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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大鸟们真坏 它们用锋利的腿踹我 我死了,好疼

  我对运动场音乐会并不陌生。

  古时候,我曾在以弗所[1]的圆形露天剧场举办过十多场满座演出。极度亢奋的年轻女子把她们的裹胸布扔向我。年轻男子则激动得昏倒了。一九六五年,我在谢亚球场[2]跟披头士一起演唱,但是保罗不同意把我的麦克风声音调大。在那场表演的影音资料中,你们在《人人都想当我的宝贝》这首歌里甚至都听不到我的声音。

  然而,我此前的经历并没有帮助我预测到皇帝的竞技场中的情景。

  我们一从走廊里出来,聚光灯就照得我什么也看不见了。人群在欢呼。

  等我的眼睛适应之后,我看到我们正站在一个专业橄榄球场的五十码线[3]处。这块场地的布置很古怪。最外围是一圈三跑道的汽车赛道,场内的人工草皮上竖起了十二根铁杆,用来固定各种被锁链拴住的野兽。其中一个杆子上拴着六只格斗鸵鸟,它们互相追逐的样子就像旋转木马,只不过更加危险。另一根杆子上锁着三头高声吼叫的雄狮,聚光灯照得它们不住眨眼。还有一根杆子上则是一头愁眉苦脸、摇摇摆摆的大象,毫无疑问,她对身上穿着的带刺锁子甲和头上戴着的超大号小马队[4]橄榄球头盔很不满意。

  我很不情愿地抬起头向看台望去。在蓝色座位汇成的一片海洋中,唯一有人坐的区域是左侧球门区附近,不过这些观众显得相当热情。日耳曼人用长矛撞击盾牌。以康茂德为首的皇室成员中的那些半神用嘲弄的口吻大声喊出一些侮辱我神格的话(这些话我是不会在此转述的)。犬头人——这是个狼首人身的部落——一边嗥叫一边撕扯他们身上穿着的印第安纳波利斯小马队纪念球衣。一排排无头人很有礼貌地鼓掌,显得对其他同伴的粗鲁行为有些困惑。另外,不出所料,一整片分区座位上坐满了野蛮的半人马。老实说,不管你想在什么地方举行一场运动会或大屠杀,都不可能不跟这些家伙扯上关系。他们在猛吹呜呜祖拉,那声音听起来像汽笛一样刺耳;他们也在互相踩踏,把头戴的双杯饮料帽[5]5上的根汁汽水[6]6晃荡得哗哗响。

  在人群中隐隐发光的是皇帝的包厢,用紫色和金色的横幅作为装饰,与小马队那蓝色和钢铁白色的主题装饰形成了恐怖的撞色效果。簇拥着王座的是令人望而生畏的日耳曼人和带着狙击步枪的凡人雇佣兵。这些雇佣兵透过迷雾看到的究竟是什么场景,我实在猜不到,不过他们肯定接受过在有魔法的场所工作的专门训练。他们不带任何表情,高度警惕地站着,手指放在扳机上。我毫不怀疑,只要康茂德一声令下,他们就会杀了我们,而我们无力反抗。

  康茂德本人也从他的王座上站起来了。他身穿白紫二色的长袍,头戴金色月桂冠,正是一位皇帝最标准的装扮,可在那件托加袍的褶皱底下,我一眼瞥见了他打底穿的金棕二色的赛车服。他留着浓密的大胡子,看起来更像一位高卢酋长,而不是一个罗马人,只不过没有哪个高卢人会有那一口完美洁白的牙齿。

  “总算来了!”康茂德威严的嗓音经过高悬在上空的巨型扬声器的放大,响彻整个竞技场,“欢迎你,阿波罗!”

  观众发出了欢呼,也发出了嘹亮的嘘声。上层看台处有一整排电视屏幕,此时画面闪现的是数码烟花和一行燃烧效果的大字:欢迎你,阿波罗!在更高处,挂在波纹钢屋顶的一道道大梁上的一袋袋节庆纸屑爆开了,金紫双色纸屑仿佛暴风雪一般倾泻而下,围绕着冠军旗帜漫天飞舞。

  噢,多么讽刺啊!这正是我一向渴望得到的欢迎方式,可现在我只想偷偷溜回那条走廊,当场消失。但是,当然了,那条我们刚走过的走廊已经消失了,变成了一堵煤渣砖墙。

  我尽可能不引人注意地蹲下,去按我的铁脚镣上的凹槽。翅膀并没弹出来,所以我猜我是按对了发出报警信号的那个按钮。如果走运的话,脚镣会向乔和埃米报告我们在哪个位置遇到危险了,尽管我无法确定她们能怎么救我们。不过至少她们能知道将来到哪儿来给我们收尸吧。

  梅格似乎牢牢封闭了自己的内心,面对噪声和关注的巨大打击放下了她心灵的百叶窗。有那么一个恐怖而短暂的瞬间,我在想她是不是又一次背叛了我——把我径直领到三头同盟的捕兽夹里来。

  不。我拒绝相信这种可能。只不过——她为什么那么坚持要走这个方向?

  康茂德等着人群的鼓噪声自然静下来。格斗鸵鸟把它们的锁链拉伸到了极限,狮子在咆哮,大象在摇晃脑袋,仿佛想把她那顶滑稽的小马队头盔弄下来。

  “梅格,”我尽量不让我的说话声泄露我内心的慌乱,“为什么你刚才……为什么我们在……”

  她的表情就像混血营里那些被多多那圣林的神秘声音引进树林的半神们一样茫然。

  “有什么东西,”她喃喃地说,“有什么东西在这儿。”

  用这个说法来概括现状也太不充分了。有很多东西在这儿,并且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想杀了我们。

  电视屏幕上出现了更多烟花,还有几句废话口号,比如“防守!”和“躁起来!”以及能量饮料的广告。在这种视觉刺激下,我的眼睛好像都要流血了。

  康茂德居高临下地朝我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我准备得太匆忙了,老朋友!这只不过是彩排,不过既然你来了,我只能仓促准备一些惊喜了。我们明天早上会在满座观众面前重新上演整个演出,等我把驿站用推土机碾平之后。所以,尽量活到明天吧,不过你想怎么受罪都很欢迎。至于梅格……”他的啧啧声整个运动场都能听到,“你养父对你很失望。你很快就会发现他究竟有多失望。”

  梅格用一把刀指向皇帝的包厢。我等着她发表几句针锋相对的反驳,比如“你这个蠢货”之类的,但那把刀似乎就是她要传达的全部信息了。这倒是让我想起一段令人不安的回忆,是关于康茂德本人的。他在罗马斗兽场把割下来的鸵鸟头扔向议员们的座位,并用剑尖指着他们,表示:下一批就是你们了。可梅格不可能知道那件事……难道她知道?

  康茂德的笑容动摇了,他拿起一张题词卡。“所以,总之,演出流程如下!首先,印第安纳波利斯市民在枪口下入场就座。我会讲几句话,感谢他们的到来,并说明他们的城市现在被重新命名为康茂德安纳波利斯。”

  人群发出了长号声,同时用力跺脚。还单独混进来了一个呜呜祖拉的喇叭声。

  “好了,好了。”康茂德挥手让狂热的人群安静下来,“然后我会派出一支无头人军队带上香槟酒瓶到市区去推倒每一幢建筑。我的旗帜将挂到每一条街道上。我们从驿站带回的每一具尸体都要挂到这上头的横梁上——”他做手势指着运动场顶篷,“到那时狂欢就开始啦!”

  他把他的题词卡扔到空中。“我都形容不出来我有多兴奋,阿波罗!这些全都是命中注定要发生的,你也明白吧?特罗弗尼乌斯之灵的预言非常精确。”

  我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声音像呜呜祖拉一样。“你去询问了那个黑暗神谕?”

  我不太肯定我的说话声能不能传那么远,可皇帝立刻哈哈大笑起来。“嗯,当然了,亲爱的!不是我亲自去的。我有跟班去做这类事。不过特罗弗尼乌斯说得很清楚了:等我摧毁了驿站,再在比赛中牺牲掉你的性命,就只有我能重新命名这座城市,并永远作为天神兼皇帝统治中西部了!”

  两束聚光灯同时打在康茂德身上。他扯掉了托加袍,亮出底下那件用涅墨亚狮皮做的连身赛车服,胸前和袖子上还带有各种赞助商的商标。

  皇帝原地转了一圈向观众展示他的这身行头,观众也配合地发出了一阵哇呀啊呀的赞叹声。

  “你们喜欢吗?”他问道,“我对我的新家园做了很多调查!我那两位皇帝同伴说这个地方很乏味。但我会证明他们错了!我要在这里举行最好的印第小马500AA级角斗锦标赛[7]!”

  我个人认为,康茂德的品牌营销水平还得再努力提升一下,可人群都为之疯狂了。

  以下的一切似乎都是同时发生的。运动场的多个扬声器同时大声播放乡村音乐:大概是杰森·奥尔迪恩[8]8的歌曲吧,尽管在既有失真又有混响的情况下就连我这敏锐的听力都无法准确判断了。而在跑道的另一头,一堵墙敞开了,三辆一级方程式赛车——分别是红、黄、蓝三色,就像一套小孩玩具似的——轰鸣着驶上了柏油赛道。

  而在运动场内,动物们项圈上的锁链同时解开了。看台上的野蛮半人马纷纷把水果投入场内,并吹响他们的呜呜祖拉。隐藏在皇帝包厢后面某处的大炮开火了,把十二个角斗士发射到场内的球门柱[9]9上。其中一些人落地时姿势优美地打了个滚儿,随即起立准备战斗。而另一些人尽管全副武装,却像吐出的一大口唾沫一样砸在人工草皮上,再也动弹不得。

  那些赛车加大了油门,绕着赛道加速,逼得我和梅格为了不被碾死跑到了运动场内。角斗士和动物们展开了无规则限制、允许使用爪子的终极大混战。随后,尽管从逻辑上完全不明白为什么,反正有一个挂在超大屏幕下方的大口袋打开了,将数百个篮球倾倒在五十码线上。

  即使考虑到这是康茂德所为,眼前的景象也太愚蠢、太庞杂了。不过我很怀疑我还能不能活到给这一幕打差评的时候。我体内的肾上腺素横冲直撞,犹如二百二十伏电流一般流遍我全身的各个系统。梅格大吼一声,冲向距离最近的鸵鸟。鉴于我也没有更好的选择,我只能跟着她冲了上去,记忆宝座外加三十磅重的其他装备在我背上一颠一颠的。

  六只鸵鸟全体向我们逼近。它们听上去也许不像迦太基巨蟒或我本人[10]的一尊青铜巨像那么吓人,但鸵鸟的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四十英里。它们冲过来的时候,金属牙齿咬得咯咯响,戴着尖刺头盔的脑袋像长拳一样忽左忽右地来回抡。它们那缠着铁丝网的长腿踏过草坪的样子就像一片丑陋而致命的粉色圣诞树丛林。

  我把一支箭搭上弓弦,不过,就算我的箭术跟康茂德一样好,恐怕也不可能赶在这六只鸵鸟把我们杀掉之前把它们都干掉。我甚至更不确定梅格能不能用她那令人胆寒的双刀打败这么多鸵鸟。

  这个节骨眼上,我默默写出了一首新的死亡俳句:大鸟们真坏/它们用锋利的腿踹我/我死了,好疼。

  我必须辩解一下,我没多少时间好好推敲词句。

  唯一拯救了我们的是什么呢?从机器里发射出来的篮球。另一个装满篮球的大口袋想必是在我们头顶上打开了,也可能是刚才有一小部分篮球被卡在网兜里没有第一时间掉下来。总之,二三十个篮球掉在我们周围,迫使那几只鸵鸟为了躲闪改变了方向。一只不那么走运的鸵鸟正好踩到一个球上,头朝地栽倒了,锋利的鸟喙插进了草皮。它的两个兄弟又绊倒在它身上,它们仨堆在一起,无数羽毛、长腿和铁丝网混在一起。

  “跟上!”梅格对我吼道。她没有和鸵鸟们对打,而是抓住了其中一只的脖子,顺势荡到了它背上,不知为何居然毫发无伤。她骑着鸵鸟冲到一旁,挥舞双刀去攻击魔兽和角斗士。

  我对她有点儿佩服,可我怎么才能跟上她呢?再说了,她刚刚导致我的原定计划——躲在她背后即泡汤了。真是个丝毫不为他人考虑的女孩。

  我把我的箭射向距离最近的威胁:一个挥舞着大棒向我扑来的独眼巨人。我搞不清楚他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不过我把他送回了他注定该去的塔塔勒斯。

  我避开了一匹喷火马,再一脚把一个篮球踢到某个角斗士肚子上,接着横跨一步避开一头冲过来的狮子,它是被看上去很好吃的鸵鸟吸引过来的。(顺便说一句,所有这些都是我在背上绑着一把椅子的状态下做到的。)

  梅格骑着她那只致命的大鸟径直奔向皇帝的包厢,所有挡她路的一律杀光。我明白她想做什么:杀了康茂德。我拖着步子尽可能跟上她,但我的头被震得嗡嗡响:现场有节奏强劲的乡村音乐,有观众的大声嘲讽,还有一级方程式赛车引擎在跑道上绕圈加速时发出的长长的轰鸣。

  一群狼头战士大步朝我走来——数量太多了,距离也近得不容我放箭。我撕开装注射器的子弹带,把氨水喷到他们的狼脸上。他们尖叫起来,用爪子捂住眼睛,并开始化为尘土。任何一位奥林匹斯山管理员都会这样告诉你:氨水是一种很出色的清洁剂,对清除魔兽及其他污渍有奇效。

  我想方设法走向运动场上唯一一个平静的小岛:那头大象。

  她看上去对攻击任何生物都不感兴趣。考虑到她的体形和难以攻破的锁子甲防御,其他参赛者也都没神经质到去招惹她。还有一种可能是,看到她那顶小马队头盔之后,参赛者们决定最好不要找主队的麻烦。

  她身上有一股悲伤的气息,如此沮丧,我觉得她的灵魂与我有一种共鸣,不觉将我吸引过去。

  我拿出我的战斗用尤克里里,弹奏了一曲大象爱听的歌:普里默斯乐队的《向南的厚皮动物》[11]。这首曲子的前奏绵长而忧郁——正适合尤克里里独奏。

  “好大象,”我一边靠近一边唱,“我能骑上去吗?”

  她湿润的棕色眼睛眨了眨,看着我,重重地吐了一口气,仿佛在说:随你便吧,阿波罗。他们非要让我戴上这个傻头盔。我什么都不在乎了。

  一个拿着三叉戟的角斗士粗鲁地打断了我的弹唱。我把战斗用尤克里里砸在他脸上。随后我借助大象的前腿爬到她背上。我上回练习这项技术还是印度雷神因陀罗带我半夜兜风去寻找好吃的酸辣咖喱肉那一次,不过我猜骑大象是那种学会了就不会忘的技术吧。

  我看到梅格在二十码线附近,正骑在鸵鸟背上朝皇帝那边接近,在身后留下了一群呻吟的角斗士和一堆魔兽化成的尘埃。

  康茂德愉快地鼓鼓掌。“干得漂亮,梅格!我很愿意跟你作战,但是要先等等!”

  音乐突然关掉了。正在搏杀的角斗士们立即停下了。赛车也减速停下了。就连梅格的鸵鸟都停下了脚步,看看周围,仿佛在奇怪为什么突然如此安静。

  上方的扬声器传来了一阵戏剧性的鼓点声。

  “梅格·麦卡弗里!”康茂德倾情投入,用最像游戏比赛主持人的口吻大声宣布,“我们为你准备了一份特殊的惊喜——专程从纽约而来,是你认识的人!你能赶在他被烈焰包围之前救他的命吗?”

  聚光灯在空中纵横交错,打在球门区上方与球门柱顶端平齐的某处。我感觉曾经吃到的那顿酸辣咖喱肉又回到了我胃里,一路往下灼烧到我的肠子。现在我明白早些时候梅格感应到的是什么了——那个把她吸引到运动场来的模糊的“什么东西”。从运动场顶篷的椽子底下放下了一条长长的锁链,上面挂着的那个被五花大绑着,正在挣扎吼叫的活物,正是皇帝口中的特殊惊喜:梅格非常信赖的好伙伴——卡波斯桃子。

  [1] 以弗所是古希腊时期小亚细亚西岸城市。

  [2] 谢亚球场(Shea Stadium)是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球队纽约大都会队1964—2008年的主场。下文的保罗是披头士重要成员保罗·麦卡特尼;《人人都想当我的宝贝》(Everybody's Tryin' to Be My Baby)是披头士在谢亚球场演出时翻唱的歌曲。

  [3] 五十码线相当于橄榄球场的中线。

  [4] 小马队全称印第安纳波利斯小马队,是美国国家橄榄球联盟(NFL)的队伍之一。

  [5] 双杯饮料帽是一种在帽子两侧加上支架用来放置罐装饮料的球迷装备。

  [6] 根汁汽水是一种流行于北美的碳酸软饮料。

  [7] 这个名称混用了印第500赛车、橄榄球队小马队、棒球小联盟AA级这几个赛事或队伍的名称。

  [8] 杰森·奥尔迪恩(Jason Aldean,1977— ),美国乡村音乐歌手。

  [9] 橄榄球的球门由两根门柱和连接门柱底部的一根横杆组成,状如音叉。其中横杆距离地面10英尺,门柱之间的距离是18.5英尺,门柱净高度20英尺。

  [10] 原文为拉丁语。

  [11] 普里默斯乐队(Primus)是1984年成立于圣弗朗西斯科(旧金山)的乐队,《向南的厚皮动物》(Southbound Pachyderm)是他们1995年发布的单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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