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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胁迫 第21章 绑架

虽然他从没来过鲁德娄,但却知道做什么和怎么做。

斯达克梦中常来这里。

他开着一辆偷来的破本田车驶离大道,在距波蒙特家一英里半的地方停下来。泰德去学校了,这很好。有时他搞不懂泰德在做什么或想什么,虽然他努力的话总能知道泰德的情绪状态。

如果他发现和泰德联系很困难的时候,他就摆弄一枝贝洛尔铅笔,那是他在休斯顿街文具店买的。

这很有用。

今天很容易,这是因为不管泰德对警察说了什么,他去大学只有一个理由:因为他已经超过最后期限了,他相信斯达克会跟他联系的。斯达克的确想跟他联系,的确很想。

只是他并不准备像泰德预期的那么做。

当然更不是从泰德预期的地方跟他联系。

快中午了。在他停车的地方有些野餐的人,但他们或是围在草地的桌子边,或是聚集在河边石头的烤肉架旁。当斯达克从车上下来走开时,谁也没有看他一眼。那很好,因为如果他们看见他,他们一定会记住他。

对,记住他。

但无法描述他。

他迈步走过柏油马路,然后沿路向北面的波蒙特家走去,这时斯达克很像H.G.威尔斯笔下的隐形人。一条宽宽的绷带裹住了他的前额,另一条绷带裹住了他的下半边脸,头上扣着一顶棒球帽,戴着一副墨镜,穿着一件马夹,手上戴着黑手套。

一种黄黄的脓状液体像树脂一样不停地流出来,浸透了棉纱,弄脏了绷带。更多的黄色液体从墨镜后点点滴滴地流出来,他时不时地用他那副薄薄的仿羊皮手套把它们从面颊上抹去。由于这些液体在慢慢变干,手套的掌部和手指部都变得粘乎乎的。绷带下面的很多皮肤都已脱落,剩下的也不像是人的肌肉,而是黑色的、海面一样的东西,不停地渗着液体,这种液体看上去像脓水,黑乎乎的很难闻——像浓咖啡和墨水的混合物。

他走路时头稍稍向前低着。迎面开来得几辆车上的乘客看到的只是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戴着棒球帽,低头避开刺眼的阳光,两手插在口袋里,帽舌下的阴影几乎遮住了一切,如果他们更仔细地看,也只能看到绷带而已。从他身后开来向北去的汽车上的乘客当然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了。

离班戈尔和布鲁尔这两个姐妹城市越近,就越难走。离城市越近住宅发展得越快。波蒙特家所在的鲁得娄仍处在郊区外围可称作边远社区的地方——但它又不算偏僻地区,可也肯定不属于城市。每座房屋占地面积都很大,它们之间不是用灌木树篱隔开的,而是被狭长的树林带和石墙分开的。碟形卫星接收器在地平线上时隐时现,看上去像入侵的外星人的先头部队。

斯达克沿着路边一直走到克拉克家。泰德家就在隔壁。他从克拉克家前院拐角抄近路穿过,院子里干草比青草还多。他向房子瞥了一眼,窗帘拉下来挡着阳光,车库门紧关着,克拉克家房子有一种孤零零的感觉,好像已经很久没人住了。虽然纱门内放有一堆报纸证明这一点,但斯达克相信克拉克一家出去度假了,这很好。

他走进分开两家的树林,跨过一堵倒塌的石墙,然后单腿跪下。生平第一次,他亲眼看到他倔强的孪生兄弟的房子。车道上停着一辆警察巡逻车,两个警察正站在旁边的树阴下,一边抽烟一边聊天。很好。

他已经得到他所需要的了,剩下的就很容易了。不过,他还是多停留了一会儿。他不认为自己是个想象力丰富的人——除了在那几本主要由他创作的小说中——也不是一个感情冲动的人,所以当他发现自己胸中燃烧着愤怒与憎恨之火时,有点儿吃惊。

那个狗杂种有什么权利拒绝他?有他妈的什么权利?因为他先成为一个真人?因为斯达克不知道怎么、为什么或什么时候他自己变成了一个真人?那是瞎扯。乔治·斯达克觉得年龄大小毫无关系。他没有义务一言不发的死去,泰德似乎认为他就应该那样做。他要对自己负责——那就是活下来。不仅如此。

他还要考虑到他忠实的崇拜者,不是吗?

瞧那座房子,瞧瞧它。一栋宽敞的殖民地时期的房子,除了一个厢房外,完全可以称之为大。一大块草坪,旋转的喷水器不停地喷水以保持其长绿。木头栅栏沿着又黑又亮的车道一侧向前延伸,斯达克认为这种栅栏称得上很漂亮了。在房屋和车库之间有一条加顶的走廊——天哪,加顶的走廊!屋内装饰得非常典雅,以与外部协调一致。餐厅里有一张长长的橡木餐桌,楼上房间里放着高大漂亮的衣柜,还有精致悦目的椅子,并不很贵,你可以欣赏但也敢于坐在上面。墙上没有墙纸,而是漆了以后,再印上花纹和图案。斯达克见过所有这些,在梦中见过它们。波蒙特作为乔治·斯达克写作时,他甚至不知道斯达克正在做那些梦。

突然,他想把这迷人的白房子烧成平地。划根火柴点着它——或者就用放在他马夹口袋里的丙烷喷灯电着它——把它烧成平地。但要等他进去以后,等他捣毁了所有家具,在客厅地毯上拉上屎尿,再把粪便抹在印着花纹的墙上以后,等他用斧头把那些贵重的柜子砍成劈柴之后。

波蒙特有什么权利有孩子?有一个漂亮的老婆?泰德究竟有什么权利生活在阳光之下,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使摆脱贫困、富裕成名的兄弟,他的黑暗中的兄弟确要在黑暗中死去,像胡同中的一条生病的杂种狗?

他当然没有,根本就没有这种权利。只不过泰德相信他有那些权利,而且不顾一切地继续相信那些权利,但那种相信毫无根据,乔治·斯达克是真的。

“我要好好教训你一下,老伙计!”斯达克在树林中低声说,摸到了额头绷带上的夹子,把她们摘下来放到口袋里,以备后用。然后他开始一圈圈地解绷带,越靠近他那奇怪的肌肉,绷带就变得越湿。“这是你永远忘不了的教训,我他妈的向你保证。”

这不过是他用白手杖骗纽约警察那一招的翻版,但斯达克认为这妙极了。他坚信这一点:如果你一招得手,那就一直使用这一招,一直到它不起作用为止。除非他粗心大意,否则骗这些警察是不成问题。他们值勤已有一个多星期了,他们越来越相信那疯子说得是实话,他说他要回家,再不杀人了。惟一的麻烦是丽兹——如果他干掉警察时,她恰好向窗外看,那事情就变得复杂了。但现在还差几分钟到正午,她和双胞胎可能正在午睡或正准备午睡。不管发生什么,他相信会成功的。

实际上,他确信这一点。

车到山前必有路。

查特顿抬起靴子,在靴底上掐灭烟头——他准备等它一灭就放到巡逻车里的烟灰缸内,缅因州警察可不随便在纳税人的车道上乱扔废物。当他抬起头时,脸皮脱落的人就在那里,摇摇摆摆向车道走来,一只手向他和杰克·埃丁斯慢慢挥动,请求帮助,另一只手在身后耷拉着,像是断了。

查特顿差点儿心脏病发作。

“杰克!”他喊道,埃丁斯转过头,他的嘴巴张开了。

“救救我——”脸皮脱落的人声音沙哑地喊道,查特顿和埃丁斯向他跑去。

如果他们活着,他们会告诉他们的同事,他们以为那个人遭了车祸,或者被汽油或柴油烧伤了,或是脸朝下摔进一台农用机器里,那种机器经常划破砍伤使用者。

他们可能告诉他们的同事这些事,但在那一刻,他们实际上什么也没想,大脑被吓成一片空白。那人的左半边脸好像正在沸腾,仿佛皮被剥掉后,有人在肉上倒了高强度石炭酸溶液一样。那种粘乎乎的、难以想象的液体从隆起的肉块上流下来,滚过黑色的裂痕,有时洪水泛滥似的大量涌出。

他们什么也没想,他们只是做出反应。

这就是白手杖招数的妙处。

“救救我——”

斯达克故意两脚一绊,向前倒去。查特顿对他同伴语无论次地喊了句什么,身手去抓受伤的人,免得他摔倒。斯达克右臂圈住这位警察的脖子,左手从身后伸了出来。他手中有件令人吃惊的东西,那是一个柄上镶着珍珠的折叠式剃刀,刀刃在湿润的空气中闪闪发光。斯达克把它向前一捅,查特顿的右眼球被刺爆了,查特顿叫起来,一只手捂住他的脸。斯达克揪住查特顿的喉咙,从左耳一直刺到右耳,鲜血从他强壮的脖子中喷了出来。这一切发生在四秒中内。

“怎么啦?”埃丁斯用一种古怪的探询语气低声问,毫无戒备地站在查特顿和斯达克身后大约两英尺处。“怎么啦?”

他一只手正放在手枪枪把边上,但斯达克瞥了他一眼就确信这家伙根本不知道他的枪就在手边。他两眼突出,不知道在看什么,或谁在流血。“不,不是这样。”斯达克想,“他认为我在流血,他站在那里看着我割他同伴的喉咙,但他认为我在流血,因为我的半个脸没了,那并不是真正的原因——我在流血,必须是我在流血,因为他和他的同伴是警察,他们是这部电影的主角。”

“喂。”他说,“替我扶一下,好吗?”他把查特顿垂死的身体推向他的同伴。

埃丁斯尖叫一声,想往旁边躲闪,但太晚了,汤姆·查特顿两百磅重的粗壮身体把他撞到警车上,热乎乎的鲜血倾泻到他仰着的脸上,就像从一个砸坏的淋浴喷头喷出的水一样。他尖叫着推开查特顿的身体,查特顿慢慢地转开,使出最后一点劲毫无目的的向警车抓去,他的左手撞在引擎罩上,流下一个血手印,右手无力地抓住收音机天线,把它折断。他倒在车道上,在剩下的一只眼睛前,抓着那节天线,就像一位科学家发现了一个罕见的标本,死也不肯放弃它。

埃丁斯模模糊糊看到脸皮脱落的人正向他俯冲过来,他想后退,但撞到警车上。

斯达克向上一划,割破了埃丁斯警裤的裆部,割破了他的阴囊,然后又把剃刀向上向外一挑,他的两个睾丸突然分开,挂在他的大腿内侧,就像拉窗帘绳子一端的绳结。鲜血染红了拉练周围的裤子,有那么一瞬,埃丁斯觉得好像谁把一把冰淇淋塞进他的大腿根……然后难以忍受的疼痛袭来,他尖叫起来。

斯达克把剃刀极为迅速地砍向埃丁斯喉咙,但埃丁斯设法举起了一只手,这一下砍下去只把他的手掌劈成两半。埃丁斯试着向左边滚去,刚好暴露出他脖子的右侧。

裸露的刀刃在雾蒙蒙的日光中闪着银光,他又一次猛地砍下去,这次砍中了。埃丁斯跪倒在地,两手捂在两腿间,鲜血几乎染红了半条裤子。他的脑袋低垂着,看上去像个异教徒的祭品。

他打开巡逻车的后门,一只手抓住埃丁斯制服衬衫的领子,另一只手抓住他血乎乎裤子的臀部,把他提起来,像扔一麻袋谷物似地把他扔进去。然后同样地把查特顿也扔了进去,后者加上武装带和带子上的0.45口径手枪,肯定将近二百三十磅,但斯达克拎起他就像拎一个塞满羽毛的带子似的。他猛地关上车门,然后好奇地朝那座房子瞥了一眼。

周围静悄悄的,惟一的声响是车道边上草丛中的蟋蟀声和草坪喷水器发出的嘶嘶声。除此之外,就是一辆正开过来的汽车声——一辆油罐车。它呼啸着向北开去,当斯达克看到卡车刹车灯一亮时,他警觉地在巡逻车后面稍稍低了低身子。然后灯又灭了,那辆油罐车消失在下一个山坡后,又加速行驶了。斯达克笑了,那个罐车司机看见了停在波蒙特家车道上的巡逻车,降低了车速,以为那是速度检测车。这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他不需要担心,这个速度检测车已永远关闭了。

车道上有很多血,但是粘在又黑又亮的柏油路上,很像是水……除非你凑近看,所以没事儿。即使不行,也只能这样了。

斯达克折起剃刀,把它握在粘乎乎的手中,走到门口。他既没看到门廊边上的一小堆死麻雀,也没看到活麻雀,这些麻雀站在屋顶和苹果树上,默默地注视着他。

一、两分钟后,丽兹·波蒙特眼睛朦胧地下楼来开门。

她并没有尖叫,虽然她想尖叫,但她一开门看到的那张剥了皮的脸使她的叫声被卡在体内,被冻住了,被压制住了,被压了下去,被活埋了。她不像泰德那样梦见过乔治·斯达克,但在她无意识的心灵深处,这些梦是存在着的,因为这张狞笑的脸似乎与她预料的完全相同。

“嗨,夫人,想买只鸭子吗?”斯达克隔着纱门问,咧嘴一笑,露出了许多牙齿,大部分都已坏死。墨镜使他的眼睛变成了两个黑洞,粘乎乎的液体从他的面颊和下巴上滴落下来,溅在他穿着的马夹上。

她想关上门,但已经太晚了。斯达克戴手套的拳头捅穿了纱门,又把门打开了。丽兹踉跄着向后退去,想要尖叫,但却叫不出,她的喉咙仍被锁着。

斯达克走进来,关上了门。

丽兹看着他慢慢地走向她。他看上去像一个腐烂的稻草人,不知怎么又活过来了。他咧嘴一笑时最可怕,因为他上嘴唇的左半边似乎不仅是腐烂或正在腐烂,而且像被嚼掉了,她能看到灰黑色的牙齿和不久前还长着牙齿的牙床。

他带着手套的手向她伸来。

“你好,白丝,”他吓人地咧着嘴说。“请原谅我的打扰,但我刚好在附近,顺便过来看看。我是乔治·斯达克,很高兴见到你,比你想象得更高兴。”

他的一个手指碰到她的下巴……抚摩着它。黑色皮革下的肉软绵绵的。在那一刻,她想起睡在楼上的双胞胎,她的瘫痪打破了,转身向厨房跑去。她在极度混乱中仿佛看到自己抓起一把刀,砍进那张令人恶心的脸中。

她听到他在追她,像风一样迅捷。

他的手拂到她上衣的后背,想抓住她,但抓空了。

厨房门是那种前后摇动的门,一块木楔子把它撑开着。她边跑边冲木楔踢了一脚,她知道,如果她没踢到或只把它踢歪了,那就没有第二次机会了,但她穿着拖鞋的脚踢得很准,她的脚趾感到一阵疼痛。楔子飞过厨房地板,这地板上的蜡打得很亮,她能在上面看到整个房间的倒影。她感到斯达克又在伸手抓她,她朝身后伸出手,猛地把门向后一甩,听到门咚地一声撞上他。他大喊一声,很愤怒,很惊讶,但并没有受伤。她摸索着刀子——

——斯达克抓住她的头发和上衣后襟,猛地一拉,把她拉转过来。她听到衣服撕裂的声音,混乱地想:“如果他强xx我,噢,天哪,如果他强xx我,我会疯的——”

她两只拳头向他丑陋的脸上打去,把墨镜打歪掉下来。他左眼下面的肌肉耷拉着,像死人的嘴巴一样,露出凸起的、充血的眼球。

他在笑。

他抓住她的手向下按。他挣脱出一只手,举起来向他脸上抓去,手指留下很深的槽印,血和脓开始从那里慢慢流出。那个地方一抓就破,她也许能撕下一块长满苍蝇卵的肉来。现在她能发出声音了——她想尖叫,想在恐惧窒息之前叫出来,但她最多只能发出一连串嘶哑的咳嗽声。

他抓住她那只挣脱的手,把她的两只手拧到她背后,用他的手抓住她的手腕。他的手软绵绵的,但像手铐一样有力。他举起另一只手伸到她的胸前,握住她的一只Rx房,他一碰她,她的肌肉立即紧缩起来。她闭上眼睛,试图挣脱出来。

“啊,别这样。”他说。他这时并不是故意要笑,但他左半边嘴还是咧着,笑容凝固在张开的嘴上。“别这样,白丝。为你自己好。你挣扎的时候我会勃起。我敢肯定,你不想让我勃起。我认为我们应该是一种柏拉图式关系,你和我,至少目前是这样。”

他更加用力挤压她的Rx房,她感觉到烂肉下面无情的力量,就像柔软的塑料里面埋着钢条。

“他怎么能这么有力呢?他看上去快死了,怎么会这么有力呢?”

但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他不是人,她不认为他是真正活者的人。

“也许你真的想要它?”他问。“对吗?你想要它吗?你想现在就要它?”他的舌头又黑又红又黄,从他狞笑着的嘴里伸出来,冲她扭动。舌头表面是那种奇怪的裂缝,就像洪水侵蚀后正在干涸的平原。

她马上停止挣扎。

“这样就好。”斯达克说。“现在——我要放开你,我亲爱的白丝,我的宝贝。我一放开你,你就会想要飞快地逃走,这种冲动是很自然的。我们互相之间几乎一点儿都不了解,而且我的样子也不太好看。但在你做任何蠢事之前,我要你记住门外的两个警察——他们死了。我要你想想在楼上安睡的孩子,孩子们需要休息,对吗?特别是很小的孩子,毫无自卫能力的孩子,就像你的孩子一样。你明白吗?你懂我的意思吗?”

她点点头,哑口无言。她现在能闻到他的气味了,那是一种可怕的肉腥味。他在腐烂,她想,就在我面前腐烂着。

她现在明白了,他为什么拼命地要泰德重新开始写作。

“你是一个吸血鬼。”她声音沙哑地说。“一个该死的吸血鬼。他让你节食,于是你就闯到这里,你恐吓我,威胁我的孩子,你他妈的是个胆小鬼,乔治·斯达克。”

他放开她,然后先拉拉左手手套,又把右手手套拉直拉紧,这动作古怪而又邪恶。

“我认为这不公平,白丝。如果你处在我的位置,你会怎么做呢?打个比方,如果你没吃没喝被困在一个岛上,你会怎么办呢?你还会摆出柔情的样子,幽雅地叹气吗?你还是会奋争呢?你真的因为我要生存而责备我吗?”

“是的!”她大声说。

“你说话太情绪化了……不过你会改变想法的。你瞧,情绪化的代价比你想象的要高,白丝。当对手是狡猾而专著的时候,这代价高得无法想象。你会发现,你对我们之间合作的热情比你想象的要高。”

“做梦,操你妈的!”

他右边的嘴角翘起来,永远微笑着的左边嘴角翘得更高了,他笑得像个食尸鬼。她猜想他这么笑是为了表示他自己很迷人。他的手伸过来抚摩着她的手臂,薄薄的手套下的手冰冷冷的,让人恶心。在放手之前,一只手指还暗示性地按了一下她的手掌。“这不是梦,白丝——我向你保证。泰德和我将合作写一本新的斯达克小说……暂时的。换一种说法,那就是泰德将要推我一把。你瞧,我就像一辆抛锚的汽车,只不过不是引擎熄火,而是写作上遇到障碍。如此而已。我认为这是惟一的问题。一旦我启动起来,我会把速度调到第二档,推上离合器,呼地一下开走了!”

“你疯了。”她底声说。

“是的,但托尔斯泰也一样,理查德·尼克松也一样,他们居然选那个滑头的狗东西当总统。”斯达克转过头,看着窗外。丽兹什么也没听见,但突然他似乎在全神贯注地听着,努力捕捉某种几乎听不见的声音。

“你在干什么——”她开始问。

“住嘴,宝贝。”斯达克告诉她。“用袜子塞住你的嘴。”

她隐约听到一群鸟展翅飞起的声音,这声音极其遥远,极其美丽,极其自由。

她站在那里看着他,心怦怦乱跳,考虑能否从他身边逃开。他并非处于恍惚状态,但他的注意力肯定分散了,也许她可以逃走,如果她弄到一直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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