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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的毛衣是新的,红得扎眼,难看。都五月十二日了,气温却降到4.5摄氏度,冬衣已经打包装箱,我懒得拆开来找,硬着头皮只穿单衣,冻得瑟瑟发抖。我抖了四天,只好跑去旧货摊,随便买了件东西御寒。哎,芝加哥的春天!
我坐在办公室隔间,四周是粗麻布墙面,一双眼睛盯着电脑屏幕,今天这篇社会新闻虽然骇人,但就是不够惊悚。四个小孩,最小的两岁,最大的六岁,被发现遭恶母遗弃在芝加哥南区的房子里,房门反锁,屋内有几个金枪鱼三明治,一瓶一升装的牛奶。孩子被反锁了三天,像小鸡争食,乱哄哄吵成一团,吃喝拉撒全在地毯上。他们的妈妈溜达出去抽烟,然后就忘了回来。有时候实情就是这样。没有烫伤,没有骨折。只是一恍神,一切就无法挽回了。妇人落网的时候我看到她。谭美·戴维斯,二十二岁,金发、痴肥,脸颊上有两圈矮脚杯大小的腮红。我可以想象她坐在摇晃不稳的沙发上,衔着滤嘴,吐出呛鼻的浓烟。周遭事物迅速飘逝,四个稚子被抛诸脑后,她独自回到中学时期,十三岁的她独领风骚,嘴上永远擦着闪亮的唇蜜,接吻前必定先含一颗肉桂糖,想当年那帮男孩子多么在乎她。
啤酒肚。气味。香烟和隔夜的咖啡。我们德高望重的总编弗兰克·柯瑞满脸憔悴,穿着开口笑的鞋子走了过来。他嘴巴一张开,只见两排牙齿泡在带有香烟焦油色的唾沫里。
“报道写得怎么样啦,小朋友?”我桌上有个银色的图钉,钉子朝上,他用大拇指轻轻按着,指甲发黄。
“快好了。”我只写了六行,总共要十八行。
“很好。写死她,发稿,到我办公室来。”
“我现在就可以过去。”
“写死她,发稿,到我办公室来。”
“好吧,再过十分钟。”我想把图钉拿回来。
他走出我的隔间,领带长得晃到他的胯下。
“卜蕾?”
“什么事,柯瑞?”
“写死她。”弗兰克·柯瑞觉得我耳根子很软。或许因为我是女人,或许因为我的耳根子真的很软。
柯瑞的办公室在三楼,一往外就看到树干,想必他一定非常恼怒。没有哪个好编辑喜欢看到树皮,好编辑都只想看到树叶,但前提是眼力要足够好。毕竟从二三十层楼高的地方往下望,连树在哪里都不知道。不过我们的《每日邮报》在芝加哥挤不进前三强,退居第四,办公大楼只能盖在郊区。这里的房子可以横着盖,所以用不着盖得太高,三层楼刚刚好,我们整栋报社大楼就像一杯打翻的水,连绵不绝向外流去,神不知鬼不觉地流到地毯商和灯具店中间。我们这个镇,是一位建筑开发商花了三年的时间,从1961年到1964年,按部就班地盖起来的。竣工前夕,开发商的千金从马上摔下来受了重伤,开发商便起意以女儿的名字为这个镇命名——欧若拉思普林,还让女儿跟崭新的市镇招牌合照。后来他们举家搬迁,当年的千金小姐现在成了五十开外的贵妇人,身体依旧健朗,只是手臂偶尔会酸麻。她住在亚利桑那州,每年定期会回来跟招牌合照,和她老爸当年一样。
她上次来拍照,我写了一篇报道,柯瑞看了并不喜欢,他最讨厌这种生活化的新闻。他一边看稿一边喝水果酒,喝着喝着就醉了,酒洒得稿子上到处都是,散发出覆盆子的味道。柯瑞酒品不差,但常常醉倒。不过他办公室之所以贴近地面不是怕他酒后出事,纯粹只是因为公司时运不济而已。
我走进办公室,关上门。柯瑞的办公室跟我想象中的总编辑室不一样。我想象的总编辑室,门上开着一扇橡木嵌板的玻璃窗,上面标着“总编”两个字,门外的菜鸟记者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我们因为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问题吵得不可开交。柯瑞的办公室平板单调,整栋报社都是走这种调调,跟一般大型机构没什么两样。你可以在这里开新闻学辩论大会,也可以在这里做子宫颈抹片检查。没有什么差别。
“风谷镇是个怎样的地方?”柯瑞用圆珠笔头对准下巴。我想象那蓝色的笔尖,在他灰白的胡茬上留下小蓝点。
“风谷镇位于密苏里州南端,刚好在边角上,东临阿肯色州,西靠田纳西州。”我急忙背出风谷镇的相关信息。柯瑞很喜欢抽考记者他自以为一针见血的问题,譬如芝加哥去年总共发生几起谋杀案,库克郡的人口统计资料等等。现在又莫名其妙考起我老家的事来了,这个话题我向来闭口不谈的。“风谷镇在南北战争之前就存在了。”我继续往下说,“该镇的地理位置靠近密西西比河,以前曾经是个港市,现在主要发展宰猪业。住户大约两千人,不是有钱的上流世家,就是一文不值的垃圾。”
“那你是哪一种?”
“我是垃圾。有钱人家的垃圾。”我微笑。他皱眉。
“你们那里最近发生了什么大事?”
我安静地坐着,默默列出风谷镇可能会发生的天灾人祸。风谷镇是个多灾多难的乡下地方:巴士车祸、龙卷风袭击、筒仓爆炸、小婴儿摔进井里。我一边列,心里一边暗暗不爽。本来还以为柯瑞叫我来办公室,是要夸奖我哪篇报道写得很棒,或是要帮我升职,抑或是塞给我一张条子,上面凌乱地写着加薪百分之一,爽!我每次进他的办公室,心里都抱着同样的期待,每次也都同样落空,但我完全没料到他竟然会盘问我风谷镇的近况。
“你妈不是还住在那里吗,卜蕾?”
“对,跟我继父。”还有我同母异父的妹妹,我上大学之后我妈才生的。我总觉得很不真实,我居然有个妹妹?我动不动就忘记她的名字。艾玛。还有玛丽安,永远离开我们的玛丽安。
“哎,你还有没有跟他们联络?”圣诞节过后就没有了。我那时灌了三瓶波旁威士忌,打电话过去礼貌地问候一下,冷冷的,很怕我妈隔着电话线都闻得到我身上的酒气。
“最近没有。”
“天啊,我说卜蕾,你有空也看一看新闻吧。记得去年八月好像有桩谋杀案?有个小女孩被活活勒死?”
我表示知情地点点头,其实是装的。我妈是我在风谷镇唯一还有联络的人,而且我们也很少联络,上次联络也没听她提起这件事。这就怪了。
“最近又有一个小女孩失踪了,我觉得很有可能是连环杀人案。你帮我去追这个新闻,马上动身,明天早上就要到。”
想得美。“我们这里的恐怖新闻还不够多吗?柯瑞。”
“多是多,可是这里有三家报社跟我们竞争,人家财力比我们雄厚,人手也比我们充足。”他拨一拨头发,把头发弄得乱七八糟。“我们的新闻每次都被抢走,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这是我们抢独家的大好机会。一定要搞成大新闻!”
柯瑞相信,只要找到对的新闻,我们就会一夜成名,跃居芝加哥第一大报,获得全美一致好评。去年春天得州河水水位上升,发生青少年戏水溺毙事件,某家报社派了记者回老家得州采访,写了一篇笔调哀婉但内容翔实的报道,从水性写到亲朋好友的追悔,哀悼青少年的篮球队损失了三名好手,还披露了当地殡仪馆没能妥善地处理溺毙的死尸。这篇报道赢得了当年的普利策奖。
我还是不想去,两只手死命地抓着扶手,好像害怕柯瑞会硬把我从椅子上撬起来。他坐着不动,用那双水汪汪的茶色眼珠看了我几秒钟,清一下喉咙,看了一眼他太太的照片,像是要宣布噩耗的医生。柯瑞是老派的编辑,虽然动不动就爱大吼大叫,但也是我见过的最有礼貌的人。
“听着,小朋友,如果你觉得你做不到,那你就一定做不到。但我认为试试看也不错啊,去挖一点新闻。站稳脚跟重新出发。这新闻非常有价值。我们需要,你也需要。”柯瑞向来支持我,认为我是他手下最优秀的记者,称赞我脑筋动得很快。我跑了两年新闻,每次都让他失望,有时甚至是失望透顶。我可以感觉到他的气息从对面传过来,要我给他一点信心。我点个头,希望看起来还算有自信。
“我去收拾行李。”我在扶手上留下两个手印。
我没有宠物要烦恼,也没有盆栽要托邻居照顾。我把五天份的换洗衣物塞进行李袋里,预计要在这个周末前离开风谷镇。出门前我瞥了屋内最后一眼,两三下就扫视完毕,简直就像大学生的公寓,简陋得仿佛短暂的栖身之所,毫无特色。我跟自己保证,这次挖了大新闻回来,奖金一到手就先去买张像样的沙发。我一定要挖到!
门边的桌上有一张照片。照片里的我大约十岁左右,怀里抱着七岁的玛丽安,两个人笑得好开心。
玛丽安的眼睛睁得很大,一副很吃惊的模样,我的眼睛则闭得死死的,紧紧搂着她,她细细的短腿在我的膝盖上摇晃。我不记得这是什么场合,也不记得我们在高兴什么。经过这么多年,这些都已经变成愉快的秘密。我想我情愿不知道谜底。
我洗了个澡。不是冲澡。我受不了莲蓬头的水柱,冲得我皮肤吱吱响,像打开电源开关的声音一样。我把旅馆提供的薄毛巾铺在排水孔上,把莲蓬头对准墙壁,在淋浴间的地板上坐下来,水淹了八厘米高,水面上漂着别人的毛发。
出了淋浴室,我找不到第二条毛巾,干脆直接扑到床上,用廉价的毛毯把身上的水珠擦干。我喝了一杯温热的波旁威士忌,在心里咒骂出故障的制冰机。
风谷镇在芝加哥南边,车程大约十一个小时。柯瑞很慷慨,帮我出了一个晚上的住宿费,外加一顿加油站的早点。但一到镇上我就要回我妈那里住,这也是他帮我决定的。不用想也知道我妈看到我出现在门口会有什么反应。她会先吓一跳,手足无措,摸一摸自己的头发,来个不协调的拥抱,抱得我东倒西歪,然后说什么屋子里很乱,但其实整齐得要命,最后还假装好心地询问我要待多久。
她嘴上会问:“我们能招待你几天呢,小甜心?”但其实心里想的是:“你什么时候走?”这种虚情假意最让我生气。
我知道我应该记一些笔记,事先拟好几个问题,但我还是继续喝我的威士忌,只在关灯前吞了几颗阿司匹林。空调声滴答滴答,隔壁的电动玩具声叮叮咚咚,我在催眠声中沉沉睡去。虽然老家近在五十公里外,但我还需要一个晚上的距离。
早上,我随便吃了点隔夜的果酱甜甜圈,继续往南边开去。沿途气温攀升,两旁是蓊郁的参天树林。密苏里南部不算多山,阴暗的树林绵延数公里,被我脚下这条细瘦的公路横穿而过,同样的景色在窗外不断出现达两分钟之久。
从这么远的地方还望不到风谷镇。风谷镇上的房子最高不超过三层楼,但再往前开二十分钟,就会知道风谷镇快到了。首先出现的是加油站,最前面坐着一排邋遢的青少年,上半身打着赤膊,无所事事;再过去有一台老旧的卡车,卡车旁边有个包着尿布的宝宝,刚学会走路,正拾起地上的砂石,一把一把往空中扔;宝宝的妈妈染了一头金发,正在一旁加油,头发是很久之前染的,天生的棕发都齐耳长了。我开过他们母子身边,妈妈对宝宝喊了几声,可是听不清楚喊了些什么。不久后,森林逐渐稀疏。
我开过一排简陋的小店,有设有日晒床的小型商场、枪支专卖店,接着驶过一条孤寂的死巷,死巷两边是老式的建筑,原本预定要开发改建,后来却无疾而终。终于,风谷镇到了。
开过“欢迎来到风谷镇”的牌子时,我没头没脑地憋起气来,好像开车经过墓园的小孩。虽然我已经八年没回来了,但附近的景物依旧历历在目。沿着这条路直直开下去,就是我小学钢琴老师的家,她原本是修女,每次说话都有鸡蛋的气味;再往前是一座小公园,在那汗淋淋的夏天,我在这里抽了生平第一根烟;前方那条大道转弯后,就进入伍德贝瑞区,再往前就是医院。
我决定直接到警察局去。警察局蹲踞在“大街”尽头,“大街”街如其名,的确是风谷镇的大街,街上有美容院、五金行、名叫“十元商店”的十元商店和一间小图书馆,小到只容得下十二排书架。另外还有一间服饰店,店名叫“糖糖休闲服饰”,贩卖无袖背心裙、套头毛衣、绣着房屋和小鸭的针织衫。风谷镇的良家妇女,要不就在学校教书,要不就在家里当家庭主妇,或在类似“糖糖休闲服饰”的店里工作。
镇上目前还看不到星巴克,可能要过几年才会进驻,镇民已经期盼连锁餐饮店期盼好久了,对事先包装、有卫生认证的食品跃跃欲试;但目前大街上只有一家小吃店,家族经营,老板的名字我已经忘了。
大街空空荡荡,没有人影,没有车辆。人行道上有条狗在奔跑,也没看到主人跟在后头吆喝。两排街灯系着黄丝带,贴满了小女孩的照片,照片分辨率太低,颗粒很粗。我在取代红绿灯的暂停标志旁边停车,女孩的照片歪歪斜斜地贴在杆子上,照片贴得不高,小孩子伸手可及。我把公告撕了下来,公告是用手写的,最上面是粗体的“寻人启事”四个字,大概是用记号笔描的。小女孩有着黑色的眼珠,撒野的笑容,厚重的头发。看起来很像老师口中的“捣蛋鬼”。我喜欢。
姓名:娜塔莉·珍·肯尼
年龄:十岁
失踪日期:五月十二日
失踪地点:雅各布阿瑟纪念公园
穿着:红色条纹上衣,蓝色牛仔短裤
联系电话:588-7377
我满怀希望地走进警察局,盼望他们告诉我娜塔莉已经找到了,毫发无伤,可能是在森林里迷了路或是扭伤了脚踝,或者是离家出走,走到一半又折返回来,总之没有采访的必要,我大可安心跳上车开回芝加哥。
没想到,大街上空无一人,因为警方带着半数居民到北林寻人去了。接待小姐说我可以在局里坐一下,警长比尔·维克里过一会儿就会回来吃午饭。接待室走的是居家风,就像牙科诊所一样,感觉居家得很虚假。我坐在橘色的长椅上,翻阅女性生活杂志。旁边的插座上插着一瓶室内芳香剂,包装上写着田园清风,但我却只闻到塑料的恶臭。三十分钟后,我翻完三本杂志,闻塑料臭味闻到反胃,这时,维克里警长终于回来了。接待小姐用下巴冲着我,迫不及待地从嘴角挤出气音,语带鄙夷地吐出两个字:“媒体。”
维克里警长大概五十出头,身材精瘦结实。他满身大汗,制服湿透了,上衣紧贴在胸膛上,臀部的布料皱成一团。
“媒体?”他的目光从老花眼镜上方射向我,“哪儿来的媒体?”
“维克里警长您好,我是芝加哥《每日邮报》的卡蜜儿。”
“芝加哥?你从芝加哥来这儿干吗?”
“我想跟你谈一谈娜塔莉的事,还有去年那桩谋杀案。”
“哎哟,连芝加哥那边都知道啦?我的老天啊。”
他看一看接待小姐,又转过来看一看我,好像我们串通好了一样。他示意我跟他走。“电话进来先帮我挡一挡啊,鲁思。”接待小姐翻了个白眼。
比尔·维克里带我走过一条走廊,走廊两边贴着木板,挂着廉价的相框,展示着野马、鳟鱼等照片。我们转进他的办公室,里面没有窗户,格局方正,小小一间,墙壁四面立着一排一排的档案柜。他坐下来,点了根烟,没问我要不要来一根。
“小妞,你听着,我不希望走漏风声,也不想被媒体报道出来。”
“维克里警长,你恐怕没有选择的余地。歹徒盯上孩子,社会大众有权利知道。”我这次开车南下,一路上都在默念这句台词。把矛头指向伟大的民众肯定没错。
“你管那么多干啥?他们又不是你的孩子,他们是风谷镇的孩子。”他说着说着站了起来,然后又坐了下去,顺手整理了一下桌上的文件。“我敢说芝加哥那边从来就没关心过我们风谷镇的孩子。”他说到最后语带哽咽,吸了一口烟,转动手上厚实的粉红金戒指,迅速眨了几下眼。该不会是要哭了吧。
“你说得对。芝加哥的人确实漠不关心。但我不是来这里炒新闻的。这件事真的很重要。如果能让你好过点,那我就老实说吧,我是在风谷镇长大的。”看到了吧,柯瑞,我很努力。
他抬头看着我,端详我的五官。
“你叫什么名字?”
“卡蜜儿·卜蕾。”
“我怎么没听过?”
“因为我从不闯祸,警长大人。”我挤出一丝微笑。
“你们家姓卜蕾?”
“我妈二十五年前再婚,嫁给亚伦·克莱林,现在随夫姓叫爱多拉·克莱林。”
“哦,我知道他们。”大家都知道他们。有钱人在风谷镇很少见,这里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有钱。“不过,卜蕾小姐,我还是不希望你待在这儿。要是这桩案子被报道出来,以后大家提到我们风谷镇,会马上联想到……这桩案子。”
“说不定报道有助于破案,”我提议道,“很多案子都是这样破的。”维克里沉默了一秒,对着桌角皱成一团的纸袋沉思,纸袋里是他的午餐,闻起来像烟熏香肠。他呢喃着:“那选美小皇后琼贝妮特的案子怎么说?报道了十年都还没破呢。”接着低声咒骂了几句。
“感谢你的好意,卜蕾小姐,不过不用麻烦了。对于这桩案子,我不做任何表态;对于目前的调查进度,我也无可奉告。你就这样写吧。”
“嗯……可是我有权利赖在这里不走。我们不要把事情闹得那么僵。你透露一点消息给我,随便什么都好。一旦消息到手,我就让你耳根清净一阵子。我也不想打扰你们工作,但我也有我的工作要做。”这番说辞是我开到圣路易市附近时想到的。
我离开警察局,手里多了一份风谷镇的影印地图,维克里警长在上面画了一个叉,是去年寻获尸体的地点。
安·纳什,九岁,去年八月二十七日在瀑布溪被人发现尸体。瀑布溪贯穿北林中部,河床崎岖不平,水声嘈嘈。二十六日晚间,安失踪,警方派出搜救队日夜搜查北林。二十七日清晨五点,一群猎人发现了安的尸体。死者的脖子上缠绕着两圈晒衣绳,推测是在午夜遭人勒死后弃尸。当时是夏天,久旱不雨,瀑布溪水位下降,晒衣绳被大石头缠住,尸体在缓慢流动的溪水中漂浮了一整夜,第二天打捞上岸后即入殓下葬。维克里只肯告诉我这么多。盘问了一个小时,才打探到这么一点而已。
我利用图书馆的公共电话,拨了寻人启事上的电话号码。电话那头是一位老妇人,说“这里是娜塔莉专线”,但我分明听到洗碗机的声音。老妇人告诉我说,据她所知,搜救队还在北林搜索,想加入请自备开水,到主要联络处报到,还提醒我今天气温可能会创新高。
我走到北林,遇到四个金发小女生,她们在地上铺了一张野餐垫,拘谨地坐在阳光下野餐。她们给我指了一条小径,说直直往前走,就会碰到搜救队的人。
“你来这里做什么?”其中最漂亮的一个问我。她的脸红通通圆滚滚的,看起来还不满十岁,头发中分,编了两条辫子,尾端用缎带绑上蝴蝶结,但她的胸脯,却像熟女一样巍然挺立,不是随随便便的熟女,而是那种天之骄女。她得意扬扬地挺着巨乳冲着我笑,好像认识我一样。这不可能啊,我上次来风谷镇的时候,她都还没有上小学呢。可是好面熟,可能是哪个同学的女儿吧。如果当年高中一毕业就生孩子,小孩差不多也这么大了。很有可能。
“来帮忙。”我回答她。
“哦。”她冷冷一笑,低头去抠脚指甲上剥落的指甲油,完全无视我的存在。
我走过滚烫的石子路,进入森林里,没想到林子里温度更高,跟丛林一样又闷又湿。我的脚踝擦过鲜黄的秋麒麟草和艳红的五味子,毛茸茸的白杨絮四处飘散,飘进我的嘴巴里,粘在我的手臂上。我突然想到,我们小时候都说棉絮是仙女的舞衣。
我听到远方有人在叫唤娜塔莉,一声接一声,声调高高低低组成一首歌。再往前跋涉十分钟,终于看到搜救队的人,大约五十个,分成好几纵队,拿着棍子拨动草丛。
离我最近的是个大肚男,他呼叫道:“哈啰!有消息吗?”我离开小径,穿过树林,走到他身边。
“我可以加入吗?”我不打算这么快就拿出笔记本。
“你可以跟着我。”他说,“人多好办事,每多一个人,搜寻的区域就小一点儿。”我和他同行了几分钟,一路上两个人都没说话,他偶尔咳个几声,清一清痰。
“有时候我真想放火烧了整片林子。”他突然开口,“这里好事没有,坏事特别多。你认识肯尼家的谁吗?”
“其实我是记者,芝加哥《每日邮报》的记者。”
“这样啊,那你是来报道这桩案子的?”
树林深处突然传来女孩子凄厉的尖叫:“娜塔莉!”我们朝声音的来源走去,我的手心直冒冷汗。
好多人匆匆忙忙从我们身边跑过。只见一位少女拨开草丛,朝小径的方向走去,她留着一头白金色的长发,脸颊红通通的,脚步像发酒疯的醉汉般踉踉跄跄,对着天空呼喊娜塔莉的名字。一名男士从后方追上少女的脚步,大概是少女的爸爸,他把她搂在怀里,带着她走出森林。
我的搭档大喊:“找到啦?”
大家一齐摇头。“大概是中邪了。”一个男的喊道。
“她受不了啦。现在这里不干净,女孩子不应该来的。”他说完后直直望向我,摘下帽子擦一擦额头上的汗,继续往草丛深处搜寻。
“真是乱七八糟,”我的搭档说,“天下大乱喽。”我跟着他慢慢往前走,一脚踢开生锈的啤酒罐,又踢开一个啤酒罐。一只鸟从我眼前掠过,突然拔高飞上树梢。一眨眼,手腕上不知何时停了一只蚱蜢,像变魔术一样,让人毛骨悚然。
我拿出笔记本,把它抖了几下。“我可以请教你对这件案子的看法吗?”
“我想我没什么好说的。”
“就随便说一说你的看法。同一个小镇有两个女孩……”
“哎,谁说这两件事有关系?难道有什么事是你知道我却不知道的?在我们看来,娜塔莉一定会平安归来的。她失踪都还不到两天呢。”
“那安的案子你怎么看?”我追问。
“那一定是疯子干的。肯定是某个有幻听的家伙忘记吃药就跑到镇上来逛大街。”
“你为什么这么说?”
他顿了一下,从裤袋里掏出一包烟草,抓了一把烟丝往嘴里塞,用臼齿嚼出烟味,看得我烟瘾大作,口齿生津。
“不然还会有谁没事去拔小女孩的牙齿?”
“他拔光她的牙齿?”
“只留下一颗小臼齿。”
一个小时后,搜寻行动仍旧毫无进展,我也没挖到多少新闻,索性告别我的拍档罗南·J.卡门,他特地嘱咐我说:“可以的话请放上我的全名:罗南·J.卡门。”我往南边走,想去看一看安的陈尸地点。十五分钟后,那一声声“娜塔莉”“娜塔莉”逐渐远去,再往前走十分钟,慢慢可以听到瀑布溪清亮的流水声。
要抱着小孩穿越这片树林可不简单,一路上枝叶交缠,路面上树根隆起。如果安是土生土长的风谷镇女孩,那她一定是长发披肩,因为风谷镇标榜女孩子就应该要有女孩子的样子,这么一来,她被拖过草丛时,长发一定常常会被钩到。我一直错把蜘蛛网看成闪闪发亮的发丝。
案发后警方铲除草皮搜寻线索,因此弃尸处附近的野草特别短。草地上有几根烟蒂,八成是几个人闲来无事,高高兴兴前来探险留下的。无聊的小鬼头喜欢吓唬彼此,说看到有个疯子用沾了血的牙齿沿路做记号。
瀑布溪里原来有一排乱石,缠住了安脖子上的绳子,就这样拴着她,好像临刑前的罪人,在水面上漂浮了一整夜。而今溪水平缓,汩汩流过沙地。罗南·J.卡门很神气地告诉我:案发后,镇民合力撬起整片乱石,用卡车运到镇外丢掉。这种迷信的做法真令人鼻酸,以为摧毁那些石头就可以避免灾祸,看来不太灵验。
我坐在瀑布溪畔,抚摸碎石满地的土壤,捡起一颗平滑温热的石头,轻轻贴在脸颊上,心想:安活着的时候来过这里吗?还是现在好玩的游戏太多,风谷镇的小孩都不来溪边玩耍了?
我小时候常常到下游去游泳,那边有大片大片的巨岩,形成一座天然的游泳池。蝲蛄从脚边蹑足而过,我们常常作势要去抓,一旦碰到了又哇哇大叫。我们从来不带泳衣,太麻烦了。大家都穿着湿淋淋的短裤和背心骑自行车回家,一边骑一边甩头,像一条条湿漉漉的狗。
偶尔会有几个大哥哥,带着猎枪和偷来的啤酒,迈着重重的步伐,腰带上垂着血淋淋的肉,到森林里猎野兔和飞鼠。大哥哥总是很跩,满身汗臭,一副看谁都不爽的嘴脸,那种完全不把我们放在眼里的神气,对我而言有种魔力。长大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不是所有猎人都这么粗犷,也有像老罗斯福总统那种文质彬彬的猎人,专门猎杀大型动物,打完猎回家后还来杯清爽的琴汤尼,跟我小时候看到的猎人完全不一样。那些大哥哥从小就噬血,专门猎捕被枪声吓出来的小动物,前一秒还看到它像流水般窜逃,下一秒只见它已经中弹,卧倒在血泊中。
我上文法学校的时候,大概十二岁,曾误打误撞跑到隔壁男生家的猎棚,那是一间简陋的木屋,猎人都在这里扒皮、解剖动物的尸体。一串串粉红色的肉从吊钩上垂下来,表面有点潮湿,预备用来做肉干。血从吊钩滴到泥土地上,地上血迹斑斑。我在那浓稠血腥的空气中,闻到了大哥哥的味道。这才是我所熟知的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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