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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苏的城市

  “赫伯特!我的上帝啊!这可能吗?”

  “是的,我是赫伯特。您的脸看起来很熟悉,但我不记得您的名字了。我的记忆力有点差。”

  “您不记得哈利姆的维利尔斯了吗?”

  “实在没印象了。我请求您的原谅,维利尔斯,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向一个大学时期的老同学乞讨,那么再见,晚安。”

  “我亲爱的老朋友,没必要这么匆忙离开吧。我的房子就在附近,但是我们先不去那里。我们能沿着舍夫茨伯里大街走一会儿吗?你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的,赫伯特?”

  “说来话长,充满了传奇色彩,维利尔斯,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说给你听。”

  “好的,来吧。拉着我的胳膊,你看起来有些虚弱。”

  这两个看似极不搭调的男子就这样在鲁伯街上缓慢前行着。一位浑身脏兮兮,衣衫褴褛;另一个则身着制服,看上去整洁、光鲜、生活优裕。刚才维利尔斯吃完菜色丰富、配有精美小瓶装基安蒂红酒的晚餐,心情愉快地走出饭店大门。他在门口迟疑了许久,凝视着外面光线昏暗的街道,寻找着那些在伦敦街头每个角落每一时刻都存在着的神秘人物及事件。维利尔斯为自己是一个老练的探险家感到自豪,面对这个由偏僻小道所组成的阴沉迷宫,他表现得尤为勤勉而刻苦。比起这一无利可图的追求来,他实在应当将这份专注倾注在更为严肃的事业上。他站在灯柱旁,好奇地观察着过往的行人,脑海里回响着这样一句话:“伦敦被称做邂逅者的城市,更重要的是,它是座复苏的城市。”突然他的思绪被手肘边的抱怨声给打断了,一个可怜的乞丐在向他乞讨。他恼怒地四下看了看,震惊地意识到自己所面临的尴尬处境。紧靠他站着的那个人面部扭曲,整张脸都被贫穷和耻辱所掩盖,身上仅仅披着一件油腻而又不合身的破布,他正是维利尔斯的老朋友查尔斯·赫伯特。赫伯特曾和维利尔斯同一天注册入学,两人一道学习、生活,愉快地度过了六个学期的时光。职业和爱好的不同最终中断了这份友谊,这是六年来维利尔斯第一次见到赫伯特。他看着眼前的流浪汉,心里充满了悲伤,还夹杂着某种好奇,想知道是何种凄凉的境遇让他变成现在的样子。他既对赫伯特感到同情,同时又很庆幸自己能够站在饭店门外悠闲地思索。

  他们沉默着走了一段时间,不止一个路人惊讶地注意到这一不太令人习惯的场景:一位衣冠楚楚的绅士却紧紧拉着一个乞丐模样的人。正因为此,维利尔斯拐到索霍区一条僻静的街道上,再次提出了他的问题。

  “这怎么可能发生,赫伯特?我一直觉得你会在多塞特郡成功地谋得一份好差事。难道是你父亲剥夺了你的继承权?是这样吗?”

  “不,维利尔斯。我可怜的父亲去世后我得到了所有的财产,他是在我离开牛津大学一年后去世的。对我而言,他是一位称职的父亲,对于他的离世我真的感到很悲伤。但是作为年轻人,几个月后我忘记忧伤重新回到城镇,在社会上混得如鱼得水,生活得相当安逸。有时我会小赌怡情,但从来都不玩那些风险大的游戏。一开始,我所下的赌注让我赢了点钱——就几英镑而已,却已经足够支付雪茄之类的开销了。可接下去的第二场,我的运气彻底改变了。你知道我结婚的事情吗?”

  “没有,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这件事。”

  “是啊,我结婚了,维利尔斯。我遇到了一个女孩,一个外貌美艳的怪异女孩。我没办法告诉你她的年龄,因为连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回想起来,我猜测她那时只有十八九岁。我是在朋友家里遇见她的,她告诉我的朋友她是个孤儿,父亲是英国人,母亲是意大利人,大家像我一样为她着迷。那时正在举办一场晚会,当时我站在门口和人聊天,忽然一个声音盖过了那喋喋不休的谈话,震撼了我的心灵,那是她在唱一首意大利歌曲。就这样,我与她相识了,三个月后她嫁给了我。维利尔斯,那个女人,如果我可以称她为女人的话,占据了我的灵魂。婚礼当晚,我坐在她旅馆的卧室里,听着她说话。她就在床上,用她美丽的声音,告诉了我一件即便是现在我也不敢在漆黑的夜晚提及的事情。维利尔斯,也许你认为自己了解生活、了解伦敦以及在这座糟糕的城市每天所上演的一切,但是我得告诉你,你对我所知道的完全没有概念,你能想象到的最古怪、最可怕的梦境跟我所听到和看见的比起来只不过是浮云罢了。是的,我看见过那难以置信的恐怖事物,有时我自己都会站在街上自问,是否有人目睹了这样的事情后还能继续活着。维利尔斯,在短短的一年里,我被彻底毁了,无论是在身体还是在灵魂上。”

  “但是你的财产呢,赫伯特?你在多塞特郡是有土地的。”

  “我全部卖了,田地和树林,值钱的老房子——所有的东西。”

  “那钱呢?”

  “她从我这里拿走了一切。”

  “然后她离开了你?”

  “是的,某天晚上她消失了。我不知道她去了哪儿,但是我确定如果我再见到她,这会要了我的命。我接下来的遭遇不怎么精彩,甚至惨不忍睹。维利尔斯,你也许会认为我是故弄玄虚、夸大其辞,但实际上事实比我讲述的还要恐怖。我可以告诉你一些让你确信的事,但你从此以后都不会再感到快乐,你将荒度你的余生,就像我一样,成为一个心神不宁的人、一个看到过地狱的人。”

  维利尔斯带着这个不幸的人回到自己的房间,给他做了一顿饭。赫伯特吃得很少,几乎没有碰过放在他面前的酒杯。他一言不发、郁郁寡欢地坐在火炉旁,临走的时候维利尔斯给了他一点钱,他像是松了一口气似的。

  “顺便问一下,赫伯特,”两人在门口分手时,维利尔斯问道,“你太太叫什么名字?我想你说过她叫海伦?那她的姓是什么?”

  “当我遇见她时,她说她叫海伦·沃恩,但是不知道这是不是她的真名。我不认为她有名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有人类才有名字,维利尔斯。我没有更多的可以说了,再见。如果在任何情况下我觉得可以从你这里寻求帮助,我会联系你的。晚安。”

  赫伯特走进了漆黑的夜里,维利尔斯则回到他的火炉边。所有与赫伯特有关的事情都让他感到无以言表的震惊,不仅仅是那可怜的破大衣,也并非贫穷留下的印记,而是那时刻挂在他脸上的像迷雾一般的无限恐惧。维利尔斯承认这并不是赫伯特的责任,那个女人、赫伯特所深爱过的女人,摧毁了他的身体和灵魂。维利尔斯觉得曾经的好友像演员一样演绎着无法用言语所表达的邪恶景象。他的故事需要被证实,而他自身的表现足以证明这一点。维利尔斯好奇地回想着所听到的故事,并且怀疑自己是否从头到尾都听清楚了。“没有,”他冥思苦想着,“这肯定不是结局,可能只是个开始。这种情况就像中国套盒,你一个接一个地打开它们,在每个盒子里都能发现更为精巧的工艺。可怜的赫伯特很有可能只是最外面的一个盒子,还有更多、更奇怪的在后面。”

  维利尔斯无法不去想赫伯特和他的故事,似乎因夜晚逐渐消逝而变得更加迷惑。火炉中的柴火渐渐燃尽,清晨寒冷的空气钻入房间,维利尔斯站起来朝屋外瞟了一眼,微微地打了个寒颤,便上床睡觉了。

  几天后,他在俱乐部见到了一位他所熟识的绅士奥斯汀,对方因为熟知伦敦黑道白道的各种掌故而闻名。维利尔斯认为奥斯汀可能会知道一些关于赫伯特的故事,所以闲聊几句后突然问道:

  “您是不是碰巧知道一个名叫赫伯特的人——查尔斯·赫伯特?”

  奥斯汀急忙转过身来,吃惊地盯着维利尔斯。

  “查尔斯·赫伯特?三年前你不在城里吗?就算不在,那你也没有听说过在保罗街发生的事情吗?这在当时可谓是家喻户晓。”

  “什么情况?”

  “一位有着正当职业的绅士在托特纳姆法院附近保罗街的一所房子里暴毙而亡,被发现时身体已经僵硬了。凡是那些整夜未眠、窗口透亮的人家,巡警都会按门铃前去搜查,可依旧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在这种情况下,警铃被某个‘流浪汉’拉响了。我说的不是普通的流浪汉,或者游手好闲的人,而是一位绅士,一位专情娱乐的绅士,他的生活习惯让他成为了事件的目击者。这家伙,正如他说的那样,正‘准备回家’,碰巧在凌晨四点至五点之间穿过保罗街。走过二十号门牌跟前,某件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就在他厌恶地瞥了瞥这栋他所认为的丑陋房子时,吃惊地看到一个男人正睡在石板上,四肢蜷在一起,脸向上躺着。这位绅士觉得那人的脸看起来很可怕,便找来附近的巡警。巡警一开始并不想把事情弄大,并怀疑这只是普通的醉酒事件,然而当他看见男人的脸后,迅速改变了态度。医生很快被请来,而巡警一直按着这家的门铃直到女仆邋遢地走下楼来。巡警指着男子叫女仆查看,她的尖叫声差不多吵醒了整条街的人,但她对此人的来历一无所知,表示从未见过他。医生根本没有认真检查,便断言躺在地上的男子已经死了几个小时了。更有趣的是,检查发现死者并没有被抢劫,在他口袋里放着可以证明他身份的文件——嗯,他有着一个良好的出身和丰厚的财产,在社会上受人尊敬,并没有什么仇人。我不能说出他的名字,维利尔斯,因为这与故事无关,在与活着的人相关联的情况下重提死者的旧事貌似也不太好。奇怪的事情还在后面,医生没法确定这人是怎么死的。在他的肩膀上有一些轻微的擦伤,但是它们看上去更像是用力推搡造成的,并非与抛掷和拖拽有关。可以肯定的是,他的身上没有任何受到暴力伤害的痕迹,当然也找不到致命的伤口,之后的验尸也没能找到毒药的残留。接着,警察开始调查二十号住户的相关情况。我通过一些私人的信息来源了解到一两点。首先房子的居住者是查尔斯·赫伯特夫妇。赫伯特先生据说是个拥有地产的人,虽然一般印象中保罗街可不是乡绅的住地。至于赫伯特夫人,好像没有人知道她是谁、是做什么的。另外,私下告诉你,我觉得追索她来历的人都遭遇了奇怪的麻烦。当然住在这个屋子里的人都否认与死者有关,而且也缺少必要的证据,但还是有一些和他们有关的奇异事情发生了。尸体被运走是在早上五点至六点间,那时聚集了很多人,附近许多邻居都跑去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据他们所说,二十号的住户在保罗街早已臭名昭著。侦探试图将这些谣言与谋杀案联系起来,但还是一无所获。人们摇着脑袋、皱着眉头,评论着赫伯特的‘古怪’,说他‘从来不愿意被人看见’,却拿不出真凭实据来。尽管当局也认可那个男人是在房子里死去的,然后被人从厨房门扔出去,但他们却无法证明这一点。没有任何暴力或者中毒的迹象,这让他们感到很茫然。真是一个奇怪的案子,不是吗?我碰巧认识一位参与验尸的法医,验尸一结束我就找到了他,并向他询问这件事。‘你真的打算告诉我你对这个案子一无所知,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这个男人是怎么死的吗?’我问道。‘你说什么呢,’他回答说,‘我显然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死亡的。布兰克是因为惊吓过度而死的,纯粹的、巨大的恐惧。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从来没有见过一张如此扭曲的脸,相信我。’那个医生平时十分严谨、一丝不苟,我相信他论断的真实性。警务署无论如何也没法起诉赫伯特把人吓死,于是事情便不了了之,这件案子也逐渐被人们所淡忘。你了解赫伯特的相关信息吗?”

  “嗯,”维利尔斯回答道,“他是我的大学同学。”

  “真的吗?你见过他太太吗?”

  “没有,没见过。我好几年都没见过赫伯特了。”

  “很奇怪,不是吗,与某人毕业分别,多年来都没看见过他,却突然发现他在这么奇怪的地方出现。但是我想我应该见见赫伯特夫人,人们总说她很特别。”

  “怎么说?”

  “嗯,我不知道该如何告诉你。治安法庭里的每个人都说她是他们所见到过的最漂亮而又最令人反感的女人。我和一个与她打过交道的男人说过话,我向你保证当他试着描述那个女人的时候他明显在发抖,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她似乎是一个谜团,我想如果那个死者可以开口的话,他应该会说出一些关于她的骇人听闻的事来。怎么,现在你对这事也产生兴趣了吗,一个像布兰克先生(我们这样称呼他,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这样值得尊敬的绅士怎么会待在像二十号这么奇怪的房子里呢?这是个彻头彻尾的奇案,不是吗?”

  “的确是,奥斯汀,你告诉我的是一桩不同寻常的案件。当我问起你有关我的老友赫伯特的情况时,我可没想过会是这么离奇。好了,我必须走了,再见。”

  维利尔斯离开了,想起自己那中国套盒的比喻,这案件确实古怪离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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