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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科拉姆的大厅

被菲茨太太唤作“小亚历克”的年轻男孩过来领我去吃晚餐。晚餐地点在一个狭长的房间内,房内各边都设了与墙等长的桌位,川流不息的仆役托着木盘和壶罐从房尾的拱门忙进忙出。初夏的夕阳从高窄的窗子透了进来,当天光淡去,沿墙脚托着火炬的烛架上也燃起了火光。
窗间的墙面挂着布幔和格纹布,各式家徽和格纹为石墙增添了斑斑色彩。相形之下,在布饰下方聚餐的这些人,衣着多是日常的灰棕色,或穿着颜色较柔和的浅棕淡绿的格纹猎裙,适合隐身在石楠地里。
当小亚历克领着我走向房间深处时,我能感到好奇的目光从背后穿透,不过,多数用餐者的目光还是礼貌地维持在餐盘上。此处似乎正在举行某种小典礼,众人开心地从餐盘上自行取食,或拿着木盘到房间另一端,那儿有两个小伙子在大壁炉前转动尖叉上的烤羊。房内有四十多人,负责接待和上菜的仆役也有十来人,屋子里满是大声交谈声,多数说着苏格兰盖尔语。
科拉姆早已安坐在前头大桌处,粗短的腿藏在刮痕累累的橡木桌下。他优雅地对我点点头,招手示意我到他左侧和一位丰满美丽的红发女子同坐。科拉姆向我介绍,那是他的妻子利蒂希娅。
“这是我儿子,哈米什。”科拉姆这么说着,一手放在一个年纪七八岁、面容俊秀的红发男孩肩上。小男孩的目光从盘子移开,看着我,快速对我点头示意。
我兴味盎然地看着这孩子,他就像所有我见过的麦肯锡家族男子,颧骨宽扁,眼窝深邃。事实上,若非发色差异,他可说是他叔叔杜格尔的缩小版,而杜格尔就坐在他旁边。杜格尔向我介绍身旁两个十来岁的女孩玛格丽特和埃莉诺,这两个女孩咯咯笑着,互相戳着彼此的身体玩儿。她们是杜格尔的女儿。
杜格尔快速而友善地对我微微一笑,随即在他女儿伸过汤匙前取走盘子,递到我面前。
“嘿,小姑娘,你真没礼貌。客人先用!”他责备道。
我略带迟疑地拿起递过来的牛角汤匙,不确定端上的食物会是什么,因此看到眼前盘里盛装的是一排我熟悉得不得了的家常菜烟熏鲱鱼时,我不禁稍稍松了口气。
我从没试过用汤匙吃鲱鱼,但也没看到任何长得像叉子的东西,心中隐约想起叉匙在这时还不普及。
从别桌用餐者的举止判断,汤匙若是派不上用场,那么他们会用更方便的匕首切肉去骨。我没有匕首可用,只能细细嚼食。我向前倾着身子想舀起鲱鱼,却发现年轻的哈米什的深蓝双眼带着责备之意盯着我。
“你还没说谢词。”哈米什严厉地说,小小的脸皱成一团。他显然认为我若非道德败坏的家伙,就是不知廉耻的异教徒。
“呃,也许你愿意慷慨地为我祷念一下餐前谢词?”我鼓起勇气说。
哈米什像矢车菊的眼睛惊讶地瞪着,不过考虑一下之后便点头答应。他动作利落地合起双手,环顾桌边,确认每个人在他低头前都态度虔诚。满意之后,哈米什开始吟咏——
有人有肉不可食,
有人可食不可得,
我们有肉亦可食,
因此吾当谢主恩,阿门。
从我虔诚交叉的手往上看去,我看到了科拉姆的目光,我对他微微一笑,以示对他儿子沉着态度的赞许。他忍住自己的笑意,严肃地对儿子点点头。
“年轻人,你说得真好。可以把面包递过来吗?”
每个人都专心认真地吃着东西,席间的交谈仅止于偶尔要求多添点食物。我发现自己食欲不佳,一部分是因为处境造成的惊吓,另一部分呢,毕竟我对鲱鱼真的毫无兴趣。不过,烤羊肉倒是十分美味,面包也可口,新鲜又香脆,还有大块的新鲜无盐奶油团在里面。
“我进来时没见到麦克塔维什先生,希望他的状况好些了。”在用餐的短暂休息间隙我说道。
“麦克塔维什?”利蒂希娅细致的眉毛在浑圆的蓝眼上抬高。我虽然没看到,但可以感到身边的杜格尔向上看了一眼。
“就是小詹米。”杜格尔简短回答,接着目光又落回手中的烤羊肉。
“詹米?为什么?这小伙子怎么了?”她面颊丰润的脸庞因为担忧而皱了起来。
“亲爱的,他没怎样,只是有点小擦伤。”科拉姆安慰地说,目光望向他弟弟:“杜格尔,那他人在哪里?”我猜想,科拉姆的黑色眼眸里也许带有怀疑的意味。
他的弟弟耸耸肩,目光依然停留在碟子上:“我派他到马厩去帮老亚历克照顾马了。我考虑过所有地方,那里看来最适合他。”杜格尔抬起头,目光迎上兄长,“你还有其他想法?”
科拉姆似乎有点怀疑:“马厩?嗯……你现在就这么信任他?”
杜格尔的手大剌剌地朝嘴上一抹,伸手拿了一块面包:“科拉姆,如果你不赞同我下的令,那你可以自行决定。”
科拉姆的嘴唇稍稍一抿,但只说“不,我想,他在那儿会干得不错”,就继续用餐了。
我心里有些疑问,马厩怎么会是身受枪伤之人的合适去处?但我不愿在这群人面前提问,暗自决定明早去找他们口中的年轻人,确认他是否受到最妥善的照顾。
我谢绝了端上来的布丁,声称太过疲倦想先告退,不过这绝非搪塞之词。当科拉姆说“那么,晚安了,比彻姆女士,明早我派人带你到‘厅堂’来”,我几乎已经精疲力竭得无法注意“厅堂”是什么。
一个仆人好心地为我执火引路,陪我一路沿着走廊摸索回房。她把手中的蜡烛架立在我房内的桌上,柔和的烛光在沉重的石墙上摇曳着,让我一度有被葬进土里的感觉。她一离开,我旋即把刺绣窗帘拉开,这种感觉才被吹入室内的冰凉空气吹散。我试着细想发生过的每件事,但我的脑子拒绝思考,只想入睡。我滑进被子,吹熄蜡烛,看着明月缓缓升起而入眠。
***
这天早上来唤醒我的,还是大块头的菲茨太太。她带了满满一排似乎是出身良好的苏格兰淑女所能买到的化妆用品,有用来加深眉毛和睫毛颜色的铅梳,一罐米谷粉和鸢尾草根粉,还有一根我没见过、但猜测应该是炭棒的东西,以及一只装在附盖瓷杯里的法国胭脂,杯上还有一排贴了金箔的天鹅图样。
菲茨太太还带来了绿条纹罩裙、丝质紧身上衣以及黄色的棉线袜,这和她昨天给我穿的衣服不同。不管科拉姆口中的“厅堂”是和什么有关,看起来会是个特殊场合。我本想坚持穿自己原有的衣物,不过一想到胖鲁珀特对我衣着的反应,就打消了这念头。
况且,尽管科拉姆显然有意把我留在堡内,但我还是挺喜欢他的。“那我们就等着瞧吧!”我努力在脸上涂脂抹粉时心里做如是想。杜格尔不是提到我医治的那个年轻人在马厩吗?马厩里应该有马,我可以骑马逃跑。我决定等厅堂的事情一结束,就去找詹米·麦克塔维什。
科拉姆口中的“厅堂”原来就是我昨晚吃饭的饭厅。这地方摇身一变,桌椅板凳全被推往墙边靠着,放在前头的主桌被搬走,换上一张饰有雕纹的坚固的暗色木椅,罩着麦肯锡家族的格纹布(我猜一定是),那布纹是墨绿和黑色格子交错着白色及淡红色的格线。厅堂墙上装饰着冬青树枝,石灯架上则披散着新鲜的灯芯草。
一个年轻的风笛手正在空椅后吹奏小风笛,笛声呜鸣。他附近站了几个人,我猜是科拉姆的亲信:一个穿着格纹裤和罩衫的窄脸男子倚墙站立;一个穿着上好锦缎外套的矮个儿秃头男,坐在放了墨水瓶、鹅毛笔和纸张的小桌子旁,显然是抄记员之类;两个身穿格纹裙的健壮男子,一看就知道是守卫;房间另一头站着的男子,块头之大我前所未见。
我有点畏惧地看着这个巨人,他额上的粗糙黑发低得都快抵到突出的眉毛,卷起的衬衫袖子下露出的粗大前臂同样也有浓毛覆盖。他不像我见到的多数人,除了袜头上的一把小短刀,似乎没有其他武器。在华丽的格纹长筒袜上方,浓密的黑卷毛覆盖了整条大腿,让我差点儿辨识不出隐藏在腿毛之中的短刀柄。宽腰带围住的腰一定有四十英寸,但腰间却没有短刀或长剑。这个巨人虽然体形高大,脸上表情却很可亲,而且看来正在和窄脸男说笑。和他高壮的伙伴相比,窄脸男就像是木偶。
风笛突然发出前导似的爆响,开始奏响,刺耳的嘎响紧随而至,最后终于响起成调的乐音。
厅里已有三四十人,所有人的打扮看起来都比前晚的食客更为费心。众人纷纷转头朝向厅堂尾端,响起的乐音堆叠出气氛。一会儿之后,科拉姆进场了,而他的弟弟杜格尔则隔着几步之遥随行其后。
这两位麦肯锡家的男人身着墨绿格纹裙和剪裁精良的外衣,显然都为这场典礼刻意打扮了。科拉姆的外套是淡绿色,杜格尔则是赤褐色,两人胸前都横披着格纹巾,以镶了珠宝的胸针固定在一侧肩头。科拉姆的黑发披散而下,并仔细上过发油,垂卷在他肩头。杜格尔的头发依旧绑着辫子束在背后,发色和他外衣的赤棕色缎布极为相配。
科拉姆缓步走过厅堂,对两侧的众人点头微笑。我环视整座大厅,看到他座椅附近还有一座拱门。科拉姆大可以走那个门进场,而非这个远在厅堂另一端的入口。从入口到座位这长长一段路,显然是刻意要“夸耀”他歪扭的双脚和笨拙的晃摆行姿。同样刻意安排的还有科拉姆和他高大挺拔弟弟的对比。杜格尔沿路目不斜视,直直跟在科拉姆身后走向木椅,紧站在椅后。
科拉姆入座,等了一会儿,接着举起一只手,风笛声便在哀凄的呜声中渐渐变弱,“厅堂聚会”开始了。
我很快就明白这是理士城堡内的固定集会,领主会在此处对地主和佃农进行律法裁定,聆听各案件并调停争讼。这个集会是有议程的,秃头的抄记员大声念出名字,各个团体则依序站向前去。
虽然有些案子是以英语表达,但多数仍以盖尔语进行。我注意到盖尔语里用了非常多的翻眼和跺脚动作来加强语气,这让我难以从参与者的举止判断案件的严重程度。
当时我猜想一个穿着老旧、格纹裙前挂了一只由全獾制成的庞大皮毛袋的家伙,一定是在指控他的邻居谋杀、纵火又偷妻。只见科拉姆扬起眉,以盖尔语快速地说了些话,原告与被告双方随即笑出声来。原告揉着眼,最后点点头,朝他的死对头伸出手。抄写员快速记下,鹅毛笔就像老鼠脚似的飞快地刮搔着纸页。
我是议程上的第五顺位。我想,这个顺位排序是经过仔细算计的,好向群众表明我出现在理士城堡内的重要性。
为了方便我了解,我登场时是以英语对话。
抄写员喊道:“比彻姆女士,可否请你向前?”
菲茨太太肥厚的手多事地把我往前一推,我跌跌撞撞地来到科拉姆面前,而且笨拙地像我见到的其他女人一样行了屈膝礼。他们给我穿的鞋子看不出左右脚之别,都只是长椭圆形的样板皮革罢了,要优雅地移动实在很难。当科拉姆从座位起身致意时,群众间掀起一阵好奇的骚动。他向我伸出手,我顺势握住,以免跌个狗吃屎。
行过屈膝礼后,我站直身子,心中暗暗咒骂脚上的鞋子,然后我发现自己竟盯着杜格尔的胸膛瞧。杜格尔身为“捕获”我的人,我将以何种身份登场显然取决于他——我究竟是来客还是囚俘,就看他怎么看待了。我带着些许兴趣,等着这对兄弟如何解释我的出现。
杜格尔正式向科拉姆鞠躬:“阁下,我们祈求您能宽容与怜悯这位亟须援助与庇护的女士,来自牛津的英国淑女,克莱尔·比彻姆女士。她受拦路劫匪所害,仆从也遭残杀。比彻姆女士逃躲到您领地内的树林,被我和我的部下发现而救回。我们恳求理士城堡对这位女士提供庇护,直至……”他顿了一下,嘴角挖苦似的扭着,“直至她的英国亲属得悉她的行踪,并准备安全引渡回国为止。”
我没忽略杜格尔特别强调“英国”这字眼儿,而且我确信厅堂里每个人也都没漏听。所以,他们虽然包容我,但我还是被怀疑、监控。要是他说的是“法国”,我应该会被视为较友善的人,最坏也不过是个立场中立的闯入者。看来,离开这座城堡可能远比我所想的困难。
科拉姆优雅地向我弯腰致意,殷勤大方地说欢迎我来到他的“寒舍”云云。我再次屈膝行礼,这回比较成功,接着在众人一片好奇但多少较为友善的目光下退回队伍里。
目前为止,厅里的案件主要和群众的利益有关。观众窃窃私语,等着轮到自己上场。我的现身得到众人好奇的低语和审视,我想,嗯,还有肯定。
不过厅里现在掀起一阵激烈的骚动,一个强壮的男人走向空地,手上还拖着一个小姑娘。她约莫十六七岁,面容漂亮却板着一张脸,黄色长发以蓝色缎带系在脑后。她跌跌撞撞地走进空地,独自站着,而男人则站在她背后挥舞着双臂,以盖尔语对她告诫,间或指着她解释或指控。当他说话时,群众中出现阵阵私语。
菲茨太太庞大的身躯安坐在坚固的椅凳上,她朝前伸长颈子,兴味盎然地探头看。我前倾着身子在她耳边低问:“她做了什么?”
大块头女士嘴唇纹丝不动、目不转睛地答道:“她爸爸指控她行为不检,违抗他的命令和年轻男子不当往来。”菲茨太太喃喃地说着,身子往后缩回凳子,“她爸爸希望科拉姆·麦肯锡处罚她。”
“处罚?要怎么处罚?”我尽可能小声地问道。
“嘘!”
群众的注意力聚集在科拉姆身上,他正思索着如何处理这女孩和她父亲的问题。科拉姆看看父亲,又看看女儿,准备开口说话。他皱着眉,指节用力敲着木椅扶手,群众一阵颤抖。
“他打定主意了。”菲茨太太画蛇添足地对我耳语。那个巨人首度动了起来,从容解下系在腰间的腰带,科拉姆做了什么决定这下很清楚了。两个守卫抓住这吓坏的女孩的手臂,转过她的身子,让她背朝着科拉姆和她父亲。她开始哭了起来,却没任何哀求。群众带着某种亢奋的情绪,像是正围观一场公开行刑或交通意外。突然间,一阵盖尔语从人群后方传来,越过群众混乱的窃窃私语,清晰地传递到前方。
众人纷纷转头寻找说话者,菲茨太太伸长了脖子,甚至踮起脚尖。我不知道那人说了什么,不过我想我认得那声音,这说话声低沉又轻柔,而且省略字词辅音以让句子结束在上扬的音节。
人群散了开来,詹米·麦克塔维什走了出来,踏到前方。他恭敬地向科拉姆族长低头致意,接着开口说话。不管他的话中内容为何,似乎引起了争论。科拉姆、杜格尔、矮个儿抄写员和女孩的父亲看起来全都牵扯进去了。
“怎么回事?”我低声问菲茨太太。我病人的面容虽然还是有点苍白,但气色已经好多了。他不知从哪儿找到干净的衬衫换上,空荡荡的右袖折了起来,塞进他格纹裙的腰间。
菲茨太太兴味盎然地看着。
“这小子说他想代替那女孩受罚。”她瞄了一下我们前头某个旁观者,心不在焉地说着。
“什么!可是他身上有伤啊。他们一定不会让他这么做吧。”我在人群的嗡嗡声中竭力低声说着。
菲茨太太摇摇头。“姑娘,我不知道,他们现在正吵着呢。你看,如果对方是和她同族的男性的话就可以,但这小伙子可不是麦肯锡家族的人啊。”
“他不是?!”我很讶异,天真地以为把我抓来的那群人全都来自理士城堡。
“当然不是,你没瞧见他格子呢的图样吗?”菲茨太太不耐烦地说。
她手一指,我当然注意到了。虽然詹米身上穿的也是绿色和棕色的格纹布猎装,不过颜色却和现场其他男人有所不同。他的棕色更深,是几近树皮的颜色,而且带着浅蓝条纹。
杜格尔的建议显然是最后决定的关键。几位原本聚在一起讨论的参谋散了开来,人群也静下来等候结果。那两个护卫放开了女孩,女孩跑回人群,而詹米则往前一站,立于两个护卫之间,取代女孩的位置。我惊恐地看着护卫准备动手抓住詹米的手臂,但他以盖尔语对手执腰带的男子说了些话,这两个护卫竟就退了下去。令人讶异的是,詹米的脸上竟然闪现着放肆的笑意,更奇怪的是,巨人也快速报以微笑。
“他说什么?”我向我的译者探问。
“他不用腰带,选了拳头。男人可以这样选,女人可不行。”
“拳头?”我没时间多问。执刑者像个笨拙的演员一样把拳头往后一缩,接着朝詹米的腹部送去,让他弯了腰岔了气。执刑者等他直起身子才继续朝肋骨和手臂连连猛打。詹米毫无抵抗之意,只是移动一下身子以维持平衡,挺直面对攻击。
下一拳直直打在詹米脸上。当詹米的头往后一仰,我缩起身子,不自觉地闭上眼睛。执刑者在攻击间好整以暇地等着,留心不让受刑者被击倒或多次攻击同一部位。这是有系统的攻击,巧妙地打出会引起疼痛的伤,又不致造成残废。詹米一只眼睛肿得睁不开,而且呼吸沉重,除此之外似乎没什么大碍。
我忧心忡忡,就怕其中一拳会让他受伤的胳膊受二度伤害。我包扎的绷带还在原位,不过承受这样的对待恐怕也无法维持太久。到底还要多久?厅堂里除了人肉对人肉的撞击声响和间歇的微弱咕哝声,一片寂静。
“等见血时安格斯就会住手了。”菲茨太太低声道,她显然知道我要问什么,“通常也就是鼻子打断的时候。”
“这太野蛮了。”我激动地低声说着,身旁几个人转过来投以谴责的目光。
现在,执刑者显然认为行刑已达到指定的时间,他稍稍后退,发动猛烈攻击。詹米摇摇晃晃地跪了下去,两个护卫赶忙冲向前拉住詹米,让他站起来。当他抬起头时,我看到血正汩汩地从他被打破的嘴里流出。群众大大松了一口气,而执刑者向后退回,对结果甚为满意。
其中一位守卫抓住詹米的手臂,在他甩着头试图回神时撑扶着。那女孩已消失无踪,詹米抬起头,直直望着高大的执刑者。令人讶异的是,詹米又笑了,尽其所能地笑着,淌着血的嘴唇动了动。
“谢谢。”他有点困难地说,在转身离开之前还向大个子正式鞠躬。厅内众人的注意力又转回到科拉姆和下一个案子上。
我看到詹米从对墙的门离开厅堂。我比刚才执刑时更加关心他的安危,对菲茨太太简短说过几句话之后,便在厅内挤出一条路尾随他而去。
我在堡内一处小庭院找到詹米,他正弯着身子挨着井口,用衣角轻拍自己的嘴。
“来,用这个。”我从口袋里拿出手帕递给他。
“嗯。”他收下手帕,发出一声我认为是谢语的鼻音。当下天际透出了苍白氤氲的日光,我就着光线仔细检查这年轻人的伤势。下颚和颈部一带很快就会浮现瘀青,但最主要的伤处应该是唇部裂伤和眼部的严重肿胀。
“你嘴巴内部也受了伤吗?”
“嗯哼。”他弯下身子,我拉下他的下巴,轻轻翻开唇,检查口内。闪着光的脸颊内壁上有一道深深的伤口,内唇也有几处粉色的小撞痕,鲜血和唾液汩汩流出。
“水。”他抹去沿着下巴淌流而下的血沫,略带困难地说。
“好。”还好井旁恰好有水桶和牛角杯。詹米漱了漱口,吐出几次水,接着朝脸上泼水。
“你为什么这么做?”我好奇地问。
“什么为什么?”他站起身子,用衣袖抹过脸,小心翼翼地触摸裂开的唇,身体缩了一下。
“为什么要替那女孩受过。你认识她吗?”这问题我问得有点犹豫,但我真的很想知道这样的侠义之举背后有什么原委。
“我知道她是谁,不过没和她说过话。”
“那你为什么这么做?”
詹米耸耸肩,这动作又让他痛得缩了一下。
“在厅堂里被打会让那小姑娘蒙羞的,但这对我来说就比较容易。”
“比较容易?”我看着他被打破的脸怀疑地说。他用未受伤的那只手试探性地查看肋骨伤势,却抬起头扬起一边嘴角对我笑着。
“她很年轻,要是真受罚了,她在所有认识的人面前会很丢脸,而且伤势很久才能复原。我只是有点酸痛,没被打伤,过一两天就会好的。”
“可是,为何是你来承受?”我问。詹米似乎觉得这是个奇怪的问题。
“为何不是我?”他问。
为何不是?我想说,因为你不认识她、她对你而言也没有意义;因为你已经受伤了,而且不管你的动机是什么,要在大庭广众下让人对着你的脸送拳头,还需要特别的勇气才行。
“好吧,你的斜方肌被火绳枪给打出个洞也许是个好理由。”我冷冷说道。
他似乎被逗乐了,疑问地指着肩部伤处。
“斜方肌,是这个吗?我不知道这个叫斜方肌。”
“哟,年轻人,原来你在这里。看来已经有人帮你疗伤了,也许不需要我啰。”菲茨太太摇摇摆摆走来,穿过窄小的入口时还稍微挤了一下。她的托盘上放着几个罐子,一只大碗,还有干净的布巾。
“我只给他拿了点水,其他什么都还没动手。我想他伤得不重,不过我不确定我们除了帮他洗脸之外还能做什么。”
“哎呀,总会有什么得做的。”她自在地说着,“年轻人,你那个眼睛,来,我看看。”詹米热切地坐到井边,把脸转向她。菲茨太太肥短的手指轻轻地按压着紫青肿胀处,留下迅速消散的白色压痕。
“皮下还在出血,那么水蛭会有用。”她拿起碗盖,露出几只一两英寸长、蛞蝓模样的暗色小东西,躯体上还包裹着让人不舒服的液体。菲茨太太舀起两只那玩意儿,把其中一只压在詹米眉骨下的皮肉处,另一只则放在眼睛下方。
她对我解释道:“你看,瘀伤一旦成形,水蛭就没用啦。不过要是你有哪个地方像这样渐渐肿起来的话,就表示血在皮底下流动,水蛭可以把血给吸出来。”
我看着,觉得既着迷又恶心。我问詹米:“会痛吗?”他摇摇头,这一摇让水蛭讨人厌地弹了起来。
“不会。只是有点凉,就这样。”菲茨太太正在她的瓶瓶罐罐间忙着。
“太多人都误用水蛭了,水蛭有时候是很有用的,不过你得知道方法才行。如果把水蛭用在旧瘀伤上,那只会吸走新鲜的血,对瘀伤没有用。而且你也得注意不可一次用太多,水蛭会让病情严重或让已经失血的人病况加剧。”她如此指导我。
我毕恭毕敬地听着,虽然衷心希望无须派上用场,我还是把这些经验都吸收进脑子。
“好啦,年轻人,你现在用这个漱漱口。这柳树皮茶可以清洗伤口、减轻疼痛感。”她又对一旁的我解释,“我还加了点磨过的鸢尾草根。”我点点头,模糊地想起许久以前在园艺课上曾听过,柳树皮含有水杨酸,而水杨酸正是阿司匹林的有效成分。
“柳树皮难道不会增加出血概率吗?”我问。菲茨太太赞许地点点头。
“会,有时候的确会。所以你才要加一些泡过醋的金丝桃。金丝桃如果是在满月时采收,而且长得茂盛的话,就有止血功效。”詹米乖乖地用这收敛药水冲洗嘴巴,浓烈的醋汁让他的眼睛直流泪。
现在,水蛭都一副完全饱满的模样,胀到原有体积的四倍大。皱皱的暗色皮肤如今已撑展开来,而且闪着亮光,就像浑圆光滑的石子。其中一只水蛭突然掉了下来,弹到我脚边的地上。菲茨太太体形虽大,却轻松地弯下腰,动作灵巧地捞起水蛭丢回碗里。她精巧地抓住詹米下巴后方的水蛭,轻轻拉起,水蛭的头因此拉长了一下。
“姑娘,你用力拉是行不通的,因为有时候水蛭会爆开。”想象这画面,我不自觉地抖了一下,“不过,水蛭吸饱时,有时轻轻松松就会掉下来。如果还没吸饱,那就让它吸饱,吸饱后它就会自动掉下来。”这水蛭很容易就被拔了下来,在吸附处留下一道血痕。我用浸了醋液的布巾一角轻拍被水蛭咬出的小伤口,让我讶异的是,水蛭真的有效。肿胀处大致消退了,詹米的眼皮虽然还肿着,但眼睛至少已能睁开一些。菲茨太太仔细检查一遍之后,判定不需要再用第二只水蛭。
“年轻人,明天你就能睁眼了,绝对错不了。”她说,接着摇了摇头,“不过,至少你还能先用那只眼睛看。你现在需要用点生肉敷在上头,然后滴几滴加了麦酒的肉汤,这样可以增强功效。等会儿到厨房来,我给你准备准备。”她拿起托盘,停顿了一下。
“小伙子,你那真是好心的举动。你知道,莱里是我孙女,我代她谢谢你,虽然她亲自向你道谢会更好——唉,如果她还懂点礼貌的话。”她拍拍詹米的脸颊,然后拖着庞大的身躯静静走开。
我仔细检查詹米的伤势,这古代的疗法真是惊人地有效。虽然眼睛还是有点肿,不过只有微微变色,唇上的裂伤现在看起来是干净、没有血痕、只比周围组织颜色稍深的线。
“你还好吗?”
“还可以。”我看起来一定是满脸狐疑的模样,因为詹米微微笑了出来,不过他留心地不动到嘴伤,“你知道,这不过是小伤,不过看来我要再次谢谢你,这三天内你已经照顾我三次了。你一定觉得我是个笨手笨脚的家伙。”
我摸摸他下巴的青紫瘀痕。“你不是笨手笨脚,也许该说有点轻率鲁莽。”我瞥见院庭入口处有动静,随后闪现出黄色和蓝色的影子。那个名叫莱里的女孩犹豫着,怯生生地站在那儿看着我。
“我想,有人想跟你单独说说话。我留你在这里,肩膀上的绷带明天就可以解下了,到时我再来找你。”
“好,再次谢谢你。”詹米轻轻捏着我的手,以示告别。我走出庭院时好奇地看着这女孩。她的眼睛透出柔和的蓝色,肤色嫩如玫瑰花瓣,近看时更美。当她看着詹米时,整个人都亮了起来。我离开庭院时,心里想着,詹米的英勇义行是否真如我想的那么无私?
***
隔日,天刚破晓,我在外头鸟声啾鸣和堡内人声嘈杂中醒来。穿上衣服,走过通风的回廊来到大厅。厅堂又回到原本的食堂模样,厅里正分食着好几大锅的燕麦粥,以及抹了糖浆的烤燕麦饼。热气蒸腾的食物香气浓得让人难以抗拒,我虽然还是有点迷糊、困惑,不过一顿热腾腾的早餐足以激励我再接再厉。
菲茨太太肥硕的胳膊正陷在面团里,我告诉她我要找詹米,帮他拆掉包扎绷带并检查枪伤。她挥挥沾满厚厚一层白粉的手,招来她的小助手。
“小亚历克,你去找詹米,就是那个新的驯马师。叫他跟你一起来这儿检查肩膀。我们应该会在香草园。”她利落地弹了一下手指,这个小男孩便蹦蹦跳跳地找我的病人去了。
菲茨太太把揉面团的工作交给女仆后,把手洗净,转向我:“他们还要过一段时间才回来。你似乎也懂点植物,想看看香草园吗?如果有兴趣,空闲时也可以到园里来帮帮忙。”
香草园坐落在堡内庭院,是个兼具增添趣味与疗愈之效的珍贵药草宝库。庭院大得能让阳光照入,但也足以阻绝春风吹拂,而且有自己的泉水。园子西侧是一整排迷迭香,南侧是洋甘菊,北侧是整排的野苋,东侧则倚着城墙,这面墙壁对阻挡季节强风更有额外之效。我正确无误地指认出那丛绿色的报春花,以及从深色沃土中蹿出的软叶法国酸模。菲茨太太指了指园子里的毛地黄、马齿苋、水苏,还有一些我不认识的植物。
春末时分是栽植的好时机,挂在菲茨太太手臂上的篮子里装了满满的蒜球根,今夏的收成就靠这些了。身材丰满的她把篮子递了过来,还附上一根栽种用的挖洞棍子,显然我在这城堡里已经闲散太久了。在科拉姆发现我的用处之前,菲茨太太一直能找到工作给我这个闲人做。
“喏,亲爱的,你沿着南侧这边,把大蒜种在百里香和毛地黄之间。”她向我示范如何把蒜头的鳞茎分成数团,而不破坏坚硬的表皮,以及如何栽种。这真是够简单的,只要把蒜瓣钝的那头插进土里,埋在土表下一英寸半的深度就行了。菲茨太太站起身子,拍拍身上宽松的裙子。
她指点我:“留下几颗。你把蒜头分开,每次种一瓣就好,这边还有那边,围着整个园子种一圈。大蒜可以帮其他植物驱虫,洋葱和洋蓍草也有相同的功效。然后,摘掉枯落的金盏花头,不过,留着别丢,这很有用的。”
园子里布满大量的金盏花,绽放着金黄色花朵。就在此时,菲茨太太派去找詹米的那个小家伙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回来,回报说詹米不肯放下工作到这儿来。
这男孩喘着气说:“他说,因为他的伤没那么严重,不用非得看医生。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关心。”菲茨太太听到这个不太令人放心的消息,耸了耸肩。
“好吧,如果他说不来,就真的不会来。不过,姑娘啊,如果你想去的话,正午时分可以去马厩旁的小牧地看看。我知道这些年轻人,他们或许不会停下来看病,但一定会停下来吃饭的。”菲茨太太像艘大帆船似的走开,留下我种完剩余的大蒜,小亚历克继续跟在她身后。
整个早上我心满意足地工作着,种种大蒜、摘掉枯萎的花蒂、挖除杂草,和蜗牛、蛞蝓等小虫进行永无休止的对战。不过,这场仗在这里可要赤手空拳地进行,我没有化学农药可用。我实在太投入了,甚至没注意小亚历克又跑了过来。他为了吸引我注意,礼貌性地咳了几声,我才发现他。小亚历克话不多,静静等我起身拂去身上的尘土,随后领着我走出庭院入口。
他带我去的小牧地在一片绿草如茵的草地上,距离马厩有一段距离。邻近的草地上有三匹小马欢快地奔跳着,一匹外观干净的母马则被拴在牧地的围篱上,马背上还盖着一条薄毯子。
詹米小心翼翼地沿着马儿身边悄悄走着,马儿眼神极为怀疑地看着他走近。他轻轻将手搁在马背上,轻声软语,并随时准备在马儿反抗时抽手。母马的眼珠子骨碌地转着,鼻孔喷气,却没有移动。詹米慢慢跨过毯子,口中仍对母马喃喃说着话,然后缓缓把身子重量落在马背上。母马稍稍抬起后腿,踢了几下。詹米的语调稍稍拉高,但依然坚持着。
就在此时,马儿转过头来,看到我和小亚历克走近。它感到了威胁,抬起前脚撑起身子,发出嘶鸣,晃着马身想面向我们,这一动也把詹米挤到篱笆边。马儿鼻子喷气,马背突然拱起,又跳又踢着绊住它的拴绳,詹米滚落篱笆下方,避开乱踢的马蹄。他疼痛地站起身子,口中以盖尔语咒骂着,转头看他的驯马工作为何失败。
虽然我想我们是不速之客,但当詹米一看到是我们,原本暴跳如雷的神情霎时转变为欢迎的欣喜之情。菲茨太太细心准备的满篮午餐,对于安抚詹米的情绪有莫大功效,她的确很懂年轻男人的心。
“啊,静下来,你这该死的小禽兽。”他朝还在喷着气、对拴绳乱踢乱跳的马儿说着。詹米和善地拍拍掌,遣走小亚历克,拾起从马背上落下的毯子,抖掉尘土,恭恭敬敬地展开让我坐下。
我有意不提他方才落马的事,为他倒上麦酒,递上几块面包和乳酪。
詹米径自专心地吃着,让我想起自从两天前他从大厅离开后就没再见过他。
我问他跑到哪里去了,他回答:“大睡去了。离开城堡之后,我就直接去睡了,直到昨天天亮才醒。昨天在厅堂的集会之后,我干了点活儿,然后晚餐前就在草堆上坐着休息。”
他笑着说:“今早醒来时我还坐在这儿,还有马咬我耳朵。”
我想这休息对他有帮助,昨天被打出的瘀青色已变暗,不过伤处周围的皮肤是健康的好颜色,而且他显然胃口大好。
我看着他吃光最后一口食物,用湿指尖仔细沾起掉落在衣服上的碎屑,送进嘴里。
“你的胃口真好。我想,万一没东西吃的话,你连草都能吞下肚。”我笑着说。
“我吃过草。草不难吃,不过填不了肚子。”他满脸正经地说。
我吓了一跳,心想他必定是在捉弄我。“何时吃的?”我问。
“前年冬天。那时候我过得很苦,你知道,躲在树林里,和一群……一群在边界偷袭的家伙。大伙儿有一个多礼拜运气很背,一点食物都没剩。我们偶尔从村上的佃农那儿要点粥水果腹,不过这些人也是穷得没多少东西能分给我们。他们总能找到点什么东西分给陌生人,不过,即便苏格兰高地的人们愿意亲切款待,一次来二十几个陌生人也有点太多了。”
詹米突然笑了出来。“你听过……嗯,好吧,你应该没听过。我要说的是,你可听过佃农的感恩谢词。”
“没听过。他们是怎么说的?”
他甩开眼前的头发,朗诵出这段诗句:
快点快点,围上桌,
能吃多少算多少,
能吃多吃,别放袋,
快点快点,阿门。
“别放袋?”我打岔。
“放进你的肚子,而不是袋子里。”他拍拍腰带上的皮袋子解释道。
他伸手摘下一片长柄草叶,把叶子从叶鞘里滑顺地抽了出来。他将草叶放在掌心缓缓揉着,让松垂的草籽从茎上落下。
“那是冬末,而且很幸运,天气还算温和,不然我们就撑不下去了。我们通常会设陷阱猎几只野兔来生吃,如果我们敢冒险升火的话,有时会烤熟了吃,有时也会有鹿肉可吃。不过,我说的这次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
詹米整齐的白牙咬碎草茎,我自己也拔了一根草,捻掉顶端。这草吃起来甜甜的,带点微酸,不过只有一英寸多的草茎软得可吃,而且几乎没有养分可言。
詹米把吃了一半的草茎扔到一旁,又拔了另一根,继续说他的故事。
“那时候,几天前刚下过一场小雪,树下薄薄积了一层,到处都是烂泥。我想找点蘑菇,你知道,就是长在树下那个大大的橙色东西。有时候我在雪地跋涉,闯入长在树间空地的草地,这地方偶尔会照到阳光。通常呢,鹿会找到这种地方,把雪拨开,把草连根吃掉。我找到的那地方还没被鹿发现,我心想,如果它们可以这样过冬,我为何不可?要不是我得穿着鞋走路,我已经饿到想把靴子煮来吃了。于是我就像鹿一样,连叶带根地把草给吞下肚。”
“你那时有多久没吃东西了?”我既着迷又震惊地问。
“整整三天。有一个星期只有麦粉糊,就是一小撮燕麦和着牛奶,唉。”他看着手中的草茎回想着,“冬天的草很硬,而且酸味可不像这样,不过我不太在意。”他突然对着我笑。
“我也没注意到鹿有四个胃,而我只有一个。吃草让我肚子可疼了,而且我连放了好几天的屁。之后有个年纪较大的人告诉我,如果你要吃草的话,得先把草煮过,但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个道理。不过没关系,我也已经饿得等不及了。”他爬起来,弯下腰拉我起身。
“我得回去干活了,姑娘,谢谢你的午餐啊。”他把篮子递给我,而后朝马厩走去。阳光照在他的头发上,好像投映在金币上,闪着光亮。
我慢慢走回城堡,脑子里想着在冰冷烂泥中吃草过活的人。走回城堡后,我才想起自己竟把他的肩伤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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