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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当天傍晚伦敦市屋顶上可热闹了。连我在内约四十只重装巨灵,离开白厅的召唤室后,纷纷自动自发地(多少算是啦)分头往四面八方动身。除此之外,空中还充斥着无能程度不一而足的妖精和魔精。几乎每一座塔楼或每一块办公街区的顶端,都至少有一两只在鬼鬼祟祟地探头探脑。至于地面上,大批夜警有点不情不愿地在扫街,搜寻那只流氓火灵的蛛丝马迹。总而言之,整个首都挤满了五花八门的公仆。那只火灵居然没在几秒钟内就被搜出,真是奇迹。
我化成石像鬼,在伦敦中心区茫然漫步了一会儿,心里还没个明确打算。还是老样子,我那趋吉避凶不搅浑水的本性与速战速决早求解脱的渴望正在拔河。麻烦在于,火灵生性奸诈,要杀死可难了。
过了一会儿,反正没什么更好的打算,我只好飞到一座丑得让人倒胃口的摩登大厦(用水泥和玻璃构成,符合魔法师的怪品味),向站哨的警卫搭讪。
石像鬼以芭蕾舞般的优雅姿势降落地面。「喂,你们两个,那骷髅有经过这儿吗?回答。」对这两只蓝色小妖精(通常是讨人厌的那种)而言,这算相当有礼了。
第一只妖精连忙应声:「是。」
我继续等着。它却行了个礼,回到岗位上去擦亮自个儿的尾巴。石像鬼无奈地叹了口气,重重咳了咳。「嗯哼,那么你们是何时见到它的?它往哪儿去了?」
第二只妖精正在对它的脚趾进行精细的检查,这时停住。「它两小时前经过这里,不知上哪儿去了。我们忙着躲起来,没注意到。你知道的,它疯了。」
「往哪个方向去了?」
妖精想了想,「嗳,当然了,你们这些高等魔灵都很爱搞怪,不过你们大部分都很容易看透。这只嘛……它说着怪事,而且上一分钟还高高兴兴的,下一分钟……嗯,看看它对希别干的好事。」
「它看来够高兴了。」
「那是提别,它没抓到提别。也没抓到我。它说下次就会抓到我们。」
「下次?」
「对啊,它目前为止经过五次了。每次都会给我们来顿无聊透顶的训话,然后吃掉我们其中一个。五个挂了,还有两个。我告诉你,恐惧和上无聊,倒是有点呛。你看这只脚趾甲是不是往内长?」
「我对此不予置评。那个骷髅何时会回来?」
「如果它遵照目前的时程,再过十分钟吧。」
「谢谢。终于——有点有用的消息了。我要在这里等。」
石像鬼渐渐缩小,变成一只蓝色小妖精,只比另两只稍稍好看一点。我走到它们俩的下风处,翘脚坐在一个窗台上,眺望伦敦的天际线。那只火灵可能还没回到这儿就被别的巨灵给抓了,但要是没有,我就得放手一搏。它到底为什么不停地在市内绕圈子,谁都说不准,也许漫长的守墓岁月已经锈蚀了它的理智。不管怎样,附近有充裕的后援,我可以看到两条街外有好几个巨灵在游荡。
等人的时候,有几个想法掠过我的脑袋。毫无疑问,伦敦有不少好戏上场了,一次全来:首先,魔俑到处捣乱,操纵者不明;其次,反抗份子闯入警戒森严的墓穴,还带走一样价值连城的宝物;第三,也是第二点直接造成的,我们放出了一只疯火灵,又平添不少混乱。这三点导致一项结果:在集体召唤中,我已见识过魔法师的恐惧与慌乱,这可能是巧合吗?我想不是。
几个普通人,竟然可以只凭自己就摸入格莱斯顿陵寝,这也太不可思议了。我反而认为是有心人指使,他先透露几个诀窍,让他们可以通过前几道防护,进入地窖。那名帮了他们大忙的内应可能不清楚守墓者的事,也可能清楚。我猜,不管清不清楚,凯蒂和她的朋友们八成根本没料到自己会面对这样的处境。
不过,她终究还是活下来了。现在,魔法师全都拼命追在格莱斯顿的骷髅后头跑,而那根恐怖的权杖在外头逍遥(※一八六〇年间,格莱斯顿本人卓越的健康活力日渐衰退,那老怪物将可观的力量灌注入那把权杖,好更便于提取。最后它里面囚禁了好几个灵体,由于被迫挤在权杖上一瑰只有顶针大小的木节中,它们好斗的本性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终于成了很可能是自埃及盛世以来最可怖的武器。我曾在格莱斯顿征战之中远远地瞥见,它以一阵阵镰形闪光划破夜幕。我看到老人的轮廓,凝立不动、肩膀高耸、紧握权杖,是弧形火网中唯一固着的点。而在火网范围内,不管是堡垒、宫殿、铜墙铁壁,都纷纷灰飞烟灭,连火灵也不敢撄其锋。现在权杖落入这个凯蒂手中,她究竟知不知道自己惹上什么麻烦?)。有人想要利用权杖,但决不是那女孩。
我想起在大英博物馆,魔俑痛下杀手时,我感应到的不明智慧体,它透过那个怪物的双眼看着我。如果冷静看待整件事,不难想象西敏寺大劫背后有个类似的幕后黑手。同一个人?嗯,非常可能。
我一面等待,一面大肆发挥天纵英明继续猜想(※我令人叹为观止的睿智想法多得不可胜数,但我不想增加你们小小脑袋的负担。相信我,一切良好,该死地好。),还同时自动扫描各个界层,留意可能的麻烦。就这么碰巧,在第七界层看到一团不成形的光芒在夕照中接近。它在烟囱管之间四处穿梭飞掠,进入暗处时相当闪亮,但被映着霞光的砖瓦一衬就显得黯淡。光芒在第二到第六界层都很一致,没有鲜明的形状。是某个东西的灵气没错——某个东西灵髓的痕迹,但它的物质形状几乎难以辨识。我看看第一界层,结果就在那儿,在夕阳西斜、流光渐褪的天幕下,我瞥见一个跳来跳去的人形。
它从山形墙跳到风向计上,动作精准得像北美野山羊,在顶端上摇晃,像陀螺般打旋,然后跳起来。它愈蹦愈近,我开始听到细细的喊叫声,像是兴奋的小孩从喉间爆出的尖叫。
我的妖精同伴突然陷入倒数计时的焦虑状态。它们不再抠脚趾甲或磨亮尾巴,而开始在屋顶上蜻蜒点水般到处乱跳,争着躲到彼此的背后,还拼命缩小腹想让自己不那么凸显。「呜—喔!」它们说,「呜—喔!」
我瞧见有一、两个巨灵尾随在跳跃的火灵身后,但保持距离。它们为何没展开攻击,我无法揣测。也许我马上就会明白了,它正朝我而来。
我起身等候,为了端正仪容起见,还将尾巴卷到肩上。另两只妖精绕着我跑来跑去,吱吱喳喳个不停。最后,我伸出脚绊倒其中一只,另一只撞上它,扑倒在上面。「安静,」我斥道,「摆出点尊严来。」他们俩默默看着我,「这样好多了。」
「告诉你喔……」第一只轻推第二只,指指我,「搞不好他是下一个。」
「没错,也许这次会抓他,我们搞不好能逃过一劫!」
「快,躲到他后面!」
「我先!你在后面!」
它俩为了争夺我背后的位子,上演了一场尊严扫地的拉扯扭打秀,以致于好半晌我得忙着赏它们几记罪有应得的巴掌,巴掌声余韵缭绕整个城区。全武行上演之际,我抬头一看,就在不到两公尺远处,一排高耸大厦的屋顶边缘,那个叛国火灵跨立在一道矮墙上。
我承认,他的外表让我目瞪口呆。
重点不是那副照着已故魔法大师五官打造成的金色面具。不是微风中飞散在面具后的那头冲冠白发。不是那双轻松插在后腰的骷髅手骨,不是从领结上突出的颈椎骨。也不是尘埃满布、松垮垮地挂在他骨架上的破烂西装。这些都不算什么,我扮成骷髅也有十来次了——我们不都扮过吗?不,真正吓我一跳的是:我发现那不是伪装,而是真实的骨头、真实的服装、真实的金面具。火灵的灵髓藏在魔法师遗骸里的某处,难以察觉。火灵没有自己的形体——不仅在这界层里没有,其余六界也不存在。我从没见过这种事(※事实是明摆着,我们若要在人类世界现形,就得以某种形貌出现,就算是一缕轻烟或一滴液体也行。尽管有些魔灵有能力在低等界层隐身,在高等界层也必须现身——这也是魔法师设下的残酷束缚之一。因为我们在异世界并没有这种明确的形貌,强制我们现形,会带给我们很大的负担,还会造成我们的疼痛。待在这儿愈久就愈痛,尽管变换身形可以暂时减缓症状。「保有」物质这档子事我们是说什么也不干的:我们跟地球上的事物牵扯愈少愈好,再说,召唤条款也严禁这项程序。)。
不管那具骷髅这一整天到过哪里,它显然相当活跃,因为它身上那团布已经很难称得上是衣服。膝盖处有条时尚的裂口(※但膝盖骨从中突出来,就不那么时尚了。),一边肩膀有道焦痕,还有一条破烂袖口,像是爪子撕裂的。若我主人在米兰的精品店看到这身行头,可能会花大把钞票订制一套;但对于一个诚实的火灵来说,这东西一文不值。不过,破布底下的骨骼看似完好无缺,关节活动自如,仿佛上过油似的。
骷髅歪着头打量这群妖精。我们的架打到一半硬生生收住,目瞪口呆僵在当场。终于,它开口说话了。
「你们在繁殖吗?」
「不,」我说,「只是一场小打架。」
「我是说你们的数量。上次只有两只。」
「增援,」我说,「他们叫我来听您演讲。当然,还有被吃。」
骷髅踮起脚尖在矮墙上旋转。「真迷人!」它快活地喊着,「对我的口才与清晰的思惟真是一大恭维!你们妖精比外表看起来聪明多了。」
我看看提别与它的朋友,它俩仍然僵立不动,嘴巴大开,口水直淌。被车头灯直射的兔子也会鄙视它们。「不敢当。」我说。
对于我的刻薄俏皮话,它报以一阵颤音的狂笑,双臂高举,来上一段即兴踢跶舞。约在五十码外,我看到另两个巨灵像游手好闲的小伙子似的,在排排烟囱后闲晃兼静观其变(※一个是我那出自集体召唤的朋友——踩高跷的乌,另一个形似大肚子长臂巨猿。换句话说,老实传统的好模样,也不跟什么发霉骨头搅和。)。好,我就假设我们算是将格莱斯顿的骸骨包围了吧。
「您似乎心情很好。」我评论道。
「为什么不该好?」骷髅舞毕,在舞步最后高潮一拍时折了折手指骨当作敲响板。「我自由了!自由到不能更自由了!你听,押韵呢。」
「是的……干得好。」妖精用尾巴末端搔搔头,「但您还待在这个世界,」我缓缓说,「至少,您是来自我栖息的地方。所以您不算真的自由,对吧?只有当您解除束缚、回到家,才算自由。」
「我以前也这么想,」骷髅说,「当我还在那座臭坟墓里时就是这样。不过不再是了。看看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如果我想看星星——我可以看到心满意足为止。如果我想在花草丛林间散步——也辨得到。如果我想抓住一个老人扔下河去——当然没问题!这世界在呼唤我:霍诺流斯,走上来吧!你可以为所欲为!好,妖精,我说这是自由,你有意见吗?」
它一面说,一面威胁似的朝我疾奔过来,手指微微蜷起抽搐,金面具双眼后的空洞眼窝中,突然闪现带着杀意的红光。我急忙往后跳出攻击范围。一会儿,红光褪掉些许,骷髅没再前进,反倒在原地磨蹭起来。「看,日落!」它叹道,仿佛对自己说,「好像鲜血和融化的乳酪。」
「一幅美景。」我同意道。毫无疑问,那些妖精是对的:火灵相当疯癫。不过,不管它疯不疯,有些事还是令我百思不解。「抱歉打扰,骷髅阁下,」我说,「身为智识有限的卑微妖精,不知您是否能启发我。您是否仍在听命行事?」
一只弯曲的长手指骨指向金色面具。「看到他吗?」骷髅说着,声音饱含忧伤。「都是他的错。他咽气前把我束缚在这副骨头里面,命令我永远保护它们,还要守护他的财产。大多数都在这儿了——」它半转过身,露出一只现代的背包,十分不搭地挂在它背后。「还有,」它补充道,「毁灭所有侵入陵墓者。听着,满分十二分拿十分,不算太差吧?我尽力了,但漏网之鱼还是一直让我放不下心。」
妖精哄着它,「已经很棒了,谁也比不上您。而且我猜那两只漏网之鱼非常棘手,是吧?」
红光又亮起来,我听到面具后的牙齿磨得格格响,「我想,其中一个是男人。我没看到。他是个懦夫,趁他伙伴应战时逃掉了。但另一个……啊,她是只动作敏捷的小猎狗,我很乐意将她白皙的脖子捏在双手中,不过——你相信有人小小年纪就这么狡猾吗?她暗地里藏了最精纯的银,当霍诺流斯快要抓住她时,就给他可怜的老骨头来上一戳。」
「真是卑鄙无耻。」妖精戚然摇头,「我敢打赌她没报上名字。」
「她是没有,但我听到了——喔,我也差那么一点就抓到她了。」骷髅跳了一段愤怒之舞。「她叫做凯蒂,等我找到她,凯蒂的死期就到了。不过不急,我时间还很多。我主人死了,但我还在遵照命令,保护他的老骨头。我只是把它们带在身边,就这样。我想上哪儿就上哪儿,想吃妖精就吃妖精。尤其是——」红眼又发亮,「多话又自以为是的妖精。」
「呣。」妖精点点头,紧闭嘴巴。
「还有,你想知道最棒的是什么吗?」骷髅绕圈子打转(我看到在它后方的屋顶上,那两只巨灵缩回烟囱后),然后弯腰靠近我,「不会痛!」
「呣——呣?」我依然保持安静,但试着露出兴致高昂的表情。
「没错,一点儿也不痛。我都这么告诉每个我遇到的魔灵。那一对——」它指指另两只妖精,它们现在已经回复足够的神智,偷偷退到屋顶的另一端去了。「那对妖精已经听过好几遍了。你的丑陋不下于它们,我也恩准你听了。我希望分享我的喜悦。这些骨头保护我的灵髓,我没必要自己创造脆弱的形体。我舒舒服服地安居其中,就像雏鸟窝在巢里一样。我和我的主人因而利益一致。我服从他的命令,但仍然可以为所欲为,快快乐乐、毫无痛苦。我不能想象,为什么以前没人想到道点。」
妖精打破了保持安静的戒律。「我有个想法。或许是因为魔法师得是死的才能这么做?」我提出,「大多数魔法师并不想做这种牺牲。我们服侍他们时灵髓会萎缩,但他们毫不在乎。老实说,他们搞不好还比较喜欢这样,因为我们这样才能专注。他们当然不希望我们到处闲晃自行其是,对吧?」
金面具打量着我。「你真是个超级傲慢无理的妖精。」它最后说道,「我下一个该吃你,我的灵髓需要补充营养了(※你看得出来霍诺流斯真的失心疯了,因为他显然没花心思检查各个界层。如果他检查了,就会知道我只在前三界保持妖精的形貌,其余界层中我可是赫赫有名的巴谛魔。)。不过你说的有理。我的确独一无二。我曾经很不幸,被关在格莱斯顿的墓穴中过了好一段暗无天日的漫长岁月,但我现在是最幸运的火灵。从此以后我可以环游世界,悠闲地向人类与魔灵寻仇。也许有一天,等仇都报完了,我会回到异世界——但还不到时候。」它突然猛的朝我一扑,我往后翻个筋斗险险躲开,降落在矮墙上,但后背已经超出矮墙,摇摇晃晃。
「所以就算丢了权杖,您也不在乎喽?」我连忙说,还一面用尾巴向对面屋顶上的巨灵疯狂地打暗号。是时候了,我们该一起上前解决自大狂霍诺流斯了(※我得说以另类角度看来,他的异想天开确实有点意思。自古以来,我们每个灵髓,上至最强悍的魔王,下至最渺小的妖精,无不深受「服从」与「疼痛」这一双难题所折磨。我们得服徒魔法师,但如此一来又不免疼痛,透过格莱斯顿的命令,霍诺流斯似乎找到解决这种两难的方法。不过他却在这过程中发疯了。否则谁会宁愿待在地球而不回家?)。我从眼角余光瞄到长臂猿在搔胳肢窝,这可能是个巧妙暗号,表示他会迅速驰援;也可能是他根本没注意到我。
「权杖……」骷髅目光闪烁,「对,我良心有点不安。不过,有那么严重吗?那个叫凯蒂的女孩会拿到它,她人在伦敦,而我迟早会找到她。」它又开怀起来,「对……到时权杖落入我手中,谁知道我会做什么。现在乖乖站好,我要吞了你。」
它从容不迫地伸出一只手,显然没预料会遭到抗拒。我猜别的妖精一定是安安静静坐等大祸临头,这群家伙可没什么刚性。但巴谛魔可是钢筋铁骨,霍诺流斯很快就会知道了。我从他那两只伸得老长的手臂间轻轻一跳,往上一跃,翻身越过他那头可怕的白发,还顺手抄起那副死亡面具(※我的六根妖精指头这时用起来非常顺手,每一根手指的末端都有个小吸盘。)。
面具只是以骷髅的几缕肮脏白发缠住,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得手。霍诺流斯惊呼一声,转过身来,斜睨着的头骨整个露出来。「还给我!」
妖精闻言不答,只是在屋顶上手舞足蹈地跑开。「你不会想要这个,」我回头喊道,「它属于你主人,而你主人死了,恶,他牙齿不怎么健康,对吧?看看那颗牙悬在那儿快掉了!」
「把我的脸还来!」
「你的『脸』?火灵这么说可是不太健康。哇,掉了,我真是笨手笨脚。」我用尽全力,像扔个黄金小飞盘似的把它住外丢,它飞过大楼边缘,落入空中。
骷髅怒吼着飞快连送出三道爆炸咒,把我周围的空气烧得一片火热。妖精窜上跳下,左闪右躲,跃下矮墙,还及时用吸盘攀附在最近的窗户上。
我目前占了上风,于是再度向两个埋伏在烟囱后的巨灵挥舞尾巴,尽量吹出尖锐的哨音。它们之前之所以那么畏首畏尾,显然是因为忌惮霍诺流斯专精爆炸咒,但我现在看见高脚鸟移动了,后头跟着不情不愿的大猩猩。我心中一宽。
我可以听到骷髅站在我头顶上的大楼边缘,伸长脖子在找我。它气得咬牙切齿。我把身体尽可能压扁、紧靠窗户。霍诺流斯现在终于发现,他栖身在骨头中的一大缺失就是:不能变换身形。任一个诚实的火灵处于此情此景,都会生出翅膀飞下来找我,但附近没有窗台或屋顶可跳,骷髅就无计可施了。他无疑正在思索下一步棋。
同时,我,巴谛魔,动了。我以高超的潜行技术沿着窗户侧移,跨过墙,到达大楼转角,接着迅速往上爬,从矮墙顶端探头探脑。骷髅仍然弯着身子朝外探,姿势非常不稳。从背后看,它显得不那么有威胁感:上衣撕扯得破破烂烂,松垮得狼狈不堪,让我随时都有可能被迫观赏它不雅的尾椎骨。
只要它能维持那样的姿势久一点……
妖精跳上屋顶,变回石像鬼,蹑着脚尖走上前,手掌向外伸。
说时迟那时快,鸟和大猩猩(现在多了对橙色翅膀,完成变身)猛的现身,把我的计划给打乱了。他们从天而降,出现在骷髅面前,各放出一道魔法——精确地说,是爆炸咒和炼狱咒。两道魔咒齐发齐至击中骷髅,把它打回墙内。我心思迅速一转(脑筋灵活是我的注册商标),马上放弃我的原订计划,转而加入他们。为了多元效果起见,我选了震碎咒。只见大批闪烁的黑带子涌向骷髅,试图将它震成碎片,可惜无效。骷髅念了个词,跺了跺脚,三道攻击的余波就从它身上散开,萎缩消退。
鸟、猩猩和石像鬼各自后退几步。麻烦大了。
格莱斯顿的头骨喀喀地转向我。「你以为我主人为何选择赐予我栖身他骨中的荣耀?我,霍诺流斯,乃九级火灵,区区巨灵的魔法对我根本不痛不痒!现在——给我滚!」绿色的力弧劈啪响着从它指尖射出,石像鬼跳下屋顶避开,而鸟和长臂猿不拘礼节地翻滚向空中。
骷髅纵身一跃,降落在一片较矮的屋顶上,踏着轻快的步伐又展开新一轮城市巡礼。三名巨灵在半空中召开紧急会议。
「我不怎么喜欢这场游戏。」长臂猿说。
「我也不喜欢。」鸟说,「你听到它说的,它什都不怕欸。我记得有一次,在古暹罗,有个皇家火灵——」
「它怕银。」石像鬼插嘴,「它告诉我的。」
「对啊,但我们也怕。」长臂猿反驳,「银会让我掉毛。」
「我们不必碰到它,对吧?来嘛。」
我们急速降落在大马路上,引起一场小意外:一辆货车经过,司机一看到我们就急转弯冲出路面。真讨厌。不过还可能更糟(※那辆货车正载着一整车的甜瓜。它一头撞进鱼店前的玻璃,冰块与大鲽鱼雪崩似的喷上人行道。货车后车厢门震开,甜瓜一颗颗滚落街头,由于街道有坡度,甜瓜便一路往下滚。好几辆自行车或被绊倒,或为了闪避而骑进路沟。甜瓜一直滚到坡底的玻璃器皿店才停止。有几个路人好不容易躲开了滚动的甜瓜,却旋即被成群结队奔往鱼店的野猫给撞飞。)。
我同事愤慨地停下来,「他怎么搞的?没见过长臂猿吗?」
「或许没看过有翅膀的。我建议我们在第一界层变成鸽子。好,折三根栏杆给我。不是铁的吧?很好。我现在要找珠宝店。」
我们快速扫瞄商店区,却发现了比珠宝店更赞的下手对象:一间实实在在的银饰店,橱窗显然经过精心布置,大方展示了酒壶、大啤酒杯、高尔夫球奖杯、纪念盘。鸟和长臂猿已经成功取得三根栏杆,但畏畏缩缩地在橱窗玻璃前逡巡不前,因为我们即使隔着半条马路,依然能感受到银的刺骨寒气。不过,石像鬼可没空耽搁了。我抓起一根栏杆,咬紧牙,跳向窗玻璃,用力一砸(※想象你靠近一团熊熊火焰的不适感,银对我的效果正是如此——只差它是冰冷的。)。栏杆应声刺入橱窗,我勾起一只硕大银制酒杯的握耳,转身离开,丝毫不理会里面的哀号。
「看到没?」我把栏杆尾端吊着的酒杯在两个茫茫然的同伴面前晃了晃。「一根矛到手。还差两根。」
我们低空飞行二十分钟,就重新找到骷髅了。方法很简单,跟着尖叫声就对了。看来霍诺流斯似乎重拾唬人之乐,正沿着河岸晃荡,一会儿穿梭在街灯中,一会儿从河堤墙后跳出来惊吓路过的笨蛋。这项嗜好无伤大雅,不过我们有共同的命令要服从,那表示我们得有所行动。
我们人手一根自制长矛,矛头都挂着银器。鸟的栏杆顶端挂着一只飞镖赛奖杯;长臂猿则浪费了十来分钟试图将一个大圆盘平衡在栏杆顶,后来终于改用烤面包架。我匆匆忙忙给他们俩来了点战略恶补,接着就像三只牧羊犬想逮住一头顽强的公羊似的,朝骷髅步步进逼。鸟沿着河岸由南往北飞,长臂猿反之而行,我则从陆路包抄。我们在埃及艳后方尖碑区(※埃及艳后方尖碑:一块六十尺高的埃及方尖碑,重达一百八十多吨,但跟埃及艳后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我正是其中一名苦工,这道碑是我们在西元前一四七五年为图特摩斯三世树立的。我们当年明明是把石碑立在希利奥波里斯的沙地,事隔三千五百年却在伦敦看到,真叫我大吃一惊。我猜有人偷了它。这个年头,你就是一刻也不能疏忽大意。)将他团团围住。
霍诺流斯先看见鸟。鸟射出一道摇摆的魔力,从骷髅的两条O型腿间切出,把一座公厕蒸发了。同时,长臂猿向前一冲,将烤面包架刺入格莱斯顿的两侧肩胛骨中间。一阵绿色火花爆开,伴随着一股衣物烧焦的味道,骷髅跳得半天高。它跌落地面,哀号一声,接着往马路上一跃,险险躲开我往它身上扫去的大酒杯。
「啊!你们这些叛徒!」霍诺流斯出手反击,子弹却只从石像鬼的耳旁擦过;不过正当它挣扎着要瞄准我闪躲的身影时,鸟欺身而上,用飞镖奖杯搔它的脚骨。等它转身应付新危险时,烤面包架又招呼上来。就这样,不管骷髅如何腾挪闪避,总会有一两样银器趁虚而入。不久,它的飞弹就变得飘忽无力,守多攻少。它一面大呼小叫诅咒斥骂,一面慢慢往河堤道的另一头撤退,离堤防愈来愈近。
我们三个满怀戒备地靠近。一瞬间,我说不清心中为何有种异乎寻常的感觉,但随即明白:我们正在进行追捕,而且是我在追捕猎物。一向都是反过来。
转眼间,我们已将骷髅逼到石碑底下。它疯狂地左闪右躲,眼中红光闪动,只想伺机逃脱。
「霍诺流斯,」我开口,「这是你最后的机会。我们明白你压力有多大,如果你不能自行脱离那具骨骼,毫无疑问现今的魔法师中必有人能帮你解除束缚。投降吧,我会请求我主人研究可行的咒语。」
骷髅发出轻蔑的刺耳尖叫。「请求你主人?真的这么容易吗?你处于如此平等的条约下吗?我十分怀疑。你们个个都受人类主人的一时兴致所支配,只有我是自由的!」
「你被困在一副烂骸骨中,」我说,「看看你!连变成鸟或鱼脱身都办不到!」
「我的处境胜于你,」骷髅咆哮道,「你服侍他们多少年了?尽管变成你喜爱的化身吧,骨子里你还是奴隶,在威胁与枷锁下被逼着执行任务。噢,看呀——我现在是妖精,我又变成魔鬼了!谁理你?了不起啊!」
「其实是石像鬼。」我咕哝着,但没说出口。它的话正中要害。
「如果你们曾有半点机会,你们会跟我一样,自由自在地逛伦敦,给那些魔法师一些教训。虚伪!我看你们敢不敢!」它的脊椎喀喀作响,转过身,白骨往上抓住花岗岩柱。它用力一挺、一跃,格莱斯顿的骸骨拿古老的象形文雕刻做踩脚处,攀上方尖碑。
我和同伴眼睁睁看着它一路往上爬。
「它想去哪里?」鸟问道。
石像鬼耸肩。「它无处可去,」我说,「它只是在拖延不可避免的结果。」我气愤,因为霍诺流斯说的是真话,而且伤了我。「把它解决吧。」
我们举着银矛上升,银制矛头在薄暮中闪闪发亮。骷髅已经到达石碑顶,它颤巍巍地用双脚站起,举起残破的手臂伸向西方的落日。那道光穿过雪白长发,在空洞的骨骼中舞动。随后,没发出半点声音,它半弯双腿,往空中一跃,画了个弧,跳入河中,优雅有如天鹅潜水。
长臂猿对着它的背影射出矛,但其实没必要。
傍晚的泰晤士河正当高潮,河水猛涨,骷髅落到远远的河面,旋即没入水中。它只再浮现一次,便一路漂往下游,水流冲进它的眼窝,它下巴格格打响,臂骨不停抽打着。但它还是没作声。随后它就消失了。
骷髅是随着河流被直接冲往大海,抑或被埋进泰晤士河底的泥巴中,河岸上的看客无从得知。然而火灵霍诺流斯、它所栖身的格莱斯顿遗骸,再也没出现过。
凯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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