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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跟讲理之人打交道

  于是我踏入夜城,前往一名真正的神谕那里。夜城里从来不会缺少不愿意被找到的人,但不到必要,我不想施展找人的天赋。我的敌人一直都在找我,每当施展天赋开启心眼的时候,我就会散发出有如黑夜里的灯塔一般耀眼的光芒。幸运的是,夜城里也从来不会缺少有能力找出秘密的人(有的说不定也不是人)。有不少人宣称知道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的秘密,不过大部分都只是混口饭吃罢了;至于少部分真正有能力的人,却又因为不同的理由而不能轻易信任。在夜城,骗人的把戏是永远不退流行的。不过幸好在之前某个案子里我得知了一位正牌神谕的下落。虽然在数百年的岁月侵蚀之下,这名神谕已经养成古怪啰嗦的脾气,不但非常喜欢八卦,而且完全藏不住秘密,不过我想干他们这行久了,应该难免都会变成这个样子。
  我离开上城区,来到夜城的主街。这条街的两旁全都是各式各样的商店,以华丽的建筑及亮眼的骗局为卖点,是个欲望论斤来卖、罪恶大量生产的地方。简而言之,我正在前往夜城唯一一家购物中心的路上。正常世界的主流品牌在这里很难生存,因为夜城的居民比较偏好冷门的产品,不过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财神购物中心”里有来自所有时空的商品经销商与快餐连锁店。常言道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这句话对于从来见不到太阳的夜城而言,并不适用。
  我从“财神”两个字底下的入口进入购物中心,享受着没有人一看到我就往出口逃窜的自在感。夜城中只有少数几个地方不会有人在乎我是谁,而财神购物中心正是其中之一。来自不同时空的购物狂通通在这里齐聚一堂,寻找奢侈浮华的违禁品,以及千载难逢的讨价还价之乐。千奇百怪的人们以不同的语言及黑话跟彼此打着招呼,欣赏着别处找不到的商品,将整个购物中心挤得水泻不通。每家商店前面都有闪亮的招牌,每个橱窗之中都摆满世界奇观。这里的店面之多,让购物中心内部的空间看来似乎比外观看来还要大上许多。显然这里的空间自动向外扩张,以便塞下越来越多的店面。
  招牌与商标自四面八方涌来。“麦甘伯的海豚汉堡”、“星际鸭熏香店”、“威尔迪斯尼的莫老鼠”、“俄式浸礼”、“佩夫起居室”以及“灵魂市场”,不管全新还是二手,任何商品应有尽有。当然,这种地方怎么少得了“诺斯弗拉图鲜血银行”(自动来捐血,请大方一点,别逼我们找上门来),站在银行门旁阴影处的黑发女郎对我抛了个媚眼。我礼貌性地笑了笑,然后继续前进。
  购物中心正中央建有一口十分传统的许愿井,路过的人们完全不会去注意到它的存在。这口井外观毫不起眼,就是一道石造的圆井,四周种了一片杂草,井上用红色的石板搭了一层石顶,中间用生锈的铁链挂了一个水桶。旁边有一块招牌,上面有着请人丢枚铜板进去许愿的标示。这块招牌是小朋友开玩笑而设的,不过在夜城,任何玩笑都可能成真。事实上,大部分的神谕一开始都只是玩笑。自从多重时间轴的观念出现之后——从夜城里许多时间裂缝所衍生出来的观念——预言的准确性就大不如前,而命运的不可变性也开始遭到质疑。不过面前这口许愿井的专长,是追踪此时此刻在世界任何角落所发生的事情。我认为在如今这种时代里,拥有一技之长才是最实在的。我靠在许愿井的石墙上,四下打量一番,确定没有人在看。
  “哈啰,神谕。”我说。“最近有什么事吗?”
  “多到超乎你的想象。”井底传来一个深沉的声音说道。“请投入一枚银币,以赐予我祝福。喔,路过的旅人呀,我将以三个答案来回报你的祝福。第一个答案隐晦无用,第二个答案暗喻精确,第三个答案则是一针见血。你丢的银币越多,能够得到的也就越多。”
  “别说那些废话。”我说。“我不是观光客。我是约翰·泰勒。”
  “喔,可恶的家伙,你又回来了,是不是?”神谕的声音似乎不太高兴。“跟你说得很清楚了,我一看到你头就会痛啦!”
  “你又没有头。”
  “一点也没错!就是你这种人让我们这些干神谕的干不下去。你想干嘛?我很忙。”
  “你忙什么?”我问,纯粹出于好奇。
  “相信我,你不会想知道的。你以为身为知识的泉源是件容易的事吗?我的外墙上都已经布满青苔啦!还有,我讨厌时间裂缝!它们就像神谕屁股上的痔疮一样。说起屁股上的痛处,你到底想要什么,泰勒?”
  “我要找绰号‘疯子’的男人。”
  “喔,天呀,那家伙比你还糟糕。他会让我胃痛,如果我有胃的话。你找他干嘛?”
  “你不知道吗?”
  神谕语带傲慢地说:“没错,尽量取笑吧。至少我还看得到他在哪里,哪像你?想要知道答案必须付出代价。没有答案是免费的,规矩就是如此。别怪我,我只是在这里工作而已。等到诅咒破除之后,我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离开这个鬼地方。”
  “好吧。”我说。“直截了当的答案需要几滴血?”
  “因为是你的关系,所以一滴就够了,亲爱的王子。”神谕的声音突然一软,谄媚地说。“当您踏入您的国度时,请不要忘记我。”
  我对着井中的黑暗看去:“你听说了什么?”
  “或许有听说,或许没有。”神谕得意地说。“趁我释出善意的时候赶快付帐吧,免得我突然决定提高价码。”
  我拿一根针在大拇指上一刺,一滴鲜血立刻滴落井中,接着就听到神谕轻轻地发出一个满意的声响。
  “你可以在‘琳病旅馆’找到疯子。”它立刻说道。“就在附近。去那种地方要小心,不要跟任何陌生女子谈话,除非你想在身上收集性病。快滚吧,我的头部快裂开啦。记住要及时行乐,约翰·泰勒。好日子已经不多啦。”
  “琳病旅馆”,店名用这个“琳”只是为了提高一点格调,事实上这家旅馆的外观就跟店名听起来一样恶心,就是那种按小时计费,鲜少更换床单的低级旅馆。那附近到处都有找寻猎物的欢场女子,而那里的阴虱<spanclass=""data-note="阴虱,一种昆虫,长一点五至二公厘,寄生于人的腋窝或阴部,吸食血液维生。"></span>体型巨大到可以从黑暗的巷子里跳出来攻击路人。这是个外表不会欺人的地方,敢来这里的买家就必须自行承担风险。然而,对某些人而言,不够肮脏下流的性爱就是不够刺激。于是……我只好握紧双拳,目不转晴地踏上前往红灯区的街道。在这种地方,妓女可以化身为比夜城中最恐怖的怪物还要危险的东西。令我沮丧的是,似乎大部分的妓女都听过我的名字。
  琳病旅馆位处一整排油漆斑驳的建筑物之中,而这排建筑都已经很多年没有重新粉刷过了。我伸手推开旅馆大门,一边责怪自己居然没有随身携带手套,一边大摇大摆地走进大厅,假装自己有充分的理由出现在这里。大厅就跟我想象中一样肮脏,地毯在我脚下吱吱作响。几个性别不明的人在我进入大厅的时候放下手中的八卦杂志朝我看来,不过在认出我的身分之后,目光立刻转向别的方向。
  我不太确定疯子到这种地方来干嘛,因为他应该已经不在乎性爱这种属于理性世界的东西才对。不过,我想对他而言,无论身在何处应该都没有差别,而这里可是个不错的藏身之处;除非身有要事,不然正常人绝对不会来这种地方。
  我走向坐在铁窗后方的旅馆接待人员,中间有两名精灵妓女侧身让我过去。这两名精灵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勉强在脸上挤出专业的微笑。她们的翅膀看起来有点皱皱的,不过依然散发出无比诱人的强大魅力。我笑了笑,对她们摇一摇头,然后发现她们被拒之后的反应居然是松了一口气。天知道我的名声在这种地方已经被扭曲成什么样子了。
  铁窗后的旅馆接待显然不太高兴看到我。他是个身材矮壮的男人,穿着一条肮脏的裤子跟一件条纹背心,脸很臭,眼神沧桑。他身后有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碰过就要付钱”。接待往一盅痰盂吐了一大口痰,然后神情冷淡地看着我。
  “我不回答问题。”他毫无语气地说。“即使是声名远播的约翰·泰勒也不能逼我回答任何问题。我什么也没看到,什么都不知道,这是工作上的要求。你唬不了我的。比你厉害的角色我见多了。再说,这扇铁窗施有魔法、下过诅咒,并且还通了电,所以不要打什么歪主意。”
  “不过我是来帮忙的。”我无视他的无礼,微笑说道。“我是来带疯子离开的。”
  “喔,谢天谢地。”接待一听,立刻换了一副嘴脸。他向前一靠,露出恳求的表情,看来简直可悲。“求求你赶快把他带走。你不知道一直让他待在这里有多恐怖。随时都会听到尖叫、怒吼,三不五时还会降下一堆血雨。所有房间都在变换方位,所有房门都通往不知名的地方。他不但吓跑了客户,甚至还吓跑了附近的妓女;照理说世上应该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吓到这些女孩了才对。我的胆量已经不如从前了,旅馆的名声都因为他而荡到谷底去啦。”
  “我以为在这里声名越坏,生意会越好。”我说。
  “赶快把疯子带走,拜托你。”
  “我们一定会好好谢你的。”一名精灵妓女边说边将胸部挤到我面前。
  我很有礼貌地拒绝了她的服务,然后跟接待问了疯子的房间号码。电梯坏了,于是我走楼梯上楼,楼梯以水泥彻成,没有任何扶手,墙壁上的油漆也早已斑驳。我在很远的距离之外就可以感觉到疯子所在的房间,有如一头狂野的猛兽,静静地躲在角落等待猎物上门。随着我慢慢接近,不舒服的感觉也越来越甚。在我踏上二楼走廊的时候:心中不禁涌现一股即将去看牙医的恐惧,而且还是个会带来坏消息的恐怖牙医。气温急遽下降,呼出的空气在我面前凝结成雾,心跳也不受控制地开始加速。我在空荡荡的走廊上缓步而行,身体微向前倾,似乎必须突破一道看不见的压力才能前进,体内所有本能都在高声尖叫,要我趁着还有机会的时候转身离开。
  我停在疯子的房门外。门上的号码跟接待给我的一样,不过其实不用看号码也知道就是这一间。那扇门感觉就像是午夜梦回时将人惊醒的剧痛,令人想起“创伤”与“毒药”之类的词语。有如见到深爱的人在眼前死亡,又像爱人对你提出分手时的冷酷语气。那房间充满了恐惧与凄惨的情绪,似乎正缓慢地将你一生的信仰通通剥离体内。只不过,造成这一切感觉的根本不是眼前的房间,而是房间里的那个“疯子”。
  我不知道他真正的姓名,我想就连他自己也不再记得了。姓名代表了一种认同与一段过去,而疯子早就已经把那种东西抛到脑后。如今的他是个伤心、危险而又困惑的男人,与现实之间维系着一种非常微弱的关系。不论谁的现实都一样。至于当初让他疯到无可救药的原因,则是夜城之中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同时也是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之一。
  在六○年代的时候,疯子是名迷幻药巫师、提摩西·李雷的忠实追随者,同时也是美国太空总署的首席科学家。他是一个名下挂有无数专利权的天才,对追求知识有强烈的渴望。到了六○年代末期,他的兴趣由外层空间回到人类的内心世界,转而研究神秘主义与数学本质理论。他研究多年,探索着极度隐晦的神秘现象,试图摒弃人类受限的心智与感官,找出一种能够看穿现实世界的全新视野。
  最后,他找出了方法,能够看穿人类眼中的现实,直接面对隐藏于已知世界之下的完整景象。不管他在那短暂的永恒里看见了什么样的东西,他的理性都已经在那一瞬间完全崩毁。或许是因为完整的现实比我们所认知的恐怖许多,也可能是更加美好。不管是恐怖还是美好的景象,那景象都是同样地令人无法承受。在那之后,疯子就活在幻觉之中,再也不在乎任何事情。而他跟正常人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有时候他可以控制自己想要的幻觉,虽然有时候他也会被幻觉控制。
  与疯子为伍是极端危险的事,因为他不相信任何眼前所见的事物。对他而言,所有的一切都是幻觉。他身边的世界是依照他的念头、想象、恐惧,以及怀疑而重新塑造的,现实中的一切都在他的转念之间变化成型。这样的能力有时很有帮助,有时也很令人困扰,有时甚至很恐怖,因为对他而言,所谓的伙伴与朋友也可以是幻觉的一部分。他可以在你没有察觉的情况下改变你的个性跟过去。任何胆敢打扰他、甚至威胁他的人,都很可能变成其他东西——惨不忍睹的东西。久而久之,人们就任由他去任何他想去的地方,做任何他想做的事。反正只要不去惹他,几乎都能相安无事。幸运的是,疯子想做的事情并不多,而想要利用他去达到个人目的的人通常也没有什么好下场。
  如今我站在他的房门外,忍不住呼吸急促、冷汗直流,想办法鼓起足够的勇气伸出紧握成拳的手去敲门。我心里明白,光是走进去跟他说话就必须冒着极大的风险。自从上次面对不信之徒洁西卡·莎罗之后,我就不曾这么害怕过了,而当时我还有可用的秘密武器,如今却只能凭机智行事。就连我都不太相信自己能全身而退。
  不过,我也不是全然无助,因为每当疯子不爽的时候,就会自动发出警告讯息;不知道为什么,疯子的身边随时回荡着反映出他当下心情的背景音乐。只要仔细聆听,就能够察觉他的情绪变化。我站在门前,举起手来准备敲门,感觉就像是站在一个大火炉或是黑死病看护所外面一样,敢开门就必须自行承担后果。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迅速地敲了敲门,非常有礼貌地大声报上我的姓名,然后打开房门,走入疯子的房间。房中的某个角落传来一阵音乐,尼尔森的“大家都在跟我说话”。
  房间内部的空间比外表看来大多了,只不过空间的形态十分诡异,似乎存在太多不确定的因素。我本来以为会看到一个肮脏的小房间,但如今眼前却是一间豪华大套房,房内有一张大床,许多古董家具,以及各式各样精美的装饰。整个房间笼罩在闪烁的光芒之下,触目所及,所有东西的细节全都不太对劲。地板跟墙壁之间并非直角,天花板更是倾斜得难以形容。至于刺眼的光源来自何处,则是完全看不出来。所有东西在我目光移开之后立刻转变形体。地板确实存在,但是我却有一种站在悬崖边缘的摇曳感。房中的声音沉闷而遥远,就跟在水里听东西一样。我直挺挺地站在原地,将心思专注在来此的目的。我感到只要稍微分心,就会立刻失去自我,永远迷失在疯子的幻觉中。
  这就是人们不愿意接近疯子的原因。
  他躺在大床上,看起来迷失而又渺小。他是个很结实的男人,留有一嘴灰色的胡须。这时他突然坐起身子往我看来,两眼之中仿佛没有焦点,但却又透露出一种狂野与绝望混杂的神色。他似乎很疲惫、很忧伤,有如一只莫名奇妙被主人修理一顿的小狗一样。他身上永远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跟一条破烂的牛仔裤,从来不换衣服,因为衣服这种无关紧要的东西,对他而言根本没有任何意义。而从他身体散发出来的味道来看,这套衣服只怕已经很久没洗过了。
  房间内所有墙上都画满了数学方程式,显然疯子所到之处,这些方程式就会自动出现,而在他离开之后就会立刻消失。从来没有人能够看懂这些方程式所代表的意义,不过一直以来不断有人想要找出其中的秘密。疯子看着我身后的某样东西,而我并没有随着他的目光回头去看。不管他在看什么,肯定不会是我想要看到的东西。过了一会儿,疯子的目光自我身后移开,我终于稍稍感到松了一口气。房中的景象开始变幻,随着疯子的心情调适着我的存在。阴影在角落中凝聚,形成一股深邃无比的黑暗,其中隐藏着某种蠕动的东西,似乎是属于童年噩梦里面的骇人怪物。
  “哈啰,疯子。”我冷静地说。“我是约翰·泰勒,记得吗?我们在陌生人酒馆跟止血带俱乐部见过几次面。我们有个共同的朋友,剃刀艾迪。记得吗?”
  “不记得。”疯子伤心地说。“不过,我常常会把人忘记,因为这样比较安全。话说回来,我认识你,约翰·泰勒。喔,是的。你是危险人物,继承了恐怖的血脉。我想如果我真的记得你的一切的话……说不定还会吓到发抖呢。”
  想到连疯子这种角色都会怕我,就让我自己也感到害怕。我将这个想法放到一边,专心面对眼前的情况。我到底要如何才能在这段谈话之中存活下来,并且说服疯子跟我一起去调查夜城的起源呢?
  “我想要调查夜城的起源。”我说。“希望你能帮我。或许在调查过程中,我们或许会碰到能够帮助你的人。”
  “没有人帮得了我。”疯子说。“我自己都帮不了自己。”他侧过头去,像只小鸟一样斜眼打量着我。“你为什么要找我帮忙,约翰·泰勒?”他似乎展现出少有的理智,于是我趁着这个机会继续劝说。
  “我将会面对一些比我强大许多的生命。”我说。“所以我想带你一起去可以困惑对方,至少,我可以躲在你后面。”
  “有道理。”疯子跟正常人一样点了点头。“好吧,我跟你去。我好像已经躺在床上沉思好几个月,理论上应该已经快无聊死了。没错,我要跟你一起去。我一直都想找点事做,让自己分心,以免老是去想一些……不好的事情。其实我比你还要害怕我自己呢。走吧。”
  他轻巧地跳下床,动作中散发出一种不连续的诡异感。站着的他看来跟我差不多高,不过似乎比我重很多,仿佛走入真实世界里他就突然变得更加真实了一样。角落的阴影在那一瞬间向后退却,不过很快又凝聚了起来。疯子往房门走去,我跟在他身后头也不回地离开房间,这时他的背景音乐转变成一首以萨克斯风为主旋律的爵士曲调。
  趁着关上房门的时候,我匆匆地看了看房间内部,发现里面已经变回原来的小房间,阴暗肮脏,布满灰尘跟蜘蛛网,显然已经很多年没有人住过了。房内的床上躺了某个东西。我在那东西开始坐起的时候赶紧关紧房门,向后退开。疯子站在一旁耐心地等着我,于是我领着他下楼走回大厅。我们一在大厅现身,所有人马上通通躲了起来。接着我跟疯子踏入夜城,一起去找一个名叫“罪人”的家伙。
  “罪人”是另外一个夜城中家喻户晓的人物,在他身上发生过的传奇故事与悲剧就跟狗身上的跳蚤一样多。关于罪人早年的事迹已不可考,只知道有一天他突然决定要将灵魂卖给魔鬼。他仔细地研究所有相关细节,做好了万全的准备,然后将撒旦从地狱中召唤出来。不是什么低等恶魔,也不是什么堕落天使,而是上帝的宿敌,撒旦本人。历史跟文学名著里都不断地告诉世人这种行为有多愚蠢,但是罪人显然对自己的能力很有信心。他召唤了撒旦,令撒旦化身为讨喜的形象,然后说他自己想要出卖灵魂。当撒旦问他想要用灵魂换取什么代价的时候,罪人答道“真爱”。撒旦迟疑了,因为真爱并非撒旦所擅长的领域。然而罪人坚持只要真爱,撒旦又没道理不做他的生意,于是……一张以鲜血签下的合约就此诞生。罪人以自己的灵魂为代价,换来的就是能跟自己的梦中情人度过十年的欢乐时光。
  撒旦说道:“在这个时间前往那个酒吧,梦中情人会在那里等你。”说完哈哈大笑,然后就消失了。罪人在指定的时间前往指定的地点,真的就遇上了他的梦中情人。他爱上她,她也以爱回报,没过多久两人就结婚了。他们快快乐乐地一起度过了十个年头。接着,时限到了,撒旦在最后一晚的午夜时分从地底现身,前来收取罪人的灵魂,要将他带往永恒苦难的地狱。罪人在撒旦面前点头说道:“能够见识真爱,一切都很值得。”然而撒旦却告诉他:“你被骗了。你的梦中情人根本不是人,她是我的手下,是我派去引诱你的女恶魔。她只是假装关心你而已。在你之前,她已经关心过无数个男人了。”罪人道:“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爱她,而且我将会永远爱她。”撒旦耸耸肩,取走了罪人的灵魂。
  于是罪人成为地狱中唯一一个保有真爱的灵魂。不管爱人的真相如何,不管在地狱之中受尽多少折磨,他始终顽固地相信爱情。由于整个地狱里的气氛都因他而腐败,撒旦实在不能容许这种灵魂的存在。最后,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之下,撒旦只好将罪人赶出地狱。而由于罪人曾与魔鬼订约,所以当然也没有资格上天堂。
  在天堂跟地狱都容他不得的情况之下,他也就只好来到夜城,不死不活却又半死半活,永永远远地行走在霓虹闪烁的街道上。这就是罪人的故事。
  尽管罪人待人十分友善,但是大部分的人都不愿意与他亲近。由于并不算真的活着,所以他没有影子;又由于无法再死一次,所以几乎没有任何力量能够伤害到他。如今的他不管犯下什么罪行都无须害怕惩罚,所以他对自己定下十分严厉的道德标准。也就是说,不到必要的时候,他绝不做出影响他人的事情;但是如有必要,他也绝对不会迟疑。善与恶的观念已经不适用在他身上,他已经超脱这种世俗的判断了。大部分的时间里他都不会去管别人的闲事,不过如果有人胆敢惹他的话,通常都会死得很难看。根据一个广为人知的都会传说所言,只要他行出足够的善举,或是犯下足够的恶行,那么总有一天天堂或是地狱的门将会再度为他而开——至于他是选择善举还是恶行,目前为止还看不出来。
  我前往罪人最常出没的地方,普罗斯帕罗与麦克·史考特纪念图书馆。疯子一直跟在我的身后,一边哼着背景音乐里的旋律,一边吓坏所有路过的人。罪人喜欢待在图书馆里研究一些他拒绝公开讨论的主题。据说光是追踪他曾阅读的书单就已经足以将人吓到半疯狂的地步。我个人认为,他逛图书馆的目的应该只是想找点事做,就像疯子以冥思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罪人的选择就是阅读。其实说到底他们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强迫自己不要去想那件在他们脑中挥之不去的事情。
  我先打了电话过去以确认罪人在那里。电话那头的图书馆员对我说:“喔,是的,他在这里。另外,如果您要过来,泰勒先生,可不可以请您顺便把我们仅存的法兰肯斯坦男爵的《走出自己的路》带来归还?这书已经过期很久了。”我含糊不清地说了几个字,然后赶快挂上电话,顺便想了想上一次看到那本书是什么时候。
  虽然持有保留的态度,不过我又开始使用行动电话了。在夜城里拨打行动电话是很危险的事情,除了话筒里常常传来奇怪的声响之外,还有一堆有的没的简讯,以及来自其他空间的垃圾讯息。当然,最麻烦的是行动电话让人能够轻易追查我的行踪。只可惜这可恶的小道具实在太实用了,让人想不办一支都不行……既然凯西跟我保证这支新款的手机内建所有保护咒语,可以防止任何形式的入侵,那我也只好姑且信之,虽然每次使用的时候我心里都毛毛的。
  我和疯子走进图书馆的地下室,最后在研究区的老位子上找到了罪人。他一个人坐在椅子上,面前的桌上摆满了好几叠大书,正专心地阅读着一本古老的典籍。
  空气中弥漫着书籍的气味,看起来就像个文学迷宫一样。这里的照明十分良好,不会太过明亮。整个研究区到处都写着“安静!”的标语,还有不少指示书籍主题的牌子,其中有些还标明“阅读的后果请自行负责”。不少学者坐在书桌后面,无视其他人的存在,有如古时候的修道士一样专注他们的工作之上。我穿越狭窄的书柜走道,笔直地朝罪人走去,疯子步伐轻松地跟在我身后。罪人在我们来到身前的时候抬起头来,对我点了点头。他的个子不高,身材很结实,外表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看起来就像是永远升不了职的中年上班族,其貌不扬,没什么特色,完全不会引人注目。但是当他的双眼对我望来的时候,目光却突然炯炯有神,笑容中也透露出一股不安的气氛。
  罪人似乎老早就在这里等我了。当他终于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中流露出一种亲切有礼的感觉。
  “很好,很好,约翰·泰勒。我有预感今天会遇上你,于是就坐在这里,一边阅读最喜爱的老书,一边等你。”
  我看了一眼摊在他面前的书。那是一本圣经,古英王詹姆士的版本。我转向罪人扬了扬眉毛。
  罪人笑道:“某位智者曾经说过:‘要找漏洞去钻。’”
  研究区有下少人都开始抓起面前的书本跟笔记,离开座位向出口走去。或许是因为疯子的到来,或许是因为我的出现,也可能是因为我们两个加上罪人,这种阵容让人忍不住要担心受怕。说真的,我不怪他们。研究区中只剩下几名顽固的老学究抱着他们的书本不肯离去。在夜城,只有心智坚定的人才能担任学者的工作。疯子在书堆中闲晃,所到之处所有书籍都浮现阵阵涟漪,无论外型与内容都产生了变化。我不禁怀疑那些书里现在写了些什么,是毫无意义的胡言乱语,抑或是超乎想象的智慧与秘密;不论是哪一种,总之我不想知道答案。
  这时我的目光让一名外表甜美的年轻女子所吸引。她是个身材高姚的金发美女,身穿白上衣、黑短裙、长袜、素鞋,头上戴了顶小草帽,一副公立女子高中生的打扮,手里捧了一大叠书,正从书堆中走出。她明亮动人、笑靥如花,美艳不可方物,任何人见到都要为她疯狂。她的一举一动都散发出自然清新的优雅气息,简直不属于人间所有。她的双唇有如玫瑰花蕾般诱人,双眼有如星际银河一般深邃。我情不自禁地站直了身体,不过她却只是浅浅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就从我身边走过,将手中的书放在罪人的桌上。这时我才发现疯子的背景音乐变成了“管钟”。
  “容我为你们介绍。”罪人彬彬有礼地说道。“这是我的女朋友,也就是许多年前我爱上的女恶魔。我不知道在你们眼中的她是什么样子,因为她会以每个人心中最渴望的异性模样出现在别人眼前。”
  我不敢肯定我眼前的她代表了什么,或许是小时候看了太多青春女高中生的影集,我猜。我对女恶魔点头微笑,她则噘了噘嘴坐上罪人的书桌,露出修长的双腿挑动我的心弦。我几乎可以看到空气之中强烈勾引异性的荷尔蒙,只能迫使自己将目光自她身上移开。我实在好奇她在罪人的眼中究竟是什么模样。这时疯子向后退开一步,神情不悦地瞪了女恶魔一眼,然后又往一旁晃走。关于疯子眼中的她是什么模样,我就不是那么想要知道了。
  “你要的书都在这里,席尼。”女恶魔以一种极端性感的声音说道。“还有什么需要的话,请尽管说。”说完十分慵懒地挺了挺腰,胸口向前突起,几乎要胀破上衣的扣子。我感到口干舌燥,一颗心仿佛要跳出体外一般。
  “她的名字由原始的阿拉姆语<spanclass=""data-note="阿拉姆语,属于闪语系,耶稣时代犹太人日常所使用的语言,至今仍有人在使用。"></span>直翻的话就是‘美丽毒药’,”罪人轻轻说道。“死海书卷里有几个章节提到关于她的事迹,不过都不是什么好事。在对抗天堂的战争里,她曾经杀害过无数的天使;在对抗人性的战争里,她也以女恶魔的身分征服过数不清的男性。在她身边请务必注意礼貌,并且千万不可掉以轻心。不管我有多爱她,她终究是名恶魔。对了,席尼这个小名只有她才能叫。”
  我尊敬地向女恶魔点了点头,问道:“你怎么会离开地狱?”
  美丽毒药十分迷人地耸了耸肩。“我无法相信居然会有凡人在得知我的真实身分之后依然毫无保留地爱我。当然他们还会想要我,毕竟我的工作就是把人诱惑到万劫不复的深渊,以肤浅的肉欲令他们放弃不朽的灵魂。然而爱我?像席尼那样的真爱?即使已经知道了真相,即使已经身处永恒的炼狱之中?在我长久的存在里,从来都不曾见过这种事。于是我决定离开地狱,回到人世间来找他。表面上我是以邪恶使者的身分而来,目的是要再度诱惑他的心智、腐化他的灵魂。不过事实上,我只是想要跟席尼在一起,想要了解他口中的……真爱。”
  “那是你的说法。”我道。“尽管你嘴里这么说,谁又能保证你真正的目的不是为了他的灵魂?”
  她的笑容不减,但是眼神却变得冷酷。“你可曾在爱人面前毫无保留地诉说心中的秘密?所有黑暗、深沉,连对自己都不愿承认的秘密?你可曾彻彻底底地与另外一条生命融为一体,即使面对永世不灭的地狱之火也不愿分离?我的席尼愿意为我如此付出,只为了一个我从来不曾了解的理由。地狱里是容不下真爱存在的。如果有爱,那就不配称作地狱。我必须体验他对我的感觉。我必须用心去理解,即使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但是你曾经跟这么多男人在一起。”我说。
  “喔,没错。”美丽毒药说。“你无法想象有多少男人,但是他们在我心中都不具有任何意义。他们活着的时候都大言不惭地说爱我,但是一旦踏入死亡境地,马上通通改口。他们可以为了逃离地狱而毫不犹豫地背叛我,对他们而言,我根本也不算什么。但是席尼……跟他们不一样。”
  “美丽毒药是唯一没有参与前一阵子夜城天使战争的女恶魔。”罪人温柔地说道。“只因为我要求她不要参战。这代表了什么意义,你就自己去想吧。现在回到主题,夜城是个谣言满天飞的地方,据我听到的谣言指出,善变的命运女神雇用了你来调查夜城的起源。你真是结交了不少有趣的朋友呀,约翰。我必须承认自己一直对夜城的起源感到好奇。没猜错的话,你这次来是为了找我一起参与这项史上最危险的冒险,对吧?”
  “一猜就中。”我说。“有你跟疯子在身边,我就有可能在这件案子里存活下来。只是不知道你有没有空能暂时放下手中的研究?”
  罪人一把阖上圣经,不过手掌却不从封皮上移开。“我唯一上天堂的机会就是多做好事。”他坦白道。“而且要做惊天动地的好事才行。我认为在众多强者的夹杀之下保住你的性命,应该够资格称得上是这种等级的好事才对。”
  “那我怎么办,席尼?”美丽毒药说。“你不会抛下我一个人上天堂吧,对不对?你明明知道我俩只有在地狱之中才能享有永恒的爱情。”
  罪人轻拍她的手背,轻轻笑道:“没有你,我哪都不去。少了你的地方就不叫天堂。”
  “亲爱的席尼。”她凑上去亲吻他的额头,拨弄他的头发。罪人转头对我说道:“跟你去可以,不过美丽毒药要一起来。我不会跟她分开的。”
  “既然我都带了疯子出门,你要带恶魔又有什么问题呢?”我说。“火力越强大越好。”
  “我听到了。”疯子的声音自书堆里传来。“我不提供火力。我只负责吓人。”
  “夜城的起源很久以前就已经埋葬在历史的洪流之下。”罪人说道。“而我认为这多半是有个很好的理由,因为像夜城这么可怕的地方绝对不会有什么美丽的起源的。我们几乎可以肯定夜城是奠基在鲜血与苦难之中创造而出。你必须了解,约翰,如果我们调查的结果会对夜城的居民造成威胁的话,我绝不会把结果公诸于世。因为我个人的宗旨就是尽可能不去伤害他人。这样讲你可以接受吗?”
  “当然。”我说。“所有调查结果我都只向当事人回报,而这个案子的当事人就是命运女神。至于她之后要如何处理我们调查的结果,那就是你跟她的事了。我这样讲,你可以接受吗?”
  他点了点头,然后跟我相视一笑,不过我的笑容之下隐藏了些许的不安,我认为让美丽毒药跟来是很不智的举动。事情已经够复杂了,实在不需要一个地狱来的女恶魔在我们背后监视——虽然我还不至于蠢到用背对着她。然而既然罪人如此坚持,那我也就不得不答应,起码暂时必须答应。反正说不定之后也会有用得到她的地方。
  “喔,不好了。”罪人突然站起身来。“看来有坏事发生。”
  我立刻环顾四周,说道:“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疯子的背景音乐变紧张了。”
  他说得没错,疯子的背景音乐的确变了。而在紧张的音乐之中,十三名身穿西装的男子自四面八方现身,个个脸上充满自信,显然是冲着我来的。刚刚那些不肯走的学者们一看,纷纷抓起书本以飞快的速度逃离现场。就连图书馆的员工也在顷刻之间消失到无影无踪。他们不想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有任何相干,而我一点也不怪他们。我认得这十三个家伙,他们是渥克手下最著名的狠角色,传说中的“讲理之人”。这个外号是因为他们的专长就是去跟任何惹毛当权者的家伙“讲道理”而来的。
  所有讲理之人外表都是很有教养的绅士,身穿昂贵的西装,搭配传统的领带,举手投足间散发出贵族般的高傲气息。有几个脸上露出轻蔑的表情,似乎出现在图书馆这种地方已经大大地降低他们的身分一样。虽然他们看来像是一群上流社会的败类,不过我却一点也不敢小觑他们,因为所有讲理之人都是法力高强的战斗法师。他们的老大在我面前停下脚步,微微向后仰起头来,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对我瞪来。
  这家伙名叫吉米·海德莱,是个标准的势利鬼。鼻子大而无当,蓝眼冷漠无情,除了这两点之外,相貌还算英俊。他有一头油油亮亮的黑发,嘴角似乎天生就挂着嘲讽。此刻他穿着一套上好的西装,戴着一副灰色的手套,因为他不喜欢弄脏双手。我跟他见过几次面,不过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们两个一直以来都看彼此不顺眼,主要是因为他把自己视为权力的象征,而我偏偏又将他视为臭气熏天的狗屎。现在,既然吉米·海德莱跟这一堆走狗通通出现,就表示渥克不打算对我客气了。吉米看了看罪人、美丽毒药以及疯子一眼,然后扬了扬眉毛,当场就当他们三个都不存在一样。
  “喔,天呀,吉米。”我说。“快教我如何只动一边的眉毛就做出那么跩的表情,实在太厉害啦。”
  “泰勒,亲爱的孩子。”吉米慢条斯理地说,就像往常一样忽略我的幽默。“我就知道总有一天渥克会派我来找你。谁教你一天到晚爱管不该管的闲事!不过这一次你似乎真的惹火了所有当权的大哥们,就连渥克都决定要跟你翻脸了。立刻跟我们走。只要你乖乖听话,我们就会温柔对你,不然的话,我们可是有权以暴力手段对付你的。猜猜看我们喜欢和平,还是暴力?”
  所有讲理之人都在他身后发出轻轻的冷笑,摆出懒洋洋的姿势,画出危险的符号。没有人天生就这么讨人厌的,这些家伙都是一辈子作威作福才会变成这种德性。空气之中隐隐浮现魔法的能量,似乎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出来。战斗法师的力量足以与夜城中的强者抗衡,是一群极端危险的人物。我不敢掉以轻心,于是身体微向后倾,靠在一个书柜上,双手于胸前交叉,然后以冷酷的眼神回敬他们。如果我连这些自大的小混混都对付不了的话,干脆退休算了。我就算要败,也该是败在真正的强者手里才行。看到几名讲理之人脸上的笑容消失,我不禁在心中感到一丝快意。我可不是那么容易让他们的名声给唬住的,不过我倒是希望自己的名声可以唬住他们。
  “很高兴再次与你见面,吉米。”我说。“你今天气色看起来不错呀。所以,当权者不希望有人调查夜城的起源吗?那真是不幸呀,因为我爱查什么就查什么,从来不需要当权者允许。如果今天只是我个人的兴趣也就算了,不过很可惜不是这么回事。今天雇用我调查此事的乃是命运女神本人,而这两位打算跟我一起去查的伙伴,分别是‘疯子’及‘罪人’。不用我说你也该知道,你们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我建议你立刻滚回渥克身边,吉米,乖乖当个跑腿的小鬼,告诉他约翰·泰勒不会因为任何强权胁迫而停止调查此事。奉劝你尽快离开,免得我突然改变主意。”
  几个讲理之人不安地转换姿势,但是吉米·海德莱却不为所动。“一堆废话。”他说。“我从不相信任何关于你的传言,泰勒。你不过是个靠着一张嘴的小败类,而我们却是掌握实质力量的强者。这是你自找的,不要怪我们不客气。”他转向罪人说道:“你不要插手,乖乖坐下来看书。我们不是为你而来的。”
  罪人轻声笑道:“如果渥克真想要对付我的话,绝不会只派你们这种角色来。告诉你一个坏消息,要动约翰·泰勒就必须先问过我,因为我也想要调查夜城的起源。”
  “退下。”吉米·海德莱冷冷地道。
  “我见过许多比你可怕的东西。”罪人道。“滚吧,小鬼。趁你还有机会的时候快滚。”
  吉米大怒,当场对着罪人比出神秘的手势,一股致命的能量登时在他面前成形。我觉得事情已经闹够了,于是对准吉米的睾丸狠狠就是一脚。他痛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忍不住捂住股间弯腰向前。只见美丽毒药跨出一步,双手一扭就将吉米的脑袋给扯了下来;胆敢在她面前威胁罪人的人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她在吉米的嘴唇上轻轻一吻,然后随手将脑袋丢到一旁。无头死尸向下一沉,跪在地上,两手不停抽搐,鲜血自颈中狂喷。由于他体内的魔法能量迅速散去,导致颈中鲜血四下乱喷,染红了附近所有书柜。罪人以责备的神情看向美丽毒药,但是女恶魔只是优雅地耸了耸肩。
  所有讲理之人发出震惊、恐惧与愤怒的叫声,不过在我跟罪人的瞪视之下很快恢复宁静。他们满脸怒容,手中凝众着魔法的光辉,当场施展了无数的攻击法术。第一道魔法在罪人身前爆开,不过不但没有伤到罪人,反而还被反弹了回去,登时将好几名讲理之人轰得体无完肤。图书馆的地板上洒满鲜血与脑浆,污浊的空气中也溅满血雾与各种体液。好几道法术正对美丽毒药而去,不过却在她弹指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她本是个堕落天使,存在的岁月比世界还要久远,人类的魔法在她面前根本没有作用。
  我从口袋里抓出两颗混乱骰子,对准讲理之人中间丢去。他们身边的世界当场陷入一片混乱,所有能出错的环节通通出错。魔法暴走、肌肉痉挛,所有人都像小丑一样叠成一团。其中一个百忙之中掏出一把画满符咒的手枪,对准罪人就是一枪。那颗子弹在罪人的胸口轰出了一个大洞,但却没有任何血液自伤口中流出。他低头看了看胸口的大洞,神色间透露出些许忧伤,接着转头看着开枪的讲理之人。
  “魔法枪?我可是从地狱的苦难中爬回人间的男人呀,孩子。不管怎样,你都不该对我使用这种东西,简直太侮辱人了嘛。美丽毒药?”
  “没问题,亲爱的席尼。”
  美丽毒药身形一闪,以肉眼无法跟上的速度冲入讲理之人中间,发挥无人能及的骇人魔力,谈笑之间就将剩下的讲理之人撕成碎片。有几个想逃,不过动作却没她快。我趁着大家在忙的时候推倒身旁的一座大书柜,将两个讲理之人无情地压成一滩烂泥。
  一切就这么结束了,整座图书馆恢复了往常的宁静,只剩下鲜血缓缓滴落在地板上的细微声响。讲理之人全死光了。虽然我不乐见这种结局,不过跟罪人还有美丽毒药这类人物合作,就是会发生这种事。美丽毒药好整以暇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脸上浮现满足的笑容。我朝疯子看去,发现他也加入了战团。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将自己周遭转化成日本武士电影里的场景,身穿和服,脚踏尸体,手里拿着染血的武士刀。他已将脚下的讲理之人砍成了肉酱,此刻却还瞪着地上的尸块,满脸狠劲地大叫。
  “怎么样?受够了没?回答我!”
  如果他脚下的人还没死的话,这画面看起来倒也滑稽。
  美丽毒药轻巧地跳过尸堆,回到罪人怀里。罪人神情哀伤地看着她,想着刚刚她出手时的残暴景象,什么也没多说。美丽毒药脸不红气不喘,若无其事地依偎在罪人怀里。她发现自己手上染满了鲜血,于是将手指一只一只放入口中吸吮,享受着血中的美味。看到罪人脸上浮现失望的表情时,她像个孩子一样噘起嘴来。
  “对不起嘛,席尼,谁教他们当我的面欺负你呢!毕竟女人是情绪的动物呀。”
  罪人看着满地尸块,叹了口气,说道:“我们应该留下一个活口,给渥克带个口信。”
  “喔,我想他看得懂这里留下的信息。”我说。“十三具战斗法师的尸体可以表达很强烈的诉求。渥克……绝对不会高兴的。”
  “很好。”疯子换回原来的服装,说道。“我讨厌渥克。有一次他想要把我关起来。嗯,事实上,他已经试过好几次了。”
  “无论如何,”我想了想道。“我最好还是去跟他谈谈,和缓一下气氛,不然一路上光应付他手下的追杀就够头痛了。没错,我去跟他谈谈,我知道怎么应付渥克。”
  “我们该跟你去吗?”罪人问。
  “我想还是一个人去比较好。”我说。“只是去跟他谈谈,顺便说点大话唬唬他,没有必要弄到暴力相对。再说,我不要让他以为我不敢一个人去找他。渥克对这类细节是很敏感的。你们就先在这里等我。看着疯子,不要让他闯祸了。”
  罪人叹了口气:“拜托你早去早回。”
  我当即离开图书馆,一路上对着许多路过的图书馆员工陪笑表达歉意。出了图书馆后,我拨了个电话给凯西,想叫她帮忙查一查渥克目前的所在位置。
  “喔,当然。”她立刻说道。“没问题,我查查计算机就搞定了。我申请了一项服务,可以随时监控夜城中所有大人物的下落。这项服务一直都在更新,让我们能随时掌握最新讯息。”
  “我们有这种东西?”我问。
  “我就知道你没用心听我上次的简报!说真的,约翰,你从来都不认真听我说话……现在,渥克、渥克……啊,是了。他目前正在他的俱乐部里独自用餐。还有什么需要吗?你跟罪人还有疯子相处得怎么样?”
  “很……有趣。”我不希望她担心,于是不再多说什么,挂上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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