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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在卡塔赫纳所有的历史建筑中,最宏伟壮观的当属圣费利佩·德巴拉哈斯城堡,它是西班牙在其所有殖民地中留下的最让人叹为观止的建筑。它坐落在圣拉萨罗山上,静静地凝望着大半个卡塔赫纳城,也包括这条街对面的中心警察局。与饱经风霜的十七世纪石堡不同,中心警察局外表明亮、崭新,外墙装潢显露出了浓烈的二十一世纪超现代风格,可是警察局内部却铺着暗沉的瓷砖地板,四面水泥砖墙将这里遮得严严实实的,把所有的腐朽与压迫都包了进来,而且拒人于千里之外。亨利想:“不知这些警察有没有抬头看过那座古堡一眼,然后好好思考一下,经过三个半世纪的岁月变迁,执法机关应该做出点儿什么改变。他们应该没有吧。大家好像都很忙碌的样子,尤其是现在。”
根据亨利的经验判断,在语言不通的地方被逮捕,可要比在英语地区被逮捕麻烦得多。尤其是在卡塔赫纳,这里的警察个个看起来都脾气很臭,至少现在是这样的。他从来没见过哪个地方的警察脾气这么大。如果只看他们的动作和语气,别人还以为亨利把他们国家的每一条法律都破坏了,还骂了他们祖宗十八代。不过,这也有可能是因为亨利的美国口音。作为一个美国人,在某些地方总是会遇到特别多麻烦,而且最近这样的地方好像越来越多了。
坐在狭小潮湿的审讯室里,亨利汗如雨下,忍受着一帮又一帮警察的轮流审讯。他们有的穿着制服,有的穿着便衣,每个人都声色俱厉。不过亨利也知道,这些警察并不是因为他的美国口音而针对他。从他们的角度看,亨利就是一个在卡塔赫纳的街道上玩命飙车的疯子,而且在接受审问的时候,这个疯子还说什么“有一个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在追杀我”,简直就是疯话连篇。
如果在审问的时候他能插上话,那他也许能稍微说明一下自己的身份。不过,他的美式西班牙语有一点儿生疏了,所以越描越黑。而且不管怎么解释,亨利都无法挽回他和小杀手造成的那些损失,还有他们对射时伤害到的人,所以当然也无法缓和警察的愤怒。卡塔赫纳是一座旅游城市,他这种带着枪在城里到处飙车的人会影响整座城市的事业和经济。更糟糕的是,当时还有一个蠢货敲晕了两位警官,抢走了一辆警用摩托车,并且还在炫耀车技的时候把车撞毁了,而亨利正好符合人们对那位蠢货的描述。
亨利试着跟他们解释他们要找的那个袭警的蠢货不是自己,而是另一个骑着另一辆摩托车的蠢货,袭警的蠢货就是来追杀他的。那个人戴着一顶棒球帽,很明显不是他。但是这种话让警察更生气。亨利不怪他们。如果他是警察,大概也会觉得自己疯了,而且肯定已经联系好疯人院来带走这个疯子了。
亨利忽然开始思考:“咦,为什么我还能这么清醒地在审讯室里出汗呢?我应该早就被套上精神病人专用的拘束衣,被灌下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了才对。”
他恍然大悟,可能是因为卡塔赫纳没有收留精神病犯人的地方吧。离这里最近的精神病犯人收容所应该在波哥大[1]或者是麦德林[2],这两个地方都在几百公里外,开车过去真的会累死人的。也许救护车已经在来的路上了。除非那两个地方的精神病院还在争抢这一次运输病人的机会。
这个地方快把亨利热疯了。
他不知道自己在这个审讯室里被活活烘烤了多久。突然,他听到了一个新的声音,是一个女人的声音,非常耳熟。她说话流利、冷静,也很坚定,虽然语气中没有任何不耐烦或不高兴的情绪,但也让人感觉不容置喙。终于,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官走了进来,把亨利的手铐解开,带他穿过警局,来到了正门入口,那里有一个人正站着等他——丹妮。
丹妮穿着一件白色衬衫,灰绿色的西装外套,下身是一条蓝色牛仔裤,整个人看起来严肃正经,脖子上还挂了一个工作证,证件上写着“国土安全局”几个大字。亨利和警官一起往外走时,丹妮很冷酷地看了他一眼。当然,亨利这时候也不敢跟她吵架,只好低眉顺眼地站在夕阳的余晖中。
警官对丹妮说了几句话,语气十分恳切,他如果不是在道歉的话,只能是在求婚了。丹妮板着面孔用严肃的语气回复了他几句,言语中没有丝毫客气,可能是叫他回去做事,以后不要再犯错误了。然后,拜伦就从路边把车开了出来,丹妮把亨利塞进车里。
“对不起,拜伦。你家已经不安全了。”亨利说,“帮我找个能发现那小子动静的地方。”
“小意思。”拜伦说。
从圣费利佩城堡向外看,风光一片大好。亨利、拜伦还有丹妮三人一起坐在城堡的矮墙根下,从这里既能看到卡塔赫纳的老城区,也能看到都市区的高楼天际线。卡塔赫纳背靠湛蓝的地中海,美丽的海洋为这座城市投下了独一无二的光影。
拜伦说带他们抄近道,却没说这近道原来要爬这么多层楼梯。拜伦自己轻轻松松就爬了上去;丹妮像一匹小马驹一样踏着小碎步,也很快爬完了,只是出了一点儿汗;可是亨利还没爬到一半就开始气喘吁吁了。要是有摩托车肯定早就到了,不过在国家历史文物上飙车应该是犯法的。
曾经,他也有过一段辉煌的时光——即使刚经历了一场艰苦卓绝的战斗,无论多高的城堡他还是说爬就爬。
是啊,曾经的他也绝对不会发生列日火车上的失误。
该死!无论如何,他不能休息。
太阳开始下山了。这里距离赤道很近,黑夜马上就会来到。亨利要尽快想好接下来怎么做,越快越好。
“我本来想闯进警察局把你硬抢出来的,”拜伦说着笑了起来,“丹妮觉得用外交手段比较好。”
“还不如用抢的呢,”亨利说,“她把那些家伙吓得够呛。”
拜伦笑出了声:“接下来怎么做?”他和丹妮期待地看着亨利。
“我要去布达佩斯。”亨利说。
“去布达佩斯干什么?”拜伦和丹妮异口同声地问。
“找杰克的线人——尤里。”亨利站起来,拉伸了一下。一个计划渐渐在头脑中形成。之前和小杀手搏斗的时候,亨利全靠肾上腺素爆发才能撑住,现在没有了肾上腺素的扶持,他只能用意志力勉强支撑自己不要倒下,但他知道自己撑不了多久了。他必须想办法保持专注,否则劳累与疲倦就会开始侵袭他的身体,让他无法思考。如果他不好好做打算,那就很有可能会输给小杀手。输,不在他的选择范围内,至少现在不在。
“这些人追杀我不是因为我要退休了,”亨利接着说,“而是因为他们认为杰克跟我说了一些很机密的事情。尤里应该知道真相。”
拜伦摇摇头,笑着说:“不好意思,兄弟。我的阿兹特克飞不了那么远。”
“我知道,也许我们能‘借’一些飞得比较远的呢。比如说‘湾流’。”
拜伦一下子严肃了起来:“哇,居然想偷别人的湾流喷气机。这得有多讨厌一个人才能做得出来。”不过,拜伦忽然又高兴地笑了出来,“我正好认识这么一个人。给我一分钟。”他拿出手机,走到离他们几码远的地方。
“我被炒鱿鱼了,”拜伦用《我得到了一个女人》[3]的调调唱出了这句话,“对,我要被炒鱿鱼了!我要被炒掉了我也不——在——乎——!”他唱到最后一个音时,一架喷气机飞到了空中。随后,在最后一抹夕阳的余晖消失之前,拜伦开着飞机载着他们,一个转弯,远走高飞了。
虽然发生了很多事情,但是丹妮在处理亨利各种不同的伤口时,还是笑着的。湾流喷气机上的医药箱里各式各样的药一应俱全,这真是一件好事,因为亨利身上的伤五花八门。丹妮小心翼翼地把亨利右腿外侧那一道又长又深的擦痕上沾着的好几块泥巴和细砂挑拣出来。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但是亨利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而且他好像一点儿也不知道自己的手臂和锁骨上有多少伤口。
除了腿上的伤以外,最糟糕的伤口还是丹妮现在正在处理的这个——在脸上非常靠近眼睛的地方有一道很深的切口。丹妮夹起一块棉花团,泡到金缕梅提取液中,然后轻轻地擦去亨利脸上早已风干的血痕和黏在伤口四周的泥土与灰尘,想看看这个伤口到底有多严重。伤口不算太长,但是很深。她夹起另一块棉花团,泡到双氧水里,告诉亨利接下来可能会有点儿疼,然后就用棉花团去消毒伤口。
亨利的脸上抽动了一下,但是仅此而已。丹妮想,这一点儿痛和被杀人狂用摩托车拍飞相比,确实没什么——那可不是普通的杀人狂。她知道亨利看到了他的脸。那杀手一定也看到了亨利的脸,不过当时亨利的脸上又是泥又是土,那家伙可能没看出来他俩长得一模一样。的确,要不是她之前见过亨利,光凭一张照片她现在也认不出他来。
“亨利?”她试探性地喊道。没有回答。亨利不想讨论这个问题,但是丹妮决定打破砂锅问到底。管他呢,她都帮他擦血了,问几个问题都不行吗?
“你有没有孩子啊?儿子,有吗?”
亨利眼窝深陷,看着丹妮说:“没有,怎么这么问?”
“那个骑摩托车的家伙——你觉不觉得他有点儿奇怪?”
“是啊,”亨利说,“我发现他特别厉害。”
“我是说他的脸!”丹妮说着,往亨利脸上贴了一枚蝴蝶创可贴。如果用针缝合的话,伤口会好得更快,但是丹妮没有厉害到能进行面部手术,所以还是用可爱的小蝴蝶来治愈他吧。
“是不是有点儿像你?”
亨利让步了,叹了口气说:“是啊,我注意到了。”
“所以你真的从来没有和女生保持过长期的关系?”
“不算上你的话,没有。”
丹妮忍不住笑着说:“你有没有可能有个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私生子?”
“不可能。”亨利非常坚定地说,“绝对不可能。”
“那……”
“丹妮。”亨利没有大声地说,但是丹妮能明白他的意思。她没有继续逼问亨利,而是往一个塑料小袋子里塞了两块带血的棉花团,然后把袋子塞进座位底下的行囊里,紧紧拽着行囊的带子。
“对了,谢谢你。”丹妮说。
亨利扬起眉毛,问:“谢什么?”
“谢谢你离开了拜伦的家,这样我们就不会成为目标了,”她说,“还有,谢谢你在佐治亚州的时候赶来救我,其实你可以自己逃走的。”
亨利笑了,说:“我只是想带你上飞机,免费送你去匈牙利转一圈而已。”
“在那里我会遇到什么?”
“匈牙利人,”亨利说,“我每次见到他都跟见了鬼似的。”
“一个带着枪的鬼?”丹妮问。
“我每次开枪时,都把目标想象成他。”亨利的这句话吓到了丹妮。
丹妮还在想应该做些什么回应,但是亨利往后一躺,闭上了眼。对话结束了。
[1] 哥伦比亚的首都地区。
[2] 哥伦比亚城市。
[3] I Got A Woman,美国灵魂音乐家雷·查尔斯的一首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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