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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胁迫 第18章 窥探

他一直等到丽兹上床后才上楼去书房,途中在他们的卧室门前停了片刻,听到她均匀的呼吸声,确信她已睡着了。他一点儿也不知道他要试的会不会成功,但如果成功了,它将是危险的,极其危险的。

他的书房是一间大房间,分成两片:读书区和工作区。读书区排满了书,有一张沙发,一张躺椅和一盏落地灯。工作区在另一头,那里主要是一张丑陋的老式桌子,很破旧,但很实用。泰德二十六岁就拥有了这张桌子,丽兹有时告诉别人,他不愿扔掉它是因为他相信它是他“词汇的源泉”。她这么说时,他们俩都会微笑,好像他们真相信这是开玩笑。

在这件古董上面调着三盏罩着玻璃的灯,但泰德像现在这样只开这几盏灯时,刺眼、重叠的光圈投在凌乱的书桌上,看上去他似乎要玩弹子戏。在这么复杂的桌面上玩要遵循什么规则,谁也不知道。但在温蒂事件后的那个晚上,旁观者可以从泰德紧绷的脸上猜出游戏的赌注极大,不管规则是什么。

泰德会百分之百同意这猜测。毕竟,他化了二十四小时才鼓起勇气这么做。

他看看桌上的打字机,上面罩着罩子,一根不锈钢回车杆从左边伸出来,像搭便车者竖起的大拇指。他左在它前面,手指不安的敲着桌沿,然后打开打字机左边的抽屉。

这个抽屉又宽又深,他从中拿出他的日记本,然后把抽屉拉到最尽头。他放贝洛尔牌铅笔的陶瓷瓶滚了过来,铅笔从中掉了出来。他把它拿出来,放到平常的位置,然后把铅笔归拢起来放进去。

他关上抽屉,看着瓷瓶。在第一次晕眩中,他曾用一支贝洛尔牌铅笔在《金狗》手稿上写了“麻雀又飞起”几个字,然后,他就把这个瓶子扔进抽屉里。他从没想过再使用它……但是,前几天晚上,他又摆弄过铅笔。现在,它们就摆在十几年来一直摆的地方,那时斯达克和他住在一起,住在他里面。很长一段时间斯达克都很安静,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然后念头一闪,狡猾的乔治从他脑袋中跳出来,就像一个失控玩具盒,盒盖一打开,跳出一个人。我在这儿,泰德!走吧,老伙计!前进!

此后大约三个月,斯达克每天十点都会跳出来,周末也一样。他会跳出来,抓住一根贝洛尔牌铅笔,开始写那些疯话——这些疯话能够赚到钱,这是泰德自己作品做不到的。书写完了,斯达克会再次消失。

泰德抽出一只铅笔,看着杆上的牙齿印,又把它扔回瓶中,叮当一声。

“我是黑暗的另一半。”他低声说。

但乔治·斯达克是他吗?他曾经是他吗?在最后一部斯达克小说《驶往巴比伦》最后一页的下面写上“完”字后,他从未用过这些铅笔,除了在晕眩状态。

毕竟,没有用它们的必要,它们是乔治·斯达克的铅笔,斯达克已经死了……或他假定他已死了。他认为他最后会把它们扔掉的。

但现在,他似乎又用得着它们了。

他的手伸向宽口瓶,又缩了回来,好像从一个很热的火炉缩回手一样。

还没到时候。

他从衬衫口袋抽出钢笔,打开日记本,拔掉笔帽,犹豫了一下,然后写起来。

“如果威廉哭,温蒂也哭。但我发现他们之间的联系比这更紧密,昨天温蒂从楼梯上跌下来碰伤了——一个紫色蘑菇状的瘀伤。当双胞胎醒过来时,威廉也有一个。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形态。”

泰德开始自问自答,这是他日记的特点。当他这么做时,他意识到这习惯意味着某种形式的双重性……也许它只是他精神分裂的另一方面,那既是基本的,又是神秘的。

问:如果你把我孩子们腿上的瘀伤取下来,重叠在一起,它们会不会看上去完全一样呢?

答:是,我想会的。就像指纹、声音波纹一样。

泰德静坐了片刻,用笔头敲着日记本,思考着这一问题,然后他俯身向前,开始更快地写。

问:威廉知道他有瘀伤吗?

答:不。我认为他不知道。

问:我知道麻雀是什么,或它们意味着什么吗?

答:不知道。

问:但我知道有麻雀。我就知道这么多,对吗?不管阿兰·庞波或其他人信不信,我知道有麻雀,我知道它们又飞起来了,对吗?

答:对。

现在笔在纸上飞快地写着,他已有好几个月没这么快写字了。

问:斯达克知道有麻雀吗?

答:不知道。他说他不知道,我相信他的话。

他停了一下,又接着写。

斯达克知道有什么东西。但威廉也应该知道有什么东西——如果他的腿碰伤了,它应该很疼。但温蒂跌下来时给他造成瘀伤,威廉只知道他一个地方受伤了。

问:斯达克知道他有个地方受伤了吗?一个脆弱的地方?

答:知道。我想他知道。

问:鸟群是我的吗?

答:是。

问:这是不是意味着,当他在克劳森和米丽艾姆的墙上写“麻雀又飞起”时,他并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事后也记不住自己写过这些字?

答:是的。

问:谁写的那些字?谁用血写的?

答:知道的人,拥有麻雀的人。

问:谁是知道的人?谁拥有麻雀?

答:我是知道的人。我是拥有者。

问:我在那儿吗?他杀害他们时我在那儿吗?

他又暂停了一下。是,他写道,然后又写:不。两者都对。斯达克杀豪默·加马齐或克劳森时,我并未进入恍惚状态,至少我不记得有。我认为我所知道的……我所看见的……在增多。

问:他见过你吗?

答:我不知道。但是……

“他应该见过。”泰德低声说。

他写道:他应该认识我,他应该见过我。如果他真的写了那些小说,他认识我很久了。他的认识和所见也在增多。所有那些追踪和录音设备没有让狡猾的乔治烦恼,对吗?当然没有。因为狡猾的乔治知道它们在那里。你化了十年时间写犯罪小说,不可能不知道那种东西。那是他不在乎的一个原因。但另一个原因更好,不是吗?当他要私下和我谈话时,他知道我在哪里和怎么找到我,不是吗?

对。但斯达克想让人偷听时,他往泰德家里打电话,当他不想让人听到时,他往大卫的商店打。为什么他要让人偷听呢?因为他要向警察传递一个信息,即:他不是乔治·斯达克,而且知道自己不是……他已经不杀人了,他不会来追逐泰德和他的家人。还有另一个理由,他要泰德看到声音波纹图,他知道警察不会相信他们的证据,不管它看上去多么无可辩驳……但泰德会。

问:他怎么知道我在哪儿呢?

这问题提得好,是吗?这就像问两个人怎么会有相同的指纹和声音波纹,和两个不同的婴儿怎么会有同样的瘀伤……特别是只有一个婴儿碰伤了她的腿。

他知道涉及双胞胎有许多奇怪神秘的事。大约一年前,一本新闻杂志上有一篇文章谈到这一问题。因为他自己有双胞胎,所以他很认真地读了那篇文章。

有两个双胞胎隔得很远,但当其中一个折断了左腿时,另一个感到左腿非常疼,那时他根本不知道他的同胞出事了。有两个双胞胎姐妹创造了一种她们自己的独特语言,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懂这种语言。尽管她们智商很高,但这两个双胞胎姑娘从未学会英语。她们要英语干什么呢?她们有对方……那就是她们所需要的。文章还说,有两个一出生就分开的双胞胎,当他们成人后重逢时,发现他们在同一年的同一天结婚,和他们结婚的女人第一个名字相同,而且长得极为相像。更有趣的是,两夫妇都给他们的第一个儿子起名叫罗伯特,两个罗伯特出生在同一年的同一月。

一半和一半。

十字和十字。

滴答和滴答。

“伊克和麦克,他们想得如出一辙。”泰德低声说。他伸手圈起他写的最后一行:

问:他怎么知道我在哪儿呢?

在这下面他写道:

答:因为麻雀又飞起了,因为我们是双胞胎。

他在日记本上又翻了一页,把笔放在一边,心脏剧烈地跳动,皮肤因恐惧而紧缩,他颤颤巍巍的伸出右手,从瓶中抽出一根贝洛尔铅笔,他的手火一样烫。

到工作时间了。

泰德·波蒙特俯身向前,犹豫了一下,然后在白纸顶端写下“麻雀又飞起”几个大字。

他究竟想拿铅笔干什么?

但他知道答案。他想试着回答最后一个问题,这问题太明显了,他甚至都不愿写下来:他能有意识地引发恍惚状态吗?他能使麻雀飞起来吗?

他读过有关超自然接触的报道,但从没见过,这种方式即自动写。试图用这种方式和一个死去的灵魂(或活人)接触的人,手里松松地握着一支钢笔或铅笔,举在一张白纸上面,等着灵魂推动它。自动书写经常被当作一种游戏,但它实际上很危险,容易使实施者着魔。

当泰德读到这则报道时,既没有相信,也没有不相信,它离他的生活非常遥远,就像异教偶像崇拜或钻孔治头痛一样。现在他要招来麻雀,不得不尝试一下这种方法。

他想着麻雀,试着唤来鸟的形象,那数千只鸟,在春天的天空下,站在房顶后电话线上,等着心灵感应的信号一出现就展翅高飞。

形象出现了……但它平淡而不真实,像一幅精神图画,缺乏生气。他开始动笔时经常这样——一种枯燥乏味的练习。不,比这还糟。他总觉得刚动笔时很恶心,就像深吻一具尸体一样。

但他知道,如果他不停地写,不停地在纸上推动词句,一些美妙而可怕的东西就会出现。单个的词开始消失,没有生命的人物开始爬起来,好像他晚上把他们放到某个小橱子里去了,他们必须活动一下肌肉,才能跳他们复杂的舞蹈。他脑子里开始发生变化,他几乎能感到那里的电波变了,摆脱了约束,变成了毫无羁绊的、汹涌的电波。

现在,泰德伏在他的日记本上,手里握着铅笔,力图使这种状态重现。时间一点点过去,什么也没发生,他开始越来越觉得自己愚蠢。

一部卡通片中一句台词进入他的大脑,挥之不去:“哎尼—米尼—切里—比尼,灵魂马上要说话了!”如果丽兹出现在他面前,问他为什么半夜三更手里握着笔,面前放着一张白纸,他将怎么回答她呢?说他试着在火柴盒上画小兔子以赢得纽黑汶艺术家学校奖学金?见鬼,他连那些火柴盒都没一个。

他正要把铅笔放回去,又停住了。他在椅子上转了转身,正好面对他桌子左边的窗户。

有一只鸟站在窗台上,正用又黑又亮的眼睛看着他。

它是一只麻雀。

在他看着的时候,又有一只加入进来。

又来了一只。

“噢,天哪!”他声音颤抖地说。他一生中从没有这么害怕过……突然,一种脱离肉体的感觉充满了他全身,就像他跟斯达克通话时一样,只是现在更强烈,强烈得多。

又一只麻雀落下来,它挤着其它三只麻雀。

在它们后面,他看到一排鸟站在车库顶上,那车库是放除草设备和丽兹汽车的,车库屋顶陈旧的风标上站满了麻雀,在他们重压下风标摇摇欲坠。

“噢,天哪,”他又说了一遍,他听到他的声音从几百万里以外传来,充满了恐惧和惊奇,“噢,天哪,它们是真的——麻雀是真的。”

在他想象中他从没怀疑过……但没有时间考虑它,没有心思考虑它。突然,书房不见了,他看到了伯根菲尔德的里杰威区,他在那里长大的。它空无一人地躺在那里,就像他斯达克恶梦中的房子一样,他发现自己窥看着一个死去的世界。

但它没有完全死去,因为每个屋顶都站满了吱吱喳喳的麻雀。每个电视天线上都站满了麻雀,每棵树都挤满了麻雀,它们排满了每一根电话线,它们站在停着的汽车顶上,站在街角的大绿色邮筒上,站在便利商店前的自行车架上,他小时侯常去那儿为他母亲买牛奶和面包。

世界充满满了麻雀,它们等着命令展翅高飞。

泰德·波蒙特仰靠在椅子上,他的嘴角泛出一点唾沫,两脚无目的的抽动,现在书房的所有窗户都排满了麻雀,它们全盯着他看。他的嘴角发出长长的漱口声,眼睛翻起,露出闪亮的眼白。

铅笔触到纸上,开始写起来。

“小妞儿”

它划过最上面一行,又向下移了两行,写了一个人形符号,表明是另起一段,然后写道:

“女人开始向门边闪去,她几乎是在门向里转动之前就这么做了,但太晚了,我的手从门和门框之间两寸的空隙中射出,紧紧抓住她的手。”

麻雀飞起。

它们同时飞起,一个是从他脑子里的伯根菲尔德,一个是从他鲁德娄家的外面……真实的那一个。它们飞进两个天空:1960年白色的春季天空,和1988年黑色的夏季天空。

它们飞了,翅膀发出叭叭的响声。

泰德坐起来……但他的手仍定在铅笔上,被拉着走。

铅笔在自动写字。

我成功了,他迷迷糊糊地想,用他的左手擦去嘴角和下巴上的唾沫。我成功了……我希望顺其自然。这是什么?

他凝视着从他拳头下面涌出的字,心脏剧烈地跳动,好像要从他喉咙跳出来。写在篮线上的句子是他的笔迹——但所有的斯达克小说都是用他的手写的。同样的指纹,同样的香烟牌子,同样的声音特点,如果它是别人的笔迹,那才怪呢,他想。

是他的笔迹,但这些字是从哪里来的呢?肯定不是来自他自己的头脑,他的头脑中只有恐惧和混乱。他的手已再无感觉,右手臂三寸以上才是属于他的,手指连一点儿压力也感觉不到,虽然他看到他的大拇指和前两个手指紧紧抓住贝洛尔铅笔,指尖都变白了。他好像被打了一针麻醉剂一样。

他写到第一页的底部,麻木的手把纸翻过去,麻木的手掌把它抚平,又开始写起来。

“米丽艾姆·考利张开嘴要喊。我就站在门里,耐心地等了四个多小时,没喝咖啡,没抽烟,只要一结束我就要抽一根,但在此之前,烟味会使她警觉。我提醒自己,割断她的喉咙后要阖上她的眼睛。”

泰德惊恐地意识到他在读谋杀米丽艾姆·考利的报告……这次它不是散乱的字词,而是一个男人流畅的、残酷的叙述,这个男人是一个极有感染力的作家——其感染力使得几百万人买他的小说。

乔治·斯达克非虚构作品出场了,他厌恶地想。

他已经做到了他想做的:通过接触进入斯达克的脑子里,就像斯达克进入泰德的脑子里一样。但谁知道他这么做会引发什么可怕的、未知的力量呢?谁知道呢?麻雀——以及意识到麻雀是真的——很不好,但这更糟。他是不是觉得铅笔和笔记本摸上去很热呢?这不奇怪,这个人的脑子是他妈的火炉。

现在——天哪!看这儿!从他拳头中流出来的!天哪!

“你在想用那玩意砸我的脑袋,对吗,小妞儿?”我问她,“我告诉你,那可不是一个高明的主意。你知道那些高明主意失败了的人怎么了吗?”现在眼泪从她脸颊滚落。”

怎么啦,乔治?你的高明主意失败了?

毫不奇怪,他说这话时,那个心狠手辣的狗杂种吃了一惊。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斯达克杀害米丽艾姆前曾说过同样的话。

“我进入了他谋杀的大脑,那就是为什么在大卫商店谈话时我用了那句话。”

这里,斯达克强迫米丽艾姆给泰德打电话,因为她吓得忘了电话号码,他为她拨电话,虽然她曾经非常熟悉的电话。泰德发现她的遗忘和斯达克的理解非常恐怖和可信。现在斯达克用他的剃刀去——

但他不想读那些,不能读那些。他抬起手臂,把他麻木的手像铅一样跟着提起。铅笔一离开笔记本,感觉立即回到手上,肌肉非常僵硬,他的中指一侧非常疼,铅笔杆上留下一块红色的凹痕。

他惊恐地低头看着写满字的纸,不想再把笔放下去,不想再让他和斯达克之间进行可厌的交流……但他这么做并不是只为读斯达克谋杀米丽艾姆·考利的第一手资料,对吗?

如果鸟又回来了呢?

但它们没有,鸟已经达到了它们的目的。他仍能继续下去,泰德不知道他怎么知道的,但他的确知道。

“你在哪里,乔治?他想。我怎么能感觉到你呢?这是因为你不知道我的存在,就像我不知道你的存在一样吗?或者是别的原因?你他妈到底在哪儿?”

他把这念头放在心灵前,努力看清它。然后又抓住铅笔,开始伸向他的日记本。

铅笔尖一碰到纸,他的手又抬起来,翻到新的一页,手掌又抚平那张纸,像刚才做的一样。然后铅笔又回到纸上,写道:

“没关系,”马辛告诉杰克·兰格雷,“所有的地方都是一样。”他停了一下,“也许除了家,我到那儿就会知道了。”

所有的地方都是一样的。他先认出那句话,然后是整个引文。它来自斯达克的第一部小说《马辛的方式》的第一章。

这次铅笔自动停下来。他举起它,低头看写下的字,这些字冷漠尖刻。也许除了家,我到那儿就会知道了。

在《马辛的方式》中,家就是弗莱布什街,阿历克斯·马辛在那儿长大,在他生病的酒鬼父亲的弹子房赌博。在这个故事中,家是哪里呢?

家在哪里?他对着铅笔沉思,又慢慢把它放到纸上。

铅笔迅速划了一系列M形线。它停了一下,然后又动起来。

“家在开始的地方。”

铅笔在鸟下面写道。

一句双关语。它有什么意义吗?现在他真的还在跟斯达克接触呢,还是他在愚弄自己?麻雀是真的,第一次狂写时所写的也是真的,但是炽热的感觉和冲动似乎都已减退。他的手仍感到麻木,但这和他笔杆抓得太紧有关。他曾在那篇论自动书写的文章上看到说,自动书写的人实际是被他自己的下意识念头和欲望引导着的。

家在开始的地方——如果这仍是斯达克的思想,如果双关语有意义的话,它指的是这里,在这个房间,是吗?因为乔治·斯达克就在这里出生的。

突然,该死的《大众》杂志文章的一部分飘进他的心中。

“我把一张纸卷进打字机……接着,我又把它退出来。我总是用打字机写作,但乔治·斯达克显然不喜欢打字机,也许因为他服刑的地方根本没有打字机。”

聪明,非常聪明,但事实并不完全是这样,对吗?这不是泰德第一次讲一个不很真实的故事,他想这也不是最后一个——当然,假定他度过目前的难关活下来。它并不完全是谎言,严格地讲,它甚至没有夸大事实真相,它是虚构自己生活的无意识的行为,泰德知道每个小说家都这么做。你这么做并不是为了美化你自己,有时是美化,但你更容易讲一个丑化自己的故事。在一部电影中一些新闻记者说:“当你在真相和传奇间选择时,选择传奇。”报道丑闻是这样,写小说也是这样。讲故事的副作用就是虚构你自己的生活,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就像玩吉他手指会长老茧,多年抽烟会导致咳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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