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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温特沃思监狱

弗莱彻·戈登爵士是个矮胖的男人,他的丝质条纹背心紧贴着身体,仿如他的第二层皮肤。他肩膀斜削、腹部肥胖,看起来倒像是一大块火腿放在总督的高背椅上。即使头顶光秃、面色红润,仍无法消除他给人的这种印象,虽然带着一双明亮蓝眼的火腿确实少有。
他用食指从容翻着桌上那沓文件。“好,这里。”他说,在某一页停了老半天,“詹姆斯·弗雷泽。谋杀定案。判处绞刑。好,那么行刑令在哪儿呢?”他又停下来仔细在文件中翻找。
我努力保持面无表情,手指却深陷手袋的缎子里。
“噢,有了。行刑日期,十二月二十三日。没错,他还关在这里。”
我吞吞口水,紧握手袋的手放松了一点,心中忧喜参半。所以,他还活着,还能多活两天。他就在附近,跟我一起在这栋建筑的某处。意识到这件事,我突然肾上腺素激升,双手发颤。
我坐在访客椅上倾身向前,试着装出楚楚可怜的模样:“我可以见他吗,弗莱彻爵士?一会儿就好,或许他……他有话希望我转达给家人?”
我乔装成弗雷泽家族在英国的一个朋友,并发现这样很容易就得到了进入温特沃思监狱的许可,甚至来到了弗莱彻爵士的办公室,他是监狱的民政总督。请求探视詹米须冒很大的风险。詹米不知道我编造的理由,如果毫无预警,突然见到我,他很可能会赶我走。要是这样,那我就走。见到他时我是否还能把持自己的情绪,我一点把握也没有。不过,下一步显然是要找出他的位置,在庞大石头建筑的拥挤复杂的通道中,没有任何线索,机会相当渺茫。
弗莱彻爵士皱眉思索着。一个家族朋友提出这种请求,显然让他觉得麻烦。不过他并非冷血无情之人,最后他不情愿地摇摇头。“不行,亲爱的,我恐怕不能答应。监狱里现在有点人满为患,而且没有足够设施接受私人会面。这个人现在在……”他再次查看文件,“……在西楼一间大牢,和几个重刑犯关在一起。你去探视他会非常危险,或者应该说,探视他本来就非常危险。你也知道,这人是危险的囚犯,文件里写着他入狱后一直铐着链条。”
他再次摇头,多肉的胸膛因用力呼吸而上下起伏。“不能探视,但要是他和你是血亲,或许……”他抬头看着我。
我嘴巴紧闭,决心不透漏半点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有点局促不安也是理所当然。
“不过亲爱的,或许……”他突然想起什么,拖着沉重的身子站起来,走向里面的一扇门,一个穿着制服的士兵守在门前。他低声对士兵说了几句话,那人点一下头便消失了。
弗莱彻爵士回到桌前,准备再从橱柜上方拿出酒瓶和酒杯。我接受他招待的红葡萄酒,我需要喝酒。
第二杯喝到一半的时候,守门的士兵回来了。他没敲门就踢着正步进来,把一个木盒放在弗莱彻爵士手边的桌上,转身又踢着正步出去了。我发现他眼睛停留在我身上,便微微低下头。我身上的连身裙是鲁珀特向附近一位认识的女士借来的,从这裙子吸附的气味和搭配的手袋来看,我大概猜得出这位女士的职业。希望守门士兵没认出这套衣服。
弗莱彻爵士一饮而尽后放下杯子,拉过木盒。那是个朴实的方盒子,材质是未经加工的木头,上面有个滑盖。滑盖上有粉笔写下的字母。就算反着看,我也认得那些字,上面写着:弗雷泽。
弗莱彻爵士滑开盖子,朝里面瞧了一会儿然后关上,把盒子推给我。“这是囚犯的个人物品,按照惯例,行刑以后我们会把个人物品寄给囚犯指定的继承人。”他解释,“不过,这个人……”他摇摇头,“……完全不肯透露跟家里有关的事。他和家人关系疏远,这是一定的,不过当然这也不是太稀奇,只是有点遗憾。比彻姆太太,我不太确定可否对你提出这项请求,不过我想既然你认识他家人,或许你会愿意把盒子带回去,交给适合的人?”
我怕说错话,便点点头,埋头喝着葡萄酒。
弗莱彻爵士好像松了口气,不知道是因为处理掉这个盒子,还是因为觉得我快离开了。他向后靠坐微微喘气,对我开朗笑着:“你真是太好了,比彻姆太太。我知道对一个重感情的年轻女士来说,这责任不算太沉重,我只是想问问。我就知道你很善良,真的很善良。”
“谢……谢谢。”我结结巴巴。我努力站起身来拿过盒子。盒子大小约八乘六英寸,深度有四或五英寸。这个又小又轻的盒子,装着一个男人所有的遗物。
我知道里面装着什么。整整齐齐卷好的三条钓鱼线;上面塞着鱼钩的软木塞;一块打火石和钢片;一小片边缘已磨平的玻璃碎片;各种小石头,有的看起来很特别,有的摸起来触感很好;一只晒干的鼹鼠脚,防治风湿用的护身符;一本《圣经》——或许他们让他保留这本书了,希望如此;一只红宝石戒指,如果没被偷了的话;一条樱桃木刻成的小木蛇,下面刻着“沙尼”。
我在门口停下,手指紧扣木盒边框,保持镇定。
弗莱彻爵士原本礼貌地跟在身后送我出来,这时他立刻走到我身旁:“比彻姆太太!亲爱的,你要昏倒了吗?守卫,拿张椅子来!”
我感觉到双颊冒出冷汗的刺痛感,但仍努力挤出笑容,挥手拒绝他们拿来的椅子。我只想快点离开,我需要新鲜空气,大量新鲜空气,也需要独自大哭一场。
“不用,我还好。”我说,试着让人听起来觉得放心,“只是……这里有点闷,应该是这样。不用,我完全没事。反正有事的话,我的马夫就在外面。”
我勉强自己站直,露出微笑,一个念头冒了出来。或许没用,但也不妨试试。
“噢,弗莱彻爵士……”
他看着我的样子仍忧心忡忡,非常有绅士风度。“怎么了,亲爱的?”
“我想到……一个年轻人在这种情况下,跟家人关系却不和睦,这是多么悲伤的事。我想可能……他可能会想写信给家人……重修旧好之类的?我很乐意帮他送信给……给他母亲。”
“你真是太善解人意了,亲爱的。”弗莱彻爵士神情愉悦,现在看来我应该不会昏倒在他的地毯上。“当然。我会问他。你在哪儿留宿呢,亲爱的?要是有信,我会寄给你。”
“这个嘛。”我的笑容装得越来越好,虽然感觉好像是贴上去的,“目前我还不太确定。我有好几个亲戚和熟识的朋友住在镇上,我恐怕必须轮流住在不同人家,以免打扰任何一个人太久,这您懂吧。”我挤出几声轻笑,“所以要是不太麻烦的话,或许我的马夫可以前来询问信的事情?”
“当然可以,当然可以。这样很好,女士。非常好!”
他快速地回望酒瓶一眼,拉着我的手臂,护送我到大门口。
“觉得好点了吗,小姑娘?”鲁珀特拨开我的头发好看清我的脸,“你就像没腌好的五花肉。喏,最好再喝一点。”
我摇头拒绝他递过来装在随身酒瓶里的威士忌,我坐起身,用他带来的破湿布擦脸。“不用,我现在没事了。”
默塔乔装成我的马夫,我还没离开监狱的视线范围,就从马背上滑下来,倒在雪地里呕吐。我趴在雪地上哭泣,怀里紧紧抱着詹米的盒子,直到默塔撑起我的身体逼我上马,然后带我来到镇上的一间小旅店,那是鲁珀特找到的留宿地点。我们住在上层房间,从这里望向暮气渐沉的天色,几乎看不见监狱。
“那家伙死了吗?”鲁珀特宽阔的大脸,有一半被胡子遮住,表情严肃但温和,没有一点平常嬉笑的模样。
我摇头深吸一口气:“还没。”
听完我的陈述,鲁珀特在房里慢慢踱步思考,嘴唇不时上下蠕动。默塔跟平常一样坐着不动,五官也没有丝毫激动的迹象。他绝对够资格做个纸牌玩家,一定很厉害,我想。
鲁珀特走回来,身体深深陷入我旁边的床里,叹了一口气:“很好,他还活着,这是最重要的。不过,可恶,要是我知道接下来能怎么办就好了。我们没办法闯进那地方。”
“有,有办法。”默塔突然说,“多亏这小姑娘想出写信这招。”
“嗯哼。不过,只能去一个人,而且最多就是进到总督办公室。不过,没错,至少有个开始。”鲁珀特抽出短刀,用刀尖悠哉地搔着浓密的胡子,“那鬼地方那么大,找人不太容易。”
“我知道他在哪儿。”我说。就算希望渺茫,我的同伴也没有放弃,并开始拟订计划,这让我觉得好受多了。“至少我知道他在哪一栋。”
“你知道?嗯。”他收起短刀,又开始踱步,然后停下来问:“你有多少钱,姑娘?”
我在连身裙的口袋里摸索一番。我有杜格尔的钱包、詹妮强迫我收下的钱,以及那条珍珠项链。鲁珀特不要项链,他拿过钱包,倒出一堆钱币在宽大的手掌上。“这就够了。”他掂量着钱币发出叮当声响,接着斜眼望向库尔特双胞胎,“你们两个,还有威利,跟我走。约翰和默塔陪姑娘留在这里。”
“你们上哪儿去?”我问。
他把钱币倒进皮袋子中,留一个铜板在手上,一边弹向空中,一边思考。“噢。”他模糊地说,“镇上另一头,还有另一间旅店。监狱守卫下岗就会去那里,因为比较近,酒也便宜了一便士。”他大拇指弹了一下硬币,翻过手掌,两个指节接住硬币。
我看他弹硬币,渐渐明白他的意思。
“这样吗?”我说,“他们不会也在那儿玩牌吧?你想呢?”
“我不知道,姑娘,不知道。”他回答,又丢了一次硬币,双手合上接住硬币,然后张开手,里面空无一物。他笑了,露出黑胡子下面的洁白牙齿。“但我们可以去瞧瞧,是吧?”他弹一下手指,硬币又出现在手上。
隔天下午一点过后不久,我经过温特沃思尖耸的闸门下方,这道门从十六世纪末期监狱建成时就在那里了。接下来的两百年间,这道门的吓阻力量未曾稍减,我轻碰口袋里的短刀以壮胆。
根据鲁珀特和他的间谍帮手搜集的信息,弗莱彻爵士现在应该正在大啖午餐。鲁珀特他们前一晚突然造访监狱守卫,日出之前,他们才摇摇晃晃回来,两眼通红,浑身酒气。针对我的问题,鲁珀特的回答只有一句:“噢,小姑娘,赢要靠运气。用计只会输!”他在角落缩起身体,直接进入梦乡,留我沮丧地来回踱步。我已经踱步一整夜了。
不过,一小时后他醒了过来,眼神清澈、头脑清楚,开始安排初步计划,由我执行。
“弗莱彻爵士用餐时,不允许任何人或任何事打扰,若想见他就只能等,等到他吃饱喝足。而他用完午餐后,习惯回住处小睡片刻。”他说。
默塔假扮成我的马夫,十五分钟前就到了,且毫无困难地进去了。依照计划,他会被带到弗莱彻爵士的办公室。然后,他会先在办公室里搜索,首先是找西楼的平面图,接着找那间牢房的钥匙,虽然机会渺茫。
我稍微后退,望着天空,判断现在是几点。如果我在他坐下用餐之前抵达,我可能会受邀和他一同用餐,这样行事就会非常不便。不过鲁珀特的守卫牌友对他保证,总督的习惯一成不变:用餐的铃声会在一点整响起,汤在五分钟后送上餐桌。
入口的值班守卫和昨天是同一人。他虽然惊讶,但很有礼貌地招呼我。
“真伤脑筋。”我说,“我派我的马夫带一个小礼物给弗莱彻爵士,回报他昨日的帮忙,可是我发现那个蠢材竟然没带礼物就出门了,所以只好自己跟出来,看是否能赶上他。他到了吗?”我拿出带着的小包裹并微笑,要是我有酒窝效果应该会更好。不过既然没有酒窝,那就露出美丽的牙齿。
似乎有效,我获准进入,通过监狱走道,前往总督办公室。城堡这个部分虽然装潢得很好,但显然仍是监狱。这地方有种味道,我觉得是痛苦和恐惧的味道,虽然其实应该是陈年顽垢以及缺乏下水道所致。
守卫让我走在前面,他谨慎地跟着,避免踩到我的斗篷。幸好他这样做,因为当我转弯,早他几步踏入弗莱彻爵士的办公室时,正好看见默塔把昏迷的办公室守卫拖到大书桌后方。
我后退一步,把包裹丢到走廊的石地板上。一阵玻璃破碎的声音,空气里弥漫着蜜桃白兰地令人窒息的香气。
“噢,天哪,我在做什么?”我说。
守卫叫一个囚犯前来清理善后时,我巧妙含糊地说要进到弗莱彻爵士的办公室里等,然后就闪进房里,匆忙关上门。
“你到底干了什么好事?”我劈头就骂默塔。
他正在那人身上翻找,无动于衷地抬头看了我一眼。“弗莱彻爵士没把钥匙放在办公室,不过这小家伙也有钥匙。”他低声告诉我。他从那人外套里拉出一大串东西,小心不让钥匙发出碰撞声。
我在他身后跪坐下来。“噢,干得好!”我说。我朝倒卧的士兵看一眼,至少他还有呼吸。“监狱平面图呢?”
他摇头:“也没找到,不过我这位朋友在等待时说了一件事。那该死的牢房也在这层楼,在西走廊中间。不过,那里有三间牢房,而我问不出更多细节,他有点起疑心了。”
“这就够了,希望如此。好吧,给我钥匙然后出去。”
“我出去?你该出去,小姑娘,这样做才聪明。”他望向门口,目前还没有什么动静。
“不,必须是我留下。”我说,又伸手去拿钥匙,“听着,要是他们发现你拿着一串钥匙在监狱里晃,而守卫像死鱼一样躺在这里,我们两个就死定了,因为我早该出声喊救命的。”我不耐烦地说,然后一把抢过钥匙塞进口袋。
默塔仍有点迟疑,不过他站了起来。
“要是你被抓呢?”他问。
“我昏过去了。”我爽快地说,“等我终于醒来,我会说我见到你显然在谋杀守卫,然后就仓皇逃走。我失去意识了,所以无法呼救。”
他慢慢点头:“好,好吧。”他走向门口,然后停下来,“不过为什么我……噢!”他迅速走向书桌,拉开一格格抽屉,一手搅乱抽屉,另一只手把东西乱丢到地上。“偷东西。”他解释着走回门口。他拉开一条小缝,偷看外面。
“偷东西的话,你是不是要带走什么?”我提出建议,左右张望看有没有轻巧方便携带的东西。我拿起一个珐琅鼻烟盒。“这个,好吗?”
他不耐烦地挥手示意我放下盒子,从门缝继续张望。“不要,姑娘!要是我被发现持有弗莱彻爵士的财产,那可是绞刑罪。偷窃未遂的刑罚只是鞭打或断肢。”
“噢。”我匆忙放下鼻烟盒,站到他身后,从他背后张望。走道看来没人。
“我先走。”他说,“要是我遇上别人,我会处理。你在这里等,数到三十然后跟上来。我们会在北边的小树林等你。”他开门,接着停下脚步转身。
“要是你被抓了,记得丢掉钥匙。”我还来不及开口,他就溜过门缝进入走廊,像影子一样无声移动。
我花了老半天才找到西楼,在老城堡的走道上闪闪躲躲,在转角张望,隐藏在廊柱间。一路上只遇到一个守卫,我退回转角,心脏狂跳,紧贴着墙壁等他过去,还好最后成功避开了。
一抵达西楼,我就知道找对地方了。走廊上有三个大门,每座大门各有一个带铁杆的小窗,而我只能绝望地从小窗向牢房里望一眼。
“鸡蛋鸡蛋破鸡蛋。”我小声念道,最后朝中间的牢房走去。那串钥匙并未一一标上标签,不过大小不一。如果这三把钥匙中只有一把能打开眼前的锁,那显然就是第三把了。我深吸一口气,锁应声而开,我在裙子上擦擦汗湿的双手,把门撞开。
我在房内一群发臭的男人之间疯狂寻找,跨过伸直的脚和腿,推开动作迟缓的沉重身躯。我的突然闯入,使骚动开始扩散。那些在污秽地板上睡着的人,也被越来越大的说话声吵醒而渐渐起身。有些人铐在墙上,链条也随着骚动在微弱的光线下锒铛作响。我抓住其中一个站着的人,那人蓄着褐色胡子,穿着破烂黄绿格纹衫,也是个苏格兰人。抓在我手里的手臂只有皮包骨,瘦得骇人,英国人不太愿意在囚犯身上浪费太多食物。
“詹姆斯·弗雷泽!红头发的高大男人!他在这间吗?他在哪儿?”
这个苏格兰人跟其他没被铐住的人一样,已经动身走向门口,不过他停下脚步看了我一眼。现在,所有囚犯的脑筋都转了过来,全涌向敞开的房门,彼此互看和对话。
“谁?弗雷泽?噢,他今天早上被带走了。”那人耸耸肩,试图推开我的手。
我抓住他腰带,不让他走:“他们带他去哪儿?谁带走的?”
“我不知道去哪儿了,带他走的是兰德尔队长,他真是个长相猥琐的大魔头。”他不耐烦地扭开手,挣脱我之后走向门口,跨出那一步是他长久以来的心愿。
兰德尔?!我惊愕地留在原地好一会儿。逃走的人不断推挤,那些被铐在墙上的人则放声狂吼。我好不容易恢复神智开始努力思考。乔迪从黄昏就开始监视城堡,早上除了厨房的一小群人出门去采买食物,没人离开过城堡。所以他们还在这里,在某个地方。
兰德尔是上尉,因此监狱的驻军中,除了弗莱彻爵士以外,可能没人比他位阶更高。兰德尔很有可能可以动用城堡里的各种资源,找到适合的地点供他随意拷打囚犯。
严刑拷打一定少不了,就算已经被判了绞刑。这个人天性是猫,他不会改变身高或眼睛的颜色,但他绝对不会错过把玩老鼠的机会。
我深吸一口气,坚决不去想早上可能发生的事,开始走向大门,结果迎面撞上一个冲进来的英国士兵。那人向后踉跄几步才恢复平衡,我则失去平衡飞出去,重重撞上大门门柱。我撞到了头,左半边身体也麻了。我抓着门柱撑起身体,耳中隆隆作响,传来鲁珀特的声音:姑娘,好好利用对方受惊吓的这一瞬间!
我头晕目眩地想着,是谁受到的惊吓比较大还不知道呢。我在口袋里疯狂摸索匕首,心里咒骂自己太笨,竟然没在进门前就把匕首抽出来。
那个英国士兵恢复平衡后,目瞪口呆地盯着我,不过我感觉惊吓的珍贵机会已经溜走。我放弃无谓的摸索,弯身从长袜里抽出短刀,顺势用尽全力站起来。那士兵朝我走来,他手往腰带探去的时候,我的刀尖已经从他下巴戳进去。他手还没举到脖子,便一脸惊讶,蹒跚退到墙边,然后身体慢慢滑落,生命也跟着溜走。他跟我一样,前来调查却没想到先拿出武器,一个小疏忽便要了他的命。感谢上帝让我没因为这个错误丢掉小命,我失去的已经够多了。我觉得很冷,跨过那个抽搐的身体,刻意不回头看。
我循着原路冲回去,一直冲到阶梯转角。墙边有个地方,从两边来的人都看不见。我靠着墙站在那里,容许自己发抖、作呕片刻。
我在裙子上擦着汗湿的双手,从暗袋中找出匕首。这是我仅存的武器了,没有时间和胆量抽回那把短刀。我边在上衣上摩擦手指边想着,或许这样也好,他流的血非常少。想到抽出刀子会涌出多少血,我就退缩了。
匕首现在牢牢握在手中,我小心朝走廊看。我无意间释放出来的那群囚犯朝左边去了。我完全不知道他们打算做什么,不过他们很可能会让英国人忙好一会儿。现在该去何处找人,我毫无头绪,既然如此,合理的选择就是远离他们引起的骚动。
我身后一道光从高处的窗缝里斜射进来,所以,这是城堡的西面。我移动时必须一直记得自己的方位,鲁珀特会在靠近南门的地方等我。
去找楼梯。我逼迫麻木的脑袋思考,试着推敲要往哪边去。如果想对某人用刑,很可能需要一个隐秘又隔音的地方。这两个考量之下,隔离的地牢是最有可能的地点,而这类城堡的地牢通常都在地下。在那里,厚重泥土能掩盖哭喊的声音,黑暗也能让那些管事的人看不见酷刑。
墙壁在走廊底部弯出一个弧度,我到了四座角塔中的一个,而角塔里有楼梯。
螺旋楼梯的开口在另一个弯处,楔形阶梯一路向下延伸,令人头晕目眩、视线模糊,脚步也容易踏错。突然从走廊微弱的光线中走进黑暗的楼梯井,更难看清阶梯之间的距离。我滑倒好几次,关节和手掌的皮肤都在我力图稳住身体时被石墙磨破了。
楼梯有个好处。从细窄窗户射入的光线,让楼梯井不至于暗无天日,而我从窗户可以看到主院。至少现在我知道自己的方位了。一小队士兵排起整齐的红色队伍,预备接受检阅,不过他们显然不是为了来见证某个苏格兰逃犯的行刑。院子里有座绞刑台,看起来阴森恐怖,不过没人在上面。我看到了绞刑台,肚子仿佛被揍了一拳:就在明天早上。我一步步走下楼梯,不顾已经磨伤的手肘和脚趾。
裙摆一阵窸窣,我到了地面,停下来侧耳倾听。四周一片死寂,不过至少这里有人迹,墙上烛台上有燃烧着的火炬,在旁边的花岗岩壁上投射出一圈摇曳的红光,每圈火光的边缘没入黑暗,然后遇到下个火炬的光圈时光明才再现。火炬的烟冒出灰色涡流,沿着走廊的拱形屋顶高挂空中。
这里只有一条路可走。我向前走,紧握匕首,随时准备攻击。我悄然无声走在走廊上,感觉毛骨悚然。我曾在白昼以观光客的身份,和弗兰克一起参观过许多历史悠久的城堡,见过类似的地牢。不过当时厚重的花岗岩块被天花板凹洞中的日光灯一照,看起来没有现在这么可怕。即便是那个时候,我也不敢进到又小又湿的密室,那些房间已经弃置超过半个世纪了。见到那些老旧可怕的廊道、厚重的牢门和墙上生锈的镣铐,我以为自己能够体会囚犯关在牢房里的痛苦。现在我笑自己当时太天真。有些东西,就像杜格尔说的,光靠想象绝对无法了解。
我踮脚经过几个上闩的门,门有三英寸厚,足以挡住里面的声音。我弯身靠近地面,检查下面门缝的光线。囚犯有可能被留在黑暗中任其腐败,但兰德尔会想看他自己的成果的。这里的地板上有陈年烂泥,湿湿黏黏,上面覆盖着一层厚松的灰尘。显然这牢房已久未使用,但燃烧的火炬意味着有人下到此处。
走廊上的第四道门,出现了我寻找的光线。我跪在地上凝神倾听,耳朵紧贴门缝,却只听见火花细小的爆裂声。
门没上锁。我把门推开一点缝隙,小心地向内偷看。詹米在那里,靠墙坐在地上,身体蜷缩着,头埋在两膝之间。只有他一个人。
房间很小,但照明充足,一个普通的炭盆中炭火正旺。就地牢来说,这间有点过于温馨,石板还算干净,靠墙有张行军床。房里还有两张椅子和一张桌子,桌上有些物品,包括一个随身携带的大白镴酒瓶和几个牛角酒杯。这一幕实在令人震惊,我以为会见到墙面漏水和老鼠逃窜的场面。这间装饰别致的房间或许是供驻守官员取悦带进监狱里的女性同伴用的,这里显然比营房更隐秘。
“詹米!”我轻声唤他。他没抬头,也没回应,我突然感到一阵恐惧的战栗。我只停留一下把门关好,就迅速走过去轻摇他肩膀:“詹米!”
他抬起头来,脸色惨白,胡子没刮,渗入头发和上衣里的冷汗闪烁着一层光芒。房里充满恐惧和呕吐物的秽气。
“克莱尔!”他说,嘶哑的声音从干裂的嘴唇发出来,“你怎么……马上离开这里,他很快就回来了。”
“别开玩笑。”我尽可能迅速评估形势,希望专心思考可以缓解哽咽和激动的情绪,并且融化我胃里那悬着的冰块。
他脚踝被锁链拴在墙上,除此之外手脚自由。一卷绳子和桌上那堆物品放在一起,不过显然已经用过,他的手腕和手肘有破皮的痕迹。
他现在的情况让我有点疑惑。显然他神智迷茫,而且身上满是受伤的痕迹,但是看不出有重大的损伤。没有流血,也没有可见的伤口。我跪下来,开始用那串钥匙一一尝试开启他的脚镣。
“他对你做了什么?”我低声问,以免兰德尔回来时听到。
詹米身体微倾,眼睛紧闭,细小的汗珠一颗颗从皮肤渗出。他显然快要昏过去了,但他听到我的声音,却张开了眼睛。每个动作都小心翼翼,他用左手举起怀里抱着的东西。那是他的右手,几乎看不出是人的肢体了。整只手肿成奇形怪状,现在像是一个膨胀的袋子,上面有红有紫,手指以难以想象的角度吊在手上。中指上有一根白色骨头撕裂皮肤穿出,伤口滴着血,染红了指节,指节已肿胀成涟漪状。
人手的构造很精细,由错综复杂的关节和韧带组成,上万条细小神经织成的网络负责控制动作,对触觉极为敏感。仅仅断一根手指就能让一个强壮的男人疼痛不已,跌坐在地上呕吐。
“这笔账,是还之前伤他鼻子的,加上利息。”詹米说。
我盯着这幅景象看了好一会儿,接着说话了,声音连我自己都认不得:“我要杀了他。”
詹米的嘴角微微牵动,幽默的微光冲破疼痛和昏迷的面容。“我会拉紧你的斗篷,外乡人。”他低声说。他又闭上眼睛,坐倒在地,已经无力抗议我的出现。
我又开始动手开锁,很高兴自己的手已不再发抖。恐惧过去,现在是怒气在翻腾。
那圈钥匙我全部试了两轮,仍没打开锁。我的手开始冒汗,钥匙像小鱼一样从我指尖滑过,我又开始尝试最有可能的一把钥匙。
我的低声咒骂把詹米从昏迷中吵醒,他慢慢弯身看我。“不用钥匙。”他说,一侧肩靠墙挺住上半身,“找一把可以插进锁孔的,用力敲,锁头就会弹开。”
“你见过这种锁?”我想让他保持清醒,继续说话。如果我们想离开,他得自己走路。
“我被锁过。他们带我来这里的时候,把我铐在一间大牢房里,和很多人关在一起。有个铐在我旁边的家伙叫莱利,伦斯特省人,他说爱尔兰大部分的监狱他都去过,想来苏格兰换换风景。”詹米努力说着话。他跟我一样清楚,他必须让自己保持清醒。“他跟我说了很多跟锁有关的事,还给我表演怎么破坏身上的锁,只要手边有直条金属即可,但当时我们没有。”他挤出微弱的笑容。
“那你告诉我怎么做。”努力说话让他不断出汗,但是他看起来清醒多了。专注解决锁的问题看来有用。
照他的指示,我找到一把合适的钥匙,深深插进锁孔里。根据莱利的说法,从钥匙的这头用力一击,就会推动锁里制动栓的另一头,而把锁弹开。我左右张望,找寻适合的捶击器具。
“用桌上的木槌,外乡人。”詹米说。听见他严肃的口气,我看向桌子,有个中等大小的木槌,手把上包着涂上焦油的麻线。
“这该不会是……”我一脸惊骇。
“没错。把脚镣抵住墙,然后捶下去。”
我紧握把手,拿起木搥。把脚镣的一边抵着墙壁固定很难,詹米上脚镣的腿必须穿到另一条腿的下方,并且用膝盖抵住墙壁。
前面两次捶击有点软弱无力。我集中全部意志力,往钥匙圆形的这头重击下去。木槌滑脱,斜斜敲在詹米的脚踝上。他蜷起身体,原本不稳的身体失去平衡,跌落下去,他本能地伸出右手要保护自己。当他右肩撞到地面,身体压上右手时,发出了可怕的呻吟声。
“噢,可恶。”我无力地说。詹米昏过去了,我不能怪他。趁着他暂时无法移动,我转过他脚踝,把脚镣固定好,顽固地又敲了嵌进去的钥匙一下,但没什么效果。我心里开始怪那个爱尔兰锁匠,此时,身后的门突然开了。
兰德尔的脸,跟弗兰克一样,很少显露喜怒哀乐,总是戴着温和难测的面具。此时,他平日的样子消失无形,目瞪口呆地站在门口,不像旁边那人那样镇定。那人身形壮硕,穿着污秽破烂的制服,有着斜眉毛、塌鼻梁,微张的双唇引人注目,那是某种智力迟缓的征状。他从兰德尔身后望进房内的时候,表情没变,不管是我还是地上昏迷不醒的男人,他都没有太大兴趣。
兰德尔从惊讶中回神以后,走进房里,伸手去戳詹米脚踝上的镣铐。“破坏皇室财产,我看到了,夫人。你知道吗,这罪是法律明定的。试图协助危险的囚犯逃狱,就更不用说了。”他浅灰色的眼睛饶有兴味地闪烁着,“我们会找到适合处置你的方式。同时……”他把我扯过去,把我手拉到身后,绑住手腕。
挣扎显然没用,但我狠狠往他的脚趾踩下去,只为了发泄我的绝望。
“哎哟!”他把我转过身,用力一推,我双腿撞到行军床倒下,半躺在粗糙的毛毯上。兰德尔得意地审视我,拿一条亚麻手帕擦拭靴子磨损的前缘。
我怒气冲冲瞪回去,他却大笑几声:“你胆子不小,值得称许。事实上,你跟他确实很般配。”他下巴朝詹米指了指,此时詹米开始稍微清醒。“这是我能给你的最大称赞。”他轻轻摸着喉咙,在上衣敞开的领口有一道深黑的瘀青。“我给他松绑的时候,他想杀我,单手杀我,而且只差一点点就成功了。可惜,我没发现他是左撇子。”
“他真不理智。”我说。
“很不理智。”兰德尔点头道,“我想你应该不会这么没礼貌,是吧?不过,就算机会很小……”他转头看那壮硕的跟班,那人一直站在门口,垂着肩等待指令。“马雷,过来检查这女的身上有没有武器。”兰德尔兴致勃勃地看着这人在我身上笨拙地摸索,终于摸出我的匕首。
“你不喜欢马雷?”兰德尔问,他看我不断闪开马雷粗胖手指的太过亲密的触摸,“真可惜,我确定他对你很有兴趣。”
“马雷好可怜,女人缘一直不好。”兰德尔继续说,眼里闪烁着恶意的光芒,“是不是呢,马雷?连妓女都不肯跟他。”他盘算着什么似的盯着我,像野狼一样微笑。“她们说,太大了。”他挑起一边眉毛。“从一个妓女的嘴里说出来,这话还蛮可信的,是吧?”他挑起另一边眉毛,意图显而易见。
马雷在搜身过程中已经开始呼吸沉重,他擦掉嘴角流下的一丝口水。我觉得很恶心,尽力躲远。
兰德尔看着我说:“我想,等我们谈完话,马雷会希望在他的住处私下取悦你。当然,他也有可能决定和其他朋友分享这个好运,这就看他了。”
“哦,你不想看?”我讽刺地问。
兰德尔大笑,他真的乐了。“我可能有所谓‘异常的品位’,我想你应该已经知道了。不过相信我,我也是有审美标准的。”他看一眼壮硕的勤务兵:肮脏衣服下无精打采的身体,腰带紧箍着胀大的肚子;松垮肿胀的嘴唇,不时嚼动,发出怪声,像是正在找寻某种食物残渣;粗短的手指不安地搔着脏污裤子的胯下。兰德尔微微耸肩。
“不行。”他说,“你虽然嘴巴不太听话,但非常漂亮。看着你和马雷……不,我不觉得我会想看。撇开外表不谈,马雷的个人习惯实在教人不敢恭维。”
“你也一样。”我说。
“或许吧。不管怎样,不久后就与你无关了。”他停顿,俯看着我,“你知道,我还是想知道你到底是什么人?显然是詹姆斯党。不过是谁的手下?马歇尔?锡福斯?洛瓦特?既然你跟弗雷泽家族一起,那很有可能是洛瓦特。”兰德尔用擦过的靴头轻推詹米,但詹米仍躺着没动。我可以看到他胸口均匀地上下起伏,或许他只是从昏迷转入沉睡而已。他眼睛下方的阴影,说明他缺乏休息。
“我还听说你是女巫。”兰德尔继续说。他语调很轻,但眼睛紧盯着我,好像我会突然变成一只猫头鹰飞走似的。“克兰斯穆尔那里发生了一些麻烦事,是吗?有人死掉之类的?不过可以确定,那只是迷信的人胡说八道。”
兰德尔怀疑地盯着我。“你如果要谈条件,我有可能被说服。”他突然说。他身体向后靠,半坐在桌上,邀请我接受他的提议。
我干笑几声。“说实在的,我现在没什么谈条件的立场和心情。你能给我什么?”
兰德尔看了马雷一眼。那个白痴的眼睛一直盯着我,嘴里含混不清地咕哝着。
“至少,你有选择。告诉我,而且要说服我,你是谁,是谁派你来苏格兰的,你在做什么,还有你搜集信息向谁汇报。告诉我这些,我就把你交给弗莱彻爵士,而不是给马雷。”
我绝不看向马雷。我刚刚看到他烂掉的牙根嵌在长脓的牙龈上,想到他的嘴巴要凑过来,就不用说会有多恶心了——我不敢想下去。兰德尔说得没错,我胆子不小,但我也不是笨蛋。
“你不会把我交给弗莱彻爵士的,这点你跟我一样清楚。”我说,“难道你会把我交给他,让我有机会告诉他你做了什么好事?”我点头环顾这个舒适的小房间,温馨的炉火,我坐的床,还有躺在我脚边的詹米。“弗莱彻爵士再无能,从官方的角度,都不可能容忍他的部下虐囚。即便是英国军队,也有一定规范。”
兰德尔挑眉。“虐囚?噢,这个啊。”他漫不经心地朝詹米受伤的手一挥,“那是意外。他在自己的牢房里跌倒,然后被其他囚犯踏过去。你也知道,那些牢房有点拥挤。”他嘲弄地微笑。
我没作声。说詹米的手受伤是意外,弗莱彻爵士可能相信,也可能不相信。不过一旦他揭露我是英国间谍,他就更不可能相信我的话了。
兰德尔还在看我,留神我是否有示弱的迹象。“怎么样?给你选。”
我叹口气,闭上眼睛,已经疲于看他。我根本无可选,不过我很难对他说明原因。“随便吧,我没有什么能告诉你的。”我无力地说。
“再好好想一下。”他起身,小心跨过詹米昏迷的身体,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钥匙。“我或许需要马雷帮点忙,不过接着我会把他送回住处。要是你不合作,你就跟他一起回去。”他蹲下去打开脚镣的锁,然后抱起詹米不动的身体。就他的体格来说,他力气确实很大。他把垂着头的詹米抱到角落的凳子上,雪白上衣下方,前臂肌肉隆起。他下巴朝旁边水桶一指。“叫醒他。”他给那个安静的大块头下简短的命令。冷水在角落的石头上溅出水花,在地上聚成泥泞,形成污浊的水滩。“再一次。”兰德尔说,审视着詹米,詹米正微弱呻吟,头靠着石墙晃动。第二桶水倒下来时,他缩了一下身体,咳了几声。
兰德尔大步走过去,抓起他的头发,拉住他的头向后甩,像对待溺水的动物一样,污水的水滴因此溅到墙上。詹米的眼睛隐约睁开了一条缝。兰德尔厌恶地放开手,转身在裤子侧面擦手。他一定撇见了影子晃动,因为他正要转身,却来不及准备好面对高大的詹米的奋力反扑。
詹米的手臂箍住兰德尔的脖子。他右手不能用,就用右手腕扣住灵活的左手向后拉,前臂紧压着兰德尔的气管。兰德尔面色渐渐发紫,失去力气,此时詹米放开左手,马上又朝兰德尔的肾脏打了一拳。即便詹米现在力气这么弱,这一击也足以让兰德尔痛得跪倒在地。
丢开虚软的兰德尔,詹米转过身来面对那个笨重的勤务兵。他目前为止只是看着,嘴角松弛的脸上对眼前的景象没有表示一点兴趣。虽然他仍面无表情,不过他移动了,从桌上拿起木槌,看着詹米用完好的左手抓着凳脚走向他。勤务兵脸上隐约闪过一丝警觉,两人慢慢绕着圈子,等着开打。
马雷的武器较具优势,他率先出招,木槌朝詹米的胸口一挥。詹米转身闪开,凳子虚晃一招,把马雷逼往门口。马雷又出一招,往下狠狠一击,这下要是击中的话,詹米很可能当场头骨碎裂。果然,一只凳子应声而裂,椅脚和座椅当场分离。
詹米接着急忙拿凳子往墙上撞,只留下一根较小但较好掌握的棍子,一根两英尺长的木棍,顶端是碎裂的尖刺。火把的烟让人感到窒息,此时空气已凝结成一团,只剩下这两个男人的喘气声和偶尔木头重挫人体的声音。我不敢出声,怕打扰詹米好不容易凝聚起来的专注力,我两脚放到床上,向后缩在墙边,尽量不碍到他们。
我看得出来,詹米的体力正在快速流失,而且从勤务兵的微笑可以得知,他也看出来了。詹米能站起来已经够神奇了,更不要说打斗。我们三人都很清楚,这场打斗不会持续太久。如果詹米要制造机会,就必须赶快。詹米拿着凳脚发动几次猛烈的突击,小心翼翼逼近马雷,大块头被逼到墙角,手挥动的范围受了限。马雷发觉受到限制,向前平挥残暴的一记拳头,想要逼退詹米。
詹米不仅没后退,反而向前迎击,左边身体承受那一拳,把木棒全力向下插入马雷的太阳穴。我全神贯注看着眼前的景象,没注意到俯卧在门边地板上的兰德尔。不过就在勤务兵身体踉跄,眼神逐渐呆滞之际,我听见靴子刮在石面的声音,接着一阵呼吸吃力的刺耳声在我耳边响起。
“打得很好,弗雷泽,”兰德尔的声音因窒息喘不过气而粗哑,不过却比平常还冷静,“尽管伤了几根肋骨,是吧?”
詹米靠着墙壁,全身湿透,喘着气,手上还握着木棍,手肘用力压着身体一侧。他眼神看向地面,评估距离。
“别过来,弗雷泽。”兰德尔轻声说话的声音很平和,“你走两步,她就死定了。”又薄又冰的刀片滑过我耳畔,我感到刀尖轻轻抵着下巴。
詹米眼神镇定地审视眼前的情况,身体仍旧靠着墙。他突然用一阵力,痛苦地撑起身体,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木棍掉落地面,发出空洞的碰撞声。抵着我的刀尖更用力了些,不过除此之外,兰德尔并未移动。他看着詹米缓慢向桌子靠近几英尺,小心弓着身体准备去捡麻线缠绕的木槌。他两只指头握着木槌,向下垂着,明显没有攻击意图。
木槌哗啦一声掉在我面前的桌上,握柄剧烈转动,几乎要把木槌沉重的头拖到桌角。沉重黝黑的木槌是橡木做的,是个简单却坚固的工具。桌子另一头成堆杂物中有个芦苇篮,装着配合木槌使用的铁钉。这可能是装潢房间的木匠忘记带走的东西。詹米完好的手,那戴着金色戒指的修长手指,紧紧抓着桌子边缘。他用我难以想象的力气,慢慢在一张椅子上坐下,故意把两只手在刻痕累累的桌面上摊平,木槌近在咫尺。
詹米在穿越房间痛苦万分的过程中,目光一直没离开兰德尔,现在一样紧盯着对方。他头朝我迅速一撇,看都没看我就说:“放她走。”
兰德尔握着刀子的手好像松了一点点,但声音仍兴致盎然并充满好奇:“我为何要放?”
詹米现在看来好像已经完全能够控制自己,尽管脸色惨白,汗水也像泪水一样从脸上潸潸流下。“你无法用一把刀同时对着两个人。你要么放开她,要么杀了这女人,然后我再杀了你。”他轻声说,冷静的苏格兰腔中,流露出钢铁的意志。
“我为何不两个都杀,一次一个呢?”
我实在不知道詹米的表情称不称得上笑容,因为他只露出了牙齿。“什么,然后你再去骗行刑的人?这有点难解释,早上就快到了,不是吗?”他朝地上已经失去意识的大块头点一下头,“你必须承认是你让帮手绑住我,才毁了我的手。”
“所以?”刀子仍稳稳抵在我耳边。
“你的帮手,没多久就帮不上忙了。”这句话确实没错,身形巨大的勤务兵躺在地上,脸埋在角落,发出粗重的呼吸声,并开始打鼾。我直觉想到,这是重度脑震荡,可能还有脑出血。他如果死在我眼前,我一点都不在乎。
“你无法单独拿下我,不管是用一只手还是两只手。”詹米慢慢摇头,估量兰德尔的身形和力气,“你拿不下我。我比你高大,徒手搏斗的话,我也比你行。那女人如果没在你手上,我就会抢下小刀,塞进你的喉咙。你很清楚这点,所以你没动她。”
“不过她在我手上。你可以自行离开,当然可以。那里有个出口,离你很近。要是你这样做,你老婆——是你老婆吧?——就会死在这里,这点我可以肯定。”
詹米耸肩:“而我也会死。我走不了多远,全部驻军都在找我。在外面被射死,是比在这里被吊死好多了,不过也没太大差别。”痛苦的表情在他脸上一闪而过,他还憋了一会儿气。他又开始呼吸时,却是浅浅的喘气。无论让他撑过疼痛的方法是什么,显然力量正在消失。
“看来我们陷入了僵局。”兰德尔受过良好教育的英国腔,语气十分轻松,“你有什么建议?”
“有。你要的是我。”冰冷的苏格兰腔,就事论事的语气,“放了那女人,你就可以得到我。”刀尖微微移动,刮伤我的耳朵。我感到一阵刺痛,渗出温暖的鲜血。
“随便你对我怎样。我不会挣扎,如果你觉得有必要,我会让你绑住我。而且到了明天,我也不会说出来。不过首先,你要让这女人安全离开监狱。”
我看着詹米被毁的手。中指下面一小摊血越积越多,我惊骇地发现他故意用指头压着桌子,利用那股疼痛刺激自己保持清醒。他要用他仅存的东西——他自己的命,换我的命。要是他现在昏倒,唯一的机会就没了。
兰德尔这下完全松手了,刀子随意放在我右肩上,把事情彻底思考一遍。我就在他眼前。詹米明早就会被吊死。迟早有人会发现詹米不见了,然后整座城堡都会搜查一番。虽然某种程度之内的暴行,官员和其他人都会彼此袒护——我相信断掉的手指和脱皮的背都在程度之内——但兰德尔的其他癖好可就无法轻轻放过了。不管詹米是怎样罪大恶极的囚犯,要是他明早站在绞刑台下,宣称兰德尔虐待他,这件事情就会被彻查。而要是身体检查确认他所言属实,兰德尔的职业生涯就完了,很可能性命也会不保。而现在,詹米发誓会守口如瓶……
“你保证?”
詹米的眼睛就像火柴的火光一样,在如羊皮纸般惨白的脸上点燃。过了一会儿,兰德尔缓缓点头:“如果你能保证,我就保证。”
受害者在极不情愿的情况下完全顺从,这是个让人难以抗拒的提议。
“成交。”小刀离开我的肩膀,我听见金属入鞘的声音。兰德尔慢慢走过我眼前,到桌子旁边,拿起木槌,继续走向詹米。他举起木槌,讽刺地询问:“你会让我稍微测试你的诚意吧?”
“好。”詹米声音很稳,双手不动平摊在桌上。我努力要开口抗议,但喉咙干涩,发不出声音。
兰德尔毫不迟疑,俯身从芦苇篮里仔细挑出一根铁钉。他固定好钉子尖端,木槌就敲了下来,结结实实敲了四下。钉子插过詹米右手,刺进桌面,断掉的手指像钉在捕虫板上的蜘蛛脚,猛地抽搐伸直。
詹米发出呻吟,空洞的双眼因疼痛的冲击而撑大。兰德尔小心放下木槌,端起詹米下巴,抬起他的头。“现在,吻我。”他轻柔地说,低头靠近詹米无力反抗的嘴唇。
兰德尔起身的时候,表情陶醉,眼神温柔恍惚,长长的嘴唇弯成笑容。曾经,我也爱过这种笑容,而那陶醉的表情也会激起我的期待,但现在却只让我作呕。眼泪流到我嘴角,虽然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哭了。兰德尔出神好一会儿,低头凝视詹米。接着他回过神来,再度抽出刀子。
刀片草草割开我手腕上的绳索,擦伤我的皮肤。我还来不及揉揉双手恢复血液循环,他一只手就抓住我的手肘,推着我赶快走向门口。
“等等!”詹米在我们身后开口,兰德尔不耐烦地转身。
“我可以跟她道别吧。”这是一句陈述,而非疑问。兰德尔只迟疑一会儿,就点头把我推向桌旁那不动的形体。
詹米完好的左手臂紧紧抱住我肩膀,我泪湿的脸埋在他的颈窝。
“你不能这样,你不能这样。我不让你这样做。”我低声说。
他的嘴温暖地覆在我耳旁:“克莱尔,我明天就要被吊死了。现在到明天之间发生的事情,对任何人来说都不重要。”
我身体后退注视着他:“对我很重要!”
他紧绷的嘴唇颤抖着,几乎咧出一个微笑,接着他举起自由的手,放在我湿润的脸颊上。“我知道,美人儿。所以你现在必须离开,这样我才知道还有人在意我。”他又把我拉近,温柔地亲吻我,并用盖尔语低声说:“他会放你走,是因为他认为你手无缚鸡之力。但我知道你不是。”他放开我,用英语说:“我爱你,走吧。”
兰德尔领我出门的时候停了下来:“我马上就会回来的。”这是一个男人不愿离开爱人的声音,我听了胃都翻搅起来。
身后的火炬在詹米身边圈成红光,他优雅地把头一斜,朝被固定的手一撇。“我想当你回到这里时就会找到我。”
黑杰克。这是十八世纪地痞流氓常用的名字。浪漫小说常见的主角,这个名字召唤出风流倜傥的强盗形象,戴着羽毛装饰的帽子,以及刀光剑影。但是现实中的黑杰克现在就走在我身边。
人很少停下来思考浪漫小说背后的东西,那是被时间美化的悲剧和恐惧。情节添加一点艺术成分,一部惊心动魄的浪漫小说就这样完成了,女人读之热血沸腾,叹息连连。我的热血的确沸腾,却不会有女人像詹米这样撑着严重受损的手,叹息连连。
“这边走。”这是兰德尔在我们离开牢房后第一次开口。他指着墙上一个狭窄的凹室,那里没有火把照明。这是出去的路,他答应詹米的。
现在我已经有力气说话了,所以我说话了。我向后退一步,让火把的光全落在我身上,因为我想让他记住我的脸。
“兰德尔,你问我,我是不是女巫。”我说,声音低沉而稳定,“我现在回答你。我是,我是女巫,而且我诅咒你。兰德尔,你会结婚,而且你老婆会怀孕,不过你没办法活着看第一个孩子出生。我明明白白地诅咒你,杰克·兰德尔,你的死期,就在我手里。”
他的脸藏在阴影中,不过他眼神出现一闪而逝的光芒,我知道他信了。为何不信?我知道我说的是真的。我可以看见弗兰克家谱的谱线,清清楚楚像是画在石墙缝隙上,上面还列着名字。“乔纳森·沃尔弗顿·兰德尔,”我看着石墙轻声读出,“生,一七〇五年九月三日;死……”他一阵惊厥,朝我扑来,但不够快,我已经说完。
凹室后面一道窄门吱呀开启。我原以为还在黑暗之中,但眼睛突然见到雪地上的反光,一阵晕眩。身后一道快速的推力,让我跌跌撞撞倒在雪堆中,门则在身后砰的一声关上。
我跌进监狱后方壕沟中。壕沟里有一堆东西覆盖在周围,很有可能是监狱的垃圾。壕沟下方有个坚硬的东西,大概是木头。我抬头看向耸立的高墙,石面上有道水渍,那是垃圾的行迹,顶端四十英尺高处是一道滑门。那一定是厨房。
我翻过身撑起身体,发现自己对上一双睁大的蓝眼。那人的脸几乎和眼睛一样蓝,身体僵硬,让我刚刚误以为是木头。我踉跄一步,几乎吐了出来,蹒跚向后靠着监狱高墙。
我低头深呼吸,坚定地告诉自己:不能昏倒,你以前也看过死人,很多死人,不能昏倒。天哪,他的蓝眼就像……不能昏倒,可恶!
我的呼吸终于渐渐顺畅,脉搏也慢了下来。惊吓退去之后,我双手紧张地擦着裙子,逼自己回头看那个可怜人。我不确定自己再回头看,是因为同情、好奇,还是因为惊吓。要不是刚刚突然被吓到,那个死人其实没有什么骇人之处。死人从来就不可怕。无论一个人死状多么惨,让人觉得可怕的,其实只是人的灵魂受到折磨。一旦走了,留下的只是一具尸体。
这个蓝眼睛陌生人是被吊死的。他不是这壕沟里唯一的人。我用不着费力去挖,就能知道壕沟里装的是什么,我可以直接看到雪堆里冻坏的四肢和微圆的头颅。至少有十来个人躺在那里,等雪融了才比较容易埋起来,或者干脆就让附近森林里的野兽吃掉。
这个念头把我从悲伤里吓醒。我没时间在坟墓边沉思,否则我就会面对另一对默然望着雪花落在身上的蓝眼了。
我得找到默塔和鲁珀特。刚刚那个隐匿的后门可能派得上用场。显然这个后门不像监狱大门或其他入口,既无严密的防卫措施,也没守卫巡逻,但是我需要有人帮忙,而且立刻就要。
我向上望着壕沟边缘。太阳已经落得很低,晚霞在树顶正上方映过一层薄雾。空气因为潮湿而沉重,夜晚来临时很可能会再下一场雪,而东边的天空,雾显得更浓。或许日光只剩一小时了。
我不想爬过陡峭的岩壁,于是开始沿着壕沟走,但最后发现还是必须攀爬。壕沟很快就弯得越来越远,好像会朝河边延伸过去;很可能雪融以后,水流会把监狱的垃圾带走。我几乎快走到高墙转角的时候,身后传来微弱的声音。我转过身,那是石头自壕沟边缘落下的声音,而让石头滚落的,是一只大灰狼。
从狼的角度来看,我和埋在雪里的那些死尸不同,是相当有吸引力的。一方面,我会动,比较难抓,有可能抵抗;另一方面,我动作迟缓,而且还没冻僵,因此比较不硌牙。此外,我身上还有鲜血的味道,在这堆冷冻垃圾中散发出温暖的诱惑。我想如果我是狼,我不会迟疑。正当我思考着我和这动物之间接下来的发展,并得出结论时,它也做出了决定。
彭布罗克医院里曾有个叫查理·马歇尔的美国佬,他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跟其他美国人一样友善,最有趣的是他最常挂在嘴边的话题。他曾在美国警犬队里任中士,最爱讲跟狗有关的事。他曾在艾里斯附近的一个小村庄,和两只狗一起被地雷炸伤。他为他的狗感到难过,而在我值班时零碎的休闲时间中,只要我跟他坐在一起,他便会告诉我那些狗的事。
其中比较重要的是,他告诉过我,倘若被狗攻击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现在,这只小心沿着石块下来的恐怖生物,把它当作狗是有点牵强,但我还是希望它和它驯化的后代之间,有些基本特性是相通的。
“坏狗。”我盯着它的一只黄色眼睛,坚定地说。“其实,”我边说,身体边慢慢靠向监狱的高墙,“你绝对是只恐怖的狗。”(说话要大声坚定,查理是这么说的。)“你大概是我见过的最凶的狗。”我继续大声坚定地说,并持续向后退。一只手在身后摸着墙上的石头,逐步移动……再移动……再侧身往转角移动……剩下十码。
我拉拉领口的带子,开始摸索我固定斗篷的胸针,并继续大声坚定地告诉那匹狼,我对它还有它祖先和近亲的想法。那匹狼对我的辱骂似乎颇感兴趣,垂着舌头,露出狗笑。它的动作不疾不徐,在它靠近之时,看得出来它有点跛,而且又瘦又脏。它身体衰弱,可能很难追捕猎物,因此才来监狱垃圾堆觅食。我很希望是这样,它身体越衰弱越好。
我找到斗篷口袋里的皮手套并戴上,接着把厚重的斗篷在右手前臂缠绕数圈,希望天鹅绒的重量够重。“它们会从喉咙下手,除非训练师教它们别的做法。保持眼睛直视,当它决定扑向你的时候,你会看得出来。那就是你出手的时候了。”查理告诉过我。
在那邪恶的黄色眼睛里,我可以看见很多东西,饥饿、好奇和怀疑,不过还没有要跳跃的决定。
我继续对它说:“你这恶心的怪物,看你敢不敢跳过来咬我的喉咙!”我内心突然冒出其他想法。我刚刚把斗篷稍微在右臂上绕了几圈,留下大部分的斗篷垂在一旁。假设斗篷衬垫够厚的话,希望够厚,那就能防止它的牙齿穿刺过去。
这狼很瘦,但并不憔悴。我想它应该有八九十磅重,比我轻,但没轻太多,我不算有太大优势。杠杆力量会使形势利于它,四只脚比两只脚在湿滑的雪地上更能保持平衡。希望我背靠着墙有用。
我背后感到一点空荡,我知道转角到了。狼离我大约有二十英尺的距离,就是这里了。我扫去脚下的雪,站稳脚步等待着。
我没看到狼跃离地面的动作。我发誓我确实一直看着它的眼睛,不过要是它眼里真的透露过跳跃的决定,那一定也是即刻便行动,所以来不及察觉。我想都没想,便本能地举起手臂,挡住朝我冲来的灰白影子。
它的牙齿刺进斗篷衬垫,力量大到在我手臂留下瘀青。它比我想的还重,我措手不及,手臂沉了下去。我原本打算把这只野兽丢到墙上,或许可以让它晕倒。结果是我自己跳到墙上,把狼压在石块和我的臀部之间。我挣扎着用松开的斗篷包住它。它的爪子撕裂我的裙子并抓伤我的大腿,我膝盖用力撞向它的胸口,它发出窒息的吠声。这时我才发现,那些音调古怪的咆哮是我发出来的,不是狼。
奇怪的是,这时我一点也不害怕,虽然刚开始看见那匹狼跟在身后,确实把我吓坏了。此时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不是我杀它,就是它杀我。所以,我要杀它。
当身体处于强烈挣扎的状态时,只要越过了一个点,人就会放任自己用尽力气,不顾一切地豁出去,直到挣扎结束。女人的点通常是在生孩子的时候,男人则是在战斗的时候。
过了那个点,所有疼痛或受伤的恐惧都会消失。生命在那个时候变得非常简单,你会努力做你正在做的事,或者失败而死;而究竟会活会死,并不真的重要。
我在病房实习时见过这种挣扎,但从没亲身体验过。现在我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锁死在我前臂上的嘴巴上,还有不断扭动撕扯我身体的怪物。
我试图拿它的头去撞墙,但不够用力,没什么用。我很快就累了,要是这匹狼状态很好,我不会有任何机会。虽然我现在机会也不大,不过总要尽力一搏。我压住它,把它固定在身体下方,闷在腐烂尸臭中。它几乎立刻恢复力气,开始在我身体下方扭动,不过当它放松的那一秒钟,已经足以让我挣脱手臂,一手从下方钳住它的口鼻。
我的手指从它的嘴角挤进去,成功避开尖锐的裂齿。它的口水沿着我的手臂流下。我身体整个压在狼的上方,监狱高墙转角大约在我前面十八英寸。我必须带着身体下方这团扭动起伏的愤怒怪物,往那里移动。
我踩着凌乱的步伐,身体全力下压,一英寸一英寸向前推进,不断努力避免它的尖牙咬到我喉咙。移动这十八英寸,花不了几分钟,却仿佛有一辈子那么长。我困在缠斗当中,它的后脚抓破我的双腿,更奋力地寻找施力点,企图撕裂我肚子。
终于,我看到转角了。石头砌成的钝角就在眼前。现在麻烦了,我得想办法搬动狼的身体,好让我两手都放在它的口鼻下方,而我却永远没办法生出搬动它所需的力气。
我陡然滚开,狼立刻滑进我和墙面之间的小小空间。它还来不及站起来,我的一只膝盖就铆尽全力顶了过去。我的膝盖撞到它身体侧面时,它哀嚎一声,接着我飞速将它固定在墙面上。
现在我两只手都在它下巴下方,其中一只手的指头还在它的嘴里。我感到手套下方的关节有一阵扩散的疼痛,但我没理会,只是铆足劲把这毛茸茸的头一次次向后撞,以墙的转角作为固定它身体的支点。我想我的手可能会断掉,但这是我唯一的机会。
它没发出声响,但我感觉它脖子折断的那一刻,整个身体抽搐了一下。它紧绷的四肢,还有膀胱,瞬间都放松了。我过度用力的手臂现在松弛下来,身体也垮坐下来,和濒死的狼一样脚步不稳。我感觉它的心脏在我脸颊下方抽搐,那是它唯一还在挣扎的器官。它湿黏的毛发,散发出氨水的气味。我想移开身体,但没有办法。
我想我一定睡了一会儿,虽然枕在狼的尸体上,听起来很诡异。我睁开眼,监狱发青的石墙就在我面前几英寸处。一想到墙的另一边正在发生的事,我立刻想站起来。
我在壕沟里绊了一下,斗篷挂在一肩上,拖在身后。我踢到雪里的石头,胫骨撞上半掩的树枝,疼痛万分。我潜意识里一定知道狼通常是成群行动,因为当我听见四面八方都是狼群从森林传出的嚎叫时,我似乎不感到惊讶。若要说我有感觉,那就是怨恨的怒气——这像是个阴谋,刻意要阻拦和延误我的行动。
我疲惫地转身,看那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此时我已经离开城堡,身处空地,没有墙可以靠,手里也没有武器。消灭第一匹狼,大部分是运气帮了忙;但要我徒手再杀另一匹,那是绝无可能的——而且到底还有几匹狼呢?我曾在夏夜的月光下亲见享用猎物的狼群,少说有十匹,我也依稀记得牙齿摩擦和骨头碎裂的声音。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我是否还要背水一战,或者干脆躺在雪地里放弃。把所有条件考虑一轮之后,我觉得后面这个选项特别诱人。
不过,詹米放弃自己的生命,甚至牺牲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才让我从监狱里出来。为了报答他,我起码应该试试看。
我再度慢慢向后退,继续往壕沟移动。光线渐渐微弱,沟里不久就会被阴影覆盖。我不认为那会对我有利,狼在夜晚的视力绝对胜过我。
又一匹狼出现在壕沟边缘,跟前一只一样。它毛发蓬乱的身形站着不动,浑身充满警觉。我惊吓地发现,还有另外两匹狼已经跟我同在沟里,缓缓小跑前进,这两匹狼几乎是并肩而行。它们身上的颜色几乎和薄暮里的雪地一样是污灰色,几乎无法辨识,虽然它们移动时无意隐藏。
我不再移动,逃跑显然是下下策。我弯身从雪里抽出一根枯死的松树枝。树皮因为湿气而呈现黑色,我隔着手套仍感觉到粗糙的表面。我举起树枝挥动,并大声喊叫,狼停下脚步,没继续朝我跑来,但也并未后撤。离我最近的一匹狼垂下耳朵,好像是抗议这个声音。
“不喜欢吗?”我尖叫,“你这该死的坏狼!退后,可恶的混账!”我挖起半埋在雪里的石头,丢向那匹狼。没打中,不过却让它朝一旁跑去。我受到鼓舞,开始疯狂乱丢东西,石头、小树枝、雪球,所有我一手可以掌握的东西都丢。我不断尖叫,跟它们一样咆哮着,直到喉咙因寒风侵入、刺痛了,我才停下。
起初我以为自己击中一次目标。最靠近的狼吠叫了一声,接着身体好像抽搐了一下。但第二支箭从我身旁飞过去时,距我不到一英尺,而我只看见一点细微模糊的移动影子,然后正中目标,击中第二匹狼的胸口。那匹狼当场死亡。第一匹狼受到的袭击较轻,它在雪地里踢打挣扎,不过也只是沉寂的暮气中一团起伏喘息的东西了。
我傻傻站着盯着它看了好一会儿,接着本能地抬头看向壕沟边缘。第三匹狼很有智慧,选择沉着以对,已经消失在树林里,从那里传出颤抖的狼嚎声。
我仍站着抬头看向黑暗的树林,接着一只手抓住我的手肘。我惊讶转身,对上一张陌生人的脸。窄脸颊,后缩的下巴,没完全被脏污的胡子遮住,我真的不认识他,不过他身上有苏格兰披肩和短剑,可见他是苏格兰人。
“救命!”我跌入他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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