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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1.猎鹰 2

“夏天刚开始的时候,你以为我要你娶一个拥有一座鹿园的老寡妇。”大家都拿格利高里取笑,包括雷夫·赛德勒,托马斯·赖奥斯利,他府里的其他年轻人,还有他的表兄理查德·克伦威尔。
“没错,可您干吗这么晚了还跟她哥哥交谈?开始是下棋,接着是聊啊聊啊聊。他们说您自己喜欢简。”
“什么时候?”
“去年。您去年喜欢她。”
“就算真是这样,我也忘了。”
“是乔治·博林的妻子罗奇福德夫人告诉我的。她说,你可能会有一位来自狼厅的年轻继母,你觉得怎么样?所以,如果您自己喜欢简,”格利高里皱起眉头,“就最好不要把她嫁给我。”
“你以为我会与你的新娘偷情吗,像老约翰爵士那样?”
脑袋一挨到枕头,他就说,“别说话了,格利高里。”他闭上眼睛。格利高里是个好孩子,尽管他学的那些拉丁文,那些伟大作家的感人至深的段落,全都像耳边风一样,已经从这边耳朵进,那边耳朵出。不过,想想托马斯·莫尔的儿子吧:身为全欧洲所敬仰的大学者的儿子,可怜的小约翰连主祷文都念得结结巴巴。格利高里是一位优秀的弓箭手,优秀的骑手,是比武场上令人瞩目的明星,他的行为举止也无可挑剔。他跟长者说话恭敬有加,走路时不拖着脚,也不单腿站立,对下人也都温和有礼。对其他国家的外交官,他知道怎样按对方的礼节鞠躬。在餐桌上,他不会坐立不安,也不会去喂狗,如果需要他照顾长辈,他也能干净利落地切分鸡块。他不会衣冠不整懒洋洋地游荡,不会对着窗玻璃孤芳自赏,不会在教堂里东张西望,也不会打断老人,并代他们把话说完。如果有人打喷嚏,他就会说,“上帝保佑您!”
上帝保佑您,先生或太太。
格利高里抬起头来。“托马斯·莫尔,”他说,“陪审团。事情真是那样吗?”
他已经认可小韦斯顿的故事:整体而言,尽管有些细节他并不赞同。他闭上眼睛。“我并没有拿斧头,”他说。
他累了:他对上帝倾诉;他说,上帝引导我吧。有时候,在他睡意朦胧之际,红衣主教穿着红色法袍的庞大身形会浮现在他的眼前。他但愿那位已故的老人能够预言。但他的老保护人只谈些家庭琐事,只谈些业务上的事情。我把诺福克公爵寄来的那封信放在哪儿了?他会问红衣主教;而第二天一大早,那封信就会到达他的手中。
他在心里说:不是对沃尔西,而是对乔治·博林的妻子。“我根本就没想结婚。我没有时间。我跟我的妻子很幸福,但丽兹不在了,我的那一部分生命也已经随她而去。看在上帝的分上,罗奇福德夫人,谁给了你权力来揣摩我的意图?夫人,我没有时间去谈婚论嫁。我五十五了。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一份长期的契约而言,肯定是失败无疑。如果我需要女人,最好是按小时租用。
不过他尽量不说“到了我这个年纪”:在醒着的时候不说。心情好时,他觉得自己还能再活二十年。他常常觉得自己会走在亨利之后,虽然严格地说,他不该有这种念头。有法律规定不得对国王的寿命妄加猜测,尽管亨利有生以来一直都在学习各种很有创意的死法。他遭遇过几次打猎事故。尚未成年时,枢密院禁止他参加马背长矛比武,可他还是参加了,用面罩遮住脸孔,穿着没有徽章图案的盔甲,在赛场上一遍遍地证明自己是最强壮有力的人。在对法作战中,他赢得了荣誉,而他的天性,正如他自己常常提及的那样,就是好战;他无疑会被称为“英勇的亨利”,只是托马斯·克伦威尔说,他经不起一场战争。需要考虑的不全是开支的问题:如果亨利战死,英格兰会陷入何种局面?他与凯瑟琳做了二十年的夫妻,而到今年秋天,与安妮的婚姻也将有三年,但她们只是各留下一个女儿,剩下的就是葬满一墓地的死婴,有些尚未完全成形而在血液中受洗,还有些曾呱呱坠地,但几小时,或者几天、最多几周之后,就不幸夭折。经过了那么多的纷扰,那么多的流言蜚语,才有了第二次婚姻,但仍然不过如此。亨利仍然没有儿子来继承王位。他有个私生子,里奇蒙公爵哈里,一位十六岁的英俊少年。但一个私生子对他又有何用?安妮的孩子,小伊丽莎白,又有何用?也许得建立某种特殊的机制,好让哈里·里奇蒙登上王位——万一他父亲发生不测的话。他(托马斯·克伦威尔)很受小公爵的宠信;但是,这个就王位而言仍然年轻的王朝还不够稳固,很难安然度过这一过程。金雀花王朝曾经为王,他们认为自己会夺回王位;他们认为都铎王朝只是一段插曲。英格兰的古老家族都跃跃欲试,随时准备伸张自己的权利,特别是自从亨利与罗马决裂之后;他们一边卑躬屈膝,一边秘密谋划。他几乎能听见他们藏在树林里的说话声。
老西摩说,你也许可以在森林里找到一位新娘。当他闭上眼睛时,她蒙着蛛网,带着露珠,浮现在他的面前。她的光脚与树根缠在一起,羽毛上的绒毛飘到了树枝上;朝他示意的手指是一片卷起的树叶。她指着他,而睡意终于将他俘获。他的内心里有个声音正在笑话他:你还以为自己会在狼厅休休假。你还以为除了平常的事务、战争与和平、饥荒、对背叛行为的纵容,除了收成减少、民众顽固,除了侵袭伦敦的瘟疫以及国王玩牌时输得精光以外,这里会无事可做。你只做好了这种心理准备。
在如梦似幻中,隔着紧闭的眼皮,他感觉到有某种东西正在形成。它会随着晨曦来到;有某种东西装扮成树林的样子,在移动,在呼吸。
入睡之前,他想起国王的帽子,犹如来自天堂的鸟儿一般,歇在深夜里的一棵树上。
 
第二天,为了不让女士们太累,他们减少了当天的活动,早早地返回狼厅。
对他而言,这是一个机会,可以换下骑马装,着手处理信件。他希望国王能坐上一个小时,听取他的重要汇报。但亨利说:“简小姐,你能陪我去花园走走吗?”
她连忙起身;但是蹙着眉头,似乎想弄清是怎么回事。她的嘴唇在动,但只是重复着他的话:走走……简?……花园?
哦是的,当然,荣幸之至。她伸出一只花瓣似的小手,靠近他的衣袖;接着它轻轻落下,扶在那刺绣的袖子[4]上。
狼厅共有三座花园,分别被称为大篱笆花园、老太太花园和小姐花园。他问老太太和小姐指的是谁,但无人能记起;她们早就化作了尘土,如今彼此已毫无区别。他想起自己的梦:由根须变成的新娘,由霉变成的新娘。
他读信,写信。有什么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站起身,透过窗户,朝下面的小径看去。窗格很小,玻璃还有些模糊,因此他得伸长脖子,才能看个究竟。他想,可以把我的玻璃工人派来,帮助西摩家更清楚地看世界。他有一帮荷兰人,负责维护他的各处房产。在他之前,他们曾经效力于红衣主教。
亨利和简在下面散步。亨利身材魁梧,而简则像一个关节可以活动的小玩偶,脑袋还不及国王的肩膀高。高大、伟岸的亨利不管在哪里都引人注目,即使上帝不曾赐予他王者的天赋,他仍然会如此。
简此刻正在一处树丛后,亨利在朝她点头;他在跟她说话;他在向她强调什么,而他(克伦威尔)则抚摸着下巴,注视着:国王的脑袋比以前变大了吗?都到中年了,这可能吗?
汉斯会注意到的,他想,回到伦敦后我要问问他。很可能是我的错觉;没准是这玻璃的缘故。
天空阴云密布。一阵豆大的雨点打在窗户上;他眨了眨眼睛;雨水在漫开,扩大,顺着玻璃格条流淌。简冲了出来,跑进他的视线之中。她的一只手被亨利的手握着,紧紧地扣在他的另一只胳膊上。他能看到国王的嘴巴还在不停地动。
他回到座位上读信。有一封说,在加来建筑防御工事的工人已经罢工,要求每天六便士的报酬。另一封说,他新做的绿丝绒大衣将由下一趟邮差送达威尔特郡。还有一封说,一位美第奇家族的红衣主教被自己的兄弟毒死了。他打了个呵欠,继续读下去。萨尼特岛上有人囤积粮食,有意抬高粮价。就他个人而言,他但愿能绞死那些不法商贩,但其中的头儿可能是某位小贵族,趁着饥荒捞取横财,所以你得谨慎行事。两年前,在南沃克,为了争抢救济面包,有七个伦敦人被活活踩死。国王的子民居然挨饿,这真是英格兰的耻辱。他拿起笔,作了批示。
片刻之后——这座房子不大,一切都听得清清楚楚——他听到楼下的门响和国王的说话声,还有大家围上来轻轻问候的声音……脚都湿了吧,陛下?他听到亨利有力的脚步走了过来,而简却似乎悄无声息地蒸发了。很显然,是她妈妈和姐姐们把她带到了一旁,去打听国王对她说了些什么。
国王来到他背后时,他推开椅子准备起身。亨利挥了挥手:你继续吧。“陛下,俄国人占领了波兰三百英里的领土。据说已有五万人死亡。”
“哦,”亨利说。
“但愿他们放过图书馆。还有学者。波兰有些非常杰出的学者。”
“嗯,我也但愿如此。”
他又回头处理起信件。大城小镇的瘟疫……国王总是非常害怕传染……外国统治者的来信,想知道亨利是否真的打算砍掉他的所有主教的脑袋。当然不是,他写道,我们现在有非常优秀的主教,他们全都遵从国王的旨意,全都承认他为英格兰教会的首脑;另外,这是个多么无礼的问题啊!他们怎敢以为英格兰国王应该向别的国家解释自己的行为?他们怎敢质疑他至高无上的判断力?没错,费希尔主教死了,还有托马斯·莫尔,但是,在他们把他逼到极点之前,他对他们过于宽容;如果他们不是背叛国家并死不悔改,现在就会活得好好的,就像你我一样。
自七月以来,这种信他已经写了很多。就连他自己也觉得不是很有说服力;他发现自己在老调重弹,而不是提出具有新意的观点。他需要新的说辞……亨利在他背后踱来踱去。“陛下,皇帝的大使查普伊斯问,他能否骑马去内地,拜访一下您的女儿玛丽小姐?”
“不行,”亨利说。
他给查普伊斯回复道,安心等候,请安心等候,等我回到伦敦,一切安排妥当……
国王没有说话:只听到他的呼吸和踱步声,以及他停下来靠在柜子上时柜子发出的嘎吱声。
“陛下,我听说,伦敦市长大人因为偏头痛太厉害,几乎已经足不出户了。”
“嗯?”
“他们在给他放血治疗。陛下是要这样建议吗?”
没有回答。国王有些费力地盯着他。“对不起,干吗要给他放血?”
真是怪事。亨利虽然非常讨厌瘟疫的消息,对别人的小病小灾却是一贯乐意听的。只要听说你流鼻涕或者肚子痛,他就会亲手配一剂草药,然后站在你旁边,看着你喝下去。
他放下笔,转身面对着他的君王。亨利的思绪显然还在花园里。国王此刻的神情他以前见过,尽管是在动物而不是在人的脸上。他显得很愕然,犹如一头牛犊脑袋上挨了屠夫的猛力一击。
这是他们在狼厅的最后一个夜晚。他很早就抱着一堆文件下了楼。有人比他起得更早。迷蒙的天色中,有个苍白的身影一动不动地站在大厅里,那是简·西摩,穿着硬挺而华丽的衣裙。她没有转头跟他打招呼,但是她眼角的余光看见了他。
如果说他曾经对她动过感情,那么现在也已经心如止水。几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犹如秋天的树叶被一阵风似的吹向冬季;夏天过去了,托马斯·莫尔的女儿已经从伦敦桥取回她父亲的头颅,天知道是装在盘子还是碗里,每天对着它祈祷。他已经不是去年的自己,也不认同那时的感情;他已经重新开始,总是有新的思想,新的感情。他开口说道,简,你很快就可以换下那身漂亮衣服了。你愿意送我们启程吗……?
简面对着前方,犹如一位哨兵。一夜之间已经云开雾散。也许我们还有一个晴天。初升的太阳染红了田野。夜晚的水汽正在消失。树影渐渐清晰起来。宅子在苏醒。出了厩的马儿在走动和嘶鸣。后面有扇门“砰”的一响。他们的头顶传来脚步声。简似乎没有呼吸。那平坦的胸脯看不出起伏。他觉得自己应该转身,后退,返回到黑夜之中,而让她留在这里,留在她所拥有的——对英格兰极目远眺——的此时此刻。
 
[1] 根据西方迷信,如果手心发痒,在木头上擦一擦,就会带来财运。
[2] 爱德华三世的儿子,理查二世的叔叔,在1377—1399年间曾代年幼的侄子治理国家。
[3] 希腊英雄,小时曾被母亲浸于冥河中,变得刀枪不入,但其脚踵被母亲握在手里没有接触河水,而成为他的致命弱点,最后因脚踵中箭而死。
[4] 从中世纪欧洲服饰的风格来看,这是一种可以自由穿脱的分离式袖子,往往饰有刺绣或宝石,是一种装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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