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西方奇幻小说网 > 风暴帝国 卷一 : 红眼与希望>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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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红眼。”莎蒂的声音几乎都哑了。“跟我说说我们当海盗时候的事吧。 ”
红眼低头看着她。莎蒂躺在脏兮兮的草席上,盖着一张羊毛毯,身体干瘪得像葡萄干。她的头发像晒干的玉米须,皮肤松弛地耷拉在瘦小的骨架上。她已经好几个星期都没离开过这间房子,很可能就要死在这里了。而且很快。
红眼脸上没有流露出一点哀伤。他在莎蒂身旁跪下来,抚摸着她的头发,微微笑着,红宝石般的眼睛在昏暗的油灯下闪烁。“海盗女王莎蒂的传说啊,”他轻轻地说,“那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了!我从哪里开始好呢? ”
莎蒂伸出手,摸索着想抓住红眼的手。她的手已经像干枯的树枝一样弯曲,还不停地在颤抖。等红眼一把手伸过去,她便紧紧地抓住。她皱皱的嘴唇无声地张合着,过了一会,她才说:“从……从我丢了耳朵开始吧。 ”
“暂时地丢了。”红眼补充。
她笑了,嘴巴里一颗牙齿都没有。“对,暂时地丢了。 ”
“那么,”红眼用夸张的腔调说,“莎蒂的耳朵被吊带玛琪咬掉了。它 被装在一个小瓶子里,跟其他的耳朵放在了落汤鼠酒馆的吧台后面。然而,比耳朵的伤口更痛的是,莎蒂被永远驱逐出酒馆了,那种耻辱根本不能用语言形容!那里是小偷和杀手聚集的地方,作为一个名声败坏的女人,莎蒂本来可以混得很好。可现在莎蒂要何去何从?如果不破釜沉舟的话,她很快就要挨饿了。幸运的是……”他停顿了一下,然后期盼地看着莎蒂。
“幸运的是,”莎蒂接着说,这个故事她已经听红眼讲过无数遍。“她比天堂圆环、银背镇还有锤子角的所有人都更加有种。 ”
“没错。”红眼说,“她策划了一次大胆的新冒险:那就是做海盗!她还有一艘抢来的船,野蛮之风号。所以,她就和她最信赖的大副 ——红眼,开始把船改造成一艘像模像样的海盗船,组建了一支像模像样的海盗船队。很快,野蛮之风号便在沿海区驰骋,它那令人闻风丧胆的船长,戴着宽边羽毛帽,穿着长靴子,在船舵前昂首阔步,寻找着下一个猎物。因为莎蒂的突然出现,新列文沿海都变得人心惶惶。人们都说莎蒂从不留情,如果你不幸被她逮着了,你就只能自认倒霉!她会把船开到珊瑚礁旁,在船上搭一条木板伸出去,逼你从木板上走出去,直到你掉下去,摔得粉身碎骨,半淹没在珊瑚礁上,一点一点地流血致死,直到冰冷的海水最终把你的尸体吞噬掉。有一次,莎蒂抢了一艘去皇帝私家港口的香料船,船长居然大言不惭地说莎蒂会被绞死!可是莎蒂只是大笑一声,命她的手下把船长按倒在甲板上,然后在他的全身尿了个畅快! ”
听到这里时,莎蒂笑了,可是声音异常低沉,接着爆发出一连串剧烈的干咳,鲜血顿时染红了她的嘴唇。
“她成为了海上最有名的海盗之一,”红眼继续说,“仅次于帝国的灾难——戴尔·贝恩。其他海盗早就离开了新列文,只有莎蒂船长继续在沿岸散布着恐惧,自由自在,安然无恙。噢,别搞错了,皇家舰队一直 都想抓住她,可是莎蒂船长熟知所有的秘密海道和隐蔽的入海口,帝国的军事手段再恐怖,也比不过莎蒂的足智多谋!
“但所有故事都有结局,海盗女王莎蒂船长的光荣统治时代也一样。最后,有一天晚上,那些老实巴交的农民终于团结在一起,趁着莎蒂上岸打劫一个小村庄的时候,突然从码头四面八方冒出来,用弹弓把燃烧弹投到莎蒂的船上。一眨眼工夫,野蛮之风号就燃起了熊熊烈火。几个小时之后,莎蒂又一次变得一无所有,只剩下身上的衣服。 ”
红眼顿了一下,看着莎蒂,拨开她脸上的一缕白发。“不过,她会不会就这么放弃,从此过着糜烂的生活呢?”他的语气稍微缓和地问。“不……”莎蒂轻轻说。“当然不会!”红眼又变得抑扬顿挫,“她昂首回到天堂圆环,忠心耿耿的红眼依然不离不弃。她走进了落汤鼠酒馆,毅然在吊带玛琪面前跪下,诚恳地请求她的原谅。莎蒂知道,之前想在玛琪面前杀掉巴克斯是自己不对,那样很无礼,而且很不专业,她感到非常后悔。吊带玛琪被莎蒂的真诚和谦虚感动了,于是把她的耳朵连着瓶子还给了她。这是玛琪有史以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把她的战利品还回去。那晚以后,莎蒂就一直将那个瓶子用皮绳挂在脖子上,再一次回到了社区的怀抱。因为圆环就是这样。 ”
“圆环就是这样……”莎蒂重复道,枯萎的手挪到脖子,那个小瓶子就躺在她瘦骨嶙嶙的胸膛上。“尽管阴冷又湿潮,”红眼说。“且阳光从未照耀,”莎蒂接着说。“但它仍是我的家,愿上天保佑圆环。”红眼最后说道。
莎蒂安详地笑了笑,慢慢合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她便开始打起鼾来。
红眼温柔地抚摸着她的额头,轻轻地说:“好梦,你个老山羊。”说完,他舒展了一下腿,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事情就是那样的吗?”一个温柔的声音从门口传来。红眼转过头,看见内特尔斯正倚在门框上,双手抱胸,长长的黑发披在脸上,十分惹眼。红眼知道她是故意的。
“什么,海盗女王莎蒂的故事?”他抖了抖身上的灰色长皮衣。“差不多吧。有几个地方可能夸大了一点,例如她从来没有逼过任何人去跳珊瑚礁。不过她确实有在那个可怜虫身上尿尿。那真是我见过最搞笑的事了!他就那么一直一边哭一边咒骂着。 ”
内特尔斯哧哧地笑了。她最近把嘴唇涂成了黑莓色,红眼承认这很适合她。“那你们干了多久?”内特尔斯问,“我是说你们当海盗的勾当? ”“只有三个月左右。”红眼提起小油灯,灯光在他精瘦的脸上投下影子。红眼咧嘴笑了:“不过那三个月特别开心。 ”
他在门口停下来,回头看着屋里。地板脏兮兮,没有一扇窗户。他不想把莎蒂留在这里,孤零零一个人。但就算这里是个地洞,也总比像一条狗或一只断脚猫一样死在大街上要好。
“她有你照顾已经很幸运了。”内特尔斯说。“嗯。”红眼回答。“在我们寿终正寝的时候,能找个小帅哥来照顾就最好不过了。 ”“谁说她寿终正寝了?”红眼尖锐地问,尽管他自己清楚内特尔斯说得没错。“对不起。没人说。”内特尔斯就是这么好的朋友,通常来说。
红眼看着内特尔斯,她那光滑的额头和高高的颧骨在灯光下十分醒目,黑色的眼睛则闪烁着神秘的光。他在想,几年前他们为什么就没能走在一起,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这样想了。
这时,内特尔斯眯着眼,扯了扯着他的皮制长外套。“你这穿的是什么鬼东西,看上去就像一只鼹鼠爬到你背上然后死在那里了。 ”噢对了。现在红眼想起为什么了。“你懂个屁。这是鹿皮大衣,制作精良,柔软得像丝绒一样。”红眼傲慢地说,“你找不到比它更好的了。 ”“从哪里偷来的? ”“我玩石头游戏赢回来的。 ”“我刚刚就是这个意思。 ”红眼叹了口气。“你来这里干吗? ”“我来大厅有私事,菲勒叫我顺道告诉你,今晚就动手。 ”“他搞到马了?”红眼满心期待。“我不知道他搞没搞到什么,”内特尔斯说,“我只负责捎口信,其他的我一概不想知道。你们这两个家伙最近太严肃了。 ”“说得好像你不知道一样。 ”“我当然知道了。除了你们要做的事。”她摇摇头,“你们迟早都会被吊死的。也许更糟。 ”“没那么糟啦。”红眼说,“我们只是 ——”“我说过了,我不想知道! ”这时,莎蒂迷迷糊糊地发出几声呻吟。“小声点啦,我们吵到莎蒂了。”红眼说。内特尔斯点点头,两人便离开了房间,轻手轻脚地走过铺满灰尘的走廊。走廊两边密密麻麻地排满了房间,有的很安静,有的又吵又闹,有的则透出死亡的臭味。在走廊尽头,他们从狭窄的木梯爬了出去,来到火药大厅的首层。红眼和内特尔斯正挤过人堆,一个声音传来:“红眼!喂! ”他们转过身,看见一个瘦削的、皮肤松弛的老头正朝他们挤过来。
“巴克斯。”红眼迎过去,热情地握住他的手,“最近怎样? ”
“就那样。”巴克斯说,“不过我得告诉你,给莎蒂的药用完了。我一直有给她带药,就像你说的那样,可是现在都用完了。 ”“噢。”红眼说。“你……呃……觉得这样没问题吧?”巴克斯问,“我是说……红眼,这些药看上去没什么效果啊,而且我知道,它们都不便宜,不管你是怎么弄来的。 ”
红眼摇摇头。“不行。 ”
“莎蒂是不会让你把所有钱浪费在她身上的。你知道的。 ”
“那就等她好了再亲自跟我说吧。”红眼说。
巴克斯看了他一会儿,脸上的表情难以琢磨。最后,他笑了笑,说:“她的确把你带成一个正宗的圆环人了。好吧,你把药搞来,我负责喂她吃。 ”
红眼把手搭在巴克斯瘦骨嶙峋的肩膀上,说:“谢谢你。 ”
巴克斯耸了耸肩。“只能这么做了。终有一天你会明白的。前提是你运气够好,能活到像我这么老。到时你就会发现,你现在的这帮人,朋友也好敌人也罢,都会变成你最珍惜的人。 ”
红眼看着巴克斯离开,走到大厅里老头们聚会的角落。“真不敢相信他居然没有敲诈你一笔。”内特尔斯说,“通过卖那些药或者什么的。 ”“是啊。”红眼说,“我问了周围的人,他们都说他每天都准时给她喂药。人变老了就是这么有意思。 ”“其实就是软弱吧。”内特尔斯说。“希望我是先死的那个。 ”红眼对她笑了。“内蒂,你真的一点浪漫细胞都没有。 ”“那是好事。浪漫细胞是娘儿们和笨蛋才会有的。 ”而这,红眼心想,也是他们两个走不到一起的原因。
“好吧。”他戴上他的半指皮手套,“我最好去看看菲勒搞定了没有。 ”
内特尔斯瞟了一眼他的手套。“要动手了呀? ”“这座城市已经等不及重新分配一下财产啦。”红眼笑着说。她不经意地握了握红眼的手,说:“你最好给我活着回来,就这样。
不然的话。 ”“不然怎样? ”“不然我就叫死灵法师把你的灵魂招回来,好让我一脚踢碎你那幽灵蛋蛋。 ”红眼嘲笑着向她鞠了个躬,便离开了火药大厅。他心想,或许她还是有那么一点浪漫细胞的。
“你确定没问题吗,红眼?”菲勒问,一边挠着凌乱的胡楂,一边看着那匹马。虽然马是他自己赢回来的,但他却好像不怎么喜欢呆在它的附近。
“那还用问。”红眼拍了拍那匹马的粉红色大鼻子。现在他们就躲在中央大街的窄巷里。“只要左右拉这条缰绳,它就听话了?”菲勒怀疑地眯着眼。“菲勒,我的最佳搭档啊。”红眼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肯定是怕了这个大块头。 ”“才不是。”菲勒说。“哪能是呢。”红眼附和道。“只是……我的表弟,布里格,他之前被一匹马踢到脑袋了,结果现在他就只会唱一些儿歌了,还拉裤子。 ”“嗯。”红眼认真地点着头。他伸出手搭在菲勒的肩膀上:“这么说吧,老伙计。我们得一个人负责骑马,一个人负责撬锁,是吧?那么,告诉我,你撬锁厉害吗? ”
菲勒摇摇头。“好,这么说,是我负责去撬锁咯,是吧? ”“是吧。 ”“那,如果我去撬锁的话,就不能去骑马了,对吧?所以,如果你不想骑马的话,我们就只能叫第三个人加入了,是吧?而且那个人还得没有被马踢傻的表弟,还得愿意骑这匹野兽。我想想啊,不如叫帅哥亨尼吧。或者内特尔斯也可以,毕竟你还真的邀请她加入了。 ”
“红眼,我对天发誓,我什么都没告诉她。 ”
“好吧,就算这样,假如我们真的要多叫一个人加入,那就意味着到时候分成是三个人而不是两个人了。我知道你算数很烂,简单来说,就是我们每人要拿出一半分给第三个人。你喜欢这样吗? ”
“不。”菲勒脸上的紧张减轻了不少。“我也不喜欢。所以啊,菲勒,我的好朋友,放下恐惧,像个男人一样搞起来吧! ”他阴郁地点点头,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那匹马。“如果你喜欢,我们去搞一顶皇兵的头盔也是可以的。”红眼提议道,“虽然不知道对骑马有没有帮助,不过 ——”“我才不戴什么破烂皇兵头盔。”菲勒坚毅起来。“这才对嘛!”红眼拍了拍他的背,“好了,马车一会儿就到了,准备好吧。 ”
他们已经观察好几个星期了。每天早上都会有一辆马车经过这里,并有两个全副武装的皇兵护送,一前一后,再加上司机,总共三人。因为皇兵有盔甲,红眼没法用飞刀解决问题。再加上马车本身就是一个保险箱,全身由黑铁制成,还上了一把钥匙锁。根据可靠情报,红眼得知锁的钥匙由另一个骑马的皇兵保管,而且走的路线完全不一样。红眼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箱子里面装的是皇室对赌场和舞厅最近收入 征收的税金,这些收入还包括了珊瑚香的暗中交易。总的来说,红眼是比较开明的,但是就个人原因来讲,他实在不喜欢珊瑚香的毒贩子,还有从中谋取利益的人。
菲勒已经骑马到指定位置就绪了,红眼一个人留在窄巷里,背贴着墙,凝神听着马蹄铁踏在泥泞的大街上的声音。不一会儿,领头的皇兵骑着马小跑着经过了,头上的镶皮警帽在微弱的晨光下闪着暗淡的光,身上的黄白防暴盔甲在了无生气的街上十分醒目。又过了一会儿,马车巨箱也出现了,马夫看上去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最后,押后的皇兵也来了。
红眼屏着呼吸,认真听着有节奏的马蹄声,确定垫后的皇兵也经过了窄巷。直到看到他们突然停下来,他终于松了口气,露出微笑。
他从转角处瞄过去,只见菲勒沉默地坐在马背上,挡在马车的前面,来回踱步。他高大的身材总会令人生畏,现在骑着马便更是如此。押后的皇兵跑上前去,和前面的皇兵一起小心翼翼地向菲勒靠近。
“让开。”一个皇兵边说着边拨开了金色制服,露出腰间的手枪。菲勒什么都没说。“我们数到三,马上给我离开。”另外一个皇兵拔出手枪,之前那个也跟着拔枪了。这时,红眼已经悄然无声地来到马车后面,开始撬锁了。“一。”皇兵说。红眼迅速地用别针挑着锁芯,发现这把锁很久没有上油了。“二! ”红眼根本无法想象他们是怎么用钥匙打开这破锁的,这简直就是一个灾难。“三 ——”
“三”字还没说完,菲勒立即夹紧马腹,调转马头跑到了下一个路口。
“你继续押送马车!”押后的皇兵对同伴喊道,拔腿去追菲勒。
前面的皇兵向前走了几步,车夫甩了一下缰绳,马车再次启动。
红眼无声地咒骂了一下。马车上根本没有可以坐的地方,他只好用脚勾着马车的支杆,然后叉开脚坐在保险箱上,暗暗祈祷车夫不会扭过头来看。他从来没有在这么颠簸的情况下撬过锁,这根本办不到。他差一点点就成功了,不过马车必须要停下来,哪怕只有几秒钟,他就能撬开。
于是,他坐直身子,尽可能把身体往前伸,直到离车夫的后脑勺只有几十厘米,然后深吸一口气,用尽全身的力量大喊一声:“以皇帝之名,停车! ”
车夫吓了一跳,本能地勒紧了缰绳,马车顿时停了下来。红眼马上把撬锁针插进锁孔,随即传来一声清脆的“咔哒”。保险箱的门弹了开来,红眼迅速地伸手抓起里面装满金币的袋子。车夫转过身,笨手笨脚地拿起手枪。红眼跳到地上,同时从袋子里掏出一枚金币,用力把它飞出去,打在马的侧腹。那匹马受到惊吓拔腿就走,车夫往后一倒,重重地撞在了保险箱上,手枪也掉到了泥地上。
“守卫!”车夫大喊。
但等到皇兵调转马头,红眼已经溜到巷子里,并顺着排水沟爬到屋顶上了。红眼在屋顶上看着皇兵试图把马哄进窄巷里,忍不住大声笑了出来。这时皇兵发现他了,抽出手枪就是一枪,但子弹只是划过了排水沟的边缘。现在,红眼从屋顶上溜了,依然哈哈大笑着。
“以皇帝之名停车?”帅哥亨尼问。
红眼平安无事地回到落汤鼠酒馆,和菲勒一起把钱分了。现在他舒服地坐在他常坐的桌子上,还有他那些酒友。菲勒是一个,不用说;还有没有鼻子的帅哥亨尼;还有双胞胎,布林默和斯丁。其实他们并不是双胞胎,连兄弟也不是,只是他们那姜黄色的头发实在太显眼了,要知道这里的人几乎都是黑头发的,所以人们自然而然就认为他们肯定有血缘关系。等到大家发现他们其实不是兄弟时,他们的名号已经深入人心了。在圆环里,名字总能流传。
红眼笑着对亨尼说:“你是在怪菲勒和我没有邀请你干这一票吗? ”
“别逗了,”亨尼向后靠着椅背,“那简直是自杀,就那么简单。你们只是走了狗屎运。不过终有一天,你肯定会被皇兵一枪爆头的,就在你那两只红眼中间。前提还是他们不把你交给生物法师,把你当成白老鼠一样做一些骇人听闻的实验呢。 ”
“他们不会这样做的,”布林默说完这一句,又不确定地看着斯丁,“是吧? ”
“我听说他们真会这样做,”斯丁说,“好像是我姨妈说的?她说她的一个外甥,因为参加了什么游行,被皇兵抓走了。一个月后,等他们把尸体还回来时,那根本就不像一个人类了。 ”
“你姨妈的外甥哈?”红眼叹着气摇摇头,“你们这帮人啊,比很多人都逊多了,知道不?事实是,我才不在乎他们会拿我怎么样,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抓到我。 ”
“菲勒差点被抓了。”亨尼说,“到时候你又会怎么办?你自己冒险是没问题,但你最好的朋友怎么办? ”
“菲勒才没有差点被抓。”红眼对那个大块头说,“对吧? ”
菲勒耸耸肩。“他马术很好,我很烂。我之所以能够逃掉,只是因为他听到了枪声,才醒悟到我只是一个幌子。 ”
“跟我计划的一模一样。”红眼说。
“放屁。”亨尼说。 “这样吧,我请大家喝一杯,让酒来净化你们这些恶趣味,怎样? ”
红眼向普林招招手,“小普林,来一轮黑麦酒,算我的。 ”普林对他扬了扬眉。“你付得起吗? ”红眼伤心地对她说:“当然了,小普林。你怎能怀疑我呢? ”
“经验告诉我的。”普林说,“证明给我看看。 ”
红眼举高手,亮出四枚亮晃晃的金币,每一枚都夹在指间。
普林瞪大了眼睛,说:“那够你喝一整晚了。 ”
“那还不快给我拿酒来! ”
“说真的,红眼。”亨尼说,“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想去抢劫什么店,或者偷什么有钱人的东西,我都是站在你这边的。就算你和大块头西格这样的人闹翻了,我也会二话不说支持你的。但在光天化日之下搞那帮皇兵?那会给社区带来不必要的注意的,那样我们的日子就更难了。 ”
“你还不知道吗,小亨,那帮操蛋的皇兵是罪有应得。”红眼说,“抢劫穷人简直是荒谬。正是这种狗咬狗的事情才是危害社区的罪魁祸首。与其自相残杀,我们不如团结起来。人多力量大嘛。 ”
“大块头西格除外。”斯丁说,“绝不能让他加入。 ”“去他的大块头西格,锤子角的人都是人渣。”布林默附和道,“我诅咒他们终日不得安宁,死后永不超生。 ”“假如有天我们真的跟皇兵开战了,如果跟大块头西格联手对我们有利的话,我会跟他合作的。”红眼说。“不是吧,你胡说什么。”亨尼说。“我没胡说。”红眼说,“你看啊,他们其实跟我们一样。或许没我们聪明没我们帅,但他们也一样穷,一样被皇兵瞧不起。 ”“但是 ——”亨尼正要说话。
“算啦,帅哥。”菲勒说,“你这样只会让红眼更加兴奋。是他的上城血统在作祟,他就是忍不住会异想天开。 ”“他迟早都会被这些馊主意害死的,包括我们。”亨尼喃喃道。“但在那之前……”这时普林捧来一盘五杯冒着气泡的黑麦酒,红眼夸张地摆出一个大方的手势,说道:“让我们无醉不归! ”
天色慢慢变暗,普林一遍又一遍地给他们斟酒。这次虽然是红眼请客,但他喝得最少。他就喜欢这样,成为这里最聪明的人。他一整晚就只喝了一杯,和亨尼玩着石头游戏,每一轮都赢得越来越轻松。后来,酒吧里的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加入了红眼的盛情款待,红眼就把那天早上的精彩冒险告诉大家,每说一次,故事里的皇兵数量就越多。他从来不会说抢来的钱都花在哪里了,也从来没有人问,红眼觉得这样最好。虽然内特尔斯知道他在照顾莎蒂,这没关系,至少她懂。但这帮猪脑袋?他不指望他们会明白,或是尊重他所做的事。在这件事上,红眼已经习惯了孤独,他也喜欢这样。
夜幕降临了,普林从吧台后面出来,给油灯点火。红眼把脚搭在桌子上,靴子沾满了泥。“菲勒,我的老伙计啊,”他说,“你觉得你快乐吗? ”“啥?”菲勒眨着醉醺醺的眼睛。“开心,你开心吗? ”
菲勒耸耸肩。“可能吧。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对,这就是关键。”红眼举起一块游戏用的石头,四四方方,十分光滑,上面印着一个数字“ 4”,在油灯下闪着哑光。“不要想太多。 ”
趁着布林默打哈欠,红眼一下子把石头弹进了他的嘴里。布林默吓了一跳,呛得猛烈地咳嗽起来,斯丁连忙帮忙拍着他的背,亨尼在一旁尖声地咯咯笑起来,菲勒则发出深沉的哈哈大笑。
红眼也笑了。“而我呢?我最想要的都在这里了,其他的都没关系了。 ”
可是没过一会儿,红眼大概要打自己一巴掌了。因为他不得不承认,接下来出现的,或多或少正是他所渴望的。
先是一个稍微年长的人走进了落汤鼠酒馆。他穿着一件羊毛大衣,走路摇摇晃晃的,红眼一看就知道他是在海上混的。他还戴着一顶蓝色的宽边帽,留着一脸黑色的卷胡须,皮肤几乎晒成了黑色。一开始,红眼对他满不在乎,可接着走进来的人却让他猛地坐直了身子,双脚端端正正地放在地上。
跟在那个水手后面的,是一个跟红眼差不多大的少女,留着一头金发,皮肤白净,还有点雀斑,浑身上下都是南方人的特征。红眼一直以为南方人都是病恹恹的,但他眼前这个少女,身上一点病态都看不出来。她的步伐既流畅又稳健,每走一步都那么自信,那么精确。最特别的是她的眼睛……当她扫视酒吧,阅读着每一个人时,它们就像大海冰冷的深渊,冻结成一把冰匕首,狠狠地插进了红眼的心脏。
“究竟……”他抓住亨尼的手问,“那个美女究竟是谁? ”
亨尼顺着红眼的目光看去,笑了。“那个妞?我听说过她。几天前她和卡迈克尔船长一起靠岸的,就是她前面那个人。他以前来过这里好几次,每次都是来卖摩吉西亚的水果。而她很明显就是他的保镖咯。 ”
红眼感叹:“一个穿着黑皮甲的天使啊。 ”“你知道那是什么皮甲吧?”斯丁问,“那是文成武僧的制服啊。 ”“女文成?”布林默说,“根本就不可能。 ”“那你跟她说去啊。”亨尼说。
卡迈克尔船长还有他的保镖径直走到酒吧的后面,在德廉和他手下的桌子旁停了下来。“你不是说这个船长只是卖水果的吗?”红眼说。“我哪知道?可能他想做点更赚钱的买卖吧。 ”“和德廉做交易?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
“可能这就是为什么他要留一个冰美人保镖在身边的原因吧。 ”红眼看到德廉仰着头看着水手,皱了皱眉。他又看了看那个天使保镖,眉头拧得更紧了。
突然,又一个水手走进了酒吧,这一个留着长长的胡子。他匆匆忙忙大步走到船长和冰美人身边。死脸德廉看到他的一刹那,脸上立刻变得漠无表情。
“操。”红眼喃喃说。
“我觉得你的天使这下麻烦大了。”亨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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