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西方奇幻小说网 > 钢之色:法庭斗剑三部曲> 十九

十九

  草原人仍在勤劳工作,男人、女人和孩子都被调动了起来。他们这么辛苦不是为了制造什么东西,更主要的是打发无聊的时间。首席铁匠波扎才负责把传统的皮铠甲替换成锁甲。打铁的工人终日埋头干活,将粗粗的钢丝拉长,盘绕在卷筒上,然后用凿子切断,制成一个个钢环。将钢环串在一起这种单调乏味的工作分配给了女人和孩子,钳子一扭就可以将口子打开,然后和其他环钩在一起,每一个钢环上都串着上一行的两个环,然后钳子一扭,开口又合上了。一开始,波扎才坚持每一个环的开口都以焊接或硬焊的方式封死,但过了一阵子大家发现工作量实在太大,不值得,于是去掉了这道工序。

  首席制弓师提尔蔡拿着在第一次重骑兵突击中缴获的几把城市弩作为模型,试图仿制。部落版本的弩箭是用角、木头以及牛筋制成的,而城市的弩弓部位是用钢做的,中间部分有一个成年男子的大拇指那么粗,两边渐渐缩小,到两端的时候只有指尖粗细。实验不太成功,钢制的弩弓要么太硬,一折就断;要么太软,在开始几轮试射中被弯曲得很厉害,无法恢复原来的形状,而且力道不足,射程不超过四五十码。特姆莱试图回忆军械厂的工人是怎么锻造弩弓的,但记不太清楚了。反正就算没有这个问题,这次大胆的尝试也注定徒劳无功。城市的弩弓太硬,需要用一根特制的木杠将弦往后拉到弩机处的两个钩子上,有这点时间,一名弓箭手都可以射出十支箭了,还能射得又远又直。

  每天都有新的问题出现。营地外,安全放牧范围内的牧草越来越稀。一场突如其来的寒潮将部落养的蜜蜂冻死了四分之三,导致蜂蜜酒忽然短缺、吃熏肉没法抹蜂蜜,就连牛奶和酸奶都没法加蜂蜜调味。腌肉用的硝石以及鞣革用的橡树皮也很难找到。狩猎队不得不到很远的地方去打鹿和野鸟,这就意味着有更多的人手要离开营地,也意味着家畜的消耗比往年同一时期更多。营地爆发了几次不算严重却很糟心的传染病,大部分是肠胃问题。尽管只死了一个人,但士气低落的状况直到疫情结束都没缓过来。制绳的工匠已经把部落几乎所有的马剃得光秃秃了,但弓弦和绳索依然短缺,让制弓的匠人和制造机器的木匠无事可做。桥头堡河段的堤道已经重建起来,在建造过程中,对岸塔楼上不断有箭射来,而且射得非常精准,已经有超过五十人被射杀。而且尽管堤道已经建好,但大家还没想出它目前有什么用。

  然而没有人提出放弃和离开,连背地里悄悄的议论或者隐约的暗示都没有。征服城市已经不再是一场令人兴奋的冒险了,定居下来的部落民习惯了以围城为目的这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就算需要在这里待一辈子,他们也无所谓。有几个家庭已经在帐篷和养家畜的棚栏周围建起了石墙。有几家甚至率先尝试刨地种食物,而不是出去狩猎和放牧。没人认为耕地是浪费时间,也没人担心收获的时候他们已经不在这里,不能享用成果。大家都自然而然地认定,六个月以后营地还会在这里。

  我们还不如就地建一座自己的城市,让恩怨就此了结。特姆莱一边穿过营地去参加一场毫无意义的会议,一边想。如果在几年以后,河对岸出现了一座镜像城市,两岸居民唯一不同的就是口音和发色,这将是一个多么有讽刺意味的景象啊。到了那个时候,根本说不上到底是谁在围城,谁在守城,谁又占了上风。这些问题必将失去意义。

  会议午时才开始,因此不急着赶路的特姆莱顺道拐去河边,视察水车项目。这个项目也在无形中给了人们永久定居的暗示。特姆莱没法不喜欢它。他忍不住想起刚到城市的时候,磨骨粉机是他第一眼见到的新鲜事物之一。一想到如今他的族人也有能力造出如此了不起的玩意儿,他就觉得相当愉快。扭力机械、抛石机以及制箭的车床可以说是好坏参半,但建造水车毫无疑问是件好事。他在脑海里早就描绘出一幅蓝图:在草原上,在草原人惯常扎营的那些浅滩和桥梁旁边,一座座磨坊拔地而起,等待着他的族人在每年固定时节迁徙过来。当然,前提是眼前这台原型机能成功。和他们之前造好的那些机器相比,这不算太难。只要有一些简单的工具、充足的木材以及必胜的决心,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他到达建造水车的地方时,项目正进行到最关键的时刻:水车轮和飞轮即将被安装在主驱动杆的两头。这台水车是他亲自设计的——当然是基于城里的标准样式,只做了一些调整,以便最大限度用上目前可得的材料。水车的框架是从被打烂的抛石机上回收的四个“人”字架,驱动杆由这四个架子支撑起来。为了得到驱动杆,人们砍下了一根特别高、特别直的枞树,就地将它的树干刨削成接近完美的圆柱形。水车轮上的辐条也是用回收木材做的——首批木筏大部分被火烧毁了,只有少数几艘幸存下来,木材被回收。新的木筏造得更好,以榫卯结构将木头严丝合缝地结在一起,完全复制了标准的城市木筏——扭力机械的主框架部件经过大幅度改造,成了水车的桨。人们将城市卫兵们赠送的锥形箭头回炉锻造,打成钉子,把桨钉在木质轮圈上。

  负责这个项目的木匠蒙塔凯将另一个回收来的“人”字架改装成一个单杆起吊机,以便把水车轮吊起来,轮子中央的轴毂与驱动杆高度齐平。他考虑了两个方案,一是先把轴毂与驱动杆连接起来,再将水车轮的其他部件安装到轴毂上;或者先将水车轮安装好,再与驱动杆对接。他不顾许多工作伙伴的反对意见,选择了后一个办法。现场来了一小群围观的人,就连城市那边的墙头也聚集了一堆显然颇感兴趣的看热闹的人。特姆莱知道他的设计是改良版,很好奇城里人有没有从中学到什么。如果后面几代城里人将他的设计永久命名为特姆莱水车,那倒是很不错。不过,他意识到自己想偏了,于是立即停下。对他而言,城市不可能长久地存在。“长久”就意味着他的失败。奇怪的是,想到这里,他居然颇为沮丧。

  “这当然是可行的。”水车轮被人力搬运到起吊机下方就位,蒙塔凯小声地对他说,“我的担心是,因为小队里出现的这种幼稚的竞争,这个办法可能只有一次尝试机会。如果这次不成,即使只是绳子磨损断裂,或者支架因损坏而倒塌,他们都会立马嚷嚷说这法子不行,然后动手把水车轮拆成零部件。”他忧伤地摇摇头,“我就是不明白,大家干吗总是那么争强好胜?”

  “这是人性。”特姆莱心不在焉,注意力全都集中在眼前的组装工作上,“人们喜欢把什么事都当成一场对抗赛,有输有赢让他们更容易理解整个过程。就是这样。”

  骡队套好索具动了起来。这群骡子头一次这么听话,真是难得。绳索拉紧,发出吓人的咯吱声,水车轮被吊离地面,缓缓地升到空中,直到一名站在河边、膝盖以下都陷在湿泥地里的工程师大声呼喊,让赶骡子的人停下骡队。他们遇到了第一个障碍:轴毂的高度比驱动杆高了九寸,于是不得不让骡队往后退一点。但这样一来,很难把吊着的水车轮调整到精确的高度。赶骡人费尽千辛万苦,又哄又骂,总算让这帮倔头倔脑的畜生倒回去一点,结果轴毂并没有下降九寸,而是降了足足两尺。显然这不是他们要的结果。因此骡队又被驱赶着向前走,这一次,比想要的高度高了十八寸。

  “你看到了吗?”蒙塔凯夸张地抱怨道,“再多折腾几次,他们就会说这法子不成了。这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老天爷,你不能指望一次到位。你得不停地尝试直到做对为止,否则就别想着做什么水车了,回到两个人整天推摇柄的日子去吧。”

  特姆莱“嗯”了一声,表示同情,然后继续观看这出好戏。赶骡人又开始往回倒。(有人想出一个让骡子可以慢慢后退的办法,就是将骡子的眼睛蒙住——也就是说,要找到尺寸和形状合适的布,更难搞的是,还要让布的主人同意。)

  过程艰难,但陷在泥地里的那个人最终喊道:“行了!”声音中的兴奋与解脱简直跟一个刚刚目睹了自己儿子诞生的父亲一样。站在人字架中间的小队立马将绳索拉紧,绑在辐条上,然后顺利将驱动杆插进洞口。铁匠们走上前,把用来固定轮子的开口销插了进去,这也很容易。插销是制造扭力机械的标准工序,他们已经很熟练了。人们正打算让骡子掉个头,将飞轮吊起来,意想不到的问题忽然出现了。

  他们在安装轮子的顺序上犯了个错误。桨叶一碰到流水,水车轮立马飞速转动,驱动杆也随之转起来。将一个巨大的轮子装在静止的驱动杆上已经不容易了,现在却要面对每分钟九十转的转速。飞轮这一头有简单的离合系统可以将轮子脱开,但水车轮这边什么也没有。蒙塔凯低声咒骂起来。

  “我的运气可真好。”他说,“现在你看着吧,他们最多再试两次装装样子,就会断定这个法子不行,接着肯定会要求把水车轮拆了。就连从头试一遍都不愿意。”

  特姆莱皱起了眉头。“没准将水车轮拆成零部件就是最佳方法呢?”他大声问,“值得一试。”

  “不是吧,连你也这么说。”蒙塔凯嘟囔着,“这只是个小失误,是我们做事太急,没有事先考虑好。根本不能证明我的方法没用。”

  这句话让特姆莱意识到,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其他方面,包括攻打城市。“我们最好把事情做对。”他说,“让他们把水车轮卸下来,先装飞轮,再把水车轮装回去。”

  结果证明,将水车轮卸下比装上去还要难。最危险的地方在于桨叶挟着强大的动能不停转动。等他们终于卸下水车轮时,特姆莱意识到,此时早已过了中午,但那又怎样?他们完全可以在我缺席的情况下继续开会,我和他们又没什么重要的事要谈。多亏之前积累的经验,飞轮的安装显得容易些。再次安装水车轮却很糟心,有几根绳子断了,起吊机的一个支架在连接处忽然断裂,操作员的下半身被河里溅出来的水打湿。大家开始烦躁,看热闹的人开始嘲笑他们。等水车轮终于开始转动,并带动飞轮转起来的时候,大家已经筋疲力尽了,没觉得欢欣鼓舞,反而如释重负。尽管如此,取得这场胜利——更确切地说,获得了如此成就,不管付出多少精力都是值得的——

  有人大叫:“小心!”然而等工作人员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已经太晚了。三百担重的石头从桥头堡塔楼上的抛石机上发射出来,呼啸着掠过空中,砸在地上。一颗落入河里,掀起巨浪。另一颗正正地砸在水车上,打得轮子四分五裂,“人”字架也被砸得粉碎,驱动杆断成两截。蒙塔凯被砸死了,残肢断臂甩到了水车的残骸上。还有一颗打中了在旁边看热闹的人群,砸死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将一个小男孩的双腿截断。

  震惊持续了很久,直到有人尖叫起来,人们才如梦初醒地冲上前去,用肩膀顶起那块压住男孩的石头。其他人战战兢兢,不知道是该去帮忙救人还是赶紧找个地方躲避更多的石头。特姆莱拨开站在原地呆呆盯着水车残骸的工程师们,大声下令,让人去找治疗师和一个担架过来,让工程师将五台抛石机运过来准备还击。做这些事有助于平息他心中的战栗。在他的脑海里,燃着熊熊烈火的营地以及水面上燃烧的木筏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幅画。画面上,那座骨粉磨坊——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位置正对这里,只隔着一堵城墙——在猛烈砲击之下变成一片废墟。储料槽里躺着成百上千男人和女人的骸骨,有的来自城市,有的来自草原,正自动被填进仍在转动的石磨里。

  他们终于设法把石头抬起来了一点,救出了男孩。他还活着,正张着嘴尖叫,却没有发出声音。有人告诉大家,现在还被石头压着的男人和女人是这孩子的父母。特姆莱默默将此事记在心里,暂且不去想它。五台抛石机中的第一台已经就位,支架和配重已经与运送它们的骡队脱开。此时骡子发起了倔脾气,不肯就范,于是咒骂声、挥舞鞭子的声音响了起来,现场更为混乱。接着有人意识到,他们忘了把石头砲弹运过来。于是有人建议,就用对方打过来的两块石头中的一块。另外一个觉得这主意不合适。特姆莱抬头观察着桥头堡的塔楼,接着告诉工程师们暂不执行还击命令。既然没有迹象表明敌人还在继续装填石弹,那他们最好不要在此时挑事。需要他们操心的事已经够多的了。

  “给我的?”洛雷登上校疑惑地问。

  卫兵点点头。“有个家伙一个钟头前留下的。”他说,“他不肯留下姓名,但留了一封信。”

  “哦,好吧,谢谢。你可以走了。”卫兵敬礼离开,在身后关上门。

  洛雷登又回到了中城城门楼上的那个简陋的小房间,石墙依旧单调乏味,石板床依旧冷冰冰。他看了一眼手中那卷被布包着的东西,顺手扔到床上。布包撞在石头上,发出丁零当啷的金属声。他决定等会儿再打开看,先把这双该死的靴子脱了。

  怎么会有人送我礼物?他一边将左脚的靴子使劲从热乎乎、湿答答的脚上拽开,一边疑惑地想。马上还有一个会面,应该说现在已经迟到了。但他还是纵容自己坐下来,动动刚被解放出来的脚趾头,不急着穿上拖鞋。唉,为什么这份礼物不是什么有用的东西,比如一双舒服的毛毡拖鞋呢?

  下午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将他全身淋湿了,于是他脱下外套,伸手去拿他仅有的另外一件上衣。这件衣服算是他的老朋友了,穿了多年,又破又烂但非常合身。尽管要去见总督,穿成这样不怎么得体,但他根本不在乎被撤职。衬衣和裤子也是湿的,但他懒得换。到了总督居住的宫殿的会客厅,自然有热烘烘的壁炉将湿衣很快烤干。

  他草草用梳子梳了梳头发,行了。现在他可以打开礼物,之后就得出门了。

  傻瓜都能猜出那卷布里包的是什么。那玩意儿又窄又重,长度在两尺半左右,还是金属的——有人送了他一把剑。他肯定是需要一把的。作为副郡尉兼佩里美狄亚守卫军的指挥官,他是城墙上唯一一个腰间挂着空剑鞘的人,真的很丢脸。他用小刀割开封口的抽绳,打开布包,然后目瞪口呆地坐在那里,看着手里的东西。

  一把货真价实的古朗剑。更妙的是,这不是那种更为常见却仍然相当值钱的律师剑。那名伟大的铸剑师因他的律师剑而名闻天下,但这却是一把古朗阔剑,目前仅有五把存世。这无疑是真货,在他将又短又重的剑身从剑鞘里拔出来,看到卡榫部位独特而无法复制的标记之前,就已经确定了。在铸造军用剑这方面,没人比得上伟大的利拉斯·古朗。其他铸剑师仿得都很失败,只配用来砍木头或是开酒桶。不管是双手剑还是单手剑,不管是砍削还是直刺,他都能精确地协调重量和平衡,使他的作品达到一种和谐的、几乎是完美的状态。

  根据传说,古朗阔剑有一种特殊的使用技巧。(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举起它时,他意识到这不是传说。)若是用寻常的使剑方法,光是剑身的重量和重量的分布比例——剑柄长,剑身短——就能让你不战而败。你越努力尝试,越全身心投入,就显得越笨拙。但如果你不与剑对抗,不去想怎么征服它,而是将它的重量利用起来,这把剑就会像有了灵性一般顺势飞舞。出剑的时候,你便能以一种明显违反物理学定律的方式,将自己的力量加在剑上。有人说,使用古朗阔剑的最佳方式就是让它替你战斗,它对自己在做什么一清二楚。挥剑的人需要做的——或者说是应该做的——就是握着钝头,好好观战。

  以前,巴达斯·洛雷登对于人们兴致勃勃地谈论致命武器这件事不太认同。但现在他觉得可以考虑为这把剑开个特例。在从业的那些年里,尽管他没明说,但心里确实渴望拥有这么一把剑(不过,因为这种剑的尺寸超过了标准规格,因此业界规定不得在工作中使用),现在终于如愿以偿。它沉甸甸的,却并没有过度压迫他的上臂,而是像一只纯种的猎鹰,屈尊降贵地坐在他的手腕上。

  一定贵得要命。他猛地想起那封信。由于一刻也不想放下自己的新宠,只能笨手笨脚地弄破封蜡,打开折叠的信纸。

  巴达斯,

  我想你已经收到我的口信,以及之后寄给你的那封信。显然你并不想见到我。对你的决定,我并不感到吃惊。如果你不想接受这份礼物,我也能理解。(但我会觉得你是个该死的傻瓜。你无法想象我付出了多少心血才找到这么一把,而且当时那剑的主人还不想卖)拿着吧,不要因为送礼物的人的罪过而迁怒这把宝剑。我相信,在你手上,它会物尽其用的。我嘱咐它保你平安,这就是为什么我坚持要送你一把古朗剑——大家不都说古朗剑有灵气吗?尽量别把它折断了。

  爱你的

  高戈斯·洛雷登

  巴达斯·洛雷登看看信,再看看剑,接着又看看信,然后目光转回剑上。他知道,武器是矛盾的结合体,既可为善亦可为恶,有时善恶不分,有时善恶并行。但武器本身对人们如何使用它并不了解,也不在乎。洛雷登陷入沉思。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律师行业。律师与人对决甚至杀人同样并非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所谓的正义。他手中的剑,以及他使剑的技巧决定了对与错、善与恶。但事到临头,身体强壮、动作敏捷的总会战胜身体虚弱、动作迟缓的。即使在对决前一刻,被告和原告互换立场,结局也不会有什么不同。也许我已经成了这样的人,洛雷登想,也许我一直是这样的人,是受人掌控的一件武器,与生俱来的使命就是杀戮和破坏,既可为善、亦可为恶,取决于我被掌握在谁的手中。还有古朗剑——大家不都说古朗剑有灵气吗?在我成为佩里美狄亚的代表律师的时候,在我被托付以守卫城市及其正义事业的时候,这把剑恰好送到我的手中,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买下这把剑,他肯定花了不少钱……说是这么说,但这么多年来他也让我损失惨重。也许他在利用我,正如他利用其他人一样,只是我无法想象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自从他把我留在河边等死,夺走了我本该拥有的幸福生活之后,他的行为就左右着我的一举一动。要是他觉得可以用这把剑来贿赂我——

  不过,这可是一把古朗阔剑啊。它不该为送礼人的罪恶买单,正如律师不该为他客户的行为负责一样。他当年进入击剑学校、参加开学典礼时,学校曾教过他:律师为正义而战,正义则是律师唯一的客户。剑为人所驱使,成为切皮割肉的工具;而人为环境所迫,成为身不由己的一把剑。过去种种造就了今日的他,而过去种下的因变成了今日需要偿还和处理的果。从他哥哥手里拿到这把剑,和从躺在法庭石板地上、刚被他杀死的人手里继承一把剑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把剑也是他赢得的,而且一旦归属于他,与之相关的种种过往都不重要了。

  天哪,为了留下这把剑我真是什么都敢信。从业十年赚的钱加起来也抵不上它。还有什么“爱你的”,他这是什么意思?

  洛雷登忽然想起他还要去开会,而现在已经迟到很久了。他不慌不忙地解开皮带,将它穿过剑鞘上的两个挂环,再慢慢将皮带收紧。与此同时,他拒绝了能让自己好受一点的说辞:我只是服从命令而已。罪魁祸首不是我,是他们逼我这么做的。古朗阔剑是这样一种武器:它质量上乘,有着难以预见的前程和复杂的往事,拥有自我意识。巴达斯·洛雷登正是这样一把剑。

  这么说吧,他一边把又小又冷的房间门重重关上,沿着回廊跑向大礼堂,一边想:如果最终我不得不出卖灵魂,卖给家里人总比廉价卖给炭业公司强。只是,这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他不得不推迟做最终决定的时间,等到他有时间思考的时候。如果有可能,等到他了解更多信息的时候。

推荐阅读:
  • 《沙丘》六部曲合集
  •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 《猎魔人》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