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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温室》

《丛林温室》88

把一切创造出来的,都化为虚妄,

变成绿荫中的一个绿色思想。

《花园》,安德鲁·马韦尔89

布赖恩·奥尔迪斯在他那一代英国科幻小说家之中出类拔萃。他已经写作超过五十年,旺盛的精力与超凡的智慧,将他从类型科幻小说的中心带入人主流小说,然后返回,途中还顺道探索了传记、寓言与荒诞小说。作为编辑和选集编者,他对六七十年代人们阅读的科幻小说类型有很大影响,还一手塑造了英国科幻小说读者的品味。他是个批评家,他对科幻领域研究《千万年大狂欢》以及增补修订的《亿万年大狂欢》是对这一类型的非凡描述,奥尔迪斯认为科幻始于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而定义则是“被复仇者击垮的傲慢自大”90。他的事业范围广阔:他以惊人的智慧概括了英国科幻文学,带着诗意与古怪,总是热情似火:作为主流小说家,他在科幻领域之外的作品也获得了更广阔世界的尊敬与关注。

在我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布赖恩·奥尔迪斯仍是一位活跃的作家,他依然工作,依然写作,毫不停歇地从这一类型跨越到邢一类型,只要方便就打破类型的界限:就这一点而言,他很难融人环境,归类也是个问题。

作为一名年轻士兵,布赖恩·奥尔迪斯在越南和苏门答腊服役,发现自己邂逅了在灰色的英格兰无法想象的丛林世界,所以这样假设并不太冒昧,《丛林温室》世界的灵感,就始于他与外国的接触,这部小说就是在赞美陌生与野蛮的植物生长带来的喜悦。

1948年他退役回到英国,在一家书店工作,同时也写短篇科幻小说。他的第一本书是《清泉日记》,这是一系列关于卖书的随笔,此后不久,他卖出了第一本短篇科幻小说集——《太空、时间与纳撒尼尔》——然后开始做编辑.变成了评论家和讲述科幻的媒介。

奥尔迪斯属于第二代英国科幻小说家:他是读着美国科幻杂志长大的,他懂得并且能够使用科幻“黄金时代”的语言,并把它和非常英国的文学视角结合在一起。他要感激早期的罗伯特·海因莱因,同样也要感激H.G.韦尔斯。但他仍然是个作家,而不是说工程师。对奥尔迪斯来说,故事总是比科学更重要。(美国作家与批评家詹姆斯·布利什曾经公开批评《丛林温室》科学上不太严谨:但《丛林温室》因为这些不严谨而惹人喜爱,其中不可能的事情——最好的例子是梦中用网连起来的月球形象——是长处,而不是缺点。)

《丛林温室》是奥尔迪斯第二主要的作品,像同时代的很多小说一样,是以杂志的形式在美国连载写作与出版的。这写成了连续的一系列五篇中篇小说,它们的合集1962年荣获了雨果奖(科幻小说领域的奥斯卡奖)最佳短篇小说奖。(罗伯特·A.海因莱因的《异乡异客》得到了雨果奖最佳长篇小说奖。)

在奥尔迪斯之前,也有杰出的英国科幻小说家为美国市场写作——比如阿瑟·C.克拉克,或者埃里克·弗兰克·拉塞尔——但奥尔迪斯出场的时候,所谓的黄金时代已经结束,他开始写作的时候,科幻开始反思自身。奥尔迪斯以及与他同时代的作家、比如J.G.巴拉德和约翰·布伦纳,是一场剧变的一部分,在六十年代后期,产生了凝聚在迈克尔·穆考克编辑的《新世界》杂志周围的所谓“新浪潮”:基于软科学、文风与实验的科幻小说。虽然《丛林温室》在时间上早于新浪潮,它仍然可以被看作是造就了新浪潮的一部重要作品、或者说它显示出变革已经来临。

奥尔迪斯继续进行形式与内容的实验,使用散文体的喜剧风、迷幻色彩与文学语言:他的《霍拉蒂奥·斯塔布斯传奇》系列三本书出版于1971至1978年间,讲述一个年轻人在缅甸的青年时代、教育与战争经历,经历与奥尔迪斯相仿,这套书成了畅销书,这是奥尔迪斯的第一次。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他以经典之作《赫星纪元》系列重回传统科幻小说领域,书中想象了一颗行星,围绕两颗恒星运行,季节无限漫长,详细描述了行星上的生命形式和生物循环,还有观察这颗行星的人类的影响,这是一次惊人的世界建构实验。

布赖恩·奥尔迪斯不停地创作,创造力永无止境,作品持续高产,就像他《丛林温室》中的地球带来了各种形式与种类的生命,难以预测、令人欣喜又充满危险,奥尔迪斯也是一样。他创作的人物和世界,不管是在他的主流小说、科幻小说,还是难以分类的其他书中,比如实验性的超现实主义作品《概率A的报告》,用图像小说家埃迪·坎贝尔的话来说,始终在活生生的死亡中舞蹈。

《丛林温室》是奥尔迪斯第二部独立科幻小说。这是一本桀骜不逊的书,同时出现于几个不同的科幻传统之中(因为它是科幻,虽然故事的中心形象——一个并不旋转,而是被巨大的蜘蛛网系在一起的地月系统——是幻想的意象)。

这部小说讲的是遥远未来的地球,场景建立在这个星球寿命将尽之时,我们现在关心的问题全都被人遗忘,城市早已毁坏废弃。(在我认为是加尔各答废墟中的那些瞬间,美人唱起出现在遥远未来又被人遗忘已久的政治口号,都是对已经废弃无用千万年的世界的一种奇异的纪念。)

这是一场奥德赛一样的冒险,我们的男主角格伦踏上环游世界之旅,穿过超出想象的危险和难以应付的危机(而女主角莉莉·约则向上方行进)。

这故事之中充满不可思议的奇观,像《奥德赛》一样,这种文学类型早于科幻小说,它植根于约翰·曼德维尔爵士及前人的游记,那些关于遥远地域的荒诞故事,满是不可能存在的生物,脸长在胸前的无头人,长得像狗的人,样子奇怪像是羊羔的,实际上却是植物。

但在所有这些之外,《丛林温室》是一部在概念上有所突破的小说—正如约翰·克卢特和彼德·尼科尔斯在《科幻小说百科全书》中解释的那样,概念突破的瞬间发生在主角把头伸出世界的边缘,看见齿轮、轮盘与发动机在天空之外运转,这时主角和读者开始理解此前深藏的现实本质。在奥尔迪斯第一部科幻小说《直航》中,我们会了解到,从林出现在星际飞船内部、这艘飞船在太空中航行了很多代人的时间——时间太长,飞船上的人都已经忘记自己生活在飞船上。《丛林温室》的概念突破是类型与此不同,因为各个主角都更关心生存而不是发现,那些“啊哈!”的瞬间都留给读者去寻找:飞人的生命周期、菌类在人类进化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世界的本质——所有这些我们都会记住,它们彻底改变了我们看待事物的方式。

《丛林温室》的情节划分根据地点、事件,以及一次又一次的奇迹。它不是以人物为中心的小说:人物与我们保持距离,奥尔迪斯故意一再让我们与他们远离——甚至格伦,与我们可以共情的主角最接近的人物,也是从覃菇那里获得知识,变得与我们疏远,迫使我们从他的视角看到他的(不知道怎么说更好)伴侣雅特摩尔的视角。我们同情丛林之中最后的人类,但他们和我们不同。

有些人指责科幻小说偏爱概念超过人物:奥尔迪斯一次又一次证明自己是一位理解并可以创造出美好可爰人物的作家,在他的类型小说和主流作品中都是如此,然而我认为这种指责对于《丛林温室》来说并不是偏见。当然,做出这种指责是不得要领,就像指责披头士的歌三分钟都是自我重复的合唱一样不得要领:《丛林温室》是一系列的奇迹,以及对于生命周期的冥想,这其中个体的生命并不重要,动物与植物的完美区分也不重要,太阳系本身仍然不重要,最终,真正重要的东西只有生命,细小的微粒从太空中降落到此地,现在又再次传递回去,进入虚空。

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一部赞美堆肥过程的科幻小说。万物生长,死亡,腐烂,然后新的东西生长出来。死亡习以为常又变幻莫测,通常无人哀悼。死去与重生恒久不变。生命——以及奇迹——依然存在。

惊异感是使得科幻得以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丛林温室》表达的正是这种惊异感,这种表达非常有力,水平极高,奥尔迪斯自己也难以超越,直到近三十年之后的《赫星纪元》小说三部曲《赫星纪元:春的骑士》《赫星纪元:夏》和《赫星纪元:冬》才更进一步。

《丛林温室》的世界就是我们自己的星球,然而时间与现在相隔难以想象的鸿沟。地球不再自转。月球固定在轨道上网一样的绳索把它系在地球上。地球的白天一半被唯一棵榕树的无数树干覆盖,树干之间居住着很多植物兽,一些昆虫,还有人类。人们身材萎缩到了猴子那么大。他们数量也很少,就像动物界剩下的其他物种一样(我们会遇到一些物种,还会和一位哺乳动物交谈,它的名字叫沙丹·耶)。但动物并不重要:地球漫长的下午,黄昏来临之时,是植物生命的时间,它们占据了今日动物和鸟类的生态位,并且也填补了新的生态位——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大概是几英里长横跨太空的穿梭者蜘蛛树。

这些丰富的生命形式——名字就像刘易斯·卡罗尔一样是混成词,感觉像是聪明的小孩为它们命的名——充满世界的阳面。格伦(Gren),奥尔迪斯给我们提供的与主角最接近的人物,与无处不在的绿色(green)只差一个字母,开篇只是个孩子,更像动物而不像人。对的,他是一只聪明的动物,但仍然是动物——他迅速成熟,和动物一样容易衰老。

他的冒险就是变成人类的过程。他学到,世上有他不知道的东西。他的猜想绝大多数都错了,然而在他的世界里错误很可能会致命。他无拘无束、聪明而幸运地存活下来,学到东西的过程中遇到千奇百怪的生物,包括吃荷花的肚皮人,一个喜剧性调剂的转折,随着书的进行越来越黑暗。

本书的中心是格伦与覃菇的相遇,这位有智慧的真菌既是伊甸园中的蛇,又是知善恶树上的果子,它是纯粹智慧造就的生物,同样,格伦和人类则是依靠本能的生物。

沙丹·耶是海豚的后代,格林在接近结尾时遇到他,他和覃菇都具有智慧,对于世界的理解比人类更多,也同样需要其他生物的帮助才能四处移动、接触世界,就像寄生或者共生生物。

现在回头再看,你可以明白为什么《丛林温室》独一无二,也可以明白为什么,它在接近五十年以前获得雨果奖,从而奠定了奥尔迪斯的声望。可以将《丛林温室》与他最传统的英国对手,约翰·温德姆的灾难小说《三尖树时代》对比,(用批评家奥尔迪斯的话来说)后者是一场“舒适的灾难”,盲目的人类受到巨大、移动、能致人死地的植物的迫害,团结起来,学到如何保证安全,然后,我们可以猜想,重新建立了人类对地球的统治。在《丛林温室》的世界里,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保证我们比植物更高级,三尖树如果出现在这里也会无比寻常,它的怪异程度被丛林温室的地球上打油诗一样的怪物轻易击败,鳄皮藻、肚子树、杀人柳、绿皮囊,等等等等。

尽管如此,《丛林温室》仍然是一部英国科幻小说——它的规则与同时代的美国科幻小说非常不同。从六十年代初开始,在美国科幻小说中,格伦会出发探索宇宙,将智慧带回给人类,在地球上重建动物世界,所有这些结局奥尔迪斯都可以在我们眼前炫耀,然而他拒绝了,因为《丛林温室》并不是一部关于人类胜利的书,而是讲述生命的本质,不管是尺度巨大的生命,还是细胞层次的生命。生命的形式并不重要:很快太阳会将地球吞噬,然而这些生命来到地球,停留了一段时间,还会继续在宇宙中移动,用想象不到的形式找到新的据点。

总之,《丛林温室》是一本奇异的书,既疏离又深刻,不同寻常,令人烦恼。万物生长,死亡,腐烂,然后新的东西又生长出来,生存就决定于此。其他的一切都是虚空。布赖恩·奥尔迪斯用《传道书》告诉我们,智慧甚至也可能成为某种负担、某种寄人篱下的东西,然而从根本上说是无足轻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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