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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骑士 第四节

    马厩里阴寒昏暗,一匹不老实的牡马在他经过时猛然拱向他,可‘捷步’甚至在他抚摸鼻子时,都只会喷喷鼻息,温和地蹭蹭他的手。“你真是个好姑娘”,他喃喃地说,老人总说骑士不应该爱护坐骑,总有不少会在他身胯下死去,可老人自己都不遵守。邓克常常见到他花掉最后一个铜币不过给“老栗子”买一个苹果,或者喂“捷步”和“雷鸣”燕麦吃。小马驮着老人已经不知疲倦地奔走了数千里,几乎跨越整个七大王国。邓克感觉自己是在背叛老朋友,可他没有选择,“老栗子”太老了,值不了几个钱,而他还需要骑着“雷鸣”去比武。
    马房总管很久也没屈尊驾临。他一直等着直到听到城墙上传来一阵号声,然后院子有人说话的声音。他好奇的牵着“捷步”走出马厩,想看看怎么回事。近百个骑士和骑射手鱼贯而入,座下都是罕见的良驹。某个大人物?他抓住一个跑过的马僮,“他们是谁?”
    马僮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看不见旗帜么?”,然后挣脱他跑开了。
    旗帜……邓克转过头。黑绸三角旗随风扬起,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喷吐着熊熊烈火,展翅欲飞。掌旗的英伟骑士身着镂金白甲,纯白斗篷披肩而下。余下两个骑手则全身洁白。国王之卫的骑士和皇族旗帜!杨滩堡主和他的儿子们带着惊讶之色,急匆匆地过去迎接,还有那个美丽淑女,一头黄发,带着张粉红色的圆脸。
    我看可不怎么贤淑呢,邓克暗自比较着。那个木偶戏姑娘要漂亮多了“小家伙,放开那头老马,过来照料我的马。”
    一个骑手在马厩面前翻身而下。他在跟我说?邓克意识到这一点。“我不是马僮,大人。”
    “你是傻瓜?”,他披着猩红边的黑披风,里面的衣服红黄金三色,亮如火焰。
    个子虽然不高却如匕首般挺直,大约和邓克差不多年纪。蜷曲的银发勾勒出一张傲慢的脸庞;高额,突出的颧骨,挺直的鼻子,皮肤光滑白皙毫无瑕疵加上如紫罗兰般深邃的瞳子。“如果应付不了马,那你给我找点酒来,再找个漂亮妞。”
    “我……大人,请原谅我。我也不是个仆从,我有幸成为了一名骑士。”
    “可悲啊,骑士风度堕落到这今天种地步。骑士风度早就在悲伤年代就消失了”,这年轻的王子讥讽道,幸亏很快就有个马僮跑了过来接过他手中华丽的汗血马。
    邓克随即就被遗忘了,不由得舒了口气,回到马厩继续去等他的马房总管。领主们的帐篷里足让他气闷,他可不想再和王子打交道。
    他毫不怀疑这俊小伙是个王子。坦格利安是越海而来瓦雷利亚人的后裔,拥有异于常人的金银发色和绛紫瞳色,邓克知道贝勒王子要年长的多,这位也许是他的儿子:瓦罗,被称为“少王子”以区别于他父亲;或者是马塔斯,“少少王子”,因为老斯万王已经给他命过名了。当然也还有其他的嗣子,瓦罗和马塔斯的堂兄弟们。“好心王”戴伦有四个已经成年的儿子,其中三个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
    龙王的直系血统在他父亲在位时已经差不多断绝了,不过戴伦二世和他的儿子们已经为此作好的准备。
    “你,是你要见我?”,橙色外套映的马房总管的脸愈发红润,他粗鲁地说,“有什么事?我可没时间——”
    “我想卖掉这匹马”,邓克急忙插嘴,生怕他离开,“这可是匹好马,步子……”
    “我说了没有时间”,那人扫了一眼“捷步”,“领主不需要这个。带它去镇子,也许亨利会给你几个银币”,他说完就走。
    “多谢大人”,邓克赶紧抢在他前头,“大人,是国王来了么?”
    马房总管讥诮的回答,“不,感谢诸神。这一群王子已经够麻烦的了。我上哪儿去给这些畜牲找地方,还有饲料?”,他对马僮大叫大嚷着走出门去。
    当邓克走出马厩时,杨滩堡主已经带着他的皇室贵宾迎向欢呼的人群,留下两个国王之卫的白甲骑士留在院子里和守卫队长聊天。邓克走到他们面前,“各位大人,我是高个邓肯爵士”“很荣幸见到你,邓肯爵士”,他们中的大块头回答道,“我是罗兰德·克雷克豪,这是我的誓盟兄弟,暮谷镇的冬内尔爵士”国王之卫的七大斗士是王国里最骁勇的骑士,只为皇太子贝勒·碎矛效力,“你们也要参加比武么?”,邓克焦虑地问。
    “我们没法挑战曾发誓保护的人”,红发红须的冬内尔爵士回答说。
    “瓦罗王子有幸成为了美丽淑女的冠军”,罗兰德爵士解释道,“有两个堂兄会挑战他,我们只不过观看而已。”
    邓克松了口气,向白骑士们致谢,在别的王子来得及叫住他前奔出城堡。三个王子,他驾马朝着白杨滩镇边走边想。瓦罗是贝勒王子的长子,下下一任铁王座继承人,邓克不知道他继承了几成他父亲卓越的剑术和枪艺。别的坦格利安王子他所知更少。我该如何挑战一位王子?我有资格挑战么?他不知道。老头常说他脑袋如城墙一样厚,现在他理解了。
    亨利本来对“捷步”爱不释手,直到他知道邓克要卖了她。于是突然间所有会买这匹马的人都成了傻瓜。他出价三百个银币,而邓克坚持非三千不买。一番唇枪舌剑下来,最后的价码定在了七百五十个银币。更接近于亨利的原报价,邓克感觉自己简直亏大了,可是马贩子死活不肯加价,他无奈下只得让步。紧接着开始了第二轮关于马鞍是否包括在内的口舌之战。
    等最终战罢,亨利回头去取他的银币时,邓克捋了一把“捷步”的鬃毛,叮嘱她要坚强些,“只要我赢了,一定回来赎你。我发誓”,他知道那些瑕疵很快便会消失,她的身价到时候会翻一番。
    马贩子递给他三个金币和一把银币,邓克咬了一口,咧嘴笑了,他还从来都没尝过甚至碰过金币。人们管这个叫金龙币,缘于其中一面印着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另一头则是国王像。亨利递给他两个刻有戴伦王的脸,另一个则更古老些,也更磨损些,上面有张陌生的脸,名字就刻在下头,可是邓克并不认识那些字母。,邓克注意到边缘磨损也很多,便高声质问亨利,亨利抱怨几句后,拿出几个银币和一把铜币算是补偿。邓克退给他几个铜币,“这是给她的,晚上喂她燕麦。嗯,再来一个苹果。”
    他挎上盾牌,扛着一身老大的盔甲,开始大踏步沿着杨滩镇明朗的大路走去。手里硬币的分量让他晕忽忽的。老人从来不放心给他钱,哪怕是一两个子儿。这足够他过一年,可等到这些都没了怎么办?卖掉“雷鸣”?他只能选择变成乞丐抑或强盗。机会不容错过,他必须要冒这个险。
    邓克涉过浅滩回到舟徙河南岸时,已经差不多过了清晨,赛场重新恢复了生机。
    酒贩和腊肠商人以物易物,一只熊随着他歌手的曲子和主人一起载歌载舞,“狗熊,狗熊,还有那美丽淑女”,变戏法的依旧在糊弄观众,木偶戏也刚刚结束一场比武。
    邓克停下来看人偶骑士屠木龙,龙头被砍落到地上,红色锯末洒落到草地上。他止不住捧腹大笑着抛给女孩两个铜币,“一个是昨天的”,他高喊,看到女孩伸手接住之后,回以邓克所见过最甜美的笑容。
    她对我笑?还是对铜币?邓克尚未和姑娘独处,她们让他紧张。三年前,老头在瞎眼的佛罗伦特领主手下效力一年半后的一天,他口袋鼓鼓,便告诉邓克该是时候去妓院初解人事。那次他醉醺醺的,等清醒之后脑中便一片空白,事实上他也羞于回味。他不打算要个妓女,就算不能像骑士那样娶个大家闺秀,至少也不能要爱钱胜于爱他的女子。
    “你能赏脸喝杯啤酒么?”,他看着女孩把锯末装回去,“我的意思是,呃,和我一起?或者再来根腊肠?昨天我尝了,味道很不错。我想那确是猪肉”“非常感谢,大人。可是我还有一场戏要演”,她急匆匆地跑向操纵骑士的那个东恩妇人,留下邓克呆鹅般的伫立原地。她跑的姿势真美,人也漂亮,个子还这么高佻,那样我可以不用弯腰就能吻到她。他知道该怎么亲吻,一年前在兰尼斯特港,一个酒店女仆给他启过蒙,可惜她个子欠高,要坐在桌子上才能够得着他的嘴唇。这段回忆直让他耳朵发烧,该死的,我现在该考虑的是比武,而不是如何亲吻。
    杨滩堡主的木匠们正忙于把隔开参赛者的栏栅刷白。邓克伫下步望了一眼:并列着五条南北走向的通道,为了让参赛者不用直视刺眼的阳光……东边是三级台阶的观看席,为大人小姐们特备了遮光避雨的桔色遮阳篷。观众大多坐在长凳上,但也为杨滩堡主,美丽淑女和来访的王子们备了四张高背椅。
    牧场东边架起了一个枪靶,一群骑士正在刺击它,每次他们刺中悬挂在横杆一端的破盾牌,横杆就旋转起来。邓克注视屠夫布瑞肯结束他的回合,之后是来自边境的卡隆大人。任何一个我都不是对手,他心中一阵忐忑不安。
    别处有人正用木剑在进行徒步练习,边上的侍从们纷纷叫嚷着下流的主意。邓克注意到一个矮个子正努力抵挡着另一个壮硕但动作却如山猫般灵活的骑士。他们的盾牌上都有佛索威家族的红苹果,但矮个子的苹果已经碎成几块,“这个苹果可不怎么熟咧”,大个子重重地砸在对手头盔上。当他对手认输时已经浑身青紫,而他却意态悠闲地抬起面盔向四处张望,当看到邓克时他喊了句,“嗨,大块头,长翅膀杯子那个,那可是你的长剑?”
    “佩戴它是我的荣誉”,邓克警惕地回答,“我是高个邓肯爵士”“我是斯忒芬·佛索威爵士。来和我较量吧?高个邓肯爵士。我得换个人练练了,你也看见我的堂弟还没熟呢”“干掉他,邓肯爵士”,失利者摘下面具,急切地说,“我确实没熟,可我的好堂哥早就烂心了,把他的籽儿给敲出来吧”邓克摇摇头,不明白这些少爷们为何要把自己卷入他们的纠纷中。他可不想有所牵连。“谢谢你的好意,可我还有事情要办”。沉重的钱币让他颇为不安,早一点从斯提利·佩特那里换成盔甲,就早一点轻松。
    斯忒芬爵士轻蔑地打量着他,“雇佣骑士要去办事哪”。他转头看到了另一个悠闲并且配得上他的骑士。“格兰锡爵士,来较量一下吧。我对我堂弟雷蒙的小伎俩了如指掌,而这位邓肯爵士要赶回他的树篱去。来呀,来呀”邓克涨红了脸,不管有用没用,他都不会用什么伎俩。他不过不想在比赛前漏底而已。老头常说:悉敌深浅,得其先机。像斯忒芬爵士这样的骑士,一眼就能看出对方的破绽。邓克动作迅猛,力量和控制范围是他的优势,可他自觉技巧上低人一筹。艾兰爵士确实倾力相授,可他自己年轻时也不算优秀的骑士。伟大的骑士决不会甘居于树篱之下,也不会屈死于污泥之中。我决非如此之人,邓克暗暗发誓。我会向他们证明我并不仅是一个雇佣骑士。
    “邓肯爵士”,年轻的佛索威赶上他,“我不该怂恿你去挑战我的堂兄,我实在受不下他的自炫,恰好你看上去那么高大,所以……一切都是我错,你甚至没穿盔甲,他也许会打断你胳膊,或者膝盖的。假如他遇见比赛时的对手,他喜欢在训练场就下重手,先把他们打成淤伤而变得脆弱”“他可没有打伤你。”
    “是的,因为我是他亲戚,尽管他总喋喋不休地要我记住他才是是苹果树的主干。我叫雷蒙佛索威。”
    “很荣幸见到你,你可是要和你堂兄参加比赛?”
    “他要参加。而我呢,只不过是一个侍从而已。我堂兄答应过会授我爵位,但却总以我还没成熟为推辞”。雷蒙方方正正的脸上却长个扁鼻子,头发松蜷,笑容甚是迷人。“我看你像个挑战者。你准备打碎谁的盾牌?”
    “这无关紧要”,邓克回答道,尽管这实际上要紧的很,我也只能这样回答。“我要到第三天才会去参加比赛”“到那时,有些斗士恐怕已经倒下了”,雷蒙说到,“也好,愿战神保佑你,爵士”“你也一样”如果连他都不过是个侍从而已,我又有什么资格当骑士呢?。我们中定有一个是傻瓜。邓克袋中的银币随路叮当作响,他知道一个闪失,这就会立刻化为乌有。每一条比赛规则都和他作对,选到初出茅庐或者徒有虚名对手的机会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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