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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现在只有我们和鬼魂了。」我的肚子咕嚕咕嚕叫。

「妳最喜欢吃什麼?」他问。

「披萨。」我立刻答道。

「妳该趁吃得到的时候多吃一点。订一些,我们过去拿。」

我们从抵达以来,一直没有走出毕夏普老屋周边的范围,因為坐在吸血鬼身旁,开越野路华到大麦迪 森地区兜风,感觉很奇怪。我们走小路到汉弥顿,从南边翻过丘陵进入市区,然后再往北开去买披萨。一 路上,我指点著我小时候去游泳的地方,我第一个真正的男朋友的住所。满城都是万圣节的装饰——黑 猫、骑扫帚的女巫,甚至树上也装饰了橙色和黑色的蛋。世界的这个角落,认真庆祝这个节日的,不只女 巫而已。

我们来到披萨店,马修跟我一起下车,似乎不在乎被女巫或凡人看见我们。我踮起脚尖亲他,他回亲 我时发出一阵几乎无忧无虑的笑声。

替我们结帐的大学女生把披萨交给马修时,用著迷到不行的表情盯著他看。

「好在她不是女巫。」回到车上时,我说:「否则她会把我变成蠑螈,然后骑上扫把,载著你飞 走。」

靠披萨——胡椒香肠加蘑菇^^补充了元气,我开始收拾乱成一团的厨房和起居室。马修把餐厅裡的 纸张一把一把送到厨房的炉子裡去烧掉。

「这个我们怎麼处理?」他拿著我母亲的信和那三行神祕短句,以及从艾许摩尔七八二号撕下来的插

画,问道。

「留在家族休息室。」我告诉他:「房子会处理。」

我不断跑来跑去,洗衣服,整理莎拉的办公室。直到上楼去收拾我们的衣服时,才发现两台手提电脑 都不见了,我慌得不知如何是好,急忙跑下楼。

「马修!电脑不见了!」

「哈米许拿走了。」他把我抱进怀裡,替我把头髮拂到脑后。「没事。没有人闯进这栋房子。」_ 想到很可能遭到另一个多明尼可或茱丽叶的突袭,我不禁垂头丧气,心儿狂跳。

他泡了茶,在我喝茶时替我按摩双脚。这段期间,他净讲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汉弥顿的房子让他想 起某个时代的某个地方啦,他第一次闻到番茄的气味啦,他在牛津看到我划船时的感想啦——直到我在温 暖与舒适之中放鬆下来。

周围没有别人时,马修的态度总是不一样,但在我们的家人都离开后,这种对照尤其明显。自从来到 毕夏普老屋,他逐渐把另外八条命的责任都扛到自己身上。他照顾每一个人,不论他们是什麼出身,跟他有什麼关係,都一样尽心尽力。但现在他只需要顾好一隻超自然生物就行了。

「我们连私下聊个天的时间都没有。」我忆起自从我们相遇就开始如狂风骤雨般接踵发生的事件。 「没有独处的机会。」

「过去几个星期发生的事,就像圣经裡的试炼一样,我想我们唯一没碰到的就是蝗灾吧。」他顿了一 下。「但如果上天真的要用古老的方式考验我们,今天也该告一段落了吧。到今天晚上就满四十天了。」



这麼短的时间裡,发生了这麼多事。

我把空茶杯放在桌上,伸手去握他的手。「我们要去哪裡,马修?」

「妳能再多等一会儿吗,我的爱?」他望著窗外。「我希望这一天能持续得更久,但很快就要天黑 了。」

「你喜欢跟我玩家家酒。」一綹头髮落到他额头上,我替他拂到后面。

「我最喜欢跟妳玩家家酒。」他抓住我的手说道。

我们又静静聊了半小时,马修才再望向室外。「上楼去泡个澡吧。把热水器裡的每一滴水都用光,顺 便冲个长长久久、热腾腾的淋浴。未来日子裡,妳可能会常常想吃披萨,但比起洗热水澡的渴望,那根本 算不了什麼。再过几个星期,妳可能会愿意為了洗个淋浴而杀人。」

我洗澡时,马修帮我把万圣节前夕的化妆服饰拿上楼:一件长达膝盖的黑色高领洋装,尖头靴和尖顶 帽o

「能否请问一下,这是什麼?」他挥舞著一双红白相间横条纹的长袜。

⑩《新约圣经》中的〈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都记载,耶穌受洗之后,受圣灵引导,到旷野禁食四十昼夜,魔鬼在这期间现身引 诱他,他都不為所动,通过了考验。

「这就是艾姆提到过的袜子。」我呻吟道:「如果我不穿,她一定会知道。」

「如果我手机还在身边,就帮妳拍一张穿这种可怕衣服的照片,然后可以永远勒索妳。」

「有什麼可以让你保持沉默的吗?」我缩进浴缸裡。

「我相信一定有。」马修笑著把袜子往背后一扔。

一开始我们只是玩耍,昨晚的晚餐和今天的早餐时,我们都小心地避免提到,这可能是我们亲近的最 后一个机会。我还是新手,但艾姆告诉过我,即使经验最丰富的时光旅行者,都知道在过去与现在之间移 动,充满不可预测的变数,也都承认很容易就会迷失在时间的蛛网裡,流浪永无止境。

马修意识到我心情有变化,先是用更多的温柔回应,但最后他不得不施展强烈无比的佔有欲,勒令我 除了他,什麼都不准想。

虽然我们很明显都需要安慰与保证,但我们还是没有圆房。

「等我们安全。」他喃喃道,沿著我的锁骨不断亲吻。「等有更多时间。」 .

不知什麼时候,我的牛痘水泡破了。马修检查了一下,宣称它状况绝佳^^这麼形容一个一毛钱硬币 大小、红统统的开放型伤口,实在很奇怪。他剥下我脖子上的胶布,密丽安的缝线只剩依稀可见的痕跡, 然后把我手臂上的包扎也拆掉。

「妳痊癒得很快。」他赞许地说,然后亲吻我手臂内侧他喝过我的血的位置。他嘴唇碰到我的皮肤,

感觉很温暖。

「真奇怪,我这裡的皮肤很冷,」我碰碰自己的脖子。「这儿也一样。」

马修用大拇指抚摸我的颈动脉最接近皮肤表面的位置。我被他摸得一阵战慄。通过那儿的神经数量好

像增加為三倍。

「额外的敏感。」马修道:「好像一部分的妳变成了吸血鬼。」他弯腰把嘴唇贴在我的脉搏上。

「哦。」我惊呼一声,感觉强烈到令我不由得退缩。

想到时间不早,我扣上洋装,脑后编了条辫子,看起来活像从十九世纪照片裡走出来的。

「真可惜我们不是时光漫步到第一次世界大战。」马修拉拉洋装的袖子说。「你这身打扮真像 一九一二年前后的小学女教师。」

「穿上这个就不像了。」我坐在床上,开始套上耶诞拐杖糖条纹的袜子。

马修纵声大笑,求我赶快把帽子也戴上。

「我会想把自己烧死。」我抗议道:「先等我把南瓜灯点亮吧。」

我们拿著火柴到外面去,打算用凡人的方式点亮那些南瓜。但外面有风,火柴一点就灭,遑论点蜡 烛。

「该死。」我咒骂道:「不该浪费苏妃的好手艺。」

「妳可以用咒语吗?.」马修问道,但他已经準备再用火柴试试看。

「如果不行,我还有什麼资格在万圣节前夕扮女巫?」愈烦恼要如何跟苏妃解释我的失败,我就愈专 心想著当前的要务,烛芯冒出了火花。我点亮了陈列在车道上的另外十一颗南瓜,一颗比一颗奇形怪状, 也更显得恐怖。

六点正,有人用力敲门,隐隐传来「不给糖就捣蛋!」的喊声。马修没有在美国过万圣节前夕的经 验,他迫不及待去迎接我们的第一批访客。

不论外面是什麼人,都先看到他令人心跳停止的微笑,然后他微笑著示意我过去。

一个小不点儿女巫和一个稍大一点的吸血鬼,手牵著手,站在门廊上。

「不给糖就捣蛋。」他们举起敞开的枕头套,异口同声道。

「我是个吸血鬼。」那男孩说,对马修露出獠牙。他指著妹妹道:「她是女巫。」

「看得出来。」马修看著他的黑斗篷和脸上的白粉,一本正经地说。「我也是个吸血鬼。」

男孩用批判的眼光打量他一番。「你妈妈应该在你的化妆上多用点心。你一点也不像吸血鬼。你的斗 篷呢?」这小吸血鬼一手抓一把缎质的斗篷,张开手臂,露出蝙蝠造型的翅膀。「瞧,你得有斗篷才能 飞,否则就不能变身蝙蝠了。」

「啊,这真是个问题。我的斗篷在家裡,现在我又没法子飞回去拿,或许我可以向你借。」马修在每 个枕头套裡放了 一把糖,两个孩子都因他的慷慨瞪大眼睛。我从门口探出头,向他们的父母挥挥手。

「看得出她是个女巫。」小女孩说道,对我的红白条袜子和黑靴子认可地点点头,在父母催促下,他 们高声喊著谢谢,快步跑出去,钻进等待的汽车。

接下来三小时,我们接待了川流不息的精灵公主、海盗、鬼魂、骷髏+、美人鱼、异星生物,以及更多 的女巫和吸血鬼。我温和地告诉马修,每隻小妖精只能给一颗糖,如果他不赶快停止论把发糖的作风,早 在「不给糖就捣蛋」法定的结束时间九点之前,我们就没有存货了。

但以他那麼明显的愉快心情,要批评他实在很困难。他对来到门口的孩童的态度,显露他个性中我不 曾见过的一面。他蹲下身躯,让自己不那麼令人望而生畏,询问他们扮装的细节,并告诉每一个扮吸血鬼 的男孩,他是他所见过最可怕的吸血鬼。

但他接待一个穿戴著尺寸过大的翅膀和纱裙的精灵公主的方式,最牵动我的心。那女孩被节日折腾得 慌乱又疲倦,当马修问她要哪一颗糖果时,竟然哭了起来。她那个扮演雄赳赳气昂昂海盗的六岁哥哥,极 度不屑地甩开她的手。

「我们去问妳妈妈。」马修一把抱起精灵公主,一手揪著小海盗的头巾,将两个小孩平安送回他们父 母等候的臂弯裡。但早在抵达前,精灵公主已经忘记了眼泪,伸出一隻黏答答的小手搂住马修的毛衣领 子,用魔杖轻敲他的头,不断重复道:「嗶滴嗶滴,澎!」

「等她长大梦想白马王子时,一定拿你当范本。」他回到屋裡时,我对他说。他低头亲我时,一大蓬 银色粉屑从头上掉下来。「你满身都是仙女尘。」我笑著帮他拍掉头髮上最后的亮粉。

大约八点开始,精灵公主和海盗逐渐变成奇形怪状的青少年,他们涂抹著黑色唇膏,穿著披掛了许多 錬条的皮革服饰,马修把篮子交给我,躲进家族休息室去。

「胆小鬼。」我嘲弄道,扶正帽子,去為另一批黑暗族群开门。

只差三分鐘就可以安全地关掉门廊上的灯,而不至於败坏毕夏普家族的万圣节名声了,我们听见有人 大声敲门,吼道:「不给糖就捣蛋丨?」

「谁啊?」我呻吟一声,重新戴上帽子。

两个年轻的巫师站在门口台阶上。其中一个是送报的男孩。跟他一起来的男孩是个瘦高个儿,皮肤很 糟,戴著鼻环,我大概有点印象,好像是欧尼尔家族的孩子。他们的扮装令人不敢恭维,包括撕破的牛仔 ■裤、别了别针的T恤、假血跡、塑胶假牙,还有一截狗鍊。

「你玩这个会不会有点太大了,山米?」

「噁现在叫松姆。」山米在变声,声音起落不定,假牙又让他变成大舌头。

「哈囉,山姆。」糖果篮裡还剩五、六颗糖。「剩下的都给你们吧。我们正要熄灯呢。你不是该去猎 人酒店玩抢苹果游戏吗? J

「我们听说妳们家今年的南瓜头特别酷。」山米把重心从一隻脚换到另一隻脚。「而且,呃,是这样 啦……j他胀红了脸,取出塑胶假牙。「罗伯发誓说,他前几天在这儿看到一个吸血鬼。我跟他打赌二十 块钱,毕夏普家不会让吸血鬼进门的。」_

「你怎麼确定你看到的是吸血鬼呢?」

话题中的吸血鬼从家族休息室走出来,站在我背后。「两位先生。」他气定神閒道。两个青少年的下巴掉了下来。

「我们要不是凡人,就是笨到极点,否则不可能认不出他们。」罗伯钦佩地说??「他是我所见过最大 的吸血鬼。」

「酷啊。」山米笑得嘴巴咧到两边耳朵。他跟朋友高举起手来撃掌,然后捞走了糖果。

「别忘了付清赌注,山姆。」我一本正经地说。

「还有,山谬尔。」马修说,他的法国口音异乎寻常地浓重:「可不可以拜託你们——算是帮我一个 忙——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永远吗?」山姆想到这麼精彩有料的消息不能公告周知,就觉得做不到。

马修嘴角抽动一下。「不。我明白你的意思。你可以保密到明天吗?」

「当然!」山米点点头,又看一眼罗伯,徵求同意。「今天只剩三小时了。我们做得到。没问题。」 他们骑上脚踏车,离开了。

「路很黑。」马修担心地皱眉道:「我们应该开车送他们。」

「他们没事的。虽然不是吸血鬼,但找到进城的路绝对没问题。」

两辆脚踏车忽然停住,扬起一片碎石。

■「要我们帮忙把南瓜灯熄灭吗?」山米在车道上高声问。

「你们愿意的话,可以啊。」我道:「谢谢嘍丨.」

罗伯?欧尼尔站在车道左边,山米负责右边,一挥手,以令人羡慕的轻鬆熄灭了所有的南瓜灯,便骑 车离开。他们的脚踏车摩擦到路上的辙痕,月光和正在萌芽的少年巫师的第六感,都使他们这一路上走得 更轻鬆。

我关上门,背靠著门板,呻吟道:「我的脚痛死了。」我解开靴子的鞋带,将它们踢开,把帽子扔到楼梯上。

「艾许摩尔七八二号那一页不见了。」马修靠在楼梯口的栏杆上,平静地宣布。

「我妈的信呢?」

「也不见了。」

「那麼时间到了。」我离开古老的门板,房子低低哀鸣一声。

「替妳自己泡杯茶,到起居室跟我会合,我去拿行李。」

他在沙发上等我,软皮公事包放在他脚边,银棋子和金耳环放在咖啡桌上。我递给他一杯红酒,在他 旁边坐下。「最后一杯酒。」

马修看一眼我的茶。「那也是妳最后一杯茶。」他紧张地抓抓头髮,深深吸一口气。「我很想到一个 比较接近、比较没那麼多疾病和死亡的时代。」他开始道,听起来很没有把握。「最好也近得有茶和自来 水管线。不过我相信,妳一旦适应了,也会喜欢上它的。J 我还是不知道,所谓的「它」在哪裡?

马修弯腰开锁,打开公事包,看到最上面的东西,他鬆了 一口气。「谢天谢地。我本来还担心伊莎波 会送错东西。」

「你到现在还没打开过这包包?」我对他的自制感到很意外。

「没有。」马修取出一本书。「我不愿意想太多,以防万一。」

他把那本书交给我。它有黑色的皮革封面,镶著简单的银边。

「好漂亮。」我抚摸它的表面说。

「翻开来。」马修显得很焦虑。

「一翻开就知道我们要去哪裡了吗?」如今我手中有了第三样物品,我竟然奇怪地有点抗拒。

「我想是吧。」

封面吱一声翻开了,绝对不会错的故纸与墨水的气味散发到空中。没有大理石纹的扉页,没有藏书 票,也没有十八、九世纪藏书家装订在书裡的额外空白页。封面触手很沉重,显然光滑紧绷的皮革下面衬 的是木板。

第一页上,用黑色墨水写了两行字,是十六世纪末通行的那种紧密而有很多尖突的字体。

「致只属於我的亲爱的马修,」我高声朗读:「『哪场恋爱不是始於一见钟情?』」

这段题词没有署名,但句子很熟悉。

「莎士比亚吗?」我抬眼望著马修。

「不是他的原创。」他答道,表情很紧张:「威尔专门收集别人的佳句,像隻喜鹊一样。」?

我慢慢翻开下一页。

这不是印刷的书,而是一份手抄本,全部是与题词相同的浓黑笔跡。我细看辨认字跡。

放下你的研究,浮士德,开始 说点儿合於你深度的话。

「天啊。」我声音沙哑,啪一声把书合拢。我的手在发抖。

「他听到妳这种反应,一定会笑得像傻瓜一样。」马修道。

「这是我以為的那本书吗?」

「很可能。」

「你怎麼得到的?」

「克特给我的。」马修轻抚一下封面。「《浮士德》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作品。」

所有研究鍊金术的歷史学者都对克里斯多夫?马罗的诗剧《浮士德》耳熟能详,他笔下的浮士德,出卖灵魂给魔鬼,换取知识与权力。我翻开书,用手指触摸题词时,马修继续往下说。

「在那个危机四伏,几乎所有超自然生物都不可信任的时代,克特和我做了朋友——很好的朋友。我 们胡闹得厉害,也做了不少惊人之事。苏妃从她口袋裡取出我输给他的棋子时,似乎很明显,我们的目的 地应该是英国。」

但我指尖的触感侦察到,题词裡的情愫不是朋友情谊。那是情人的题赠。

「你当时也爱他吗?」我平静地问道。

「不。」马修答得很简短。「我爱克特,但不是妳说的那种方式,也不是他要的方式。如果一切由克 特作主,结果会大不相同。但问题是由不得他,我们始终只是朋友而已。」

「他知道你是什麼吗?」我把书抱在胸前,好像那是一件无价之宝。

「是的。我们不能隐藏祕密。更何况他是个魔族,而且观察力特别敏锐。你很快就会发现,任何事想 瞒过克特都是徒劳无功。」

说马罗是个魔族倒满有道理,根据我对他有限的了解。

「所以我们要回英国。」我慢慢道.?「什麼时间,说得精确一点?」

「一五九〇年。」.

「什麼地方呢?」

「每年我们这群人都会在老房子聚首,庆祝万圣节和万灵节等天主教的老节日。很少人胆敢庆祝,但 克特觉得多少纪念一下,感觉既勇敢又冒险。他会念最新的《浮士德》草稿给我们听,他总在修改,始终

⑩威尔是威廉?莎士比亚的暱称,上引句出自英国剧作家与诗人马罗(Christopher Marlowe,一五六四—一五九三)的长诗〈希罗与黎安德〉 (Hero and Leander),后来莎士比亚在《As You Like It》(此剧名梁实秋译做《如愿》-朱生豪译為《皆大欢喜》)一剧中引用。

不满意。我们喝大量的酒,下棋,熬夜到天亮。」马修从我怀抱中抽出手抄本。他把书放在桌上,然后握 起我的手。「妳觉得这样可以吗,我的爱?我们不是非去不可。我们可以考虑别的时代。」

但已经太迟了。我内在的歷史学家已紧咬这个机会不放,一心想到伊丽莎白一世治下的英国去生活。

「一五九?年的英国有錬金术士。」

「是的。」他提高警觉道:「但他们都不是容易相处的人,因為他们的工作方式很奇怪,容易汞中 毒。更重要的是,戴安娜,那时代有女巫——强大的女巫,她们可以在魔法上给妳指导。」

「你会带我去剧场?」

「我能不让妳去吗?」马修挑起眉毛。 ■

「大概不行。」我的想像力被眼前展开的种种可能性套牢。「我们可以到皇家交易所⑩去逛逛吗?在 他们开灯以后?」

「是的。」他把我抱进怀裡。「还会去圣保罗大教堂听讲道,还去泰伯恩刑场?看处决。我们甚至可 以跟贝得兰医院⑩的职员聊聊裡面的病人。」他的身体因為努力压抑笑意而抖动。「天啊,戴安娜,我要 带妳去一个遍地瘟疫,没有现代化配备,没有茶喝,满口烂牙的时代,妳却只想看葛瑞雄的交易所夜间是 什麼模样。」

我把他推开,兴奋地看著他。「我会见到女王吗?」

「当然不会。」马修打了个寒噤,紧紧抱住我。「一想到妳跟伊丽莎白?都鐸见面时可能会说什麼话 ——她又会对妳说什麼话——我就吓坏了。」

「胆小鬼。」这是我当晚第一 一次说这句话了。

「妳要是多了解她一点就不会这麼说了。她拿朝臣当早餐吃。」马修顿了一下:「况且,我们在 一五九?年还有别的事可做。」

「什麼事?」

「一五九?年,某处有一份后来被艾许摩尔收藏的手抄本,我们可以去找找看。」

「那时这本手抄本可能还是完整的,魔法没有受损。」我挣脱他的怀抱,往椅垫上一靠,满怀好奇地 看著茶几上的三样物品。「我们真的要回到过去。」

「是的。莎拉特别警告我,不可以带现代物品进入过去。玛泰帮妳做了一件罩衫,帮我做了 一件衬 衫。」马修从公事包裡取出两件朴素的麻质衣服,都是长袖,领口有繫带。「她必须用手缝,时间又很急 迫。衣服不好看,但至少不会吓著我们第一个遇见的人。」

他把衣服抖开,夹在衣褶裡的一个黑丝绒小袋子跟著掉出来。

马修皱起眉头。「这是什麼?」他拾起袋子说道。袋子外面钉了一张纸条。他打开。「伊莎波给的。

『这是从前你父亲送我的结婚週年礼物。我想你可能乐意把它送给戴安娜。它看起来过时,但合她的

手。』」

袋子裡有一枚戒指,是三股金环缠在一起。外侧两股设计成华丽的袖子,涂上彩色珐瑯,镶著小宝 石,做出类似绣花的效果。两边袖口各伸出一隻金色的手,精緻到最小的骨头、纤细的肌肉和极小的指 甲,都做得维妙维肖。

两手紧紧夹住镶在内环上的一大颗宝石,乍看很像玻璃。它很清澈,也没有做切面,嵌在一个黄金座 台上,背景涂成黑色。但任何珠宝匠都不会把一大块玻璃镶在这麼精緻的戒指上。那是一颗钻石。

?Royal Exchange是伦敦商人葛瑞雄(Thomas Gresham)於一五六五年兴建的商业中心,也从事股票交易。十七世纪与十九世纪经过两度火灾与重 建,如今已看不到原始建筑的风貌,目前该场地经营百货公司。

⑩Tybum位於伦敦市郊,十二世纪开始就在此执行死刑,十六世纪设立绞刑台,使这地名成為死刑的同义词。

⑩Bedlam是有史以来第一家专门收容精神病患的医院。

「这应该放在博物馆,不该戴在我手上。」我看著那双栩栩如生的手,深為著迷,努力不去想它们捧 著的那块石头有多重。

「从前我母亲无时无刻都戴著它。」马修用食指和大拇指拈起它说道:「她说这是她的写字戒,因為 她可以用钻石的尖端在玻璃上写字。」他犀利的眼睛看到一些我看不见的戒指上的细节。他扭转两隻金 手,三环戒指就分开成扇形,躺在他手心。每个戒环上都刻著字,字句环绕著平坦的表面。

我们瞪著纤小的字跡看。

「这是短诗--写给亲爱的人表示情意的诗句。这句是『a ma vie de coer entier』,」马修用指尖轻

触金色的表面。「这是古法文,意思是『付出我所有的爱所有的生命』。接著这一句,『mon debut et ma fm』,意思是『始终不渝』。」

我的法文还够翻译这一句——「我的开始和我的结束。」

「内环说什麼?」

「双面都有刻字。」马修把戒环转来转去,读上面的句子。「『se souvenir du passe, et q&l ya un avenir』,『记取过去,未来就在其中』。」

「这短诗完全适合我们。」许多年前,菲利普為伊莎波挑选的诗句,今天对马修和我仍然适用,真是 一件奇怪的事。

「某种程度上,吸血鬼也算是时光漫游者吧。」马修把戒指重新拼在一起,牵起我的左手,把头别 开,唯恐看到我的反应。「妳愿意戴吗?」

我用手指捏住他的下巴,把他的头转向我,然后点点头,因為我已说不出话来。马修的表情有点羞 涩,他垂下眼瞼,看著仍握在他手中的我的手。他把戒指套在我的大拇指上,让它停在指关节上方。

「藉由这枚戒指,我与妳成婚,藉由我的身体,我以妳為尊。」马修的声音很低,有点微微颤抖。他取下戒指,换到我的食指,把它套到中间的指关节:「我把所有的俗世财物送给妳。」接著戒指换到中 指,最后在我左手无名指找到真正的归属。「以圣父、圣子、圣灵之名。」他把我的手凑到嘴边,眼睛再 次凝视我的眼睛,冰冷的唇把戒指压进我的皮肤。「阿门。」

「阿门。」我重复道:「所以无论从吸血鬼的角度或教会法制的角度,我们都算结过婚了。」戒指感 觉很沉重,但伊莎波说得对,它很适合我。

「我希望,在妳眼中也算数。」马修说得很没把握。

「在我眼中,我们当然结过婚了。」我的快乐一定很明显,因為他回报我一个我所见过最大、最真挚

的笑容。

「再来看看妈妈还捎来什麼惊喜。」他又在公事包裡掏摸一阵,拿出来几本书。另外还有一张纸条, 也是伊莎波写的。

「这些跟你要的手抄本放在一起。j马修读道:「我把它们一块儿寄上——以防万一。」

「这也都是一五九?年的物品吗?」

「不是。」马修的声音若有所思。「都不是。」他又伸手到包裡,这次取出的是那枚伯大尼朝圣者的 银章。■

没有纸条解释它為何在这裡。

前厅的鐘敲了十响。我们就要离开了——很快。

「但愿我知道她為何送这些东西来。」马修听起来很担忧。

「或许她认為,我们该把其他你觉得珍贵的物品都带著。」我知道他多麼依恋那具银色的小棺材。

「如果会妨碍妳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五九?年上,就不能带。」他瞥一眼我左手的戒指,我把手握紧。 他休想把它拿下来,管它是不是一五九?年的物品。

「我们可以打电话问问莎拉的看法。」

马修摇头。「不,不要再麻烦她了。我们现在知道我们该做什麼——带三样物品,任何其他来自过去 或现在的东西都不要有,免得造成干扰。我们就為戒指破个例,既然它已经戴在妳手上了。」他翻开最上 面一本书,忽然僵住。

「怎麼了。」

「这本书上有我的评註——我根本不记得写过。」

「这本书已经四百多年了。也许你忘了。」话虽这麼说,我的脊椎仍不禁一凉。

马修又翻了几页,深深吸口气。「如果我们把这些书和朝圣徽章都放在家族休息室裡,房子会替我们 保管吗?」

「我们拜託它就会。」我道:「马修,怎麼回事?」

「我等一下再告诉妳。我们该走了。这些,」他举起书和拉撒路的棺材:「必须留在这儿。」

我们在沉默中换装。我把所有衣服都脱掉,那件麻布罩衫从肩膀上滑下来时,我打了个大寒噤。袖子 盖住我手腕,下襬垂到我脚踝,抽紧绳子,可以缩小宽大的领口。

马修很快脱掉衣服,穿上衬衫,它简洁地垂到他的膝盖,露出两条白皙的长腿。我收拾我们的衣服 时,马修走进餐厅,拿了信封、信纸和一支他最喜欢的钢笔出来。他很快写了几行字,把纸摺好,装进一 旁的信封。

「给莎拉的便条。」他解释道:「我们也拜託房子处理这事。」

我们把多餘的书、便条和朝圣徽章都拿到家族休息室裡。马修小心地把它们都放在沙发上。

「灯要让它开著吗?」他问。

「不用。」我说:「只要留门廊的灯,万一她们回来时天还是黑的。」

关掉灯,出现一抹绿光。是我外婆坐在摇椅上。

「再见,外婆。」布丽姬?毕夏普和伊丽莎白都没跟她在一起。

再见,戴安娜。

「这些要给房子照顾。」我指著沙发上那堆东西。

除了妳要去的地方,什麼都别掛心。

我们慢慢穿过房子,走到后门,沿路把所有的灯都关掉。马修拿起《浮士德》、耳环和棋子。

我环顾熟悉的咖啡色蔚房,看了最后一眼。「再见了,房子。」

塔比塔听见我的声音,尖叫著从蒸馏室跑出来。牠忽然停下,眼睛眨也不眨地盯著我们看。

「再见了,我的小乖乖。」马修弯腰抓抓牠的耳朵。

我们决定从蛇麻子穀仓离开。那儿很安静,没有任何现代生活用品分散注意力。我们光著脚穿过苹果 园,踩在覆满冰霜的草上。寒意让我们加快脚步。马修打开穀仓大门时,我的呼吸在冷风中清晰可见。

「我冷死了。」我把罩衫拉紧,牙齿捉对儿打颤。

「到了老房子就可以烤火了。」他把耳环递给我道。

我把纤细的耳鉤穿进我的耳洞,伸手去接女神像。马修让它落进我手心。

「还有什麼?」

「葡萄酒,当然——红酒。」马修把书交给我,把我搂进怀中,在我额头上印下坚定的一吻。

「你的房间在哪裡?」我闭上眼睛,回忆老房子。

「楼上,内院的西侧,可以眺望鹿场。」

「那儿闻起来是什麼味道?」

「像家一样。」他道:「木头的烟味,僕人区传来的烤肉味,蜡烛的蜂蠘味,还有用来保持床单桌布清新的薰衣草味。」

「你听得见什麼特殊的声音吗?」

「没有。除了圣马利教堂和圣米该勒教堂的鐘声,火焰劈啪声,还有楼下狗群打呼的声音。」

「你在那儿的时候有什麼感觉?」我问,专心听他的话,体会那些字句带给我的感觉。

「在老房子的时候,总觉得……一切都很家常。」马修柔声道:「那是个我可以做自己的地方。」 空中出现一缕薰衣草的气味盘旋,在十月底麦迪森一座蛇麻子榖仓裡,可说完全时空错置。我对这缕 气味感到很讶异,随即想起我父亲留下的字条。现在我的眼睛已经完全张开,看到魔法的各种可能。

「我们明天要做什麼?」

「我们到鹿场裡散步。」他说,他的声音低迴,手臂像钢圈紧绕我的肋骨。「如果天气好,我们去骑

马。到了这时节,花园大概没什麼看头了。但有个地方有把鲁特琴,如果妳愿意,我可以教妳弹。」

又一股气味——甜美的辛香——混杂在薰衣草之中,我看到一棵树结满沉重的金黄色果实。有隻手高 举,钻石在阳光中闪烁,但果实却遥不可及。强烈的欲望使我沮丧,我想起艾米莉告诉过我,魔法不仅在 理智裡,更在感觉裡。

「花圜裡有棵搵桴树吗?」

「是的。」马修的嘴唇贴著我的头髮。「果实现在该成熟了。」

树消失了,但蜂蜜般的香气还在。现在我看见一个浅浅的银盘放在一张木製的长桌上。磨得雪亮的桌 面在烛光与火光下相映生辉。盘子堆满鲜艳的黄色榲桴,是香气的来源。我手指紧紧捏著手裡那本书,但 在我意识中,手掌抓住的是一颗过去的果实。

「我闻到搵椁的气味。」我们在老房子的新生活已经在向我招手。「记住,不可以放手——无论发生 什麼事。」过去把我团团包围,唯一令我害怕的就是可能会失去他。

「永远不会。」他坚决地说。

「抬起你的脚,等我通知你的时候才能放下。」

他轻笑一声。「我爱妳,我的小母狮。」这样的回应很奇怪,但这样就够了。 回家,我想道。

渴望牵扯著我的心。

不熟悉的鐘声在整点时敲响。

火的暖意触及我的皮肤。

空气中满是薰衣草、蜂蜡和熟透的搵梓的味道。

「时间到了。」我们一起抬起一隻脚,踏向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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