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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自小便老做同一个梦。她站在那根蠢呼呼的柱子顶上,低头注视下方静止的绿色深塘;好些大鱼贴在水面下懒洋洋地游着,她能看到鱼身模糊的轮廓。紧接着她的位置突然一变,换到了干涸的水塘里。她往上看,二十英尺之上有根宽大的水管,水从管子里涌出来,转瞬间池塘就满了——满是水、鱼和像鱼一样漂浮的死尸。一个死人仰面朝天从她身旁漂过,她知道那是自己的丈夫。然而她既没有沉入水底也没有淹死,水把她托上去,直托着她回到柱子顶上。

  那根柱子她当然是知道的,那是她父亲唯一拿得出手的故事,一逮着机会他就要讲。但梦里其余的意象令她不安,所以十四岁那年她溜出家门去了神殿,去问祭司他是不是明白这一切的含义。祭司满脸肃穆地认真听完,之后露出迷惑的神情,仿佛觉得她的梦一部分讲得通一部分讲不通。

  她问:“如何?”

  “我并非算命先生,”祭司挤出微笑回答道,“若非了解你的为人,我定会疑心你读了萨洛尼努斯的《弗卡斯与莱奥希雅》,这才做起噩梦来。但那样的文字可不适合教养良好的年轻女士啊。”

  伊瑟姿回答说:“从没听说过。”

  “当然。”祭司伸出拇指和食指揉揉鼻子,“嗯,《弗卡斯》里有这么一幕,女主角罹遇船难,她丈夫的尸体从她身边漂过。我猜你可能听谁说起过,后来这个印象就一直留在心底。我能想到的就这些,抱歉。”

  她叹气:“有什么办法能让它停下吗?我连觉都不敢睡了。”

  祭司回答:“祈祷。”她并不真心信仰无敌骄阳,但还是试了试。噩梦不再出现,之后的十年她都没再想起这件事。

  卡努斐克斯将军被人称作“浇灌者”是在他摧毁佩尔米亚的第二大城市弗罗斯·维尔让之后,那是在大战的第三十七年。卡努斐克斯接过指挥权时,围城已经持续两年之久,军中爆发了三次疫病,人员大减;加上弗罗斯·维尔让位于由三道山脉形成的山谷中,围城的军队很难获得稳定的补给。凡此种种,使得军队总参谋部下令召回剩余的部队,把之前五年作战赢得的土地完全抛下。

  卡努斐克斯花了一个月时间全力围捕当地平民,拼凑出一支近两万人的劳工队,男人、女人、小孩都有。有四条大河从山里汇入普雷塞尔湖,这些劳工的任务就是改变河道。卡努斐克斯跟俘虏的银矿矿工学到工程新技术,最终在坚硬的石头里挖出很深的水道,将河水引下维尔让山谷。工程完成、大坝被冲垮,接踵而至的洪水将城市完全淹没,直至今日它仍然沉在水底。

  世上大概少有比你自己的血更令你愁苦的景象了。他左侧的裤腿完全湿透,仿佛遭遇了夏季突如其来的猛烈暴雨,尽管持续时间不过一分钟上下,却能把你从里到外浇透。只不过是血水而非雨水。等到达某个临界点,失血太多,人就救不回来了。这是一个医学生告诉给他的,不过当时他没留心听。在到达那个点之前的一小段时间,也可能是之后,你开始产生微醺的感觉;注意力难以集中,你真的很想闭上眼睛打个盹儿,虽说你很清楚自己多半再也醒不过来。据那个医学生说,那感觉虽说算不上开心,却也不是要命的惊恐。并不怎么疼,而且主要是你压根不在乎。

  之前或者之后的一小段时间。他放松下来,任脑袋靠在钟房墙上。如果我死了,他心想,至少不必再对自己做的事负责。我可真不想来那么一遭,忍受旁人的大惊小怪,害自己又不快又尴尬。想到这里他微微一笑。他们会跟着那足足一里宽的血迹追过来、匆匆忙忙地冲上钟楼的阶梯;他们会一脚踹倒大门然后发现我已经完蛋了——差不多跟逃掉了一样好。否则他会被捕,跟醉鬼和街上的粗人一起关进牢房、度过悲惨耻辱的一晚;他会公开受审,检察官会用富有画面感的细节一五一十地描绘出他所做的那一切蠢到极点的蠢事,他会瞥见旁听席上父母的脸,并为此心碎;他会在关押死囚的监牢里经历难以忍受的漫长等待;当行刑的那个早晨到来,当第一缕阳光透进窗户,他还会感到巨大的惊恐,几乎控制不住要大小便失禁。能逃过所有这一切几乎跟完全逃脱惩罚一样好。他咧嘴一笑,低头看腿上那片湿漉漉、亮闪闪的红色。来啊,他说,再流快点。

  最少最少,如果他死了,就不必再面对父亲的质问:他究竟以为自己在搞什么名堂?到底是中了什么邪?这总归是挺不错的。好吧,爸爸,是这样的。我去了讲堂,不是去听我该听的课,而是因为想认识姑娘的话,那地方最好。我认识了许多姑娘。不是靠机缘巧合,是专门去找的。我遇到姑娘就像胡昂表兄和他那群贵族兄弟在树林里遇到野猪:带着精心训练的猎狗、目标明确。讲堂的走廊真是好地方——请别把这话当作建议,爸爸,我可不愿你也落得和我一样下场,死在哪儿的钟楼里。总之你在讲堂走廊遇到的姑娘简直完美:出身上流社会、聪明、迫不及待要挑战传统。家里允许她们独自出门,而你只需要做一件事:留心她们刚刚上的是哪门课。如果是文学,你就跟她们聊晚期矫饰主义诗歌中对意象的运用;如果是自然哲学,就对萨洛尼努斯的非实体原理做一个详尽的批判。只要预先读一点基本的背景知识,小菜一碟。

  爸爸,我遇到了一个姑娘。这人其实挺有趣的,她对塞吉美如斯农业改革中的社会因素有很多看法,而且我还挺喜欢她对百分之十土地税的意见。不过聊归聊,正事总得办,于是我就缩短学术讨论去了她家,因为她父亲肯定要等议会散会才能回来。多谢你一直拿政治烦我,我对此倒也有几分了解,所以我知道他们要辩论产权法修正案。这题目比火山还烫手,他肯定要辩上一整晚,不到天亮不会回家。完美。

  恐怕我是永远没机会知道辩论结果了,爸爸——也许你可以写张小纸条烧给我,就像神殿里为死人祈祷那样——不过我猜贵族派应该在第16条上妥协了。真讽刺不是吗?作为冲动的年轻激进派,这结果正好遂我心意。但假如辩论经过真的如我所想,那么正是他们太早妥协害我丢了性命。这么说来我算不算是为公平分配公共用地的事业牺牲了性命呢?真要这样倒好了,不过我觉得应该不算。真可惜。在我人生中某些无可救药的浪漫时刻,我会说这一事业是值得为它去死的。我猜这取决于你如何解读“事业”(1)这个词。事业的意思是首要因素,没错,但这并不会为我在革命英雄万神殿赢得一席之地。当然了,我之所以成为冲动的年轻激进派,也不过是为讨讲堂遇到的那种姑娘欢心罢了。

  总之呢,爸爸,关键就是她父亲提前回了家,而我俩当时正干得起劲儿。最可悲的地方就在于她这人其实毫不出奇。她又是呻吟又是哼哼,可我看得出来她的心思完全不在这上头,于是我想,管它呢,赶紧干完我好回家。于是我就把她翻了个身,又把节奏加快了一点点。就在这时,门开了。

  我能想象她父亲会怎么想。她嚎叫的声音肯定整栋房子都能听见,在他听来准像是有人发出了非常惊恐和痛苦的尖叫,于是他快步跑上楼,发现声音来自他女儿的房间。他一脚踹开门,只见我压在她身上、抓着她的手腕;我的动作活像添煤的烧火工,她的叫声活像有人在谋杀她。那可怜的男人还能怎么想?

  我所看到的情形是这样的:门砰一声开了,门口出现一个又高又壮的大胖子,他盯着我,就好像我是个难以置信的怪兽,长了角、尾巴和獠牙的那种。有那么几分之一秒我俩就那样死盯着对方,然后我听见一声清脆的轻响,是刺剑与剑鞘尖上的包铜相互摩擦的声音。

  你还记得在学校学击剑吗,爸爸?他们最先教的是敬礼。你朝着对手彬彬有礼地鞠躬,从头上拿起帽子,用左手舞个花胡哨——在这方面我一直无可救药——接着你站直了,用缓慢、高雅的动作把剑带到起式。当时可不是那样。一听到剑出鞘的嘶嘶声,我立刻从她身上跳下来——蹲着跳,跟青蛙一样。他冲上来的时候我正在半空,剑刺中我左膝上方大约六英寸的位置。剑刺进肉里我并不觉得痛;人家都这么说,你不会相信,但事实确实如此。我能感觉到剑在我身体里;我落地时还感到它被抽出去。我记得自己当时想,完了,我死了,就好像我完全放弃了似的。可我的双手在到处乱抓,而右手正好摸到了先前扔在地板上的裤子。

  还记得吗,你教过我达维雅努斯式拨挡——左手拿披风缠住对方的剑,为自己争取一点点时间。原来用裤子也一样有效。他发出一种好像是咆哮的声音,把剑回撤,我的右手摸到了我刺剑的剑柄——先前我把它连皮带一起搭在椅子上的。我从剑鞘里抽出剑来,正好撞翻椅子、又正好在他第三次冲上来时挡了他的道。我趁机向后两次兔子跳,为自己创造出一点空间。他第四次冲上来,冲到一半时他就死了。我看见他眼里的光熄灭、看见他脸上惊奇的神情,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刚刚完成了教科书一样标准的半转身。你知道,就是你侧移避开对手的进攻线路,同时反刺一剑。那一剑正好刺穿了他的脑袋侧面。就像祖母过去常说的那样,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

  你想象一下那场景吧。我浑身光溜溜,鲜血涌出来顺着腿往下流,手里拿的剑消失在一个男人的脑袋里——彻头彻尾的陌生人,这辈子从没见过他——又从他脑袋另一头钻出来。大约三十秒之前,我还在百无聊赖地跟一个姑娘做爱,而她之所以跟我搞,似乎主要是为了看看自己能叫多大声。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大部分情节都像是活喜剧,而我的人生就此永远改变——现在看来不仅是改变,还差不多要结束了。

  另外我们也别忘了我的对手。对于悔恨之情我一直持嘲讽的态度,再说那混蛋想杀我呢。然而即便如此,我向你保证,我当时的感受主要就是被这可怕的事惊呆了。一部分是因为我不必停下来思考也知道会有严重后果,但主要还是对暴力导致的死亡感到极端的厌恶。天啊,把一个人从耳朵刺个对穿,多教人恶心!法律上有个术语,叫严重猥亵行为。我刚刚的行为完全符合这一描述,除此之外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行为配得上这名号。

  然后他就往侧面倒下去,他从剑上滑落时差点害我手腕脱臼;而我根本没思考,我跑了。我从他身上连滚带爬往外跑,好像还踩了他的脸。我一心只想逃出去,逃离那恐怖的景象。我冲出门外,发现自己站在某种楼梯平台上,我能看到楼梯顶,还有个老头正从底下往上爬。我把他撞倒了,当时心里竟还很不安呢。我跑下楼梯,前门开着。我跑到街上。

  如果你看见这么一个流着血的裸身男人,一手抓着裤子、一手拿着出鞘的刺剑,看见他从人行道朝你冲过来,你会怎么办?没有不尊重你的意思,爸爸,不过你的答案大可以自己留着,因为它肯定是错的。我来告诉你罢:你会站着一动不动,张大嘴巴瞪大眼睛,眼看着裸男从你身边冲过去。他们就是这样的,那些诚实体面的同胞,他们无暇思考眼前这一幕究竟是喜剧还是悲剧,于是呆立在原地动弹不得。至于我呢,我还从没赤脚奔跑过,至少自打我长大有记忆以来从没有过。说起来还挺叫人吃惊的,赤脚的摩擦力其实很强呢,我记得自己还注意到路面是多么暖和。总之,长话短说,我望见了修正派殉道士之塔,我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挣扎着爬上楼梯,朝钟房跑。我以为到那儿就安全了。对,没错,实在很蠢。可当时我真心觉得这主意不错。

  总之,爸爸,这就是我死的地方。对此我非常高兴,主要原因在于,等他们把这一切都告诉你,等他们告诉你说你儿子犯了强奸和谋杀罪,但赶在人家逮捕他之前就死了,那时你就可以不相信了。你不必看我承认说没错,我确实做了这些无比愚蠢的事;当然,实际上并不是强奸,技术上讲也并非谋杀,但相比我真正犯下的罪,也就是我那纯粹的、极致的愚蠢,这两项小过错你应该是很容易原谅的。你可以带着信心走进坟墓,相信事情另有隐情,相信存在某种完全合理的解释,能证明我是完全无辜的,只不过没人知道罢了。所以我真的不介意,爸爸。真的,相信我,这样更好些。

  他抬起头。他听到了靴子踩在楼梯上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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