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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避难处

许多关于原智的古老传说和故事中,都坚信原智使用者终将拥有其牵系动物的诸多特质,在那些最骇人听闻的故事中,甚至提到原智者终将呈现出牵系动物的外观。然而深谙此种魔法的那些人曾对我保证没有这回事。原智者的确会不自觉地表现出其牵系动物的一些肢体癖性,但和老鹰牵系的人不会展翅高飞,和马牵系的人也不会发出马嘶声。时间愈久,原智者就愈了解和他牵系的动物,而人和动物牵系愈久,他们的癖性就愈相似。受牵系的动物也很可能表现出人的癖性和特质,就如同人类接受他的动物的那些癖性和特质一样,但这情况只有在长期的紧密接触下才会发生。
 
尼克和博瑞屈对一日之计在于晨的看法相当一致。我在他的手下牵马儿出去时醒来,一阵冷风从敞开的门吹进来。黑暗之中,我身边的其他人也开始渐渐醒来,其中一位孩子还因这么早被叫醒而哭泣,她的母亲正安慰她。这一刻我十分想念莫莉,想着她正在某处安抚我的孩子。
这是什么?
我的伴侣生孩子了,在远方。
它立刻忧虑。谁会狩猎喂饱她们?我们不该回到她身边吗?
兽群之心在照顾她。
当然,我早该知道的。那家伙明白狼群的意义,无论他如何否认。有人照看就好。
当我起床将毛毯捆好时,我希望自己能像它一样快活地接受这个事实。我知道博瑞屈会照顾她们,这是他的天性。我回想过去那些年他如何把我拉扯大,尽管当时我时常会恨他,但如今我只想让他照顾莫莉和我的孩子,而且不想托付给其他人,除了我自己。我倒希望是自己在照顾她们,即使在午夜摇晃哭泣的婴儿也无所谓,虽然我现在宁可希望那位女朝圣者能想办法让她的孩子静下来,因为我正为昨夜的精技窥伺而感到剧烈的头疼。
食物似乎就是这孩子哭泣的答案,因为当这小女孩拿到一片面包和一些蜂蜜时,她很快就安静了。我们匆匆忙忙地吃完这餐,茶是唯一的热食。我注意到水壶婶行动不便,十分同情她,于是端给她一杯热茶让她用扭曲的手指握着,同时帮她卷好毛毯。我从未见过由风湿病造成的如此变形的双手,让我想起了鸟爪。“我的一位老朋友说,荨麻刺有时能在双手疼痛时帮他止痛。”我一边建议她,一边绑好她的行囊。
“如果你能在雪地下替我找到生长的荨麻,我就试试它们,小伙子。”她急躁地回答。但过了一会儿,她就从自己少许的存粮中拿了一颗干苹果给我,我收下了,并感谢她的好意。我把我们的东西装到货车上,把母马牵过来,此时水壶婶已喝完她的茶。我扫视周遭,却没看到夜眼。
狩猎咯!这是它的回答。
真希望和你在一起,祝你好运。
我们不是要少讲话,免得帝尊听到我们吗?
我没回答。这是个清冷的早晨,经过昨天的一场雪,此时的明亮令人吃惊,然而却比昨天还冷。从河边吹来的风似乎透过袖口和领口缝隙,伸出冰冷的手指直接探进我的衣服里。我扶水壶婶上车,然后将她的另一条毛毯裹在她身上厚重的衣服之外。“你的母亲把你调教得很好,汤姆。”她真诚和蔼地说道。
这评语令我发毛。椋音和尼克站着交谈,直到其他人都准备好出发了,然后她就骑上她那匹群山小马,和尼克一同走在队伍最前头。我告诉自己,尼克·锦渥比起蜚滋骏骑很可能是个更好的编歌题材,如果他在群山边境能说服她和他一起回去,我的生活就可以更加单纯。
我专注于手边的差事。尽管其实没什么大不了,顶多就是让母马不要离朝圣者的马车太远,我还有空瞧瞧我们横越的这片陆地。我们又走上了昨天那条人迹罕至的路,继续沿着河流上游走。河边有稀疏的树林,但河岸附近则是一片浓密的矮树林和灌木丛,水流沿着切断我们道路的沟渠流向河里。或许在春季的时候,这里曾有过丰沛的水量,但如今除了随风飘过的晶莹白雪和河床上的河水之外,整片土地都是干的。
“昨天吟游歌者让你自顾自地笑了起来,今天你是为谁皱眉啊?”水壶婶平静地问道。
“看到这片肥沃的土地如今变成这样,让我觉得太可惜了。”
“你这么觉得吗?”她面无表情地问我。
“说说你的这位先知吧!”我转移话题。
“他可不是我的。”她语气粗暴地说道,然后态度就缓和下来,“我或许会白跑一趟,因为我要找的人恐怕不在那里,但我除了追逐一个荒唐的计划,这些年来我还能做什么呢?”我保持沉默,发现这是她所回答过的最好的问题,“汤姆,你知道货车里装的是什么吗?是书、卷轴和文件,是我多年的收藏。我从许多地方把这些东西搜集过来,也因此学会不同的语言文字。我发现真的有很多地方一次又一次地提到白色先知,他们会在历史的重要关头出现并创造历史。有些人说他们将历史导入正轨;还有些人相信,所有的时间都是个循环。所有的历史就是个大轮子,冷酷无情地转动着。如同季节的循环,如同月亮在其轨道上运行不止,时间也是如此。同样的战争打了又打,同样的天灾重复降临,还有相同的好人或坏人掌权。人类就被困在那个轮子里,宿命般无休止地重复犯同样的错误。除非,有人出来扭转局势。在遥远的南方,有一个地方的人相信,在每一个时代中,都会有一位白色先知出现在世界的某处,当他或她来到世上,如果他所教导的东西都被人们听从了,那么整个时代就会好转。如果教导被忽略,所有的时间都会被推到更黑暗的道路上。”
她停了下来,好像在等我说些话。“我对这类教诲一无所知。”我承认。
“我想也是。我是在一个遥远的地方了解到这些事的。那儿的人认为,如果这类先知一次又一次地失败,这世界不断重复的历史将会带来愈来愈多的不幸,历经数千年或数万年,直到整个时间的循环变成一个悲惨而错误的历史。”
“如果先知的教导被采纳了呢?”
“每当一位先知成功时,下一位的努力就会容易一点。而当每一位先知都成功将整个时间循环过去时,时间本身终将停止。”
“所以他们是为了世界末日的到来而工作了?”
“不是世界末日,汤姆,而是时间的终止。将人类从时间的局限中解放出来。因为时间使我们所有人失去自由。时间使我们老化,并且将我们限制住。想想看,你是否经常希望能有多些时间来做某件事情,或者希望回到前一天以扭转情势?当人类超脱时间之后,既有的错误就能在它们发生前被修正。”她叹了一口气,“我相信此刻恰逢这样一位先知的到来,我的看法还让我相信这一代的先知将在群山现身。”
“但你孤伶伶地执行你的任务,难道没有其他人和你的看法一致吗?”
“有很多人相信。但只有极少的人会真正去寻找白色先知。先知被派去造访的那些人才必须听从他。其他人不应插手,以免将时间被永远倒错过来。”
我对她所描述的时间这档子事仍一头雾水,它似乎在我的思绪里打了个结。她不再出声,于是我瞪着母马的两耳之间思索着。回到诚实面对莫莉的时间;回到跟随文书费德伦而不是当一位刺客学徒的时间。她给了我许多可以想的事情。
我们的谈话持续了一会儿。
夜眼在中午过后重新出现。它故意从树林中跑出来跟在我们的马车旁,那匹母马紧张地瞥着它,同时试着理解带着狼气味的狗的行为,我向母马探寻,让它放心。夜眼走在我这一侧的货车旁一段时间之后,水壶婶才看到它,只见她向前弯腰从我身边看过去,然后又坐回来。“我们的货车旁有匹狼。”她说道。
“它是我的狗,只不过有些狼的血统。”我若无其事地承认。
水壶婶又向前弯腰看它,然后抬头瞥了一眼我沉着的表情,坐了回去。“所以这阵子人们都用狼在公鹿公国牧羊啊!”她点点头,再没提到它。
接下来这一天,我们以稳定的速度前进。除了我们自己,没见到其他人,只看到远方升起一缕炊烟的小木屋。寒气和冷风持续呼啸着,但时间愈久就愈无法轻易忽略它。我们前面那辆马车上的朝圣者脸色变得更加苍白,鼻子也更红,一名女子的嘴唇几乎发青了。虽然他们像泡在盐水里的鱼群般挤在一起,但如此的贴近却似乎仍然无法御寒。
我在靴子里挪动我的双脚,以免脚趾发麻,同时不时更换提缰绳的手,好让双手可以轮流夹在手臂下让手指取暖。我的肩膀开始疼痛,这疼痛向下延伸到手臂,直到我的手指都开始隐隐作痛。我的嘴唇也很干,但却不敢舔,怕嘴唇会裂开。很少有比面对持续的酷寒更糟的事情。至于水壶婶,我无需怀疑这天气确实折磨着她。她虽然没有抱怨,但随着这一天的时光渐渐流逝,她却地在毛毯中愈缩愈小,她的沉默看来更多的是显示了她极度的痛苦。
尼克在天还没黑时就让我们的车队远离道路,走上一条即将被飞雪覆盖的漫长小径。我唯一能清楚看见的变化是冒出积雪的草少多了,但尼克似乎对这里很熟。骑马的走私者替马车开路,但这路对水壶婶的小马来说还是挺难走。我回头看着寒风掩盖了我们的足迹,此刻只不过是雪地上毫不起眼的细纹。
我们似乎正横越一片略微起伏着的不毛之地。而后我们终于登上之前攀登过的绵长的斜坡顶端,俯视路上看不到的密密麻麻的建筑物。天快黑了,一扇窗户透出一道光线,而当我们朝那道光前进时,烛火就点燃了起来,夜眼也在风中嗅到一丝烧木头的烟味。有人在等我们。
这些并非老旧的建筑物,它们看起来好像是最近才盖好的,还有宽敞的谷仓。我们的人和马车一同从地下进屋,这里的地被深挖过,因此整座谷仓有一半在地底下,我深信是这低矮的外观让我们无法在路上看到它。除非一个人知道这个地方,否则他永远找不到。挖出来的泥土就堆在谷仓和其他建筑物周围,一旦进入厚厚的墙壁里头后把门关上,我们甚至听不到外头的风声。当我们将马儿从马车上松开牵进厩房时,看见一只乳牛在它自己的厩房里走动,厩房中有稻草和干草,还有满满一槽新鲜的水。
朝圣者已爬下马车,我正扶水壶婶下车,此时谷仓的门开了,只见一位婀娜多姿且有一头蓬松红发的年轻女子气冲冲地走进来,双手握拳搁在臀部上面对尼克:“这些人是谁,还有你为什么把他们带来这里?如果附近有一半的人都知道这里,那么这避难的地方还有什么用?”
尼克把他的马交给一位手下之后转身看着她。二话不说一把将她抱在怀中,亲吻她。过了一会儿,她把他推开:“你这是在……”
“他们付了很好的价钱,也有自己的食物,可以在这里过夜,明天他们就要前往群山,上山之后就没人管我们会做些什么了,也没有风险。嬯尔,你太多心了。”
“我得担心两件事,因为你一点概念也没有。食物我已经准备好了,但却不够这么多人吃。你怎么不派一只鸟提前通知我们?”
“我有啊,它没飞来这里吗?或许因为暴风雪耽搁了。”
“你没想到要做这件事的时候总是这么说。”
“别说了,亲爱的。我给你带来了好消息,让我们回你家聊聊吧!”他们离开的时候尼克自然地挽着她的腰。这下子得靠他的手下安顿我们了。屋里有可以睡在上面的稻草和可以打地铺的宽敞空间,外面还挖了一个可用水桶打水的井。谷仓的一端有座壁炉,烟囱里乌烟瘴气的,但足以用来烹饪。这谷仓一点也不暖,只比屋外的天气稍好一些,没有人抱怨什么。夜眼已待在外头。
他们有一整个栏舍的鸡,它告诉我。还有一整个栏舍的鸽子。
别碰它们。我警告它。
椋音和尼克的手下一同上楼,他们却在门口挡住她。“尼克说你们今晚都要待在同一个地方。”这人说完就意味深长地瞥了我一眼,然后更大声地喊着,“现在就打水,因为我们离开后要锁门,这样风才不容易吹进来。”
没人会被他这段话蒙骗,但也没有人质疑。走私者显然认为,我们对尼克的避难处知道得愈少愈好。那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也毫无怨言地去打水。我习惯性地先为动物的饮水槽打水,在装第五桶水时,不禁纳闷自己是否永远脱离不了先照看动物的本能反应,而朝圣者已经专心于如何让自己舒服地休息。不一会儿我就闻到壁炉上烹调着的食物的味道。嗯,我还有干肉和硬面包,这样就够吃了。
你应该和我一起狩猎的,这里有猎物。他们在夏季时节曾有座花园,现在还有兔子跑出来让我猎捕。
它懒散地走到鸡舍的背风面,前掌仍留着血淋淋的兔子的残骸,还一边吃一边盯着积雪覆盖着的一小片花园,看看是否还有其他猎物。我闷闷不乐地嚼着一条干肉,同时用稻草帮水壶婶在她马儿的厩房旁铺床。当我铺上毛毯的时候,她正从炉火边提着她的茶壶回来。
“谁让你负责我的床铺的?”她问道。当我吸了一口气准备回答时,她又说了,“如果你有自己的杯子就来这里倒茶,我的杯子在货车上的袋子里,还有一些奶酪和干苹果。去给咱们拿来吧,这才是好小子。”
我去拿东西的时候听到了椋音的歌声和竖琴声。我想她是为自己的晚餐而唱的。吟游歌者就是这样,我一点也不觉得她会挨饿。我将水壶婶的袋子拿给她,她分了我一大堆食物,自己只吃了一点点。我们坐在各自的毛毯上用餐。她一边吃,一边看着我,最后说道,“你看来挺面善的,汤姆。你之前说你是从公鹿的哪个地区来的?”
“公鹿堡城。”我不假思索地回答。
“啊。那么你的母亲是谁?”
我迟疑片刻后说道:“比目鱼贩。”她有一大群孩子在公鹿堡城里跑来跑去,可能就有一位叫汤姆。
“渔民?渔妇的儿子怎么到头来成了牧羊人?”
“我的父亲牧羊,”我编了起来,“我们因为这两门生意都过得挺好的。”
“我知道了。他们教导你对老妇人要殷勤有礼,然后你还有位叔叔在群山。真是个奇妙的家庭。”
“他早年就开始游荡,然后在那里定居下来。”如此纠缠开始可让我冒了点儿汗,我看得出来她也觉察到了,“那你之前说你的家庭是在公鹿的哪个地区来着?”我忽然问道。
“我可没说。”她微微一笑当做回答。
椋音忽然出现在厩房门口,然后斜倚在门边。她说:“尼克说我们两天后就渡河。”我点点头,没搭腔。她绕过厩房末端,若无其事地把她的背包丢到我身边,然后靠着它坐下来,把竖琴搁在大腿上,“有两对夫妇在壁炉边喋喋不休地争吵。他们旅行吃的干粮沾了一些水,然后他们只会恶语相向地争论是谁的错。还有个小孩因为不舒服吐了,可怜的小家伙。对湿面包勃然大怒的那家伙却一直说,如果继续喂这生病的男孩直到他停止犯病,只会浪费食物。”
“那是晁弄,我可没见过比他更放纵和吝啬的人。”水壶婶和蔼地说道,“还有那个叫赛克的男孩,自从我们离开恰斯之后,他就经常生病。之前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想他母亲认为艾达的神殿能医好他。别看她现在紧抓着稻草,她可是有金子医治她的孩子的,虽然或许已经花了金子来这么做了。”
然后这两位女士就开始闲聊起来,我则靠在角落半睡半醒地聆听着。两天后就到河边,我对自己保证。还有多久才能到群山?我插嘴问椋音是否知道。
“尼克说这没法儿计算,全看天气,但他告诉我别担心。”她的手指随意地拨着竖琴弦,两个孩子几乎同时出现在厩房门口。
“你还要唱歌吗?”小女孩问道。她是一个大约六岁的瘦小的小孩,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头发还沾着稻草屑。
“你们喜欢我唱歌吗?”
于是他们在她的两侧坐下。我原以为水壶婶会抱怨这打扰,但她却没说什么,就连小女孩都舒适地靠在了她身上,于是水壶婶开始用扭曲而苍老的手挑出小女孩头发中的稻草屑。这孩子有对深沉的眼睛,手上还抓着一个绣着脸的洋娃娃。当她抬头对水壶婶微笑时,我看得出来她们彼此熟识。
“唱那首老妇和她的猪的歌。”小男孩请求椋音。
我起身收拾自己的背包。“我需要睡一下。”我自行告退,忽然间无法忍受待在孩子们身边。
我在谷仓门口附近找到一间空厩房,打算在那儿打地铺睡觉。我听见朝圣者在壁炉边的谈话声,似乎还在争论些什么。椋音唱了那首女人、篱笆和猪的歌曲,然后是一棵苹果树的歌。我听到另一些人走过去坐下来听歌的声音,我告诉自己他们聪明点的话就应该早点睡觉,然后闭上了自己的双眼。
当她在夜里过来找我时,一切都静止地笼罩在黑暗中。她在一片漆黑中踩到了我的手,然后几乎把她的背包扔在了我的头上。我就连她躺在我身边时也没说话。她摊开毛毯并将毯子盖在我身上,然后扭动身子钻进我的毛毯边缘。我一动不动。忽然,我感觉她迟疑地用手抚摸我的脸。“蜚滋?”她在黑暗中轻声问道。
“什么事?”
“你有多信任尼克?”
“我告诉过你了,我根本不信任他。但我想他会带我们到群山。如果不是为了别的,也得为了他个人的自尊心。”我在黑暗中微笑,“走私者必须在知道他名声的那些人之中保持名声的良好。他会带我们到那里的。”
“你今天早些时候是不是对我生气了?”过了一会儿,她见我没回答就继续说,“你今早看我的表情好严肃。”
“那匹狼让你不安吗?”我同样直截了当地问她。
她轻声说道:“那么,这是真的咯?”
“你怀疑过吗?”
“拥有原智的部分……没错。我以为他们是恶意散播关于你的谣言,说什么王子的儿子拥有原智……但你看起来不像是会和动物分享生活的人。”她的语气让我用不着质疑她是如何看待这种习性的。
“嗯,我的确拥有原智。”一丝怒火让我直截了当地说了出来,“它对我来说就是一切。所有的一切。我从来没有比它更真诚的朋友,没有人愿意会毫不犹豫地为我牺牲生命,把我的生命看得比它自己的还重要。愿意为别人死是一回事,为了保住另一条生命而牺牲自己的生命又是另一回事。那就是它给我的,和我对国王的忠诚是一样的。”
我思考刚说出口的话,我从未用那些话来描述我们之间的关系。
“一位国王和一匹狼。”椋音平静地说道,然后更轻柔地问,“那你就不关心别人了?”
“莫莉。”
“莫莉?”
“她在公鹿的家里。她是我的妻子。”当我说这些话时,一股奇妙、小小的骄傲感窜流全身。我的妻子。
椋音起身坐在毛毯上,一阵冷空气便钻了进来。当我徒劳地抓紧毛毯时,她就问:“妻子?你有妻子?”
“还有小孩,一个小女孩。”尽管身处寒冷和黑暗中,我依然笑着说出来。“我的女儿,”我轻声说道,只想听这些字从我口中说出来的感觉如何,“我在家乡有妻女。”
黑暗中,她在我身边扑身躺下。“不,你没有!”她用轻声惊叹否认,“我是吟游歌者,蜚滋。如果私生子结婚了,消息就会传开。事实上,谣传还说你会和普隆第公爵的女儿婕敏结婚。”
“我和莫莉是私订终身的。”我告诉她。
“啊,我知道了,你根本没结婚。你是说你有位女伴而已。”
这些话刺伤了我。“莫莉是我的妻子,”我坚定地说道,“不管从哪方面来说,她都是我的妻子。”
“那对她来说呢?孩子呢?”椋音平静地问我。
我深呼吸。“我回去之后首先要做的就要补救这种情况。惟真亲口答应我,一旦他当上了国王,我想和谁结婚就能和谁结婚。”我内心一边因自己对她如此畅所欲言而吓了一跳,一边告诉自己,告诉她这些又会有什么损失呢?能说出来倒也轻松。
“所以你真的要去找惟真?”
“我要去服侍我的国王。尽全力提供珂翠肯和惟真的继承人所需要的援助,然后继续前往群山后方找到国王,恢复他的王位。如此一来,他就能将红船逐出六大公国的沿海,我们也可以重获和平。”
有那么一刻除了谷仓外刺骨的风外,一切都静止了。然后她轻轻地哼了一声:“只要你能做得到一半,我就有一首英雄歌曲了。”
“我不想当英雄,只想做好该做的事情,然后自由地过自己的生活。”
“可怜的蜚滋,我们没有任何人能自由地那么做。”
“在我看来,你非常自由。”
“是吗?对我来说,似乎好像我每走一步都会陷得更深,而我愈挣扎,就会让自己埋得更稳当。”
“怎么说?”
她恼怒地笑了笑:“你看看吧!我睡在这儿的稻草上用歌唱换取晚餐,用终究会有办法渡河前往群山作为赌注。如果我都办到了,就达到了我的目标吗?没有。我还是必须得追随你,直到你做出某件值得编成一首歌的事情。”
“你实在不需要如此,”我对她这份期望略显沮丧,“你应该继续走你的路,成为一名成功的吟游歌者。目前看来你似乎做得够好了。”
“够好了,对流浪的吟游歌者来说是够好了。你听过我唱歌,蜚滋。我的歌声挺好的,手指也够灵巧。但我并不出类拔萃,那是成为城堡吟游歌者的必要条件,如果大约五年内还有任何城堡的话。我可不想唱给红船的船员听。”
有好一会儿我们都默默地思索。
“你看,”不一会儿她继续,“现在的我是孤伶伶的一个人。父母和弟弟都去世了,我的老师傅也去世了,看在我师傅的份上偏爱我的青铜爵士也走了,我在城堡失火时失去了他们。如果不是劫匪留下我等死,否则我还真会死。”我第一次从她的语气中隐约听出深藏已久的恐惧。她沉默片刻,想着所有她不愿提及的事。我翻身面对她。“我只能靠自己,从现在开始直到永远,只有我自己,而且吟游歌者用走唱赚取住宿费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如果你想颐养天年,就得在城堡中挣得一席之地,也只有一首伟大的歌曲才能让我达到那个目标。蜚滋,我寻找城堡的时间有限。”她的声音很柔和,呼吸也很温暖,她接着说,“所以我将跟随你,因为伟大的事件似乎就在你之后发生。”
“伟大的事件?”我不禁嘲笑。
她突然更靠近我:“伟大的事件。骏骑王子的逊位,还有在鹿角岛战胜红船。在英勇的王后狩猎的前一天晚上,难道不是你将珂翠肯从被冶炼者手里救出来的吗?唉,我真希望这些歌曲可以由我来写。帝尊王子加冕典礼那晚的暴动就更别提了。让我们瞧瞧。死而复生,试图在商业滩殿堂里要了帝尊的命,然后毫发无伤地脱逃。在上了镣铐的情况下独自一人除掉他的六名侍卫……我那天应该跟着你的。但我会说,如果我从现在开始紧握你的衬衫下摆,就大有机会目睹一件值得注意的事情。”
我从未想过那些事件是由我所引起的。我想抗议说我没有引发其中任何一件事,我只是受困于不断旋转的历史巨轮。然而,我叹了一口气:“我只想回家找莫莉和我们的小女儿。”
“她或许也渴望着同一件事。疑惑你何时回去,以及你是否会回去,对她来说这可不容易。”
“她并不没有疑惑。她相信我已经死了。”
片刻之后椋音迟疑地说道:“蜚滋,她认为你已经死了。那你怎么知道当你回去时她还会在那儿等着你,难道她不会找另一个人作伴?”
我已经在脑海中上演了不下十次可能发生的情景。我可能在归乡之前就死了,或者当我回去之后,莫莉将视我为骗子和原智者,还会对我的伤疤感到恶心。我完全预料得到她会因为我不让她知道自己还活着而生气,但我会解释自己相信她已找到另一个男人,也很愉快地和他生活在一起。然后她就会了解并原谅我,毕竟是她先离开我的。但不知怎地,我从未想象在回去之后发现她已找了另一个人取代我。真是愚蠢。我为何没有预见那是有可能的,只因它是我能想象出来的最坏的可能吗?我比较像对自己而非椋音说话:“我想我最好设法传话给她,或设法捎个音讯给她。但我不知道她具体在哪里,也委托不到可以传话的人。”
“你离开多久了?”她想知道。
“离开莫莉?将近一年。”
“一年!我的天,”椋音轻声喃喃自语。“男人们外出作战或旅行,期待他们原来的人生在他们回来时仍等待着他们。你指望留在家中的女人顾好田地、扶养小孩、修补屋顶并照顾牛羊,所以当你走进家门时,就能发现自己的椅子仍在炉火边,桌上也还有热腾腾的面包。对,还有个心甘情愿的胴体在你的床上等着你。”她的语气开始愤怒了起来,“你离开她多少天了?哎,她就得在这么多的日子里适应没有你的生活。时间不会因为你的离去而为她停止。你是怎么想她的?在温暖的壁炉边摇着你的孩子吗?那么,这种情况如何?小婴儿躺在屋里的床上啼哭也没有人照顾,她却在屋外的风雨中试着劈生火的柴,因为炉火在她在磨坊里碾压些粮食时熄灭了。”
我抛开这幅景象。不,博瑞屈不会让那种情况发生。“我心目中的她是多面的,不只是得意时刻的她。”我替自己辩护,“况且她不完全是独自生活的,我有一位朋友在照顾她。”
“哦,一位朋友。”椋音狡猾地赞同道,“那么他英俊有朝气,且勇于窃取任何女人的心吗?”
我嗤之以鼻。“不,他比较年长,既固执又行动不便,但的确稳重可靠、考虑周全。他总是善待女性,礼貌且和善。他会好好照顾她们母女俩的。”我自顾自地笑着,也知道这是真的,然后又说,“他会杀了任何看起来可能对她们有威胁的人。”
“稳重、可靠,又考虑周全、善待女性?”椋音假装很有兴趣地提高声调,“你知道这样的人有多么罕见吗?告诉我他是谁,如果你的莫莉让他走的话,我自己可想要他。”
我承认自己在当下不安了片刻。我记得有一天莫莉取笑我,说我是博瑞屈以下最称头的马厩男子。当我怀疑那是否是赞美时,她就告诉我女士们对他的印象都很好,因为他的沉默和冷漠的态度。那么,她也曾看着博瑞屈并考虑过他吗?不。那天她和我共享鱼水之欢,虽然我们无法结婚她却仍紧抓着我,“不,她爱我。她只爱我。”
我无意大声说出这些话,但我的语气一定触碰到了椋音天性中较柔和的一处。她停止折磨我:“嗯,那么,我想你还是捎个讯息给她吧,那么她就能有让自己坚强的希望。”
“我会的。”我答应自己,一到颉昂佩就立刻这么做。珂翠肯应该知道该如何传话给博瑞屈,而我只需送出一封短短的书面信息,不必写得太清楚,以免遭到拦截。我会请他告诉她我还活着,也一定会回去找她。但我该如何把讯息交给他?
我在黑暗中沉默地躺着沉思。我不知道莫莉住哪里,蕾细或许会知道,但我传话给蕾细就无法不让耐辛知道。不,她们俩都不能知道,应该找个我们俩都认识的并且我能信赖的人。不会是切德。我能信任他,但没人知道如何找到切德,即使他们知道他的名字。
一匹马在谷仓的某处用马蹄踢厩房的围墙。“你很安静。”椋音耳语道。
“我在思考。”
“我不想让你伤心。”
“没有,你只是让我开始思考一些事情。”
“哦。”片刻沉默,“我好冷。”
“我也是,但比起外面这里已经好很多了。”
“那也丝毫不会让我变得暖和些。抱我。”
这不是个请求。她依偎到我胸前,把头塞进我的下巴底下。她闻起来好香,为什么女人总有办法让自己闻起来很香?我尴尬地伸出手臂抱住她,因额外的温暖而感到感激,但却对这亲近感到不安。“好多了,”她叹了一口气,我也感觉她靠在了我身上并放松她的身体,然后她又说,“希望我们有机会尽快泡个澡。”
“我也是。”
“并不是因为你闻起来那么臭。”
“真是谢谢你,”我有些酸酸地说道,“你介意我现在就睡吗?”
“睡吧!”她把一只手搁在我的臀部,又说,“如果那就是所有你想得到的。”
我设法吸了一口气。莫莉,我告诉自己。椋音既温暖又亲近,浑身散发着一股芬芳,她那吟游歌者的作风也让她觉得自己的暗示没什么。那是对她而言。但是说真的,莫莉对我而言是什么呢?“我告诉过你,我结婚了。”说出口可真难。
“嗯,她爱你,你显然也爱她。不过,现在是我们在这里冷得发抖。如果她那么爱你,难道会嫉妒你在这么冷的夜晚得到一丝额外的温暖和舒适吗?”
这很困难,我却仍强迫自己思索片刻,然后自顾自地在黑暗中微笑:“她不只会嫉妒我,还会把我的头从肩膀上敲下来。”
“啊!”椋音在我的胸前轻声微笑。“我知道了。”然后她轻轻地把她的身子从我身上移开,然而我却渴望伸手把她拉回怀中,“那么,我们最好赶紧睡觉。好好睡吧,蜚滋。”
所以我睡了,却没有立刻睡着,也并非一点都不后悔。
夜晚为我们带来变得更强大的风势。谷仓的门在早晨开启时,一层新的积雪迎接着我们。我担心如果积雪太深,我们的马车就会遇到大麻烦,但尼克倒是挺自信的,亲切地吩咐我们上马车。他多情地和他的女士道别,然后我们再度上路。他带领我们从另一条小径离开,并没有走来时的路,而且这条路也比较难走,有些地方的积雪深得足以让马车的车身挖出一条路来。椋音在早上有阵子骑在我们旁边,直到尼克派人过来问她是否要和他们一同骑马前进。她高兴地感谢他的邀请,然后立刻加入了他们。
我们在正午过后回到路上。在我看来,避开道路这么久似乎没有什么意义,但尼克无疑有他的理由,也许他只是不想走出一条可以明显追踪到他避难处的痕迹。我们那晚的栖身之处是一些河岸边破败不堪的小屋,茅草屋顶都快掀开来了,所以屋里的地上到处是手指宽的积雪,门底下也有一大片吹进来的雪花,马儿们除了小屋的背风面无处可躲。我们在河边让它们喝水,每一匹马也都有一份谷粮,但这里却没有干草等着它们。
夜眼和我一同去收集木柴,因为壁炉旁虽有足够的木柴可以生火烹饪,却不足以燃烧一整个晚上。在我们走到下游边寻找浮木时,我不禁沉思我们之间的事情变化有多大。我们比从前少了些交谈,我却感觉比从前更能察觉它,也许这样就比较不需要交谈。不过,我们在离开彼此时都变了,现在当我看着它时,有时会先看见一匹狼,然后才看到我的同伴。
我想你终于开始以我应得的尊重对待我了。那句揶揄的话也不无道理。它忽然在我左边河岸的一片矮林子里出现,轻松地跳跃着奔跑过满是积雪的小径,然后不知怎地消失在雪丘和没有叶子的灌木丛里。
你真的不再是小狗了。
我们都不再是小狼了。我们俩都在这趟旅途都发现了这一点。你根本不再把你自己当成个男孩了。
我沉默地在雪地中跋涉并思索那句话。我不知自己何时终于决定自己是个男人,而不再是男孩,但夜眼说得没错。奇怪的是,我为那位面容光滑且勇敢而从容的小子的消失,感到片刻失落。
我想,当个男孩可比当男人好多了,我悲伤地对狼儿承认。
为什么不等久一点再下此定论呢?它提议。
我们走的小径差不多只有一个货车的宽度,只看得到一部分没有矮林子矗立的雪地。风不停地将雪吹成雪丘和雪堆,我在风中行进,额头和鼻子很快就被刺骨的风吹得发疼。这儿的地形和我们过去几天经过的地方有些不同,但只和狼儿静静地横越的体验,似乎让这里成了另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接着我们来到了河边。
我在站在河岸顶端看向对面。河边许多地方都结冰了,偶尔会有几堆浮木漂在河里,有时还带着脏兮兮的冰和黏在上面的雪。从迅速飘动的浮木可看出水流很湍急,我无法想象河流结冰会怎样。在激流遥远的对岸,是万年青密布的山麓小丘,紧接着一片向下延伸至河边的橡树和柳树平原。我猜河水在多年前阻挡了火势蔓延,好奇河的这岸是否也曾像对岸般林木茂密。
瞧,夜眼渴望地嗥叫。我们看到一头高大的公鹿走到河边喝水,我感觉到它的饥饿。那头公鹿举起带着鹿角的头,感觉到了我们的存在,然而只是镇定地看着我们,知道这是安全的。我则发现自己随着夜眼对鲜肉的思绪流口水。在对岸狩猎可要好多了。
但愿如此。它从河岸跳到河边积雪遍布的砂砾和石头上朝上游走,我不太优雅地跟着它走,一边在途中捡干柴枝。这里的路更不好走,风势与河边的寒气也更猛烈,但走在这里更有意思,也不知如何形容,似乎满载着更多可能性。我看着夜眼在我前面来回走动。它现在移动的方式很不同,已经不再像许多小狗般好奇。曾经需要小心地嗅一嗅的公鹿头骨,如今被它迅速翻转过来,在离开前确定它是否真是秃骨即可。它满怀决心地审视纠结的浮木,看看是否可能会有猎物躲在下面,同时注意下方空荡荡的河岸并嗅着猎物的气息,然后扑向一只从河岸下方的窝洞钻出来的某种小啮齿目动物,并将之吞食。接着,它把鼻子伸进洞里嗅个彻底,发现窝里没有其他栖居的动物可挖,就满意地继续小跑步。
我发现自己一边看着河流一边跟随它。我愈看愈气馁,它的深度和水流的强度,经由一个根部参差不齐的硕大圆木随着水流冲激而摇摆扭转得到证明。我怀疑暴风在上游是否更为猛烈,才会把这些巨大的树木连根拔起,或者其实只是河水缓慢地侵蚀它的根部,直到它们摇晃着倒在水中。
夜眼继续在我前方来回走动。我看到它又跳了两次,用它的牙齿和脚爪将一只啮齿目动物压在地上。我不确定它们是什么,它们看起来不完全像老鼠,它们毛皮的油光发亮似乎表示它们住在水中。
肉真的不需要一个名称,夜眼挖苦地说道。我被迫同意它的话。它欣喜地将它的猎物抛向空中,然后在猎物翻筋斗落下时接住,猛烈地撕咬这死掉的东西,然后又抛向空中,接着用后腿在雪地里跳跃。有一刻,它这份单纯的愉悦颇具感染力。它有一场成功狩猎的满足感,也能不受干扰地吃肉填饱肚子。这次猎物飞过我的头上,我便跳起来接住这松垮的尸体把它抛得更高,它也四脚离地朝猎物高高地跳起并利落地接住,然后蹲下来让我瞧瞧,并且刺激我去追它。我抛下一整手的木柴朝它跳过去,它却轻易地躲开我并绕回我这里,还向我挑战,接着在我扑向它时,在一只胳臂的距离内从我身边飞奔而过。
“喂!”
我们俩都停下玩耍,然后我缓慢地从地上站起来。尼克的一名手下站在遥远的河岸瞪着我们,还带着他的弓箭。“现在去找些木柴回来。”他命令我。我四处扫视,却不明白他为何用如此急躁的口气说话,不过还是拾起散落一地的木柴朝小屋走回去。
我看到水壶婶就着火光瞇着眼睛看一幅卷轴,并不理会在她周围烹煮食物的那些人。“你在读什么?”我问她。
“白袍卡伯的著作,他是奇莫拉时期的先知和预言家。”
我耸耸肩。这些名字对我而言毫无意义。
“在他的指导下,产生了一个可以终止百年战事的条约。它让三个不同的种族合为一个民族。知识可以分享,许多原本只生长在奇莫拉南方山谷的食物,例如姜和荨麦,也得到广泛的运用。”
“一个人就做了那件事儿?”
“一个人,或许是两个人,如果你把被他说服只占领而不破坏的那位将军也算进去的话。瞧这里,他如此描述他,‘达阿里斯是他那个时代的催化剂,是人心和生命的改变者。他不以英雄之姿出现,却让他人成为英雄。他的出现并非实践预言,而是敞开通往新未来的大门,这就是催化剂一直以来的任务。’在这段之前,他写道,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在各自的时代成为催化剂。你对那种说法有什么看法,汤姆?”
“我宁愿当牧羊人。”我据实以答,“催化剂”可不是我珍爱的字眼。
那天晚上夜眼睡在我身旁。水壶婶在离我不远处轻声打鼾,朝圣者在小屋的一端挤成一团,椋音则选择在另一间小屋和尼克及他的一些手下睡在一起,她的竖琴声和歌声时而由阵阵强风带来我这里。
我闭上双眼试着梦见莫莉,却看到公鹿堡的一个村落在红船驶离时熊熊燃烧。我在一位年轻小伙子在黑暗中航行时加入他,看他驾着自己的平底小渔船向一艘红船的侧边猛地撞过去,将一盏燃烧着的灯笼和一桶像是穷人用来点燃他们的油灯的廉价鱼油丢到红船上,船帆立刻就着火了,男孩将船急速驶离被火苗侵蚀的红船。在他身后,燃烧中的船员的咒骂和呼喊伴随火焰升起。那夜我和他一同乘船,感受到他艰苦得来的胜利。他一无所有,孤苦无依且无家可归,然而他却让他的敌人血债血还。我太了解他微笑的脸上那一滴滴的泪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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