地发现了蛰伏在西藏的那两只巨鼠。它们的性质,大概介于魔仆和妖兽之间,不具备魔仆那种足以独当一面为魔王分忧的本领,但它们的蠹痕,却有着任何魔仆都达不到的能力,那就是无中生有的制造物质,欧洲人们后来把它称之为‘创造’。巨鼠可以自己创造,也可以帮助附脑足够强大的人类创造,那可能是一种特殊的精神共鸣。”   “当然了,只有极少数人才能通过不懈的修炼达到和巨鼠共鸣的境地,绝大多数人都不行。兀鹰组织全都是普通人,自然也是不能的,但他们那种独特的精神修炼,却能够在巨鼠的蠹痕刺激下,体验到一种极度的愉悦,令他们误以为这是受到了天国的召唤。”   “可是为什么这种愉悦达到终极的时候,他们就会自我凌迟呢?”冯斯问。   “你已经成功地激发出了你的蠹痕。那么,在你第一次释放蠹痕的时候,你有什么样不一样的感觉?”梁野反问。   冯斯一呆:“不一样的感觉?那时候就是头痛啊,要说其他的感觉……嗯,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体内拼命地往外窜。我虽然无法给那个东西定位,但就是一种很强烈的‘有东西在里面想要跑出去’的感觉,那种时候,简直恨不得自己没有皮肤……”   他骤然住口,面色惨白。梁野拍拍他的肩膀:“明白了吧?当蠹痕第一次被激发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感受到有种东西想要往外冲。可是兀鹰根本没有附脑,激发不出蠹痕,那只是普通大脑的精神被巨鼠放大到极致后所产生的幻觉。所以,一旦他们修炼到那种可以和巨鼠完全共鸣的境地后,他们也会觉得体内有东西要冲出去,而且必须要把这种东西释放出去才算圆满……”   “所以他们才会用刀割掉身上的皮肉,掏出内脏,目的就是寻找那种释放感。可惜的是,这样做的唯一结果只能是死亡。”冯斯摇头叹息,“但是我还是不明白,他们只是普通人,身体受创伤过重之后,应该很快就会死,为什么在身体都成骨架的情况下还能继续挥刀?”   “因为那时候,他们精神已经短暂地脱离了大脑,成为一种单独的存在,就像灵魂出窍一样。我不清楚这会不会成为你以后努力的方向,但你要记住这一点。”梁野阴沉地说。   冯斯打了个寒战。   梁野继续说:“兀鹰组织就这样在巨鼠的身边生存着。如同我刚才对你说的,他们的精神力量也可以反作用于巨鼠,让巨鼠也得到某种益处,至少是有一定的快感,所以巨鼠也会尽量配合兀鹰。当兀鹰中的拔尖人物沉入修炼的高级阶段时,很可能会陷入一种忘我的状态,完全忘记吃喝,那样他们会很快死亡,巨鼠为了维系他们的生命,很可能是直接在这些人的体内制造营养物质,维系他们的生命。但兀鹰并不明白这是巨鼠的暗中操作,却误以为自己掌握了辟谷的方法。所以,当身边没有巨鼠却试图表演辟谷的时候,当然就只有活活饿死了。”   冯斯长出了一口气:“追求虚幻而又死于虚幻,算是死得其所吧。那后来的欧洲人又是怎么回事呢?”   “虽然我也没有亲眼见过《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但我相信,那本书上所记录的,基本都是有意为之的胡扯。”梁野说,“真正的秘密,可能就是那些胡扯当中掺杂的密码文字,讲述巨鼠的真相。而这本书碰巧被尼古拉?勒梅得到了。勒梅可能是个天生拥有附脑的人,附脑的力量早就让他意识到自己和旁人不同,《亚伯拉罕之书》让他坚定地下定了决心,要去西藏寻找自己的根源。于是他离开法国去了西藏,成功找到了巨鼠,并且很幸运地让自己的附脑和巨鼠产生共鸣——他制造出了金子。”   “于是勒梅成为了人世间第一个成功的炼金术士,而且可能还获得了延年益寿的力量。他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不只是希望掌握创造物质的秘密,大概还希望能开创一个时代。也许是出于欧洲人骨子里的种族自大,又或者是因为文化差异导致沟通困难,他并没有在藏人中寻找信徒,而是回到了欧洲。与此同时,正好林氏家族的背叛者也在寻找出路,双方一拍即合,这样就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个疯子家族。他们也发现了精神异常者会更容易和巨鼠产生共鸣,所以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当力量失控而巨鼠又不在身边的时候,也会产生兀鹰那样的幻觉,导致自我凌迟的出现。”   “这个家族就这样一直在西藏生存着,牢牢固守着巨鼠的秘密,直到近现代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变故。这些变故究竟是如何产生的,现在我还不知道,但结果很清晰:一个普通人,美国人哈德利,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得到了两只巨鼠。但在离开西藏之前,其中的雌鼠逃亡了,躲藏到刘鑫后来遭遇雪崩的那座雪山里。而由于遭到了不明身份的敌人的追杀,哈德利来到内地后,也把雄鼠交给了魏崇义保管。”   “但是魏崇义背叛了哈德利……这事儿和你有关吗?”冯斯插嘴问道。   梁野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再往后,刘鑫的登山队遭遇雪崩,其他人都死了,刘鑫却意外地在那里发现了藏匿的雌鼠。雌鼠可能是想借助刘鑫的力量带它离开去寻找自己的配偶,所以凭空创造出食物,挽救了刘鑫的性命。当时他的精神受到了巨鼠蠹痕的感染,体会了一种吸毒一样无法摆脱的快感,在那种快感的误导下,他以为食物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能创造食物,当然也有可能创造其他的东西,比如贵重金属,这样的能力是无价之宝。所以刘鑫才宁可被误解为吃人肉,也要保守这个秘密。但他没有想到,他遇上了一直苦苦寻找这只雌鼠的哈德利,哈德利从他手里偷走了雌鼠,让他的梦想瞬间成空。”   冯斯哼了一声:“所以回到城市之后,他开始疯狂地寻找重新找到这种感觉的方法。在找寻的过程中,他遇上了你。这样一个曾经和巨鼠亲密接触过的人,你自然不会放过了,拿他的女朋友做做实验什么的也是顺理成章了。”   梁野耸耸肩:“我并不知道黎微是你的前女友。当然,即便知道,我的决定也不会改。”   冯斯气得笑了起来。但他也清楚,指责梁野也没有什么用。面对这样一个虎狼一样的世界,指望着其中某个人可能是个“好人”,无异于与虎谋皮。   “后面的事情也不用你讲了,黎微跟我说过了,”冯斯说,“刘鑫一直想要重新找到那种创造物质的方法,或许是花钱从西藏收买到了兀鹰的修炼方式。然而那种方式只能带来虚假的快感,并且快感的终极是死亡,倒是苦了正好选在那天去敲诈他的小报记者。而他的死亡方式通过网络很快被西藏的欧洲人知道了,他们从中间嗅出了点味道,终于派人进入了内地。”   “而欧洲人的出动,也牵动了整个魔王世界的神经,再加上刘岂凡的出现,很多黑暗家族都开始蠢蠢欲动。你还记得你们学校的蟑螂灾害么?那其实就是某个跟踪欧洲人到北京的黑暗家族干的,那些蟑螂既不是用来战斗的,也不是用来吓唬学校女生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钻入北京城的地下管道网络,钻进所有可以藏匿东西的缝隙,寻找巨鼠的踪迹。”   冯斯哈哈一笑:“结果他们没有找到巨鼠,倒是给了一帮猥琐男在女生面前逞英雄的机会。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不知道你听没听说过一年多前,有一些曾经去往西藏科考的专家离奇地连续死亡?”   “我知道那件事,杀死他们的是林氏家族的人。”梁野说。   这个回答让冯斯感到意外:“林静橦的手下?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批专家入藏科考的时间,正好和刘鑫登山的时间重合了,事实上,他们所遭遇的地震,正是那场雪崩的诱因。当巨鼠被刘鑫发现时,它的力量引发了野鼠的大骚乱,这样的骚乱无意间被林氏家族在藏区的人所发现。”   “而老鼠的骚乱,正是巨鼠活动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不只是林氏家族,欧洲人也被吸引过去了,双方展开了一场厮杀,碰巧被科考队目击。科考队被这些人不同寻常的力量吓坏了,赶紧撤离,但林氏家族并不希望他们把这件事说出去,所以就……”   “果然是为了灭口。”冯斯喃喃地说,回想起了先前两次看到的群鼠骚动,“那么,后来哈德利的死,也是巨鼠捣的鬼吧?”   “哈德利这个人身上有很多谜团,所以他是怎么死的我们也只能瞎猜了,”梁野说,“我想,哈德利应该是掌握了某种可以抑制巨鼠的蠹痕发挥效用的药物或者矿物,这才能一直把巨鼠带在身边。但是你的闯入可能激发了它的力量,所以它终于侵入了哈德利的精神,引诱哈德利自己杀死了自己,算是解决了一个心腹大患。”   冯斯哀声叹息:“可怜我就成了杀害他的嫌疑犯了。另外,如果我还想问魏崇义到底是什么人、现在在哪里,你多半不会告诉我了吧?”   “他是我很重要的棋子,”梁野说,“也许以后你会知道他存在的意义,但是现在,不行。”   冯斯伸了个懒腰:“谢谢,起码能告诉我的你都说了。接下来,我可以蹭你的车回学校吗?”   梁野有些意外地看着他:“我还以为你会破口大骂我一顿什么的呢。说起来,在开发出自己的蠹痕后,我觉得你好像有了一些变化。”   “因为我做出了某些决定,”冯斯笑得很灿烂,“我觉得,我真正找到了自己的内心所想,也明白了未来需要干什么。此外,我还想到了一些比天选者本身还重要的事情。”   梁野一怔:“什么事情?”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我爆发出蠹痕的诱因,其实没有别的,就是金刚不断对我施加的恐惧,”冯斯说,“当我故意顺应它的精神攻击,让自己陷入一种几乎要被活活吓死的境地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脑子里好像有什么开关响了一下,然后,蠹痕就出现了。”   “我不太明白你想说什么。”梁野说。   “我想说的是,既然天选者的精神和魔王有密切的联系,那么,我身上的某些特质,或许也在魔王身上有所对应。既然恐惧是开启我蠹痕的诱因,或许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假设:魔王在这个世界上所做的一切种种的源头,就是因为恐惧。”   “因为恐惧?”梁野眉头紧皱。   “这只是一个猜想,但是,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启发。”   梁野沉默了一阵子:“恐惧……魔王的恐惧?我会认真研究你所说的这一切的。在带你回市区之前,我还有一个请求。”   “大哥,你说话这么客气我会不习惯的!”冯斯翻翻白眼,“你想要我干什么?”   梁野的神情有些肃然:“我想再看一下你的蠹痕。天选者的蠹痕。”   冯斯叹了口气,慢慢走到院子的中央。天气有些变化,先前还灿烂耀眼的阳光被厚厚的云层遮挡住了,天地间一片阴霾晦暗。   大概是受到了梁野的关照,这家农家乐的老板和老板娘在上完菜之后就一直没有出现在院子里,现在这里除了冯斯和梁野外,只有那个弱智的小女孩。她丝毫没有在意这两个陌生人的举动,自顾自地在地上玩着几块小石头,不时发出嘶哑难听的笑声。   冯斯闭上眼睛,除了微微的风声之外,只能听到小女孩的笑声。这是一个寂静之冬。他忽然想到,在他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曾经跟着家属院的半大小孩们一起,围住院里一个弱智的小男孩,取笑他,向他吐唾沫,扔小石子砸他。那个胖乎乎的小男孩甚至连哭都不会,只有呆呆地站立在原地,不知所措地喊着妈妈。   后来池莲狠狠地训斥了他一顿,这是冯斯记忆里屈指可数的几次母亲对他发火。他还牢牢记得当时池莲是怎么说的。   “人活在世上,谁都有自己的苦难!”池莲用少见的高亢语调对冯斯说,“取笑弱者的人,总有一天会被当成弱者取笑!”   现在想起来,妈妈说得多么有道理啊!冯斯感慨着。可惜的是,生存在这个荒谬的世界里,好听的道理总是不管用的。弱者永远是被欺侮的,唯一的活路就是变强,不断地变强,成为强者,成为更强者……   虽然我已经不再犹豫,但总是难免怀念。怀念那些再也回不去的岁月,怀念那段再也不属于我的人生。   华美的七彩蠹痕中,天选者摊开手掌,向梁野展示着他所创造出来的物品。那是一张崭新的彩色照片,照片上的人们头碰着头搂抱在一起,一张张笑靥就像春天里芬芳的野花。   “这是我爸爸,这是我妈妈,这是我爸爸的好朋友冯琦州,这是我小时候……”天选者指点着照片上的人,向梁野解说着。   “真希望这是现实的生活,而不仅仅是一张虚假的照片。”他轻声说。   尾声、   “你还想得起来看我啊……”黄力看着冯斯,满脸的幽怨。   “我这不是来了吗?”冯斯把手里的纸袋递过去,“我还给你带了礼物。”   黄力接过纸袋,把里面的东西取出来,眼睛亮了:“这是真品的科比球衣啊!”   “我可不会上某宝随便弄点仿冒产品来糊弄我的好朋友。”冯斯严肃地说。   这已经是临近春节的时候了。即便是精神病院,也得妆点妆点作张灯结彩普天同庆状。春节的喜庆氛围和精神病院的肃杀结合在一起,显得有些怪异。   “你这些日子躲到哪儿去啦?”黄力问,“还会看到幻觉什么的么?”   “已经好啦。”冯斯回答,“你呢?听说这赛季湖人的战绩还是不怎么样。”   “是啊,不过不要紧的,”黄力说,“我已经想通了,能看着科比打到退役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真有觉悟!”冯斯翘起大拇指,“能想到这一点,看来你的病快好了。”   “好多了,真的,”黄力说,“人总是要变的。”   “是啊,人总是要变的……”冯斯微笑着。   两人正说着话,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喧闹声。冯斯探头一看,只瞧见几个身强力壮的保安跟在护士身后,急匆匆地跑进了病区。   “可能是最近收进来的那个大块头又闹事了,”黄力说,“好像是个足球运动员,从少年队混到青年队,却始终没法进入成年队,去年底因为年纪太大又没潜力,被劝退役了,因为受不了这个刺激,居然当场把球队的办公室给砸了。其实也是个挺可怜的人。”   “是啊,花了一辈子的时间在一件事情上面,最后却发现什么鸟用都没有,换了谁都会难受。”冯斯说。   黄力有些奇怪地看着冯斯:“你这话我怎么听起来话里有话的味道呢?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啊,还没来记得及告诉你呢,”冯斯说,“我不念书了。”   黄力不太明白:“什么不念书了?”   “我是说,我准备退学了。”冯斯说。   “不是吧?你这种情况可以办休学的啊。”黄力说着,忽然神情有些愤然,“是不是学校逼你退学的?你别怕,我认识教育系统和法律界的朋友,可以帮你……”   “不是那么回事,兄弟。”冯斯亲切地拍拍黄力的手背,“是我自己做出的选择。”   “为什么啊?”黄力搔搔头皮,百般不解,“我们一起在疯人院里呆了那么久,我觉得你挺正常的,幻视幻听什么的,多休息休息应该就能好吧?这年头考个好大学可不容易。”   “是不容易,做什么都不容易,”冯斯依然笑得很沉静,“我只是不能再骗自己了。”   “骗自己?”黄力更加糊涂,“什么骗自己?”   冯斯压低了声音作神秘状:“悄悄告诉你,其实我真实的身份是这个世界的救世主,肩负着拯救地球的伟大使命。为了这个使命,我不能再浪费时间了,不管有多么舍不得普通人的生活,我都必须练就绝世神功,成为无人能敌的龙傲天,踏着七彩祥云去打败大魔王。”   黄力张大了嘴,过了好半天,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你太幽默了兄弟!”黄力笑得合不拢嘴,“救世主……绝世神功……龙傲天……大魔王……哈哈哈哈!你真是该去写小说啊!”   “我一定会写的!”冯斯也陪着黄力一起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还是不好受?”范量宇问。   文潇岚轻轻点头:“虽然我早就知道,他迟早会做出这样的抉择,但是当事情真的发生时,心里还是很难过。”   两人又坐在了文潇岚喜欢用来静心的公园池塘边。前一天晚上北京城刮了一夜的狂风,让这座环保基本靠吹的城市展现出难得的欧佩克蓝。范量宇还做出了一个让文潇岚十分意外的举动——他带来了一包鸟食,用来喂麻雀。而那些平时听见人的脚步声都会迅速飞远的麻雀,竟然半点也不害怕范量宇,敢于落在他身边进食。   吃鸽子,喂麻雀,不愧是怪物,文潇岚在心里腹诽着。   范量宇随手撒出一小把鸟食:“他又不是从此消失,只不过是不念书了而已,你想要见他,一个电话就能见得到……不对,就冲小哑巴做的饭,他也会天天在你面前晃的。”   文潇岚噗嗤一乐:“这倒是真的。但是话虽这么说,他毕竟还是放弃了他想要的一切啊。”   “看来你真是不适合做这小子的女朋友。”范量宇突兀地说。   文潇岚脸上一红:“你这个弯转的还真大……你到底想说什么?”   范量宇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你还是不了解这个小子。他口口声声的那些陈词滥调,‘我不想做天选者’‘我想过普通人的生活’,不过是骗人和自我欺骗罢了。”   “骗人?自我欺骗?”文潇岚愣住了。   “那不过是那个小子逃避责任的一种蠢话而已,”范量宇说,“他一直是个废柴,却又莫名其妙地背上天选者的名头,能力和责任的强大反差让他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保护不了身边人的无力感更加让他厌憎这个强行拉他下水的世界。但他总算还没有蠢到家,花了快一年的时间,终于还是想明白了。”   “想明白了什么?”   “命运这种东西,要么跪着接受,要么站着改变和反抗,弯腰逃避是不可能的。”范量宇说。   “弯腰逃避?跪着接受?站着反抗?”文潇岚有些发证。   “想要在魔王的世界里生存,唯一的选择就是追求力量,不停地追求力量。”范量宇说,“这小子已经迈出了第一步,那就再也不可能回头了。”   “就凭他……真的能成为你们的救星吗?”文潇岚的表情又像是哭又像是笑,“我现在都还记得他召集高中的男生到家里、用他爹的大屏幕投影仪开赏片会的盛况呢。”   “未必是我们的救星,也可能是魔王的。”范量宇淡淡地说。   文潇岚一惊:“魔王的?为什么?”   “天选者的力量越大,可能越会觉察到自己体内魔王的血脉,就越会产生‘我到底屁股在那一头’的困惑,”范量宇伸出手,让一只麻雀爬到了他的手上,“就像这只麻雀,本来是害怕人的,鸟食吃多了,慢慢就会和人亲近的。何况过去的天选者,力量再强也不过是像我这样能砍人而已,这小子却已经突破了单纯砍人的境界了。这才是魔王需要的。”   文潇岚眉头紧皱:“要是这样的话,他越是提升这样的力量,岂不就越危险?”   “但只有这样的危险,才有召唤魔王的可能,”范量宇说,“这是一场赌局,赌的是整个世界的命运。”   “我还是宁可他仍然是当年那个开赏片会的浑小子。”文潇岚忧郁地说,“至少一帮半大小子赏片不会影响世界的命运。”   “你很难得主动来找我们啊。”关雪樱在手机上输入了这几个字。   刘岂凡照惯例抓耳挠腮脸憋得像猴屁股,吭哧了好一会儿才说:“我……我想来向你们告别。”   “告别?”听到这两个字,原本闷在屋子里对着电脑浑然忘我的宁章闻也钻了出来,“你要走?”   刘岂凡点点头:“我觉得,我也应该像冯斯那么勇敢才对。”   宁章闻有些不明所以,关雪樱却已经懂了,在手机上飞快地敲击着:“你也想像他那样,去找到自己的责任?”   刘岂凡再次点头:“我不能再这么怯懦下去。冯斯可以放弃掉自己想要的生活,我觉得我也可以摆脱……胆小……还有……对别人的依赖。”   “但是你什么经验都没有,自己生活并不容易啊,”宁章闻说,“这一点我可是深有体会的。要不是小冯和小文一直照料我,指不定我现在是什么鬼样子。”   “你们已经照顾我很多了,生活再难,也得试着去应付。”刘岂凡说,“这些日子以来,我想过很多。我被那么多人重视,说明我的能力对于魔王——或者摧毁魔王——有非常关键的作用。既然这样,我应该想办法让自己早点发挥这样的作用。”   他顿了顿,接着说:“哪怕只是为了不再出现第二个刘岂凡。”   “小冯走了,你也走了,小文越来越忙,来得也少了,这间屋子就冷清下来啦。”宁章闻轻轻叹了口气,“小冯说得对,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刘岂凡摆摆手,转身准备出门,关雪樱却拉住了他,手机屏幕上显示着这么几个字:“你还会去找黎小姐吗?”   刘岂凡微微一笑,这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在提到黎微的时候神色自如、没有脸红和忸捏:“我会的。”   姐弟俩按照惯例坐在只有微光的会议室里。在没有家族里的旁人在场时,他们可以畅所欲言,把心里的真话都说给彼此听。   “梁野还真是出乎我意料的有本事呢,”坐在角落里的女人说,“我们花了那么多力气,最后居然还是他找到了办法,唤醒了天选者的蠹痕。”   “我早就说过了,姐姐,他虽然是我们这帮人中看起来最像好人的那一个,但也就是看起来而已。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劝你不要对那家疯人院和那只黑猫下手的原因,有些事让别人帮我们做可能更好。”路晗衣轻松地说,“你瞧,天选者终于初步觉醒了,对大家都有好处。他和魔王的联系更紧密了,魔王也许会加速醒来。”   “我还是有些担心,”女人说,“这几天我老是做恶梦,梦见周围一片火海,所有的人都死了。有时候我会突然想,得过且过多好啊,也许真像那些胆小鬼所说的,魔王还会继续沉睡下去,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甚至更长。就像你以前跟我说过的那句话: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   路晗衣笑了起来:“这可真不像你的风格啊,姐姐。你可是连王璐都自愧不如的钢铁女强人。”   “我并不是软弱,只是觉得累,”女人叹了一口气,“凭空通过精神创造物质这样的事情,闻所未闻,而这只不过是天选者觉醒的第一步而已。以后他还能做什么呢?我们还能掌控住他么?他会不会反而成为魔王的臂助?那样的话,我们这一代人就会沦为罪人和大笑话。”   “别想那么多,在这种时刻,我倒是很欣赏范量宇的态度,”路晗衣说,“管他三七二十,砍了再说,哪怕要死,也要死得痛快。”   男人从沉睡中醒来。周围依然是一片黑暗,他所喜欢的黑暗,仿佛能把整个身体都溶化于其中的黑暗。   电脑被打开了,黑暗中有了光。屏幕上的照片里,年轻人消瘦了许多,手上和脸上多了一些醒目的伤痕。他正在拖着两口箱子,走出一座挂有某所大学校名标牌的大门,看上去,这两口箱子里装的应该是他全部的家当了。   他将要离开这所学校。而且可能是永久的离开。   所以他的眼神里有着浓重的不舍,也有一些隐隐的哀伤,但相比起过往的时候,少了一些迷茫和痛苦,多了一种钢铁一般的坚毅,以及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自信。   这样的自信让他整个人看上去都不大一样了。   “仅仅一年时间不到,真是了不起呢,我的孙儿,”男人的语调里充满了激赏,“你终于找到真实的内心,找到正确的道路了。不要犹豫,勇往直前,这才是你的宿命。”   “看来,我们也许很快就能见面了。我很期待啊。”   他举着手里的酒杯,像是在对着屏幕上的年轻人祝酒致意。酒杯里的液体红得像血,折射出迷幻般的色彩。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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