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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铸假币的人第二天就找到了我,我们关系一直不错。去旧花市把金币换成银币,能得到去铸币厂得不到的好处。官府规定,一百六十个托尼丝换一个金斯塔隆。但现实是,他们的一家之言并没有多少的分量。铸币厂的金币纯度是九十七,这给了我议价优势。那天我的朋友们有点紧张,可能是担心克拉希斯的事影响船运,而黄金对缓解焦虑很有帮助。最后议定的价格是1兑216。所以我赚到了,我兵团的应急资金又多了一大笔钱。正是靠着这笔秘密的钱,我才能在争夺补给品时报出比其他兵团更高的价格,在财政部缺钱时继续给手下们发工资,在后勤部穷困时花重金给大家买质量合格、缝合口不会开裂的靴子。在这支庞大的帝国军队里,如果你肤色不寻常,上面还没人罩着,你就只能像这样,事事比别人多想一步。这个游戏我相当擅长,所以玩起来也无比认真。

  佐纳拉斯舰长宁可咬掉自己的一只耳朵,也不愿意承认他听进去了我的话。所以负责日常守卫的第一舰队被召回、被派去谢厄姆河口一定只是巧合。舰队到达后发现,那里一个人都没有:所有渔村都荒废了,船和渔网不知所踪,牲口圈空空如也,连一声狗叫都听不到。他们放火烧了几间荆棘棚——我猜这就是向那些未开化的野蛮人宣扬我们先进文化和优越生活的最好方式吧?之后舰队返航,运气却不太好。他们在派拉海附近遇上了一场可怕的风暴,三艘船沉海,剩下的也失散了。一周后,舰队才重新聚齐,他们又花了一周时间修整,才起帆回海湾。我找到一艘领头船上的候补军官,他告诉我,舰队一绕过苏伊达斯海岬就看到了一缕烟柱。他看到了烟柱,也就是说,天上没有风。船到海岬突然没了动力,停在原处,真是太倒霉了。这种事时不时会碰上,没人搞得清原因,也无法可想。第一舰队大多是三桅帆船和双层桨座战船。战船身形巨大,风帆更是大得离谱,跑起来轻快灵敏,但前提是风得够强。舍尔登人用的是瘦长的小帆船,一边二十支桨,一张方形大帆,无风的时候可以靠桨前进——他们就是这么做的。他们刚刚烧抢了萨尔平思,返程时正好从舰队旁边经过。那个人说,他数了数,有八十七艘,吃水很深,显然是满载而归。而舰队无力阻止,也无法追赶。

  我真是蠢到家了。这个情况佐纳拉斯舰长也没料到,但它并不能让我好受一点。萨尔平斯是——抱歉,曾经是——只为一件事服务的重要枢纽。阿姆派特运木炭的大驳船在这里停靠、卸货。每月有数千吨木炭在这里停留,供应兵工厂的炼铁车间和铸造车间。所以,船员们当然隔老远就能见到烟柱。舍尔登人显然毫不慌张——他们给所有的小船都塞满木炭,一直塞到船上都快站不下人了,才把剩下的存货点燃,一走了之。运气站在了他们这一边。如果不是因为那场风暴,抢劫完之后又突然风停,他们会在派拉海正面撞上第一舰队,然后全军交代在那儿。我猜,策划这次抢劫的人肯定以为佐纳拉斯的部下会多花些工夫,在谢厄姆河口找到一群替罪羊杀了再返航。不过,运气总是会眷顾勇敢的人。

  我在都城的差事到此彻底办完了。我雇了三辆大车,载着我那些成色存疑的银币回了卡科迪蒙的军团指挥部。我平时喜欢用快船运货,但不知为什么,现在突然觉得这不是个好主意。我急于出城,免得普利斯卡将军又把我叫去开会,于是我搭了艾伊纳的车,他是废金属一行的佼佼者。我与他在卢索告别,又在独角兽客栈租了一匹马。我讨厌骑马——第二天还好,第三天真的会全身酸痛——但直觉告诉我,我需要回到自己人中间,找些活儿干,最好是在很远很远、通信不那么畅通的地方。

  至于要干什么,我倒是专为这种情况存了些杂活。九个月前,有个军事学院的愣小子叫我们在牙山给他修一座桥,桥的尽头通向阿姆派。我当时可不愿意清理山路,像蜗牛一样把整套工程设施运进深山。于是我回信说,等我有空再来处理。现在我终于有空了。要离开舒适而快乐的卡克迪蒙,去荒山野岭劳作,士兵们不大开心。但我偶尔一次的耳聋症适时发作,于是大伙儿就这么上路了。

  在大雾和暴雨中,在两岸的峭壁之间、汹涌的河水之上,我们建造着桥梁,只为了让军事学院那小子去隔壁小镇追女孩时不用绕路多走十里。这其中的细节太无聊,我就不多讲了。实际上,我们最后完成得很漂亮。不是我自夸,但这项工程没花国防部一个钱,用的全是捡来和讨来的物料。人力损耗只有两只骨折的手、几处撞伤和瘀青。每天早晨醒来,一低头就能看见七十英尺之下的滔滔白水,在这样的景致里开始一天的工作其实挺不错的,相信我。但时间和精力依然耗费很大,我感觉手下们已经起了疑心,开始猜测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一走近营火,火堆周围的说话声就止住了。我应付了不少隐晦而刁钻的问题,这让我很不自在。幸好手下们对我还算信任,否则就真的尴尬了。

  地图越往上的地区,信息就越不畅通。在这里,唯一能带来新闻的是硬币,如果都城换了皇帝,少数几个识字的就能从硬币上读到。要用到这座桥的士兵们已经三年没和国防部联络,工钱也欠发很久了。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在放羊、种卷心菜。年轻的军官左边手腕上有一道疤,那是他无聊至极,想割开自己的血管时留下的。所以,等到我们修完桥,慢悠悠地撤出这个地方,退到曼督拉,顺手加固了那里的水渠之后,我才终于听到一些关于萨尔平斯的详细情况。

  我在那儿遇见了一个点头之交的熟人,是来收税的。帝国有个沿用了几个世纪的巧妙制度:富人或财阀向官府交纳整个行省的额定赋税,换来的则是该省的收税权。他们可以极尽压榨之能,只要不把人逼造反就行。我认识的这个人是个新手,刚刚盘下这门生意。我猜财政部早就料到他会搞出乱子。他向帝国支付了七万金斯塔隆,外加六百名由他支付薪水的迪马维达弓骑手,获得了曼督拉山谷的收税权。愉快地横征暴敛了六个星期后,当地人宁愿烧掉自己的房子,把自己的牛羊赶下悬崖,也不想坐下来和他讲道理了。他没办法,只好派人回都城,寻找愿意接手这桩生意的傻瓜,思乡之情与日俱增。我心疼他,真心诚意的。

  他告诉我,灯塔看守人看到贼寇在雾中航行,穿过暗礁密布的浅滩,从西北方向去了萨尔平斯。这是不可能的,我说。他责怪地看我一眼,表示他只负责复述听来的话。他们驱赶码头工,他继续说,让他们装货,直到把船装满为止,然后把所有人——文员、工人、士兵——关在主仓库里,把门钉上,在屋顶点了把火。不可思议的是,有两个人活了下来。他们很幸运。大火中最可怕的通常是浓烟。木炭不太冒烟,只会释放有毒的气体。但这两个人爬进了两个水桶里。水变得很热,几乎把他们焖熟了,但木桶起了保护作用,坍塌的椽子没砸到他们。他们撑了足够长的时间,见到了地方官并录了证词。贼寇自然就是舍尔登人。他们的船很特别,灯塔看守人年轻时在北方做生意,见过他们的船。这个情况和我之前听说的大同小异,除了一点:虽然满载着赃货返程,他们却硬是在瞭望角停下了船,打烂了那儿的灯塔,才继续往前走。这件事做得很蹊跷,唯一解释得通的原因就是,他们确信从友情海返航、这两天就会抵达都城的第二舰队其实没那么快到,他们要过段时间才会通过这片浅滩。没了灯塔,第二舰队要么只有迷路,要么就得老实等上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

  我喜欢把想到的事情憋在心里,所以总是一副冥思苦想的样子。但有时候,我实在想舒坦一下,找人倾诉;若是刚好在军伍里,波泽思上尉就会不幸成为我的倾诉对象。我非常喜欢他,虽然从来不敢明说。在他看来,我是把他当成了一个没什么攻击性、耐心培养之下能胜任一些简单的工作的二傻子。我当然不是这么想的。他的全名叫尼卡弗鲁斯·波泽思,祖上是古老而辉煌的弗卡斯家族的远亲,他这一脉(甚至都称不上一脉,顶多算细枝末节)在七十年前经历变故,衰落了。他们目前在帕拉利亚还有一个小村庄和一座摇摇欲坠的祖屋。祖屋正门曾经悬挂着价值连城的家徽织毯,如今早已被变卖,原来的位置变成了一块褪色的补丁。除此之外,他们家还有一座藏了些古书的图书馆。馆内充满潮湿的空气和霉菌,让翻书的手变得黏糊糊的。看看尼卡,你就能想象出弗卡斯家族在五百年前鼎盛时期的荣光。因为他的身形——如果你没见过帝国的人,但读过那些传奇演义的话,你准能一眼认出他——六尺九寸,肩膀壮如牛,脑袋秃得像颗鸡蛋,只在下巴上留一撮傻乎乎的胡须(嘴唇上面也是光溜溜的)。他能把一辆六型后勤车的后轮举离地面,平地跃起能跳出与他身高相等的高度。这类生猛的事情他还能做很多,让我光是旁观就全身疲惫。他还读过所有经典著作,能理解其中五分之一,这个比例已经很不错了。他勤劳正直、本分谦恭、好学有礼,像狮子一样勇敢。换句话说,拥有一切我欠缺的品质。也许有一天,他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工程师。他其实本可以成为这个阶层的蓝皮肤的典范,但遗憾的是,他喜欢和我玩,而且眼神不太好(有时分不清棕色和粉色)。老实说我不知道怎么评价他,但就目前的证据来看,他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我一有烦恼尼卡就会知道,这算是他的一种本事。当然他不会冒冒失失地直接问我,只会不停在我身边晃悠。他牛高马大,要假装看不见实在困难,于是只好聊一聊。

  我们刚刚修好了水渠,此时正在收拾装备。尼卡负责检查货车,确保每一样东西都装好、绑牢后,他需要向我报告。工作结束后,要收拾上路挺麻烦的。在他做最后的检查时,我喜欢躲到帐篷里,支起脚、闭上眼睛,不去想任何事情,一个人待上一个多小时。我这份工作唯一的缺点就是,每天从早到晚都有人围着我转,任何正常人都会受不了。所以,每到收拾上路的日子,尼卡都会把头探进门帘,说一句“好了”,或者直接冲我点个头,不做更多打扰。但这一次,他整个人进了帐篷,像沙漠里装饰的石柱一样杵在我面前;如果他头上顶的不是帽子,而是某个古代苦修士的雕像,那就更像了。我叹了口气,“有事吗?”

  他睁大眼睛,看着我说道:“你有事。”——用的是陈述句。

  “为什么这么说?”

  “反正就是有事,我们刚刚干完的那单活就有问题。”

  我用手撑起脸,盯着他,“你这么觉得?”

  他点点头,“有多糟糕?”

  和尼卡站在一起,我显得更加矮小,仿佛我是小他很多岁的弟弟或者他的宠物猴子。虽然如此,我有时还是会生出一种强烈的、想要保护他的冲动,让那些发生在天真善良的人身上的坏事离他远一点。但其实他被选为帝国军队的上尉,肯定有能力应付大多数麻烦,不会那么脆弱。“不太好。”我说。

  “你在都城参加了委员会会议。”

  我点头,“普利斯卡将军叫去的,全套小丑班子都在。”

  “然后你一回来就开工,带我们躲得远远的。”

  “可能还不够远,”我说,“告诉我,你在军事学院上学的时候,他们讲过埃勒克图斯将军的事迹吗?”他点点头,“AUC第七世纪,贝尔-瑟普蓝人入侵帝国,埃勒克图斯将军手握贝萨基恩的帝国第三军,在贝萨基恩称帝,统治了这个独立王国26年。后来帝国恢复元气,把瑟普蓝人赶走了,他随即投降,贝萨基恩重新并入帝国版图,他则被处决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这个人很有意思,”我说,“有一个关于他的假说。他看到帝国穷途末路,想守住贝萨基恩——虽然只是块穷乡僻壤——让它成为罗珀人文明最后的庇护所。如果别处迎来黑暗时代,至少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盏明灯保留了下来。这个说法没被认可,但我希望它是真的。”

  “看来真的很糟糕。”

  从我坐着的地方往外看,能看到刮着大风的荒凉沼泽地,以及沼泽尽头尖尖的丑陋山峰。这幅景象很讨厌,让我想起老家。“我们修桥那个地方也有个要塞,你记得要塞里那些人吧?他们已经不是士兵了,他们是农民。我们其实可以加入的。我们总有共多少人来着?三千。可以搞三千个女人——要么买,要么抢——然后在厄东提思关口砌一堵结结实实的墙。种地肯定不难,不然农民就学不会了。这样一来,无论发生什么我们都可以远远观望。如果黑暗时代真的来临,那至少有一小块土地是永远属于罗珀人的。这样挺好。”我继续说,“你也这么觉得吧?”

  他拎起一张营地马扎,坐了下来,马扎发出一阵呻吟。“看来真的很糟糕。”他重复道。

  “如果现在回都城,”我说,“我们很可能会接到加固城墙的任务,到时候就没有机会溜走了。若是发生不测,我们就被绑在了靶子上。”

  尼卡没有问会发生什么“不测”,他一贯这样。在他看来,我确信的事自有其道理。“比起埃勒克图斯,”他认真想了一会儿说道,“宁愿当詹那乌斯。”我笑了。他说得很对。在摩亚城被夷为平地、熊熊燃烧的时候,詹那乌斯仍然在城墙坚守,直到最后一刻才划着一艘小船逃离;即使在这样的紧急关头,他还靠了一次岸,带上了年迈的父母和罗珀人的圣像。那之后,他建立了第一个罗珀人国家。我自己对这段传奇的理解略有不同。我想,詹那乌斯之所以能逃出来,是因为他早早料到了摩亚城的结局,于是花了一整晚挖掘逃生通道。他埋头苦干,忘了通知亲人和好友。当然,这不是尼卡在祖母怀里听到的版本。信念和责任感,唉,真受不了。

  “如果这地方不是世界的屁眼,你会考虑埃勒克图斯吗?”

  他笑道:“可能吧,但事实就是事实,没有如果。”

  我叹着气,“拜欧尼亚不错,但没人叫我们去那儿修桥。唉,还是勇敢点,回城吧。解散。”

  他对我微微笑了一下,拿起头盔(擦得锃亮,但其实是在克利亚斯兄弟行那儿买的二手货),敬了个礼离开了。我想我有点希望他能支持我吧,但同时又没指望他真的赞成。毕竟他是我朋友。记得我之前说的吧?朋友只会给我带来麻烦。

  再跟你讲个现成的例子。我小时候最好的朋友叫奥古斯,是一个了不起的小伙儿。在我们一群小伙伴中,他跑得最快,扔东西仍得最远,六岁就可以独自给一整头羊薅羊毛。人人都喜欢他,但他最喜欢和我玩。我那时是个脏兮兮的小不点,浑身上下找不到任何优点。我喜欢远离是非,过平静的日子。奥古斯则喜欢惹事。同时,他还是人们口中常说的那种天生的领袖——这一点我一直在向他学习。直到现在,只要遇到手下不听话,我就会问自己:奥古斯会怎么做?当时有一棵长得很好的苹果树,树的周围是一座废弃园子,园子旁边的房子早已朽坏。总之,它正好长在奥古斯家和隔壁家之间,而邻居是个让人头疼的家伙。每年苹果树结果,两家都要为果实的归属权争吵,甚至闹到了村议会。作为专业搞政治的,村议会不负众望,给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闹心、让麻烦更麻烦的解决办法:把苹果树砍了烧掉,结束争端。于是奥古斯的爸爸就谁去动手砍树的问题,又和邻居又吵了一架。秋天到了,苹果树仍然没人砍。那一年收成不错。实际上这棵树结的苹果很酸,只能用来做菜。但奥古斯不在乎,对果实志在必得。他精心制定了行动计划,自然也带上了我。不行啊,我对奥古斯说,我自己已经有不少麻烦,不想在你老爸和那个老混球之间再插上一脚,说什么我都不会去的。长话短说,我还是拗不过他。我们拿上了他妈妈的大柳条篮子,我负责望风,他爬上苹果树偷果子。篮子装满一半时,讨厌的邻居牵着三条恶犬出现了。我一句“战术撤退”还没喊出来,奥古斯已经滑到地上,跑得老远了。而我则一如既往地倒霉,袖子挂在了一丛该死的荆棘上。正在我努力挣脱的当口,狗追了上来,把我围在中间。它们低吠着,颈毛倒竖,我稍一眨眼它们就会扑上来。邻居老头子此时也赶了上来,神情古怪地看了我一会儿,最后吹了声口哨。恶犬不甘心地退下了,似乎认为主人应该让它们把剩下的事做完,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你是奥尔罕?”他问。

  “是的。”

  “大伙儿到处找你,小子。赶紧回家吧,你妹妹出事了。”

  还没介绍过我妹妹吧?她在这个故事中是个小角色,在我六岁那年就死了。我跑去偷苹果,没看好她,结果她从一面墙上跌下来,头先着了地。奥古斯爸爸那可恶的邻居陪我走回家,快到家门时他突然转过来注视着我,对我说:“别自责,小子,世事无常。”说完便走了。后来我才知道,他弟弟多年前在冰面上玩,掉进了冰窟窿,他顾着钓鳗鱼,没能阻止意外发生。你看,朋友给我带来麻烦,到头来却是敌人在安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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