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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第二天一早,脑袋还嗡嗡作响的文纳德带着鼓鼓囊囊的腰包出发去了制绳街。

  制绳街是佩里美狄亚一景。这个区占地面积大,街道宽敞。因为没有络绎不绝的马车和手推车的遮挡,两旁的建筑物一览无余,这一点和其他街道大不相同。这里的气氛相当宁静,几乎像公园一样,唯一让人扫兴的是刺鼻的柏油味。尽管街道宽敞,人们却不能在正中央行走,只能沿着街道两边,不时躲闪制绳工匠,以免妨碍他们干活。他们将一束束的线套在短短的木头柱子上,从街道的一边拉到另外一边,十股、十二股,甚至三十股细线交缠在一起,变成一根根坚固柔韧的绳索。乍一看,像是街道被一只邋遢的巨大蜘蛛的网给笼罩住了。

  根据刚刚获得的专业建议,文纳德决定向一个名叫维塔尔·奥特南的商人下单。他记得这人曾夸耀过自己在马鬃长绳方面的技巧。此时奥特南正坐在店铺外面,两脚翘在一个木纺锤上,手里拿着一杯苹果酒。

  “早上好。”文纳德精神奕奕,“你还记得我吧。我来买些绳子。”

  奥特南看了他一眼。“那你走大运了。”他说。

  “什么?”

  “我说,那你走大运了。”奥特南一边重复一边挠挠耳朵,“抱歉,今天没有绳子可卖。”

  文纳德皱起了眉头。他对大部分讨价还价的伎俩相当熟悉,这一招倒有点新奇。“没有绳子可卖是什么意思?”他问,“昨天你还有大量的库存呢。”

  “昨天是有啊。”奥特南说,“结果,在关门前一个小时左右,政府的人来把库存都拿走了。一寸不留。”说到这儿,他皱起眉头,“给了我一张小纸条,说是在适当的时候政府会以官定价格支付费用。换句话说,我的货被征用了。棒极了,不是吗?”

  “可是……”文纳德的手垂了下来。“其他人呢?”他说,“肯定还有其他……”

  奥特南摇摇头。“他们扫荡了整个区,好像蝗虫过境似的。”他阴郁地说,“将我们的库存全部清光。说是给射石车用。”他补充道,仿佛那是他听过的最荒唐的事情。“伙计,恐怕你今天运气不好。你昨天就应该下单的,我不是敦促过你吗。要是昨天你买了,你就可以拿到绳子,我就可以拿到货款,皆大欢喜。”

  文纳德思忖片刻。“好吧。”他说,“你为什么不去做更多的绳子,却在这里无所事事?他们把你的原材料也征用了吗?”

  “没有。”奥特南回答,“但我干吗要去干活呢?甭管我做出多少,都得卖给政府,不然他们就会把我关进大牢,罚到我倾家荡产,因为现在属于紧急时期。”他撇撇嘴,吐了一口唾沫,“得,他们规定他们的。等我看到钱——真正的钱,不是纸条之类的——我才会动手做更多的绳子。在此之前,让他们自得其乐去吧。我的原材料在箱子里放一星期又不会变质。”

  在整个区匆匆转了一圈之后,奥特南的话得到了印证。除了几百码被政府拒绝征用的湿乎乎的发霉的烂绳子,什么都没剩下。文纳德也不想买那堆东西,灰心丧气地回旅馆去了。

  “真烦人,”他将结果告诉维特里丝后,维特里丝说,“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去调研。要是你当初果断一点,碰上第一家卖绳子的就出手拿下,那你现在可就相当于垄断了全世界的绳索贸易,价钱随便开。”

  文纳德对她怒目而视,这让她咯咯笑了起来。“很高兴你认为这件事有趣。”他怒气冲冲地说,“等我们空手驾船回去时,我看你还笑不笑得出来。”

  “但是我们不会空船而归啊,不是吗?”维特里丝回答,“改买别的货品就可以了。难道你就没想到这点吗?”

  文纳德坐下来,脱下左脚的靴子,从制绳街走回来的时候,里面有什么东西一直硌脚。“哦,是嘛,你有什么具体的建议?难道我为了你在外面奔波劳碌的时候,你悄悄去研究了市场——”

  “有很多值得买的东西。”维特里丝用耐心得让人讨厌的语气说,“只要价格合适。”

  “那你说啊。”

  维特里丝点点头,“地毯。”

  “地毯?”

  “地毯。”她欣赏了一会儿手指甲,继续说,“你知道我们岛上的地毯都是打哪儿进口的?”

  文纳德想了想。“从布勒米拉。”他说,接着又补充,“直接进口。”

  “很好。不过你忙于死记硬背十二股纯麻绳之类的东西,没注意到这里卖的布勒米拉地毯比我们那儿质量更好,价格却只有我们的三分之一。”

  “哦。”文纳德挠挠头,追问了一句,“你确定吗?”

  “千真万确。昨天我想买条新的挂毯,换掉我卧室墙上破破烂烂的那条,买的时候注意到了价格差别,于是和艾希莉聊了起来,她将来龙去脉告诉了我。是这样的,佩里美狄亚人的红酒都是从中邦进口的,但为了省钱,他们会用自己的酒桶来装酒。佩里美狄亚的桶板比我们那儿便宜多了,因为都是黑斯查亚人当作货船压舱物运进城的,对他们来说几乎等同于不要钱。他们拿桶装酒和布勒米拉人交易地毯,之后自然能用比我们低的价钱把地毯卖掉。而且他们比我们挑剔,坚持只要好东西,我们岛上能买到的都是佩里美狄亚人不要的次货。”她打了个呵欠,“这叫国际商贸。”她用令人受不了的语气加了一句,“等研究完绳索问题,你该花点时间学学这个。”

  “地毯。”文纳德说,“好吧。你想过我们那穷乡僻壤能卖出多少地毯吗?销量不会太高,对吧?”

  “要是能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维特里丝回答,“销量就不会差。大家不愿意花大钱买二等货,这很正常,如果换成好地毯——”

  文纳德摇摇头。“我不打算把老本压在你和你新朋友逛街时冒出来的点子上。”他嘟囔道,“有可能的话,我打算去见见那个叫洛雷登的人。”

  “洛雷登?”维特里丝猛地抬起头,“为什么?”

  “我们认识的人中,只有他在政府部门工作。”他回答,“动动脑子好吗?他们采购了市面上所有的绳子,但其中有很多种并不适用于射石车,我推测他们会将用不上的卖出。除非,”他脸上挂着狡黠的微笑,“有人抢先向他们购买。想想看,便宜的政府剩余物资,最好的质量,集中在一个出价谨慎的卖家手里!国际商贸的秘诀就是在每一次灾难中寻找机遇。再加上,”他补充,“充分了解你要买卖的货品。对我来说,就是了解绳子。回见,别到处乱跑。”

  跟维特里丝吹嘘这个主意时,他觉得十拿九稳。到了议政大厅,仍然觉得颇有把握。等到他在某个办事员的办公室外等了一个小时,又被派去大厅另一头,取得另一名办事员的许可时,他开始觉得自己的点子蠢透了。就在他筋疲力尽,宁愿放弃将来绳索生意的丰厚利润,换取一张清清楚楚标有出口的大厅地图时,他撞上了一个熟人。

  “对不起,”那个人说,“我刚才没看路。”

  “你是巴达斯·洛雷登。”文纳德说,“我正在找你。”

  “好吧,你找到了。”他说,“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不过我不确定——”

  “我们在酒馆见过。”文纳德回答,“当时我妹妹也在。你那时刚刚和一个叫阿尔维斯的人打完官司。”

  洛雷登笑了。“想起来了,”他说,“我就知道和酒馆有关,只不过在酒馆遇上的多数是我想方设法要忘记的人。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文纳德那汹涌的交易欲望突然退缩了。他打的这个算盘恐怕是违法的,看起来很糟糕,极不道德,而且急功近利。看吧,他和城市里最高级别的政府人员有那么点交情,却为了这个在倒卖绳子上大捞一笔的渺茫机会,破坏好不容易搭上的关系。然而,现在想改主意已经太迟了。他深吸一口气,开始滔滔不绝地推销他的点子,过程中不忘加以润色,添了诸如“如果你认为这个主意不错,而且符合规定”之类的客气话。他一口气说完,紧张地将重心压在一只脚上,惴惴不安地等着洛雷登叫警卫。

  “这样啊,”过了一会儿,洛雷登说道,“你可算是帮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军需处那帮小丑只负责清点货物,不负责用车子将货物送回去。因此要么由我们将用不上的东西还回去——这么做并不容易,因为他们没有在桶上标明原主人是谁——要么等制绳工匠出示代价券时全额付清欠款。这两个办法做起来都有难度,把多余的货卖掉看来是个好主意。”他停住话头,“你想全部都拿走还是只买一部分?老实说,我更倾向于将剩余物资打包卖出。”

  文纳德舔了舔嘴唇,觉得口干舌燥。“我当然有兴趣全部买下。”他顾不得脑子深处冒出来的疯狂抗议,“只是这取决于,呃,价格。”

  洛雷登点点头。“恐怕我们得严格按估价来。”他说,“军需处的估价员会算出需要支付给工匠的价格。你要是能付这个价,让我们达到收支平衡,那就万事大吉。我知道通常政府部门的采购价介于成本价和市场价之间,取一个中间点。我希望你能接受这个价格,因为我不敢把价格压得更低。”

  佩里美狄亚所有的中低档绳子,低于市场价……“好的。”文纳德低声说,“行,我很乐意。”

  洛雷登看起来松了一口气。“又少了一件需要我操心的事。”他一边说,一边揉着太阳穴,似乎头痛得很,“在这里碰到你真是太好了。哦,另一件事,如果你能先预付,呃,四分之一的货款,剩下的在一个月内付清,你就算帮大忙了。你知道,我脑子有点乱,越来越分不清敌人和审计员了——两个都是不敢惹的,而且审计员知道我住在哪里。”

  文纳德正在琢磨以他的船为抵押多快可以筹到全款,他重重地咽下一口口水,“没问题。”

  “你确定吗?”

  “有必要的话,我现在大概就可以预付四分之一的货款,当然取决于总价是多少。”他立即补充。

  “太棒了。”洛雷登说。他闭上眼睛又睁开,似乎光线让他的眼睛很不舒服。“大概是早上没睡醒。”他解释道,“听着,如果你有空,我们现在就可以到军需处拟定合同。怎么样,你急着赶去哪里吗?”

  跟着洛雷登行走在老鼠洞般错综复杂的过道和回廊间时,文纳德想:老天保佑政府部门。他们是如此拖沓、如此无能、永远都在耗费资源。我可以在剩余的货款到期之前就把整批货物卖掉。不知道他们还有别的剩余物资?

  “他们今天就估价。”回到旅馆,他告诉维特里丝,“明天就能将货物交付给我们。你相信吗?他们甚至会将货物运到港口,还帮我们装上船。我把身上的现金全给了他们,算作四分之一的预付款。货物一上船,就可以运回到老家开卖。这太疯狂了,”他补充道,“事情解决得太快,顺利得让人相信真的有奇迹。”

  “噢,太好了。”维特里丝回答道,“这么说你把钱都花光了?”

  “我当然把钱花光了。你以为我会为了少付点现钱就让这么好的机会白白从手里溜走吗?”

  维特里丝点点头。“明白了。”她说,“也就是说,你同意买下城里所有的绳索,除了他们留给射石车用的上等品,同时还不知道对方的估价。现在我们手头已经没有钱去尝试一下我那个关于地毯的建议了。行吧,你是商人你做主。”

  为了耳根清净,文纳德假装没听到。“如果这事成了的话,”他继续说道,“谁知道呢,也许我们可以试试其他货品。军需部门简直已经失控了,他们四处征收物资,拿纸条付款。想想他们下一步会买什么吧,木材、钉子、生铁——”

  “你说洛雷登头痛?”维特里丝打断他的话。

  “什么?噢,是的,他确实头痛。也许这就是他急于解决这事的原因,好躺下休息。你提这个干什么?”

  维特里丝耸耸肩,“只是好奇。我记得去见教长那天,我的头也很痛。”

  “啥?哎呀,你真倒霉,很抱歉。大概跟天气有关,也许是暴风雨快来了之类的。见鬼,维特里丝,我以为这笔生意做成了你会很高兴。”

  “噢,我很高兴,真的。”她心不在焉地回答,“干得好极了。只希望一切顺利,毕竟这次算是搭上了我们所有的资金。有意思,你刚才提到奇迹。最近我们倒真的运气不错。”她莞尔一笑,“没准儿是那位好教长给我们下了个咒。这不是挺好玩的吗?”

  新的营地建在一座山峰脚下,站在山巅,可以远眺城市。这让特姆莱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回到故乡的感觉。

  他手里拿着两个算筹玩耍。这是从一个商队那里抢来的,商队还以为部落民进攻城市的消息是谣言呢。能拿到算筹真是太幸运了,手头的任务展开以后才发现,一套算筹和一块计数板发挥的作用能抵得上五百个弓箭手。在城里的时候,他学了些简单的会计核算知识。军械厂负责发放薪酬的会计一看到有人对这方面感兴趣,就迫不及待地炫耀起本领来。佩里美狄亚市民全都渴望传播有用的知识,这个讨喜的特质真是帮了大忙。

  多么美好的城市啊。一方面,它全副武装,严阵以待;另一方面,正如他此时所见,有着迷人景物的城市就像一个大领主扬扬得意地躲在安全可靠的城墙背后,以海洋为屏障、以河流为壕沟,将不可控的因素隔绝在相当稳妥的距离之外。是啊,他对自己说,在将这座城市拉下神坛之前,我要把这些景物都牢记在心,这样后世的人也能知道佩里美狄亚在被特姆莱攻陷之前是什么样子。

  特姆莱。该给这个名字加个什么样的称号呢?伟大的特姆莱、无与伦比的特姆莱、恐怖的特姆莱,还是残暴的特姆莱?他倒是挺乐意被称为“特姆莱一世”,或者简简单单地叫作“特姆莱”也行。不过,要摧毁世上最伟大的城市可不是简简单单的特姆莱能完成的。

  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他能如愿的基础上。这件事并非十拿九稳,想到有可能会失败,他几乎觉得有些宽心——如果失败,他就不会被称为“城市的掠夺者特姆莱”或者是“屠夫特姆莱”了。

  “工程师特姆莱”怎么样?听起来很顺耳,比“伟大的特姆莱”好多了,至少肯定比“屠夫特姆莱”强。至于“不自量力的特姆莱”这个遗臭万年的称号嘛,他倒是没那么急着背。

  山脚下,一群孩童正在他的帐篷前编织地毯(将地毯浸水后包住攻城塔的框架,可以防御敌方的火箭,至少理论上能行)。孩子们正在一台竖起来的大型织布机上工作。织布机左右各有一架梯子,梯子中间搭一块木板。织布机就架在木板上,这样随着地毯越织越长,木板可以升起来,搭在梯子的上一级。孩子们将纬线穿过一道道交叉线结,灵巧的小手动起来又快又利落,能完成大人做不到的工作。负责这项工作的老妇人在前面将编织方法唱出来,孩子们齐声应和,像在上课一般。尽管这些地毯是纯粹的军用品,只会被用来抵挡利箭和烈火,老妇人还是忍不住在编织的时候加入图案。也许她不知道怎么才能不织出图案——研究纯色地毯的织法比直接织出图案更花时间。就连老妇人、孩童以及布艺织品都要参与战争,这让特姆莱心头泛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地毯编织者特姆莱……他转身注视着城市,似乎要用他炽热的目光摧毁城墙。终有一天,人们会见证他做到了这一点。说真的,如果以心愿作为攻城武器的话,他本人就是那根粗重的大木槌。够了,胡思乱想了一早晨,该去干活了。

  奶奶,再给我们讲讲吧,你小时候是怎么编织地毯,帮助特姆莱攻下城市的……

  营地靠河的一边陈列着让特姆莱格外自豪的东西。那是一排投石机,涂着既防潮,又能防止结合处松动的树脂,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这些投石机就像围栏里等待被驯服的良种马,抛杆高高指向天空,装石头的吊兜像未展开的旗帜般卷起来,等待开火的信号。每一台投石机可以投掷两百五十担重的石头,投掷距离最远达到二百五十码。不过,与扭力器械相比,重力投石机的发射速度比较慢,而且需要一大堆人拉绳才能吊起两百担石头的配重。扭力器械很快就要完工了。(就等绳子搓好了。哎呀,见鬼,马鬃这么多,时间这么少,我们到底该怎么搓出那该死的绳子?)攻城锤和攻城塔的零部件也已经整整齐齐地堆在那里,等待最后的组装。剩下的不到最后关头不能让敌军知道的器械也已经顺流而下,它们被包扎成捆,以掩饰原来的形状。很快,部落军将拥有充足的箭矢(那些用新木材和鸭毛做的简直是大笑话)、充足的弓、充足的盔甲、充足的马匹、充足的食物、衣裳、靴子、皮带、头盔、剑、陶具、头盔内衬系带,总之一场战争需要的每一样该死的物资都齐全。现在他甚至还有用来清点所有物资的工具,而且破天荒第一次,部落要进行人口普查。要不了多久,这台他亲手建造并上足发条的宏伟的战争机器就将脱离掌控,发挥威力,到时候一切都将彻底改变。

  这不是最糟的事,他冷静地想道,当城市受到攻击的时候,那些还住在城里的人的命运更糟糕。

  有人在背后礼貌地咳嗽了一声,是负责绘图的年轻小伙子,记不起他叫什么了。他对自己的手艺相当自豪,可不是吗?他小心翼翼地将所有地理信息整齐、清晰、精确地展现在羊皮纸上,一眼望去,就能看见你需要知道的所有地势地形。特姆莱露出鼓励的笑容,那孩子向他致谢以后,带着地图直奔山脚下的指挥帐。那里是召开军事会议的地方。他自己也该过去了,又一场会议等待着他,这已经是今天的第三场了……

  孩子?小伙子?神明在上,那孩子比我还大,却对我如此恭敬顺从。我究竟变成什么人了?

  当特姆莱掀开帐门时,安纳凯叔叔站了起来。这么做显得有点奇怪,也不合适,安叔叔是出于本能才这么做的。也许他比我更了解我这个人,特姆莱想道,同时决定将这些想法抛之脑后,不再自寻烦恼。他坐在地上,打着呵欠问有没有什么可吃的。

  “除了腌鸭子,什么都可以。”当米维仁探身过去解开篮子盖时,他补充了一句。“就算天天吃好东西也会吃腻,更别提腌鸭子了……拜托,里面一定有奶酪或其他什么东西吧。”

  有人递给他一块奶酪和一个苹果。他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听各部门负责人汇报进展。总的来说,形势一片大好。昨天看起来无法解决的难题,今天变得更具可行性。各个工种之间尽量做到了相互配合,没有人抱怨“为什么我们要做这个?”,造箭的工匠设法用新木材做成了能笔直飞出去的箭。用来遮蔽破墙锤以及攻城塔的兽皮本来快用光了,几个星期没有音讯、被众人忘到脑后的一支打猎小分队忽然带着四十匹骡子拉的生兽皮出现在下游营地——显然他们走了好运,撞上了某种罕见的巨鹿群,大约每四十年才在荒原这一带出现一次。这些鹿对人毫无警惕心,傻呆呆地站在那里被射中,在同伴纷纷中箭倒地时只是一脸担心地大睁着眼睛。

  另一支队伍在一个小峡谷发现了一大片柳树林。多年来部落好几次迁徙路过这里,却从来没注意到。柳条恰恰是编织盾牌和篮筐最好的原材料,数量大到整整一代人都用不完。上游某个河段出现洪水,洪水带来的泥石造成了河段堵塞,现出以前一直被水流覆盖的河床。一支侦查小分队恰巧在这里发现了质量上乘的黏土,正适合用来制造质地细密的薄壁陶瓶,而要做出那个除了特姆莱以外谁都没有资格一窥究竟的秘密武器,恰恰需要这样的瓶子。还有,正当他们需要大量石脑油却始终没找到、准备放弃的时候,一支出去打劫的队伍居然正巧伏击了一个携带着整整十大车石脑油的商队。商队的人得知他们不仅不会被残忍杀害,如果能提供可靠货源的话,还可以任意开价,都乐于配合。最后双方做了笔令人满意的交易,以未经打磨的琥珀换取石脑油。就在前天,商队的第一批货已经送达下游仓库。有人不禁议论,种种巧合让人不得不相信真的有奇迹。

  特姆莱聆听完所有的好消息,思考片刻后宣布,以目前的速度,他们将在一两周内迁移到下一个营地,准备进攻。有人提出异议说时间太紧,能不能定在二十天以后?有人坚持说如果每个人都铆足了劲,应该可以在两周内完成任务。经过简短的讨论,大家各自退让一步,定下了从现在算起十六天的期限。那天正好是满月,如果要发动偷袭,正适合夜间急行军。那就满月那天吧,怎么样?同意。就这么敲定了,伟大的特姆莱一言九鼎。

  散会的时候特姆莱忍不住想,一切就这么发生了。真奇怪,说是我做的决定,整个会议期间我只记得自己坐在那里,满嘴都是奶酪。有人说:“就满月那天吧。”于是就定下了。不管过程如何,该发生的终究会发生,成就会归到我的头上,失败也是。

  他掀开帐门,明亮的光线让他忍不住眨着眼睛。过了一会儿,有人跑过来跟他说,有个关于石弩绞紧棘轮的技术问题急需他解决。啊,又一宗修修补补的技术活。这才像话。他点点头,扔掉苹果核,让送信的人前头带路。

  “这又是什么?”洛雷登问道。

  工程师露出了受伤的表情。“这是吊桥绞盘的起重吊杆。”他回答,“它的工作状况非常好。前天我还亲自检测过。”

  “明白了。”洛雷登一边回答一边轻轻地踢了它一脚。木架颤动起来,掉下来一个部件,“去修一下,”他疲倦地说,“这次要上点心。别跟我解释会遇到什么困难,我不想听。”

  站在西面城墙高高的塔楼顶端,可以看到在五里开外的远处,位于河流下游的一处高地上有一道反光。也许是一个长矛的尖端,也许是一个头盔,也有可能仅仅是一口擦得锃亮的锅,他往那个方向看的时候,凑巧反射出一道耀眼的光。他的嘴角向上翘了一下,做了个举帽致敬的动作。

  他视察了许多杂七杂八的玩意儿——比如刚才那台破烂——料理了许多琐事,终于让城市进入备战状态。从他站的地方,可以看到石匠们正在拆卸搭在新建棱堡周围的脚手架。棱堡的地基深深扎在河床坚硬的岩石层上。这是一个大胆而自信的设计,而且似乎起到了应有的效果(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倒塌)。棱堡两侧还新建了干干净净的三角形平台,上面各装有一台守城器械,可以将火力范围拓宽,覆盖两处尽人皆知的盲点,有效地将安全区向后推了五十码。也就是说,城墙以外三百码的地区都在火力范围内。就算在竞技赛中,也没有多少弓箭手可以射到这么远。到了战场上,五十担重的石头四下砸落,就更不可能了。

  他静下心来欣赏着这座全新的石建筑工事。它未经风雨,有锐利的、尚未被侵蚀的边角。石块之间的灰泥黑乎乎的,尚未干透。他督建的棱堡是多年来首个加建在城墙边上的附属建筑——大概一百年或者一百五十年?想想就觉得舒心,一百年以后,人们会指着这些建筑说,这是洛雷登的城防工事,也许还会给那些满脸惊叹、啧啧称奇的游客讲一讲洛雷登战役的二三事,以及敌人是如何从一开始就注定失败的……

  瞧瞧你自己在想什么,你的思考方式居然跟那帮人越来越像了。他跪下来,抓住一块木板,那是为安放新的城防机械而架设的底座的一部分,下午才安上的。木板没有被推动,过关了。他站起来看向远处,目测从他所站立的地方发射出去的砲弹轨迹,想象投石机和吊起弹药的起落架同时在城墙上工作时,城头过道上还有没有足够的通行空间。他可不想在敌军来袭的关头处理过道拥堵的问题。麦克森说过,一个将军永远不该把“我没料到这个”当作借口。

  他想起了麦克森,对方清晰得如同就在眼前,好像他们正肩并肩地站在一起。他记起麦克森那张宽阔的略显圆润的脸庞,还有那永远长不过四分之三寸的胡子。麦克森的下巴中间有片秃斑,因此在胡子中间总是空着一块。他记得每当有人来汇报什么事,不管是营地被占领了还是汤煮好了,麦克森听后总是先沉默一秒或一秒半,随后便是那万年不变的点头方式:向下并略微偏向一边。如果麦克森此时在负责城防工事,不知道他会做些什么?洛雷登当然希望和自己所做的一样,可惜无从知晓。

  他又想到,说到底这一切全都是麦克森的错。都怪他尽职尽责,利用手头有限的资源,英勇地将本职工作做得太好。可是,如果说我们一开始就不必做这件事,根本就不该做这件事呢?如果现在的城墙能保护大家,那当时也该如此,根本没必要率军远征草原部落。看,撤了远征军以后,局势并没有忽然恶化,也没有蜂拥而至、尖啸不断的野蛮人攻打城墙,掠走我们的妻子和桌布。

  麦克森的错在于他只管做好自己的工作,却没有跟任何人商量这件事有没有必要。这就是麦克森,佩里美狄亚独一无二的将军。他深入草原,牺牲自己和他人的性命,是不是就因为他不会干别的工作?是不是他无法面对五十岁出头退伍以后,还得找一份适合的工作?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出这样的事,固守着一份掠夺生命的事业,就因为这是他唯一擅长的谋生方式?

  洛雷登察觉到这句话里的暗示。 那又怎么样,我退出那个行业了呀。至少,我试图转行了。我努力从原先杀人的行业挣脱出来,现在人们却把整个城市和所有部落的人的生命放在我手里。天哪,如果还没失去幽默感的话,我会觉得这件事太可笑了。

  他听到身后有人接近,大号靴子发出吧嗒吧嗒的响声。他记得这声音。

  “快完工了。”说话的是工程师格兰希斯。他从城墙楼梯走上来,还在微微喘气。看来是平时喝了太多苹果酒,而且待在画板前的时间太长了。洛雷登沾沾自喜地想,换了我可以两三步爬上来,不带喘气的。

  “很好。”他回应道,“太及时了。”他指向地平线处反射着一道亮光的地方,“将所有新建的机械安装到位需要多久?”

  格兰希斯耸耸肩。“最迟到后天,所有的机械就可以就位了。我们让军械厂以一天两台的速度赶工。到时候最大的问题反而是,如何在城墙上找到足够的安放空间。还有,目前我们只有两台大型起吊机可以将机械吊到安放位置上。”他难为情地笑了笑,“我们一激动就把这事给忘了。现在正在加造两台起吊机,运气好的话,明天就能完工。”

  洛雷登点点头。“能在后天完成就可以了。”他回答,“防护栏也一样。”

  设防护栏是他的主意。更确切地说,这主意来自多年前他在书中看到的案例。书上说,一个半世纪以前,在一场海战爆发的前夕,为了阻止佩里美狄亚海军登船,从岛上来的海盗们在每艘战舰边缘钉上突出的柱子,再用坚固的缆绳连接起来,形成一圈栅栏式的防护网。敌军的登船梯只能架在缆绳上,无法直接靠上船体,所以无法登船。洛雷登认为这种防护网也可以用在这儿对付登墙梯。现在,在城墙的薄弱地段——也是敌军最有可能架起登墙梯的地方——全都钉上了突出城墙七尺开外、直径六寸的柱子。在未来几天内,这些柱子将被铁链连起来。到时候需要一个人爬过七尺长的柱子,像猴子般垂直倒吊在河面上方,把铁链固定在柱子之间,城建局的工人们正在激烈争辩,互相推让着这份不太让人信服的荣誉。

  “我们尽力吧。”格兰希斯叹了口气,“哦,对了,军需处的菲利帕斯·尼禄托我给你捎个口信。”他皱起眉头,“不知道是不是我听错了,好像他已经设法搜罗到了你要的两百万只蜜蜂,明天就去找木匠做倾泻槽。”

  洛雷登笑了。“太好了。”他说,“这么说,很快就一切齐备,等着敌军来犯了。”他转身对着那个光源,“我正好知道哪里有我们的敌人。”

  总工程师走后,洛雷登在塔楼顶端转了一圈,再一次尝试站在敌人的立场看城市。自从接了这份倒霉的工作,这是他每天都要做的事。这么做效果很好,但他总是觉得自己还有哪里没考虑周全。在他看来,目前的防御措施并没有薄弱点,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现有基础上再加一层防护。他一定是忽略了什么,而对方却考虑到了,否则为什么敢自信满满地杀过来?在内心深处,他渴望敌人尽快现身来袭(因为明面上的敌人不是最可怕的)。但在此之前,他不得不继续纠结、推测、寻找纰漏,直到他找到那个漏洞,然后一边埋怨自己一边说,原来如此!我怎么这么蠢!他万分渴望说这话的时候敌人尚未兵临城下……

  但他还是没找到。在防御线的最高点,他能看到两列绵延不绝的陆上城墙组成了一个“V”字形。“V”字的尖端就是他所在的塔楼,这里正对着河流分岔的地方。河流在这一点一分为二,环抱着城市所在的小岛。塔楼正下方是特罗夫吊桥。吊桥架在东边的河汊上,距分岔点有一百码左右,这里的水最深,河面最窄。对岸的堤道延伸到水中,离塔楼有十五码远(正是吊桥本身的长度)。如果敌人试图沿堤道接近城墙,不等他们靠近,堤道就会被砸得粉碎。此时他正倚靠在一台巨型投石机的支架上,据说它是整条城墙上精确度最高的一台,瞄准的正是对岸堤道。考虑到塔楼的坚固程度以及这里河流的深度,他排除了敌人会重点进攻这里的可能性。

  两条河汊的逐渐变宽,先是一百码左右,到了两个棱堡的凸出处变成一百三十码,等到汇入海洋,宽度已经超过了两百码。从棱堡抛射石块,能划出三百码远的弧线。射程覆盖了宽度在一百七十码以内的整个河段。他想在敌军发动进攻前将棱堡的城头塞满投石机,越多越好,如果能弄到手的话,尽量安放长距型的。多亏一个重要的秘密武器——这个秘密他还没有跟安全委员会分享,就连大部分工程师也不知道(即使工程师都是他信任的人)——他将棱堡两边三百码的半圆范围都纳入了掌控。这也是从逻辑上考虑敌军最有可能发动攻击的地点。至于城墙的其他段,每一百五十码就有一个塔楼,每个塔楼很快就会配备两台扭力器械、一台投石机,以及一支五十人的卫戍部队外加工程师。塔楼下方,每二十五码的距离就安有一台小型机械,安装在倾斜的推车上,使它们的射程达到五十至两百码。沿着整条陆上城墙看下来,他找不到任何薄弱环节。河身宽的地方他不用担心;河身窄的地方,攻城器发射的砲弹可以让对岸五十码的内陆地区寸草不留。

  他甚至考虑了一些看似荒唐的可能性,比如假设敌人有能力在河床下方开挖地道,从塔楼底下直接钻出来,破坏坚固的城墙。尽管这几乎不可能实现,他还是准备了应对方案。还有,如果敌人以充足的长距火力攻击城墙,将某一段的守城器械破坏殆尽,以军械厂的工作效率(每天两台守城器械,以及差不多数量的长臂起吊机),他可以在一个钟头内将损坏的器械替换掉。每个塔楼底下都放有可以随时取用的材料,工程师正好趁替换器械的时间修补破损。要是对方设法把火弹打过来,他有灭火车随时待命。甚至连敌军士兵被投石机抛射出来、用绑在胳膊上的人造翅膀滑翔到城里这样异想天开的攻城方式,他都准备了应对方案。说真的,那场面应该很壮观……

  还有可能,敌人直接以持久战耗死他们。大量的攻城器日夜不停地攻击城墙,直到修补城墙的材料用完,而城墙上也没有足够坚实的地方可供修补为止。来啊,尽管试试吧,他们一定会失望的。不等尘埃落定,他手下的石匠们就会在缺口的内侧砌起由脚手架支撑的小型干砌石墙,脚手架还可供工程师攀爬。至于原材料嘛,整个世界都在垂涎三尺,急于用木材、灰泥以及切割打磨好的石板换取通用的佩里美狄亚现钞,而海路永远是通畅的。

  十岁小孩也能指挥这场防御战。如果有足够的人力操作绞盘,只需女人和孩子就能一劳永逸地守住城墙。 我们的防御阵线是如此牢固,连一丝烟雾都别想透进来。

  正因为没理由担心,我才如此忧虑。要知道,明面上的危险其实并不可怕。

  好吧。就这样吧。看起来形势一片大好。

  那么,为什么那混蛋还敢过来?

  颇有讽刺意味的是,正当洛雷登在巡视城墙的时候,有人到特姆莱的营地和他的哨兵接上了头。此人带来了特姆莱需要的确切消息。他并不担心,只是能有百分百的把握最好。

  货一定会运到的,那人向他保证。准时到达,符合要求。正如我们在城里第一次相遇时商量的那样。

  我从不怀疑,特姆莱真心回答,剩下的部分我们会接手。

  那人看起来有些犹疑。特姆莱不屑解释。尽管这场战事的关键在于这些人,他还是不喜欢他们。不过,他信任这些人。你可以怀疑神明、怀疑妻子对你的爱、怀疑母女之情或朋友之义,但利益永远值得信赖。在利益这个坚实的基础上,一根杠杆即将撼动整个世界。

  “承认吧,”卡纳迪说道,他将声音压得很低,在酒馆大堂嗡嗡的对话声中勉强能听清,“你退步了。这种乔装改扮的把戏我还以为是出自一个二年级学生之手,怎么都不像研修会教长所为。”

  病重又过度劳累的教长本可以反驳,却最终没有吭声。他们彼此心里都明白,没必要用言语来说明。

  “你知道为什么。”针对同伴未曾宣之于口的谴责,亚历克修斯回答,“我需要改变。而这,就是改变。”他在耷拉着的宽檐帽下露出笑容,“我现在很惬意。这是让我分散注意力的好办法。”

  “你不是老说你容易分心吗?”卡纳迪反驳,同时啜了一口涩酒,口感不怎么样,“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地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亚历克修斯耸耸肩。“偶尔肆意妄为一下也不错,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来过这样的地方了。再说,”他用自以为更加成熟的声音补充道,“这里有利于我掌控城市群众的情绪变化。”

  对这种明目张胆的胡说八道,卡纳迪不屑理会,“万一有人认出你——”

  “他们会指指点点,说:‘角落里有个流浪汉看起来跟教长很像。’然后他们的朋友会说:‘别扯了,教长的耳朵可没那么尖。’人总是一厢情愿,只相信自己能接受的那一套。”他一饮而尽,放下酒杯,“再来一杯。”他说,“我就得收手了。那个连喝五杯还背得出三十二条基本假想的辉煌时代,再也回不去了。”

  “待在这里别动。”卡纳迪叹了口气,从桌边站起来,“如果有人要跟你搭话,你就假装是个麻风病人好了。”

  也许卡纳迪说得对,亚历克修斯想,也许过多的压力和责任唤起了我心底幼稚的一面。身为教长,一时兴起,便任性地穿上邋遢的衣服到下城喝酒,哪怕这个酒馆颇为优雅,也多少有点不像话。 我本该待在自己的寝室,平躺在床上,盯着头顶弯弯绕绕的马赛克图案做理论推算。但我觉得这里更舒适,更有利于保持头脑清醒。

  他确实需要清醒一下头脑。不知是因为酒还是闹哄哄的声音,他的半边脑袋开始抽痛。不过最近,头痛已经成了习惯。他整天待命,准备随时飞奔到安全委员会,阻止总督和副郡尉互相残杀——更正一下,是绊住总督的手脚,让副郡尉得以放手履行职责。他知道,这是他为城市做过的最大贡献,因此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勤勉。与此同时,卡纳迪可以帮他执掌研修会。与其谢天谢地,不如感谢卡纳迪为追求自身利益而产生的上进心。如今他已经被提升为副教长,是指定的教长继承人。不过,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卡纳迪并不怎么在乎这些。说起来有点奇怪,不过他真心觉得,卡纳迪这个他曾经尽量回避的人,已经成了他接任教长以来最接近于朋友的存在。

  再次更正,之前被他施过咒的巴达斯·洛雷登也算是朋友。他可以轻松地和洛雷登聊天,承认自己的恐惧与野心。令人惊异的是,他居然在生命快到尽头的时候意外体会到了友情的魅力,就像在其他人渐渐失明时,他却头一次看清周围的世界。

  “给你,希望你被酒呛死。”卡纳迪嘟囔着,将手中的杯子重重地放下,艰难地滑坐在长凳上,“我说,如果你想多喝些劣质酒,不如跟我去学院的酒窖免费喝。”

  “是啊,但那又有什么好玩的呢?”亚历克修斯温和地反对,“而且,我刚刚跟你说过,我们有正事要办。你注意到没有,这里的气氛相当正常,人们没有那么脆弱和恐慌,显然说明城里士气高昂,令人鼓舞。”

  卡纳迪嗤之以鼻,“那帮傻子还没意识到我们陷入了什么样的危局呢。要不然就是他们忘性大,要不然就是他们以为危机已经过去了。要知道,就在不久前,他们还在街头上暴动呢。”

  “我还在学院读三年级那年,城市里发生过暴动。”亚历克修斯露出恍惚的神情,“一群新生从牲畜市场偷了一只猪,用拍卖场的颜料将它染成蓝色,再给它穿上公平交易委员会专员的长袍。他们将这只可怜的畜生赶到城市的步行街上,和一支守卫小分队狭路相逢。本来事情该到此为止了,偏巧我们看到同学落到敌人手中,马上展开了营救行动——那时我们正在庆祝三年级考试刚刚结束,喝得醉醺醺的,可以说是典型的坏学生。还好没人受重伤,”他心虚地辩护道,“而且研修会支付了损失赔偿。这次事件给守卫们好好地上了一课:对享有过多特权的年轻醉鬼执法时要聪明些。”

  “原来如此。”卡纳迪干巴巴地说,“如果我们手下的一帮新生捅了这样的篓子,你打算怎么处理?索性宣布当天放假,在大厅里招待他们吃吃喝喝?”

  “当然不可能。”亚历克修斯回答道,“我会把他们逐出研修会,将他们交给行政当局。我们不能容忍这种没头脑的行为。”

  “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卡纳迪嘬了一口酒,然后做了个鬼脸,“你要喜欢的话,可以把我的也喝了。我的头已经很疼了,不需要靠喝酒。”

  亚历克修斯看着他,“你也头痛?”

  “怎么?难道你……”

  “一进来就开始疼。我还以为是这里的气氛以及喝了涩酒的缘故。不过,如果你也头痛的话——”

  “难道是我们的岛民朋友?哎呀,千万别再来一次,拜托了。我们手头要应付的事情已经够了。”

  “显然不够。”

  卡纳迪偷偷摸摸地四下张望。“没看到他们。”他说,“一定是酒的问题。你知道,头疼也有可能是自然原因引起的。”他补充道,“管这种喝起来像羊皮防腐剂的饮料叫自然原因,我也是很宽容了。酿酒的时候他们肯定没用好的葡萄和酵母。”

  他看到亚历克修斯松了口气。“我想你是对的。”他说,“喝了太多劣酒,外加过于丰富的想象力。也许我们现在该回去了。”

  他们尽量不引人注目地站起来。因为急于彻底掩饰身份,一身流浪汉装束让他们成了这种级别的酒馆不怎么欢迎的客人。被赶到街上去可不是保持低调的最好方式。

  原本一切顺利,不料亚历克修斯被放在两张桌子间的一个小皮包绊了一下,趔趄地撞在一名刚点了一壶热腾腾的香料酒、正端着往回走的顾客背上。壶中的酒泼到他的腿上,他被烫得大吼一声,转过身来。

  “你这白痴,”他骂道,“看看你干的好事。”

  亚历克修斯结结巴巴地道歉,但声音太小,没人听清。那顾客的大手一把揪住亚历克修斯的领口。“这条马裤彻底毁了,”他继续吼道,“你得赔钱!”

  “当然要赔。”卡纳迪用安抚的语气说道,这种外交语气经过上百次教务会议的测验,被证实相当有用。不幸的是,他忘了这和他目前伪装的身份完全不搭。而那名顾客明显注意到了其中的怪异。卡纳迪越是安抚,情况越糟。他伸手到袖子里摸出钱包,结果手伸到一半,对方就一把抓住他的手扭向一边,让他疼痛难忍。

  “你到底是什么人?”他质问。周围的人纷纷转头。

  “他是什么人重要吗?”

  亚历克修斯四下张望想找出是谁在说话。他看到那顾客身后有一个高大的身影。那人身材魁梧,秃头,口音带点外国腔,但听起来很熟悉。太熟悉了。

  “那位绅士说了他会付钱。”陌生人继续说道,“你最好注意一下自己的举止。”

  那顾客放开卡纳迪的胳膊,用手压着头的一侧,显得很痛苦的样子。“行啊,”他说,“不相干的人没必要多管闲事,只要我能拿到钱——”

  卡纳迪付了一笔足够让他从头到脚穿戴貂皮的赔偿金,然后拽着亚历克修斯的胳膊,匆匆地带他来到酒馆外,暴露在夜间清冷的空气中。“该死的,亚历克修斯,我就知道这种胡闹迟早要遇到大麻烦。我们真的很容易被人认出来——”

  “已经暴露了。”亚历克修斯疲倦地回答,“哦,别担心,我们不会在明天这个时候成为城里的笑料的——如果你担心这个的话。但是我们确实被认出来了,这点可以肯定。”他忽然发现自己正站在一摊不是水的液体中,连忙跨出来,“来吧,趁我们还没干出更愚蠢的事,赶紧回去。”

  他沿着街道拔腿就走,步子又快又稳,让卡纳迪颇为意外,似乎他脑子里装了太多东西,忘了自己是个体弱多病的人。卡纳迪快步跟上。

  “知道我们的身份暴露了倒是好事,”他不满地唠叨道,“但你不能就此不管啊。谁认出我们了?”

  “帮了我们的人。”亚历克修斯头也不回地说,“那个身材高大的光头。”他叹了口气,“动动脑筋吧。我还真的以为所有的问题都自行解决了,没想到现在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

  “亚历克修斯,如果你开始神神道道的,那我对你就不抱希望了。行行好,解释一下吧。”

  教长苦笑起来,“卡纳迪,你真让我惊讶,我一直以为你是个擅于观察的人。我还以为你认出他来了。”

  “认出谁来了?你是指那个光头吗?你不是说他认出了我们吗。”

  “他确实认出了我们。”亚历克修斯停顿片刻,调匀呼吸,“他认出了我们,我也认出了他。我不相信巧合,他应该是出于某种原因,引导我们去了那儿。”他忧伤地摇摇头,“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我二十年未曾踏足酒馆,今天却忽然产生一种想要去酒馆的冲动。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亚历克修斯……”

  “他在我们那个共同的梦境里出现过。你真不记得了?”亚历克修斯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地从鼻子里呼出,“他是高戈斯·洛雷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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