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西方奇幻小说网 > 甲胄之殇:法庭斗剑三部曲> 三

  “这么说,所谓的战争英雄,”文书盯着对方的一侧鼻翼,“说的就是你,对吧?”

  窗台上有一只蝎子,母的,背上驮着几只新生的小蝎子。巴达斯数了数,有九只。母蝎子迅速地爬了几步,停了下来,一动不动,接着扬起前螯。文书没注意到,又或者根本不在乎。

  “是我。”巴达斯说,“叫我巴达斯·洛雷登好了,反正,比这更不堪的称呼也不少。”

  文书挑起一根眉毛。“哎哟,”他说,“很幽默嘛。你一定跟总督合得来,他也挺有幽默感。最起码,”他补充道,“他爱开玩笑。不过,一般只能他开别人的玩笑。你懂我的意思吧。”

  巴达斯点点头。“谢谢提醒。”

  文书细长、优雅的手指头微微一摆,表示不客气。“你名声很响。”他说,“而且,你是个相当有趣的人。”他看也不看,就拍死了身上的一只苍蝇,“总督喜欢招揽有趣的人。他热衷于研究人性。”

  “这是个有意思的课题。”巴达斯说。“我也是这么听说的。”蝎子又开始爬动,但是被文书眼角的余光扫到了。他从面前的折叠书桌上拿起一把半圆形的黑檀木尺,探身过去,用尺子扁平的一面狠狠拍下去,蝎子和她的九个孩子瞬间变成了黏糊糊的肉团。“别担心,”文书一边将残骸从窗台上拂下去,一边说,“这些东西远远不像大家以为的那么危险。当然,被它们蜇了可能会肿上一两天,还会疼得要老命,但被蜇伤的人很少会送命。”

  “那我就放心了。”巴达斯说。

  文书用壁毯将尺子擦干净,放回桌上。“这么说,你以前是个法庭剑士。”他说,“我听说过这码事。你们靠杀人来解决法律纠纷。”

  “没错。”巴达斯说。

  “了不起。我猜想,采用这种制度解决纷争,一定有什么玄妙的说法。它比我们的法子更便捷,也许也更公平。我敢肯定,对涉事方来说,既没那么痛苦,也没那么疲惫。尽管如此,我恐怕是不会选择这种谋生方式的。”

  “这一行也有它的好处。”

  “我想,肯定比挖地道强。”

  “大部分职业都比挖地道强。”

  “也是。”文书拿起一把短短的薄刃刀,开始修笔,“你会发现,总督是个处事相当公正的人。说真的,在军事长官中,他算是少有的不存偏见的一位。只要你不耍花招,他也会对你坦诚相待。”

  “我一定牢记在心。”巴达斯说。

  一股甜甜的浓郁花香从窗外传来,大概是胡椒。他注意到总督府的围墙上爬满了胡椒藤。室内还有另外一种萦绕不散的香气,是为了掩盖别的浓郁甜香而特意点燃的线香。一只不知什么品种的鸟停在窗户上方的胸墙上鸣叫。

  “当然,大多数高级军官——”文书的话还没说完,门就开了。一个身穿制服的人(深棕色的软铠甲、钢制护喉,仪仗式假护肩、护臂以及护膝)目不斜视地从他们身边走过。“他现在可以见你了。”文书说完,将注意力转回桌上的文件。巴达斯站起来,走进办公室。

  即使以天国之子的标准,总督的身材也算是高大的。他的肤色比巴达斯在艾普-埃斯卡托伊见过的大多数人更深,说明他来自某个中心行省,是个举足轻重的大人物。他的头是秃的,胡子贴着面部修剪得短短的,左手小指的第一指节缺失了。

  “巴达斯·洛雷登。”他说。

  巴达斯点点头。

  “请坐。”总督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才对着空椅子点头示意,“你应该有艾普-埃斯卡托伊的指挥官给你的委任状吧。”

  巴达斯从袖子里取出一个小小的铜制圆筒,递了过去。总督小心翼翼地撬开盖子,用残缺的那根手指将纸卷捅出来。

  “请稍待片刻。”他打开纸卷,展卷阅读,脸上的神情十分专注。

  “精彩的职业生涯。”他最终说道,“你曾经是麦克森手下的副指挥官?”

  巴达斯点点头。

  “了不起。”总督说,“接下来你当了法庭剑士——多么有趣的职业啊——然后,在一段短暂的时间内,你担任过佩里美狄亚的上校长官。”他抬起头,“当然,我了解过当时的情况。以那时的条件看,你的防御工作做得不错。只是因为叛徒的出卖,城市才被攻陷,基本上可以说不是你的错。”

  “谢谢。”巴达斯说。

  “之后,”总督继续说道,“在沙斯特基金会和思科纳的战争中扮演了某个鲜为人知的角色。啊,怎么看都是一系列不同寻常的事件,我们就不深入讨论了。”他顿了一下,但巴达斯什么也没说,于是他继续说道,“此后,你成为行省政府治下的一名列兵,在艾普-埃斯卡托伊的地道里花了——让我们看看——三年时间,误差不超过一周。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可以算是最为独特的经历了。”他再次看向巴达斯,神情莫测,“真是个传奇人物啊。”

  “在当时并不觉得。”巴达斯说。

  总督沉思片刻,大笑起来。“是的,你当然不觉得。好了,看看我们手头还有什么资料?啊,对了,你哥哥高戈斯,那个在中邦发动军事政变的高戈斯·洛雷登。同样拥有精彩职业生涯和敏锐的战略眼光。显然,你们一家人都有军人的天赋。照我看,中邦作为潜在的冲突区域,其重要性被大大地低估了。”

  巴达斯思考了片刻。“这是你对高戈斯的看法。”他说,“但在我们家,我姐姐才是聪明人。”

  总督再次微笑起来。“你真这么认为吗?”他说,“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却因为一连串微不足道的小事迅速垮台?当然啦,我未必了解所有的事实。”他再次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总之,这是一份令人印象深刻的工程兵士官履历。我承认,我很好奇,像你这样既有天分、又有资历的人为什么会来加入行省政府。我以为你会去追求更有挑战性的事业。”

  “唉,是这样,”巴达斯说,“每当我想要安定下来的时候,战争总是紧随而至。因此,这次我打算别等着被卷进去,主动找上门。”

  总督看着他,似乎难以理解。“这个观点颇有意思。”他说,“不管怎么说,你在艾普-埃斯卡托伊攻城战中立下的功劳绝对值得授予一份实实在在的奖励。行省政府一向知道如何照顾自己人。我们应该能找到两全之策,既能彰显对你的奖励,又能让你的才能得到比挖地道更好的发挥。”他收回目光,看向面前的文件。“你在制造器械方面颇有实践经验?”

  “我以前制过弓。”巴达斯回答道。

  “你的手艺好吗?”

  “还行。”巴达斯说,“很大程度取决于是否能取得合适的材料。”

  总督皱起了眉头,然后点点头。“好极了,”他说,“我们对此非常重视,已经采取了一定措施,以确保采购部门能满足我们需要的所有规格。当然,”他继续说道,“质量管理方面也同样周全。正因为如此,验甲所才是生产工序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验甲所,”巴达斯重复道,“抱歉,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不知怎么地,总督被逗乐了。“你不知道是正常的,”他说,“这是一个颇为专业的部门。简单来说,验甲所是一个对我们发放给士兵的盔甲进行检测的地方,是设在艾普-卡立克的地区军械厂的分支机构。不过我们测试的样品来自帝国西部所有的行省。”总督的手指在桌面上快速有节奏地敲击着,“在艾普-卡立克,有一个副验甲师的职位出缺,军衔相当于五十人团队的中士。对你来说算是大幅度的升职。这固然不涉及实战,但在经历过如此漫长的前线战斗以后,我大胆猜测,换个环境应该不是件难受的事。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你的履历表明,你既有可靠的管理能力,又有大量的一线作战经验。让你接任该职位,道理上完全说得通。当然啦,”总督面带微笑地补充道,“还需要得到你的同意。”

  巴达斯抬头看去。“噢,没问题。”他说,“只要不在黑暗的地道中杀人,我干什么都可以。谢谢。”

  总督微微歪着头看他,带着一丝不甘心,仿佛不得不放弃了一个棘手却诱人的难题。“我的荣幸。”他说,“你明天下午过来,我的书记官会准备好你的委任状和过境文书。你可以通过驿路前往任职地。倒不是因为任务紧急,只是如果按传统方式上路的话,等待你的是一段比较坎坷的旅途。”总督站了起来,表示这次面谈结束了。巴达斯听命行事。“祝你好运,巴达斯中士,我敢肯定你会在艾普-卡立克大有所为。”

  “我尽力。”巴达斯回答道。他打开门,犹豫了一下。“对不起,”他说,“还有一个小问题。你们是怎么测试盔甲的?”总督摊摊手。“我还真不知道。”他说,“大概是模拟实战中需要承受的应力与破坏力吧。”

  巴达斯点点头。“用剑砍之类的。”他说,“应该很有意思。谢谢。”没等总督回应,他已经把身后的门带上了。

  不用说,巴达斯对驿路很熟悉。帝国的每一个人都在不同时间和它打过交道,通常是避之唯恐不及的那种。大家都知道,驿马从来不停。有明文规定,驿马可以直接踏过不能及时避让的人。那些驭马人似乎很乐意抓住任何机会,行使这项特权。

  “白天有三次机会停下来换马,”邮差快活地告诉他,“晚上两次。我们随身携带食物和水,想要小解,就在马车边缘解决。你的行李就这么点?”

  巴达斯点点头。“就一个行囊。”

  “没有盔甲?”

  “我是工兵。”巴达斯解释道,“我们在地道里一向不穿盔甲。”

  邮差耸耸肩,示意护卫上车。“有道理。”他说,“这次车里总算宽敞了些,今天这一路没什么业务。你要么和我一起坐在座位上,要么到后面找个空的地方躺下,你自己决定。”

  巴达斯学着邮差上车的方式,踩着前车轮的横幅爬上去。“我先坐在前面吧。”他说,“正好借这个机会欣赏一下沿途的风景。”

  邮差大笑。“荣幸之至。”他说,“希望你喜欢岩石,因为在我们过托兰贝克之前,你只能看到岩石。”

  马车做工精湛,前面宽而低,后轮巨大。前后车轮都包着厚厚的铁制轮胎,一圈圈尺寸、粗细如弩身大小的钢制弹簧将底盘托在车轴之上。“转弯的时候才过瘾呢。”邮差告诉他,“只要不乱来,几乎不可能翻车。而且,非常结实。”他用厚厚的手掌侧面拍了拍车夫座的侧面,补充道,“唉,这也是没办法,任重道远啊。难怪我们被称为帝国的血脉。”

  巴达斯点点头。他看到后车厢堆放着一罐罐封口处镌刻着精美图案的葡萄酒、一捆捆款式多样的华贵布料、几件被布包得几乎看不出是什么的家具、一筒民间制造的箭、三四个锁得严严实实的木柜。“运送重要补给之类的,”他说,“的确需要依靠这样的机构。”

  一离开军营,邮差就挥动鞭子,让马匹疾驰起来。车厢里很快变得嘈杂又不舒服,除了安静地坐着不动,几乎什么也干不了。沿途的风景正如信差所言,是数之不尽的林立山岩。马车偶尔会迅速掠过慌忙避让的旅人和驴队。马车经过的时候,他们将脸别向一旁,身体尽量贴近岩壁,就像工兵在地道里一样。

  “你是战争英雄,对吧?”

  “是的,算是吧。”

  “什么?我听不见。”

  “是的,”巴达斯叫道,“算是吧。”

  “啊,说真的,我觉得人各有志。”邮差吼道,他的声音如同玩捉迷藏的小孩,在岩壁间前后回荡,“在黑暗里爬来爬去,这工作不适合我。”

  “也不适合我。”

  “什么?”

  “我说,也不适合我。”巴达斯大喊,“不是我兴趣所在。”

  邮差拉下脸。“你不该这么说,”他吼道,“你可是他妈的英雄啊。”

  巴达斯没精力接这个茬。“我想我还是到后面躺着去。”他大声喊道。

  “随便你。”

  从车夫的座位上爬下来,越过货物,找到可容一人的空间钻进去,这是件细致活。令人吃惊的是,尽管马车里又嘈杂又颠簸,他没过多久就睡着了。

  他醒来的时候,邮差俯身看着他,咧嘴一笑。“醒醒,”他说,“第一次换马的站点到了。我要是你,就下来伸伸腿,到下一站可要好久呢。”

  巴达斯呻吟着,试图站起来,却发现比他预计的要难一点。等两条腿终于恢复知觉,从马车上爬下来时,驿卒已经将木轭从之前的马匹上卸下,套在替换的马匹上。这匹马披着平淡无奇的暗褐色马衣,鬃毛和尾巴修剪得短短的,看起来和之前那匹一模一样,都打着行省政府的烙印以及一串数字,尺寸大得老远就能辨认出来。

  邮差从一个皮桶里取水,泼洒头和肩膀。“你要擦个身吗?”他叫道,“洗洗身上的尘土。”

  巴达斯低头看了一眼,才注意到身上的尘土与污垢。“行。”他回答道。邮差拿起水桶在一个大水箱里舀了一下,递给他。水中有些令人不安的沉淀物,看起来略显污浊。

  “该上路了。”邮差对他说完,转身大声对后面的一名护卫喊了一句话。巴达斯没听清楚是什么。驿卒换完马,钻到马车底下,从一个大大的陶土桶中取油涂抹车轴,检查开口销。“你最好上车来,”邮差继续说道,“等他们一完事,不管你在不在车上,我们都会出发。”

  巴达斯腾身越过车夫座。马车开动时,他刚好落进货物堆里那块凹陷之处。正如邮差所言,下一站看起来遥不可及。帝国的道路是出了名的直,也是极尽人力的平。在行省政府的工程师看来,没有什么比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劈开一座体积庞大的山丘、开辟出一条夹在高耸崖壁间的山路更能证明能力的了。巴达斯想到堆在他四周的货物:一罐罐枣子、泡在蜂蜜水中的无花果和樱桃、脚蹬和帽盒、(大量的)书匣以及卷在铜管上的丝画。看来,为了总督能吃到新鲜的葡萄、拿到最新的应景诗集,他们不惜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在丛山峻岭中开辟道路。话说回来,既然帝国有能力这么做,为什么不呢?这些山丘本来也没什么优美的风景。

  当天第三次换马的时候,马车上来了另外一名乘客。“挪过去点。”她说。巴达斯看了看她,挪了挪位置。

  “我自带干粮。”她钻进一个巨大柳条筐,这个位置刚好卡在堆叠在一起、被绳子固定在马车上的箱子之间。“我常跑这条线,早就受够了政府发下来的口粮。”她像从墙洞里钻出来的老鼠一样,从柳条筐里冒出来,手里拿着一个葡萄叶编织的扁平包裹。蜂蜜从包裹的褶皱之间滲了出来。“当然啦,在马车里,你需要有堆肥堆那么强大的消化能力才吃得下东西。”她接着说,“肚子里塞满食物,在东歪西倒、起伏颠簸的马车上,我可以告诉你,比在船上还要糟糕得多。”

  她个头矮小,头发花白,有一双深色的眼眸。她身上裹着一件厚厚的羊毛大衣,毛皮领高高竖起,在脖子的位置扣着一个巨大的、看起来很吓人的领针。因为太热,巴达斯已经脱得只剩一件衬衫。他忍不住打量着对方,她看起来一点也没出汗。

  “你觉得我穿太多了。”她头也不抬地说,小巧的手指挑起包裹绳。“等你在路上多待几晚,你就会希望自己能带上几件暖和衣服了。当兵的?”巴达斯点点头。“我就知道。只需简单分析就能得出这个结论。除此之外,还有什么理由能让——呃,你这样的人坐在政府的马车上?不是说我看不过眼,这点很肯定。如今强调帝国一统之类的观念,这种态度着实要不得。我敢说,再过二十年左右,大家就会完全摈弃这种思想。要我说,这是好事。比如说,那什么天国之子、天国之女的称号,既然我们不信这一套,你也不信(如果你还相信,那你就比我意料的更好骗),那说真的,它还有什么意义呢?人嘛,就是那么一回事。”她剥开葡萄叶,露出里面的一块金黄色的蛋糕。蜂蜜从蛋糕上滴下来,坚果的碎屑也洒了下来。“吃这玩意儿没什么特别体面的方式。”她说,“所以管他的,就这么吃吧。”她尽可能张大嘴巴,将四分之一个蛋糕塞进嘴里,用力咬下去。“不错。”一等到嘴里有空隙,她就继续说下去:“尽管这是我自己的评价。其实,这蛋糕是做给我在岱克的儿子的。不过,既然他不知情,也就不会觉得遗憾。你不怎么说话,是吧?”

  “我更喜欢倾听。”巴达斯回答。

  “很明智的做法。”女人说道,“小时候我母亲曾经说,人有两只耳朵,却只有一张嘴。你要坐到哪里?”

  “萨弥拉。”巴达斯说,“显然我要在那里换乘,才能到艾普-卡立克。”女人嘴里嚼着蛋糕。“艾普-卡立克,”她说,“我年轻的时候到过那里。那里有一家政府办的砖厂,砖厂的经理是个忠实客户。香水,”她补充说明道,“我从事这行已经二十年了,从没有孩子到孩子长大成人。我十七岁从父亲那里接过生意,二十岁之前就已经买下了我两个兄弟的份额。我盼着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我的小女儿能接手我的生意。她在生产方面很擅长,却不喜欢旅行。不用说,我正好相反,因此我们两个合作得很愉快。自然,我儿子讨厌我现在还在路上东奔西跑。我想他大概是觉得面子上过不去。不过,谁管他想什么呢。当然,我不否认有个在道路管理委员会工作的儿子的确受益匪浅。最起码,有需要的时候我可以设法在驿站上搭个便车,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好处。我不敢肯定,如果不得不骑着骡子跋山涉水,我是不是还那么热衷于旅行。你以前去过萨弥拉吗?”

  巴达斯摇摇头。“只听说过名字。”

  女人嗤之以鼻。“说真的,那里可不怎么样,自从靛青生意关门大吉以后一直在走下坡路。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倒可以去泡个温泉。不过,我是不会花时间去市场逛的。同样的货物,你在托兰贝克只需要大约一半的价钱。”

  巴达斯点点头。“我会记住这点。”

  “话说托兰贝克最有名的,”女人继续说道,“是炖鱼。天知道他们是怎么把生活在万里之外的深海鱼弄到手的。可事实就是,无论什么时候,我都宁可选择托兰贝克风味的咸鱼也不选择新鲜的。我才不管别人怎么说呢。你家乡的人也经常吃鱼吗?”

  “我以前住在佩里美狄亚。”巴达斯回答。

  “佩里美狄亚,”女人重复着这个名字,“这么说,那里有不少鳕鱼、鲭鱼,当然还有些金枪鱼、鳗鱼……”

  巴达斯耸耸肩。“恐怕我不怎么清楚。看起来是灰色的,配一片面包吃,我们以前就管它们叫鱼。”

  那女人叹了口气。“我儿子也一样,”她说,“就算把美食摆在鼻子底下也认不出来。太可惜了。我的意思是,吃吃喝喝在生活中占了很大的比重,要是你不感兴趣,那就太浪费生命了。”

  “也许是吧。”

  正如女人所言,随着天黑下来,温度也降了。幸运的是,车厢角落有一块闲置的牛皮,洛雷登钻了进去。护卫停下来,点燃灯笼,然后以不比白天慢多少的速度继续前行。

  “在笔直、平坦的道路上行驶的好处之一,”女人说,“就是你看不见前面的路也没关系。”

  被那女人鄙视的驿路餐原来是一块长而扁的粗麦饼,上面洒着蒜末和小茴香,外加一块气味浓郁的硬干酪以及一个洋葱。“大家都说,搭乘过驿路马车的人,几码以外就能闻出来——味道太冲了。你得承认,这几样拼在一起,味道实在可怕。”

  巴达斯笑了起来,不过她当然看不到。“我喜欢蒜的味道。”

  “是吗?这可真是——哎呀,人的口味各有不同。请注意,在我这一行,嗅觉的好坏可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真是神奇。”巴达斯说。

  “噢,是的。奇怪的是大部分人都对嗅觉不太重视。嗅觉绝对算是五感中最迟钝的一个,但只要稍加训练,就能有所改善。顺便说一下,我叫雅思拔。”

  “巴达斯·洛雷登。”

  “洛雷登,洛雷登——你知道吗,我听过这个名字。不过是个银行,在——在一个老远的什么地方对吧?”

  “我想是的。”

  “啊,我就说嘛。在你的家乡,人人都有两个名字吗?”

  “很常见。”巴达斯回答道,“在你的家乡,人人都只有一个名字吗?”

  女人大笑起来。“哦,说来话长,”她说,“让我想想怎么解释。如果我是个男人,我的名字就是雅思拔·胡利安·艾普-迪亚克——雅思拔是我的名字,胡利安是我父亲的名字,艾普-迪亚克是我母亲的出生地。但我是个女人,因此我就可以简单地叫作雅思拔·艾普-桑德,道理是一样的,只不过换成我丈夫的出生地艾普-桑德。作为女人,如果我终生未婚,我就一直是胡利安·雅思拔·艾普-埃斯卡托伊,那是我的出生地。听起来很复杂吧。别担心,”她补充道,“外国人总要花上一辈子才能搞懂这里头的细微区别。”

  “你出生于艾普-埃斯卡托伊?”巴达斯问道。

  “是的,没错,以前我父亲在那里还有一家店。我一直想回去看看,但你知道的,现在已经太迟了。我是在那里长大的,是个相当奇怪的地方。”

  “好吧。”巴达斯说。

  “噢,是真的。那里有一种用扁豆和酸奶油熬制出来的特别美味的浓汤。我们常常拿着那种碗状的贝壳到市场去,花上半夸特就能装满一整碗,然后我们就坐在市场大厅的台阶上趁热喝汤。这汤有一种特殊的风味,加了某种秘制调料,我一直想不通到底是什么。当然啦,要是当时问过我妈妈,我就能知道了。我居然从来没想过去问一下。唉,那个年纪的孩子就是不懂事,对吧?”

  在她的唠叨声中,巴达斯睡着了。等他醒过来,马车正驶离当天停靠的第一站,而那女人已经不在车上了。她给巴达斯留了一块黏哒哒的蛋糕,仍然包在葡萄叶中,只不过被马车颠到了地上,沾满了灰尘。

  “特姆莱?”

  他猛地回过神,睁开眼睛。“什么事?”

  “你在做梦。”

  “我知道。”他坐起来,“你把我叫醒就是为了告诉我,我在做梦?”

  妻子看着他。“应该不是什么好梦。”她说,“你扭来扭去,还不停地呜咽。”

  特姆莱打了个呵欠。“也该起床了,”他说,“库莱和其他人马上就要到了。况且,我总觉得当众钻到那堆东西里头去有点不好意思。”

  缇尔丹咯咯笑了起来。“看起来相当隆重。”她说,“说真的,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坚持这么做。”

  “以防被人刺杀。”特姆莱回答道,“要知道,我穿盔甲不是为了好玩。”他把腿一偏,下了床,单腿跳着穿过整个帐篷,来到挂盔甲的架子面前。

  “我们来这儿之前,”缇尔丹指出,“大家从来不搞这一套。至少士兵们没那么多装备。”

  特姆莱叹了口气。就算是在最适合穿盔甲的时候,他都不喜欢穿那玩意儿。穿着它活动既迟缓又不协调,让他觉得自己很傻。他确信,被这堆金属物件包裹着只会让他犯更多的错误。“不管你怎么想,”他穿上作为整套包裹物第一层的加厚衬衫,“但就我而言,但凡能减少我被刺杀的几率的东西,我都欢迎。好了,你是打算帮忙呢,还是想让我自己动手?”“好吧。”缇尔丹说,“你也知道,那些傻乎乎的名字让我严肃不起来。”

  特姆莱笑了。“在这点上,我同意你的看法。”他说,“况且,我还是不太确定每个部件叫什么。将这套装备卖给我的人说,这叫圆片甲,但其他人管它叫护喉。你说这两样东西有区别吗?如果有,区别又在哪里?”

  “我猜圆片甲更贵。”缇尔丹说,“再说,为什么不叫领子?说真的,这不就是个领子吗,只不过是钢制的而已。来,拿稳了。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不在这些皮带上缝上大一点的扣子。”

  他正在穿靴子的时候(“但你不能管它叫靴子,这叫钢制胫甲”),参谋长库莱和他那帮面孔青涩的年轻属下到了。除了铠甲,库莱似乎从没穿过其他服装。特姆莱仔细回想了一下,好像确实如此。

  “他们仍在原地。”库莱说,“据我们观察,完全没有动过。”

  特姆莱皱起眉头。“我还是觉得这件事没那么简单。”

  库莱耸耸肩。“我猜,他们就是蠢得令人发指。”他回答,“说实话,如果这真的是一个隐藏得极其巧妙的阴谋诡计,那我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平原空荡荡,完全没有地方隐藏一两支重骑兵队——或是任何可以给我们带来麻烦的部队。照我看,他们就是待在那里等我们打上门去。”他坐下来,椅子发出不详的咯吱声,“要知道,有种心态叫谨慎过度。”

  特姆莱耸耸肩。“或许吧。”他说,“我一直在琢磨,如果我是他们的话会怎么做。我得承认,我毫无头绪。记得吗,我一开始就不希望走到这一步。”

  “他们崇尚个人勇武,”库莱挠着鼻子说道,“以及为正义而战。你看着吧,我们会把他们一举歼灭。”

  特姆莱勉强笑了一下。不知为什么,歼灭这一小撮人的想法让他很难兴奋起来。就在几年前,他们和他一样,都是草原盟军的一分子。他将佩里美狄亚付之一炬的时候,他们和他并肩作战;在制造扭力器械的时候,他们参与其中;在巴达斯·洛雷登从城墙上倾倒液体火油的时候,他们也失去了自己的朋友和家人。直到现在,他仍然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和他反目成仇。没准他们的看法才是对的,而他错了。在他们将城市付之一炬、定居在废墟对面的舒适牧场上以后,很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追根究底,这都是他的错。不知怎么的,想到能够轻而易举获胜并没有让他感到愉快。何况,关于正义与否的讨论也让他有些心绪不宁。几年前,他打赢了一场远近闻名的伟大战争。在当时,他深信自己的所作所为是正义的。但随着时间推移,他开始质疑世上是否真有正义这回事。如果有,那么秉持正义的一方是否总能战无不胜。

  “我们别太骄傲自大了。”他站了起来,感觉盔甲的重量压在肩膀上,“一名将军能说出的最糟糕的话莫过于: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库莱恭恭敬敬地一笑。“既不能过于谨慎,又不能骄傲自大,”他说,“那到底怎么才能打胜仗?”

  “这种情况通常没有赢家。”特姆莱回答,“最终结果,往往要看哪一方先输。”

  亲爱的舅舅,她写道。用断指残留的部分夹住笔写字非常吃力,写出的字让人想起小孩子的习字本。

  亲爱的舅舅。心里闪过一个念头,让她不由自主地微笑起来。大部分时间,她给舅舅写信是为了惹她妈生气。她妈妈不希望她与任何一位舅舅扯上关系。如今,三个舅舅勉力支撑,惨淡地经营着一方势力。那个地方她从未去过,她的妈妈偶尔会心不在焉地提起,并称之为“家”。至于另外一个舅舅,她仍然下定决心总有一天要干掉他,只要能抽出时间。事实是,这世上让她觉得最像家的地方,是高戈斯舅舅在思科纳的住所。但那段日子太过短暂,没过多久,一切就在她的间接推动下不可避免地分崩离析。

  亲爱的舅舅。透过窄窄的小窗户,她眺望着大海。由于她妈妈的态度、四处爆发的战争,以及帝国及其未来受害者之间全面停滞的贸易,现如今要找到可以帮她传递消息的信差越来越难了。在那名松露商还活着的时候,他是最可靠的信差。可如今,随着艾普-埃斯卡托伊的陷落,他多半已经成为千万短命鬼中的一员。由于她的舅舅——坏的那个——像鼹鼠一样在地下到处挖洞,把城墙挖塌了压在自己身上,现在,没有人愿意接手中邦和艾普-拜弥登之间的松露生意。行省政府的达官贵人可以从别处进口更便宜、更大、更新鲜的松露。没了松露生意,谁还愿意在两地间来回跑呢?

  亲爱的舅舅,自上次给你写信到现在,没什么值得一提的事发生。她真的愿意花老大的精力写封信吗?她思考过这个问题。答案是,是的,她愿意,就为了每次她妈怀疑她寄出一封信之后,用担忧的目光偷瞄她的样子(那些信里到底写了什么?这小贱人一定是在监视我,把我的秘密传递给他。可是,究竟是什么秘密呢?我都不知道我有什么值得他窥探的,但显然是有的,不然她就不会老给他写信了……)。再说了,除了写信之外,她也没什么可做的事。

  很多年以前,当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家里的一个朋友(是另外一个家,不是这个,这个家族里没有朋友)——一个老人家,给她讲了美丽的公主被邪恶的后母关在高塔上的故事。毫无例外,当白日过去,夜晚降临,总有那么一个英俊的青年勇士要么巧施妙计,要么一路砍杀,尝试进入塔楼解救公主。事情总是这么发展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公主们总是那么镇定,什么也不做——因为她们知道,迟早会有一位王子出现,一切都将恢复原先的样子。当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她心想,要是她能成为那些公主,那该多幸福啊。她会有自己的塔楼(不会有人不高兴地瞪着她,让她把东西收拾干净),同时还能欣慰地知道,专属于她的那个王子多半已经在路上了。

  对童话故事的憧憬在那个坏舅舅杀了她的叔叔——她父亲的弟弟——那一天戛然而止。在她还是个听着童话故事的小女孩时,她就和这个男人订婚了。于是她把这些故事彻底抛到脑后。直到如今,她忽然发现自己住在艾普-拜弥登的一座塔楼里——可以俯瞰深蓝色大海的、专属于她的塔楼。当然,确切地说,她并不是公主——跟公主一点关系都扯不上。她的母亲只是个商人,尽管富得流油(至少这是她的推测。被关在这里,就像个被活埋的人一样,她无从知晓)。不过,自身的处境还是让她想起了那些故事。可怕的是,小时候许下的虚无缥缈的愿望居然真的实现了。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写信给她舅舅是件很重要的事。如果说有谁会来救她,那也多半是这个舅舅。只不过她是个现实的人,并没有对此抱多大希望。冷静地分析一下,惹她妈不高兴才是主要动机,其他只是意外收获。

  再说,称高戈斯舅舅为王子也有点过誉了。是的,他确实符合成为王子的某些条件:他是所在国的统治者(严格说来,他该被称为国王,而不是王子)。但同时,针对她舅舅高戈斯的为人,外面流传着许多相当难听的议论。这么说吧,大家对他的评价都很差。更确切地说,只要是正常人,对他的评价都好不了。

  她听到楼梯间传来脚步声,低低地咒骂了一句。残缺的手指让她很难及时将书写用具藏好。一个不小心,她就有可能打翻墨盒,在地板上留下出卖行藏的污渍,也有可能一支笔会掉到地上……总之,出错的机会多的是,她的秘密迟早会被发现。母亲正盼着抓住她的马脚,以此为借口把她身上的锁链再收紧一点:不允许有人探访、不允许商人或做生意的来见她——这也意味着她将再也无法拿到笔、墨、纸和书。她刚将信纸藏到床铺底下,就有人敲响了房门。

  “等一会儿。”她对着门外大声说道。嗯,肯定不是母亲。她妈从来都是直接闯进来,根本不敲门。“好了,进来吧。”

  进来的是门卫,一个睡眼惺忪的大汉。除了帮她擦鞋、帮她煮汤之外,他总是坐在在门口,将她和外面的世界隔绝。这家伙相当无害,蠢到就算把墨盒或是铅笔刀放在他鼻子底下,他也认不出来。“什么事?”她问道。

  “有人来见你。”门卫回答。越过门卫的肩膀,她可以看到上门拜访的人。那是一名天国之子。他披着时髦的深蓝色旅行斗篷,别着彰显身份的领针——如果你认得的话。

  “好啊。”她说。

  门卫让开路,客人走了进来。他是个上了年纪的男人,如大多数天国之子一样又高又瘦,花白的头发蛛网般贴在脑门上。他一言不发地四下打量一番,未经允许便自顾自地坐了下来。

  “伊苏斯·洛雷登?”

  她点点头。“你是?”

  “阿布林上校。我受艾普-埃斯卡托伊总督的委任前来拜访。”

  他似乎不急于让伊苏斯看他的委任状,她也懒得问。“这么说,你赶了老远的路到这里来。总督需要我做什么?”

  客人再次打量她,似乎她是一道数学难题、一个代数式。“你有个舅舅,”他说,“巴达斯·洛雷登。你多次威胁要杀害他。总督希望了解更多关于他的信息。”

  她皱起眉头。“我想你不会告诉我前因后果吧。”

  “你想知道的话,我会告诉你。”那人回答,“你应该知道艾普-埃斯卡托伊的陷落,以及你的舅舅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吧。”“当然,谁不知道。”她沉思片刻,“让我猜猜,”她说,“巴达斯舅舅现在是你们的战争英雄了,你们不希望我干掉他。我有两刷子吧?”

  她任由对方苦苦思索这句土话的意思。“总督不认为你是威胁,如果你问的是这个的话。”他回答道,“尽管洛雷登中士确实出类拔萃——”

  “洛雷登中士。”

  他看上去有点恼火。“没错,这是他目前在行省政府的军衔。”他说,“我猜,你习惯于视他为洛雷登上校。这么说吧,此一时彼一时,在行省政府,军衔是靠自己赢得的,不能沿用以前的头衔。”

  “听起来挺合理的。”伊苏斯说,“那么,你们想知道关于洛雷登中士的哪些信息呢?”

  他在椅子上挪动的姿势表明他的一条腿有问题。很简单,要么有关节炎,要么就是曾经在战争中光荣负伤。“总督希望尽可能多地了解你舅舅巴达斯·洛雷登与蛮族的佩里美狄亚国王特姆莱之间的关系。他听说,两人的私仇可以追溯到城市陷落以前。他也对巴达斯·洛雷登在麦克森将军麾下服役的经历很感兴趣。一旦草原部族与帝国发生战争,他与草原部落的作战经验将对我们颇有助益。”

  伊苏斯耸耸瘦削的肩膀。“为什么来问我?”她说,“如果你以为,我们曾经在漫长而温馨的夜晚,坐在火堆旁,享受甥舅之间的美好时光,而他会跟我谈起些那些有意思的经历的话,那你就完全误解我们这个家庭了。在那场战争之前,我甚至不知道他是我的舅舅。”她举起残废的手。天国之子看了一眼,眉头微蹙。“没错,我知道他在麦克森手下时,曾跟部落民打过仗。麦克森曾经对草原人做过相当残忍的事,因此特姆莱恨透了佩里美狄亚。没错,我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比巴达斯舅舅更了解如何歼灭那些部落民了。但这些你都知道对吧?”

  天国之子点点头。“你不能提供些内部消息,或者有没有什么额外补充?”

  “抱歉。”

  他打了个细微的手势,表示原谅她的无知。“我知道你跟你舅舅巴达斯关系恶劣,”他说,“但我听说你跟那位高戈斯舅舅相当融洽。你定期给他写信。”

  “是的。你怎么知道?”

  他用下巴指了指她的手。“写字对你来说是件难事,但你愿意克服这个困难。显然,你和高戈斯的关系颇为亲近。”

  她笑了起来。大多数人在她笑意盈盈的直视下都会转过头去,但阿布林上校没有。“说真的,自从我母亲背叛了他,而巴达斯舅舅杀了他的儿子后,”她说,“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是他唯一的家人。哦,当然,他还有两个弟弟在中邦,我把他们给忘了。他们没什么存在感。”

  “说说他的情况。”阿布林上校说。

  伊苏斯摇摇头。“我不想说,除非你告诉我,你们为什么对他感兴趣?”

  “我觉得你们一家都很有意思。”天国之子不动声色地回答,“我研究人性。”

  “是吗?”

  “我们那里不少人很热衷于这个课题。”他两手相对,指尖搭在一起,“更主要的是,他找到了我们,提出双方结盟,共同对付特姆莱国王。显然,在针对他的提议做出决定之前,我们希望能从跟他比较亲近的人那里得到尽可能多的消息。”

  伊苏斯思考片刻。“好吧。”她说,“我提供的信息应该不会对他不利。这样吧,你把你们已经了解到的告诉我,我来补充。”

  上校淡淡一笑。“如你所愿。”他说,“我们知道,他早年给自己的姐姐拉皮条,被父亲和姐夫发现之后,动手杀了这两个人。他还打算杀他的姐姐,却没有得逞。在这宗事故里,他还杀了你的父亲。是这样吗?”

  伊苏斯点点头。“没错,”她说,“你们知道的还真够多的。”

  “注重细节是我们引以为傲的长处。在犯下多起谋杀案后,他逃出中邦,当了一段时间的海盗和雇佣兵,直到他的姐姐——你的母亲——在思科纳创立了银行。他加入银行为她工作,成为银行安保队伍的首领。我们了解到,为了银行的利益,他打开佩里美狄亚城门,让特姆莱国王的军队长驱直入,导致城市被攻占,并最终被焚为平地。三年前,银行和沙斯特基金会之间局势告急,鉴于基金会的军队和银行所能调动的军事力量在数量和素质上的差距悬殊,高戈斯·洛雷登在防守方面做得相当出色。然而,尽管在前两次激战中银行方面获得了令人瞩目的胜利,最终基金会还是取得了胜利,占领了思科纳。你舅舅在思科纳被占领之前迅速弃岛而逃,也带走了残余的思科纳军队。他坐船直奔中邦,夺取了当地的控制权。尽管从中邦那边很难获取可靠消息,但显然除了最开始的几次冲突以外,他的政权已经稳定了下来。”他打开双手,掌心朝下,搁在膝盖上。“以上总结是否准确?”

  “了不起。”伊苏斯说,“我敢说,你们的人很擅长打听消息。只不过,你没有提到他放弃抵抗,让沙斯特人长驱直入占领思科纳的原因。那是因为,正当他准备和第三支军队开战之际——正如你所知,他已经消灭了另外两支——巴达斯舅舅杀了他的儿子,而我母亲则偷偷溜走,将他留在了岛上。连遭不幸,让他觉得无法继续忍受了。”

  上校点点头。“谢谢。”他说,“除此之外,关于他,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伊苏斯沉思良久。“我想,他可以算是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矛盾结合体。”她说,“所谓理想主义,是指他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对家庭的看法。在他的信条里,家庭最重要——至少他认为自己是这么想的。我认为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他在自欺欺人。这就是我的看法。”她顿了一会儿,用手背按了按嘴唇,“当然,还有现实的一面。他的观念是,事情做了就做了,不必事后追悔。关键是利用现有条件获取最大利益,别让历史成为通向未来之路的障碍。”她粲然一笑,“可以说,他将这个观念发挥到了极致。他本来就是个极端的人。”

  天国之子在椅子上动了动,多半是腿麻了。“你认为他为什么要夺取中邦的控制权?”

  “大概有很多理由。”伊苏斯叹了口气,看向窗外,“他只是抓住了一个好机会而已。中邦是他的故乡。在他做出那样的事以后,除非手掌军权,否则是永远回不去的。因此他就带着军队去了。如果你问他理由,他会告诉你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在他心底深处,他多半也真的相信这个理由。这就是他的另外一个天赋了——有必要的话,他会相信任何说辞。”

  “为什么他要和部落民开战?他曾经帮助这些人摧毁了佩里美狄亚。”

  “啊,”伊苏斯点点头,“问得好,不过如果你刚才认真听了,你自己就能得出答案。巴达斯痛恨他的其中一个理由就是,他出卖了城市,因此他认为如果他和草原人打起来,并且杀了特姆莱,就能弥补对巴达斯的亏欠。这么做也能同时讨好你们。要长久地统治中邦,他需要你们这样的盟友。然而,政治因素只不过是点缀,巴达斯才是主因。在高戈斯不受我母亲支使的时候,巴达斯成为了他大部分行为的驱动力。”

  阿布林上校皱起了眉头。“解释一下。”

  “被他伤得最深的有两个人,”伊苏斯回答,“等等,其实有三个人:我母亲、巴达斯和我。伤害程度依次递减。所以呢,打那以后,他就不停地想要补偿我们。他让我母亲得以在思科纳呼风唤雨;他打算为巴达斯杀掉特姆莱;还有——嗯,将来他也会找机会补偿我。”她打了个呵欠,像猫一样伸了个懒腰。“说真的,如果你要研究人性,他可以算是个奇葩。他要么是个一辈子都在试图对家人好的坏人,要么就是干过一次特别糟糕的坏事的好人。或者二者兼有。正如我所说,他觉得最有义务补偿我的母亲,因为她是被伤害得最深的那一个(当然,除了那些被他杀害的人以外。但那些人已经死了,因此他无能为力)。但巴达斯才是他真正关心的人。”

  “即使巴达斯杀了他儿子?”

  伊苏斯耸耸肩。“高戈斯舅舅有着无限的宽容,这和他的坏人形象相悖;正如‘杀人并出卖城市’不符合好人的定义一样。我们洛雷登家的人个个都相当复杂。可以说,我们存在的价值其实抵不上我们惹出来的麻烦。”

  天国之子站起来,腿脚不太利索。“谢谢。”他说,“你帮了很大的忙。”

  “哦,不客气。”伊苏斯原地不动,“不过,如果可能的话,也请你们帮个忙。不知道你们可不可以给我母亲找点麻烦——货币监管、海关、进口许可证之类的。她讨厌这类麻烦事。”

  “很抱歉。”上校严肃地说,“行省政府不是这么运作的。”“真的吗?那就算了。再见。”

  等他走了后,伊苏斯背靠着墙坐在地上,两只手臂紧紧地抱住膝盖,想着那个经常出现的梦境。在梦里,亚历克修斯告诉她,只要她愿意,他可以拿一把锋利的刀,把她身上一半的洛雷登血统切下来,只留下赫丁的那一半。她每次都在亚历克修斯开始动手切之前醒过来。她搞不清楚这样的梦究竟算不算噩梦。

  “刚才来的是谁?”

  她抬起头。“捕鼠人。”她说,“我叫来的。这地方到处都是老鼠。”

  她的母亲烦躁地叹了口气。“他来自行省政府。”她说,“他来干什么?”

  “如果你打算自问自答,为什么还要问我?”

  尼莎·洛雷登走到她女儿坐的地方,用力地踢了一下她的肋骨,踢得她差点喘不过气来。“他是谁?”她再次问道,“他来干什么?”

  伊苏斯抬起头来。“他想知道你喜不喜欢蘑菇,”她说,“我说喜欢。”

  尼莎又踢了一下,这回更用力,在伊苏斯抓住她的脚之前把脚缩了回来。“我现在没空跟你扯皮。”她说,“我会叫莫兹上来收走你的书和灯,另外你别指望能吃上东西。”

  “好啊,正好我已经吃腻了那些汤了。”

  尼莎弯下腰。“伊苏斯,”她说,“别烦人了,他来干什么?”

  伊苏斯叹了口气。“他来打听巴达斯舅舅以及高戈斯舅舅的情况。我跟他说了——嗯,一些他已经掌握了的信息。这也是我能吐露的全部实情。别的事,我也不知道。”

  “这么说,”尼莎直起腰,“你把他想知道的都跟他说了,对吧?我们不得不配合这些人,我们还得看他们的脸色过日子呢。”

  “我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他了。”

  尼莎点点头。“你没有举止粗鲁或者态度恶劣吧?噢,绝对有。不过,你没攻击他之类的吧?”

  “母亲!”伊苏斯愤怒地说道,“行行好吧。你把我描述得跟个疯子似的。你以为我会做什么?满屋子追着他跑,想咬他的脚踝?”

  尼莎走到门口,开了门。“我们必须跟他们合作。”她说,“自从搬到这里,日子就不怎么好过。我不得不辛苦干活。我不能让你把事情搞砸了,明白吗?”

  “明白。”

  又用眼角偷偷瞥我——说明她在害怕,在担忧。看到她忧心忡忡,我可真高兴。“伊苏斯,”尼莎说,“总有一天,我为之奋斗的一切,我积攒下来的所有家业,全都会传给你。你是我的女儿,是我仅存的唯一的亲人。为什么你总是故意和我作对呢?”

  伊苏斯大笑起来。“你会死掉,然后把财产留给我?没这回事。如果你是个会死的凡人,我早就乘天黑把你的喉咙咬穿了。”

  尼莎闭上眼睛,片刻后又睁开。“你总是说这样的话,还问我为什么把你关在这里。我知道你不是说真的,只是想气我。这种把戏你十岁以后就不该再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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