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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磨咖啡

  1.“早点回来,否则永远别回来”

  无论从哪一方面看,我都已是个死人。也许,内心一角,我还在咆哮,痛哭,号叫,十足像只野兽。可这一位早已是非我的存在。无论脸,嘴,唇,还是头颅,都不归其所有。表面上,我照常耸肩,照常微笑,一切运转无恙。如果静静等待,死亡就可降临,如果走出生命边沿与轻轻跨过门槛难度相仿,我一定欣然赴死。可我每晚入睡,第二天仍照旧醒来,虽失望万分,也只得听天由命继续生存。

  有时候我给她打电话,响一声就挂。最多两声。

  痛哭的那一位在我心中埋得太深,无人知其存在,连我也几乎彻底遗忘。究竟是如何想起的呢?有一天我坐进车里,下定决心非去商店买苹果不可,结果却经过店门口,一直开,一直开下去,向南之后,再折向西。如若向北或向东,开拓世界之举未免很快宣告结束,实在扫兴。

  上了高速,又开出几个小时,手机突然响起。我摇下车窗,将它扔出窗外。不知谁能捡到我的手机,不知他们是否会接电话,也不知接过电话之后,他们可否获得馈赠,接管我的生命。

  停车加油时,我拿出所有银行卡,提完取款上限之内全部现金,此后几天日日如此。从取款机到取款机,直到所有户头再也提不出钱方才作罢。

  我在车中睡过前两夜。

  穿过半个田纳西州时,我发现,虽然难免破费,我确实到了不得不洗澡的地步。于是我在汽车旅馆落脚,伸展四肢,躺进浴缸熟睡,水温转凉时才终于醒来。我从旅馆赠品里拣出剃刀和剃须膏,小心刮过胡子,这才跌上床去,再入梦乡。

  清晨四点,我醒了。该上路了。

  我走进旅馆大厅。

  前台有人。他发色银灰,我看年纪却不过四旬—刚过三旬也未可知。此人生着一副薄唇,一身皱巴巴的上好西装,正说道:“一小时前我就叫出租车了!已经一小时了!”他一边说,一边用钱包敲打桌面,敲击节奏衬托语句重音,恰到好处。

  夜班经理耸肩道:“我再叫一次。可他们没车了,自然没法派来。”他拨完号,对话筒说:“还是夜色旅馆前台……是啊,我跟他说了……是啊,我也说了。”

  “嗨,”我说,“我不是开出租的,却也不赶路。要搭车吗?”

  男人看疯子一样看着我,眼中瞬间掠过一丝疑惧。不过,转眼之间,他的表情又像是在说“你一定是神派来的”了。

  “天啊,当然要。”他说。

  “你说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说,“说过了,我不赶路。”

  “电话给我。”灰头发男人拿过话筒,“别派车了,上帝刚给我派了个好撒玛利亚人 [1] !你这辈子碰见各种人,其中总有缘由。说得真好。阁下自己慢慢受用去吧。”

  他拿起手提箱,与我一同走向停车场。我们一样,都没有带大行李。

  车在黑暗中前进。那人膝上摊开一张手绘地图,用钥匙扣上的吊坠电筒照着,不时指点道“向左,走这边”之类。

  “你人真好。”他说。

  “倒不麻烦。时间这玩意儿,我有的是。”

  “真得谢谢你。发现没有?现在我们这样,好像都市传奇一样,最老土那种。在乡村路上开夜车,神秘的撒玛利亚人端坐身旁。搭车类鬼故事。我下车以后跟朋友提起你,他们一定会告诉我,你已经死了十年,至今仍在四处游荡,捎人搭车。”

  “倒可以广交朋友。”

  他咯咯发笑:“你做什么的?”

  “上一份工作结束,下一份还没着落。”我说,“你呢?”

  “我是人类学教授。”他顿了顿,“不好意思,早该说的。我在基督教会学院教书。一般人都不信教会学校还开人类学课,不过事实如此。有学校的确开。”

  “我信。”

  又是一顿:“我的车坏了。巡警捎我去的旅馆,他们说不到早晨没有拖车。我睡了两小时,警察打电话到房间里,说拖车上路了,我得回车边等着。你说,这可算怎么回事?若我不在,他们就算开到车边,也要视若不见,扬长而去。出租也叫了,死活等不来。希望我们到得比拖车早。”

  “尽力而为。”

  “也许坐飞机才好。我倒不是怕高,退机票就为省钱。我要去新奥尔良,飞一小时,四百四十美元就没了,开一天车只要三十美元。省下四百买点什么不行?花这钱也不用和别人报告。昨天住店花了五十,不过这些事都没法子。学术会议嘛,我第一次去。系里不拿他们当回事,可这都没准。我还挺想去看的。都是人类学家,从世界各地来。”他报出一串在我看来意义成谜的名讳,都是学界名流,“我要去会上发表篇论文,讲海地咖啡女孩的。”

  “咖啡女孩?种咖啡的,还是喝咖啡的?”

  “卖咖啡的,大清早的,在太子港挨家挨户卖来着,是上世纪初的事。”

  天边透出一抹微光。

  “大家觉得她们是僵尸。”他说,“知道吗?活死人。我觉得好像从这里右转。”

  “真的?她们是僵尸?”

  听我发问,他好像非常高兴:“这么说吧,人类学中,僵尸研究分为几派,一言难尽啊。和《巨蟒与彩虹》那种通俗读物截然不同。我们得搞清楚:提到僵尸,究竟指的是乡野传说,僵尸粉 [2] ,还是活死人?”

  “不清楚。”我只知道《巨蟒与彩虹》是部恐怖片。

  “都是小孩,五到十岁的小女孩。在太子港挨家挨户敲门,卖菊苣咖啡,趁太阳升起前活动,就现在这个点。有个老太婆管着她们。下个路口左拐。后来老太婆一死,小女孩也全不见了。书里就是这么写的。”

  “你是怎么写的?”

  “我的车!”男人显然松了一口气。只见路边停着一辆红色本田雅阁,旁边还有辆拖车。拖车车灯闪烁不休,有人站在边上抽烟。我把车停在拖车后。

  车还没停稳,人类学家就推开门,连人带箱一起冲出车去。

  “你要再不来,过五分钟我就走了。”拖车司机把烟头丢在路面水洼里,“车险卡我用一下,还有信用卡。”

  男人伸手去摸钱包,神色瞬间古怪起来。他双手插兜,说:“钱包。”

  他走回我这边,打开客座车门,弓身检查座位。我也打开内灯。人类学家拍着空荡荡的椅子。“钱包。”他又难过又委屈,又念了一遍。

  “旅馆里你还用过钱包,”我好心提醒道,“是拿在手上的。”

  “操!操他妈见鬼!”

  “没问题吧?”问话的是拖车司机。

  “这样,”人类学家十万火急地下达命令,“就这么办。你马上开车回旅馆,我一定把钱包忘在桌上了。我稳住他,等你回来。五分钟,五分钟足够。”他说着,看我脸色不对,又补充说,“记住,你这辈子碰见各种人,其中自有缘由。”

  我耸耸肩,不禁生气。世界以这男人为中心转动,形成旋涡,我被吸入其中实属不幸。

  只见人类学家关好车门,对我竖起拇指。

  要是能绝尘而去,置之不理该多妙。然而眼下为时已晚。我已经向旅馆方向开去。夜班经理将钱包还给我,据说是我们走后不久在柜台上捡的。

  我打开钱包,所有信用卡上,户主姓名都是杰克逊·安德森。

  我开了半小时才找对路回去。天色灰亮,已然拂晓。拖车踪影全无,红雅阁后车窗碎了,驾驶席车门大敞。莫非不是这辆车,我走错路了?然而,拖车司机扔的烟蒂仍赫然躺在路上。一只手提箱倒在附近水沟里,箱口大开,里头空空如也,旁边却落了几件东西:一个牛皮纸文件袋,装有十五页打印稿;一张新奥尔良万豪酒店订房凭证,费用已付讫,住客全名杰克逊·安德森;还有三枚安全套,螺纹套装,情趣益增。

  打印稿首页写道:

  “‘人言道:僵尸乃无魂之躯壳,复生之死者,曾居黄泉,蒙召归于人世。’—赫斯顿,《与马说》”

  我没有碰手提箱,只拿走了论文。天空色如珍珠,我一路驱车向南。

  你这辈子碰见各种人,其中自有缘由。实在精辟。

  所有收音频道信号都不稳定。最后,我将旋钮播到“搜台”位置,任指针扫过各频道,义无反顾,永无止境。福音布道迅速变成老故事,又变成圣经段落变成成人节目变成乡村音乐……三秒一台,间杂大段噪声。

  ……拉撒路是死了,错不了,他是死了。我主将他带

  回来,给我们看,我认为,是为了给我们看……

  凤点头这招,啊呀呀,广播里说好不好呀?你看吧,你不是搞在她嘴里吗?在女生脑袋后面捶一下,就都从她鼻子里喷出来了,我屁眼都笑掉了……

  如果你今夜回家,我将在黑暗中等待。等我的女人。一手酒瓶,一手拿枪……

  基督问你是否会在,你是否会在?何时何日再临无人知晓,你是否会在……

  总统今日公布一项新立法提案……

  为你,为我,为大家。每日清晨新鲜研磨,每一天都是新的……

  一遍又一遍。我整日驱车,在乡村车道上飞驰,开下去,开下去,声波一浪浪漫过我。

  越向南去,当地人越有人味儿。餐馆里不只供应咖啡、食物,还能收获各式评论、各种问题,有招呼,也有微笑。

  这天晚上,我吃着炸鸡,绿甘蓝和玉米粉丸子。女招待笑脸相迎。食物固然淡然无味,但并非他们厨艺不精,问题出在我身上。

  我彬彬有礼地向她点头。她会错意,过来给我续了杯咖啡。咖啡苦得恰到好处,不至入口无味。

  “您的话,”她说,“要我说,一看就像个有体面工作的。到底是做什么的,说说可好?”这就是原话,一字不差。

  “倒也无妨。”有东西在心中滋长,攫住了我,叫我自负满满,态度却不惹人讨厌,仿佛菲尔茨 [3] ,或是肥佬教授(不是杰瑞·刘易斯演的,是后来那胖子)。虽然按我这身高,还要胖上几磅才合适。“我是个人类学家,要去新奥尔良开会。那里有很多同行,大家开开会,谈谈事,套套近乎之类。”

  “我就知道,”她说,“一看就知道,您一定是教授,牙医也有可能。”

  女孩又笑了。我想,永远留在小镇里倒也不赖,无论早点晚餐都来这餐馆。有苦咖啡可喝,有她的笑容可看。日复一日,直到咖啡喝光,现金花完,时间耗尽。

  我给她不少小费,继续向西南方去。

  2.“都怪舌头”

  新奥尔良市里,所有旅馆全部订完,市郊也住满了。名为爵士音乐节的热潮席卷而来,不留一间空房。在车里睡实在太热。扭下车窗后虽略可忍受,却又不够安全。新奥尔良是个真真切切的城市。我住过不少地方,能让我感受如此深刻的寥寥无几。可它并不友善,并不安全。

  身上又臭又痒。我想洗澡,想睡觉,想让身周世界停止旋转。

  我开过一间间廉价汽车旅馆,来到市中心,终于开进运河街万豪酒店停车场。我就知道,终点一定在此。至少,他们一定还有一间空房,订房凭证就在牛皮纸袋里。

  “给我开间房。”我去前台找了个女接待。

  她查也没查,就看着我说:“全满了,周二前没有空房。”

  刮胡子、洗澡都无法再拖,睡眠也势在必行。大不了能怎么样?我想,她会说“抱歉,据记录您已经入住”不成?

  “我订过房了,学校已经付款。我叫安德森。”

  她点点头,往电脑里敲了几个字,问:“杰克逊?”我拿到房间钥匙,签过字。她指点我去电梯。

  电梯边站了一名矮个子,梳马尾辫,面孔干练,脸色黝黑,下巴上满是白色胡茬儿。两人一起等电梯时,他清清喉咙,说:“好望市来的安德森?《人类学异端学刊》上,我们的文章是邻居。”只见他穿一身白T恤,上书“人类学家:边干边上当” [4] 。

  “是吗?”

  “当然。在下康贝尔·拉科,来自英国诺伍德斯崔汉大学,就是前北克罗伊登理工学院。关于冰岛游灵和守护灵那篇论文是我写的。”

  “幸会幸会,”我和他握手,“你说话倒不像伦敦人。”

  “我是伯市人。”他说着,又解释道,“伯市就是伯明翰。以前开这种会没见过你来着。”

  “的确,第一次来。”

  “那跟着我就好,”他说,“你没问题的,包在我身上。记得第一次开会我吓得屁都不敢放,从头愣到尾。一会儿我们到二楼夹层拿点东西,打扮干净点。我过来时,飞机上有上百个小崽子,老天做证一字不假。真是此起彼伏,有尖叫的,有拉屎的,有狂吐的。一起开号的从没少于个位数。”

  我们在夹层下电梯,拿了证件和日程表。“可别忘了报名参加幽灵之旅 [5] ,”桌后那位女接待员说,“每天晚上都有,新奥尔良经典幽灵之旅,一次限十五人,报名得趁早。”

  洗完澡,我在洗脸池里搓完衣服,挂在浴室里晾干。

  我一丝不挂地坐在床上,翻看安德森装在手提箱里的论文。看来是打算用于会场报告的。我一目十行,内容全没过脑。

  第五页背后空白处,有一行挤挤挨挨的草书。好在上面的内容大半可以看懂:“不必以心之碎片为代价就可与人上床,世界才可称完美。每个灿烂的吻,每次肌肤相亲,都需付出一片心,永远失去,再难寻回。

  “最后,你再也无力独自行走(行动?出走?)。”

  衣服干得差不多了。我穿戴整齐,下到公用酒吧里去。康贝尔已经来了。他手拿金汤尼酒,边上还放着一杯。

  只见他拿出一份日程表,他想听的演讲和报告会已经圈妥。(“排除大法第一条:除非你自己做演讲,上午那些会都见鬼去吧。”他解释道。)只见我那场报告也被圈中。

  “论文报告会,以前可没做过。”我说。

  “小菜一碟,杰克逊。小菜一碟,可知道我怎么搞?”

  “不知道。”

  “只管站起来照本宣读,然后大家提问,顺嘴胡说就好。”他教训道,“扯得灵活点,别太被动。再好也没有了。就乱喷。屁事没有。”

  “我太老实,不会瞎扯。”

  “那就点头,赞他们问得好,说你读这篇是精简版,论文全文里说得很清楚。要是真有哪个二百五抓住漏洞穷追不放,你就假装生气,告诉他科学讲求实事求是,不要受社会思潮左右。”

  “管用吗?”

  “还用说。几年以前,我就这么念过篇论文,研究的是波斯军队中的萨吉帮先例 [6] 。你看,印度人和穆斯林都能当强盗,印度教中迦梨信仰导致暴力都是后来的说法了。这种犯罪形式可能起源于早先的摩尼教秘密结社—”

  “还在胡说八道呢?”来人是位女士,高挑苍白,一头浓密白发,一身波希米亚装束明显是刻意搭配,样子咄咄逼人。天这么热,穿成这样实属多余。我不禁遐想她骑在自行车上的壮景—一定是辆前面挂有编织车筐的老车。

  “胡说八道?我写了整整一本书呢。”英国人说,“我说,谁想跟我去法国区转转?我倒要看看新奥尔良有什么美味。”

  “别算我。”女士板着脸,“这位朋友是……?”

  “杰克逊·安德森,好望市学院。”

  “写那篇论文的?卖咖啡的小女孩?”她笑了,“日程表上有。相当有趣。我们又和佐拉扯上啦?”

  “还有《了不起的盖茨比》 [7] 。”我说。

  “赫斯顿认识菲茨杰拉德不成?”自行车女士说,“我孤陋寡闻了。那时候纽约文学圈是够小的,对佐拉这种天才,种族之分倒也不在话下。”

  英国人嗤之以鼻:“不在话下?大家勉强寒暄罢了。那女人后来穷死了,死前在佛罗里达当清洁工。人们都不知道她写过什么书,晓得她和菲茨杰拉德合写《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就更少了。玛格丽特,多么可悲!”

  “后世自有公断。”高个女士说着,渐行渐远。

  康贝尔盯着她。“长大以后我要像她一样。”他说。

  “为什么?”

  他盯着我:“对,就是这刨根问底的劲儿。有人写畅销书,有人读畅销书,有人得奖凯旋,有人空手而归。可是最重要的是活出个人样来,对不对?做人成功,首先得像个活人。”

  他在我胳膊上拍了拍。

  “一起来吧。晚上我带你看种好玩的人类学现象,是网上看来的,鸟不拉屎的肯塔基八成看不到。平日里不给那些娘们一百块别想看她们露胸,在这儿给她们些便宜塑料珠子就成,脱得一个赛一个快。”

  “珠子?真是国际硬通货。”

  “操,还有篇论文说这个的。来来来。以前没吃过酒泡果冻吧,杰克逊?”

  “没。”

  “我也没。绝对恶心。去看看吧。”

  我们付了酒钱。若没我提醒,他本不打算给小费。

  “顺便,”我问,“说到菲茨杰拉德,他老婆叫什么来着?”

  “佐尔达吗?她怎么了?”

  “没事。”

  佐尔达,佐拉。不管了。我们起身出门。

  3.“处处照旧”

  约莫午夜。我和英国人类学教授在波旁街泡吧。酒吧里有一对黑发女孩,他给她们点了酒。都是烈酒,这地方根本不卖酒泡果冻。女孩长得很像,可能是姐妹,一个系了根红发带,一个系了根白的。她们仿佛出自高更笔下。当然,若真如此,两人一定袒胸露乳,耳上也不会有鼠头形银耳坠。她们很爱笑。

  我看见一群学术人从酒吧门口走过,还有个拿黑伞的导游。我指给康贝尔看。

  红发带女孩挑起一边眉毛:“那是鬼怪历史徒步团,主题是寻鬼。看见这些人,我就想跟他们说,这里来往都是鬼,住客都是死物,伙计,要寻还是寻活人去吧。”

  “你是说,这些游客是活人?”另一个女孩假意面露忧色。

  “刚来时倒还活着。”红发带女孩说完,两人捧腹大笑。

  她们真爱笑。

  无论康贝尔说什么,白发带女孩都要笑他。“你再说‘操’。”她这么一说,教授又重复一遍。“超!超!”女孩模仿英音道。教授耐心纠正说是“操”不是“超”,她听不出区别,又要笑半天。

  两三杯酒下肚,康贝尔和女孩手拉手向酒吧深处走去。那里已经聚了不少人,黑暗里飘出乐声来。人们说不好是在跳舞,还是在彼此身上磨蹭。

  我原地没动,红发带女孩陪着我。

  她说:“你也是唱片公司的吗?”

  我点点头。康贝尔说我们是做唱片的。刚才两个女孩去洗手间时他解释过:“我就不爱讲我是学术圈的。”这种心情完全可以理解。最后他把自己包装成慧眼发现绿洲乐队的伯乐。

  “你呢?平时做什么?”

  她答道:“我是萨泰里阿教牧师。我的话,天生就是这块料。爸爸是巴西人,妈咪一半爱尔兰血统,一半是切诺基印第安人。在巴西,随便什么人都一起睡觉,生出一堆棕色小宝宝,个个棒得没法说。大家都有黑奴祖先,大家都有印第安血统。爸爸祖上还有日本人呢。他兄弟,也就是我叔叔,样子就像日本人。爸爸倒是除了长得帅没什么特点。大家都觉得萨泰里阿天赋是爸爸传给我的,其实是姥姥。她是切诺基人,不过我看过老照片,觉得她大概也是混血。我三岁就能和死人说话。后来,五岁的时候,我在街上看见一只黑狗跟在人身后,有哈雷摩托那么大。别人都看不到。我告诉妈妈,她跟姥姥一说,两人都觉得我必须了解更多,学习更多。虽然我还小,也能找到导师。

  “我从来不怕死人。知道吗?他们不伤人。镇上好多东西对你有害,死人是例外。伤你的都是活人。活人才叫厉害。”

  我耸耸肩。

  “这里,大家跟谁都上床。你知道吧,我们做爱不止,唯有如此,才能证明大家还在这世上生存。”

  不知她是不是在给我亮绿灯。看来不大像。

  她问:“饿吗?”

  我说有一点。

  她又说:“我知道附近有家店,浓汤做得顶呱呱,整个新奥尔良都没的比。走吧。”

  我说:“我听说在这里晚上最好不要独自出去。”

  “没错。”她说,“可我也一起去嘛。有我在,你没问题。”

  马路上,不少女大学生对阳台上的看客突然掀开上衣。每次看到她们露点,上边就一阵欢呼,扔下些塑料珠子来。早些时候红发带女孩自我介绍过,可现在我实在想不起她叫什么。

  “以前只有盛宴狂欢节时才有人出来丢人,”她说,“现在来旅游的都惦记这回事。你看,脱的看的都是来旅游的,本地人才不在乎。对了,想上厕所的话跟我说。”

  “好。为什么特地说?”

  “被抢钱的游客里,大部分都是去小巷里解手时出事的。突然眼前就黑了,一小时后才在海盗巷醒过来,头昏脑涨,钱包也没了。”

  “我一定记着。”

  我们走过一条小巷,她指给我看。只见里面雾蒙蒙一片,仿佛废墟。“这种地方千万别去。”

  最后我们进的还是酒吧,不过这家有餐桌,吧台上还挂了电视。电视开了静音,放的是带字幕的“今夜秀场”。信号不好,字幕经常模糊成一串乱码数字。我们一人点了碗浓汤。

  我还以为新奥尔良顶呱呱的浓汤有多妙,其实吃在嘴里淡然无味。不过,我还是一勺勺喝到汤盆见底。我心里明白,饭是不得不吃的,今天一整天我一口饭也没吃上。

  这时门口走进三个人来,一个猥猥琐琐,一个趾高气扬,一个踉踉跄跄。第一位戴着高帽,打扮好像殡仪人员—还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只见他脸白得像鱼肚皮,长发纠结,多日未剪的胡须里夹杂银丝。第二人披着长摆黑外套,里面衬的也是黑衣,这一位是黑脸膛。最后一名,那腿脚不灵的,也不进来,就在门口候着,一张脸却有大半看不分明,也不知是黑是白。我见他肤色发灰,脏兮兮的,稀疏的头发垂在额前。这家伙叫我直起鸡皮疙瘩。

  进门的两位径直朝我们过来。我突然有点害怕,觉得白人在这里也许是要倒霉的。可他们看都没看我一眼,一心都在红发带女孩身上。两人亲亲她的脸,竟然聊开了。他们说起老朋友,说起有间酒吧里谁把谁怎么着了。要我说,这两个男人正像《皮诺曹》里的狐狸和猫。

  “你女朋友挺可爱的,她出什么事了?”女孩问黑脸膛。

  男人笑了,样子却一点也不像开玩笑:“谁叫她把松鼠尾巴放在我家祖坟上。”

  女孩撇撇嘴:“那你们最好还是分了吧。”

  “我就这么跟她说的。”

  我又偷眼去瞟门口那个吓人的家伙。这人脏得没法说,瘦得像个抽大麻的,嘴唇泛灰。他盯着地板,一动不动。真不知道这三人搅在一起搞什么名堂:狐狸,猫,还有一个鬼。

  白脸人托起女孩的手亲了亲,对她深鞠一躬,又假模假式冲我一扬手。三人扬长而去。

  “他们,是你朋友?”

  “他们是坏人。”女孩说,“邪道上的,谁的朋友也不是。”

  “门边那人怎么了?他病了?”

  女孩犹豫半天,摇头道:“也不算。现在没法说,等你有准备了再告诉你。”

  电视上,主持人杰伊·利诺正和一位瘦瘦的金发女郎谈天。“电影1/2可&没有,”乱糟糟的字幕显示道,“那你.3/4N见SS过这玩!具人吗?”杰伊从桌上拿起个小玩具,掀起小衣服,假装检查内部结构。字幕显示:(观众的笑声)。

  女孩喝完汤,把勺子舔干净才放回碗里。她的舌尖非常、非常红:“好多小鬼都爱往新奥尔良跑,有的被安妮·赖斯 [8] 洗脑了,想来‘夜访吸血鬼’;有的在家受父母虐待;有的就因为无聊。这些小东西,跟下水道里住的流浪猫似的,都往这里跑。说来新奥尔良地下还真发现个新猫种,你可知道?”

  “不知道。”

  “屠夫”,字幕说。可杰伊还在笑,“今夜秀场”突然切换成汽车广告。

  “他是街上的野孩子,只有晚上才找地方窝起来过夜。是个好孩子,从洛杉矶搭便车到这儿来的。就想一个人待着,抽点大麻,听大门乐队,研究混沌魔法,看阿莱斯特·克劳利全集。最好还能有人给他解决下生理需求,具体是谁倒无所谓。孩子眼睛明亮,扎着马尾巴。”

  “等等,”我说,“那不是康贝尔吗?就在外头,刚走过去。”

  “康贝尔?”

  “我朋友。”

  “那个做唱片的?”女孩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她心里清楚,我想,她知道康贝尔骗人,她知道他是什么人。

  我往桌上放了一张十美元和一张二十美元,与女孩一起走出去找他,可康贝尔不见了。

  “还以为他和你姐姐一起呢。”我说。

  “才不是。”她说,“我没姐姐,只有我,只有我。”

  转过街角时,一群吵吵嚷嚷的观光客潮水般向我们涌来,每个人都是一朵拍碎在岸上的浪花。不过,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大部队过去,只剩零星几人。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在下水道边吐,边上站着个紧张兮兮的男孩子,一手拿着女孩的包,一手端着半杯烈酒。

  红发带女孩也不见了。要是刚才问过名字就好了。我连一开始那家酒吧叫什么也忘了。

  本来还打算今晚动身来着。走洲际高速去休斯敦,再转墨西哥。可是眼下实在太累,脑袋也喝得晕乎乎。最后我只有先回酒店房间,第二天一早仍在万豪醒来。昨晚那身衣服上满是腐臭,还掺着香水味。

  我穿起T恤长裤,出门下楼,走进酒店附属纪念品店,买了几件新T恤,一条短裤。那位高个女士也在店里。她在我脑海中始终与自行车的想象密不可分。只见她买了些消食药片。

  “你的报告会地点改了,”她说,“二十分钟之后,奥特朋厅。你最好先刷刷牙。这么当面直说有点尴尬吧?做朋友的也许不好意思提,安德森先生,我和你没什么交情,倒是无妨。”

  我又买了一副旅行装牙具。东西越带越多,实在烦人。我觉得,诸多财物都该一件件摆脱。我要变成空气。我要一无所有。

  我上楼刷牙,穿上爵士音乐节T恤。看来做报告这事无论如何必须完成。我命中难逃一劫,要和学术名流“开开会,谈谈事,套套近乎”。再说走人之前我想和康贝尔道个别,他一定在会场。于是,我带上稿子,来到奥特朋厅。厅里已经坐了十五个人。康贝尔没来。

  真没什么好怕的。我打过招呼,低头去看第一页。

  依旧是佐拉·妮尔·赫斯顿的引文:

  传说有成人僵尸昼伏夜出,为害人间。亦有幼小女形,为主人所驱,趁黎明未亮之时叫卖小包咖啡。朝阳未出,街头黑暗之处可闻其呼。呼声皆道“有卖研磨咖啡”。除非唤之上前交易不能见其真容。如有唤,可见有矮小死物现其身形,拾门阶而上。

  后面安德森还有几段引文,有的出自同期其他作者笔下,有的截自早年留下的海地老人访谈。连我也能看出,此人思维过度跳跃,结论之间毫无关联。异想天开之事被他冠以猜测假说之名,拼凑成桩桩确凿事实。

  念到一半,名叫玛格丽特的自行车女士悄悄走进厅里,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她知道我不是安德森。她知道。可我只有佯装无事,继续朗读。真的,否则还能怎样?

  文章念毕。我请观众提问。

  有人问佐拉·妮尔·赫斯顿有什么研究背景,我说问得好,刚才我念这篇是精简版,论文全文里另有详述。

  另一位丰满的矮个女士站起来,说所谓僵尸女孩根本是无稽之谈。僵尸药只能麻痹神经,使人陷入假死,关键还是心理作用。假死者主观相信自己已是死者中一员,自主意识已经消散。这位女士问道,四五岁大的孩子心智仍不健全,怎能坚信自身已死?她说,这不过是早先传说,和印度绳戏一样,毫无事实根据。

  我觉得她句句在理,然而嘴上说道:您观点明确,意见中肯,可在下认为不经思考就简单采信实不足取,探寻真相才是人类学精神真髓所在。

  听众热烈鼓掌。会后,有位留胡须的先生还来找我要论文复印本,说要推荐给他编的学刊。我想,这次到新奥尔良真是好事一桩。安德森的学术生涯并未因缺席会议而受累。

  提问的丰满女士在门口等我。胸牌上说,她名叫莎奈儿·格蕾芙丽·金。“你的论文,我其实很喜欢,”她说,“不想让你误会,特地说一声。”

  康贝尔连自己的报告会也没去。那晚之后他再没露面。

  玛格丽特给我介绍了一位纽约来的朋友。她提起佐拉·妮尔·赫斯顿,说她曾参写《了不起的盖茨比》。那人点头称是,还说如今这已是学界常识了。我疑心玛格丽特已经报警,可她表面上友好极了。我有些紧张。要是没扔掉手机该多好。

  时间还早,莎奈儿·格蕾芙丽·金女士和我在酒店吃了顿饭。一开始我就说:“莫谈学术。”她说好极,学术问题搬上饭桌实在没趣。于是我们聊摇滚乐队音乐会,聊延缓尸体腐烂的各种构想。后来她聊起自己的情人,说那女人比她大,是开餐馆的。再后来她和我一起回房间。她身上有婴儿粉味,有茉莉花香,赤裸的皮肤粘在我身上,冰冷而潮湿。

  数小时过去,三个安全套只剩一个没开。我洗完澡出来,见她已经睡着,便爬回床上,躺在她身旁。安德森写在纸背上的话浮上心头。我摸到论文背面。虽有心再看一眼,但一位女郎正偎依身旁,散发着茉莉芬芳,浓浓睡意实在难以抵挡。

  午夜过后,我从梦中醒来,黑暗中飘来女声低语。

  她说:“他到镇上来了。随身带着大门乐队磁带,克劳利的书,手抄混沌魔法网站列表,一切都完美得没法说。他还收了几个跟班,都是逃家的孩子。生理需求也不成问题,随时可以解决。阳光灿烂,世界美好。

  “他越来越自负,自以为浑身本事,无所不能。他是老虎,不是小猫。就这样,他挖出某样东西据为己有。而这东西,对其虎视眈眈者另有其人。

  “他觉得那玩意儿能保护他。傻孩子。出事那天晚上,他坐在杰克逊广场,和摆塔罗算命的闲聊,吹吉姆·莫里森,吹卡巴拉学派。有人拍他肩膀,他回头时,那人把药粉吹到他脸上。他一喘气,马上吸入不少。

  “一剂药并没吸全,他反应过来,正待自救,却发现全身麻痹,已然无计可施。那粉里有河豚、蟾蜍皮、骨粉之类的东西。他吸的就是这些。

  “他进了急诊室,医院的人并没采取多少措施。在他们看来,一只街头毒耗子实在无足轻重。隔日他重新开始动弹,两三天后才能说话。

  “麻烦的事在后头。他上瘾了,没那药不行。他知道僵尸粉里藏着个大秘密,曾距他不过咫尺。有人说粉里掺了海洛因之类。真的,完全不必,他已经离不开它了。

  “他们说这粉绝不外卖,但若他肯出力做事,就有药粉可拿。他往嘴里抽,往鼻子里吸,往牙龈上抹,往嗓子里吞。有时候事情太恶心,别人都不爱做,他们就交给他。有时候他们羞辱他。他可以从阴沟里吃狗屎,可以杀人,他们说的他绝不反抗—只要不是去送死。他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为了僵尸粉赴汤蹈火也心甘情愿。

  “真正的他缩在心灵一角,始终顽抗,不相信自身已成僵尸,坚持他还身在门槛之外。其实,很久之前,他已经与门外世界永远诀别。”

  我伸手摸她。女郎肌肉结实,身材曼妙,体格娇柔,双乳仿佛高更所画。黑暗中,她将嘴凑到我唇边,温暖而柔软。

  你这辈子碰见各种人,其中自有缘由。

  4.“人们应该知道我们是谁,也知道有我们存在”

  醒来时我眼前几近全黑,屋里一片寂静。我打开灯,转头去看枕头。那儿也许有一条发带,或白或红,也许有枚银鼠耳钉。可着眼之处空空如也,仿佛昨夜床上除我之外再无他人。

  我爬起来,拉开窗帘,向窗外望去,东方天际已经隐隐放亮。

  我想,也许我要向南走下去,逃下去,继续假装我仍未死去。然而,现在我明白:一切都太迟了。生死之间有门扉相隔,可以从生入死,也可由死入生。

  已经尽力了。

  有人轻轻叩响酒店房门。我穿上出门时那身T恤长裤,光脚过去开门。

  卖咖啡的小女孩在等我。

  门外景物披着一层微光。均匀美丽的熹微之光。清冷的空气中有鸟声啁啾。我身在街边,街就修在山坡上,对面的建筑与其称为房子,不如说是窝棚。地面上低低地飘着薄雾。雾气盘旋,仿佛一场古老的黑白电影。不久雾就要散了。

  女孩又高又瘦,看来不到六岁。她双眼充满白霭,可能是白内障,棕色皮肤已经褪成灰白。只见女孩小心翼翼地端着一只酒店用杯,一只小手持把,一只小手托碟。半杯泥浆色液体冒着热气。

  我弓下身,接过杯子,品了一口。液体滚烫,味道极苦,我顿时睡意全无。

  “谢谢。”我说。

  不知什么地方,有人叫我。

  女孩耐心等待。我喝完咖啡,将杯子放在地毯上,伸手碰了碰她肩头。

  女孩抬起手,灰色小手指一一展开,握上我的手。她知道,我和她是在一起了。无论眼下向何处去,我都会与她同行。

  脑海中浮出一句话来,不知在哪儿听谁说过。“没关系。新鲜研磨,每一天都是新的。”我告诉她。

  卖咖啡的小女孩表情照旧,只点点头,好像是听到了。她不耐烦地在我胳膊上扯了一下,冰冷冰冷的小手握紧了。终于,我和她,两人并肩走进黎明雾霭中去。

  (张秋早 译)

  [1] 来自《圣经·路加福音》中基督说的故事,一个被强盗打得半死,躺在路边的人,被祭司和利未人无视,最后被一个好心的撒玛利亚人救了。因此撒玛利亚人常被用作好心、见义勇为的象征。

  [2] 一种鸡尾酒,酣乐欣药片粉与可卡因混合调制而成,因饮用者精力不减但头脑发昏而得名。

  [3] W.C.菲尔茨,美国喜剧演员,最著名的银幕形象是一个目空一切的憎恨人类者。

  [4] 数年前英美流行的T恤款式,所印文字多关于某一职业,也与性有关,比如“炮手:专职打飞机”之类。根据作者解释,文中此句字面意指本地原住民常对造访的人类学家撒谎。

  [5] 不少欧美城市均有类似市内徒步观光活动,主题不一,如伦敦的“开膛手杰克徒步探奇”等活动。参与者往往在指定地点集合,由组织者带领前往与主题相关的一系列地点,沿途有导游负责讲解,并用或诡异或欢快的语气及道具制造气氛。

  [6] 萨吉帮,印度一个屠杀旅者、抢夺钱财的松散组织集合,可作为谋财害命的犯罪行为的代称。

  [7] 此处“我”将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的妻子佐尔达错记为佐拉,讲了傻话,后文两位学术人也不懂装懂,假充门面。

  [8] 《夜访吸血鬼》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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