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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隐士

  埃德加·罗素先生是偶尔能够和戴森先生玩到一起去的那群朋友当中的一个。这位写实主义者兼启蒙斗士就住在诺丁山阿宾顿森林附近一所房子的二楼上;他的房间缩在最后面,小得可怜。拐过主干道,再走上那么几步,你立刻便能感觉到一种久违了的平静和闲适,让你不由得放慢了脚步,这就是阿宾顿森林的独特之处了。房子还在后面,都带着小花园,里面种着的丁香花、金盏花,还有血红血红的绣线菊正众芳争艳、含苞怒放。角落里的那座旧宅背靠小街,有个大得出奇的后花园。那里每到初夏时节,一下完雨,便会绿意盎然,连承载着无数记忆的老榆树也会按捺不住寂寞,发出新枝,就更不用说树下那些如茵的芳草是如何鲜嫩欲滴的了。阿宾顿森林一带的房子大多建于三十五年前,涂着灰泥,样貌平淡无奇;对于中等收入者来说,住在这里,还算说得过去。很多房间正在对外招租,门外常常挂着刻有“精装修公寓”字样的铜牌。罗素先生就栖身在这儿的一所足够美观的大宅里。他觉得住在格鲁布大街这样的城市中心地带,整日里吸着灰尘,忍受着各种肮脏污秽,既落后于潮流,又得不偿失;正如他所说的那样,他更喜欢那些能够看到绿色的地方。实际上也的确如此,从他现在所住的房间向外看,眼前一片花园美景,还有一溜白杨树,夏天的时候,把威尔顿大街那惨淡的景象遮得严严实实。因为收入实在有限,罗素先生平日里就靠着茶水面包维持生活。但是,只要戴森先生来,他便会吩咐女佣买上六瓶麦芽酒;只要戴森先生喜欢,他也可以随意享用罗素先生珍藏的烟叶。一连几个月,房东太太都为没人租用客厅而感到苦恼,门口招租的牌子挂在那里好久也无人问津。初秋的一天傍晚,戴森先生再一次来到这里,他走上台阶,突然觉得像是少了什么似的,走到窗前一看,果然发现招租的铜牌不见了。

  “你们这里的一楼已经租出去了吗?”他向罗素先生道了声好,随后问道。

  “是啊,大概两星期以前,一位女士租下了整个客厅。”

  “是这样啊,”戴森表现得有些好奇,“是一位年轻女士吗?”

  “我想是的。她丈夫去世没多久,还戴着一层厚厚的绉绸面纱。我在楼梯上偶尔碰见过她一两次;但是从来没看到过她的脸。”

  啤酒买来了,烟斗也点了起来,于是戴森开始转入正题:“你最近怎么样?手上的工作进展如何?”

  “哎呀!”罗素先生表情凝重,失声叫道,“生活真苦闷,简直就和在地狱里一样。我搜肠刮肚,就这样写啊写啊,掂量着每一个音节的强度,试图使它们听起来和谐悦耳;我还得不断擦了重写,想让语言在最细微处达到最佳的效果;我花了整整一晚上时间,才完成了不到一页的篇幅。早上的时候,我又读了一遍自己先前写下的东西,当时就恼了,啥都不想,只想把它对折起来,扔到废纸篓里去,或者锁在抽屉深处,反面朝上。有时我灵机一动,想要借此机会写出一两句妙语来,却发现笔端呈现的不过是一些陈词滥调而已;还有些时候,形式看起来十分优美,却只是为那些大胆的、不切实际的幻想提供了掩饰。我为自己的作品而感到汗颜,戴森,对我来说,一笔一划都是那么艰难。我嫉妒临街木匠的手艺,他能够将各种工具运用自如。要是他接到一张制作餐桌的订单,他一定不会像我这样痛苦;如果有人向我约请书稿的话,我想我一定会发疯的。”

  “我亲爱的朋友,你把这件事看得太严重了。你得让笔墨挥洒得更加从容一些。尤其是,当你坐下开始写作的时候,必须相信自己是一个艺术家,不管写些什么都会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就算一时没有好的想法,正如我所认识的技艺最为精湛的一位艺术家所告诉我的那样,‘没有关系,思路全在烟盒里呢。’尽管你抽的是烟斗,但道理都是相通的。除此之外,你还得给自己寻些乐子,它们能给你带来很大的安慰。”

  “也许你是对的。但是这样的时候太少了。我曾经冥思苦想,打算写一部‘家族故事’,传达某种深刻而有现实意义的观念。一两天前,我着实为此而高兴,躺在床上睡不着觉,眼前浮现出种种故事场景;可是白天一来,一切都化作乌有了。”

  “你是怎样考虑的?”

  “对我来说,这个念头棒极了。我幻想着像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或是左拉的《卢贡·马卡尔家族》那样,写一条街道的历史,每一栋房子用上一卷的篇幅来进行描写。我选定了那条小街,街上的每一处房子我都仔细看过,我了解它们的外观和内幕,就像读过和它们有关的文字一样对一切了如指掌。这条偏僻的小道就在我的面前活灵活现地展开了——我熟悉它,曾经不下一百次经过此地。街上有二十来栋住宅,有装修豪华的,也有看起来极其寒酸的;开着紫色小花的丁香树丛密布在道路的两侧。同时,它又象征着一条‘充满苦痛的人生之路’,无论你喜不喜欢,都必须去勇敢面对;它还代表了存在本身,不管你高不高兴,它都在那里;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处流露着淡淡忧伤的悲喜剧。在一所房子的门上,我还能看见红色的血迹;某扇窗户后面,还隐藏着两条黑影,随着绳子不断收紧而左右摇摆,在百叶窗上投下隐隐约约的痕迹——这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身影,他们在一间简陋的点着煤气灯的客厅里悬梁自尽。这就是我所能想象到的内容了;只是一旦笔尖接触到纸面,它们就会立即缩成一团,接着不翼而飞。”

  “是啊,”戴森说道,“听起来挺有意思的。我羡慕你能将想象化作现实,我更羡慕你有一天能看到书架上摆放着自己的一二十本著作,每一本都是传世精品。我恳求你用牢一点的羊皮纸来装订它们。对于好书而言,这才是唯一配得上它们的装帧。有一次,我在一家精品书店的橱窗里看到一本用上等摩洛哥纹皮装订起来的图书,上面压印精美,还镶着漂亮的金边;封面呈红绿两色,搭配更显得当。当时我就对自己说,‘这哪是书啊,简直就是一件艺术品嘛。’书只有装帧成这样,才算是真正的精品,这就像用一匹里昂出产的织锦披在某尊哥特时代的雕像身上一样。”

  “哎呀!”罗素连忙打断了他,“我们别谈论装帧了好吗?书都还没写呢。”

  谈话像往常那样一直持续到晚上十一点多,戴森向好友道了声晚安,起身告辞离开。他对下楼的路径很是熟悉,所以便一个人走了下来。然而,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就在他穿过一楼大厅、正准备推开大门的当口,他看见一只手伸了过来,示意他走过去。

  戴森可不是一个在类似状况下会举棋不定的人。在那一瞬间,他意识到奇遇又一次在向他招手;正如他所说过的那样,戴森家的男人从来不会拒绝一位女士的召唤。考虑到这位女士的清誉,他放轻了脚步,蹑手蹑脚地走进了房间,接着听到一个低沉而清脆的声音对他说:

  “下楼开门,再把它用力关上。之后再到我这儿来;看在老天的分上,走路轻一些。”

  戴森害怕在回来的路上碰到女佣或是房东太太,但还是带着些许犹疑,顺从了她的安排。尽管他走起路来犹如一只笨猫,踩在楼板的裂缝上嘎吱作响,可最终还是侥幸地逃出了那片危险地带。他走上楼梯,眼前门户大开;他发现自己正置身于女子的闺房之中,连忙躬身问好。

  “先生,快请坐吧。那张椅子再舒服不过了,房东太太的丈夫在生前特别喜欢坐在那里。我很想给您点上烟,可是香烟的气味会暴露您的行踪。我知道我的所作所为有违礼法,但我看到您今晚来访,我想您不会拒绝帮助一位像我这般可怜的弱女子吧。”

  戴森先生羞怯地看着面前站着的这位年轻女士。她身着重孝,但脸上却带着迷人的微笑,褐色的眼睛闪闪发光,看起来和那一身臃肿而丑陋的装束极不相称。

  “太太,”他鼓起勇气说道,“您的直觉很准。只要您愿意,我们之间不必受到任何社会传统的约束,但凡富于骑士精神的人,都不应该为这些小事所羁绊。我希望我能有幸为您效劳。”

  “您对我真是太好了,我一见到您就知道您一定会答应我的。哎呀,先生!别看我年轻,我可见多识广,我的判断几乎从来没有错过。但是人们总是不惮以恶意来胡乱揣度别人,所以我知道我现在执意这么做很有可能会让自己身败名裂。”

  “有我在,您什么都不要害怕,”戴森一脸严肃,“从小开始,我的家人就用骑士精神来教育我,我也很想继承家族的光荣传统。对我说吧,相信我会为您保密的,我也会尽我所能全心全意地帮助您。”

  “先生,我不想浪费您的时间说些无关痛痒的客套话,我知道时间对您来说十分宝贵。好吧,听着,我一直疲于奔命,现在只是藏身于此;我的一切都交给您了,如果您对别人泄露我的行踪,我很有可能会落入那些杀人不眨眼的仇家手里。”

  戴森先生稍作考虑,思索这究竟意味着什么。接着,他再次向女子保证自己绝对会守口如瓶,至死不会走漏半点风声。

  “好吧,”女子松了口气,“您那东方式的激情让您看起来可爱极了。首先,我得向您澄清一点,我可不是寡妇。我是迫于压力,不得已才穿上这身惨兮兮的衣服;说白了吧,我穿成这样都是为了伪装自己。您朋友就住在楼上吧,他叫什么来着,罗素?他看上去十分腼腆,有点超凡脱俗的味道。”

  “请原谅我,太太,”戴森说道,“他可一点都不腼腆,他只不过是一个写实主义的信徒。您得知道,他们那些现实主义小说家一旦决心把自己同这个世界隔绝开来,恐怕连加尔特教派的僧侣都自愧不如呢。他无非是想采用这样一种方式来考察人类的本质。”

  “好吧,好吧,这些虽然听起来很有趣,但和我们今天要谈的事情无关。我得告诉您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话音未落,那个年轻女子便开始侃侃而谈起来。

  白色粉末的故事

  我姓莱切斯特,我的父亲韦恩·莱切斯特上将是皇家炮兵的一名优秀将领,他长期在印度服役,那里糟糕的天气让他患上了严重的肝部疾病,以至于五年前突然撒手人寰。又过了一年,我唯一的兄弟弗朗西斯放弃了在大学教书的优渥待遇,回到家中潜心钻研,立志成为一名法学大师,或是如坊间所宣扬的那样,书写法律界的一段传奇故事。他是这样一种人,好像他的生活完全与世俗的欢乐无关一样;尽管他比大多数男人长得都要帅,谈吐风趣而幽默,却总是离群索居,把自己一个人锁在自家顶层的大屋子里,一心想要当上律师。刚开始,他一天抽出十个小时的时间来发愤苦读;从东方晨曦微露到日薄西山,他一直待在房间里看书,中间花上半小时急急忙忙地和我一起吃完午饭,好像连一分钟时间都舍不得浪费一样;在暮色降临的时候,他还会出门散步一小会。我觉得他这样拼命很伤身体,所以好几次都劝他远离那些佶屈聱牙的书本,可他学习的热情不但没有减退,反而与日俱增,每天花在读书上的时间也越来越多。于是,我表情严肃地找他谈了一次话,暗示他偶尔也要休息休息,忙里偷闲读读小说什么的,可他只是笑了笑,告诉我他闲下来的时候更愿意读那些和封建土地制度有关的书籍,而不是什么小说;因为我劝他去看看戏剧表演或是出去旅游一段时间、呼吸呼吸新鲜空气,还被他狠狠地嘲笑了一番。我承认他看上去气色很好,并没有任何劳累过度的痕迹,但我还是认为他最终将会为这样杀鸡取卵式的勤勉而付出代价。真让我不幸言中,他的眼神中开始流露出焦虑不安的情绪来,整个人萎靡不振,最后连他自己都承认身体有些不适。他说常常感到眩晕,时不时还会从噩梦中惊醒,吓得魂飞魄散、一身冷汗。“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他对我说,“别为我担心;昨天整个下午我都无所事事,斜坐在你送给我的椅子里,在一张白纸上乱写乱画。我再也不会如此殚精竭虑了;照这样下去,不出一两个星期,我就会好起来的。”

  虽然他一再向我保证,可他的病并未有所好转,反倒愈发严重起来。他走进客厅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脸上满是皱纹、神情抑郁,可他注意到我在看他,还忍着病痛强颜欢笑。我觉得他的症状有些吓人,有时,他会表现出焦躁不安的样子来,他的眼神也叫人费解。不管他愿意不愿意,我还是强迫他找来了我们家的老家庭医生,让他听听医疗专家的意见。

  哈伯顿医生检查完之后,向我道了声喜。

  “并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对我说道,“毫无疑问,他读书读得太辛苦了,吃饭又很匆忙,吃完饭还立刻赶回去看书;这样很自然会产生一系列消化系统及神经系统方面的问题。但是莱切斯特小姐,我敢确定他很快就能好起来。我已经为他开了副药,应该对他的疾病很有疗效。所以,你也不要再做无谓的担心了。”

  我兄弟坚持到临近的药剂师那里去开药。他家的店铺看起来有些古怪,样式很是老旧;柜台和货架不像新近流行的那样别具风情、明净喜人;但是弗朗西斯喜欢那个老药剂师,相信他的药纯正可靠。没过多久,药剂师把药送了过来,我兄弟按照医嘱每日午饭和晚饭后各服用一次。这药是一种看上去无害的白色粉末,易溶于冷水;我只是搅拌了一下,它便消失不见了,只剩下一杯透明无色的白开水。一开始,弗朗西斯吃了药以后,病好像好了不少;他的脸上不再像以前那样疲态毕露,整个人也变得前所未有地开朗起来。他高兴地谈论着如何改变自己,向我承认他之前浪费了许多大好时光。

  “我在研究法律上花了太多的时间了,”他笑着说道,“是你拯救了我。好吧,我会成为大法官的,但与此同时,我也不应该忘记生活。再过几天,我想和你一起去度假;我们要在巴黎尽情享受人生,放心吧,我一定会离法国国家图书馆远远的。”

  我告诉他我对这次旅行十分期待。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我问他,“只要你愿意,我后天就可以动身。”

  “啊!这样也许太早了一点;要知道,我连伦敦都还不是很熟悉呢,我觉得,人们若是要想寻欢作乐的话,最好把自己国家作为第一选择。再等上一两个星期吧,到时候我们再动身也不迟,趁这个机会,你正好可以补习一下法语。我只能读得懂和法律相关的法语单词,恐怕那样不顶事。”

  我们刚吃完晚饭,他就拿起药来,兴高采烈地一饮而尽,仿佛他所喝的是上好的红酒似的。

  “那东西有什么特殊的味道吗?”我感到非常疑惑。

  “哪里会有味道;要是不事先知道,我还以为喝的是白开水呢。”他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开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似乎拿不定主意自己接下来要做些什么。

  “要不要去客厅喝上一杯咖啡?”我问道,“或者,你想抽烟吗?”

  “算了吧,我想我还是换一种生活方式为好;真是个令人愉快的傍晚啊;看看窗外的晚霞吧,这座伟大的城市就像沐浴在烈火中一样,在那些阴暗的房屋中间,血液正在飞速地流淌。好啦,我要出门啦;我很快就会回来的,不过还是要随身带着钥匙。如果你在上床之前我还没有到家的话,那么就让我先道一声晚安啦,我亲爱的姐姐。”

  他随手带上了房门,我看见他轻松愉快地走在大街上,不停地摇晃着手里的马六甲藤杖。看到这些,我从心底里感谢哈伯顿先生,是他让弗朗西斯的生活再一次充满了阳光。

  那天夜里我兄弟回来得很晚,直到第二天早上,他还沉浸在昨晚的喜悦之中。

  “我漫无目的地一直向前走去,呼吸着新鲜空气。受到往来人群的感染,不知不觉中,我来到平日里常常经过的街区,在人行道上竟然遇见了我大学时的好友沃尔福德。随后,我们便一起寻开心去了。我这才感受到作为一个年轻男人应该怎样生活。和别的男人一样,我的血管里也流动着滚烫的血液。我今晚和沃尔福德约好了,要去酒店参加一场小规模的派对。嗯,在这一两个星期里,我要尽量让自己开心,每天都要玩到深夜,之后我会和你一起启程赶往巴黎。”

  也就几天的时间,我兄弟的性格发生了彻底的转变。他变成了一个追求享乐的人,一个无忧无虑、嘻嘻哈哈的浪荡子;他经常光顾那些豪华饭店,对歌舞游艺了如指掌;就在我的眼前,他变得越来越胖;他再也没有提过去巴黎的事了,很显然,现在伦敦才是他的天堂。

  我虽然高兴,可心里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尽管我还不能确定,但在他的欢笑声中,我还是能隐约听出某种危险的信号,这让我整日里坐立不安。他身上所发生的变化在不断加剧:他不但和往常一样每天玩到凌晨才回家,而且再也不愿意告诉我自己去了哪儿了。一天清晨,我们坐在一起共进早餐,我看着他的眼睛,突然觉得面前坐着的是个陌生人。

  “噢!弗朗西斯!”我叫出声来,“弗朗西斯啊弗朗西斯,你究竟做了些什么?”我哽咽着再也说不出话来,跑出屋外,独自黯然神伤。是啊,尽管我什么都不知道,可我的感觉不会欺骗我。奇怪的是,我的脑海中竟然一再闪现出这样一幅场景,那是他第一次离开家时天空中出现的异象:落日的余晖洒满天际,在我们面前,云彩幻化出一座城市的样子来,沐浴在烈焰和血雨之中。我努力着想摆脱这些困扰,告诉自己那也许只是我的错觉,并没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我打算趁着吃晚饭的机会,逼他确定去巴黎的时间。弗朗西斯刚刚服了药——他最近一直在吃那玩意——和我聊得很开心。我正要转入正题,脑子里突然一片空白,有那么一秒钟,我真的很想知道那占据我心头让我无法呼吸的到底是怎样一种情感,它冷若冰霜、叫人难以承受,恐怖得就好像将活人钉在棺材板里一样。

  餐厅里没有点蜡烛,整个屋子随着户外光线的减弱逐渐暗淡下来,墙壁和四周的角落被一片模糊不清的阴影所笼罩。我坐在那里,看着窗外的街景,心中盘算该如何对弗朗西斯开口。和记忆中的那天傍晚一样,天上闪着红光,在两大块如房舍般乌黑一团的东西中间,火光冲天:云彩扭曲变形,化作血红色的漩涡,从深处窜出点点火苗,周围灰黑色的浓云就像是从烧着了的城市当中冒出来的一样;在它们上方,火势更加猛烈,看起来邪恶而壮丽,那下面还坐落着一方深不见底的血池。我将目光转向坐在我对面的弗朗西斯身上,看着他搁在餐桌上的双手,我欲言又止。在他紧握着的大拇指和食指之间,有一块如六便士般大小的斑痕,颜色看上去就和普通的淤青一样。尽管如此,我还是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认定那绝不会是瘀伤。要是人类的肉体也能被火焰所点燃,而那火焰就和沥青一样漆黑一片的话,这正是此刻出现在我眼前的可怕景象了。我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陷入无尽的恐惧之中,我心底里明白这是一种耻辱的标记。过了没有几分钟,刚才还色彩斑斓的天空变得像午夜时分一样死寂,当灯光再次亮起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一个人坐在屋中,随后不久,我便听到了弗朗西斯推门出去的声音。

  夜已经深了,但我还是戴上帽子,准备去找哈伯顿医生问个明白。在他那间宽敞的诊疗室里,光线昏暗,只有他随身带进来的那根蜡烛能够提供些许光亮。尽管我的意志十分坚定,可话到嘴边,还是吞吞吐吐、时断时续。我把事情向他全盘托出,从弗朗西斯开始吃药说起,一直说到半小时前我所看到的那些恐怖的场景。

  等我说完,哈伯顿医生带着一种怜悯的表情看了我足足有一分钟之久。

  “我亲爱的莱切斯特小姐,”他说道,“很明显,你对你兄弟的事情过于焦虑了。我想,你一直在为他担心吧。你看,是不是这样?”

  “我的确很焦虑,这一两个星期,我的心总是安定不下来。”

  “的确如此;你应该知道人的大脑是多么奇妙的一样东西吧。”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我可没有弄错,刚才我对你所说的一切都是我亲眼所见。”

  “是啊,那是当然。问题在于你在这之前一直盯着落日看了半天,所以肯定会有些眼花。这是唯一说得通的解释。我确信,在正常的光线底下,你会看到它本来的样子。不过没关系,只要我能办得到,我会尽一切努力来帮助你的;别担心,要是你觉得难过,随时都可以过来找我,或是派人叫我到你家去。”

  我离开的时候,心里没有感到一丝安慰,却充满了疑惑、恐惧和忧伤,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才好。第二天,我见到了弗朗西斯。匆匆一瞥之下,我发现他那只我昨晚明明看见窜着黑色火苗的左手被用手帕包裹了起来,这让我倍感心痛。

  “弗朗西斯,你的手怎么了?”我用一种平静的语调对他说。

  “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昨天晚上不小心切到了手,流了很多血。所以我就尽我所能胡乱包扎了一下。”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包扎得更整齐一些。”

  “不了,亲爱的姐姐,谢谢你,这样就行了。我们该吃早饭了吧,我都饿坏了。”

  我们就这样坐了下来。我的视线全部集中在他的身上。他几乎没有吃一点东西,一旦他发现我没有在看他,就会把盘中的肉食拨弄出来,喂给狗吃。他的眼神我从来没有见过,在那一瞬间,我甚至觉得这不该是人类所能拥有的表情。我很确定自己昨天看到的那幅可怕景象不是幻觉,也不是我的感官出了问题,所以一大清早,我又来到了医生那里。

  听完我的讲述,哈伯顿医生带着些许困惑和怀疑使劲地摇了摇头,一连思索了好几分钟才开口说道:

  “你说他还在吃药?但是为什么啊?根据你的描述,他的症状应该早就消失了啊;为什么病已经好了,他却还在服用那玩意呢?还有,他从哪里搞到那些药的?从赛斯那儿吗?我从来没有派人去过他家;那位老先生变得越来越粗心了。你应该和我一起去找他问个清楚,我很想和他谈一谈。”

  我们便一道去了赛斯的店里。老头子认识哈伯顿医生,很愿意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告诉他。

  “我想,这几个星期以来,你一直都在按照我开具的药方给莱切斯特先生配药吧?”医生问道,随手递给老人一张用铅笔写满字迹的纸条。

  药剂师戴上眼镜,表现得十分踟蹰。他用颤抖的双手举起纸条,仔细端详起来。

  “噢,是的。”他说道,“我这里没什么存货了;这种药不太常见,幸好我之前备了一些在店里。要是莱切斯特先生需要继续服药的话,我想我得再多进一些货了。”

  “你能行行好让我看看这药吗?”哈伯顿恳求他说。药剂师便把药瓶递了过来。他拔出瓶塞,闻了闻里面的药末,用一种奇怪的表情看着眼前的这位老先生。

  “这药是你从哪里搞来的?”哈伯顿看上去有些恼火,“这是什么呀?赛斯先生,这可不是我开的那服药啊。的确,我看见上面的标签写的是对的,可是我得告诉你,这里面装着的绝对不是同一种东西。”

  “这药我很久以前就有啦。”老人的声音听上去有气无力,充满了恐惧,“按照正常的程序,我从伯比奇那里把它买了过来。因为不经常用到,所以在这些年里面,它一直被摆在架子上。你看,剩下的已经不多了。”

  “你最好把剩下的都给我,”哈伯顿说道,“恐怕有些地方出了问题。”

  我们一言不发地走出商店,医生胳膊下面夹着裹好了的药瓶。

  “哈伯顿医生,”我跟在他后面走了好一会儿,才忍不住开口问他,“能谈一谈吗?”

  “好啊。”他表情凝重地看着我。

  “你能告诉我这一两个月以来,我兄弟一天两次坚持服用的究竟是什么吗?”

  “实际上,莱切斯特小姐,我也不知道。等到了我家,我再详细和你说。”

  我们一路上没有人再开口说话,健步如飞地来到了哈伯顿医生的住处。他邀请我坐下,自己却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看到他的脸上愁云密布,害怕之情溢于言表。

  “好吧,”他终于说道,“一切都是那么奇怪。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你的担心显得十分正常,我得承认连我都开始感觉不安起来。如果你同意的话,让我们先把昨晚你告诉我的那些事情暂且放到一边,关键是莱切斯特先生连续好几周都在服用一种对我来说完全陌生的药,这可不是我的错。要弄清瓶子里放着的到底是什么,我可能还需要些时间。”

  他打开包裹,小心翼翼地将少许白色粉末倒在纸上,满腹疑惑地望着它们。

  “是的,正如你所说的那样,它看上去就像是奎宁的硫化物,呈片状分布。但是你闻闻看。”

  他把瓶子拿到我的面前,我俯下身去闻。那是一种奇怪的味道,让人闻起来有点恶心,像强效止痛剂一样极具挥发性。

  “我要把这药拿过去化验,”哈伯顿正色道,“我有一个朋友,他一生都在致力于化学研究,只要他帮忙,我们一定能搞清楚它究竟是什么。不,不,咱们还是别说这个了吧,我也不想再听下去了。接受我的忠告吧,别再为这事烦神了。”

  那天傍晚吃完饭后,弗朗西斯并未像往常一样出门寻欢作乐。

  “我已经好好地放纵了一把了,”他一边说,一边诡异地笑个不停,“我得回到以前的生活方式上去。享受了这么久,看一点法律书不啻于是一种绝佳的休闲方式。”他咧着嘴看了看我,接着转身上楼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我注意到他的手上还缠着绷带。

  几天后,哈伯顿医生找上了我。

  “我这里没有什么新消息,”他对我说道,“钱伯斯此刻不在城里。我知道的一点都不比你多,但我想亲自见见莱切斯特先生,如果他在家的话。”

  “他此刻正在自己的屋子里,”我回答他说,“我去告诉他你来了。”

  “不,不,还是我自己上去找他吧;我想和他单独谈一谈。我敢说咱们的确有点小题大做了;要知道,不管那白色粉末是什么来头,最起码弗朗西斯吃了它以后病就好了。”

  医生说完便走上楼去了,我站在客厅里能够听见他的敲门声;门吱的一声开了,随后又被轻轻地关上。整整一个小时,我都守在楼下,一言不发。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房间里也变得越来越死寂。接着,从楼上传来尖利的关门声,医生忙不迭地跑了下来。他的脚步声穿过大厅,在门边突然停住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镜子里映出我苍白的面孔。我看见他又走了进来,靠在门上望着我。他的眼睛里闪耀着一种莫名的恐惧,紧紧地抓着椅背,生怕一松手便会马上栽倒在地。他的下嘴唇像马一样抖动个不停,支吾了好半天才说出话来。

  “我已经见过他了,”他用干涩而低哑的声音说道,“在过去的一个小时当中,我一直当着他的面坐在那里。我的上帝啊!我竟然还活着。我这一辈子都在和死亡打交道,对人类患病后的惨状司空见惯。可即使如此,我还是被他给吓到了。哦,天哪!”他用手捂住脸,仿佛不想让自己被什么东西看到一样。

  “莱切斯特小姐,别再派人来找我了,”他强作镇定地对我说,“在这里,我什么忙都帮不上,再见了。”

  我看着他就这样一摇一摆地挪下台阶,走上人行道。仅仅一个早上,他就好像整整老了十岁似的。

  弗朗西斯还是一如既往地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他用一种我几乎听不明白的声音告诉我他现在很忙,要我把他的饭菜放在门口。我吩咐仆人照着他的话去做了。从那天开始,仿佛时间这一概念对他来说已经完全失效了一样。我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恐惧之中,每天机械地做着一些家务琐事,只有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才和女佣说上那么几句。时不时地,我还会出去散步一两个小时再回来;但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外面,我的心里一直牵挂着楼上那扇紧锁的大门,焦虑地等待着它被打开的那一天。我提到过自己很少留意时间,从哈伯顿医生来访开始算起,大约两周之后的某一天,我从外面闲逛回来,心中甚是宽慰。屋外气息清新,绿意朦胧,浮云如水,花香袭人,叫我不由得笑逐颜开,连步伐也变得轻快了起来。我在街边稍作停留,等待货车驶过,才好走过街去,回到家中。就在那一瞬间,我恰好面朝着楼上的窗户,这一看不要紧,直吓得我耳边如排山倒海一般,心中七上八下,时而提到嗓子眼,时而猛地一沉,直落万丈深渊。我被浓密的夜色所包裹,从深谷里绝望地伸出手来,想抓住一旁的石壁,不让自己滑落下去。我脚下的石头不断倾斜、摇晃、松动,感觉就好像踩在布满裂痕的薄冰上一样。我又扫了一眼弗朗西斯书房的窗户,这时候,百叶窗已经被拉开了,有个人形的东西正探出头来看着这个世界;不,我还不能说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张人脸;那个怪物正用两只闪亮的眼睛瞪着我。这双眼睛长在一团奇形怪状的烂肉上面,看上去既邪恶,又让人觉得无比恶心。我的身躯像打摆子一样抖动个不停,心中充满了恐惧和厌恶,感到痛苦万分。整整有五分钟,我一直呆站在那里,甚至没有力气移动双腿。一进家门,我就连滚带爬地跑上楼去,拼命地敲着我兄弟房间的大门。

  “弗朗西斯,弗朗西斯,”我哭喊着,“看在老天的分上,回答我好吗?待在你房间里面的那个可怕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你得把它赶走,弗朗西斯,快赶走它。”

  我听到一阵双脚在地板上拖行的声音,似乎有人正缓慢而笨拙地向我走来,接着传来弗朗西斯低沉的咕哝声,好像他为了说出话来而费尽了全身的力气似的。他的话语声时断时续、沉闷低哑,我用了好长时间才听出来他说了些什么。

  “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个声音哼道,“请不要来打扰我,我今天……不是……不是很舒服。”

  我心怀恐惧地转身离去,不理解为什么弗朗西斯要对我说谎。尽管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可我的确清楚地看见了那扇玻璃窗后面所隐藏着的东西。我的眼睛虽然不会骗我,然而此刻我又应该如何去做呢。我静静地坐在那里,突然意识到在那双闪着寒光的眼睛盯着我看之前,我为什么会从一开始就那么害怕。我突然想起来了,就在我仰起脸来的当口,楼上的百叶窗被拉了开来。我只是一眼扫过去,那骇人的景象便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当中,让我永远无法释怀了。掀起百叶窗的那玩意看上去不像是人手,上面一根手指也没有,只有一团黑乎乎的肉块,外表凹凸不平、行动极其笨拙,仿佛野兽的爪子一样。这一切在真正的恐惧来临以前就已经使我如此心惊胆战了,更别说后来所发生的那些事情了。一回忆起刚才的场景,再想到那可怕的东西就和弗朗西斯待在一起,我就感到毛骨悚然。我再一次跑到他的门前,大声叫喊着他的名字,却听不到任何回应。当天晚上,便有仆人找到了我,轻声告诉我一连三天摆在门口的那些饭菜都没有人再动过了。她还敲过房门,可没人搭理她;她和我一样,听见房间里传来曳足而行的声音。此后,尽管我一次又一次地敲着房门,里面还是照旧悄无声息。女佣们纷纷前来找我谈话,她们和我一样惊恐;家里的厨师还告诉我,我兄弟刚开始把自己锁在屋子里的时候,她常常能听见他在晚上溜出房间,满屋子转悠的声响;有一次,她告诉我,大厅的门还被打开了,但随后又被狠狠地关上。之后的几个晚上,她就再没有听到过类似的响动了。终于有一天,谜底被揭开了。那又是一个傍晚,暮色渐浓,我正呆坐在房间里,周围的光线不断减弱;忽然,一阵尖锐而吓人的叫喊声打破了这份寂静,我听见有人急匆匆地跑下楼梯,直冲过来。我站在那里,一个女佣跌跌撞撞地朝我奔来,脸色惨白、浑身颤抖。

  “噢,海伦小姐!”她在耳畔低声说道,“我的上帝啊,究竟发生了什么?看看我的手吧,小姐,您倒是看看呀!”

  我把她拉到窗前,看见她的手上有一摊黑色的脏东西。

  “我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我说道,“你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我吗?”

  “刚才我正在打扫您的房间,”她看上去害怕极了,“就在我整理床单的时候,突然有什么东西落在我的手背上,湿乎乎的,我抬起头向上看,发现屋顶的整个天花板被浸泡成了黑色,还在不住地往下滴水。”

  我咬着嘴唇板着面孔看着她:“跟我一起上去看看,记着带上你的蜡烛。”

  我睡觉的房间就在弗朗西斯的楼下,一想到这一点,我就忍不住颤抖起来。天花板上果然有一大块黑色的印记,看上去湿漉漉的,上面还挂着水滴;底下的床单上已经积满了那种不知名的液体,一直渗进了被褥的最里面。

  我连忙跑上楼去,使劲地敲着房门。

  “弗朗西斯,我亲爱的弟弟,”我不住地哭喊着,“你到底怎么了?”

  我听见房间里有东西在低声咆哮,还有一种类似于水泡破裂的声音,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我叫的声音越来越大,可还是得不到任何回应。

  不管哈伯顿医生之前怎么说,我还是不得不去找他;我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告诉他这几天来所发生的一切,他却自始至终表情凝重、面容僵硬。

  他最后终于开口说道:“虽然我什么都做不了,但看在你父亲的面子上,我还是要和你一起去看看。”

  我们一起往回赶的时候,夜已经深了,街道上一片寂静;一连几个星期都没下雨,所以暑气格外灼热。我看见煤气灯下医生脸色苍白,越是接近目的地,手抖得越是厉害。

  一回到家,我们便直接冲上顶楼,没有做片刻的停留。我举着夜灯,哈伯顿医生则用一种坚定的语气大声说道:

  “莱切斯特先生,你能听见我说话吗?我今天一定要见你,请你立刻回答我。”

  仍然没有人应答,但是我们都听到了我方才提到过的那种低沉的咆哮声。

  “莱切斯特先生,我现在就在门外站着。请马上把门打开,要不然我就要破门而入了。”

  接着,他又第三次发出了警告。他的声音在屋子里到处回荡,萦绕不去:

  “莱切斯特先生,我最后一次命令你把门打开!”

  “啊!”他停了好一会儿没有说话,接着吩咐我道,“我们这是在浪费时间。你能叫人给我拿一根烧火棍来吗?或者类似的家伙也行啊。”

  我跑进后面堆放杂物的小房间,找到了一件扁斧形状的工具,拎在手里很沉,我想它大概能派上些用场。

  “好极了,”医生说道,“我敢说这用起来一定很顺手。我事先警告过你了,莱切斯特先生。”他冲着钥匙孔大声地喊叫着:“我马上就要破门进来了啊。”

  我听见斧子插进木头里的声音,接着,门框裂开了一条大缝;随着一声巨响,门终于被打开了。屋里的东西尖叫了起来,把我们吓了一大跳。那声音似乎不是从人身上发出来的,倒更像是野兽的咆哮,含混不清、动人心魄。

  “拿好灯。”医生一边说,一边和我一道走进房间,用眼角的余光扫视了一下四周的环境。

  “他就在那里了,”哈伯顿医生迅速地吸了一口气,故作镇定地对我说,“看,就在那个角落里。”

  我朝那边看去,一阵恐怖如炽热的铁块击中心坎。地板上有一堆让人惊骇的黑色物体,不断腐烂、沸腾着,它既不像液体也不像固体,却在我们眼前不断熔化着变化着,像煮沸的沥青般冒着油状的气泡。我还看见其中有两个如眼睛般燃烧着的亮点、不断蠕动扭曲着的“身躯”,以及如手臂般向上抬举的东西。医生上前一步,拿着铁棒戳向发光的亮点,他拽紧手中的武器,愤怒而又憎恶地反复戳着。

  大约一两个星期后,我才在某种程度上从当时的极度震惊中恢复过来,这时哈伯顿医生过来看望我。

  “我已经卖掉我的诊所,”他说,“明天我将启程远航。不知道以后我是否还会回到英国;或许我会在加州买点地,在那里安定下来度过余生。我给你带来这封信,最好在你感觉可以的时候再打开看。其中包含了钱伯斯医生关于我给他的白色粉末的报告。再见了,莱切斯特小姐,再见。”

  当他离开后,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信封看了起来。这就是那份手稿,如果您允许的话,我这就为您读读这个让人震惊的故事。

  “亲爱的哈伯顿,”信的开头是这样的,“关于白色粉末的问题,请原谅我的答复有些延迟。其实,我曾犹豫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告诉你,因为自然科学与神学一样,自有其固定而规范的标准,我明白告诉你实情便意味着动摇了我曾根深蒂固的信仰。然而,我决定对你如实相告,不过我得首先简要介绍下自己之前的信仰。

  “哈伯顿,你是了解我的,作为多年来一直从事科学工作的人,我曾常常与你一起讨论我们的职业,讨论与那些不通过科学方式而获取真理的人之间的无望鸿沟,他们不屑于任何客观的实验和对物质世界的观察。而对于那些所谓的科学工作者,你我也是嗤之以鼻,他们稍有涉足未知领域便毫无自信地认为理性归根结底不是永恒的,而知识的获取完全可以逾越理性的界限,甚而胆怯地认为人与知识之间永远隔着无法通过的壁垒。我们曾在一起开怀大笑,嘲讽如今以催眠术、招魂说、灵魂物化、通神学等各式名词掩盖下的愚昧‘神秘学’;鄙夷一切卖弄各种拙劣骗术和无用戏法的江湖术士们的集会,而这正构成了破败不堪的伦敦街巷深处最为真实的景象。然而,尽管我说了这些,我必须向你坦白,我并非一般字面意义上的唯物论者。作为一个怀疑神灵的人,多年以前我就说服自己——甚至是强迫自己记住——古老而顽固的神灵学说其实是完全错误的。如果我二十年前就对你做出这番告白的话,或许对你的伤害要更深,因为我想你不可能没有意识到,有时候猜测能被一些不亚于先验者的纯科学家所证实和推进,然而如今我怀疑大部分现代知名的化学家和生物学家会毫不犹豫地赞同那位旧时哲人的格言,他曾经说过,‘我相信,如果我们追根溯源,人类知识的所有分支,最终都将消失于神秘之中。’此时,为了避免让你产生困惑,我不会向你详细叙述我得出结论的痛苦过程,一些简单的实验质疑了我曾经的观点,而那些由看似琐碎的事实所引发的一系列思考更将我的思绪带向远方;我对世界的最初观念彻底崩塌了,而新的世界对我而言又是那么奇异可怕,就如伫立在达连湾山顶第一次看到那波光闪闪的无尽海浪般让人望而生畏。现在,我知道那些上至天穹下至地心、无处不在的理性壁垒,其实在我们面前并非那么不可逾越,它曾经将我们包围在内,让我们无法穿越,而如今却如探索者眼前缥缈的面纱若隐若现,如清晨小溪上空第一缕烟雾稀薄无形。我知道你并没有抱着极端的唯物论者的观点,你也不会试着去否定一切,因为你的理性让你远离极度的荒谬;但是我确信我告诉你的这一切将摧毁你的惯性思维。即便如此,哈伯顿,我不得不告诉你真相,而且,采用我们共同的语言来说,是被事实证明了的唯一的科学真理——世界真的比我们曾经想象的更加精彩,也更加可怕。我的朋友,整个世界是个巨大的圣礼;在外在物质的掩盖下是内在神秘而妙不可言的精神力量;人类、太阳、其他星球、花草,以及试管里的结晶体,作为精神和物质的结合体,均屈从于内在规则运转。

  “哈伯顿,也许你将问,这一切又将会怎样;而我却认为这样的想法将会让所有的疑问真相大白。你会明白从这样的立场出发,我们对事物的全部观念都会改变,我们曾认为荒谬而不可思议的事情将可能发生。简而言之,我们必须采用另一种眼光来看待不可思议的事和不同的信念,并准备接受传奇的故事。事实上,这并不是过分要求。毕竟现代科学以某种言不由衷的方式开始妥协;你绝对不会相信巫术,但是你可能认同催眠术;鬼怪虽已过时,但是传心术的理论却常被提及。给迷信冠上希腊之名,并信仰它,这似乎很正常。

  “关于我个人说了那么多。哈伯顿,现在回到你给我的那个装有古怪的白色粉末的密封小玻璃瓶上,据说这是你的病人从药剂师那里得来的吧。我一点都不奇怪你无法对它的成分进行分析。这是一种好几百年前的物质,我不曾料到它会出现在现代的药店里。看来我们没有必要怀疑药剂师所说;毫无疑问,这不同寻常的药粉是他照着你的处方从批发药商那里买来的,而这药粉放在架子上可能有二十年,或者更长的时间。于是我们所称的‘偶然’和‘巧合’开始发生作用;这么多年来,瓶子里的物质反复暴露在四十摄氏度到八十摄氏度的温度变量中。接着,它年复一年地发生着变化,间隔时间不同变化强度也各异,由此构成了这一繁复的过程,这个过程如此纷繁复杂、造微入妙,以至于我怀疑现代任何极度精准的科学仪器都无法产生相同的结果。因而经过这一系列变化后,你给我的这个白色粉末大大迥异于你处方中的药物;你知道吧,安息日喝的酒,即‘安息日酒’就是用这种粉末调制而成。毫无疑问,你看过《女巫安息日》,并嘲笑曾让我们祖先害怕的种种传说;对黑猫、扫帚,以及降临在某个老妇人家奶牛头上的厄运不以为然。自从知道真相后我常常想,相信其中的滑稽荒唐也未尝不是件快乐之事,因为它掩盖了很多大体上应该知道的事。然而,如果你愿意去读佩恩爵士专著的附录,你将发现真正的安息日并不是这么回事,虽然机智的作者并没有把他所知道的一切均诉诸笔端。而安息日的真正秘密可追溯到远古,并一直持续到中世纪,作为一种邪恶的学科,它远在雅利安人进入欧洲之前便存在了。男男女女被似是而非的幻象所引诱,纷纷离开自己的住所,跟着那些作为魔鬼化身的家伙,来到某处荒凉孤僻之地。那地方只有入会者才清楚在哪里,外人则一无所知。或许在被风刮得光秃秃的小山洞里,或许在大森林最隐秘之处,正举行着安息日的仪式。那儿,在夜色最深之时,安息日酒准备好了,这邪恶的液体倾倒出来呈给新入会的人,让他们享用这地狱般的圣礼;这正如一位古代作家所说,‘在地狱里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起酒杯来。’突然,每个喝酒的人都会发现身边多了个同伴,他们魅力十足、充满了神秘的魔力,在向自己招手示意,诱惑自己离开人群,和他们一道共享那比任何春梦都更为刺激的人间至乐,将这场安息日的欢会推向高潮。这类事情难以诉诸笔端,关键是这种销魂蚀骨的诱惑并非来自幻觉,却源于参与者自身的形貌,这说起来实在有些耸人听闻。在酒的魔力下,一些白色粉末被投入杯中,生命随之消解,意识开始模糊。那些沉睡于所有人类体内的不死之虫,化为外在有形之物,披上肉身的外衣。接下来,整个午夜时分,这种原初的堕落包裹在智慧树神话的背后一再上演。这就是所谓的‘安息日婚礼’。我不会再多说什么,哈伯顿,你我都知道,违反生活中再平凡的法律都会受到惩罚;在这如此可怕的一幕中,身体的最隐秘之处已被打破玷污,恐怖的复仇将接踵而至。以腐烂开始最终也以腐烂结束。”

  以下是哈伯顿医生所写——

  遗憾的是,上面所写的这一切都千真万确。那天早晨当我在你哥哥房间里见到他时,他便向我承认了这一切。我首先注意到他缠着绷带的手,并逼迫他给我看。即使当了这么多年的医生,看到他的手我仍感到极其厌恶反感,而这个我不得不听到的故事则更为恐怖更为可怕,其远远超出我可以接受的范围。这让我不由得质疑永恒的上帝,他居然允许大自然发生如此惊骇之事;如果这件事的结局你没有亲眼所见,我本该对你说——不要相信这一切。我想我没有几周可活了,但是你还年轻,你会忘掉所有的一切。

  两三个月后,我听说哈伯顿医生乘船离开了英国,而后不久便死在了海上。

  莱切斯特小姐停了下来,哀婉动人地看着显得有些不安的戴森。

  他吞吞吐吐地说了一些支离破碎的词来表达他对故事的浓厚兴趣,然后故作镇定地说道:“不好意思,莱切斯特小姐,我理解您有一些困难。从某种意义上说,能帮助您我不甚荣幸。”

  “啊,”她说,“我几乎忘了,我现在的麻烦与刚才告诉您的故事相比,根本不值得一提。然而您对我如此之好,我将继续说下去。虽然难以置信,但是我发现一些人怀疑,更确切地说是假装怀疑我谋杀了我哥哥。他们是我的亲戚,其动机极其险恶;而且事实上我已处于他们卑鄙可耻的监视之中。是的,先生,我在外每走一步都有人跟踪,而在家也逃不脱他们巧妙的监视。我无法承受这种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于是决定与这些人斗智斗勇,以便逃离他们的阴影。因而便有了这样的伪装,我很庆幸得偿所愿;在一段时间里不曾引起对方怀疑,过着十分舒适的生活。但最近我感觉似乎又被人跟踪了,除非是有人故意造成这样的假象;昨天我的确又看到了那个跟踪我的人。先生,您是如此小心警觉、观察敏锐;告诉我,今晚您是否看见有人鬼鬼祟祟出没在这附近?”

  “我想恐怕没有吧,”戴森说,“但或许您可以描述下您所怀疑的这个跟踪者?”

  “没问题。他是一个有着黑色络腮胡的年轻男人。为了有效地伪装自己而戴了副超大的眼镜,但是这并不能掩盖他心神不定的样子,以及东张西望紧张的神情。”

  戴森本就不耐烦地想要夺门而出,这一番叙述更成了让他失去耐心的最后一根稻草。如果礼节允许,他早就要开溜了,还要再兴高采烈地念上一段十八世纪风格的誓言。

  “请原谅,莱切斯特小姐,”他的语气平静而有礼貌,“我无法帮您。”

  “啊,”她伤心地说,“我之前可能冒犯您了。告诉我我都做了些什么,我请求您原谅我。”

  “您弄错了,”戴森拿起他的帽子,语气略有迟疑,“您什么也没做错。但是,正如我所说,我无法帮您。”他带着一丝嘲讽的语气补充道:“或许,我的朋友罗素能帮到您。”

  “谢谢,我会去找他。”说完,这位小姐便带着一阵尖锐的笑声走开了,她的无礼让戴森先生感到有些莫名其妙,羞愧难当。

  不久之后,他也离开了那幢房子,异常愉快地走了五英里,这时街道从漆黑一团渐渐地转变成灰白色,然后又被晨光铺上一层华丽的色彩。路上他时不时遇到几个宿醉未归的人,但他觉得没人会像他这样度过如此无聊的一晚;而当他到家的时候他决心放弃一切爱尔兰式或阿拉伯式的娱乐活动,转而阅读穆迪图书馆的流通书籍,以寻求一种稳定、温和而无害的浪漫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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