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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者恒强 二

就逻辑而言,在去奥特玛之前,我曾有过一段人生。我当然有过,去之前我19岁,回来时我26岁。我依稀记得在那之前,我在一座山谷里有一幢舒适的大房子,有狗,有鹰,有马,还有一位父亲和两位哥哥。就我所知,他们可能还都在那里。但我再也没有回去过。
我在奥特玛待了七年。我们大多数人都熬不过头六个月。只有非常少的、硬如锉刀般的、杀不掉的那种能活过三年。到了那时,你几乎就能看到他们脸颊上的印迹,就如风雨在岩层、河床或钟乳石上刻出的沟壑。那些活过三年的男孩,没有一个超过25岁,但他们已经非常非常老了。
我活了三年,然后立刻又签约了三年,在这之后又是三年,不过我只服役了其中一年,就被不光彩地遣返回乡了。没有人会从奥特玛被遣返,除非你犯了谋杀,而绞刑太便宜你了,法庭才会判你回乡。他们需要能找到的每一个人,并以一种愚蠢的速率消耗掉这些人,就像农夫在灾年里消耗他的冬季饲料一样。传说敌人会从战场上收集我们的骨头,将它们磨成骨粉,所以他们的小麦收成才会那么棒。在奥特玛,对于真正不可饶恕的罪行,通常的惩罚是令其去前线服役,若想换成绞刑,你得证明自己的罪行情有可原,并为此表现出深切的懊悔。而我,他们将我不光彩地遣返回乡,是因为没人能忍受再看到我。平心而论,我没法责怪他们。

 
我不怎么睡觉。村里流传是因为我做噩梦,但事实上我只是挤不出时间。一旦开始锻接,你就停不下来了。一旦你锻接完了主体,你就想继续锻打边角,然后你又想把边角锻接到主体上,而工作完成后,又有一些新的烦人精喋喋不休地催你开始下一份工作。我一般在累了的时候睡觉,那差不多是每四天一次。
为了避免你为我心碎,你得知道,工作完成时我会得到报酬,我把钱扔在我从战场上带回的一个旧筒里。我想它原本是装箭头的。总之,我也不知道那里面有多少钱,不过它差不多半满了。我干得不错。
我之前说过,我工作的时候会忘了时间。而且我还会忘事,比如身边有人。我一整天都没想起那男孩,不过当我记起他时,他还在那里,歇在那张铁砧上,脸上是黑乎乎的尘埃和烟灰。他把一小片破布挂在鼻子和嘴上,这对我来说不错,因为它阻止了他开口讲话。
“你没有什么更好的事情可做吗?”我问。
“不,真没有,”他打着呵欠,伸伸懒腰,“我想我开始摸出一些门道了。基本上,就是很多线织在一起比一根线更强韧的意思。就像政体。”
“这几天你吃了什么吗?从你偷了我的苹果以后?”
他摇摇头,“不饿。”
“你有钱买吃的吗?”
他笑了,“我有一整个金贝赞,我能买一个农场。”
“在这附近可买不到。”
“是的,好吧,这里主要是耕地。在我的故乡,能买一整个山谷。”
我叹了口气。“屋里有面包和乳酪,”我说,“还有一大块培根。”
至少这能让我清静一会儿,我结束了折叠,决定歇一歇。我盯着白热金属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几乎满眼都是所有那些闪耀的漂亮色彩。
 
他回来时拿着半条面包和所有的乳酪。“吃一点吧。”他说着,就好像主人一样。
我嘴里塞满东西时不说话,那很粗鲁,所以我等到吃完了才开口:“那你是从哪里来的?”
“芬·默赫克,听过吗?”
“那是个挺大的城镇。”
“确切地说,芬城北面10英里的地方。”
“我以前认识一个从芬城来的人。”
“在奥特玛?”
我皱起眉来,“谁告诉你的?”
“村里的人。”
我点点头,“默赫克山谷,世界美好的一隅。”
“如果你是头羊,那可能是。我们不在山谷里,我们住在荒野上,到处都是石南和露头花岗岩。”
我曾经去过那里。“那么,”我说,“你离家来寻找你的财富。”
“难说,”他吐了个什么东西,可能是一点培根的硬皮,那东西能崩断你的 牙,“如果那里还有什么剩给我的东西,我会像箭一样飞回去。你们在奥特玛时,具体是在哪里?”
“哦,到处跑,”我说,“那么,如果你这么喜欢默赫克,为什么要离开?”
“为了来这里,为了来找你,为了买剑,”一个明显的假笑,“还能为什么?”
“你在默赫克山里要剑干什么?”
“我不会在那里用它。”
这话脱口而出,就像酒吧里傻子撞到了你的胳膊,让你洒一地啤酒。他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道:“至少,我觉得我不会。”
“是吗。”
他点点头,“我要用它杀掉那个谋杀我父亲的人,我想他不在那附近生活。”
 

 
我踏进这一行纯属偶然。也就是说,我下了从奥特玛来的船,离码头50码 远就有家铁匠铺。我口袋里揣着1枚泰勒和5枚铜斯托伊弗,衣服也已经在盔 甲下磨了两年,还有一把值20个金安吉尔的剑,之前无论是什么境况我都没卖它。我走进铁匠铺,对铁匠说,如果他教我他的手艺,我就把那枚泰勒给他。
“滚开。”他说。
没人这样和我说话。所以我用那枚泰勒买了一尊第三手的铁砧、一组不称手的铁锤、一把锉磨、一把长脚虎钳和一个桶。然后我拖着那该死的铁砧——3英担(2) ——直到我在一家制革厂后门外找到一个半废弃的小棚子。我出3枚斯托伊弗向制革工人租了它,用1斯托伊弗买了生锈的锉刀和两块大麦饼,开始自学这个行当,意图在一年内让那个铁匠饭碗不保。
结果我只花了六个月。我得承认,我对这行当的了解比上面两段暗示的多那么一点点。我曾在家乡寒冷的早晨坐在铁匠铺里,看我们乡里的铁匠工作,而我学东西很快。另外,你在奥特玛得学习五花八门的手艺,尤其修理或改善装备的相关技能,那些装备基本来自我们的敌人,大多破破烂烂。当我决定专攻军械时,我抛硬币来决定是当铸剑师还是甲胄师。真的,我为此掷了一枚硬币。我掷输了,所以我成了现在的我。

 
我有提到我拥有自己的水车吗?我自己建造的,我对此无比自豪。我是根据在奥特玛看到(看到,审视,然后烧了)的一架水车建造的。它是上射式水车,倾水槽有12英尺高,推动它的溪流从山上翻滚跳跃着冲下,落入山坡后骤然暴跌的陡峭悬崖。它为我的磨石和夹板锤提供了动力,后者是沃辛北部唯一的夹板锤,也是我自己造的。我有点小聪明。
你没法用夹板锤做锻接,你得时刻盯着自己在做的事,观察金属的融合。反正我做不到,我也不是无所不能。但它能完美地把完工的材料塑形,让这个过程变得极其简单,不过天呐,你必须要非常专注,就那么轻轻地敲一下。那个几乎有半吨重的锤头,我为它做过的练习多到我能用它磕开水煮蛋的蛋壳。
 
我还做了弹簧模,用来开血槽以及塑剑刃。如果你乐意,你可以说这是作弊,但我更愿意称之为精度和完美。多亏了夹板锤和模具,我能做出笔直、均衡、平齐、向剑尖逐渐收细的剑身,当你加固它为它淬火时,它也不会卷得像螺丝锥一样。因为每一次锤击的力量都正好与前一次完全相同,而弹簧模根本不会出现人类会出现的失误,比如你不可避免地要完全依靠肉眼来尝试判断。
如果我有相信神灵的倾向,我想我可能会崇拜夹板锤,哪怕它是我自己造的。至于原因,首先,它比我强大太多,也比任何活人强大太多,而且它不知疲倦,这些都是神灵的基本品质。它听起来也像一个神灵,它的怒吼淹没一切,你都听不到自己在想什么。其次,它是个创造者。它为事物塑形,将成条成棍的原料转化成可辨认、可使用、有自己生命的物件。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它不知疲倦、势不可挡、酣畅淋漓地锤击不停,我一次心跳的时间它能锤打两次。它是个打击者,而这就是神灵的职责,对不对?它们锤打,锤打,继续锤打,直到你被塑形,或是你变成一摊血浆。

 
“这就成了?”他问。我可以看出来他一点都不感动。
“还没完工。先得打磨。”
我的磨石和我一样高,是一块扁圆形的砂岩奶酪。幸好转动它的是河流,因为我可转不动它。你得非常仔细,保持最轻细的触碰。它不单会吃金属,而且会加热它,所以,哪怕只走神了一瞬间,你都等于是将剑回炉重铸,而剑会弯得像一根铅棒。但在磨石上我是个真正的艺术家。我用一条围巾在口鼻处绕上三圈,免得尘屑呛到我,然后戴上了厚手套,因为如果你在磨石全速旋转时碰到它,在你能缩手之前,它就会磨穿你的皮肤直至见骨。在磨剑时,你将处于一 团白色与金色火花的暴风中心。它们会点燃你的衬衫,灼烧你的皮肤,但你不能让这些小事转移你的注意力。
我做的每件事都要付诸全部的专注。可能也正是因此,我才做这份工作。

 
我不做花哨的装饰。嘿,如果你想要一面镜子,那就去买面镜子。而我的剑拥有且保持着你能用来刮脸的锋刃,并且能弯成环形。
“这当真有必要吗?”在我用钳子夹紧剑茎时,他问道。
“没有。”我说着,伸手准备扳弯它。
“我只是提醒你,如果你弄断了它,你就得从头开始,而我想继续前进。”
“史上最好的。”我提醒他,他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
我用卷猴来完成这个工作。它差不多是个巨大的叉子,被用来卷曲东西,你可能会觉得这么做能让人生有益且富有成效。这事用尽了我所有的力气(我可不是体弱的人),就为了完成一次检验,而这检验可能会糟蹋掉我过去10个日夜里为之付出生命和灵魂的事物,况且客户并不因此心存感激,我自己对此也忐忑不安,但它必须执行。把剑身扳弯,让剑尖触及钳口,然后温和地放开它。松开钳子后,把它放在铁砧完全平直的砧床上。跪下去,寻找剑缘和铁砧之间是否有一道细如发丝的亮光。如果有,那这把剑就废了。
“来,”我说,“你自己来看看。”
他跪到我旁边,“所以,我到底是要看什么?”
“没什么,它不在那儿。这就对了。”
“不好意思,那我能起来了吗?”
完全笔直,笔直到连光线也无法挤进间隙。我痛恨达到完美前的所有步骤,痛恨费劲,痛恨噪音、痛恨热量、痛恨尘埃,但当你获得完美时,你会庆幸自己还活着。
我给剑茎套上剑格、剑柄和剑首,用钳子夹住剑身,用锤子把剑茎末端敲进一个漂亮的小扣。然后我松开钳子,拿起剑递给了他,剑柄朝外。“完工。”我说。
“完了?”
“完了。它是你的了。”
 
我记得我曾给一个孩子铸过把剑,那是位伯爵的公子,七英尺高,壮得像一头公牛。我把完工的剑交给他后,他紧紧握住剑柄,然后在头上甩了一圈,全力劈向了铁砧的尖角。剑把铁砧劈下了一大块,然后往上弹起了一英尺,剑刃丝毫无损。为此我一拳把他揍到了房间那头。你这个莽汉, 我说, 看看你把我的铁砧搞成什么样了。 他站起来的时候哭了。我原谅了他——几年以后吧。人第一次握住一柄好剑时总会很激动。你会觉得它拽着你的手,就像一只狗想要你带它出去溜达一样。你想要挥舞它,想用它击打些什么。至少你会以检查平衡和握力为借口,做一些砍削和防守的动作。
他就这么接过去,好像我给他的是一张购物单一样。“谢谢。”他说。
“我的荣幸,”我回复道,“好了,再见。你现在可以走了。”他没有动,我又补了一句:“我很忙。”
“还有点事。”他说。我已经完全背过身了,“什么?”
“我不会剑术。”

 
他告诉我,他出生在仲夏的正午,在荒野中的一个干草棚,那里能俯瞰他父亲的房子。他母亲本应更清楚自己的状况,却坚持要和女仆一起乘轻便双轮马车去给鹰猎聚会送午饭。途中她开始阵痛,但来不及回家了,而草棚就在眼前,堆满了干净的干草,附近还有一条溪流。他的父亲手腕上栖着猎鹰,骑马回家,顺着车辙找到了她。她躺在干草上,怀里抱着婴儿。他告诉她,他今天过得不错,他们猎到了四只鸽子和一只苍鹭。
他父亲并不想去奥特玛,但他是公爵的属下,而公爵将前往那里,所以他别无选择。结果公爵在抵达一周后便死于营地热病。男孩的父亲坚持了九个月,然后他被杀了,在一个酒馆里,因一次毫无意义的争吵而死,杀他的是他最好的朋友。他死时22岁。“一样的年纪,”这男孩说,“我现在也是这个岁数。”
“这是个悲伤的故事,”我对他说,“也是个非常蠢的故事。如果你问我的话, 我要提醒你,奥特玛传出来的故事都很蠢。”
他怒视着我。“这世上可能有太多的愚蠢,”他说,“而我可能就想对此做点 什么。”
我点点头,“我赞成,你可以通过死亡来大幅度减少愚蠢。但这代价可能太高了。”
他的眼神又冷又亮。“那个杀死我父亲的男人还活着,”他说,“他安定、成功又开心,他可能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他熬过了奥特玛的噩梦,现在世界对他来说又有意义了,他是个有用的创造价值的社会中坚,他的同辈和长辈们都钦佩又尊敬他。”
“所以你要切开他的喉咙。”
他摇摇头。“不是这样,”他说,“那就是谋杀了。不,我要和他用剑决斗。 我将打败他,证明我更强,然后再杀了他。”
我明智地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我说:“而你完全不了解剑术和决斗。”
“不,我父亲应该教我的,这是父亲们该做的事,但他在我两岁时就死了。 我对它一窍不通。”
“而你准备挑战一个老兵,你要证明你更强。我懂了。”
他直视着我的双眼。当人们这样做时,我总是觉得不自在,哪怕我一生都在凝视着白热的金属。“我问了关于你的事,”他说,“他们认为你从前是个很棒的剑术家。”
我叹了口气,“谁告诉你的?”
“你以前是吗?”
“以前意味着某种状态已经是过去式了,”我说,“谁告诉了你关于我的事?”
他耸耸肩,“我父亲的朋友们。你在奥特玛显然是个传奇。每个人都听说过你。”
“传奇的关键特征就是,它不是真的,”我说,“我能打,会一点点。这又怎么样?”
“你要教我。”
我记得在奥特玛时,有一次我们正捣毁一个村庄。我们经常干这种事。他们把这称作“骑袭”,但那只是把焚烧谷仓和戳死鸡鸭说得更骑士化一点。人们认为这样能削弱敌人的战斗意志。然而奇怪的是,它恰好起了反效果。不管怎么说,我当时在一个农家院里,手里拿着一支火把,正准备像之前那样,点燃一垛干草。然后那只狗出现了。那是个小蠢货,就是那种养来抓老鼠,自己也只比老鼠大一点点的家伙。它跳出来,对着我狂吠了一气,它的牙咬进了我的腿。它就是不肯松开,我没法用刀子戳到它,因为那样我很可能划伤自己。我扔掉了火把,在院子里蹦跶,试图把它挤扁在墙上,但这似乎没什么用。这真是个荒谬到极点的小东西,最后它打败了我。我蹒跚逃进了门外的小巷,它松开口,落了下去,然后冲回了院子。我的中士不得不用火箭点燃那个草垛,而我永远忘不了这事。
我看着他。我在他那张粉色的蠢脸上认出了相似的表情。“这样啊。”我说。
“是的。我需要最好的剑和最好的老师,我会付钱给你。你可以拿走第五个金币。”
一个金贝赞。实际上,它应该叫作“超纯碟币”,意为“极优”。在奥特玛,敌人从我们这里夺走了如此多的贝赞,以至于用它们代替了自己的货币。这就是战争给予你的东西,敌人融入你,你融入敌人,就像锤子下面的铁条和钢条。你在这里看到的贝赞只会是那些重新被夺回的贝赞,不过它们如今在各处都流通了。“我对钱没有兴趣。”我说。
“我知道,我也没有。但如果你付钱请一个人做事,而他收了你的钱,他就有责任了。”
“我是个差劲的老师。”我对他说。
“这没关系,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学生。我们的组合会像着火的谷仓一样。”
如果我有一只狗,它一定会是那种像老鼠一样的小猎犬。可能我就是喜欢好斗的生物,我不知道。“你可以收起你的金币,将它藏在见不得光的地方,”我对他说,“你那把剑的报酬给多了。我们把这叫作添头。”
 

 
剑不是很好的武器。大多数盔甲都能防御它,甚至包括垫料合适的短外套。剑太长了,在混战中不够便利;在猛烈进攻里又显得太轻太脆。在激战中,无论什么时候都请给我矛或斧头。事实上,十有八九你会觉得日常农具更好用——长钩、豆镰、粪叉,只要它们的材质合适,而且经过恰当的打理。更好的选择是,给我一把弓,再在身后埋伏一些甲兵。战士对战场的最好视角是沿箭所指,从枪兵的腋窝底下往外望。如果是行进途中的自卫,我更喜欢铁头木棒;在街道或室内,由于移动空间太过狭窄,用来切面包削苹果的刀子绝不逊于任何兵器。不过首先,你得熟能生巧,不用找就知道它在腰带的什么位置。
剑唯一擅长的就是剑战——事实上就是决斗,它既愚蠢又违法;或者剑术,那是假装战斗,玩得开心又没有人受伤,但那根本就是在卖弄,实在不是我喜欢的娱乐方式。因此,不用说,我们去奥特玛时屁股上全挂着剑。有些人有漂亮的新剑,更富有的人则带着真正的古董剑,祖传遗物,值一千英亩良田,外加房子、存粮和佃户。但实际上——别说是我告诉你的——古董剑未必就是最好的。两百年前的好铁甚至比现在还要少,而且那时候的人更强壮,所以古董剑更重、更难用、更宽并且剑尖是圆的,适合砍削而非戳刺。不过这也无所谓。荒原的太阳还没来得及给他们抵达时穿的衣服漂白,这些年轻豪侠大多数都要死于满地粪便催生出的传染病。他们的剑被卖了,好偿付他们乱七八糟的账单。当时在奥特玛,你能随手搞到一些真正的便宜好货。

 
“我不知道要怎么教,”我说,“我从来没做过这事。所以我会用我父亲教我的方式教你,因为我只知道这种方式。行吗?”
他没留意到我捡起了耙子。“行。”他说。于是我拔掉了耙头——它总是松的——用耙柄打了他。
我牢牢记得我的第一堂课。最大的区别是,我父亲用的是扫帚。第一下, 他用扫帚头狠狠地戳中了我的肚子。当我弯下腰去喘气时,他打了我的膝盖骨,于是我摔倒了。接着他用扫帚的柄头抵在我的咽喉上,适当用上了一些力道。
我能做的只有呼吸。“你没有闪开。”他解释道。
上第一堂课时,我五岁,比一个完全长大的人要好教。我不得不踹了他的膝弯才能放倒他。当他最终喘匀了气时,我看到他在哭,真的在掉眼泪。“你没有闪开。”我解释道。
他抬起头来看我,用手背擦着鼻子。“我明白了。”他说。
“你不会再犯这样的错了,”我对他说,“从现在起,只要有一个家伙离你近到可以打你,你就要预防他的攻击。你要时刻警惕距离,或者准备好在一瞬间留心闪开。懂了吗?”
“应该懂了。”
“没有例外,”我说,“任何人,任何时候。你的兄弟,你最好的朋友,你的妻子,你六岁大的女儿,没有区别。否则你永远不能成为一名战士。”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我猜他懂了。这就像传统戏剧里的那一幕,恶魔向 学者亮出了契约,而学者签了它。
“起来。”
在他还没站直时我又打了他。只是在锁骨上轻轻敲了一下,没有敲断任何东西,但可以让他痛个半死。
“这都是为了我自己好,我接受。”
“哦,是的,这是你学过的最重要的课。”
接下来的四个小时我们都在学习步法,直步是前后,横步是左右。每次打他时,我都会把力道加重一点。他总算学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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