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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旅程

  把群山王国称之为王国,等于一开始就误解了那个地区,也误解了当地的人民。同样的,把那个区域称为“齐兀达”也是不正确的,虽然齐兀达人确实占了居民的大多数。群山王国不是一整片统一的乡野,而是包含了许多依附在山侧的小村庄,包含了有着可耕地的小河谷,包含了在通往各隘口的崎岖道路旁兴起、以交易为业的小村落,还有许多部族的牧人和猎人浪迹在村与村之间不适人居的荒凉郊野。这么多生活形态迥异的人民很难统一,因为他们的利益常常相互冲突。然而奇坚的是,虽然各团体都独立保持自己的特性习俗,但唯有一股力量是比这点更加强大的,就是他们对“国王”的忠诚。

  根据传统、王室宗裔是从一位先知兼判官开始的,这名女性不仅睿智,更是一位哲学家,创立了一套统治的理论,其基本原则在于统治者是人民最极致的仆人,必须完全无私地为人民服务。从判官变成国王并不是发生在某一特定时刻的事件,而是日积月累的逐渐转变。随着颉昂佩神圣判官的公正与智慧名声四处流传,有愈来愈多人前去寻求仲裁、判决,也愿意接受并遵守判官的决定,因此该地的法律自然而然在整个山区都受到尊重,也有愈来愈多团体实行了颉昂佩的法律。于是判官变成了国王,但令人惊异的是,他们仍维持那条加诸在自己身上的法令,就是为人民服务、牺牲。颉昂佩的传统中充满了这类故事,述说许多国王和女王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为人民牺牲自己,从抵挡攻击牧羊人孩童的野兽到自愿去敌国当人质不一而足。

  人们都说山区民族的性格很严酷,甚至接近野蛮。事实上,他们居住的土地是严苛的,因此他们的法律也反应这个状况。严重畸形的婴孩确实会被遗弃,或者更常见的做法是将其淹死或下药致死。老人通常选择“退隐”,这是一种自我放逐,让寒冷和饥饿结束他们病弱的生命。食言的人除了必须付出原本议定价格的双倍代价之外,可能还得在舌头上割出一道标记。在六大公国比较安稳地区的人看来,这些习俗可能显得过时又野蛮,但却奇怪地很适合群山王国的世界。

  到最后,还是惟真赢了。我相信这番胜利对他一点也不甜美,因为支持他自己顽固坚持的证据是打劫的频率突然大增。短短一个月之内就有两个村子被烧,总共有32名居民被抓去冶炼,其中19个人显然随身携带如今很流行的小瓶毒药,于是选择了自杀。第三个遭到攻击的城镇人口比较多,他们成功地保卫了家园,但保卫他们的不是国王的军队,而是居民自己组织雇用的佣兵部队。反讽的是,这些佣兵中有很多人都是外岛移民,发挥了他们少有的几项专长之一。人民对看来毫无作为的国王也愈来愈有怨言了。

  试着跟他们解释惟真和小组正在做些什么是没用的,人民需要、想要的是拥有自己的战船来保卫沿岸。但造船需要时间,而那些由商船改为军船、己经在海上服役的那些船只则形状太圆胖笨拙,比不上那些骚扰我们的造型流线的红船。承诺明年春天给他们船也安慰不了农民和牧人,因为今年的作物和牲畜还不知保不保得住。同时,位处内陆的那些大公国也愈来愈不满,表示他们付更重的税,保护的却是跟他们沾下上边的海岸;至于沿海大公国的领袖们则讽刺地说,如果没有他们的海港和商船来出口内地的货物,真不知道内陆人的日子会好过到哪里去。在“高层议会”的会议上,至少有一次提尔司的公羊公爵就曾建议说,如果能缓和红船的劫掠,那么把近邻群岛和毛皮岬割让给他们也算不了什么太大的损失;毕恩斯的普隆第公爵则以牙还牙,威胁要封闭熊河上所有的商船往来,看看提尔司会不会觉得也没什么大碍。黠谋国王总算在他们大打出手之前让会议结束,但法洛公爵已经明白表示他是站在提尔司那一边的。每过一个月、每分配一笔税款,双方的壁垒就更加分明尖锐,显然需要什么东西来恢复王国的团结,而黠谋深信这样东西就是一桩王室婚姻。

  于是帝尊跳着他的外交舞步,终于安排让珂翠肯公主在她自己人民的见证下向代表哥哥的帝尊立誓效忠,惟真的誓词则由弟弟代替说出。当然,之后在公鹿堡还会再举行一场婚礼,由珂翠肯国内指派适合的代表前来见证观礼。此刻帝尊暂时继续留在群山王国的首都颉昂佩,使得公鹿堡和颉昂佩之间的使者、礼物,和供给川流不息,几乎每个星期都有一批人马出发或抵达,搞得公鹿堡不得安宁。

  在我看来,用这种方式来安排一桩婚事既笨拙又难看,双方要到婚后将近一个月才见着对对方。但政治权宜比两位当事人的感觉更重要,所以两地的婚礼庆祝活动都在各自筹划当中。

  我早就从惟真汲取我力量的那次恢复过来了,但盖伦用迷雾困惑我的心智所造成的影响,我则花了更多时间才完全了解。现在想起来,我相信我很可能会不顾惟真的忠告直接去找盖伦理论,但是他离开了公鹿堡。他是跟着一批前往颉昂佩的人马出发的,要到法洛去探访亲戚;等他回来的时候我就已经上路前往颉昂佩了,所以我碰不到盖伦。

  我又再一次时间多得用不完。我还是照顾力昂。但它每天只花我一两个小时而已。我一直没查出任何博瑞屈遇袭这件事的线索,博瑞屈对我的排斥放逐也毫无放松的迹象。我到公鹿堡城里去过一次,但当我凑巧晃过蜡烛店那里的时候,却只见店门紧闭、一片沉寂。我去问隔壁的店家,结果得到的消息是蜡烛店至少10天以前就关了,除非我想买皮革马具,否则就滚远点别来烦他。我想起上次看到跟莫莉在一起的那个年轻男子,满心怨恨地希望他们不幸福也不快乐。

  我决定去找找弄臣,只因为我很寂寞。我以前从来没试过主动跟他见面,结果他比我想象中的更难见踪迹。

  我在堡里四处乱逛了好几个小时想碰到他,最后壮起胆子到他的房间去。多年来我都知道他住在哪里,但以前从来没去过,而且也不只是因为那是堡内比较偏远的一部分。弄臣不会邀人跟他亲近,只会在他所选择的时机表示出他所选择的那种亲近。他的房间位在一座塔顶,费德伦告诉过我那里以前是地图室,可以一览无遗地看见公鹿堡四周的地势。但公鹿堡后来加盖的部分挡住了视野,其他更高的塔取代了它的用途,这里已经完全没用处了,只能充当弄臣的房间。

  接近收割时期的一天,我爬到那座塔顶房间去。天气己经又热又黏了,而这座塔是封闭式的,仅开了射箭用的窄洞,透进来的阳光只能照见我脚步扬起的灰尘。起初阴暗的塔内好像比闷热的室外凉爽,但我愈往上爬,这塔似乎就变得愈热愈封闭,等我爬到最后一处楼梯间平台的时候,己经觉得简直没有空气可以呼吸了。我疲惫地抬起手,握拳敲敲那扇坚固的门。“是我,我是斐兹!”我叫,但静止的热空气捣住了我的声音,像一条湿毛毯闷熄火焰。

  我是不是可以用这一点当作借口?我是不是可以说我以为他可能没听见我的声音,所以进房去看他在不在?或者我是不是可以说我好热又好渴,所以进来看看他房里会不会比较凉快通风、有没有水可以喝?我想原因并不重要。我伸手去拉门栓,一拉就开了,我进入房内。“弄臣?”我叫,但我感觉得到他不在,不是以我通常感觉到别人在不在的那种方式,而是从房内的一片沉静感觉到的。然而我站在门内,呆呆瞪着一个人赤裸裸的灵魂。

  这里光线充足,有花,还有各式各样缤纷的色彩。角落有一架织布机,还有好几篮颜色鲜艳之至的高级细线。盖在床上的床罩和挂在开启的窗户旁的帘子都是织出来的,我从没看过这样的成品,上面织的虽是几何图形,却又能让人觉得是蓝天下开满花朵的原野。一个宽大的陶盆里飘浮花朵,盆底补着色彩鲜艳的小石头,一条细细的银色小鱼在花梗间游动。我试着像那个毫无血色、愤世嫉俗的弄臣身处在这一整片色彩和艺术中。我朝房里走了一步,看见一样让我的心在胸中猛然一跳的东西。

  一个婴孩。我一开始以为是,因此不假思索往前又走了两步,走到它所躺的那个摇篮边跪下。但那不是个活生生的孩子,而是个洋娃娃,制作的手艺精巧得匪夷所思,我几乎觉得那小小的胸脯会随着呼吸起伏。我朝那张苍白细致的脸伸出手,但不敢碰。那眉毛的弧度,那闭着的眼睛,那小小脸蛋上的淡淡红晕,甚至那只放在盖毯外的小手,全都完美得超乎我想象任何工艺品能到达的程度。我猜不出它是用何种细致的黏上制作的,也猜不出是什么样的手给娃娃的小脸添上那细小又卷翘的睫毛。那条小小盖毯上绣满了三色堇,枕头是绸缎的。我不知道我在那里安安静静跪了多久,彷佛它真的是个睡梦中的宝宝,但最后我终于站起身退出弄臣的房间,静静关上门。我慢慢走下多得数不清的台阶,既害怕我会碰见弄臣从楼下走上来,又感觉心头沉重,因为我发现了堡里有一个人至少跟我一样孤单。

  那天晚上切德找我去,但我到他房里的时候,他好像除了要见我之外别无事情交代。我们几乎是一言不发地坐在黑漆漆的壁炉前,我觉得他看起来从未这么苍老过。惟真被吞噬了,切德也跟着憔悴消瘦,他那双瘦骨嶙岣的手看起来几乎像是脱了水,他的眼白满是血丝。他需要睡觉,但他不睡觉,却把我找来,然而又那么静止沉默地坐在那里,几乎没吃几小口他放在我们面前的食物。最后我终于决定开口帮他的忙。“你是不是怕我没办法做到?”我轻声问他。“做什么?”他心不在焉地问。“杀群山王国的王子,卢睿史。”切德转身正对面看着我,沉默了很久。“你不知道黠谋国王派我去做这件事。”我结结巴巴地说。

  他慢慢转回身去面对空洞的壁炉,仔细研究着它,彷佛炉里有火焰需要他解读。“我只是制造工具的人。”最后他终于静静地说。“使用工具的是另一个人。”“你认为这个……任务是坏事,是错误的吗?”我吸了口气。“根据我听到的消息,他反正也活不久了。这么做反而可能比较慈悲,让死亡在夜里静悄悄来到,而不是——”“小子,”切德静静地说。“永远不要假装我们是别的什么东西。我们就是剌客,不是充满智慧、执行国王慈悲意旨的使者。我们是政治刺客,为了扩张王国的权力而杀人,如此而己。”轮到我盯着那些不存在的火焰看了。“你这样让我很难去动手。这件事本来就己经够难了。为什么?你为什么把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却又试着削弱我的决心……?”我的问题没有问完,不了了之。“我认为……算了。也许我只是嫉妒吧,孩子。我想,我觉得奇怪的是黠谋为什么派你而不派我。也许我是害怕我对他已经没用了。也许是因为,现在我认识了你,我真希望自己从来没有动手把你变成……”这下子轮到切德陷入沉默,他的思绪飘向字句无法跟随的地方。

  我们坐在那里思索我的任务。这不是代国王主持公道,不是处死犯罪的人,只是除去一个妨碍我们国家得到更大权力的人。我静静坐着不动,开始怀疑我到底会不会下手,然后我抬起头看见深深插在切德壁炉台上方的那把银质水果刀,我想我知道了答案。“惟真替你提出了控诉。”切德突然说。“控诉?”我无力地问。“对黠谋提出的。第一,他指称盖伦虐待你、骗了你。这一项他是提出正式的控诉,说盖伦使我们的王国在如今这么需要精技人才的时候,却无法藉助你的能力。他非正式地建议黠谋最好跟盖伦解决这件事,以免你自己动手报复。”我看着切德的脸,看得出他已经知道了我跟惟真那番讨论的一切内容。我不知道我对此有什么感觉。“我不会自已去找盖伦报仇的,惟真已经要求我不要这么做了。”切德看我的眼神里有无言的赞许。“我也是这么告诉黠谋的。但他还是跟我说,叫我一定要告诉你他会解决这件事,这一次国王会亲自主持公道,你必须静待并接受他的处理。”“他会怎么做?”“这我就不知道了。我想黠谋自己都还不知道。盖伦必须受到训斥,但我们必须记住,如果我们还要继续训练其他小组,就不能让盖伦觉得太委屈。”切德清清喉咙,更沉静地说,“惟真还向国王做出了另一项控诉。他相当直接了当地指控黠谋和我,说我们愿意为了王国把你牺牲掉。”我突然明白,这才是切德今晚找我的原因。我沉默不语。切德放慢语调说,“黠谋宣称他连想都没想过这一点。至于我,我根本不晓得这种事情是有可能的。”他又叹了口气,彷佛说出这些话让他很费力。“黠谋是个国王,孩子。他最优先关切的永远都是他的王国。”我们之间的沉默延续了很久。“你的意思是说他会把我牺牲掉,一点也不会疑虑不安。”他眼睛仍然看着壁炉。“你,我,甚至惟真都可以牺牲,如果他认为为了让王国存续有必要这么做的话。”然后——转过来看着我。“永远不要忘记这一点。”迎亲的大队人马要从公鹿堡启程的前一晚,蕾细来敲我的房门。当时己经很晚了,她说耐辛要见我,我傻愣愣地问,“现在?”“唔,你明天就要走啦!”蕾细指出,我于是乖乖跟她去,彷佛这逻辑很有道理似的。

  我到的时候,耐辛坐在铺有椅垫的椅子上,身穿睡衣,外披一件刺绣华丽的袍子。她头发披散在肩上,我在她指示的位置坐下,蕾细继续替她梳头。“我一直都在等你来向我道歉。”耐辛表示。

  我立刻开口要道歉,但她不耐烦地挥手要我闭嘴。“但我今天晚上跟蕾细讨论这件事,发现我已经原谅你了。我判定,男孩就是有某些程度的粗鲁必须发泄。我判定你那么做不是有意的,因此你不需要道歉。”“但我真的觉得很抱歉,”我抗议道,“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现在道歉已经太迟了,我已经原谅你了。”她迅即说。“而且现在没时间了,我想你一定早就该上床睡觉。但是,既然这是你第一次正式进入宫廷生活,我想在你离开之前给你一样东西。”我张开嘴,然后又闭上。如果她认为这是我第一次真正进入宫廷生活,我也下必跟她争。“坐这里。”她威严地说,指指她脚边。

  我走过去乖乖坐下,第一次注意到她膝上放着一个小盒子。那盒子是暗色木质,盒盖上以浅浮雕的手法刻出一头雄鹿。她拿出一个耳环往我耳朵上比。“太小了。”她咕哝着说。“要是没人看得见,那戴珠宝还有什么意思?”她连着拿起好几个耳环,比一比又抛下,评语都差不多。最后她拿起一个耳环,看起来像是一小块银网上卡了一颗蓝色宝石。她对这这耳环做了个怪表情,然后迟疑地点点头。“那个人有品味。就算他别的什么都缺,但品味倒还是有的。”她再次拿起它往我耳朵凑,然后完全没有半句警告就把耳环的针戳进我耳垂。

  我惨叫一声,一手举起来要捣住耳朵,但她打掉我的手。“别像个小娃娃一样,痛一下就好了。”耳环后面有个勾扣之类的东西,她无情地用手指把我耳朵翻过来,扣好耳环。“好了。他戴起来挺合适的,你不觉得吗,蕾细?”“是挺合适。”永远都在编织蕾丝的蕾细同意道。耐辛做了个手势示意我可以退下了,我起身要走,她说,“你要记得一件事,斐兹不管你会不会精技,不管你有没有继承你父亲的名字,你都是骏骑的儿子,你的举止要光明磊落。现在快去睡吧!”“耳朵这样怎么睡?”我问,让她看我指尖沾到的血迹。“我没想到这一点。对不起——”‘她开口说,但我打断了她的话。“道歉已经太迟了,我已经原谅你了。还有,谢谢你。”我离开的时候蕾细还在偷笑。

  第二天我一大早起床,加入前去迎娶的大队人马。为了表示庆贺两家新结秦晋之好,必须送上丰富的聘礼。有些礼物是送给珂翠肯公主本人的,包括一匹血统优良的牝马、珠宝首饰、织品衣料、仆役,以及稀有的香水。其他的礼物则是送给她家人和人民的。马匹、猎鹰、锻造金饰等送给她父亲和哥哥不在话下,但最重要的是送给她王国的那些礼物,因为依照颉昂佩的传统,她属于人民的程度超过属于她家族的程度。因此礼物包括了用来配种繁衍的牛、羊、马、禽鸟等等,包括了用山区缺少的紫杉做成的强弓,包括了用冶炼镇出产的精铁制成的铁匠工具,还有其他应该有助于改善山区人民生活的礼物。此外,礼物也包括了知识,有出自费德伦之手、绘制非常精美的好几份植物图鉴,还有好几片记载治病疗法的木牍,以及一份关于养鹰驯鹰的卷轴,是从鹰牧本人创写的那一份仔细抄缮而来。这最后一部分的礼物,就是我在队伍里表面上负责的工作。

  我负责保管的除了这些东西,还有植物图鉴中所提到的各式各样药草和草根,数量丰富,至于不耐久放的药草则改以种子代替,可以在当地种植。这份礼物相当贵重,我很严肃看待这一路妥善维护它的职责,一如我严肃看待那另一项任务。每一样东西都包得好好的,放在一口杉木雕刻的箱子里。我最后一次检査每样东西是否包裹妥当,然后准备把箱子搬到楼下庭院里,这时听见弄臣在我身后说话。“我拿这个来给你。”我转过身,看见他站在我房门进来一点点的地方。我连门开的声音都没听见。他伸手递出一个用细绳绑住的小皮袋。“这是什么?”我问,试着不让他在我声音里听到那些花或那个娃娃。“’海之清涤‘。”我扬起眉毛。“清肠子用的泻药?用来当贺礼?我想也许有些人会觉得适合,但我要带去的这些药草是可以在山区种植生长的。我不认为一一”“这不是贺礼,是给你的。”我情绪复杂地收下那个小袋。这是一种药效格外强劲的泻药。“谢谢你想到我。但我旅行的时候通常不容易生什么病,而且——”“你旅行的时候,通常没有被人下毒的危险。”“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要告诉我?”我试着做出轻松、开玩笑的语气。我想念弄臣惯常的怪表情和嘲弄语句,但两者在这番对话中都付之阙如。“我只是要说,如果食物不是你自己准备的,你就最好少吃或者根本下要吃。”“包括那里的所有宴会和庆祝活动吗?”“不,只包括你不想被毒死的宴会和活动。”他转身要走。“对不起,”我匆忙开口。“我不是有意要闯进去的。我想找你,当时又好热,房门没有扣住,所以我就进去了。我不是有意要窥探的。”他背对着我没有转身,问道,“你觉得那里很好笑吗?”“我……”我想不出该说什么,想不出该用什么方法向他保证,我在那里看到的一切只会留在我自己的脑海里。他跨出两步,动手关门。我脱口而出,“看到那里,让我希望我也有个地方是专属于我自己的,就像那个地方是专属于你的。我希望我也能有一个自己的秘密所在。”门停住,差一手之宽就要关上了。“听我一点忠告,你或许能活着回来。思考别人的动机的时候,你要记住不能拿你自己的斗去量他的麦子。他用的度量衡标准可能根本不一样。”然后房门关上,弄臣离去。但他这最后一句话够晦涩、够令人觉得挫折,因此我想他也许已经原谅了我擅闯他房间的事。

  我把海之清涤塞进背心里,不想带它,但现在又不敢不带它。我环顾房间,但这里一如往常是个光秃秃、实用性的房间。我的行李是急惊风师傅负责打包的,因为她怕我会把新衣服弄乱弄脏。我注意到我前襟上的图案己经不再是那头被斜线划过的公鹿,改成了一头低下头准备以椅角发动攻击的公鹿。“这是惟真下令改的。”我问她的时候她只说了这么一句。“我比较喜欢这个图案,比原先那个划线的鹿头要好,你不觉得吗?”“我想是吧!”我回答,这番对话也就到此为止。有了名字,有了纹饰。我对自己点点头,把那箱药草和卷轴扛在肩上,下楼去跟队伍会合。

  我下楼时遇到惟真正要上楼,一开始我几乎认不出他来,因为他上楼的样子像个步履蹒珊的老人。我让到一旁让他通过,他瞥向我,我才发现是他。那感觉很奇怪,见到一个原本熟悉的人却宛如陌路。我注意到他的衣服现在简直像是挂在他身上,原本记忆中他那头乱蓬蓬的黑发也参杂了灰。他朝我心不在焉地微笑,然后彷佛突然想到什么,拦住了我。“你要到群山王国去了?去办婚礼?”“是的。”“帮我个忙好吗,小子?”“当然。”我说,被他锈哑的声音吓了一跳。“在她面前为我说点好话。我当然是要你讲实话,不是叫你撒谎,但请你为我说点好话。我一直觉得你对我满有好感的。”“是的,”我对着他逐渐离去的背影说。“确实是这样,大人。”但他没转身也没回答,我的感觉就跟先前弄臣离开我时一样。

  庭院里满是人和动物。这次队伍里没有车,因为进入山区的道路路况之坏是出了名的,为了加快前进的速度,因此决定以驮兽代替车子。王室队伍要是迟到没赶上婚礼可就难看了,光是新郎不在场就已经够糟糕。

  当作礼物的那些牲畜好几天前就己经上路了。这趟行程预计要花两个星期,我们排了三个星期的时间,好有点缓冲余地。我把那口杉木箱放在一头驮兽身上绑好系牢,然后站在煤灰身旁等待。虽然院子里的地上铺的是鹅卵石,但炎热的夏日空气中还是尘土飞扬。尽管事前经过好一番详细的计划,队伍看起来依然相当混乱。我瞥向帝尊最喜欢的贴身侍仆塞夫伦。帝尊一个月前把他派回公鹿堡来,详细指示他要做什么样的衣服。塞夫伦走在阿手后面,慌慌张张告诫着他什么,不过不管他劝告的内容是什么,阿手看来都没耐心听。急惊风师傅最后一次交代我如何照顾我的新衣服时曾经透露,塞夫伦要替帝尊带去的衣服、帽子和配件实在太多,一共要用3头驮兽才能载得了。我猜想照顾那3只动物的职责是落在阿手身上,因为塞夫伦虽是个非常好的贴身侍仆,但跟大型动物相处不怎么拿手。帝尊的手下唠得笨重地走在他们两人身后,一副脾气暴躁没耐心的样子。他那宽厚的肩膀上扛了另一口箱子,或许塞夫伦紧张的就是要多载这样东西的事。他们不久就消失在人群里看不见了。

  我很惊讶地看见博瑞屈,他正在检査那些配种用的马匹和要送给公主的牝马身上的缰绳。我心想,这应该是负责管马的人该做的事吧!然后我看见他骑上马,这才明白到他也是这支队伍的一份子。

  我环顾四周看看有谁陪他,但除了阿手之外没看到任何一个我认识的马僮。柯布已经跟帝尊在颉昂佩了,所以博瑞屈自己担起这份职责,这点倒不令我惊讶。

  威仪也在这里,他骑在一匹优秀的灰色牝马上等待,那种毫无表情、神色淡漠的模样几乎不像人。身为小组成员的他已经变了很多。他以前是个有点婴儿肥的年轻男子,话不多,但态度和悦;他跟惟真一样有一头乱蓬蓬的黑发,我听过人家说他跟惟真小时候长得很像。我心里想,等到他的精技工作愈来愈繁重,他恐怕会变得更像惟真。他会出席婚礼,为惟真担任类似一扇窗户的角色,在帝尊代替哥哥说出誓词的时候做见证。帝尊的声音,威仪的眼睛,我忖道。那我是扮演什么的?他的匕首吗?

  我骑上煤灰,恨不得能赶快启程,离开这些互道再见、最后再交代几件事的人。我向埃达神祈祷,希望我们能赶快出门上路。歪歪扭扭的队伍好像永远都没办法到齐,赶在最后一分钟绑上、拴上的行李也好像永远弄不完。然后,几乎是很突兀地,旗子举起来了,号角声响了,一整列的人员、马匹、背着重物的驮兽也开始移动。我抬头往上看过一次,看到惟真在塔顶上走出房外来目送我们离开,我朝他挥手,不过在这么多人当中他大概是认不出我。然后我们就出了大门,沿着蜿蜒的山丘小径离开公鹿堡,向西前进。

  这条路线会把我们带到公鹿河的河岸旁,我们将在公鹿和法洛两大公国交界处附近涉过宽阔浅滩,然后穿过法洛的广阔平原,见识到我从不曾遭遇过的酷热,一直到蓝湖。到了蓝湖之后,我们会着一条发源自群山王国、名字非常简单就叫冷河的河往上游走。通商道路从冷滩开始,穿过山间、山下,然后一路往上再往上通往风暴隘口,继续延伸到雨野原的浓密葱郁森林。但我们不会走到那么远,我们只要到头昂佩,那是群山王国最类似所谓城市的地方。

  如果把这种行程中无法避免会发生的一些事排除在外,这趟旅程可以说满平淡无奇的。等到一开始的3、4天过去,一切就稳定下来变成很单调的例行公事,唯一有变化的只是我们经过的地方。一路上每一个小村落的居民都跑出来迎接我们、延迟我们,致上地方官员对王储婚礼的祝福与恭贺。

  不过等我们到达法洛的广阔平原之后,就很少碰到这类小村庄了。法洛的肥沃农地和贸易城市都在偏北的酒河沿岸地带,离我们的路线很远。我们穿过法洛的平原地区,那里的居民大多是四处游牧的牧人,只有冬天才会聚集起来变成城镇,沿着通商路径定居下来度过他们所称的“绿色季节”。我们经过一群群的绵羊、山丰、马匹,偶尔也会经过一群那种危险、瘦高的猪,他们称之为“哈拉嘎”;但我们与那个地区的人的接触通常都很有限,只有远远看见他们圆锥形的帐篷,或者某个牧人从马上站起身、高举着手杖向我们打招呼。

  阿手和我又重新熟稔起来。晚上我们会一起生堆小火煮东西、一起吃饭,他会告诉我塞夫伦是多么紧张兮兮,怕灰尘弄脏了丝袍、怕毛皮领子被虫蛀、怕天鹅绒在这一路长途跋涉之下磨损成碎片。至于唠得给他带来的问题就比较让人笑不出来了,我自己对那个人的印象本来也不好,阿手则说跟他一起旅行很让人受不了,因为他好像老是在怀疑阿手要偷帝尊行李里的东西。有一天晚上唠得甚至来到我们的火堆旁,辛苦地做出了一番模糊又间接的警告,不许任何人阴谋偷窃他主人的东西。不过除了这类不愉快的场面之外,我们的晚上都过得很安宁。

  好天气继续持续,虽然我们白天热得流汗,但晚上的气候则很温和。我把毛毯垫在身体下睡觉,很少需要再另外盖东西。每天晚上我都检査我那口箱子里的东西,尽量让那些植物的根不要完全干掉,也尽量避免让卷轴和木牍在箱子里移来蹭去造成磨损。有天晚上我被煤灰的一声响亮嘶鸣惊醒,觉得那口杉木箱的位置好像有点移动,但我很快检査了一遍箱里的东西,一切都井然有序。稍后我跟阿手提起这件事,他只问我是不是被唠得传染了。

  我们经过的村庄和牧人常提供我们新鲜食物,而且给的量都非常慷慨,因此我们一路上没吃什么苦头。在穿过法洛国境的路上,露天的水源或许没有我们期望的多,但我们每天也都能找到泉水或者积着灰尘的井可以取水饮用,所以这一点也不算太难受。

  我很少看到博瑞屈。他比我们所有人更早起床,走在主要队伍的前面,这样他照顾的那些马就可以吃到最好的草、喝到最干净的水。我知道他会希望他那些马到达颉昂佩的时候是处在巅峰状态。威仪几乎也是看不见人,虽然名义上这趟行程是由他来管辖,但他把实际的管理工作交给他仪仗卫队的队长,至于他这么做是出于明智还是懒惰,我就不知道了。总之他大部分时间都独自一人,不过倒是允许塞夫伦服侍他,并跟他睡同一个帐篷、一起用餐。

  对我而言,这旅程几乎像是重返童年。我要负责的事情很少,阿手又是个好旅伴,不需要特别问他他就会说出一大堆故事和闲话。我常会几乎一整天都没有想起来,等我们到达目的地之后我要杀死一位王子。

  这个念头通常是在我深夜醒来的时候出现。法洛的夜空似乎比公鹿堡更缀满繁星,我会一边盯着星星看,一边在脑海里演练各种杀死卢睿史的方法。我有另外一个小木盒,很小心地包在装着我衣物和私人用品的那个袋子里。给那个小木盒装东西的时候,我煞费思索又充满焦虑,因为这项任务必须达成得非常完美,事情必须做得干净利落,不可以激起一丝一毫的怀疑。而且时机也很重要,不能让他在我们还在颉昂佩的时候死掉,不可以有任何事情让婚礼染上半点明影;他也不能死在公鹿堡的婚礼举行、婚姻安全确立之前,因为这样可能会被视为不祥的预兆。要安排这样的死,可不容易。

  有时候我纳闷,为什么这件事是交给我而不是交给切德。这是不是某种考试,要是我失败了就会被处死?切德是太老了无法面对这项挑战,还是太珍贵了,不能冒这项任务的风险?或者只是因为他照顾惟真的健康必须寸步不离?如果我制止自己去想这些问题,接下来纳闷的内容就变成我是不是该用某种药粉刺激卢睿史已经受过伤的肺’让他活活咳死。或许我可以把药粉洒在他的枕头和床褥上。或者我是不是该给他某种止痛药,让他慢慢上瘾,最后在睡梦中死去?我有种冲淡血液的药,如果他的肺本来就已经慢性出血了,用这种药或许足以送他上路。我还有一种又快又致命又如水般无味的毒药,但我得想出办法,确保他会在某个足够遥远的未来吃下去。想这些事都无助于睡眠,然而新鲜空气和整天骑马的疲累通常都足以对抗这些念头,我一觉醒来多半又热切期待启程了。

  我们终于看到了蓝湖,它就像是远方的一个奇迹。我已经好多年没有离开海边这么久了,此时很惊讶地发现见到水让我行多高兴。我们队伍中每一只动物都在我的脑海里填满了清水的干净气息。愈朝那座大湖走,景物就变得愈绿、愈温和,我们很难制止马匹晚上吃太多草。

  许多帆船在蓝湖上来来往往做生意,船帆的颜色各异,下仅表示他们卖的是什么,也表示他们是为哪个家族航行。蓝湖旁的住家是建在打入水中的桩基上。我们在那里受到款待,大啖新鲜的淡水鱼,不过以我这个吃惯海水鱼的舌头尝起来觉得味道很奇怪。我觉得自己俨然是个经验丰富的旅人,有一天晚上阿手和我简直对自己太刮目相看了,因为几个绿眼睛的女孩吃吃笑着来到了我们的火堆旁。她们来自当地一个买卖谷物的家族,带着色彩鲜艳的小鼓,每一个鼓的音调都不同,她们打鼓唱歌给我们听,直到她们的母亲边骂边找到这里来,把她们带回家去。这段经历冲昏了我们的头,那天晚上我完全没想到卢睿史王子的事。

  我们现在往西北方前进,搭几艘我一点都不信任的平底驳船渡越蓝湖。到了彼岸,我们发现自己突然来到森林地,法洛的炎热天气也只能在记忆里回味了。我们的路线穿越广裔参天的杉木林,之间偶尔夹杂着几棵白桦树,烧过的地方则点缀着赤杨和柳树。马蹄踩在森林小径的黑土上,四周尽是秋天的甜美气息。我们看到许多不熟悉的鸟,有一次我还瞥见一头巨大的雄鹿,那颜色和种类我之前从未、之后也不曾看过。马匹晚上吃不到很多草,幸好我们从湖边的居民那里拿了谷子来。夜里我们生起火堆,阿手和我共享一个帐篷。

  如今我们的路线是一直朝山上走,弯弯曲曲穿过陡峭的山坡与山坡之间,但高度确实是在逐渐上升。一天下午我们碰到了一个颉昂佩来的代表团,是派来欢迎我们并替我们带路的。之后我们的行进速度似乎就变快了,每天晚上还有乐手、诗人、杂耍艺人表演助兴,更有当地的佳肴可吃。他们尽一切力量来欢迎我们、款待我们,但我觉得他们非常奇怪,他们迥然的模样几乎让我觉得害怕。我常常要逼自己记住博瑞屈和切德都教过我的礼节,可怜的阿手则几乎是完全躲着这些新同伴。

  从外表看来,他们大多数都是齐兀达人,也就是我预期的模样:个子高,肤色苍白,头发和眼睛都是浅色,有些人的头发则是红得像狐狸一样。这个民族的人肌肉都非常结实,男女皆然。他们每个人似乎都带着一把弓或者投石器,走路显然比骑马要自在得多;他们身上穿的是羊毛和皮革,就连最普通、最朴素的人也穿着上好的毛皮,彷佛这只是家常服装。他们步行走在骑马的我们身旁,跟上马匹的速度走一整天,似乎毫不吃力。他们边走边唱歌,那些长长的歌曲是用一种古老语言唱的,听来几乎偏向哀愁,但他们不时会穿插胜利或高兴的呼喊声。后来我得知他们是把他们的历史唱给我们听,好让我们更了解我们藉由王子结盟的是什么样的民族。我想他们大多数是吟游歌者和诗人,用他们的语言说来就是”好客“之人,传统上都是派他们来接待客人,让客人还没到达目的地就很高兴自己来了。

  接下来两天,我们走的路愈来愈宽,因为我们离颉昂佩愈来愈近,有其他的小径和道路汇集于这条路,变成一条宽广的通商道路,有些地方铺着一层白色岩石的碎片。我们离颉昂佩愈近,队伍就变得愈壮观,因为有许多村庄和部族的代表团也加入了我们的行列,从群山王国的远处前来,观看他们的公主与平地那位有权势的王子缔结婚约。不久后,在狗、马,和他们用来当驮兽的某种山羊包围之中‘在一辆辆装匿礼物的运货马车、各行各业各种阶层的人一家家一群群的尾随之下,我们来到了颉昂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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